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参子”照片,受访者提供 据当地多位水产商家介绍,“米参子”在市场上并不常见,主要被用作虾蟹等水产品的饲料。早些年,当地几乎没有渔船专门捕捞这种贝类,然而随着外地“高端”水产品饲养户需求的增加,这种贝类日益受到重视,甚至有来自其他城市的渔船,特地赶来盖州进行捕捞。一位船主向记者透露,“米参子”通常栖息在有河水注入的近海区,捕捞流程并不繁杂,船员借助船上的真空设备抽取泥沙,经过滤后即可获取“米参子”,随后装袋。上岸后,会有专门的买家直接将其运走送往养殖基地,已然形成上下游链条。不过,近些年来由于捕捞者数量增多,捕捞“米参子”愈发依赖运气。 一位与遇难船主于某勇相识的知情人告知记者,“米参子”依据规格大小,被用于不同的养殖需求:较大的用于喂养水貂,中等的用于喂养蟹子,较小的则用于喂虾。在价格方面,“米参子”约为一元一斤。每个编织袋大约能容纳三四十斤这种贝类。该知情人进一步推算,出海半天,如果涉事船舶满载而归,大约能装载千袋“米参子”,总价值约在三至四万元之间。 在事发当天,与另一位船主赵某军有过对话的刘东向记者证实,这艘船出海,扣除油费和人工等开销后,能够净赚两万多元。也正是受此利润驱使,即便在出海前盖州市已发布中到大雨的天气预报,赵某军等人仍执意出海。刘东还向记者透露,2日当天,偷着出海的船舶不止出事这一艘,同行的船舶发现天气不佳,曾劝赵某军等人尽快上岸,却遭拒绝,“他说‘你走吧,我再打一个小时’,结果这一个小时要命了。” 日前,盖州市一分管渔业的相关领导告诉记者,事发当晚,海面上的阵风达到9级,同时当晚也有执法行动,但这些都未能阻止赵某军等人冒险出海的举动。 违规出海背后:人家都干,你不干? 多位遇难者家属直言,违规出海确实有错,但舍命出海,不过是为了多挣点钱。遇难者马某荣的母亲说,得知儿子将要上船作业,她一度也很犹豫,担心唯一的儿子遭遇危险,可儿子说,出去干三个小时,就能赚五百元,儿子一再坚持,老人最终还是听从了儿子的抉择。 在刘东看来,造成这场7人遇难的悲剧,除了天气因素,或许还有其他缘由。据刘东回忆,几个月前,赵、于二人才合伙购入这条“三无”船舶。在刘东的印象中,赵某军涉足诸多买卖,收鱼、经营彩票站、倒腾古董,手中还有几个租出去的门市房,甚至在农村还有个药材种植基地。但面对登船出海,赵某军是个新手,“他都不明白,风天,人家不让他下(海),他非要下。” 另一位遇难船主于某勇,虽拥有多年出海经历,但更多时候是作为普通船员。与于某勇相识且同样养船的刘刚表示,于某勇今年40多岁,过去一直在大船上从事体力劳动,由于年龄渐长体力不支,加之看到别人养船盈利,今年便与赵某军合伙买下了这艘“三无”船舶。对于为何在休渔期出海作业,刘刚解释道:“都是养船的,人家都去干,你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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