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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跨越1000公里追踪仅退款的人 为的不仅是12双袜子! |
责任编辑:李欢 近日,上海一女店主为了价值不到100元的12双袜子,不惜高额花费,驾车一千多公里去找“羊毛党”维权的事件,引发网友讨论。 据悉,该女店主网售袜子一盒7双,一买家用两个离得很近的地址,买了两盒袜子却又要求退货退款,然而退回的每个盒子里面只剩下一双袜子。女店主认为,这位买家利用网络平台的漏洞,买多退少,以薅羊毛的方式占小便宜。在电话联系对方无果后,女店主关闭了网店,决定当面找买家维权。 女店主先是到当地派出所报警,通过民警的调查和村主任的帮助,找到了这位29岁的买家。该买家也没想到遇到了较真的店主,经过协商,他愿意退还袜子,并承担店主为此次维权造成的损失3500元。 “买多退少”行为,是近年来网购过程中时常出现的问题。“无理由退款”“收货后付款”等诸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举措,被个别网购者钻了空子。尤其是一些网购平台推出“仅退款”举措后,更是有个别网购者恶意进行“仅退款”操作,给商家带来不小损失,也因此产生了不少纠纷案件。 今年初,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该案中,买家李某在某平台店铺购买了一件售价20元的上衣。收货近一个月后,他以质量问题为由向平台申请了“仅退款”。商家杨某不同意,并告知李某可申请退货退款。然而,根据平台极速退款规则,网购平台直接退还了李某20元货款。杨某遂将李某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令李某向杨某退还货款20元,赔偿调查取证费用500元。 有法律专家指出,消费者如果无正当理由而恶意“买多退少”或“仅退款”,违反了民法典下的诚信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可以要求消费者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因为恶意行为导致商家的名誉受损,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进一步的赔偿责任。此外,一旦恶意行为构成了诈骗,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尽管法律层面对公平交易有相关规定,但仍有一些消费者存在“薅羊毛”行为。而对于网购平台机制滥用造成的损失,商家的维权难度非常大,面临平台政策限制、证据收集难、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高等问题。像上海女店主的千里追踪为12双袜子维权的,毕竟仍属少数。 这也给网购平台敲响了警钟,在实施各类机制时,不应将引流作为平台的第一要务,而是要确保买卖机制公平,避免因机制漏洞造成各方损失,否则破坏的只能是公平交易规则,不利于平台的长期发展。 当前,网购平台的网购机制也已经引起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视。今年3月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复网友提出的关于网购平台“仅退款”机制时就表示,“下一步将针对该现象积极开展研究”。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修从涛) |
https://news.e23.cn/wanxiang/2024-07-08/20240708001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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