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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侃侃明朝之经济财政

作者:俗人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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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
    1.)明代经济梗概和经济律法
    *经济梗概
    *明初经济恢复
    *经济制度建立
    *引进经济作物
    *生产技术进步
    2.)耕地、人口与气候变化
    3.)工商业
    #手工业
    #商业
    #边疆贸易
    *海洋贸易和白银
    *明中后期的商业经济发展
    *社会生活
    4.)货币、财政及税收
    #货币
    #财政及税收
    *张居正改革
    5.)资本主义萌芽
    *农业资本主义萌芽
    *工商业及城市资本主义萌芽
    6)链接
    *明朝与宋朝比较
    *明亡分析
    (01)
    【正文】
    明代(1368——1644年,历时276年)是一个复杂的多面相时代,呈现复杂的面貌。传统中华文明是农耕文明,在明代整体发展到了顶峰,触及天花板,难以进一步前进。也就是说,传统中华文明处在停滞衰落期。另一方面,明朝的经济和技术的一些方面,如农耕、冶金、丝绸陶瓷技术还有若干进步。
    明朝的经济从量的角度来看,达到历史的最高峰。农业生产在正常年景下可以基本满足地球最多的人口;手工业产品不仅在东亚乃至在全球占有突出的重要地位。而从质的角度来看,传统农业和手工业触及天花板,难以进化到近代产业、
    与明之前相比,明代270多年中经济最突出的变化,是以江浙为典型的江南地区商业、手工业很发达,各种具有近代城市性质的专业市镇的勃兴,并引发江南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这些是中国历史前所未有的。这体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大面积出土,可惜没有那怕一株长成树苗。
    按照历史发展的规律,传统农耕文明需要转换到近代工商业文明。明代也是商品经济大发展的时期,资本主义的萌芽就是在此一时期产生的。可是代表历史方向的工商业力量在资源限制和传统保守势力的强大压制下无法进一步壮大,无法突破传统文明的束缚迎来新型的文明。
    中华文明自秦汉以来长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可是在明朝中叶起却从先进变为落后。在一些决定未来的关键领域被后来居上的欧洲文明超越;不仅相对落后,甚至自身出现倒退。
    (02)
    1)明代经济梗概和经济律法
    *明代经济梗概
    综合经济、财政和政治情况,明朝可以分为早期和中期、后期三个阶段。
    1.早期:1368-1448,从立国到宣宗宣德、英宗正统初。从立国至正统十三年(1448年)(即土木之变以前)为止的80多年,是经济恢复、重建和稳定发展的时期,经济律法也是在这个阶段基本建立。财政较好。
    太祖和成祖是有为之君。洪武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经济。明初大规模设置卫所、移民、募商垦荒;东北、西北等边疆地区得到开发。元末战乱破坏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重新建立,农业逐渐恢复。税收增多。手工业和商业恢复和繁荣。经太祖成祖初建,迎来仁宣之治:-宣德十年1435年。
    太祖进一步强化传统的君主专政体制,对社会经济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太祖经济立法对整个明代有深刻影响。
    2.中期1449-1566年,即土木堡之变到隆庆开关之前。
    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八月土木之变开始,至正德(武宗1505-1521年)、嘉靖(世宗1521-1566)为止近120年,社会经济陷入徘徊不前。
    从土木堡之变到嘉靖时期,国势掉头向下,北有边患南起倭乱。经济受重大冲击,财政入不敷出。随之而来的是,朝政日非,国力衰退,社会动荡,土地兼并激烈,农民逃亡的现象日益严重,明初开垦的土地,不少再度废弃,财政困难。生产发展缓慢。
    皇帝本人带头与贫民较利,在农村广建皇庄,加征赋税,并进一步扩大田赋折色范围。于是官僚、地主、宦官乘时射利,大肆掠夺官民田地,土地兼并之风由此盛行,农民大批破产。在明初大量逃民尚未还乡复业的情景下,又出现了新的人口流动,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同时出现大规模的流民运动。结果,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国家赋入无从所出。一些有识之士,为了保障赋役征发,缓和人民的不满情绪,首先在国家财赋重地江南进行赋役改革,减轻了百姓的一些负担。从而使农业生产逐渐得到复苏,手工业生产得到较快的发展,市镇开始兴起,整个社会经济慢慢地出现了一些新的面貌。
    3.晚明1567年-1644年:从1567年隆庆开关至1644年崇祯十七年明亡
    晚明始自1567年(隆庆元年,穆宗1566-1572)隆庆开关,其后经万历(神宗1572-1620)直至1644年即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思宗1627-1644)明朝灭亡。
    国势日衰,自然灾害严重,经济滑坡;贪污腐化十分严重;政治混乱;财政从危机走向崩溃;连年战乱,内外交困无从解救。
    明后期经济状况复杂。土地兼并恶性膨胀;国家财政崩溃,三饷加派等苛政加剧了政治动荡和经济混乱;人民群众更加贫困;生产生活遭到严重破坏。
    但同时,社会经济形态发生新变化,农业经济结构变化、商业性农业掀起;工商业仍然有较大发展,专业经济市镇勃兴;有限的外贸开放、一条鞭法、计亩征银等改革引起传统文明的新发展。
    从世界文明史来看,这时欧洲已经进入近代工商业文明,传统中华文明已经明显落后。在内外压力下中国被动地纳入世界贸易体系。白银、新型火器和欧洲文化进入中华。国内工商业空前发达,资本主义萌芽焕发。生产力和上层建筑发生尖锐冲突。
    在白银等外来因素推动下,1581年万历九年张居正一条鞭改革,向近代文明走出一大步。然而在保守势力强大反击下,改革并未能改变传统文明衰落、明朝国家灭亡的大趋势。
    (03)
    *明朝经济恢复
    从1368立国至1448年(正统十三年)土木之变之前的80多年,经济恢复、重建和稳定发展,经济律法也是在这个阶段基本建立。财政较好。
    元末连年灾荒、徭役赋税繁重,通货膨胀和多年的战乱,社会经济严重破坏,人民死亡、逃散,人口大减。南北各地人少地旷。朱元璋倡导勤政爱民,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鼓励移民垦荒,制订各种经济立法。
    一是奖励垦荒。
    朱元璋曾说:“农为国本,百需皆其所出。”为了发展农业,首先要把流散的农民固着土地上。为此朱元璋曾多次招抚流亡,令四方流民各归田里。丁少地多者,不许多占,丁多地少者,验丁拨给荒田。并以减轻赋税为鼓励措施。
    令各处农民自由垦荒、垦后即为永业。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规定允许百姓垦荒田为己业,并免徭役和赋税三年。洪武三年,令苏、松、杭、嘉、湖五郡无田百姓到临濠垦种,官给钱、粮、耕牛、种子,免徭役三年。又以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二亩,免租三年,有余力者不限顷亩”。“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不过后来渐渐起科)
    这些措施有效地召回了流散人民,有利于民生安定和生产恢复。
    二是缓和人身依附关系。明初颁布法令释放奴隶,严禁诱骗掠卖良民为奴隶。以诏令的形式,规定平民百姓因战乱而成为奴婢者“即日放还”,有敢继续收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并由朝廷出钱将因饥荒典卖的子女赎回。官府手工作坊虽沿用元代实行匠籍制度,但已不终年服役,而设轮班匠和住坐匠,都规定一定的服役时间,此外可以自由营作,对劳动者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三是移民屯田。
    洪武颁发了一系列有关招收流民垦荒、兴修水利,实行屯田等方面的法令。从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开始移民垦田,“徙江南民14万于凤阳”(《明史》卷七七《食货志》)。迁山西晋城、长治二州的无田农民到河北、山东、河南一带。凡移民垦田,都由朝廷发路费、耕牛和籽种,或免税三年。许多荒地因而得到垦殖,自耕民的数量不断增加。
    除了农民移民边疆垦荒外,组织军户屯田,效果很显著,据史书记载明代军屯田数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
    此外,商屯也相当盛行,洪武年间有所谓“开中”的办法,招商人赴边疆垦荒生产,所产粮食送入官仓,换取“盐引”(运盐贩盐的专卖许可证)。以此确保边防的粮食需求,
    除上述三项主要措施外,还组织兴修水利,疏峻大运河。太祖曾遣国子监下乡督导水利建设。鼓励农民种植经济作物,规定有地五亩以上须种桑、麻、棉各半亩,多者加倍,并推广植棉法等等。
    这些措施使得饱受战乱损毁的地区恢复生气,经济得到快速的恢复。洪武时耕地达三百千余万顷,粮食,棉花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均有增加。户口与垦田逐渐增多,粮食产量增加,政府税收增多,官营民营手工业陆续发展,商业活跃城市繁荣。
    但同时,自明初起土地兼并,农民破产流亡即很多。官僚富豪都在无节制地侵吞田产,大量占有佃户。
    (04)
    明成祖加快边区建设,积极开拓海外贸易,进一步开创了繁荣盛世的新局面。但是到了永乐后期,由于迁都北京,五伐蒙古、出兵安南、大造宝船、消耗了过多的财力物力,经济由迅速恢复而转入缓慢发展。
    成祖采取一种与米换“盐引”的类似方法以筹措资金。为了缔造新都、疏通大运河,朝廷便限制全国商人,只许在北京以米换取“勘合”,凭勘合到出盐的地方领盐。于是北京各仓的米十分充裕。米是可以卖钱的,籍此解决了建造新都的费用问题。
    然而此方式并非以物易物方式,而是要求盐商先交钱,等到晒盐季再给盐,却又为税收不足而将新产出的盐另行外卖,延后交盐给正规盐商的时间,致使盐商交了钱却要三五年甚至十年后才拿得到盐,却又因身份管制而无法抛弃盐商身份另行谋生,因此而家破人亡,私盐亦大为流行。
    因为开支过大,成祖晚年引起通货膨胀。白米一石的价格,已由洪武初年的一贯,涨到五十贯了。仁宗因此而竭力节省糜费,增加收钞的市税与“门摊”(京师北平各个城门口的卡子税)的税率,向老百姓声明一俟钞价增高,便减除这所增的税率。
    仁宗和宣宗政治环境宽松,采取减轻百姓困苦的重农、用贤、惩贪的一系列政策。平定汉王的叛乱,稳定了国内形势;撤兵安南,去掉困扰多时的平叛包袱;推行重农爱民的仁政,国泰民安,国富民强。史称“仁宣之治”或仁宣守成。然而盛世下存在隐患,大量土地流向皇室勋贵官僚地主手中。
    (05)
    #明初手工业发展最快的是纺织业,特别是棉纺业,江南是棉纺中心。制瓷业,元以前为青瓷、白瓷,明代开始出现彩瓷。此外,还有造船,冶铁等等。
    商业方面,南京,北京,苏杭九大商城遍布全国,京城设商人存放这些货物的“榻房”,大市镇设税课司局。并前后铸造两种铜钱:大中通宝钱和洪武通宝钱,又有纸帛“大明宝钞”。
    总之,明初社会经济恢复发展较快,建明二、三十年间,经济已恢复到前代的水平,为中叶以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06)
    #引进良种和经济作物
    明代经济仍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农业无论是产量还是生产工具,都高于前一朝代。
    传统农业精耕细作,技术进步侧重品种改良和使用肥料。明清虽没有突破性创新,新的发明较少,可也有相当程度的重要改进。
    水稻品种增加。苏、常二府水稻品种从宋代46种增加到118种,其中不少是优良品种。棉花已在全国普遍栽种。
    番薯、南瓜、蚕豆、土豆、玉米等高产作物在16世纪中叶时由国外陆续传入。玉米原产于美洲,嘉靖年间(1522-1566年)传入中国。耐旱高产的番薯也原产美洲,约万历(1573-1620年)传入江南,渐向北传播。蕃薯和玉米容易栽种,可以在较贫瘠的土壤种植,对满足粮食需求尤其重要。
    甘薯、玉米、烟草、油料、花生,已在南北各省种植。棉布已成为全国主要衣料。徐光启的棉纺工具“搅车”,以一人当三人;句容式,一人可当四人;太仓式二人可当八人。
    施肥有两项大进步。明朝开始使用追肥;肥料种类增加。明清记载肥料达一百多种,最重要的是明朝出现的饼肥。饼肥以大豆、油菜籽、棉花籽榨油的油渣制成,肥力高、使用方便。

    #生产技术
    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纺织业,当时发明了一种“代耕”新式农具,耕田利用机械原理,既省力,又效率高;农业肥料,使用高效的“榨油枯饼”;植棉采用著名的“张五典种棉法”;农业灌溉采用徐光启仿制的“龙尾车”取水,“省物而不烦,用力少而得水多”;实行了农业多种经营,等等。
    在农业和棉纺织业方面,当时江南稻谷亩产达二、三石(担),北方小麦亩产在二至四石(担)之间,
    明中叶以来,闽、浙一带出现了双季稻或稻麦二作,岭南则有三季稻,北方也推广了水稻田。农业产量有了增加,稻田亩产两石或三石,有些地区可达五、六石。
    农业经济作物的品种增加,产量也相应提高。桑叶、棉花、茶叶、甘蔗等作物产量明显提高。茶叶不但闵浙,汉中、湖南也产茗茶。引进了烟草、花生等作物。烟草大约在16世纪后期引进,迅速扩散。湖南“衡烟”扬名天下。花生与嘉靖万历年间传入,初种于粤闽,19世纪山东成为重要产地。桑蚕业也比以前更加发达。
    农业生产的地域分工和商品化提高。明后期进入商品流通的粮食有一千万石,棉布1,500-2000万匹,丝4.2万担。
    集约化也有发展。明后期以来南方部分地区形成有一定特色的农业综合生产。例如珠江三角洲的“桑基鱼塘”“果基鱼塘”等生态农业。
    这一切都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济布局变动:
    晚唐以来,随着人口从华北南迁,江南日益发展。宋朝时期,华北的经济相当繁荣。经过北宋末、金末和元末三次大战乱,还有黄河与淮河的泛滥,鲁西、鲁南、豫东、苏北、皖北土地普遍盐碱化,小雨小灾,大雨大灾,无雨旱灾。
    宋代尤其是南宋,苏州太湖等长江下游农业发达,成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产地。南宋流行俗谚“苏常熟,天下足”“苏湖熟,天下足”。
    明代长江中游地区快速开发,主要的米粮产区转移到湖广地区,也就是湖北省和湖南省一带。据研究,两湖地区正德年间人均水田面积为3.3亩,平均亩产稻谷1石余,余粮很少。通过大力开垦,万历年间,人均水田达13.4亩,亩产不及2石,但余粮很多,成为重要商品粮产区。而江浙一带人口增加、商业和手工业发达,纷纷改种经济作物。长三角地区的桑蚕和棉花种植业占据重要地位,苏州、常州、杭州、湖州等地粮食均仰赖外地供应。中晚明时,交通和商业发展,湖广的稻米大量长途运送至江浙以及闽广等地贩售。因此说“湖广熟,天下足”了。

    明代在南方农、工、商业得以稳步发展,湖广、四川等地成为全国重要的产粮区。华北平原及广大北方地区,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北方部分地区水稻的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南北之间的经济交流日益频繁。
    经过明初的人口大迁徙和土地大开发以及赋税征收方式的不断改革,农业经济结构逐步由单一的粮食生产,转向农、工、商并举的多种经营。由此诱发了明中叶以后以东南地区为先导的农村人口大分化、大流动,大批劳动力从粮食生产中分流出来;或就地迁业,从事商业性农业,或流入市镇从事各种工商业活动。这样就削弱动摇了自然经济的统治地位,为新的生产方式的诞生开辟了道路。并由此奠定了近现代中国农业与工商业经济,以东南沿海地区为最发达的基本态势。
    (07)
    *土地制度和赋税律法
    明朝土地分为官田和民田,以民田为多数。官田为国家所有,包含庄田(皇庄和藩王庄田)和屯田。官田主要来源自前代的官地和抄没其他割据势力的田地。不少地方,特别是苏、松地区,豪强富室的土地都被籍没。
    《明史?周忱传》说:“初太祖(朱元璋)平吴,尽籍其功臣子弟庄田入官,后恶富民豪并坐罪没入田产,皆谓之官田。”官田之外,全部是民田。与宋元相比,官田所占比例较小,不足15%,据《明史?食货志一》记载: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时“官田视民田得七分之一”,当时据统计全国田地共4228058顷,按比例计算,全国官田有五十几万顷。
    皇庄是皇帝私产。藩王庄田由皇帝赐给,来源既有官田,也有大量民间私田。庄田大都是出租给佃农耕种。
    屯田也是官田,主要是军屯,各地军丁耕种。民屯为官府招募民户开垦荒地。此外明初尚有商屯,是按照“开中法”要求商户运输粮食至边地交纳,以换取“盐引”。商户则干脆在官府拨给的边荒地招募游民屯垦纳粮。商屯占地比重很小。
    民田:
    民田是农户(地主和自耕农)拥有的土地,须向官府纳赋税。民田约占耕地面积百分之七八十。明清民田可以自由买卖。
    元末明初人少地多,荒地很多。明清官府都大力鼓励农民垦荒,采取募民垦荒和移民垦荒等政策。所垦土地无论有无原主,所有权归垦荒人所有,作为永业田。所垦土地,免税三年,而且对所垦土地数量不做限制,计税亩数之外另垦的土地实行免税。
    洪武三年“又以中原田多芜,命省臣议,计民授田。设司农司,开治河南,掌其事。临濠之田,验其丁力,计亩给之,毋许兼并。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三亩,免租三年”(《明史?食货志一》)。这里的“计民授田”、“计亩给之”的规定,实质上是募民垦荒,多垦可作为世业。政府还曾多次组织无田的农民,包括一部分降民和人口密集地区的农民,从狭乡迁往宽乡屯垦。因此,在两朝开国初期,全国垦荒面积不断扩大,自耕农数量居多。
    明清均采取了不抑兼并的政策,土地越来越集中于豪强、贵族、官僚地主手中,形成很多大地主。明中叶后,兼并严重。皇室、贵族、官僚、甚至寺院都采取各种手段占夺民田。明朝皇亲国戚往往以“空地”、“闲地”等名义,乞请皇帝赐田。成化十年(公元1474年)定西侯蒋琬上奏说:“大同宣府诸塞下,腴田无虑数十万,悉为豪右所占。畿内八府,良田半属势家,细民失业。”(《明史?食货志一》)明熹宗时候,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宁德二公主的庄田,动辄以万计。明后期藩王庄田不下2000万亩。
    (08)
    *人身依附
    明初在普查户口、田产的基础上,编制各种册籍,又行保甲法与关律法,把人民牢固地束缚在土地上。
    明朝初年,大批奴隶得到解放,四川和江南一带的佃户,也因地主势力被打击而改善了自己的地位。中央政权也曾一度打击豪强地主,整肃吏治,这都有利于抑制兼并和缓和阶级矛盾。这时手工业工人地位也有所改善。这一切,都有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而出现了明初的“洪武之治“和”宣德之治”。
    明代沿袭元代,将人户分为民户、军户、匠户三等。手工业者为匠籍。匠籍、军籍比一般民户地位低,不得应试,并要世代承袭。若想脱离原户籍极为困难,需经皇帝特旨批准方可。匠户须为官府赋役,分轮班匠和住坐匠二种。定期轮流到官府作坊劳动称轮班,—般每三年一次,每次三个月;住坐是长期为官府干活,每月服役十天。服役期间没有工钱,是无偿的。其余时间可以自由营作。到后来轮班、住坐均可出资代役。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起,轮班匠一律征银,以银代役,政府则以银雇工。人身束缚大为削弱。到清代军籍实行八旗制度,并废除实行四百年的匠籍制度。
    #租佃制度
    租佃制度:既有地主,就有佃农。明朝无地农民和游民甚多,因此佃农也很多。明清租佃关系成为主要的生产关系。
    明代佃户中,仍有为数不少的人对地主有程度不等的人身依附,法律上被视为奴仆。他们丧失人身自由,被称为佃仆或奴仆,世代相传,不得自由迁移。多数佃农属于人身自由的良人。明后期佃农地位有所提高,可以自由承佃、退佃。经过明末农民战争,到清代佃仆式微被雇佣劳动制代替。
    永佃制及地权分化:
    地租有分成租和定额租二种方式。以往以分成为主。明中叶后,定额租在南方成为主流。入清以后定额租向全国扩展。
    随着宋元时期租佃契约的发展,经过农民与地主长期撤佃增租的斗争,到明中叶及清时期,在定额租的基础上,形成了土地租佃的永佃制度。永佃权是佃农在按租约交租的前提下,永久租种某块土地的权利。地主出卖转让土地不影响佃农继续租种。通常佃农须预付一大笔钱才能得到永佃权。
    在永佃制的基础上,地权发生分化,形成田面权和田底权,即形成“一田二主”的局面。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称为田底权,有权收租,也可以出卖典当或抵押,但不能随意撤佃,租额较一般的土地较轻;佃农永久租佃土地的权利称为田面权,不但可以长期使用这块土地,而且有权将田面权继承、出卖、抵押、典当和再租佃。佃农必须承担地租、田赋以及其他杂税。佃农有了永佃权,生活相对有保障,他们改良土壤,提高土地肥沃程度的利益,可以归自己所有。
    这是明清时期,租佃制的独特特点。也就是所有权和使用耕种权分离。由于明清两朝土地自由可买卖,这种田面权和田底权的买卖转租也较为频繁,常常是拥有田面权的不知道田底权者为谁,拥有田底权的不知道耕种者为谁,两者互不相干。
    明代农业雇佣劳动较多,清代显著增加。明初雇工视为奴仆,明末雇工地位也有较大提高。清代从事生产劳动的雇工基本获得人身自由。
    (09)
    #赋税徭役:
    明朝的税法有田赋和商税。
    田税:沿用唐宋两税制,夏秋两征,夏税收麦,秋税收米,称夏税秋粮。用米麦等粮食缴纳的称“本色”,以钱钞、丝绢折粮交纳的称“折色”。官田本色亩税一般五升多,民田亩征三升三合。另外有所谓“重税田”, 除了富裕地区,主要是明初朱元璋对原来的张士诚等敌对势力统治区的报复,达八升五合,乃至二、三石。
    鱼鳞图: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在丈量土地的基础上制定耕地的总清册,将田主的姓名和土地的位置,分别登记,“编类为册”绘成图,其形状如鱼鳞,故名《鱼鳞册》,作为征税的依据。但中叶后鱼鳞册渐不符实际成为空文。
    此外洪武四年始,又在南方一些地区创行了粮长制,办法是随税粮万石为一区,选该区富者为粮长,专督其区税粮并运送至京师。及时运粮至京师者,常蒙皇帝招见,甚至授官,称“税粮人才”。但粮长制实行不久,便与官吏勾结,上下齐手,欺压百姓,甚至干预行政事务。也有些富户不愿做粮长,把责任转到一般农户。运税粮成为农民的沉重负担。
    徭役:明初分全国民为军民匠灶四类(灶历盐户),各著专门户籍,不准改行,并予以行政编制;城镇曰坊,近城曰厢,乡下为里甲。同时,还编了户口清册即黄册。
    明初核定天下赋役,建立征发徭役的里甲制和黄册。徭役数额列入《黄册》,即户口册,详细登记各地居民的丁口和产业情况,每年审查一次。《黄册》每户填报姓名、丁口、年龄、田宅、资产、里长汇总后上呈县;并将鳏孤独附后称畸零户。县州布政司(省)层层留底,汇总,最高呈报中央户部。每十年一更换,以适应人丁等变化的情况。
    明初徭役有三类。均工夫役(即均徭)、里甲正役、杂役。三种徭役均与资产、丁口有关,按丁产编为上、中、下三等户;十六至六十男子为丁,按丁分别科派。
    总之,鱼鳞图册是全国土地清册,辅以粮长制以征税粮;黄册是全国户口清册,辅以里甲制以征徭役。二者相辅相成。
    #商税
    明初的商税不算重,原先是30取一,即3.3%,后来万历时降到了1.5%。小商小贩年营业额在40两白银以下的免税。当然这只是纸面的规定。
    (10)
    2)耕地、人口与气候变化:
    #耕地:洪武廿六年(1393年),全国耕种田地有三百六十六万零七千七顷。到了弘治十五年(1502年)也只上升到四百廿二万八千零五十八顷。而万历九年(1581年)经过张居正的治理后达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万历年间超过七百万顷的耕地,为万历年间开始的人口稳步增长提供坚实的基础。
    另,15世纪初耕地约3.7亿亩,17世纪初增加到5亿亩。
    #人口:
    元惠宗至正年间(1341年—1370年)全国发生多次大规模的灾荒饥馑疾病和瘟疫,并最终促使红巾军起义爆发、长期战乱不休,造成人口大量死亡。明朝建立并统一全国后休养生息,使得农业生产在元末遭受极大破坏的背景下得到很大程度的恢复,加上洪武年间大规模的移民填充长江以北的人口空旷之地,鼓励垦荒,使得人口稳定成长。
    到明太祖洪武廿六年(1393年)有6500万人,其中民户6175.0万,军户325.0万。北五省(北平、山西,山东、河南、陕西〕人口有1755万,占全国27%。其中山东最多,有5,462,850人,以下依次为山西 (3,790,760人)、河南(2,825,300人)、陕西(2,646,450人)、北平(2,619,500人)。中五省(京师、浙江、江西、湖广、四川)人口总数为3380万,占全国52%。其中,南直隶有11,291,460人;人口密度最高的苏南太湖流域人口达6,320,300,平均每平方公里220人;其次为浙江省,有9,959,270人;江西有7,260,000人,湖广有4,318,420人,四川最少,仅1,314,260人。南五省(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总人口有1040万,占全国的16%。 估计明思宗崇祯十三年(1640年)约有1.50亿人口,分布格局基本未变。
    世宗嘉靖末年美洲高产作物传入后开始在人口最稠密的江浙和岭南普及,尤其是经过万历中兴过后人口以较快速度稳定成长。根据当代学者研究,到思宗崇祯十三年(1640年)估计达到前所未有的140,000,000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到清世祖顺治七年(1650年)年,由于战乱与瘟疫造成中原地区死亡甚大,北方鼠疫爆发、八旗入关掠杀,造成人口大量减少,只有人口总数一半不到。特别是经历鼠疫大爆发的北方,人口降到不足20%。
    明朝户口的峰值出现在明朝后期,但对于具体时间与人口数量,不同学者有不同说法。易中天认为,明末人口六千余万;赵文林、谢淑君认为1626年明朝达到人口峰值,实际人口大约有99,873,000人;王育民认为万历年间明朝人口达到峰值,实际人口在130,000,000人至150,000,000人之间;葛剑雄认为1600年明朝实际人口大约有197,000,000人,明朝人口峰值接近2亿;曹树基认为1630年明朝达到人口峰值,实际人口大约有192,510,000人,1644年实际人口大约有152,470,000人;而英国经济学家安格斯?麦迪森则认为1600年明朝实际人口大约有160,000,000人。
    #明朝户口变迁表
    年代 户数 口数 备注
    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 10,654,362户 59,873,305人
    明太祖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 10,652,870户 60,545,812人 此为除开华北大部分地区外的调查数据,今学者估计实际人口达到65,000,000人。
    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年) 11,415,829户 66,598,337人
    明成祖永乐二年(1404年) 9,685,020户 50,950,470人
    明宪宗成化十六年(1479年) 估计实际71,850,000人
    明宪宗成化二十四年(1488年) 估计实际75,000,000人
    明孝宗弘治四年(1491年) 9,113,446户 53,281,158人
    明孝宗弘治十五年(1502年) 10,409,788户 50,908,672人
    明孝宗弘治十七年(1504年) 10,508,935户 60,105,835人
    明神宗万历六年(1578年) 10,621,436户 60,692,856人
    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年) 9,835,426户 51,655,459人
    估计万历年间实际人口在130,000,000人至150,000,000人之间
    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年) 估计实际100,000,000人
    (11)
    #自然灾害:
    明清时期地球处于小冰期全球气候寒冷期。北半球自14世纪开始转寒,17世纪达到极点。15世纪以后出现过两个温暖期(1550-1600和1720-1830年)和三个寒冷期(1470-1520,1620-1720年和1840-1890年)。大体而言,16世纪可算温暖,17世纪最寒冷,18世纪亦属温暖,19世纪寒冷。
    许靖华在《太阳、气候、饥荒与民族大迁移》中说“我和我的同事过去30年来一直在瑞士联邦技术研究院湖沼地质实验室从事古气候研究。通过与欧洲、亚洲、南美、北美的同行合作研究,我们形成了一个全球性的观点,我们的数据表明,自大约一万年以前的冰川融化期以来,存在全球变暖时期和变冷时期的交替。全球温度变化对地区降水有可预见的影响。”“在近4000年以来有4个全球气候变冷的时期(也即小冰期)”。
    而明末所处的17世纪上半叶到中叶正是这样一个“小冰河期”(Little Ice Age),尤其以末期的1580-1644年最为寒冷。这段时期在一千年里是最冷的,在一万年里也是第二位的,可以说人类进入文明时期以来,这是最寒冷的时期。整个气温回暖是在明灭亡后的1650年左右。
    “17世纪中叶是一个全球政治动荡不安的时期,几乎整个旧世界和新世界的部分地区都发生动荡和战乱。例如1648-1653年法国投石党运动;1642-1660英国发生的大反叛(英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1633、1634、1637、1645、1648年发生在莫斯科的骚乱;1628-1644年中国的农民暴动;1624、1647、1664发生在墨西哥的战争等。”
    “17世纪中叶,普遍发生的全球性危机(17世纪危机),除了每个事件背后的地区性原因外,一定存在一个共通的因素。……17世纪中叶的气候异常,导致农作物减少变成了一场大灾难,发生饥荒、瘟疫和政治与社会的动荡不安。”
    “Romano考察欧洲的国际贸易、工业、农业,发现如下的三项重要结论,……大概在1600年以后,欧洲的农业发展停滞,在失去农业部门的支持,商业和工业部门在1620年以后也失去成长动力;1620年以后的17世纪,除荷兰外,整个欧洲经济处于停滞状态。Romano因此认为1620年前后,‘不仅代表一个世纪的断裂,也决定一个新世纪的特性’。”
    “1630年代末期和1640年代初,日本北方一连串不寻常的凉夏以及其他地方的旱灾、水灾、减少谷物收成,特别是1641-1642年的大饥谨,造成许多人畜死于饥饿与疾病。……到164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开始复苏。”
    (12)
    有人统计过近3000年中国气候变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规律——但凡东亚大地上平均气温急剧下降,那么就会出现王朝更替、改朝换代。解释上述原因其实很简单:气温上升,有利于农业生产,所以社会稳定;气温下降,将导致农业减产,所以社会就会出现动乱,甚至改朝换代。
    气温变化与降水密切相关。明后期全国异常干旱。大旱引起特大蝗灾,始于1636年崇祯九年,止于1642年崇祯十五年。从陕东、晋南及开封一带扩散到黄河、长江中下游和整个华北平原。
    气候变化还引起大瘟疫。15世纪至明末多次瘟疫。1633年崇祯六年至明亡,山西、山东、河北、江苏浙江等省瘟疫流行。引起明末人口锐减。十六世纪末至明亡,瘟疫、灾荒和战争使得全国人口可能减少了40%。
    17世纪初期到中叶,也就是明朝晚期末期,中国连续发生罕见的自然灾害。“远东地区也没能逃过全球变冷的冲击。17世纪明朝末年华中地区又冷又干。最后两位皇帝天启和崇祯统治期间出现了最恶劣的气候。在40多年里(1601-1644年),历史学家记载了两次‘八年大旱’,即连续八年的严重干旱。在河南,据记载在整整三年里未下过一滴雨。”
    王家范说:“韩国学者朴根必、李镐澈在我国《古今农业》上发表了题为‘《丙子日记》(1636—1640)时代的气候与农业’的论文,指出‘17世纪的东亚通常被称为近代前夜的危机时代,即所谓的寒冷期(小冰河时期)’,这种灾害性的气象危机。”
    “因有《丙子日记》的发现,在朝鲜境内已经得到确证。我国中央气象局科学研究院编著出版的《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以及相关论文集刊,也证实1470年至1644年为我国旱灾严重(且旱涝互生)的历史时段,其中全国性大范围有旱象的年份为18年。现在看来,由于气象史专家搜索的历史资料不全,实际情况远比他们已经调查的要严重得多。”
    “河南商丘人郑廉在清初著有《豫变纪略》一书,因对农民战争期间河南省情熟悉,记载详尽,在明清易代诸书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他对河南全省灾害,作了详细的统计年表,阅后触目惊心,摘录于下:
    崇祯3年 旱。
    4年 旱。
    5年 大旱。
    6年 郑州大水,黄河冰坚如石。
    7年 夏旱蝗。
    8年 夏旱蝗,怀庆黄河冰。
    9年 夏旱蝗,秋开封商丘大水。
    10年 夏大蝗,闰四月山西大雪。
    11年 大旱蝗,赤地千里。
    12年 大旱蝗,沁水竭。
    13年 大旱蝗,上蔡地裂,洛阳地震,斗米千钱,人相食。
    14年 二月起大饥疫,夏大蝗,飞蝗食小麦如割。
    15年 怀庆地震,九月开封黄河决。”
    气温最为寒冷的时期肆虐了20余年。北方的酷寒使降雨区域普遍南移,导致全国各地尤其是北方连年遭灾。先秦晋,后河洛,继之齐、鲁、吴越、荆楚、三辅,并出现全国性的大旱灾。粮食产量骤然下降,如此长时间和高密度的灾害对于一个人口庞大的帝国来说是致命的打击,极度削弱了明朝的国力。
    万历、崇祯年间,旱灾变得越来越频繁。波及华北数省的大鼠疫在山西爆发,明朝末年蔓延到了京畿地区,这直接导致了北京城被轻易攻占。
    从上可知,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罕见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饥荒、瘟疫。与之同时还有财政困难和治理能力低下,以及政府无力赈灾和发饷导致频繁的农民起义和兵变,给明朝带来沉重的毁灭性打击。
    (13)
    3.)工商业
    #工商业制度
    #手工业
    #商业
    #明中后期的商业经济
    #城市和社会生活
    #边疆贸易
    #海洋贸易和白银
    【正文】
    #工商业制度:
    明代仍然延续元代的匠籍制,也就是规定全国技术好的手工业工人必须于官营手工业部门服务的制度。明代定以前的匠户为匠籍,并规定子孙世代承袭,不得脱籍改行。但有点不同,他们不需永远在王朝服役,而只要依规定每隔几年轮班到京城服役一次即可,称之为轮班匠。
    但到京城的路途遥远,轮班匠仍然常常发生逃役的状况。于是在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朝廷便下令轮班匠可缴交银两折抵役期,称为“匠班银”。嘉靖四十一年,朝廷进一步改革匠役制度,每名轮班匠每年纳“匠班银”四钱五分,从而废除轮班制。但仍有部分工人留在官营手工业单位服务,匠籍制并未完全废除。
    明朝前期有官营和私营两种手工业生产组织。官营手工业的生产规模比较大,经常有几十万技术高超的工匠轮番劳动。行业多,分工细。明初建立了匠户匠籍制度,工匠分轮番匠和住坐匠两种。轮番匠每三年到京服役三个月;住坐匠固定做工,每月有1/3的时间为官府做工,月粮由国家支给,其余2/3的时间自由支配。这种工匠比元代长年固定在官府生产的工匠,有了较多的人身自由,从而提高了生产积极性。
    对于矿冶业,对非贵金属允许自由采矿和冶炼,官府课税;对金银等贵金属矿只能由官府经营,其他与国计民生关系较大的铁、铜、铅、锡等矿藏,必须取得官府批准,才得开采,未经官府许可,私自开挖者,以“窃盗罪”论处。
    对商业,明代承袭前朝旧制,对某些重要商品,如盐、茶等实行专营制度。明律规定,盐和茶都由国家专卖,商人必须向官府交钱买“盐引”和“茶引”。“引”是商人运输货物的凭证,印有法定的重量单位。明洪武元年修定的《盐引条例》,规定犯私盐罪者绞,有军器者斩。其后在《大明律?盐法》规定,凡犯私盐罪者杖100,徒三年;若有军器者加一等,拒捕者斩。明朝统治者凭借国家权力,将有较大市场、利润较大的商品垄断在官府手里,使民间商业的经营范围缩小,极大地限制了民间商业的发展。
    明代改变宋元以来商税繁苛的情况,规定商税率为1/30。但这只是纸面规定。
    明神宗时,派出税监到全国各地去监督收税,逼得机户停机、窑主歇业、盐工抗税、矿工暴动、市民罢市。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内监孙隆到苏州充任税监,他勒令除已征税外,每机加派白银三钱,丝织品每匹加银三分。机户因此停工,几千织工染工失业。生活无路的织染工匠2000人集结于玄妙观,公推织工葛贤等几人为首,高喊“赶走孙隆,杀死税棍”的口号,冲向税监衙门。斗争坚持了三天,打死税官、恶棍十几人,火烧了税监衙门,孙隆逃跑了,加派的税银取消了。
    #手工业
    明代手工业生产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无论是铁、造船、建筑,还是丝绸、棉布、瓷器等产业都很繁荣,有些行业在世界都是遥遥领先。手工业发展最快的是纺织业,采煤业、炼钢冶铁、银矿开发也都得到了很快的发展。
    至明中叶,江南等地手工业高度发展。手工业生产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尤其是在杭州、上海、南京、松江、苏州、景德镇等地。以丝织中心苏州为例,明末织机多达万台,工匠多达五六万人。松江是棉纺中心,民谚说:“买不尽的松江布,收不尽的魏塘(今浙江嘉善)纱”,盛况空前。松江潞安府全盛时有织机1.3万张。
    “南松江,北潞安,衣天下”,潞安在山西南部,每年供应皇室的丝绸料达5000到10000匹,产量仅次于江浙一带。
    南京、临清等城市“周围逾三十里,而一城之中,无论南北财货,即绅士商民近百万口”。南京一地有众多的陶瓷厂,每年可生产100万件瓷器。
    为了加强对手工业生产的管理和控制,《大明律》专设《工律》一篇,对军民官府营造的申报审批、营造所需材料、财物、人工,制造器物的品种规格等等都作了规定,违反者治罪处刑。
    纺织:明清最大的产业部门就是纺织。特别是棉纺业,棉布取代麻布成为纺织品的主流产品。技术没太大进步,纺车还是用手摇单锭纺车(手车)。生产规模比前代更大。专业化和分工有发展,江南是棉纺中心,这里纺纱和织布出现分离。江南在明末1620年前后年产棉布约5,000匹。而到1850年左右清中期则达约一万匹。
    明朝纺织业首先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以雇佣劳动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出现。具体表现是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较大规模的生产组织,即商人出资雇工生产的工场手工业。还有一种是商家向个体生产者包购包销产品。
    制瓷业:元以前为青瓷、白瓷,明代开始出现彩瓷。
    景德镇成为世界瓷都。仅景德镇一处,就有上万家制瓷工匠和作坊,拥有制瓷的高超技术,有设备完善的官窑,也有生产大量民用瓷器的民窑。制瓷使用旋坯车,不但提高生产效率,还使旋出的瓷坯更为精细和规格化。施釉方式以吹釉法代替刷釉法,使施釉更加均匀光泽。并且发展出彩色瓷器。
    冶铁:技术明显的提高。由灌钢冶炼法发展到苏钢冶炼法,是一种效率较高的炼钢方法。并发明“生铁淋口”法,可得到上好钢材。已使用活塞式风箱和大型熔炉。明末广东将圆柱体高炉改为瓶型高炉,每日24小时可出帖3,600斤。
    全国有二百多处发现和开采铁矿,遍布南北。
    煤炭成为重要的燃料,不仅用于冶金,也用于居民生活。北京生活用煤依靠西山煤矿供应。
    造船:明清造船是最重要的产业之一,企业规模、技术和资本相对密集。南京宝船厂的大宝船,排水量高达7,800吨,远远超过英国工业革命前夕最大海船2040吨。明末每年约造海上沙船30余艘。
    造纸已遍布福建、江西、浙江、河南、四川等省,“纸厂槽户不下三十余槽,各槽帮工不下一二千人”。纸张品种有“竹纸”、“火纸”、“糙纸”、“柬纸”、“吉纸”、“皮纸”、“棉纸”等。
    印刷作坊,规模相当大,印刷的创新是铜、铅活字印刷,彩色套印和拱花等工艺。
    #商业
    商业方面,南京,北京,苏杭九大商城遍布全国,京城设商人存放这些货物的“榻房”,大市镇设税课司局。并前后铸造两种铜钱:大中通宝钱和洪武通宝钱,又有纸帛“大明宝钞”。
    随着城市交通发达、农产品的商品化和手工业的发达,在全国已形成庞大的商业网络。当时的南京、北京是全国最大的商业城市;西安是西北重镇,南北大运河沿岸,出现了清江浦、济宁州、临清州、天津卫、河西务等一大批新兴商业城市;在古老城市之间及周围,陆续出现了一批新兴的中小城市。
    民间贸易活动定期进行。州县一级的集事,每月有五六个;乡镇每月有二三个;府城则每日一集;有的地方有药王庙会;淮河以北秦晋以东,各方商贾运送物品,入城为市。在当时对外贸易上,分“朝贡贸易”和私商贸易两种。东南沿海的“海商大贾”和“海湖大姓”的海外走私也很活跃;“漳闽之人,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
    随着商业活动的繁荣,商人会社“商帮”开始出现。在明朝之前,商人的经商活动都还是个体的、零散的活动,没什么组织性。到了明朝,逐渐就按照地域形成了不同的“商帮”。最著名的就是山西商帮和安徽商帮,也就是“晋商”和“徽商”,稍弱一点的就是闽商、浙商和广商等等。中国著名的商帮都是在明朝形成的,他们依靠地域关系互相帮助,一起外出经商,遍布全国各地。
    (15)
    #明中后期的商业经济发展
    明朝中后期,大致从公元1522年世宗嘉靖元年到明末的一百多年时间里,是我国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时期。商品经济得到较大的发展,社会经济形态出现新变化,自然经济的统治地位开始动摇。
    这一时期商业性农业获得历史上没有的大发展。农民纷纷弃农经商,农业人口减少,工商业人口猛增,农业经济结构出现历史性的变革。自正德末年起,农民大规模四出逃亡的现象已经有了转变。代之而起的是,东南沿海地区农民首先自发进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或纷纷从农村流入城市,脱离农业生产,从事工商业;或就地迁业,弃粮他种,发展商业性农业,大种经济作物、大力发展家庭手工业和各种加工业。而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出现富裕农民的规模经营,集约化程度提高。传统的“男耕女织”开始解体,男人不但纺织,甚至脱离土地受雇纺织,有了社会化分工。
    商品意识增强,商业日趋繁荣;新兴市镇大量涌现,工商业人口大增,城乡市场网络开始形成;随着海禁的放宽,民间海上贸易得到新生,某些生产部门隐隐约约地闪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的曙光。
    第一,交通运输方面。内河航运进一步发展。明初修复了贯穿直隶和长江流域的会通河,成为漕运的主要路线.也是南北货运的主要渠道。南北大运河长达1300多公里,每年有500万石粮食和其他商品北运,又有大批北方土货利用运粮空船南运。陆路方面,政府整修了驿道,运输工具以四轮大挂车为主,载重可达50石。此外,邮递业,也就是民信局出现并流行。
    第二,商品经济繁荣。社会分工细化,加剧了地区间的商业流通;商品种类增多,商品需求量增大;新的工商业城市不断出现;并且依赖资本市场,也就是高利贷搞经营,隆庆开关后,墨西哥银元和日本白银大量涌入中国,明代中叶白银成为主要货币。
    第三,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设互市,对外设有泉州、宁波、广州三个市舶司,政府实行朝贡贸易,对民间实行海禁政策,私人海商只能地下发展。与此同时,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相继摸到中国门前。西方商国的到来,刺激了中国私商的发展。特别是隆庆开关后,民间海外贸易大大发展。经过中国商人的努力,从福建至菲律宾再到墨西哥,横跨太平洋的商路接通,从此,中国的闽粤商人开始远航美洲,成为世界市场中活跃的一部分。
    第四,商品经济中出现了所谓的资本主义萌芽。这种萌芽在东南某些手工业部门中稀疏出现,在农业中也有了这种迹象。具体表现为,出现了劳动力市场与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场主。
    第五,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社会中形成一个新兴的中间阶层。他们由广大商人、手工业者和市民构成,并且在经济生活中与政府形成了尖锐的对立。具体表现为,政府向全国各地派出矿监税使,督领金银等矿的开采或征收商税,由此导致一系列的反矿税斗争,酿出多次大规模的兵变、民变,使得政府不得不有所退步,减轻矿税之害。表明这一新兴社会阶层是有力量的,也是可以和政府议价的。所谓公民社会之希望,就在他们身上。
    第六,商业投资方面,出现了合伙投资,也就是同族合伙及非同族合伙两类。商业运作方面,突破了原先的家仆经理制,出现了伙计制。商人群体方面,出现了地域性商帮,按张海鹏《中国十大商帮》里的定义,“商帮,是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乡谊为纽带,以相亲相助为宗旨,以会馆、公所为其在异乡的联络、计议之所的一种既亲密而又松散的自发形成的商人群体。”商帮,是明中期之后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人群体。它首先是以血亲为纽带而形成的。中国的社会组织,有黑社会倾向。黑社会是模拟血亲,而中国的宗法制,是货真价实的血亲。血亲的第二个阶段,就是地域亲了。亲不亲,故乡人;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云云。所以商帮是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商业组织。
    按张海鹏的数据,明清时期,活跃在商业舞台上的典型商帮有十个:山西商帮、陕西商帮、广东商帮、山东商帮、宁波商帮、福建商帮、徽州商帮、洞庭商帮、江右商帮、龙游商帮等。
    商帮一般都有自己的会馆;有自己的图腾或者崇拜物;有自己的帮规与价值理念;有自己的主导行业等。
    明朝国家与商业的关系始终摇摆不定,明朝并没有将商业有机的纳入国家财政中,没有像欧洲一样,按照中产阶级的理想去促进商业。但明朝政府并不是贪婪而“反商”的,而是始终处于无视商业的状态,并不想要促进或者说从商业中获得利益。这一政策倾向,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商业、手工业发展。
    (16)
    #明朝的城市和市镇:
    政治中心城市:应天、顺天,就是现在的南京和北京。
    军事中心城市:宣府、大同等等。
    这些都是明朝以前就出现的传统城市类型在明朝的延续。随着明朝商业、手工业、经济、外贸等的全方位大幅度发展,明朝的城市规模进一步扩大,范围也遍及全国各地,明朝也第一次出现了更多新兴城市类型,具有现代城市的功能。
    工矿业城市:遵化采矿、冶金中心,武昌、重庆的木业,景德镇、宜兴瓷器中心等等。
    手工业城市:苏州、杭州的丝织业中心,松江棉织业中心,北方潞安羊毛纺织中心等等。
    农村商业类城市遍布全国,不可胜数。
    运输中心城市:漕运中心的临清、镇江、武昌、重庆等等,对外贸易中心的广州、宁波、泉州、福州等等。
    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综合功能性城市的发展。如宣府大同等不仅仅是军事城市,而且是开展北方互市的重要商业贸易城市。
    经济发达地区还转向为服务业发达的近代形式消费类城市,比如北京、南京、苏州、杭州、临清、扬州等等。北京、南京等地还是金融业、文化发展的中心城市,钱庄遍布,书市遍布,各地商会云集。
    市镇:
    一般而言,城市指二京、省城和州府城、县城。县以下是乡村地区,散布许多作为乡村商业聚落的市镇。市是定期的集市地,农民每隔一段时间(十天)就去赶集,出售农产品购买需要的商品。而镇通常有相当多的居民和日常商业活动,如饭馆旅店、固定的商铺和定期市集。
    中国传统市镇在唐宋就有很多,到明朝至清初发展迅猛。都具有较强的商业功能。明朝人口压力已经甚大,明初大规模人口流动,移民实边。大量人口从江浙闽、江西、山西等地迁移湖广等处。首先促进了长江中游农业生产,同时也因此出现大批商业性市镇。除此之外,沿海许多人脱离农村,流散四方,以手工业生产或商业活动谋生。他们大多聚集在各地市镇和都市。
    明清是市镇经济迅速发展时期。市镇的发展仍以江南为盛。据近人研究,江南八府一州明后期有市镇329个,至清乾隆嘉庆,增至517个,约有20个已是千户以上的大镇。这些市镇仍多由农村市集发展而来,但有些已全属新兴。如苏州府的新泾市,明初尚为荒野,嘉靖间即已建市。杭州府的唐栖镇,宋时无名,明初开运河,后又修塘岸转漕,顿成南北孔道,清康熙时称市,乾隆时称镇。吴江县的盛泽镇,明初尚为村落,嘉靖间成集市,居民约百家;清初已成大镇,乾隆时有千百余家。又震泽镇,元时为村落,民数十家;明成化间增至三四百家,嘉靖间又倍之,到清雍正时建为县。
    值得注意的是明清在江南市镇贸易中已出现市场专业化的趋向。清乾隆《嘉定县志》记:“布商盛于南翔,花商盛于罗店。至新泾镇凉鞋,安亭、黄渡镇蓝靛,亦为商贾所集”。特别是随着农民家庭手工业的发展和部分手工业专业户脱离农业,出现了手工业专业市镇。有人统计,明清江南地区有蚕桑与丝织专业市镇25个,包括唐栖、硖石、南浔、菱湖、双林、王江泾、濮院、盛泽、震泽等著名市镇;有棉花与棉纺织专业市镇52个;包括三林塘、朱家角、江湾、罗店、南翔、新泾、枫泾等;有米粮专业市镇13个,包括枫桥、浒墅关、黎里等。此外,还有以冶铁著称的嘉兴炉镇、吴江村市,以陶业著称的嘉兴千家窑、杭州瓶窑镇等。
    明清时期,华北、华中的市镇经济也颇有发展。沿大运河的山东张秋镇、直隶(今河北)河西务,明代即帆樯如织,商贾攒聚。山东的周村,明清之际开始发展,清康熙时已成大市。直隶滦州的榛子镇,兴于清初,号称三省通衢。河南商水县的周家口镇,南北通冀楚,东西达淮扬。正阳县的陡沟店则发展为布匹集中之市。江西铅山县的河口镇,明万历时即成重镇;清江县的樟树镇,则成为药材总汇。东南闽广市镇的发展,不少与海上贸易有关。西北、西南则市镇尚少,主要是发展县以上的贸易。
    清代有所谓“天下四大镇”者。其中景德镇原名新平镇,宋景德时因承造御用瓷器出名改称,但当时还只是个瓷器集散市场。至明清窑灶林立,发展成为“烟火逾十万家”的瓷器最大产地。朱仙镇,南宋时岳飞追击金兵至此还是一荒村,元开贾鲁河,成为通往开封的水陆转运点,至明清逐步发展为一商业大镇。佛山镇,宋为墟,明代宗时尚称乡、堡,但因“工擅炉冶之巧,四远商贩恒辐辏”,民庐达万余家,清初设治称镇。汉口镇,明初还是汉阳城外一荒郊,明成化间汉水改道,因其地当江汉交汇之处,商贾日盛,嘉靖间成为镇。清代继续大发展,乾隆三十七年(1772)有居民32209户,嘉庆十八(1813)增为36929户,号称“九省通衢”,成为长江中下游第一大埠。这四大镇实际上已是全国性的商业城市或手工业城市了。
    市镇经济的发展,在原有的城市和墟集之间形成一级市场,形成了城市、市镇、墟集三个层次的商品流通网络;手工业市镇的兴起,更有促进小商品生产和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作用。但是,直到鸦片战争前,市镇经济的发展还很不平衡,偏重在中国的东南。市镇贸易的商品,还主要是农民自给有余的农产品和农家副业产品,因而它带有农副产品初级市场的性质,为长距离贩运贸易提供基础。
    (17)
    *社会生活
    明初期奉行“重本抑末”政策。朱元璋曾言:“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甚至还规定禁止商贾之家穿绸纱。隆庆三年(1569年),大学士高拱上疏《议处商人钱法以苏京邑民困疏》,反映商人的愁苦和商业的窘困,并奏请隆庆皇帝采取措施,革除宿弊。之后张居正提出农商荣枯相因,进一步肯定商业的作用。
    明代中后期商人地位有所提高,部分士大夫认为经商有成,在价值上也等同于读书有得,“亦贾亦儒”“弃儒就贾”的现象也开始出现。商人的地位也明显提高。
    明代早期,社会风气比较节俭。后期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以及政府控制力的下降,社会风气转向浮华与奢糜,不论士大夫或百姓,在饮食、居住、穿着、娱乐各方面都更为讲究,与过去儒家崇尚简朴的风气有很大的差别。
    在衣食住行上,明代的茶文化与酒文化也十分发达,民间盛行饮酒之风,酒令进入成熟的阶段。各种新式茶色纷纷出现,紫砂壶也开始流行。酒楼茶馆成为城市居民的重要休闲场所。明代的手工业突飞猛进,家俱的样式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明代家俱质地坚硬,风格典雅,流传至今者不在少数。而私家园林在明朝也非常发达,成为园林的典范。明代园林艺术的最杰出代表著作是计成的《园冶》一书,这是第一部全面总结私家园林的专著。而百姓的娱乐风尚也日益发达,“旅游”一词首次出现。明代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社会生活最丰富的朝代。
    在女性生活上,贞节旌表的制度在明朝成为固定持续的制度,使得女性守贞守节从原本的典范理想成为一般性的风气甚至规范。而缠足也在明朝逐渐成为社会上较普遍的习俗。此外,晚明社会风气的开放,使当时成为中国历史上才女文化最发达的时代之一。
    明朝的另一项重要社会风气就是藏书之风。无论官方与民间皆好藏书。私家藏书尤为发达。天一阁是中国目前现存的最早的私家藏书楼。其创建者是范钦。在范钦去世时,天一阁藏书的总数达到七万卷。天一阁对藏书严加保管,水火不入。也严禁外借。明代重要的藏书楼还有汲古阁、绛云楼等。而私人刻书也逐渐发达,出现的彩印的套印等新工艺,印制的书籍量更是达到一个新的高峰,也使得书籍的读者群更为扩大,各种通俗小说的出现也为平民百姓提供另一种娱乐。装帧方法也得到改进,出现对后世影响深远的线装书。
    此外,商业用的书也开始出现。商人为实用目的而编写此类书籍,内容介绍贸易路径沿途的交通、习俗及商品行情等。此类书籍现存最早者为《一统路程图记》。由于商业的发达,各地纷纷开始大量生产具有当地特色的商品,运销他处,使得区域分工日益明显。
    (18)
    #边疆互市
    嘉靖时蒙古鞑靼统一,屡次入侵中原大肆抢掠。蒙古各部对中原的粮食、丝绸和锅釜等需求很大,即使交战也还要暗中与边军交易。为此俺答汗数次请求通贡均被拒。庚戌之变后,世宗无奈,于次年春同意宣府、大同、陕西开放马市。但世宗反复无常,八月就反悔中止马市。俺答汗于是屡次越长城抢掠京畿。
    到穆宗隆庆时期(1567-1572年),穆宗调整对蒙政策。俺答汗再一次表示愿与明修好。隆庆五年1570年朝廷册封俺答为顺义王,世袭罔替,从此双方和好,数十年没发生大的冲突。
    双方议定通贡互市条款,在张家口,大同等开马市十一处,官民交易。蒙古族和内地的经济联系进一步加强了,汉族人民也大量进入蒙古草原。到了万历年间,俺答率部族筑板升(汉民族样式的房屋)建城廓,形成了今天呼和浩特市的雏形,当时明政府赐该城名为“归化”。
    边关贸易互市展开。明、蒙古边境出现近40所各种形式的贸易点。以马匹交易为主。隆庆年间,除了官办马市外,民间的民市日益兴旺。大同得胜堡、宣府张家口堡、山西水泉堡等处马市,民市交易的马和牛羊等牲畜远超官市。而且马在交易中的比重越来越小,生活用品和生产工具迅速上升。
    正好此时可从海洋贸易进口大批白银。马市贸易也从茶马交换改为白银购马。北方边界贸易之盛为历史前所未有。
    除了蒙古外,对东北女真部也开展互市贸易。万历十一年(1583)在广顺关和镇北关的互市中,女真出售人参、貂皮、蘑菇、蜜糖等土产,购入耕牛、铁铧、锅、靴子等,可见马也不是主角。在清河、宽甸等马市主要是日用品交易,不少商品长途贩卖,如铁锅就是广东佛山运来的。
    俺答汗封贡结束了蒙古和明朝近二百年的对立和战争,促进蒙汉人民经济文化交流。再一次确立蒙古与中央政权的从属关系,巩固了元朝开始的大中国格局。可这不是明朝军事胜利的结果,而是蒙古和中原之间强韧的经济纽带使得双方密不可分。
    明清之际,漠南蒙古和漠北喀尔喀蒙古先后归附满清,经济背景也是大中国内部经济纽带非常强大。
    (19)
    #海外贸易
    明初立法严禁私人出海,违者轻则杖100,重则处绞刑或斩刑。到永乐、宣德两朝至嘉靖初期,海禁稍有放松,海上私人贸易迅速发展。到嘉靖三年起又屡颁禁海律例,结果合法的私人海外贸易完全停止,严重摧残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隆庆开关之后,海禁放松,但始终没有全面解封。
    海外贸易的需求日益强烈。明朝中期,有关禁海、开海的斗争由地方达到中央,私人海外贸易与倭寇合流,成为影响沿海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这种情况为前所未有。隆庆年间开放海禁之后,大批中国商品以东南亚为跳板流入欧洲和美洲,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欧洲工业技术的革新,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做出了贡献。
    嘉靖、万历间,各地出卖丝绸、酒肉、蔬果、烟草、农作物、瓷器等商品不计其数,大量外销赚取外汇所得;外国的不少东西在中国城市都有卖,如欧洲的西洋钟、美洲的烟草。当时商业大都会以江南的商业城市最多,有南京、仪征、扬州、瓜洲、苏州、松江、杭州与嘉兴等,华中其他商业城市尚有南昌、淮安、芜湖与景德镇等,西南内陆有成都,华北有北京、济宁与临清等,而华南则有福州与广州等。
    与海外贸易的发展相联系,白银货币化成为明朝后期乃至清朝引人瞩目的现象。明初以铜钱、纸钞为法定货币,白银在禁止流通之列。但纸钞因政府未能控制投放量而导致信用下降,渐至名存实亡,铜钱则因币材缺乏,铸币量难以满足流通的需要。明朝中期,朝廷被迫弛用银之禁,而通过海外贸易大量流入中国的白银恰好弥补了国内银矿不足的缺陷。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时,即规定赋税折银征收,说明民间使用白银已比较普遍。大额交易通用白银,政府财政也以白银为计算单位。白银作为货币,具有不变质、易分割、价值高等优点,其货币化本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20)
    五、货币、财政及税收
    #货币:明初洪武年间,曾发行过一段时间的纸币“大明宝钞”,但十年不到,纸币急剧贬值用不下去了,明政府随后停发纸币,市场交易当中也不再使用。同时允许白银自由流动。明中后期,欧洲白银大量流入,从此,白银成为了明、清朝两朝的既定货币。虽然在这期间也有个别时期出现过几次印制纸币的记录,但都是昙花一现。
    随着“大明宝钞”纸币的流通失败,整个货币体系转向为以银本位为主。16世纪中叶之后日本和拉丁美洲的白银大量流入也进一步促进中晚明经济的发展,当时明占有世界白银需求量三成左右。
    从明史的记叙可看到,在经营货币这种特殊商品时可以获得暴利。一是铸钱获暴利:在明朝,公元1522年—1572年,明世宗嘉靖和明穆宗隆庆年间,民间私自铸造钱币的人越来越多,尽管“死罪日报,终不能止”。据史书记载,当时铸钱用铜,每百斤铜料,销售后可得钱16000文,折合白银23两,而百斤铜料的成本价只有白银十两,这样计算,利润率就高达150%以上;如果铸钱者心术再坏一点,铸造次质铜钱,那么获得的利润还会更高。
    二是贩铅换取白银。当时湖南、湖北一带,盛产白铅,当地售价每担白铅可得白银2两,商人运到广东,卖给出海做生意的商人,每担可得白银6两;海船把白铅运送到日本,每担白铅可炼取白银18两;提炼剩下的白铅,再运送回国,每担白铅还可以卖白银6两:这样一算,每贩运一次白铅,可以净赚白银8两,利润率最高达到200%!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不是白银的主要生产国,白银大量依靠进口。魏斐德在著作中写道,在17世纪的前三十多年中,每年流入中国的白银总量约达25万-26.5万公斤。长期从事“明清之际白银流入中国”问题研究的美国学者艾维斯认为,1560到1600年日本白银的年输出平均在33750-48750公斤之间,大多数最后还是到了中国。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经过菲律宾流入中国的南美洲白银则达到57500-86250公斤。而且马尼拉不是南美洲白银进入中国的唯一门户,还有一部分从澳门、台湾、东南亚进入中国。艾维斯估计,从阿卡普尔科运到马尼拉的白银平均每年143吨,仅1597年就有345吨。一个不富银的国家,竟然选择银作为自己的货币,是一件把金融命脉委于他人的无奈之事。
    钱庄也于这时出现,并成为独立的行业。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为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也促进了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但是,明朝已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晚期,封建统治更加腐朽,经济的发展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更加尖锐。
    (21)
    *财政及税收
    明朝的财政收入以农业税为主、商业税为辅。财政制度与以往朝代一样,经历了“建立→改革→崩溃”的变迁过程,同时变迁过程中有自身的特点。而收支状况相应地经历了盈余-平衡-困难和危机的过程。明初经济和财政状况较好,基本是收支平衡且有剩余。中叶以后农业生产受到自然灾害和边患影响很大,同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朝廷财政困难,开支日增,国库亏空。后期干脆跌进危机深渊。
    #明初财政制度
    朱元璋创建财政制度的时候,主张轻傜薄赋以休养生息,培养税源。它改变了元代税制乱而不均的状况,把众多附加杂项归并到两税。田赋税率差异大,但是总体税负较低。
    赋役仅有里甲和杂派两类按户征收的徭役。里甲正役是以里甲为单位而承担的徭役,职能多,承租地方各级官府的日常费用。里甲正役是与黄册里甲制度紧紧结合在一起的。而杂派包含经常性征派和非经常性征派。赋役里有驿传、兵壮之类,官员来往住宿驿站,或者兵丁奉调路过,都要地方负责接待。
    明初的田赋与徭役多承宋元旧制,但较宋元为轻。明初重视水利。以官修为主。征发民夫,以供代赈,官府出资。
    明中期实行一条鞭法之后,赋役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后世田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朝廷还制订各种措施扩充税源。如鼓励增加劳动力;限制寺观僧尼人数和占有的土地,不准僧尼结婚生子,以保证纳税土地和人丁的增加;鼓励垦荒,大兴屯田,兴修水利等。
    明初财政支出除了官俸外,还增加了有利于民生的社会救济、经济和教育支出等,支出结构较前朝优化。
    朱元璋力行“廉俭节约”,总体看,明代薪俸制与前代官俸水平相比标准偏低,与亲幡岁俸相比相差很大。由于货币不足,官俸往往折支即折算为实物发放。
    明代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比较完善,还设立了机构和官员管理社会保障事务。如设预备仓,保障救济支出物资。还有福利、优抚、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支出。
    (21-2)
    #财政制度和监管
    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支出的效果,加上朱元璋的个人因素,明初对基层社会的和对官僚体制实行非常严格的管制。
    1.土田户籍的管制
    明太祖下令清查户口、田地,建立户籍制度。首先收集元朝遗留下来的户口册籍,作为整顿赋役的最初依据。洪武三年(1370年)在全国推行户帖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在户帖制度基础上建立黄册制度。洪武二十年(1387年)在全国推行《鱼鳞图册》
    《黄册》《鱼鳞图册》和里甲制度,是中国传统文明社会发展到后期出现的比较详备的户籍和赋役管理制度。它总结了以往历朝的统治经验,比以往任何朝代更加周密。
    2.重典治吏与财政监管
    明初朝廷贯彻节约廉洁的思想,前期(洪永时期)对政府官员实行重典治吏。洪武七年(1374年)正式颁布《大明律》,洪武十八年(1385年)到洪武二十年(1387年)颁行《明大诰》四篇;其中,对财政领域的违法行为作了惩罚规定。同时,对吏治的考察以及官员履行财税监察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重典治吏的一系列措施和定法对于轻傜薄赋、廉政治国、惠民政策等方面提供了保障,但也造成官场紧张恐怖气象。总体而言,颇具成效的财政监督促成了明初百年的繁荣和兴盛,对人民还是有利的。然而到了明中后期,财政监督基本失效,贪污腐化及其严重。
    (22)
    #明初财政收支
    明朝的税种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类:
    (一)田赋,即土地税。中国历朝历代都是以农耕为主,所以土地税也自然是税收的最主要来源,明朝也不例外。
    明王朝建立之初就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境,百废待兴,为此,朱元璋推出移民垦荒、大兴屯田、奖励垦田、减轻民负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全国田赋粮由此而不断得到增加:
    洪武14年(1381年)为2610.5万石,至洪武26年(1393年)达到3278.98万石。田赋粮中的米麦,洪武26年将近2608.6万石,弘治时期(1488-1505年)为2679余万石,万历时期(1573-1620年)为2693.5万石。
    与元朝相同,明朝的耕地分为官田与民田,官田约占全部土地的1/7,专指由无地少地的农民佃种的土地;民田则绝大多数为地主官僚所占有。田赋也分两税,按田亩计征夏税与秋税。具体税率为: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一勺=1/10)。民田减两升,为三升三合五勺。民田税轻,实际上于大地主有利,而对佃种官田的农民不利。这就使得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加大了两极分化,激化了社会矛盾。
    从开国近70年后的正统元年起,规定全国税粮实行折银缴纳,粮四石折银一两解京,开始了田赋以银缴纳的变革。
    (二)工商税收入。明朝主要的工商税收有盐税、矿税等。其他工商税种还有很多,如里塌房税、门摊税、钞关税、渔税、工关税、海关税等。
    盐的生产主要以两淮为多,其次为两浙。盐政机关把灶户生产的盐收购过来,称为官盐,然后采取多种销售形式,如引法、开中法等。这种方式的食盐专卖,在实行初期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食盐产销制度,盐务秩序也较好,所以官府从中获利颇丰。但到后期政治腐败,商人贿赂官府,贩卖私盐,获取暴利,官府在盐课上巧立名目,大肆搜刮,致使盐政弊坏。
    矿税,是对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青绿等产品的课税。明初严禁采矿,所以矿税并不重要。但后来一方面由于矿产产量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统治者对财货的追求日益急切,使得征税一增再增。洪武年间银5000余两,永乐年间增至11万余两,宣德年间又增至13万余两,已达到洪武时期的27倍。
    至万历二十四年,诏开各处矿冶,并派宦官为矿监,到处勘察,勒索钱财,四处为害,人民怨声载道,终于激起民变。

    明朝的财政收入多年都没有什么变化,基本上每年都维持在低位。《明史》记载,每年的财政收入大约在300万两白银左右,加上占大头的实物赋税,总体每年在一两千万白银左右。这个数字和宋朝以及后面的清朝的4000,5000万两有着极大的差距。
    明太宗实录47卷:永乐4年,天下户口968万,口5152万。赋税:3070万石,布锦136万,匹,丝绵29.9万斤;课:钞766万锭,铜2549斤,铁82000斤,铅46600斤,朱砂2080两,茶199万斤,盐139.7万引,军屯粮食1979万石。
    孝宗实录第21卷,弘治元年:天下户口911万,人口5020万,田赋:米1956万石,麦677万石,丝36700斤,棉265万斤,布115万匹,.户口钞8842万贯,杂课钞7300万贯,盐课204万引,茶课89000斤,军屯粮食293万石,减免税粮798万石。
    熹宗实录第12卷:天启元年,户口983万户,口5165万,田地743万顷。田赋米2149万石,麦430万石。浙江,南直隶解运北京太仓325万两白银,铜钱3100万文,糟粮400万石,北直隶和山东3府解送兵部120万两白银,另各省解送新兵军饷白银538万两。
    (23)
    #明中后期财政困局
    明初洪永建制、仁宣之治以后,国家由盛转衰。兼并日增,税源缩减,国库空虚。财政制度相应地开始退化,主要体现为两个主线:第一条主线是轻傜薄赋逐步走向赋役加重的局面;第二条是财政支出逐步膨胀,腐败日益严重。
    (一)赋役
    1.加耗均赋
    明前期的赋税制度逐渐暴露弊端,如:官民田赋税不公,严重影响了财政收入,赋税基础发生了动摇。中期实行加耗均征法,户无论大小,田无论官民,一律统一加征耗米;耗米并入正米一并征收;加耗方式有论粮加耗和论田加耗两种。
    2.折银减赋:加耗均征使摊派正规化为附加税,另外,商品经济的发展,官民一则使征派逐渐由官田扩大到所有税田,上述两个因素促成了折银减赋的改革。
    白银法的内容:革除税粮的粮户自运,改为粮长代运,并从宽给予粮长运费;扩大税粮征收银两范围。
    3.金花银:后期金花银的推广,加深了明王朝国家财政危机。金花银出现之后,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储坑治税的内承运库改储金花银,田赋折色的百万两金花银基本上为皇室御用,内承运库事实上成为宫廷的内库。
    4.差役征发:晚明吏治腐败,宦官专权,机构膨胀促使行政效率下降,徭役征发不断增加,色目繁多,以均平徭役负担为目标的改革事与愿违,百姓苦不堪言。
    差役种类不断发生变化,一些差役逐步走向制度化,然后又增加新派差役。差役制度改革与目标背离,明中叶开始,伴随着政治腐败,国家控制力减弱,行政效率下降,普通百姓徭役负担加重。
    【链接】
    金花银指明清赋征米谷折价上缴的银两。原意为足色而有金花的上好银两﹐又名折色银或京库折银。明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又浙江等处,每岁夏秋麦米,共折银一百万有奇,即国初所谓折粮银,今所谓金花银是也。”
    明代以前,白银已经当作货币使用,但不占优势。主要的流通手段,仍然是铜钱。明初征收赋税主要是实物﹐仅坑冶税有金银。后来逐渐采取折纳白银的办法。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根据副都御史周铨等人的建议,将江南诸省的田赋折征银两,称为“金花银”。南方各省夏税秋粮四百余万石折银征收。米麦每石折银二钱五分﹐共折银一百零一万二千七百余两,于北京内承运库缴纳﹐每季分进二十五万余两。其后概行于全国其它各布政司﹐以为永例。成化时,每粮一石, 折银一两。成化、弘治以后逐渐把正税中的棉布也改折银两交纳。
    实行结果,内府库中金花银的数字最大。万历六年(1578)后﹐每年又增银二十万两﹐除折放武官月俸外﹐主要用于皇帝赏赐。
    税粮折银与徭役折银﹐是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方面的一个重大进步。减少了农民运送税粮的痛苦﹐推动了商品经济的繁荣。
    【】
    (二)支出
    这一时期,皇室财政和国家财政的支出经历了一个迅速膨胀的过程,表现在皇室俸禄、宗藩俸禄、军事开支等迅速增加,用于民生的支出社会救济、水利建设等支出被逐步侵蚀、相对缩减。
    皇室支出包括藩王俸禄(禄米和赐田的变化)、公主俸禄等不断膨胀。相反,文武百官俸禄低,并且逐渐下降。
    (三)财政管理
    同期财政管理最明显的特点是:官宦权力膨胀,开始染指财政,造成皇室财政侵蚀国家财政。
    宦官机构和人数膨胀,宦官俸禄升高,规制混乱;宦官受赐和奏讨庄田加剧土地制度的破坏;.宦官插手盐政,造成明代盐法大乱。
    #财政监管
    (一)明朝初期已经对财政税收进行了详细和严格的划分,有较为周密的制度安排。并且设立了三大具有财政监督职能的机构:都察院、六科给事中以及户部十三清吏司。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各个监督机构之间,既有分工,也有交叉,财政监督落实到行政区域,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相互制约的监督网络。这些颇具成效的财政监督体制和政策促成了明初期百年的繁荣和兴盛,也鲜明地显现了那个时代的特点。
    然而,明朝的财政监督体制也存在着许多不足。首先,明朝取消了隶属于刑部的独立财政监督机构比部,强化作为君主“耳目”的监察机构的财政监察与审计监督职权,与中央六部等机构一起直接向皇帝负责。这虽然有利于君主更直接更有效地掌控财政监督大权,却同时造成了极大的君主专制,本应自由的弹劾与稽核都必须经过君主的同意,否则很难有实效。这极大地降低了财政监督的效率。尤其是到了明朝中后期,君主大多懒于朝政,财政监督事宜不是落入阉党与少数大臣之手,就是根本无人过问。
    其次,缺少一个专业的、独立的国家审查机构,多层次交叉制约的监督机制虽强化了财政财务审查,但同时也造成机构重叠,职权混淆的弊端,很容易产生各方之间的纠纷。
    其三,财政监督机构内部人员匮乏。明朝后期,这一问题相当突出。万历时监察御史应设110人,而实际只剩5人。整个统治阶层都处于极端腐败与混乱之中,如此的情形下,监督机构尚且不能自保,又怎么能有效地去行使其监督职能呢?
    明末财政制度崩溃:赋役加重:三饷、滥征矿税。军费加重、皇室支出膨胀。财政监督有名无实,完全失效。
    (二)中央与地方的政策执行差异
    从明朝的起运存留制度来看,中央财政在国家总财政中所占份额远远大于地方政府所占份额。在米麦等基本农作物方面,地方政府存留的食粮略高于起运中央的数量,但是在地方政府的起运中,还有大量的钞、绢、布、绒等。有学者通过对弘治15年的起运存留进行研究,得出二者的比例为:起运数额超过总数额的68%,存留仅占32%。不难看出,中央过分注重朝廷利益,过分统揽财政大权,导致了地方财政的窘迫,也大大挫伤了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政策的积极性。
    地方政府消极征税,拖欠成风。据记载,苏松两府自万历14年至35年所欠金花48万两,布301万匹。由于地方连年拖欠,朝廷不得不全面大幅度地降低部分地区的税收。
    (24)
    #“一条鞭法”赋税改革
    明初实行“与民休息”政策,使农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是中国封建社会自汉、唐以来的第三个鼎盛时期。但是历时不久,明中叶后,土地兼并剧烈,人口逃亡流失。鱼鳞册和里甲户丁已多不实。明初较为轻简的赋役制度也遭到破坏。
    嘉靖(1522-1566)之前已有少数地区出现徭役折银、按田计赋税的改革。至万历初(1580年)张居正(1573-1582执政)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亦称一条编法,此法在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由御史傅汉臣奏行。嘉靖末,浙江巡抚庞尚鹏行于浙江,隆庆四年(公元1570年)海瑞行于江西。但阻力很大,数行数止。
    张居正于万历元年出任内阁首辅,他认为国家田额减少的原因是“豪强兼并,赋役不均,花分诡寄,偏累小民”;“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田额顿减”。
    为了抑制兼并,均平赋役,张居正于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下令清丈全国土地。“凡庄田、民田、职田、荡地、牧地,皆就疆理,无有隐。其扰法者,下诏切责之。”在清丈土地的过程中,户部尚书第学颜做了大量的工作,他“撰会计录以勾稽出纳。又奏列《清丈条例》厘两京、山东、陕西勋戚庄田,清益额、脱漏、诡借诸弊。”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完成了清丈土地的工作,全国实有土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较弘治时增加三百万顷。在丈量的过程中,有些官吏用以小弓丈量等手段虚增田亩数额,致使田额不甚准确。但毕竟清出了一些隐田,这对防止豪民兼并,转嫁赋税起了重要作用。
    在清丈土地的基础上,于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全面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为赋役合并(差役合并、田赋合并),量地计丁,田赋按亩征银,正杂统筹,赋役银由地方征收。清朝初期,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实行“摊丁入亩”的赋役政策。两者基本一脉相承。
    一条鞭法的主要核心内容,一是把各项复杂的田赋和各种性质徭役(丁税)一律合并,按亩计征,彻底取消了历史上的以户(丁)为重心的赋税制度,实行以田亩为重心的赋税制度。二是改革农民田赋缴纳实物,亲身服徭役的制度。田赋折算为银两缴纳。徭役也改为以银代役,徭役银不按户丁分派,而按地亩承担;以县为单位,将全部徭役银分配一县的田额上,平均负担,改变了原来按里分摊的办法。官府统一雇工代役。
    赋税改革既是税制化繁为简,又由实物税转为货币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兼并和均分赋役的作用,减轻农民的繁重赋役,有利于明清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具有进步意义。
    赋役合一、计亩征银,使生产关系得到一些调整,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更为松懈,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同时,赋役实行折征银两,简化了项目,有利于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型,又反过来激发了商品经济生产的发展。
    另外,这一时期高产粮食作物蕃薯和高效经济作物烟草的引进,也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前者,由于对土质的适应性广泛,使各类土地得以充分利用,省时省工,为更多的农村人口投入工商业活动提供了可能。而后者的高利润,则刺激着更多的农民弃粮种烟,使粮食作物的收入在农业中的比重开始下降。这些也加快了农业经济结构的变革进程。
    随着永佃制的普遍实行和赋税改革,政府逐渐放松了对农民的控制,政府可以花钱雇工应差。农民摆脱了繁重的徭役苦差的束缚,可以缴税后离开土地自由流动。自改行一条鞭法,“随粮带丁”“赋役之事一委之于田,而民逐视其田为茶毒……田一去,则脱然为世外之游民。”农民“轻去其乡”、“乐于转徙”。尤其自清代实行“摊丁入亩”之后,“农民以籍为定”的规定逐渐成为一纸空文,国家对离乡外迁的农民虽有时也下令遣返原籍,但毕竟没有以前严格了。

    张居正辅政十年,推行改革,在内政方面,提出了「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推行考成法,严惩贪官污吏,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经济上,清丈全国土地,抑制豪强地主,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减轻农民负担。洪武廿六年(1393年),全国耕种田地有三百六十六万零七千七顷。到了弘治十五年(1502年)也只上升到四百廿二万八千零五十八顷。而万历九年(1581年)经过张居正的治理后达到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军事上,加强武备整顿,平定西南骚乱,重用抗倭名将戚继光总理蓟、昌、保三镇练兵,使边境安然。张居正还启用潘季驯治理黄河,变水患为水利。
    (25)
    #明朝的赋税改革在中国历史上有转折性意义。第一,从税制上看,由赋役制向租税制转化。赋役并行的制度实行了两千多年,它对增加赋役收入曾起过重要作用。但是自宋元以来,土地兼并日甚一日,明代中叶,土地兼并已无法遏止。而有大量土地的官僚、地主往往以各种手段逃避赋役,普通百姓的赋役则日益加重,这不仅激化了阶级矛盾,而且课税田不断减少,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一条鞭法”将赋和役并为一条,计亩征银,丁役转变成丁税而随田征收。从此,赋役制度逐渐让位于租税制。租税制的实行,使两千年来一直成为农民沉重负担的徭役制度逐渐消失,这就大有利于劳动力的解放,对社会生产十分有利。
    第二,从课征对象上看,历史上的对人税逐渐向对物税转化。中国历史上课税对象一般有三,即田(包括资产)、户、丁。这种以田、户、丁为课征对象的制度,在商品经济逐渐发展的情况下已不适应,明初已开始趋向对物征税,至一条鞭实行后,大部分改为按田征税,这时丁税虽然存在,但随田带纳,而且丁税远不如田税重要。
    第三,从实物征收逐渐向货币征收转化。中国历史上的赋税多征收实物,其中虽然也有货币之征,但为数甚微。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宋代田赋征银的现象已经出现,元朝则有相当一部分田赋以纸币交纳,自明英宗实行金花银以后,遂以银为正赋,自一条鞭法实行之后,役亦以银征收,至此,实物之征逐渐转变为货币之征。
    第四,从征收方法上看,民收民解逐渐向官解转化。征课赋税的方法,明初行胥使征解之制,又行粮长征解之制。这是因为赋课交纳的是实物,官府征解不便。一条鞭法实行后,实物之征变成货币之征,银的征解较实物方便得多,于是逐渐废除粮长征收的“民收”之制,而实行令百姓直接将银送至官府的“官收”之制,这时粮长仅负监督之责,而无征收之职。至正德以后,亦多委官解送,至明末,“官收官解”之制行于全国。
    第五,从税课内容上看,在税收总额中,消费税的比重越来越大。自宋以来,消费税在税收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已有提高;元朝消费税已占重要位置;至明以后,虽然田赋仍是财政收入的主要项目,但各地工商业的发展,消费税的在税收总额中已占显要位置。
    【讨论】
    张居正田赋改革的核心,是以银取代实物和力役。它的背景,是明末大量美洲白银汹涌而来。中国自春秋战国起城市商业就很兴旺,然而二千多年始终停留在传统农耕文明内无法突破。俗人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竟然是缺乏硬通货,没有足够的货币!世界各文明的货币,无非就是金、银和铜。可是中国的地理缺乏金、银,用作货币不多,以铜币为主,而铜的产量也不够。甚至使用铁、铅等作为货币,但无法持久。宋元明皆尝试纸币,但没有现代的金融理论和金融制度,纸币必定极速贬值沦为废纸。
    明代硬货币不足的现象很明显,很大程度妨碍了商品经济发展。朝贡贸易就是zz正确往多来少的易货贸易。那怕是官员军人的俸禄也往往发放实物。(有点奇怪好像古代文学作品从没有反映货币不足)。后期因缘巧合,白银滚滚而来。有人批评是丧失金融主权,然而从当时来说是唯一选择。即使今日复盘历史,也没有其他道路可走。【】
    (26)
    *明末经济财政崩溃
    在张居正当政时期,没有提高商业税,依然做到了国家“财政赢余”。“国家储粮可支十年,国库积银四百万两。”这国库积银四百万两,可明代当时一些工商业巨头的财产资本远超过四百万两,国库里的银子居然还不如私人银子多,这已经是很不正常的现象了。
    张居正改革的两项主要措施:一是尽可能收缩朝廷开支,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尽可能在农业上榨取更多的油水。张居正的改革是在保持原有财政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展开,而对于真正需要改革的核心问题,即已经和经济现实与国家需要严重脱节的税收结构制度,张居正则并没有触动。由此,财政困难缓解相当脆弱,治标不治本。一旦发生大的军事危机,或者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国家需要大规模的工程建设的时候,改革带来的财政好转假象马上就会消失。
    张居正改革侵犯了众多文官的利益。万历十年张居正一死,就遭到明神宗和官僚阶层迫不及待的清算,改革措施也多被废除。额外加赋税、一条鞭外更立小条鞭、官府强迫农民服徭役的事屡见不鲜,各种“加派”纷至沓来。
    皇庄和官僚富豪大肆扩大土地,占地多者千顷,少者不下五七百顷,土地集中程度超过以往任何一代。农民纷纷破产,再次出现了人民大逃亡的惨象。后果又是田园荒芜,生产凋敝,国匮民穷。其次是赋入则日损,赋出则日加,国家财政陷入绝境。国无蓄积,而民不得食。
    从万历十四年开始,围绕册立皇太子问题,发生了延续近30年的国本之争;为了权力分配,党争无休无止。与此同时,万历朝战祸四起。日本发动侵朝战争、宁夏副总兵官哱拜起兵反叛、西南又发生杨应龙叛乱,神宗朱翊钧被迫三路出征,史称“万历三大征”。三征历时十余年,虽然都打胜了,但丧师数十万、耗银数千万两,严重动摇国本,只能说是惨胜。天灾频发,人祸更狠。张居正去世还给朝廷留下可观的财政结余。然而“万历三大征”耗尽盈余。天启、崇祯年间(1621-1644年)政治腐败,宗室消费膨胀,崇祯末年宗禄竟占两税收入255%!
    明神宗为了满足自己的贪婪欲望、维持皇室的高额消费、不顾臣民的强烈反对,从万历中期起派出大批太监为矿监、税使,到全国各地督领开矿榷税,实则搜括民膏民脂、榨取商人血汗,时称矿税之祸。自是民穷财尽,商旅不通,成为万历一朝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万历后期,后金(清)兴起争夺辽东,明军丧师失地,屡战屡败,而军饷骤增。万历末年接连三次加征全国田赋银,名为辽饷。崇祯时为了镇压农民起义,又加派剿饷、练饷、与辽饷一起并称为明末三饷加派。可悲的是,三饷加派只是加重人民的负担,既未能改变在辽东的失败,更阻挡不了农民起义军气壮山河攻占北京。“三饷加派”成为明朝灭亡的导火索。
    明朝既是被皇室拖垮的,也是被九边重镇的经费拖垮的,尤其是后期对抗满人,《明熹宗实录》记载:仅仅是万历四十六年到泰昌元年,两年时间辽东经费拨付1800万两,相当于大明朝两年的财政收入。
    明后期内部混乱,东北有清军袭扰,各地旱灾不断,人民流离失散。农民彻底破产。北方许多乡村十室九空,幸存者也都成为流民,逃难四方。崇祯继位后,有心整顿朝政,但已到不可救药的地步。
    自万历年间,各地的农民、市民、士兵反抗,起义便接连不断,同时,白莲教再度活跃起来,万历年间浙江、福建、广东诸地有以白莲教名义发动起义者;各地出现了名目众多的会社。崇祯时社会矛盾激化到顶点,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不可避免。
    (24-2)
    【链接】
    一条鞭法是对实物税的一次拨乱反正。张居正掌权时,实物税已经运作了很多年,部分官僚和民众开始接受用白银来折算繁复的实物税。1531年,吏部尚书桂萼提出了将税赋和徭役删繁就简合并用白银折算的“一条鞭法”。由于其简化了税收流程,便于操作,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但张居正在向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时,受到了强烈的抵制。因为实施一条鞭法的前提是重新丈量土地,这意味着此前用各种手段减税逃税的地主们,要重新面对清算。当时明朝有详细的户籍财产登记体系,每十年进行一次普查,记录在黄册、鱼鳞册里。但由于中央没钱,地方瞒报,统计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从数据看,大明帝国的人口数、户数的总趋势居然是下降的,但田亩总数却长期保持稳定。可见藏匿田亩和户丁已经成为常态。推行一条鞭法的最大阻力在于土地清丈和户籍登记,要收房产税,就必须先要搞房产登记。万历年间的田亩数翻了一倍,可以得知张居正做的相当成功。
    斗争经验丰富的张居正明白“改革要成功,理论先搞通”,他将当时最优秀的人才组织起来编纂《万历会计录》。这本明朝财政的百科全书,完整的梳理明朝财政收入的各式细节,成为了一条鞭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有了理论依据,土地清丈和户籍登记试点工作开始陆续展开。
    1580年,皇帝诏告整个帝国完成了土地清丈,尽管这次土地清丈进行的并不彻底,但一条鞭法的改革却顺理成章了。
    考成法的推动要比一条鞭法顺利的多,核心内容有三条:一是削减不必要的政府补贴,将驿站、宗室补贴、宫廷采办降低档次;二是提高行政效率,在六部之上建立六科,强化人事管理,做到“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三是整顿军备,启用李成梁、戚继光等名将,解放士兵屯田,缩减军费。
    1582年,随着考成法和一条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财政状况大为好转。这时兵部太仆寺存银多达四百万两,加上户部太仓存银,总数约达七八百万两,北京的存量足以支撑十年。但也就是在这一年,痔疮久治不愈的张居正去世了。在他去世后六个月,土地清丈工作就陷入了停滞。
    黄仁宇在那本著名的《万历十五年》里,这样点评张居正:
    “张居正的不在人间,使我们这个庞大的帝国失去重心,步伐不稳,最终失足而坠入深渊。它正在慢慢地陷于一个‘宪法危机’之中。在开始的时候这种危机还令人难于理解,随着岁月的流逝,政事的每下愈况,才真相大白,但是恢复正常步伐的机会却已经一去而不复返了。”
    张居正改革留下的遗产,逐渐被消耗殆尽。从1573年到1620年,万历三征使军饷激增,户部太仓库的入不敷出成为常态。户部、兵部的官僚们一开始还能通过在各部门之间借支周转勉力支撑,但万历皇帝恶作剧式的不断从国库中挪用税收,让官员们叫苦不迭。
    到了1607年,户部已经欠发边饷及商价164万两。户部尚书赵世卿为此“ 颜欲焦,心欲碎”,他给皇帝上书“太仓如洗……九边之士枵腹告急;额内者之(军饷 )支调尚难,额外者之(宫廷用银)严催又至”。说明这个时候除了皇帝的内库外,国家及地方的财政储蓄基本枯竭。
    万历皇帝这个时候才做出了少许的让步,取消了每年从国库支取的20万两买办银。但这已经于事无补了,压垮大明王朝财政的最后一根稻草——后金就在眼前了。
    【】
    (27)
    #军饷危机与农民战争
    由于“17世纪中叶的气候异常,导致农作物减少变成了一场大灾难,发生饥荒、瘟疫和政治与社会的动荡不安。”明朝廷不但无钱赈灾,也使军队得不到足够的给养,甚至陷入衣食无着、饥寒交迫的悲剧情形,民变和兵变此起彼伏。甚至在李自成逼近北京时,“调吴三桂勤王之议,终于因为经费没有着落而暂时作罢。”
    崇祯年间北方的大叛乱,发端是饥兵,其后才是饥民的不断加入。而此后由朝廷拖欠军饷导致兵变的记载几乎不绝于书。甚至处于要害位置的重点精锐部队的军饷也无法保证。这其中包括了对后金作战最前线的辽东宁远军,崇祯时期明朝最先进的在登州训练的精锐火器部队。驻宁远的士兵因四个月无饷而哗变,后来通过向商人借了五万两银子才勉强化解危机,巡抚毕自肃则因此事而自杀。而登州兵变对明朝的打击则是极为沉重。
    #【链接】三饷:
    1615年,镇守辽东半辈子的李成梁去世,几个月后,努尔哈赤称汗,建立了后 年后在盛京以“七大恨”的名义举兵伐明,朝野震动。
    兵部拟出300万两军饷的预算,户部正在东拼西凑时,贵州、四川、湖广三省又爆发苗民起义,三省税银被当地截留用作剿贼,这时大明亡国之相尽露。
    最后明庭宣布加派200万两白银的田赋来作为辽东军饷,史称“辽饷”。本想毕其功于一役,谁料迎来的却是萨尔浒战役的惨败。此后辽饷就再也没有停过,成为明末的财政黑洞,据梁方仲的《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从1619年开始,每年仅辽饷支出就接近500万两白银。
    1637年,末代皇帝崇祯决定再度加征“剿饷”。这反而形成了恶性循环,加征的田赋越多,放弃田地的农民越多,农民起义就越壮大,需要的军饷就越多。一心想要挽大明狂澜于既倒的崇祯,决定赌一把,在1639年再度加征用于练兵的“练饷”。
    辽饷,剿饷,练饷,最后变成给大明王朝的棺材上敲上了封板的三颗钉子。
    面对辽东崛起的后金政权,朝野上下都感受到了危机,但在筹措应付危机的资金时,却无法形成共识。由于财政制度的僵化和原始,政府无法用常规手段筹集到足够的军费,最后只能用摊派的方式挑软柿子捏,向民众征税,在执行过程中又扭曲变形,最终引发起义和暴乱。
    从表面看,三饷还不至于把帝国的老百姓都逼的没法活了。在崇祯十年之前,辽饷最高时一年也就是650万两;分摊在每亩地上,一亩地也就多收一分二厘的银子(0.012两)。[注1]这笔银子按当时的物价折算,也就能买3斤米。[注2]
    甚至在崇祯十年后,明帝国已到最后的疯狂。但三饷全算上,分摊在每亩地上,也就三分银子(0.03两银子))。这笔银子,按当时的物价算,最多也就能买五六斤米。
    按理说,一亩地多收3斤米的税,并不会让老百姓感觉难以活下去。问题是,在现实中,它就是让老百姓感觉难以活下去了。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呢?无非是因为,在收税的过程中,经手的官员和地方富豪,永远是不会按中央政府的指示办事。他们总会想尽办法,把既得利益集团的税收,转嫁到底层百姓身上;甚至借此机会,层层加码大发国难财。
    这种事由来已久了,绝不是新鲜事,从来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在这种背景下,最后就出现了一种怪事。“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
    从理论上,帝国加税并不是按人头加的,而是按田产加的。换而言之,田产越多,需要交的税越多。换而言之,这笔赋税,从理论上,主要是针对有钱有势的人。
    而杨嗣昌在支持政府加税时,也是这样说的。嗣昌曰:“无伤也,加赋出于土田,土田尽归有力家,百亩增银三四钱,稍抑兼并耳。”(《明史、杨嗣昌传》)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理论上,帝国加的税并不重(因为,一百亩增银三四钱),更主要的是针对有钱有势者进行的。而且说得冠冕堂皇些,这似乎还可以抑制社会的两级分化。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家有大片良田的地主豪强和地方官吏互相勾结,总有办法逃税,以至乘机敛财。而中小农户就无法躲避加重了的负担。尤其是西北及北方本已连年灾害颗粒无收,还要承受横征暴敛,除了逃荒和造反就无路可走了。
    [注1]万历四十六年,“亩加三厘五毫,天下之赋增二百万有奇。明年复加三厘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请,复加二厘。通前后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定额。”
    崇祯四年,“乃于九厘之亩复征三厘,共增赋税百六十五万四千有奇。”
    [注2];明代1石米重120斤,但明代的“斤”比今天的“市斤”重一些,据文献和考古证明,明代1斤约合今天1.5733斤,接近1斤6两。那么,1石就等于120斤×1.5733,约合现在的188.8市斤。
    到了明朝万历年间及其整个中晚期,米价涨了。1石米的价格浮动在7钱至1两银子之间。
    以上内容,出自网文《明清物价初探》作者不详。
    我们按一石米一两银子算,一斤米需要多少钱呢?是0.0053两银子。一分二厘银子,也就能买2.3斤米。
    我们按石米七钱银子算,一斤米需要多少钱呢?是0.0037两银子。一分二厘银子,也就能买3.3斤米。
    [注3:明帝国政府在加辽饷时说,每亩纳税一分二厘,就可以收650万两白银。只要我们简单的算一下这道算术题,就可以知道。帝国在册需要纳税的田地共有5.4亿亩。
    【链接完】
    (27-2)
    【链接】
    唐文基先生指出“崇祯十六年户部左右二司所征收的旧饷,只是边饷和太仓银,不包括存留和起运中的本色米;所征收的新饷,只是辽饷和剿饷,不包括练饷。如果加上练饷,每年所征银计2740万两左右。再加上本色米麦。数量之大肯定是惊人的。崇祯末年,户部‘所定天下地亩加征钱粮,接有定额……自一钱三分以至二钱余。(倪元璐《倪文贞公奏疏》卷八《复奏并饷疏》)’在正常的年景,1钱2分至2钱余,相当于本色米5斗至1石。这种税率,就当时的农业水平而言,当是农田全部产量的50%甚至是100%。三饷加派这一战时财政政策,对人民竭泽而渔,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这段与上面(27)的折算有不同。(27)是从明粉抄来的,应该是(27-2)较准确吧。
    (28)
    #白银货币的另一面
    大量白银涌入是中国历史上商业的一个大机遇,可是也伴随不良的背面。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写道:明朝末年日益恶化的通货膨胀是针对铜钱而言的,可能正是白银进口长期不足的严重后果之一。在长江三角洲等人口稠密地区,通货膨胀导致谷价暴涨,给当地城镇居民带来极大灾难。在1635年至1640年白银进口量骤减期间,那些以要以养蚕为生的人们处境更艰难了。由于国际丝绸贸易萎缩,浙江北部的湖州等丝绸产地迅速衰落。与此同时,大灾和疾疫又一起袭来。从1626年到1640年,罕见的自然灾害席卷中国大地,严重的干旱和洪涝接踵而至。接连不断的饥荒,伴随着蝗灾和天花,导致人口大量死亡。经过这场浩劫,晚明的人口总数大幅度下降。中国人口的严重下降,恰恰与全球性的经济衰退同时发生。仅这一点便足以使历史学家们相信,中国也被卷入了17世纪那场困扰着地中海世界的普遍危机。
    三吴向为出口贸易区的中心地带,亦为国赋之重点,此刻已因外贸受阻及灾荒频仍而无暇自顾,因白银流入而获得的利益亦大打折扣。宋明以来国家财赋“取诸东南,用之西北”的传统做法也受到挑战,所以崇祯困坐深宫,成天为饷银发愁。
    可以看出白银进口的骤然减少对明朝的经济重地遭受重大打击,而且严重影响到了明朝的财政,使明朝的财政进一步恶化。
    一条鞭法把实物税收折合为白银来征收,农民不得不以谷易银,多遭一层盘剥。江南用丝绸和瓷器去换国外的白银,而北方广大地方缺乏生丝,手工业不发达,谷贱银贵,即使丰收之年也难免凶厄。
    “为纳粮不得不以谷易银。而开征太早,预向客(商)借,谓之揭谷,谷二十担始得银一两;倘期满不偿,则各台远控,拖累无休。浏阳之民折屋弃产,常妻卖子,殆无虚日失”“丰年而卖其妻子者,唐宋之季所未尝有也。往在,见登、莱滨海之人,多言谷残。处山僻不得银以输官。今来关中,自娜以西至于岐下,则岁甚登,谷甚多,而民且相率卖其妻子…何以故?则有谷而无银也,所获非所输也,所求非所出也”——顾炎武。亭林文集。丰年都得卖妻子,稍遇灾荒便难以活命了。
    (29)
    #皇庄、宗室
    皇庄、王庄增多剥削加重。皇庄是个泛称,其实皇庄和王庄有所不同。皇庄是以皇帝名义掠夺土地,设置的庄园,地租收入归皇帝。同时还有王庄,即以封王包括公主、驸马等名义建立的庄园,地租收入归封主。皇庄的土地多数出租,田租称“庄田子粒”,规定不超过三分,实际都超过。加之庄田由太监或军校代管,仗恃欺人,对耕种者的剥削、压榨更加深一层。
    尤为重要的是,皇庄庄田的增多,是伴随着整个社会上富豪兼并土地的日趋激烈、土地集中的加剧进行的;皇帝、亲王、官僚、富豪诸力量交织在一起,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福建一些地区十之七、八的土地被外地地主占去,本地农民成了佃农。
    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也破坏了屯田制度,从王侯到大地主,都用种种办法侵占屯田卫所的土地,明初军粮主要靠军屯供应,到弘治时只能从国库支付了,这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削弱了边防力量。
    皇庄、王庄土地不纳税,屯田破坏也减少了财政收入;而皇室消费也有增无减。财政收支逆差增大。嘉靖以后每年财政亏空达数百万两,积累已超于零。
    朱洪武一心一意让龙子龙孙享万世福,在《皇明祖训》里详细规定了皇族待遇高人一等,其中包括不能经商也不能科举当官。而且亲王们是不允许离开封地、不得互相来往(好像是朱棣规定的),实际是给子孙一个镀金牢笼。地主老财都会生孩子,孩子大了要分田地分家产。而皇族生崽特别卖力,几代之后,独木成林。于是有门道的仗倚地位欺压百姓弄钱,也有些倒霉蛋就王小二过年一代不如一代了。
    【链接】
    笔者看《明实录》看到很多有用的资料,宗室的俸禄负担在弘治年间就爆发出来了,为此开始限制宗室娶老婆的数量;嘉靖年间出台《宗藩条例》,进一步对宗室进行限制。到万历年间,也采取了一些措施,限制爵位基层;天启年间开始采取俸禄包干制,不管你家生几个,费用总包干。
    这下,真是穷了,每个亲王家都有许多近亲皇室,他们没饭吃,不能见死不救,所以一直榨、一直榨,最后亲王的日子也不好过。《明神宗实录》记载:万历十五年(1587年),山西、河南、山东、陕西等地的皇室已经揭不开锅了,万历帝拿出内怒赈济这些宗室。后来,朝廷的俸禄越发不能兑现,不少宗室已经是穷困潦倒,衣食无着。
    张献忠攻打武汉,武汉的官员求楚王朱华奎拿出钱来招兵守城,朱华奎说没有,只有太祖给的一把金座椅,你们要就拿走;张献忠攻打成都,四川的官员求楚蜀王拿出钱来招兵守城,也是没有那么多钱,最后蜀王投井死亡。周王在李自成攻打开封的时候,倾家荡产招兵悬赏,最后还是与开封一起被淹。
    《明熹宗实录》记载了多次藩王出钱支持朝廷辽东抗敌,每次几乎都是1000两银子,蜀王、益王、秦王等都主动出过钱。明熹宗朱由校把自己结婚的钱、大内的金银首饰都拿出来做经费,崇祯皇帝朱由检穿打补丁的衣服,生活节俭,实在是财尽明穷。后来有人说李自成占领北京后在皇宫内搜查出几千万两银子,恐怕是没有根据的夸大吧。【】
    (30)
    【链接】明末财政收支严重失衡
    一、财政来源的大量流失
    (1)土地兼并严重,田赋收入锐减。在明代中叶土地兼并的现象就很严重,亲王、公主、外戚、宦官等纷纷通过钦赐、奏讨、纳献、抑买等手段,广置庄田。在神宗时“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东、湖广田为庄田,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熹宗时,桂、惠、瑞三王及遂平、宁德二公主庄田,动以万计,而魏忠贤一门,横赐尤甚。盖中叶以后,庄田侵夺民业,与国相终云”。这些权贵豪绅,一方面广占顷亩,另一方面却在仗势优免之外,又使用各种办法逃避应该纳服的赋役,从而使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加重了服役负担,迫使农民纷纷逃亡。
    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弘治时,明政府控制的户数,比洪武减少了150万,口数减少700余万。农民逃亡的严重后果就是税源减少。仅以太仓粮库存为例,在成化八年以前漕粮多过400万石,隆庆元年(1567年)实入太仓364.8737万石,万历三十年(1602年)仅为138万余石,崇祯时期实入京通仓200余万石。
    (2)军屯子粒(军屯地租)流失,国家财政承担大量军费开支。明朝初年,建立起规模庞大分布各地的军屯。屯田是国家直接控制的土地,军屯产出主要为军队提供粮食。朱元璋说“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令不费百姓一粒米”。明朝屯田军士多达180余万人,永乐年间达到了230万。军屯数量为90多万顷,占据全国耕地的十分之一左右,在陕西、贵州、云南、辽东等边疆地区,军屯可以达到了土地总数的一半左右。有资料说,明初军屯的粮食收入甚至占据了主导,如永乐元年全国税粮为3100万石,而军田缴纳的子粒就有2300万余石(此处为原文照抄)。
    一般学者认为明初军队的自给率是很高的,认为“尽管军费是明代最大的财政支出,但由于明太祖实行广泛的军事屯田,所以来自屯田的军饷很充足,国家财政只是补充性质”。然而黄仁宇先生却认为“军屯自给被夸大了,全国性的统计数字仅仅代表着一种预计的目标,各个层次都对其做了过高的估计。”他指出“军屯水平必须根据屯田计划组织的情况加以观察。实际上,军屯没有事先作出计划,进行周密准备,没有进行过实地调查,没有做过试点,也没有建立起管理部门。仅仅是由皇帝签署命令,要求军官进行屯田,至于财力、物力则由屯军自己去解决。”并同意王毓铨的观点“歌颂军屯的言辞都不免夸大,夸大到甚至很不符合事实的程度。”
    不过不论军屯子粒作用是大是小,史料记载的军屯子粒越来越少确实为事实,军费开支不断上升,成了明代财政的沉重负担。
    (31)
    二、财政支出沉重,国库虚竭
    明朝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官员的俸禄、宗室的赡养、军费开支、朝贡“回赐”、大工程建设等。
    (1)军费激增。军屯是对军籍户口残酷的剥削。屯兵离乡背井,地理环境差,很辛苦而收入低。在明朝初年就有不少军籍逃亡。中后期军屯子粒(军屯产粮)被军官高官侵吞,屯兵还要大批为军官、朝廷以至高官富豪从事各种苦役。因此逃亡日甚。明英宗时期,逃亡的军人达到了120万,占据当时军队的一半左右。军户的逃亡,必然导致大量的屯田荒废。弘治年间,兵部尚书马文升说:“十去其五六,屯田有名无实”。许多地方的官僚也大量吞并军屯土地。于是军屯的收入就逐渐减少了,反而要财政拨军费。卫所兵装备残破,缺乏训练,严重缺员,战斗力低下。战时就需要大量招募军队,成为募兵。募兵制需要更多的军费支出,例如明朝中期每年花在北方边防的军费就达到了600万两。
    募兵制的出现,国家的财政负担又进一步加重了。首先,募兵需要募兵银,其次募兵的月粮和饷银比卫所军要丰厚。据黄仁宇先生考证在“1500年前后,北方军营里以募兵来填补空额已经成为—个通行做法。开始时每个募兵可得津贴银五两,同时还为他们提供战马和服装。当然也要给这些募兵固定的饷银。16世纪中期每人每年可得白银六两,这并不算少。但是由于白银更加广泛的使用和倭难期间南方数省征兵计划的扩大,使这—数字不断增长。当16世纪70年代南方军队调到北方时,所有的北边军镇都普遍提高了饷银。到16世纪末,许多募兵年饷银为18两,这成为17世纪早期的通行标准。”
    随着军屯制的废弛,边防缺乏粮食,米价日涨。政府为维持边军生活,必须输更多的现金前往接济,叫做年例。在正统年问年例不过四十多万两,嘉靖年间渐增至二百八十多万两,隆庆初年无大变动,万历中期就增到三百八十多万两。年例之外又有临时的战费,万历二十年后宁夏、朝鲜、播州三大征就用银—千多万两,万历四十六年至天启七年(1618—1627)前后十年间对后金的战费用银六千多万两。
    (2)官员人数迅速增加。明初的武官有28000多人,成化五年,武官已经达到了8万人。作为对比,宋朝已经是官僚冗杂的代表了,但是官员总数也不过3.4万人。除了官员,还有大量的宗室需要养。
    (3)宗室消耗巨大。明朝初年太祖规定宗藩世代享受国家提供的禄米,“初,太祖大封宗藩,令世世皆食岁禄,不授职任事,亲亲之谊甚厚。”在洪武二十八年裁减了宗室的部分禄米,“二十八年诏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量减诸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乃更定亲王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以二百石处减,辅国中尉、奉国中尉以百石处减,公主及驸马二千石,郡主及仪宾八百石,县主、郡君及仪宾以二百石处减,县君、乡君及仪宾以百石处减。自后为永制。”
    虽然作了调整,但随着宗室人口的不断增多,宗室的禄米越来越成了国家的财政负担。
    据黄仁宇先生统计,皇室成员在不断的膨胀。“在1529年(嘉靖八年),就报告说玉牒中有8203人,40年后这一数字达到28,492人,估计到明末,开国皇帝的直系男性后裔接近100,000人。”到了万历三十三年,宗室人口已繁殖到了157000人。
    到了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润指出“天下之事,极弊而大可虑者,莫甚于宗藩禄廪。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万石,而诸府宗禄三百十二万石,以河南言,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百九十二万。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不足供禄米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虽然嘉靖时也削减了这项支出,但这项供应还是要消耗大量的政府收入。
    据隆庆五年礼部报告,当时除宗女仪宾外,仅亲王郡王和各级将军中尉,岁支禄米共870万石有奇,约占全国各地存留粮总数的80%。万历初年,全国财政支出约是1854万两,其中用于宗藩禄粮的就有552万两左右,占比29.76%。明宗室消费占财政开支比例之大,是历史上罕见的。无疑藩王宗室确实是增加税收的一个巨大障碍。
    (3)宫廷开支不断上升。明朝初年的几位皇帝厉行节俭,但是到了明中叶以后,宫廷开支不断上升,挪用其他费用的现象屡屡出现。本来,户部的太仓属于国库,而内承运库(内库)则是皇帝小钱柜,二者是有区别的。但这条规矩被皇上破坏了。明中叶,皇帝通过每年100万两的金花银,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万历六年,皇帝下令由太仓每年向内库进送20万两白银供“买办”之用,后成惯例。弘治中户部岁入白银243万两,内承运库岁入101万两。内府入银占户部岁额的29%。万历初年岁额1461万两,内府岁入600万两。内府所入相当于户部岁入41%。神宗大婚,提取济边银作制造费九万两。万历五年,皇女降生,诏户部及兴禄寺各进银十万两。为皇长子及诸王举行册立冠婚礼用银九百三十四万两,而袍服之费又二百七十多万两。营造宫殿,仅采木棚就用银九百三十多万两。三十六年七公主下嫁,用银十二万两。以上这些款项大部分向国库索取。天启七年,三殿的工价就用银五百九十五万七千五百多两。皇室没有节制的开支破坏了国家财政的平衡,使得国家的财政运转日益困难。
    【链接完】
    (32)
    *分析明代财政体制
    明朝财政体制有重大的结构性缺陷,如低税制、中央和地方分配比例不当、缺乏有效监管等,尤其是僵化不容调整。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与朱洪武的奇葩脑袋有关。明朝很复杂,出现一些历代没有或者不明显的特性,这些特性大多是出自老朱手笔,正面或反面地。历代开国皇帝里,没一个对自己朝代的影响比得上老朱。
    朱洪武性格复杂,总体是残忍、专制、偏执、怪异。他出身很贫苦,没读过多少书。当上皇帝后,采取了许多史无前例的“新”措施。老朱很难得地没有忘本,工作极端勤奋,生活简朴。仍然记挂穷百姓的苦楚,规定了永不改变的低税率、卫所军屯;他极度仇视贪官,意图减轻老百姓负担。结果是明朝的贪污腐化历代少有。他没什么文化,却十分敬重读书人。尤为少见的,是他深知意识形态的重要,开创文化专政、文字狱的范例。
    洪武没有远大理想和眼光,根本不能跟汉武唐宗相比,也不懂平衡、中庸之道。他最惦挂的,是子孙万代永享龙福。为了这个目的,他滥杀功臣远超历代、废除长期行之有效的宰相制,力行空前绝后的个人专权,分封诸子、首创特务机构。结果害死了孙子建文帝,还造成后来激烈的党争、阉党猖獗远超前朝。
    朱洪武十分保守固执,颁布千古妙文《皇明祖训》,事无巨细地作出规定而且下令永不改变,为子孙立下天条。他又首次实施严格的长期的海禁,不仅阻绝中华文明进步的前景,而且造成史上未见的倭乱。
    中华文明在明代已处于停滞衰落期,而洪武更是顺应历史潮流进一步加深了保守停滞没落的大趋势。真分不清是历史造就洪武还是洪武创造历史。
    (33)
    *财政体制的设计缺陷
    #低税政策
    1)过低的税收金额
    明朝的税收数量基本上是在建国初期就确定,以后基本不变,以至逐渐减少。“1393年,田赋收入达到3227万8900石,洪武皇帝对此很满意,宣布北方各省新垦田地永不起科。自此各地定额税收作为不成文的法律固定下来,后来也偶尔进行过小的调整,但基本定额从来没有被摈弃。”
    财政收入多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基本上维持在低位。《明史》中记载,每年的财政收入大约在300万两白银左右,另外由于大部分是实物赋税,总体相加每年在一两千万白银左右。这个数字和宋朝以及后面的清朝的4000,5000万两有着极大的差距。
    朱太祖规定的税收总额是僵化的。“自从明初洪武年间根据宋元以来的征赋情况制定了所谓的赋税原额以来,虽然明代经过一二百年的社会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土地不断开垦,但是朝廷所能赖以征收的赋役的‘原额’,却基本上是不动的,其实际征收量不但不能随着人口增长和土地开垦的实际情况而增长,反倒是有所下降的。”表面来看,平均每人的赋税数额减少了。
    税收总额低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太祖规定了低税收政策,并且规定子孙后代都必须遵守,“祖训不可违”。最初的动机也许是减轻农民负担,但由于不允许后世调整,就变成了给子孙挖的一个大坑。
    2.)朱太祖的低税政策,表现为税源狭窄、税率低。明朝的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田赋,次为官营工商业及屯田收入。而商税和杂税不多。税收大部分依靠的是土地税和人头税,说白了就是农业税,全国的税收负担基本由最底层的农民承担。根据统计,明朝大部分时间的土地税都在2600万石左右,朱元璋时期达到过3278石。
    1.农业税:农民税在洪武初原先有三至四斗,后来民田税收减为每亩一斗米,约18.9斤。官田为一至三斗多一点。明初,“田赋收入达到3227万8900石。”到明成祖以后,“每年的计划收入一直保持在2700万石左右。”“1600年以前,基本税额为粮食2600万石。”万历初期农业税收是2217万两。
    “按照这些数据计算,明初的时候税率为3.16%,明代晚期平均税率约1.97%,可见无论是明代初期,还是明代晚期,平均的农业税率都低于1/30,而明代晚期(不包括崇祯时期)甚至低于1/50。”
    朱元璋读书不多,却很优待读书人,定了一条规矩,士人可以免除劳役和赋税。明代文化普及,读书人很多,官员基本来源于科举考试,乡村地主大多数也参与科举。实际上士绅和官宦联系紧密。这样一来,官员、地主是不用纳税。税收对象就限于下层百姓,有钱人不交税,没钱人多交税。以往有些朝代限制土地买卖,明朝却不限制,造成土地兼并广泛。地主总是有办法勾结官吏,把田赋转移到小农身上。
    明后期粮食税大多是折合成银子上交,而缴税前后粮价的差异和南北粮价差异使朝廷的收入减少,而商人则从中获利。
    2.商业税:
    明朝最典型的一个特点就是返古,各种制度都有着明显的退化迹象。财政制度表现尤其明显。在宋朝可以作为收税主力的商业税在明朝这里被弃之如敝履,把税收的范围又重新限制在了农业税上面。这就相当于自己砍掉了一个重要税源。而且明朝实行严格的海禁,这样一来又断绝了关税收入,在宋朝,这可是来一船就是财政收入。
    明朝推行严格的重农抑商,妨碍了工商业发展。而商税也十分少。根据统计,明朝的商税只有宋朝的六分之一,商税只占据全国税收的5%左右,而宋朝达到70%。
    官营手工业、商业的收入就直接作为明朝的财政收入了。而明朝商业趋势,是官营萎缩,私营活跃起来。一般来说,古代盐、铁等重要的资源是国家垄断经营的。明初每年盐课折银为4.6万两,正德时期每年为20万两,后期增加到了100万两。
    明朝还在全国大规模建立银矿开采点,开挖的白银也是国家的财政收入。白银开采收入最高的是永乐时期,课银总收入达到了500万两。仁宣时期,银矿的开采数量也十分可观,从宣德元年到宣德九年就有了230万两。明英宗时期开始,银场罢设无常,银两的收入也不稳定,如1487年至1519年共收入金银151万两,其数量远远低于永乐年间和仁宣年间。
    从总体上看,万历早期的一些数据在整个明代比较有代表性:“商业税收入包括盐税250万两,茶税10余万两、市舶税4万两、通过税60万两、营业税20万两,总额不过340万两”,最多时是480万两。
    民间的商税原先是30取一,即3.3%,后来皇帝与内阁考虑减轻国用以减少百姓负担,万历时降到了1.5%。小商小贩年营业额在40两白银以下的免税。
    “虽然许多学者批评明朝税收过重,但是他们主要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他们的描述给人们造成这样的印象,那就是主要的问题都是税收过重造成的,而实际上这些困难的产生更可能是税收过低造成的。应该指出,杂色岁入的378万两白银(商业税——引者注)如果按照16世纪晚期1亿5千万人口平摊,则平均每人只有17文铜钱。”
    “在帝国早期,有400多个税课司局,但到了17世纪早期仅存112个。其余的因无利可图而被关闭。1568年,户部报告某个税课司巡拦每年俸粮工食费不下400余两,而其征收折钞银仅为110两。”税务部门所征收的银子竟不够收税人员伙食用。  
    “1542年,根据官方的报告,在四川课税的茶叶数量超过500万斤,还不包括朝廷茶园生产的茶叶。然而在1578年,省级官员征收的茶叶收入总共还不超过2万两……16世纪中期,四川巡抚也承认广泛存在私贩茶叶现象。
    其他省份的茶课名存实亡。绝大部分地区仍然沿用宝钞来评估地方税额,当16世纪折成白银时,税额减少到了可笑的地步:云南17两,浙江(产茶大省——引者注)约为6两。当时的一位学者对此作了如下的概述:‘内地茶户不知官茶、私茶之说久矣。天下之言生财者,亦罔闻知’。”
    同朝廷的税收相比,明代商人的收入则“高”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宋应星《野议?盐政论》中记载:“万历盛时,(盐商)资本在广凌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只以百万输帑。”
    而郑芝龙集团“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郑氏家族下面其他成员都富可敌国,如户官郑泰“守金门,资以百万计”“富至千万”“少者百万”。
    (34)
    3.)税收管理运作能力低下
    (1) 税粮定额不能调整。
    明末税收的复杂性加大,户部财政管理功能不足。随着人口密度、农业生产力的不断增大,各地经济不平衡趋势不断扩大,但是各地的税粮定额却不能重新进行调整。
    (2)中央财政集权与地方财政责任之间的不良互动。太祖罢丞相,将户部直隶于皇帝,财政职权集于中央,防止了某些地区因为财政实力的增强而与中央政府相对抗。中央每年给地方的存留多少没有统一的比例,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存留部分比例低,在部分经济落后的地区,明朝不征起运粮。但总的来说“起运”的比例远远大于“存留”。有学者通过对弘治十五年的起运和存留进行研究得出该年二者的比例为:起运数额超过总数额的68%,存留地方的仅占32%,即起运存留比值大致为7:3。
    存留粮归地方财政开支。它包括主要的四种开支:地方官俸禄、生员廪食米,抚恤孤寡病老等社会救济和分封在各地的宗室禄米。其中宗室消费在各地存留粮最为可观,给本不多的地方存留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这直接导致其他三方面开支的严重不足。
    中央过分关注朝廷利益,过分统揽财政大权,地方存留往往不足以开支行政所需,许多的社会性事业无法展开,地方财政时常陷入窘境。地方消极征税,拖欠成风,遇事请托,截取起运等各种抵制行为。特别是当中央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总是消极抵抗。而最终的结果,则是中央实际财政支配权的削弱、失效。明王朝步入财政匮乏的恶性循环,吏治愈趋败坏,社会问题层出不穷。
    而且税收本来就难以全额征收,在征税过程中大户拖欠现象也屡屡发生。出现了“消极征税,拖欠成风和遇事请托,截留起运。万历年间苏松两府自万历十四年至三十五年所欠金花480000两,布3010000匹。天启年间,“工部额编省直银两,皆有关顷。即使依期起解,分毫无欠,而不时之传奉,无名之取,尚不能应。今采木者题留,织造者题留,建府者、军兴者题留;甚则有留至十余年,不留之数亦拖欠不解。”南京户部尚书说“白天启元年至五年,各省拖欠折色共一百余万石。
    (3)欠税漏税严重
    明后期国家制度松弛,贪污腐化和不负责任很常见,因此逃税、漏税情况非常严重,“在16世纪后期,即使完纳税收任务的80%也被认为是很大的成绩。1570年,仅未收之税银总额就超过200万两。当然,由于对小户的税收减免,可能降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但是这样的办法在16世纪是很不切合实际的。”
    正税如此之低,而偷税漏税现象也是相当普遍。崇祯时期的西方传教士曾德昭记载:“在海关……有更多的方便。没有堆放、过磅和检查货物的房间,也不需从船上取出货物,只察看一下并根据商人的簿册,征收一笔适当的税。若旅客不是商人,即使他一人带着奴仆,载运五、六口箱子以及许多其他物品,他从一地赴另一地时,一般都把东西留在船上,并不打开检查,更不付税。这对欧洲的海关和税务所是一个好榜样,欧洲的穷旅客遭到凶狠野蛮的劫掠搜夺,随身携带的所有东西还抵不上向他索取的税。”这说明当时明朝的税收比同期欧洲的要低得多。
    “有些县份的税粮比较高,这就更不可能如数进入仓库。在一般情况下,收税达到一定的税额,例如某县已征收了税额的60%,则再催征其余的40%极端困难。即使富裕的地主也会仿效贫穷的自耕农拒不纳粮。他们根据多年经验,知道一个县官无法长期和成百成千以拖拉方式拒不纳粮的户主抗衡。旧税未清常常是新税之累,所以官方只好用种种名义把未收的部分减免,其后果就等于鼓励拖欠而拒不纳税。县官对欠税的户主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拘押一些人在官衙前拷打,以为其他欠税者戒。然而这些欠税人也另有对付的办法,他们可以贿赂衙役,雇佣一批乞丐代他们挨打,称为‘倩人代杖’。南直隶苏州府向称鱼米之乡,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地区。申时行生长于苏州吴县,对这些情况已司空见惯。张居正自然也深知此中积弊,所以他给别人的说苏州以赖粮著名,‘其乡人最无赖’,此地可称‘鬼国’。”(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
    官府试图增税时的阻力来自两个方面,分别是代表地主-商人利益的文官集团对皇帝施加的压力和基层特别是地主和商人阶层的抵抗阻挠。
    明朝的财政危机证明了传统的经济政策已经走向了陌路。有意思的是,同时期的西方国家也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但是他们却采用了不同的办法。如西班牙和葡萄牙选择开辟新航路,进行了殖民扩张,垄断香料贸易的方法来增加财政收入;英国和法国都选择“重商主义”,支持手工业的发展,支持海外扩张,其中路易十四时代的财政改革是一个经典的例子。而明朝始终没有放开对商业的限制,导致工商业发展受到阻碍,也导致国家财政危机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35)
    #低税的原因和负面影响:朱元璋幼年尝尽贫困,对重税天然反感。他只有朴素的小农思想,根本不懂得中庸和对立统一的道理,不懂经济、没有远见。这是低税政策的重要原因。此外,明朝许多官员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认为低税是藏富于民,利国利民。明廷看来是深受“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农思想影响,憎恨鄙视商人。宋元以来商业大为发展,可是朝廷视而不见,干脆连适度征税也懒得考虑。明代是中华传统农耕文明的保守衰落期,出现明显的倒退复古思潮也是正常的。
    朝廷不懂得也不研究管理经济,不知道纸币的运行规律。在使用宝钞等纸币工具后,却没有准备金的支持,也没有发行的数量限制,又规定金银可以换宝钞,宝钞不可换金银,这样纸币短时间迅速崩溃。这就在一定上阻碍了包括商品经济在内的经济发展。
    明朝的收入低持续了整个朝代。农业税有着超强的稳定性。首先黄册制度基本上限制了所有的人口,鱼鳞图册丈量清楚了所有的土地。这些基本上不可能发生太大的变化,尤其是土地的变化。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农业税额潜力很有限。
    明中后期商业相当活跃,增加财政税收的潜力在于商税。但太祖一方面痛恨奸商,重农抑商,另一方面却无视商业,不知道商业税可以增加收入。他大概觉得,看不见的就不存在吧。而后世只能墨守成规。
    朱元璋还格外的强调历代皇帝一定要严格遵循祖制,不得更改,后续基本上没有太大修改的空间。包括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也仅仅只能是小修小补,简化税收流程等。
    没有弹性的低税定额制只能给国家和民众带来更大负担。黄仁宇先生这样论道:“税收收入的不足意味着政府不能最充分地管理帝国的资源,这样实际上会对纳税人不利。16世纪资金不足导致了许多政府职能的丧失。其中表现最显着的方面是金属货币和户口食盐钞制度,这给人民带来很大的灾难。由于正常的税收收入不能弥补支出,必要的项目开支就要通过其他各种方式来解决。这些私下的派征缺乏有效的审核,容易造成资金的浪费。”而官吏俸给过低,政府工作人员对于实际情况缺乏了解,中层、后勤保障能力不力,公共投入不足这些情况都是导因于低税政策,所有这些原因似的国家根本无力动员帝国的全部财力。纳税人不得不交纳更多,特别是那些额外征派更是如此。”
    低税收对政府及国家的影响为三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机构过度精简。为了缩减政府开支,明代的官员数量始终维持在相当少的水平上。“明代的文官很少,1371年地方官员总数仅有5488名,即使在16世纪早期,各个部门的规模已经很明显地扩大了,但整个帝国的文官也仅有20400名,吏员总数虽然达到51000名,但既包括供职于文职衙门的吏,又包括供职于军队的吏。”
    其次是严重的财政困难。朝廷过低的赋税,使得国家稍微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大的军事行动就陷入困境。甚至皇宫的财政开支亦受牵掣。这就是万历时期和崇祯时期几次增加赋税的背景,以及所谓万历贪财原因。而从现有各种史料记载来看,李自成进占北京后掠得的数千万两金银是从大量富商、勋戚、官僚、宦官处严刑逼勒而来,而不是直接从宫中搜得。
    “中央朝廷的财政经不起些微的变故,很快出现入不敷出的困境。”“国家财政用于社会公益的开支并不突出,而一遇到一些局部战争,国家财政的危机马上显现出来。这种捉襟见肘的财政困境,是与一个人口众多土地辽阔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极不相衬的。”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明神宗自称‘今典相维,工作浩繁,费用不敷,若不权宜指办,安忍加派小民?”经费无着,不得已而行矿税,故又“屡下明诏,待三殿工成,奏请停止’。明末袁中道云:‘万历中,两宫三殿皆灾,九边供亿不给,外帑空虚。天子忧匮乏,言利者以矿税启之,乃以侍充矿税使,分道四出。’财政困难,御用缺乏,使明神宗派出矿监税使。”
    (崇祯时期)“‘吾尝司计,请发内帑,上令近前密谕曰,内库无有矣,遂堕泪。’”又有“予监督节慎库时,为甲申三月十五日,与主事缪沅交盘,库中止银二千三百余两,又钱作八百,国家之贫至此,可发一笑。”
    最后则是最致命的后果:由财政危机导致的军事危机。精简的机构和困难的财政使朝廷对社会的控制无力,并引发一系列危机。
    (36)
    【链接】
    明末凄风苦雨的岁月里,崇祯皇帝最后时刻的求募捐,堪称是叫多少“明史爱好者”们虐心的一幕:在大明朝的最后几年“国库空空”的年月里,心急如焚的崇祯皇帝放下身段,多次向王公贵戚大臣们“求捐助”,结果却是应者寥寥:他的老丈人周奎捐了1万两,太监王之心捐了1万两,内阁首辅魏藻德捐了500两,其他人都是“几百两几十两”,凑出来的那点钱,塞牙缝都不够用。
    是这帮“国家栋梁”们真没钱吗?当然不是,待到崇祯皇帝上吊,李自成攻破了北京城,农民军们一顿追赃,竟从北京城里“追”出了七千万两白银。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出自京城的高官贵族家,比如给崇祯哭穷的老丈人周奎,就被抄出了五十三万两白银。崇祯信任的大太监王之心,被抄出了十五万两白银,标榜清廉的内阁大学士陈演魏藻德,也被抄了上万两白银。以至于李自成败逃前,还把这些白银铸成了银饼,拉着大摇大摆逃离了北京。
    且不说李自成攻破北京后,就从这帮人身上“硬要”到巨款。之前名将孙传庭经略陕西时,就顶着巨大压力,对“背景深厚”的陕西士绅们执行强硬的“清屯充饷”政策,先放话“断无调停人情”,然后以恩威并施的手段,没花崇祯一分钱,没给老百姓加一两银子的税,就靠着这些“有钱人”乖乖买单,就筹足了练兵作战的费用,一度把李自成揍到绝路上。
    《后鉴录》的一份账单,还原了明末时一群不要脸的人:“进拷索银七千万两,侯家什三,阉人什四,宫眷什二,估商什一”。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李自成一帮人从北京“追”来的七千万两白银,公侯贵族家占了十分之三,太监占了十分之四,七千万两银子里的“大头”,都来自这两帮人。
    而恰恰是这两个“大头”,公侯与太监,却恰恰是崇祯皇帝关系最密切的“利益共同体”。先说“侯家”,这帮人要么是功臣之后,世袭的爵禄。要么是“国丈”周奎等“实在亲戚”。这帮人政治上没权,经济上权力却极大,常年在北京周围经营着大片庄田,年年日进斗金。晚明风雨飘摇的年月里,他们还大肆插手茶叶、盐业等暴利行业,管他国家十万火急,吃干抹净再说。崇祯老丈人周奎被抄出的五十三万两家产,就是这么来的。
    而且这帮人普遍的特点,就是表面装穷,闷声搂钱。比如周奎,当年崇祯帝要他捐钱时,他一个劲哭穷,连呼“老臣安得多金”,赌咒发誓说自己家吃的全是发霉的米。更可笑的是武清侯李国瑞,这个要钱不要命的“侯爷”,被崇祯“求捐助”求得急了,竟然一命呜呼。他这么一死,其他“侯爷”纷纷哭穷,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但对这帮人“硬来”,崇祯却是下不了手,这里面有他的“实在亲戚”,也有大明皇室的“实在亲戚”。动一个都是大折腾,所以他的选择,就是拉下脸去求。
    而对另一帮人“阉人”,崇祯就更下不去手了。如果说对“侯爷”下不去手,牵涉到关系问题,那么对“阉人”,那就是崇祯自打脸的问题。别看崇祯灭了大太监魏忠贤,可他对“阉人”的倚重也没变。他在位十七年,对太监们实行大规模“扩招”,前后增加了一万多人,简直是一支“太监兵团”。在崇祯看来,文官既然不可靠,有这么一群可靠奴才,大明江山该稳了吧。
    可崇祯万万没想到,比起“不靠谱”的文官来,这群太监却更简单粗暴,首先为了养这群太监,明朝每月就要增加七万石禄米和五万石靴料银,本可以练兵的钱,就这么花在奴才身上。他最信任的高起潜、王坤、刘文忠、刘允中、杜勋等太监,都派出去做监军,可这群人除了瞎指挥,就是逮着机会搂钱。比如太监燕思印在晋南监军,到了就狮子大开口要钱,交不起钱的知县,竟然被逼到自杀……
    后来那占“七千万两”十分之四的巨额财富,基本都是太监们这么捞来的。这群要钱不要脸的太监,几乎都是崇祯亲手选拔的,虽然大多数人后来卖起崇祯来没商量,可在崇祯面前,他们都是一副乖乖状。满心用着他们办事的崇祯,又怎么会想到要给他们“硬来”?最后李自成兵临北京,崇祯最后的救命大招,就是拿出宫里最后的一点钱,鼓励太监们去杀敌,没想到这群拿了钱的太监,接着就跑了个精光……临上吊,还被太监们坑一把。
    所以综合说来,明末时北京城里最有钱,最能给崇祯“补血”的群体,却基本和崇祯帝打断骨头连着筋。想让崇祯找他们要钱?那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勇气。
    但即使这样,这事儿也不是不能干。不到一个多世纪后的“四爷”雍正,办这事儿就办的轻车熟路,从勋贵到“亲弟弟”到地方官,说抄就抄不含糊,民间打牌都流行起“雍正抄家糊”。但不管怎么说,大清毕竟“抄”重生了。
    可这事儿,雍正能办,崇祯却办不到,这就是第二个原因:崇祯的能力达不到。
    虽然后世很多人,都认为崇祯很冤,赶上了烂摊。但不冤枉的是,崇祯的个人能力确实有极大的问题。就“抄家”这个大事来说,成败与否就是“用对人,找准突破口”。可放崇祯身上,他看人的眼光就是歪,他在位十七年,信用过的重臣,基本都是杨嗣昌、魏藻德、陈演这样的坑货。信任了一辈子,卖他却没商量。反而是卢象升、孙传庭等受尽崇祯猜忌的能臣,却一个个为大明尽忠而死。
    看人的眼光尚如此,他又能找准什么突破口?
    而比这眼光差更严重的,就是崇祯皇帝“不负责”的精神。比如与清王朝的“议和”,明知需要休养生息的机会,可崇祯却不敢担这个责,非要让大臣们打头阵,最后陈新甲都被冤死了,他也照样没认这个账,又比如“迁都”,明明有南迁的机会,即使李自成迫近北京时,天津巡抚都准备好了两百艘船和五千兵马,崇祯只要想走,说走就能走。可崇祯却一直犹豫,一直等大臣来提议,说到底,他不肯担“南迁”这么大的责任。
    这些责任他都不敢担,不是小事的抄家,他又能担什么责,有什么“壮士断腕”的决心?
    以这个意义上说,崇祯接了烂摊不假,但真正葬送他十七年努力的,就是他个人狭隘的眼光与缺失的担当精神。没有担当的晚明王朝,也自然在明末农民战争的烈火里,滑向灭亡的深渊。
    (37)
    【讨论】
    朱洪武大权独揽,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可是他的子孙却很不负责。武宗嘻戏朝政,万历懒怠,崇祯算得上勤政,却大事无担当。大权在握,却不敢不愿行使,在不愿承担历史责任的背后,感觉他们受到极大的道德绑架。崇祯不作为乱作为,是担心后世的评价吧,至于国家兴亡、家族生存反而是次要的了。
    明粉拒绝客观分析的现代史观,顽固抱紧早已陈腐过时的道德史观称赞崇祯有骨气,甚至声言皇帝懒政是“民主”。哈哈,可笑之极。
    皇权制度下的大一统是中华文明的一大优势。在明朝皇权专制达到顶点,很快就走向权力涣散、无人负责,说明了传统皇权制度无可避免地走向反面,传统文明进入停滞衰落时期。
    【】
    (38)
    【连接】
    1597年农历6月19日,紫禁城内火光滔天。起因不明的大火,从金水桥西侧的熙和门骤然腾起,蔓延至皇城中央的皇极、中级、建极三大殿。狂风裹挟着烈焰,卷成几丈高的火舌,但凡舔到木质结构的楼堂宫轩,就迅速燃起一片火海,屋瓦在火中噼里啪啦地爆炸,如冰雹般满天纷飞。
    这场发生在万历二十五年的皇城大火,席卷了半个紫禁城。除了三大殿全部被付之一炬外,皇极门(今太和门)及其两侧的掖门全部焚毁,群臣早朝广场两侧的文昭武成二阁,连着廊房一起被烧成了灰烬,“自掖门内,直抵乾清宫门,一望荒凉”。只有午门因为隔了条金水河,才幸免于难。
    明朝紫禁城五行属火,从建成到明亡的230年间,发生过47起火灾,平均5年一次。而在这次大火的九个月前,乾清宫和坤宁宫也毁于火灾,整条皇城的中轴线都给烧没了。
    早在1421年,三大殿就因雷击被焚毁。那会儿朱棣刚住进紫禁城,吓得他赶紧去太庙祷告,以为是生死未明的侄子在作祟。1557年,沉迷修仙的嘉靖皇帝妄称自己是“总掌五雷大真人”,引得雷公亲自拜访,在四月的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雷雨大作,火光骤起,三殿两楼十五门俱灾”。
    三大殿起火的1597年,实属多事之秋。这一年,日本的丰臣秀吉调动十二万大军,兵发八路杀奔朝鲜;播州的杨应龙出尔反尔,引苗兵攻入四川贵州和湖广;朝堂之上,刑部右侍郎谢杰直谏神宗“节用不如初,勤政不如初”,刑部左侍郎吕坤更是直言朝廷摊派过重,民不聊生。
    在这种艰难局面下,万历皇帝仍然重启三大殿的建设。此时的大明财政,皇室费用、官俸支出、军费糜耗等日常开支已相当庞大,如何筹措三大殿的巨额修建费用,成了一桩难事。最终还是万历拍板,“迨两宫三殿灾,营建费不赀,始开矿增税”,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增税。
    中国宫殿的大跨度木质结构,对名贵木材需求量很大,尤其是金丝楠木。这种珍贵木材,出产于西南部的深山老林,开采成本极高。朝廷购置金丝楠木的费用,被摊派到地方,各地不得不加赋一年来凑钱。而明朝特有的皇木采办体系,贪腐严重,皇亲和太监在地方上吃拿卡要,各省叫苦不迭。
    户部官员韩光祜上书,弹劾监工太监陈永寿勒索物料,“指一倍百”,导致三大殿光木料成本就高达930万两白银,比嘉靖朝修三大殿高了数百万两。最终三大殿的修建,一直到万历的孙子,那个著名的木匠天启皇帝手里才完工,天启年间耗资又接近600多万两白银。
    也就是说,1597年紫禁城的那场火,烧掉了大明朝整整1500万两白银。
    1500万两白银是什么概念?明末辽东的军费支出,支撑几十万兵马的军事行动,一年差不多才是500万两,1500万两可供袁崇焕的部队在辽东支撑至少三年。等到1644年李自成兵临城下时,崇祯皇帝号召群臣捐款给士兵发饷,一共只募集了20万两白银。
    这种中央指导一切的自信,往往诞生出生一套硬、僵硬、诡异的体制。这套体制在朱元璋和朱棣这对擅长运维的大神维护下,尚能勉强运作。等到他们下线后,系统便走向了紊乱:内阁废除宰相,阁老成为跋扈权臣;户籍分配职业,王朝中后期流民四起;卫所军制屯兵百万,军备腐败。
    这一系列bug中,导致大明王朝崩溃的那个,被黄仁宇称之为“洪武型财政”。泥腿子出身的朱元璋对贪腐深恶痛绝,同时深谙“猪肉过手,留下层油”的官场智慧。他自作聪明的设计了一套以实物和徭役为主体的征税制度,即让纳税人直接将物资缴纳给消耗部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于是,在“洪武型财政”的组织调度下,苏湖生产的粮食送往西北遥远的边疆军营;江西煅烧的瓷器运向北方的京师宫殿;浙江编织的丝娟赏赐后宫佳丽……所有的赋税收入直接与消耗部门挂钩相抵,朱元璋事无巨细的将国家各项开销中所需物资分配给全国的县城。
    理想化的计划经济,往往是开历史的倒车,唐宋的货币税又退化成了实物税。一个消耗部门(需要使用物资的衙门单位)可能要接收数十个县的实物,对县城来说也同样麻烦,十六世纪北京宛平县的一位县长就抱怨,他们县要给个朝廷27个消耗部门缴纳各种实物税,而总价才区区2000两白银。
    这种“乌托邦”式纳税制度,在今天看来非常魔幻。1632年,户部尚书向皇帝上呈全国欠税报告中, 还列出某县拖欠宫廷价值二十八两白银的蜂蜜这种琐碎小事。而在广袤的国土上,徭役们车载牲驮着粮食、棉絮、染料等物资,川流不息地往来于大江南北缴税,运输费用常常高于物资价值。
    洪武型财政的最大特点,就是消耗部门与纳税人直接对接,而中央不具备调控中枢作用,这直接导致财政分权下的中央没钱。每个消耗部门都拥有财政权:兵部征收军备物资和兵役,工部征收营建物资和劳役,宫廷征收皇室用度消耗……谁更强势,谁就能收更多的税。
    明朝的财政部长(户部尚书)并不好当。据黄仁宇统计,1380年后上任了89位户部尚书,其中25人致仕离职、22人转任他职、16人被解职、7人死在任上、7人因病告退、3人被处死、3人被流放、1人未经允许而离职、1人死在战场上、1人自缢殉国,最后三位史书里没有详细资料说明下落。
    朱元璋将庞大的帝国视作一个自产自销的农村,他以为只需要降低田赋,安抚好农民,国家就可以长治久安。可惜现实很骨感。这种各部门自给自足的财政体系,僵化而没有弹性,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该收税的人群收不上来,就只剩下一条路:把负担摊派给看起来不会反抗的老百姓。
    这几乎跟当初朱元璋的设想南辕北辙,“洪武型财政”是最后如何演变成到这个地步的呢?
    明朝名义上的税率,其实相当低,这跟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穷苦出身有关系。
    他瞧不上桑弘羊和王安石们奇技淫巧的扩张财政收入,而是给各地规定好了税率,把各省市的税粮收入刻在石板上,树立于户部的门堂之内。意思再明白不过,永不加税。低税收的代价是国家放弃了许多政府职能,例如要求军队屯田自给军粮,推行乡村里甲自治管理等等。
    大明王朝给官员发的工资也很少。写“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顾炎武就感慨明朝官员待遇差,“自古百官俸禄之薄,未有如此者”。洪武型财政的实物经济下,官员们的俸禄被折算成了千奇百怪的物件,胡椒、苏木、衣物都曾被当成工资发给文武百官。这种制度下,官员很难不贪。
    朱元璋的解决方案就是重典。他撰写的中国第一部反贪教材《醒贪简要录》里规定,贪污六十两白银,就会被斩首示众,还要把皮剥下来塞进稻草挂在官府办公室,作为警示。但这种血腥的镇压,也没能阻止贪污,因为官员们实在太穷了,比如正德年间的内阁首辅李东阳去世的时候,已经穷的“不能治丧”。
    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官员们巧立名目增收,纲银、办银、兵役、饷费等摊派逐渐失控。虽然名义上的税率低,但百姓的负担却越来越重。
    官僚系统逐渐异化到无官不贪的地步,谁不融入这种利益链条,谁就无法立足官场。接受儒家文化熏陶的明朝官僚,在经历这种“想我冷艳,还想我轻佻又下贱”的思想斗争时,大多都选择屈服。徐阶、戚继光、胡宗宪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名字,都既是能臣猛将,其实也都是超级贪官。
    这种情况下,朝廷每个人都拼命给自己创收,但中央政权却一穷二白。看起来每个部门各司其职,然而各扫自家门前雪,最后形成了巨大的公共服务真空带。货币发行、商业物流、户籍统计、土地丈量等社会责任渐渐无人问津,政府的缺位,催生了明朝中后期相当程度的基层自治。
    这种类无政府状态产生了奇特的社会景象:一方面,安土重迁的农民因横征暴敛而放弃户籍,四处游荡;另一方面,城市手工业者自发联合起来,形成了所谓资本主义萌芽,仅苏州在十六世纪就至少有一万名手工业者。但由于财政体制的僵化,政府对工商业的征税,并不成功。
    洪武型财政就像《金瓶梅》里的胡僧淫药,当浸淫其中者都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时,便没有人在意副作用。
    大明王朝的不举,最先体现在财政的入不敷出上。作为国家最主要的税收田赋一直呈现下滑。永乐年间田赋收入保持在3000万石左右,到了嘉靖元年,这一数字已经滑坡到2500万附近。也就是说社会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后,政府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居然减少了近2成。
    这背后是权贵豪绅们一边广占田地,一边给自己减税免税。平民百姓却不仅要缴足税款,还要面对额外的摊派和徭役。“有钱的不缴税,缴税的没有钱”,极大的挫伤了税制,全国逐渐开始大面积的拖欠税款。据黄仁宇考证,到崇祯年间,整个帝国财政税区已经有四分之一以上的县城没有向中央上缴任何税收。
    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却在与日俱增,朱元璋规定他的龙子龙孙们世代享受财政拨款,这笔起初并不起眼的支出,到明朝中后期已经成为财政的跗骨之蛆了。据隆庆五年礼部报告, 当时“仅亲王郡王和各级将军中尉,岁支禄米共870万石有奇”,这大约占全国田赋收入的三分之一。
    总结来说,就是朱元璋建立起来的这套财税体系,原始而僵化,表面上的低税率和低弹性,造成政府的基本财政收入几乎固定。万一遭遇天灾人祸,政府需要额外的支出时,却发现没有一套体系向该缴税的人收税,最后只能向从事农业生产的老百姓摊派,造成民间负担越来越高。
    《万历十五年》是用英文写成的,原名叫《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The Ming Dynasty in Decline》,冒号前的部分翻译过来就是:1587年,无关紧要的一年。历史,往往就在无关紧要的细节中,出现了分野。
    在这无关紧要的一年里,万历皇帝已经逐渐意识到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他无法应对的庞大集体。这个精力充沛的皇帝被按捺在皇帝行为准则规范的精神牢笼里,事事不能如愿,励精图治的精气神在一天天消退。1593年,万历皇帝开始拒绝上朝,对他来说,与百官的对抗才刚刚开始。
    《五人墓碑记》中,记载了苏州工商业反抗征税的故事。明朝江南的工商业发达,民间富裕,征税并非不可,但由于财税制度对工商业征税体系的缺失,政府无法用正常的手段来征税,只能派出横征暴敛的太监来执行,最后形成大规模抗税,政府不但没达到筹集到军费,反而丧失了民心。
    缺乏共识的大明王朝,最终在内外夹击之下亡国。令人感叹的是,江南工商业的这些财富,最后在清军对江南的屠杀和掠夺中,全部化为灰烬和齑粉。船沉了,无人幸免。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里写到:中国的政治传统一直是士人政权,尽管统治者享有至高无上的威权,但政府大权实际上都掌握在读书人“士”手中。讲究修齐治平的读书人在融入官僚体系后,就形成了高阶版的“乌合之众”。当王朝走到这个阶段时,往往就会出现制度优势,反而成为制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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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39)
    【链接】经济区划与重心的变动
    从宋元到明朝,长江中下游一直在发展,宋末元末几次战乱虽然也受到波及,但是相比四川、华北要好很多,尤其是两湖地区发展很多。明朝中后期长三角地区的桑蚕和棉花种植业占据重要地位,粮食作物的地位比起有所下降。“苏湖熟天下足”变成了“湖广熟天下足”。
    宋朝时期,华北的经济相当繁荣。而由于北宋末、金末和元末三次大战乱,还有黄河河与淮河的泛滥,到了明朝,鲁西、鲁南、豫东、苏北、皖北极大退化,直到现代,这片地区仍然有着大块的贫困区域,土地普遍盐碱化,小雨小灾,大雨大灾,无雨旱灾。
    四川本来非常富庶,但是南宋末年打成一片废墟,整个明朝没有恢复元气。川蜀和川陕鄂豫交界地区,由于宋金对峙和宋蒙战争,人口大幅减少,经济衰退严重。四川人口不多、文化衰落,陕南、豫西、鄂西、川东川北林莽丛生、人烟稀少,各地流民经常迁往此地开荒逃税,各路流寇也一见苗头不对,就往这里深山里面跑。
    云贵高原,宋朝时期是大理国的地盘,经济落后,到了明朝,大举移民实边,到了明朝后期,云贵也已经高度开发,云南的铜、银、锡生产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岭南是唐宋贬官流放之地,甚至还有刀耕火种。由于疟疾影响,岭南人口最密集的不是珠三角而是桂林、韶关、南雄、贺州这些五岭南麓地势较高的河谷地带。后来宋朝苏东坡有“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之语。而到了明朝,珠三角已经是非常繁荣富饶了,成为岭南的经济文化中心,丝织业、冶铁业非常发达。
    长城和辽东边墙以北的辽金旧地彻底荒废,除了个别的石造佛塔和古墓之外,仿佛这两个朝代在这里不曾存在过一般,辽上京、中京,金会宁、黄龙,还有元上都,埋没在黄土之下,昔日的良田沃土统统成了荒原,偶尔蒙古人来放牧牛羊。
    西北陕甘一带可能由于生态环境恶化加上蒙古入侵的战争破坏,比唐宋衰落很多。到了明朝中期以后,河套平原才逐渐重新开发。
    青藏高原归附元朝以后,吐蕃崩溃以来的战乱逐渐停息,社会经济开始稳定,缓慢恢复发展。明代基本维持和平稳定局面。
    此外,新疆先是元朝和窝阔台汗国的战争,然后是察合台汗国瓦解以后的内乱,一直不太稳定,战乱频繁,伊犁河谷一度繁荣的阿力麻里被废弃,成为卫拉特人的游牧地。叶尔羌汗国的统治在16世纪基本稳定,一度兴旺繁荣,但是到了17世纪,又开始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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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古代钱荒和纸币(源自煮酒“三千年兴衰东西方金融史”,多谢清禾讲堂)
    在距今三千年前的西周,古代中国的货币体制就从原始的私人货币过渡到了政府货币阶段。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以铜为材质,铸造自己的货币,如楚国的布币,齐国的刀币等等。秦灭六国后,奉黄金为上币,统一铸造外圆内方的铜币——半两钱,这成为此后几千年中国铸币的样式。
    秦之后直至南宋灭亡的近1500年间,除了三国和五代十国这一百多年的混乱之外,多数时候都是集权、稳定、便于经济发展的朝代。然而,经济发展离不开“钱”(指货币和信用)。在没有现代银行体系的古代中国,信用不发达,而货币又掣肘于币材的匮乏:那时的中国不产黄金,铸币所需要的铜矿又常常不敷使用。所以,“钱荒”就成为困扰历朝历代皇帝的大问题。
    解决“钱荒”的办法之一就是允许私人铸币。在汉高祖到汉景帝的50多年间,皇帝们信奉市场发挥决定作用的老子学说,既不干预经济,连铸币也懒得去弄,所以全是私人铸币。汉武帝平息吴王叛乱后,铜矿收归官府,私人铸币被禁止,还搞了一场“算缗”、“告缗”剥夺富商中产的运动。唐朝的“钱荒”问题更为严重。唐玄宗时期,宰相张九龄曾经建议放开私人铸币,但玄宗没有同意。不过,在整个唐代,一直默许私人铸币,政府只是在私人铸币的质量实在太差、乃至看不过去时才予以干预。
    解决“钱荒”的办法之二就是节约用钱。首先是不再用货币纳税。按理说,货币纳税既可以推广货币使用,从而降低民间商业的交易成本,也可以极大的便利政府。因为实物纳税可能会导致政府自民间所纳之物非政府当时所需,而且,货币纳税还可以将纳税范围延伸到商品之外的人头税、收入税,从而扩大税源。但是,货币纳税造成了更严重的“钱荒”。公元780年唐德宗时期,颁布了用货币纳税的“两税法”,这就立即造成了严重的通货紧缩:在短短40年间,一斗米的价格从200文跌到40文。“两税法”遂被迫取消。其次是禁止民间囤积货币。唐朝后期颁布了“禁蓄钱”政策,规定民间持有的货币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花掉,不得囤积,否则就没收定罪。
    解决“钱荒”的办法之三就是降低铸币成色(含铜量)。这个办法实际上是政府货币时代屡试不爽、用以抽取“铸币税”的法子。一般情况下,降低铸币成色还有所收敛,但到了财政紧张时期(如战乱),政府就无所顾忌了,如南北朝时期“形式薄小、轮廓不成就”的官方铸币。官方掺假,民间就替之以更加掺假的私人铸币,这些铸币“薄甚榆荚”乃至能够漂浮在水上。劣币必然驱逐良币,所以,最终官府的货币就连同铸币税都在市井中消失了。
    中国的“四大发明”脍炙人口,但不准确。准确地说,应该是“五大发明”:造纸、印刷术、火药、指南针和纸币。纸币的发明当然离不开造纸和印刷术。公元105年东汉宦官蔡伦改进造纸方法,使得纸张进入全面实用的阶段。印刷术始于东晋时期(公元317-420年),在唐朝发展为成熟的雕版印刷技术,宋代的毕昇又将之升级为更加便利的活字印刷术。
    宋朝是一个商品经济较汉唐更为繁荣的朝代,当然,“钱荒”更加严重。北宋的四川是铁钱流通的地区,由于铁的价值远低于铜,同样的购物,所需携带的铁钱就更加沉重。于是,民间发明了可以兑现铁钱的纸币。在审理了几件民间纸币无法兑现铁钱的官司后,官府发现了纸币的好处。公元1023年,北宋在四川设立益州交子务,专门印制纸币“交子”。交子原先仅在四川使用,后逐步扩大到全国。南宋时期又改称为“会子”,由户部(即财政部)专管。
    既然货币发行是由户部掌管,那么,发行多少就看财政的需要了。于是,纸币的发明虽然立马解决了“钱荒”问题,但又带来了一个新问题:滥发导致的恶性通货膨胀。在北宋发行交子的早期,规定每三年发一次(称作“一界”),以新交子收回老交子。后来遇到财政困难(如王安石瞎变法致使经济凋敝时期),加上与金的战争,官府发了新交子也不收回老交子。南宋时期也是如此,为了应对战争需要,大肆发行会子。当然,官府偶尔也会表示对通胀问题的关心,告诉民间将会用金银收购纸币,这种类似于现在央行正回购的做法被称作“称提”。但是,从来都是“称提无策”,直到丞相陆秀夫背着最后一任小皇帝在崖山跳海。
    短命的元朝继承并且发扬光大了宋朝的纸币制度。元朝规定:第一,禁止金银流通;第二,户部专管,以金银为本,发行纸币——中统元宝交钞;第三,一切赋税都可以用纸币缴纳。明朝建立后不久,即于公元1374年设立宝钞提举司,发行大明通行宝钞,同时禁止金银流通。1375年,宝钞1贯相当于1000文的铜钱,但随后很快贬值,至1432年(第二年郑和七下西洋归来)1贯宝钞只能换5文铜钱。由于纸币的滥发,民间开始拒绝使用。正好从此时起,海外的白银开始涌入,民间喜欢,官府也顺水推舟,明朝转向了事实上的白银本位。
    (41)
    公元1581年,明朝宰相张居正颁布了“一条鞭法”,规定一切赋税和徭役皆用白银缴纳。从此,中国正式进入白银本位。白银本位实际上是银铜复本位,官方铸造的铜币主要在小额零散交易中使用,大额、进出口和境内跨地区交易使用的是白银。不过,明朝并没有统一铸造银币,而是任由海外铸造的银币和大大小小、需要称重的银块在市面流通。所以,白银本位实则是放弃了自秦以来就拥有的货币主权,是殷商以后2500年货币制度的大倒退。
    明朝的白银主要来自美洲(主要是墨西哥)。这样中国就被纳入到一个以西欧为中心的全球金融贸易网络:西欧国家将非洲的奴隶运到美洲开采金银矿,又将美洲的白银输出到中国,换取中国茶叶、丝绸、陶器等传统农业手工业产品;再往后的清朝时期,英国统治的印度鸦片变成换取中国商品的手段。
    对白银的依赖意味着外部输入的白银主宰着经济运行乃至王朝更替。以荷兰东印度公司输入到亚洲的白银为例,从1602到1629年,每十年输入量从7吨纯银上升到13吨纯银,但1630年开始突然下降至9吨。明末白银输入的减少造成了严重的通货紧缩和经济萧条,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历史就是很吊诡。清开朝之后,白银输入又突然增加。正是在1660-1795年白银输入的高峰时期,清朝历经了长达百年的“康乾盛世”。
    在1811至1830年清嘉庆和道光年间,美洲爆发了一场赶走西班牙殖民者的独立运动,而产银的墨西哥是这场运动的中心。拉美独立运动直接导致世界白银产量的急剧下滑,由于当时西欧已经转向了金本位。所以,受影响最大的就是清朝白银减少致出口下降、鸦片输入至进口增加、贸易逆差扩大……最终的结果就是“银贵钱贱”。
    我们已经知道,白银本位实际上是银铜复本位。老百姓的收入,如农民卖粮的收入,都是铜钱,但交税是以白银。原先卖粮食得到1000文铜钱可以缴纳1两白银的税,但是,当白银价格不断上涨,甚至1两白银涨到相当于2000文铜钱时,就得卖双倍的粮食才能缴纳1两白银的税,老百姓于是陷入赤贫。不光老百姓,官员和士兵也是苦不堪言,因为朝廷发的薪俸按白银计算,然后以银钱兑换的固定比价发放铜钱。比如说,一个骑兵一个月的薪俸为2两白银,在白银涨价前,当发2000文铜钱。但是,到白银的市价涨到每两2000文时,朝廷依然按照1:1000的固定比价发2000文的铜钱,薪俸实际就降到了1两白银。薪俸大幅度下降进一步刺激了官府腐败,军纪也日趋涣散。
    由于对外贸易和跨区域贸易用的都是白银,白银短缺导致整个帝国的内外贸易瘫痪,财政收入大幅度减少。此时,昂贵的鸦片逐渐替代了白银在大额贸易中的货币功能。不仅英国人用之换取帝国的茶叶丝绸,而且在帝国内部,鸦片还成为跨区域贸易的支付工具,以至于鸦片交易从广东一直延伸到了华北、西北和西南的广大区域。帝国的人民既享受着吸食鸦片的快感,又将其用作贸易支付,这是当时中国人均鸦片消费量为英国人三倍的原因。
    在白银危机时期,皇上急切地想知道如何稳定摇摇欲坠的局面,帝国对文化思想交流的压制自然松动了。在众多为皇上出主意的人中,有一位叫做王瑬的浙江人。如同当年秀才蒋臣建议崇祯皇帝行钞,王瑬献上三条主意:第一,禁止白银流通;第二,发行纸币,赋税和官员工资都用纸币;第三,增加财政支出,用于兴修水利等工程。现在看来,王瑬的三条主张就是古代版本的MMT(现代货币理论)。
    然而,在轰轰烈烈的拉美独立运动结束后,白银的输入逐步恢复,王瑬的建议因而没有被采纳,解放思想、放开言路的做法也随即逆转。往后就是一系列战争和动荡:第一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第二次鸦片战争,甲午战争,义和团……直至帝国覆亡。
    【】
    (41-2)
    【讨论】纸币在古代无法持久。我们看现代的纸币,需要有完整的金融货币理论指导,还需要有现代财政金融体制来实施。古代既无理论又无机制,必然滥发贬值。
    中华文明长期受到“钱荒”限制,商品经济大受妨碍。明朝大量白银涌入,可谓千载良机。不过错在放弃货币主权。如果境内只能使用朝廷铸造发行的银币,不得直接使用银子和外币,那就大不相同了。【】
    (42)
    【链接】中世纪晚期的“钱荒”与大航海
    在距今约三千年前的希腊城邦,大体与中国同步,原始私人货币也过渡到了政府铸币。与中国不同的是,欧洲大多数时期都是分裂的城邦小国。所以,古代欧洲多数时期没有统一铸币。繁杂的货币倒是给钱币兑换商带来很多生意,这为后来的银行业发展埋下了伏笔。
    公元5世纪到15世纪被称作欧洲的黑暗“中世纪”。中世纪一千多年基督教极度压制人性、思想和文化,经济上流行的则是封建庄园经济,庄园主奴役农奴,商业完全凋敝。所以,马克思曾评价道,货币在中世纪的欧洲是完全没有地位的。
    到了13-14世纪的中世纪晚期,在封建庄园经济之外,诞生了大批独立于封建领主的自治城市。这些由商人统治的城市颁布了要求人身自由、土地自由、财政和贸易自由的城市宪章,组成城市同盟(如汉萨同盟),对抗封建领主。特别是在13世纪末以后,葡萄牙、西班牙、英国、法国等民族国家相继诞生。在文艺复兴的感召下,封建领主和宗教势力被极大削弱。欧洲的商业再次步入繁荣,甚至被称作“商业革命”。
    商业革命唤醒沉睡了数百年的幽灵——“钱荒”。“钱荒”实际上在罗马帝国兴盛的时候就有,但中世纪晚期的“钱荒”严重得多。根据后来一个西班牙殖民者的形容:“我们西班牙人都受着一种心病的折磨,这种病只有黄金才能治愈。”刚开始,应对“钱荒”靠的是以邻为壑的“重商主义”。奥地利法官在1684年的重商主义宣言中总结了9项国家政策,核心就是尽可能减少进口以节约金银和尽可能出口以获得金银。
    那么,西方为什么没有用纸币来应对“钱荒”呢?西方缺乏大范围使用纸币的基本条件:统一的政府和财政。一个有趣的联想是,如今财政不统一的欧元区还能支撑多久?
    真正解决“钱荒”问题的是大航海。大航海的目的非常单纯,就是绕开被奥斯曼帝国隔断的陆路贸易路线,去据说遍地金银的东方寻找金银——殊不知,当时的东方有的只是纸。大航海兴起于15世纪相互竞争的两个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1487年葡萄牙国王资助的迪亚士绕过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发现了印度洋航线。1492年,哥伦布带着西班牙女王给中国皇帝和印度土财主的国书向西出发,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从此,历史开始翻篇。
    (43)
    大航海找到了巨量的美洲金银,在欧洲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先是发生了“价格革命”,后又是“利率革命”。名义利率和真实利率普遍下降,高利贷被逐出历史舞台,商业和制造业的融资成本大幅度降低,这为工业革命创造了有利条件。不过,更为重要的是“金融革命”,这场革命奠定了现代财政金融体制的基础。
    金融革命的第一项便是公司制和资本市场的建立,这极大便利了企业融资。海外贸易是一项投资巨大、风险巨大的事业,单个商人、甚至如葡萄牙、西班牙的国王都负担不起。于是就有了合伙制。合伙制中原始出资人的资金后来演化为了股票,新加入的资金后来演化为了债券,合伙制就变成了股份公司。股票和债券需要有发行交易的场所,于是,1650年荷兰阿姆斯特丹诞生了世界第一个证券交易所。以后,股份公司和证券交易所在西欧、尤其是英国遍地开花。当时的股市是如此受人欢迎,以至于在1720年发生了两次著名的股票泡沫危机(英国的南海危机、法国的密西西比危机)。
    金融革命的第二项是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形成,这就使得信用可以被凭空创造出来。“银行”(bank)一词源自意大利语中的banca,指的就是钱币兑换商门口的板凳。在繁荣的商业贸易中,钱币兑换商先是用汇票取代金银铸币作为商人的支付工具,规模做大后开始发行替代金银流通的银行券。银行与银行间的清算又促成了公有银行的建立,公有银行逐渐垄断了银行券的发行,1668年瑞典银行被看作是世界上第一家中央银行。早期的银行券对应着100%的金银铸币存款,以后银行发现没有存款照样也可以贷款。据估计,在18世纪早期的英国,银行券的规模是1500万英镑,而金银铸币只有1200万英镑,多出来的300万英镑就是银行体系凭空创造的信用。
    金融革命的第三项是国债发行和政府信用的建立。以往欧洲的君王、如法国皇帝是没有信用的,因为经常借钱不还。1688年英国发生了光荣革命,财政纳税和支出的权力从国王转移给了议会,支出开始受到议会财政预算的约束。同时,原先各个政府机构的五花八门的借款,如海军券、陆军券等,都被统一为政府公债。从此,国债取代了土地,成为最为安全的资产,这又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打仗就是打钱,国债市场的发展让英国很容易筹集到战争费用。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曾说,国债是英国的秘密武器,这使得人口只有法国1/3的英国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地打败法国。
    金融革命后不久,1760年英国开启了第一次工业革命。第一次工业革命是机器取代人工的革命,其标志性技术是1765年的珍妮纺织机、1768年的水力纺纱机和1769年的瓦特蒸汽机。到19世纪鸦片战争前后,欧洲又开启了以机器生产机器的第二次工业革命,标志性技术如炼钢、铁路、发电机、电话等。西方已经将东方远远甩在了后面。
    工业革命之所以在西欧发生,就是因为金融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私人部门的信用创造活动,而信用是资本积累的前提和基础。
    1883年出生的熊彼特是著名的经济学家。他不到30岁就出版了奠定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经济发展理论》。在那本书中,熊彼特说道,经济发展的根本是靠创新,创新靠的是企业家;发明当然靠的是科技人员,但发明不是创新,不被实际应用的发明都属无用之物;发明变成创新需要通过资本积累,资本积累不是靠节衣缩食的储蓄,而是靠信用,信用创造又靠银行(实际上还有资本市场);虽然企业家和政治家具有许多类似的特质,但政治家需要费尽心思忽悠一大帮人,而企业家只需要说服一个人——银行家。
    有经济学家总结道,落后国家要想快速赶超先进国家,需要率先发展银行业而不是资本市场。事实上,同当年的德国一样,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之所以仅用四十年时间就完成其他发达国家两百年才完成的工业化,靠的就是“企业家+银行家”模式。这属于题外话了。
    【】
    (44)
    【链接】河南发现世界最古老造币厂
    2021-08-09 来源:@新华网
    记者从郑州大学考古团队获悉,经过碳十四测年确认,河南荥阳官庄遗址铸铜作坊在公元前640-550年开始出现制式化金属货币的铸造活动。这一数据首次提供了有关中国早期铸币遗址的绝对年代信息,也使官庄遗址成为世界范围内已知最古老的铸币作坊。
    官庄遗址位于河南省荥阳市,是一座完整的西周至春秋中期的城市遗址,建于约公元前800年,约公元前450年被遗弃。自2010年挖掘以来,该遗址发现了大面积的手工业作坊区,作坊内的手工业活动涉及铸铜、制陶、制骨等多种类型。
    郑州大学考古学科带头人韩国河教授介绍,官庄遗址的青铜铸造作坊位于大城内中北部,占地面积大,在对其进行发掘过程中,共发现4类与布币铸造相关的遗存,包括空首布币成品、尚未使用的芯范、已使用的芯范以及外范。
    “在遗址现场,我们发现了大量倾倒铸铜废弃物的坑。在其中一个坑中,发现了两枚成品金属钱币,其中标号SP-1号金属钱币,复原长度为143毫米,宽度为63.5毫米。”官庄遗址考古队领队郜向平说,官庄遗址发现的钱币被称为空首布,是春秋战国时期流通的货币,也是我国最早的金属铸币之一。
    经过碳十四测年确认,官庄遗址的铸铜生产活动大致始于公元前814-750年间,在此后约150年内,青铜铸造作坊主要集中生产青铜礼器、兵器、车马器等产品。铸币生产活动发生在公元前640-550年之间,作坊在继续进行青铜礼器、兵器等产品的生产同时,开始出现了制式化金属货币的铸造活动。
    这一数据首次提供了有关中国早期铸币遗址的绝对年代信息,也使官庄遗址成为经碳十四检测确认的世界最古老的铸币作坊遗址。目前,这一研究成果已在国际考古刊物《Antiquity》发表。
    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最早用作货币的是海贝,到公元前770年左右,不同形状的金属开始被用作货币。“包括刀、铲形和桥牌钱,这些货币是农业工具的衍生产品,人们可以用这些工具进行交易。”郜向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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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6-28 22:46:43  更:2022-01-28 1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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