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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孙小果案被处分的原厅长,主动投案 |
2007年12月,他担任大理州委书记,2012年2月至2016年5月任云南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政知君注意到,刘明曾因孙小果案被处分。 2019年12月,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冯家聪等5人违纪违法问题,其中提到了“ 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 通报称,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1996年,刘明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期间,为李桥忠转业安置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 2006年,刘明在担任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 受李桥忠(孙小果继父)请托,请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 ,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 决定给予刘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如今,在被严重警告几年后,刘明主动投案了。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政知新媒体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发布于: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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