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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对男女举行婚礼不到一年,男方自杀女方溺亡,女方父母被判返还11万彩礼|甘肃省|彩礼|婚礼 |
在王某自杀5个月后,2023年11月17日,薛某在广西桂林市漓江溺水身亡。 后来,王某父母将薛某父母起诉到灵台县人民法院,王某父母认为,因儿子和薛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符合结婚的形式要件,薛家应如数返还彩礼。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彩礼合计14万元,女方应当返还男方彩礼,不过,王某去世后,薛某亲属前往湖南参与处理王某的丧葬事宜,花去2万余元,该费用可酌情在返还的彩礼部分扣除。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与薛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于2023年4月21日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王某与薛某虽已死亡,给双方家庭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打击,但双方家长应当振作起来,积极化解双方的矛盾纠葛,在邻里之间形成和谐、团结的氛围,弘扬互相帮扶、互敬互助的传统美德。最终,法院判决薛某父母返还王某父母彩礼11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潘莉 责编 邓旆光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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