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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丽芬被双开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家族式腐败终受惩处 |
8月19日,漳州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原书记蔡丽芬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立案审查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蔡丽芬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了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未能有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下接受礼品、宴请和旅游安排,且将个人及家庭应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他人。同时,她还存在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违规持股、以权谋私支持亲属获利,形成“家族式”腐败链条。利用职务之便,她在工程项目、土地性质变更、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直接或间接收受财物,并因擅自用权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蔡丽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尤其在党的十八大后未有收敛,在十九大、二十大后仍持续其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鉴于此,漳州市委常委会根据相关规定,并报请福建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丽芬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取消其漳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并追缴其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将被移交给检察机关作进一步审查起诉,相关涉案财物也将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张佳鑫) 责任编辑:张佳鑫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43%)热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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