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不嫖娼、不洗脚……”小偷坚持写“盗窃日记”,警方:第一次见 |
“31号休息了,1号多搞点。”“不嫖娼、不洗脚、不采耳,要管住自己,学费要凑齐。”这些话语均来自一本“盗窃日记”。 近日,华容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成功破获一起系列盗窃案,嫌疑人马某某落网,民警从其住处搜出了几个日记本。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日记本上写满了文字,全部都是犯罪记录,日期、地点、偷窃了什么物品、获得多少钱等写得非常清楚,而且还写了一些盗窃注意事项,比如说“XX巷不好剪线”“要特别注意监控”等。从“盗窃日记”里不难看出,小偷的“工作”并不是一帆风顺,因为每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在休息。 经审讯得知,马某某曾因盗窃被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曾进厂打过工,后来觉得厂里效益不好,上班太辛苦,便重操旧业。 目前,马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华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潇湘晨报 初审:王聪俐 复审:崔瀚文 终审:邹昆仑 |
https://cj.sina.com.cn/articles/view/2415608027/8ffb40db00101573u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