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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获“高收低租、长收短付”诈骗案 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中介圈钱跑了 租客房东都懵了 |
警方提醒: 在支付租金时,不要因贪图便宜而选择租金明显偏低的中介公司,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超过6个月的房租。 据新华社郑州7月11日电租客才住一周就遭驱赶,房东迟迟未收到租金,中介携款跑路……近期,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侦破多起房屋租赁诈骗案,涉及700余名受害者,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截至目前,警方已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1人,其中4人已被判刑,7人正在进一步走司法程序。 “我签了一年的租赁合同,才住了一周就被赶了出来。”郑州的郑女士说,她通过河南宏某有限公司租了套房子,刚住下不久,房东突然上门让其搬走。“按照中介要求,我付了一年的租金21000元,合同上也清楚地写着已付全年租金,可房东却说没有收到租金。”遭到驱赶后,郑女士困惑不已,再联系中介时已不见其踪影。 近段时间,郑州警方陆续接到群众关于房屋租赁诈骗的报警。受害者均表示,与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支付全额房租后不久就被房东驱赶,房东则称并未收到租金。当租客和房东再去找当初签订合同的中介公司时,发现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关门跑路。 “我们成立专案组,梳理案情,揭开了中介公司以‘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模式的合同诈骗内幕。”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陈守亮说。在对团伙人员、涉案手段综合分析后,多起合同诈骗脉络渐渐清晰,以王某杰为首的合同诈骗犯罪团伙随即落网。 “我们向房东高价收房,但只付给房东两个月左右的房租;再用低于收房的价格,将房子出租,从租客处收取一年或两年房租,把租客的钱先圈到手里。”犯罪嫌疑人王某杰供述。 “支付房东的租金是按月支付,而收取租户的却是一次性半年或一年的房租,这样‘少出多进’的方式就能圈到更多钱。”王某杰供述,公司以“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模式骗取租户房租后,就关掉公司,携款潜逃。 针对房屋租赁诈骗案件高发情形,警方特别提醒租户在租赁房屋过程中提高警惕。 对于租户而言,在支付租金时,不要因贪图便宜而选择租金明显偏低的中介公司;应了解并参考想要租住区域的平均租金,若租金价格异常低廉,可能存在风险。其次,租户在租房时,尽可能选择房东和租户直接租赁模式。租户应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超过6个月的房租,以减少经济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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