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香港消委会官网发布澄清声明称,昨天香港消委会与农夫山泉的代表会面和作深入交流后,了解到有关产品既不是天然矿泉水,亦非纯净水,而是饮用天然水,而该公司采用的标准为其生产地,即内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就此,香港消委会将该样本改列为一独立类别饮用天然水并重新评分。从消费者角度而言,若以测试结果的TDS值作为比试,该样本口味较一般天然矿泉水为淡,与一般纯净水比较则较浓。
至于溴酸盐方面,香港消委会根据欧盟有关饮用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为每公升10微克计算,此限值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一致,而该样本的检出量(每公升3微克)属饮用水准则值范围内,并远低于上述准则值,可以安全饮用。重新评分后,该样本的整体表现由4.5星调整至5星。
对此次测试因样本归类出现落差而引起的误会,香港消委会表示抱歉。
对此,农夫山回应表示: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今日发布的《消委会就‘农夫山泉’测试样本结果的澄清》已收悉。
此前,针对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农夫山泉、百岁山瓶装水样本检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盐,达到欧盟适用于经臭氧处理的天然矿泉水和泉水的溴酸盐最大限值一事,农夫山泉发布律师函,认为香港消委会存在适用标准错误、标准判断错误和明显主观误导,并要求香港消委会做出澄清、道歉并消除影响。百岁山方面也表示,部分报道曲解检测结果,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综合来源:每日经济新闻、香港消委会网站、农夫山泉微信公众号)
编辑 周梦璇 审读 伊诺 二审 关越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