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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手机拒不归还失主,“争执”后要求赔偿医药费,法院判了 |
屯昌法院 2023年04月19日 17:03 海南 忠诚 担当 公正 廉明 原告戴大妈诉称,2022年7月的一天,自己在小区门口捡到一部手机。当天,手机机主小周委托两名同学(即该案两名被告)找到原告索要手机。交涉过程中,原告血压升高,身体不适,并被送往医院抢救。之后,原告从医院拿药回家继续治疗。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后认为,小周的手机丢失经查询监控 后 ,发现手机被原告戴大妈捡到,小周委托两名同学向戴大妈要回手机,戴大妈拒绝返还,两名同学通过民警现场处理的方式取回手机,原告与小周的两名同学之间没有发生语言和肢体上的冲突。 原告戴大妈起诉到法院要求两名同学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证明存在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要件。但经庭审查明,两名同学不存在违法行为、也没有主观过错,原告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和两名同学没有因果关系,因此原告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戴大妈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举报人可通过举报平台、电话、信函等方式举报,对提供线索的群众,县专项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同时,举报人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 ? 1.举报平台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电子邮箱:hndjzzylzp@163.com 举报电话:0898—67833883 举报信箱:海南省屯昌县信访中心 举报邮箱: tcsaoheiban@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来源:海南高院 编辑:黄克宝 屯昌县人民法院 请关注我们! 屯昌法院微博:tcfy02@163.com 暂无留言 已无更多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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