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卧铺上能否悬挂窗帘以及在下铺位置能否允许他人落座等问题上,近期再次引发了公众热议。
一个新的纠纷案例引人注目:一名男子出于对妹妹的关爱,决定将自己的卧铺让予仅购得普通座位票的妹妹使用,然而却遭到了列车长以实名制为由的坚决回绝。
对此,男子情绪激动地录制视频进行质询: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近日,一段关于卧铺铺位私下转让遭到拒绝的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事件的缘由并不复杂,兄妹两人共同乘火车出行,哥哥成功购得卧铺票,而妹妹却意外购得硬座票。
为了让妹妹能够享受到更好的旅途体验,哥哥与妹妹私下协商后交换了车票,希望妹妹能够在卧铺上安然入眠。
然而,这原本充满温情的一幕尚未让周围的人们感同身受,便因列车长前来查验车票而被迫中断。列车长的要求简洁明了:实名制!无卧铺票者不得占用卧铺铺位!
眼见妹妹即将被驱逐出卧铺车厢,哥哥立即掏出手机开始录像,同时向列车长大声质问:
我心疼我妹妹,让她来坐,这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被允许?
列车长再度明确表态:
不被允许!若如此行事,那么实名制的初衷也就失去意义了。
当男子以自己为例试图解释:我已经购买了卧铺车票,但母亲未能购得,我能否将卧铺转让给母亲?再次遭到列车长的坚定拒绝:
同样不被允许!
尽管男子搬出了自己的母亲作为理由,但仍然无法改变列车长的态度。男子感到难以置信,反复询问:
您确定吗?您真的确定吗?
请不要提及实名制的相关事宜,我只是关心我的母亲...
列车长显然未因男子的亲情牌而有所动摇,反而明确告知男子:
您看她(妹妹)现在是否需要补购卧铺票?如无需补购,请离开!
即使男子改口称,妹妹只是来探望他,短暂停留片刻,亦遭到了列车长得拒绝:
从人情角度考虑,我们可以允许她(妹妹)在此稍作停留,但并无任何规定明确说明可以停留多长时间。
然而,男子坚持认为,自己的妹妹并未占据他人的位置,究竟违反了何种法律法规...
这段视频在男子的质疑声中落下帷幕。
尽管男子对妹妹的关爱之情值得赞扬,但他提出的妹妹来卧铺车厢探访的请求,实际上并不符合相关规定。
已有律师明确指出:
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二条规定,除非经过列车长特许,否则持有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得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
根据上述规定,在未经列车长许可的情况下,持有硬座票的妹妹显然无权在卧铺车厢内逗留,即便她是来探望自己的亲人。
然而,观看完视频后,仍有部分网友选择支持该名男子的观点:
自愿更换座位有何不可?那么下次遇到上铺的老年人要求下铺的人更换铺位时,岂非也不应予以批准?所谓的不允许,其实并无任何道理可言。
究竟有哪项规定禁止自愿换位?倘若出于善意,将卧铺让予老年人,难道老年人也不能享受卧铺待遇吗?
为何不可以?他们并未多占座位,也未逃票,交换座位的行为既不违法,又有何不可?当然,也有网友保持中立立场:
实名制有助于确保每张车票对应一个真实的乘客,从而有效遏制黄牛倒票现象。至于对号入座、相互换座等行为,只要遵循约定俗成且不触犯法律规定,皆属可行。
对于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私下交换席位的问题,您持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