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是普及率最高的财产保险,然而有不法分子却动起了“歪心思”。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经侦大队就破获了一起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来骗保险赔付的案件。
今年的5月份,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当地的一家保险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在一次核查中发现,一名叫王某某的男子自2020年至今,多次作为三者方,索赔人伤及车辆损失,并且事故类型基本一致,保险公司怀疑王某某利用碰瓷或蓄意制造事故来骗取保险金。在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经侦大队三级警长王乾坤说:“我们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淄博务工多年,主要从事网约车的工作。并且我们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信息梳理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仅在这一家保险公司,一年的出险记录就达到了10余次,赔偿金额少则300元,多则在2万余元。”
随后,民警还通过大量理赔证据和现场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长期在视野开阔、视线良好的路段,通过不及时刹车、加速碰撞并线车辆等方式制造交通事故。即使对方司机有所怀疑,但单从事故看很难察觉出问题,只能按照事故全责,通过保险理赔程序对王某某进行赔付。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经侦大队三级警长王乾坤说:“发生事故的范围多数在主城区张店,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经常以运营车为由,向事故对方索要停运损失费、误工费,在索要不成功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往往会再通过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停运损失费、误工费。为了尽快查清犯罪事实,我们在7月26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传唤到案,期间王某某警觉性极高,表现出明显的畏罪态度,企图逃避被刑事打击。 ”
为了尽快找到案件突破口,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经侦大队协同张店交警部门,将搜集来的相关视频证据移交给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机构。山东理工大学交通安全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张东焕说:“主要是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推荐标准GB/T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以及公安部推荐标准 GA/T1133-2014《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等标准进行鉴定。通过对委托方提供的被鉴定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分析,被鉴定车辆,通过视频显示地点临近碰撞时的行驶速度,比该车通过视频显示地点时,发生碰撞之前的行驶速度略高。”
经警方查证核实,2020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当地26家保险公司,事故出险记录达200余条,累计保险赔付金额达30余万元。目前,王某某被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经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