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士锦说李自成军队押送往陕西的银子都是万历八年以后,上面有万历八年的字号,也即以前皇帝用的银子都是万历七年以前的,万历八年以后的银子根本没有动用过;而杨士聪则说,这些银子上面是永乐年号。 这两个人的说法究竟哪一个是事实?如果说前者是事实,那么实在对明朝财政状况美化的类似于天方夜谭了。原来万历当政四十年开销的银子居然都是万历八年以前的??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张居正确实有些莫名其妙了,他忙碌十年节省赢余下来的国库银子也不过是四百万两而已。而万历就似乎更有点受虐癖好了,他顶着文官对他的集体漫骂去收矿税,而他自己用的银子居然只是万历八年以前的,这不是自虐狂么?看来他真是有挨骂的癖好? 如果后者说的是事实,那就更是对明代白银流通使用状况的极端无知了。白银在明代的普遍使用还是在明代中叶以后,白银从海外大量流入中国也是在明代中叶以后,在明代前期,官方征收的赋税大部分也是实物形式,永乐时期从什么地方可以冒出这么多的银子来?编造谎言的人正是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所以才闹出这种笑话。 有趣的是顾诚在引用这两个人的话的时候,都截头去尾,只引两人记载的存银数目,“赵士锦在《甲申纪事》说内库‘银尚存三千余万两,金一百五十万两’;杨士聪在《甲申核真略》里写道:‘按贼入大内,括各库银共三千七百万、金若干万。其在户部者外解不及四十万,捐助二十万而已。其在户部者外解不及四十万,捐助二十万而已’”[132]p285,而丝毫不提这两个人所说银子上的年号之类,大约他自己也觉得荒谬难信,如果完整引用反而使得这两条记载的小道传闻的性质暴露无遗,所以干脆略去(当然在后面他也顺笔也提到了所谓万历八年以后内库银未动,而且还当成了事实根据,去反驳其他记载,大约是觉得分开来引用,能更增添合理性吧)。 至于张正声所谓的“李自成括内库银九千几百万,金半之”,这种说法的荒谬性更是一目了然。九千几百万两的内库银,再加上一半数量的黄金,就算是四千五百万两黄金好了,按一两黄金抵十两白银来算,总和超过了五亿四千万两白银,明代晚期,整个世界生产的白银中流中国的总量都没有这么多!现在好家伙,同等价值的财富居然能聚集到明朝皇帝的内库中去了!稍微有头脑的人都明白这种记载只能当笑话看,并不能因为写下这个记载的人是所谓兵部职方司郎中,并且当时在北京城内就增加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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