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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原工程师88次受贿均来自一人 总价值折合人民币约1397.5万元! |
8月21日,修文法院对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前技术中心香精香料研发部副高二级工程师黄正虹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据公诉机关指控,黄正虹在1989年7月至2021年3月间,历任多个重要技术职位,包括贵阳卷烟厂的配方员、贵州黄果树烟草集团的技术发展中心研究室主任等。 1993年至2016年间,黄正虹被指接受华宝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某某的请托,运用自身职务之便,在制定配方时采用华宝公司提供的方案,并协助朱某某向多家烟草企业销售香精香料。作为回报,黄正虹共88次收受朱某某给予的贿赂,包括现金、外币及一套房产,总价值折合人民币约1397.5万元。鉴于此,公诉机关认为黄正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庭审期间,公诉方出具了相关证据,被告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在法庭的引导下,双方充分表达了各自观点,黄正虹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达了悔罪之意。法庭将另定日期宣判。 (责任编辑:张佳鑫) (责任编辑:张佳鑫)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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