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嵩岭律师就量刑部分提出,本案中翟欣欣涉嫌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威胁、胁迫、要挟苏享茂的事实清楚,非法占有被害人巨额财产的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惩处。翟欣欣在最后陈述时两度鞠躬道歉,表示真诚悔罪,希望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2017年3月30日,苏享茂与翟欣欣通过婚恋网站认识,同年6月7日领取结婚证,7月18日办理离婚手续。9月7日凌晨,苏享茂在微博上发遗书,称翟欣欣逼死了自己,随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事件发生后,大量翟欣欣的生活照片在网上曝光,苏享茂曾带翟欣欣回老家见过家人,当时翟欣欣给家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2017年9月15日,苏享茂家属开始委托律师起诉翟欣欣。2018年7月12日,相关案件召开庭前会议。2023年3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认定翟欣欣在离婚中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判决翟欣欣退还苏享茂家属现金、汽车共近千万元,并撤销其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2023年5月12日,苏享茂家属确认收到翟欣欣的660万元还款。5月20日,翟欣欣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立案。6月9日,翟欣欣被北京海淀警方逮捕。2025年1月21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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