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骗保、自残骗保、“自导自演”交通事故“碰瓷”骗保、与医生勾结虚假住院骗保......不法分子为了骗保,究竟还有多少阴招损招?
9月12日,“湘潭公安”官方微博披露,男子袁某发现某物流公司给生鲜货物的保价很高,便动起了歪心思。
他发现螃蟹用30℃左右的温水浸泡一段时间后,能存活10小时后死亡。
于是,2020年11月,他到江苏一地花5000多元先后买了20盒活螃蟹,用温水浸泡后找到物流公司寄回老家河北。
螃蟹打包后很快死亡,到货后袁某拒收,物流公司赔偿了袁某45200元保价款。
但很快,袁某的伎俩便被识破。
因短期内多次进行赔付,且邮寄地址相对固定,物流公司发觉不对劲,立即报警。
案发后袁某逃脱,被追逃并四处躲藏了两年后终于在2023年11月于石家庄落网。
近日,袁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并处相应罚金。
无独有偶,日前,北京警方抓获“碰瓷王”申某某,其在5年间故意制造交通事故190余起,受害群众200余人。
事故中,申某某以车灯、隐形车衣等损坏为由索赔五六千元,通过“小额快赔”程序,向北京多家保险公司索赔,骗取理赔款,非法获利上百万元。
据了解,2021年至今,在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协助下,全国公安经侦部门持续开展保险诈骗犯罪打击工作,共计破获保险诈骗案件近2000起,打掉犯罪团伙近600个。
今年4月26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召开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决定自2024年4月底至11月底,开展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
7月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搭建“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反欺诈工作框架,充分发挥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和行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行刑衔接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协作,加强反欺诈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反欺诈意识,建设行业内外协同推进的反欺诈工作模式。
内容来源:公安部网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荔枝新闻”官方微博、“湘潭公安”官方微博、锦州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