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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大唐诗人事》长篇连载[第1页]

作者:万里风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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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引言
    这是一本勾勒大唐诗人人生轨迹、映射唐诗背景的书。
    为什么写这样的书?
    因为我觉得大多数人同我写作此书之前一样,并没有真正读懂唐诗。
    比如我们读李白的《独坐敬停山》:“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这首诗清淡得如同王维、陶渊明,如果不看署名,我相信大多数人是不会想到这是那个写:“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李白所写,显然与他“飘逸豪放”的诗风大相径庭。说实话,如果您不了解李白写这首诗时的情景,读这首诗时除了觉得具有王维一般的禅意外,您真的不会再有其它的感动。但是当您读完我写的“李白”这一篇章后,再读这诗时,我相信您一定会有种忍不住想哭的冲动!
    再比如,我们读杜甫的《江南逢李龟年》这首诗:“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字面的意思相信谁都会懂,但这首诗如果仅仅是您读懂的字面意思,那就称不上是“诗圣”的千古名篇了。
    读这首诗时,我们脑海中一定要有这样一幅场景:衣衫褴褛的半百老人杜甫,抓住一位同样满脸沧桑的老人胳膊,颤动着花白胡须,却始终说不出话来。
    为什么诗圣会悲感交激成这样?因为这位可怜的老人居然就是当年红遍京城的天王巨星级的歌唱家李龟年!
    想当年,这位歌唱家是出了王府进相府的人,普通百姓是难得一见的啊。可如今,这位歌唱家竟然流落到潭州这么个小地方,而且跟诗人一样苍老不堪,甚至靠卖唱养家糊口。
    至于两人相逢的地点,您可以脑补为街头或者小型宴会上,反正您脑海中有了这幅场景,您就会读到这首诗后面的“此处省略一千字”和“此处省略一万个感叹号”。也只有看到此诗后面的省略号和感叹号,您才能说自己已经读懂了这首诗。
    其实这首诗背后的人世沧桑过于沉重,并不适合少年儿童阅读。
    举了两个例子,说明完全读懂唐诗不易。但是,您若耐着性子读完我这本书,我相信您再读唐诗就会容易得多。因为这本书会送您真正读懂唐诗的秘诀!
    这个秘诀并不神秘,其实就四个字:知人论世。
    “知认论世”是“知人”与“论世”的合称,而我就是要从这两方面给大家做点事。
    一:知人:就是真正了解诗人。真正了解诗人,就要看清他的人生轨迹,了解他的性格,这是我要帮大家做的头等大事,我的目标是让一个真实的诗人活跃在您脑海中。
    这件事很难,难就难在“真实”二字。大唐诗人的人生经历早就遗落在各种文史趣闻里,都很零散化、片断化,文学史中关于诗人的生平又多标签化。将这些零散、片断的信息整合在一起,勾画出诗人较完整的人生轨迹,这样的事,如果以写小说的手法去写,并不难。可又违背了我要坚持的“真实”初衷。
    这很矛盾,而我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在详细研读史料的基础上,抽取诗人的性格特征,然后按照性格逻辑,串通事件,形成诗人较为完整的生活轨迹,让诗人活跃起来。
    需要说明的是,我笔下的诗人不一定具有励志作用!
    二:论世:就是解释清楚社会与文学发展的背景。这两方面背景其实都有史料可查,写起来并不难。但是让复杂的唐朝背景融入到书中,要让大家都能读得懂,都有兴趣读,还不能出现误导,这又不容易哦!
    由此看来,写这样的书是难上加难,但既然选择了,我就义无反顾地写下去。写得怎么样,那还得由您给个评判,如果能提出好的建议,那我给您鞠躬!
    我唯一害怕的是,您喷我吹牛。


    鲁迅先生在至杨霁云信中说:“我以为一切好诗,到唐己被做完,之后尚非能翻出如来掌心之‘齐天大圣’,大可不必动手。”
    这句话道明了大唐以后文人的尴尬,谁再提笔写诗,都有一种“关公面前耍大刀”的胆怯。所以宋人干脆另起炉灶写词,元人赶紧抢了曲。待到明清时,文人们一看韵律文字形式都被前人霸占完了,便写起了小说。到了上个世纪初,中国文人一看没得写了,便干脆将古文一股脑推翻,折腾起白话文学来。时至今日,白话文学发展得也差不多了,又恰逢大变局时代,中国文学又会出现什么样的新形式呢?我们拭目以待,喜欢思考的读者不妨作一些有趣的探讨(扯远了)!
    大唐诗人们给后人造成了不好意思写诗的窘境,如此生猛,却是什么原因呢?
    除了社会和文学发展的基础外,最重要的是他们有位生猛的带头大哥!
    这位带头大哥其实写诗的水平,就如水泊梁山的宋江之武功,在众好汉中排不上号。但他有号召力啊,他的号召力可比宋江还要强上百倍哦。
    他的一句话,便点燃了大唐千万读书人吟诗的激情,甚至为诗痴狂、苦吟白头也无怨无悔!
    这么有影响力的带头大哥是谁呢?
    那么,本书就从这位带头大哥说起。



    《大唐诗人事》目录(上卷)

    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唐太宗与唐诗(一)
    第三章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唐太宗与唐诗(二)
    第四章 “居高声自远”——贞观年间的诗人们
    第五章 “曲项向天歌”—— 骆宾王(一)
    第六章 “曲项向天歌”—— 骆宾王(二)
    第七章 “落霞与孤鹜齐飞”——王勃(一)
    第八章 “落霞与孤鹜齐飞”——王勃(二)
    第九章 “不废江河万古流”——初唐“四杰”综述
    第十章 “开箱验取石榴裙”——一首改变大唐国祚的诗
    第十一章 “岁岁年年人不同”——武周时期诗人综述
    第十二章 “独怆然而涕下”——“诗骨”陈子昂
    第十三章 “春江花月夜”——张若虚及初唐诗歌总结
    第十四章 “从开元盛世到安史之乱”——李隆基的故事
    第十五章 “燕许大手笔”——张说
    第十六章 “碧玉妆成一树高”——贺知章
    第十七章 “海上升明月”——宰相诗人张九龄
    第十八章 “江清月近人”——布衣诗人孟浩然
    第十九章 “大漠孤烟直” ——“诗佛”王维
    第二十章 “曲径通幽处” ——王维及山水田园派综述
    第二十一章 “一片冰心在玉壶”——王昌龄
    第二十二章 “北风吹雁雪纷纷”——高适与王之涣
    第二十三章 “瀚海阑干百丈冰”—— 岑参及其他边塞诗人
    第二十四章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李白(一)
    第二十五章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李白(二)
    第二十六章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之李白(三)
    第二十七章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之李白(四)
    第二十八章 “沉郁顿挫,随时敏捷”——杜甫
    第二十九章 “沉郁顿挫,随时敏捷”——杜甫(二)
    第三十章 “沉郁顿挫,随时敏捷”——杜甫(三)

    第二章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唐太宗与唐诗(一)

    贞观二年(公元627年)三月,正是春风送暖时节,唐太宗李世民与一班开国功臣们站在皇城楼上,看着新科进士们鱼贯而入,不无得意地对身旁的魏征等大臣们说道:“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这本是一句并非刻意的感慨之语,却如春雷,响彻大唐帝国每一个角落,顿时让大唐学子们泪流满面,奔走相告。
    为什么?
    请注意“英雄”二字!
    将新科进士们提拔到“英雄”的高度,从古至今,除了李世民,还有谁?
    要知道在当世人眼里,李世民本人可是驰骋沙场、叱咤风云的大英雄,从大英雄嘴里说出这句话,说明什么?
    对比一下历史上最著名的“煮酒论英雄”桥段,曹操说的是:“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
    在曹操眼里,只有刘备与他曹操才是英雄;在李世民眼里,大唐新科进士们可以比肩开国功臣们,都是大唐的英雄!
    这就是李世民对读书人的态度!
    这样的态度,怎能不让那些本就具有“达则兼善天下”情怀的学子们热血沸腾?所以,晚唐诗人赵嘏(读古)有诗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这句话除了反映李世民对大唐学子们的重视程度外,更反映了李世民求贤若渴的迫切心理。
    公元626年6月,通过“玄武门之变”登上太子位的李世民,立即成立了弘文馆。成立弘文馆的目的,除了作为政策咨询机构外,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修编统一教材。第一任馆主是长孙无忌,弘文馆的学士有魏征、萧瑀、虞世南、上官仪等等。
    将这些唐初最有名的文人们集中在一起修编教材,目的就是推进科举制度改革。科举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让具备真才实学的人才,无论出身都能到干部队伍中来,为国效力。
    科举制度并不是李世民创造的,始创者是隋朝开国皇帝隋文帝。但隋朝命短,只存在了三十七年,而且连年内乱,所以科举制度在隋朝并没有很好地实行,当然存在诸多弊端,例如:考试时间为三年一次,考试内容只有策论,考试没有统一教材等等。
    李世民改革科举制度,首先是统一了教材,除了“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外,还将道家的《道德经》纳入考试内容。
    为什么?因为李世民除了信奉儒家思想外,还崇道。崇道的原因是道祖老子李聃姓李,是他老李家人!
    唐朝李家家谱最远追溯到汉朝的李广,虽然联系不上老子,但这并不妨碍唐朝李家对这位传说指李树为姓的道祖情感。李世民的儿子唐高宗李治登上皇位后,就直接封老子李聃为“太上玄元皇帝”。
    这也引起了唐朝修道风气盛行,为后面出了个崇道的李白等人打下伏笔。

    李世民登上皇位时,大唐帝国刚刚结束统一战争,满目疮痍,百废待兴,自然是需要各方面人材,所以贞观初期,科举考试是每年举行一次,从隋朝的冬天开考也人性化地改在了春暖花开之际。而且开了很多科目,除了继续隋朝的秀才科、进士科、明经科外,还开考了诸如明算、明法、明书等科目,这些新开辟的科目相当于现在的天文历法、法律与文秘专业。
    很遗憾,这些科举科目只存在于大唐初期,后面估计是人才饱和了,除了进士科与明经科保留外,其它科目一律取消了。
    秀才科不是后来朝代所称的秀才,那时候是最难、最高大上的科目。隋朝的时候,每州只有一个名额参加秀才科考试,而且录取名额只有三人。可想而知,这个秀才科多么难考!就相当于现在每个地市只能推荐一人参加考试,结果还是几百人中只录取三人,这比现在的公务员最热门岗位考试还犹过之而无不及吧!
    正是因为要求太高,秀才科在贞观后期也被取消了。
    在这里要提一下,李世民还是秦王时,就有著名的“秦王十八学士”辅佐,而相佐的这些学士中有几个隋朝的秀才呢?五个!
    他们是房玄龄、杜如晦、萧蝺、许敬宗、虞世南。
    有这么豪华的阵容相助,在玄武门之变中,李建成不败才怪。
    隋唐采取科举制度选拔公务员,那么隋唐之前的历朝历代又是如何选拔公务员的呢?
    汉魏时期无一定的标准,主要是依赖官员举荐,即所谓的“举孝廉”。曹操就是举孝廉而走上仕途的,这一点他很自豪,所以常常提及。
    但这种方式真能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吗?事实上形成了官二代、官三代、甚至官十几代的士族豪门,以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都由士族把持朝政,庶族寒门永无出头之日。
    到了东晋南朝时期,又诞生了“九品官正制”。九品官正制就是有专门的官员、专门的考察制度来选拔公务员,这个制度可靠有效的前提是品官绝对公正。可能吗?可想而知,这又能改变什么呢?结果还是士族把持朝政,就像现在某个国家由几大财团把持选举一样!
    “王侯将相另有种乎?”,可士族们就是相信他们另有种,高高在上,所以激化了社会矛盾。
    隋文帝与唐太宗都是英明君主,看到矛盾的根本,所以推行科举制,不论出身,有本事你就来考,给庶族寒门一线希望,一条可以发达的路,尽管这条路十分艰辛,但有,聊胜于无!
    现在有不少人抨击考试制度,那么抨击者能给出一个更公平的制度么?不考试,拿什么衡量你有真才实学?不考试,拿什么衡量社会公平?
    不考试推荐上大学的制度,我们国家也曾试行过,现在很多人忘记了而已。
    好了,我们还是再来了解一下“明经”与“进士”科目考什么、怎么考的。
    明经考试就是将四书六经(含《道德经》)中某些语句的关键词给蒙上,让考生给填出来,与现在的填空题一样。这是考试主要内容,还有几句典籍中的片段,让考生来解析,这叫“墨义”。
    明经考试相对于进士考试要简单得多,主要是熟读四书六经,死记硬背,所以考中的难度要小的多,但考中后前途不太好,很多人是干一辈子秘书的命。
    进士考试除了解析四书六经的片段外,增加策论,而且策论所占比分最大。唐高宗时期开始,让诗赋替代了解析题,所以直接引爆了唐人写诗的兴趣,就像早年高考,将英语纳入必考科目后,国人们兴起英语热一样。
    唐朝初期进士科每一科录取人数极少,不到十几名。唐太宗李世民在位二十三年,只录取了二百五十名进士,可见考中进士有多难!
    但读书人乐此不疲,尤其是那些自恃才高八斗的才子们更是非进士不考,他们还瞧不起考中明经科的士人,就像现在清华北大的学生又怎么瞧得上高职学生一样。
    可关键的是,即便你才高八斗也不一定能考中进士!没关系,第一次考不上,那就接着考,结果出现了“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状况。
    就是说,三十岁考中明经科的,那你绝对算是太老了,但是你五十岁考中进士,那你还只算少年得志呢!
    当然,科举制度只是一种相对公正的人才考核办法,并不代表能将所有具有真才实学的读书人囊括进来,换句话说,没有考取进士的读书人不一定不是人才。

    贞观五年(公元631年)六月,李世民因天旱下诏,命令文武百官上书议论朝政得失。长安中郎将常何回府后,向门客征集对策。
    常何的门客们一听说要给皇帝提意见,大多数人吓得不轻。妄议朝政,在一般朝代,弄得不好是要掉脑袋的,谁敢提?但端了人家的碗,就要受人管,门客也不能光吃饭不献策呀,没办法,大多数人很聪明的绕着弯子歌功颂德,就像现在领导让下属提意见,结果下属们最大的意见是领导工作太努力、不注重身体一样!
    但有一个门客不知好歹,却正儿八经地写了二十多条建议,递给了常何。
    常何是常在李世民身边混的人,知道李世民心胸宽如大海,让提意见,你就大胆提,他是不会降罪的,于是将这门客写的二十多条意见全部上呈李世民。
    李世民看了常何递交的意见书,大吃一惊,真知灼见呀!
    但转念一想,常何你一个大字不识几箩筐的武将,怎么会有这般见识?
    常何很老实地回答说,是他的一个叫马周的门客写的。
    李世民大喜过望,这是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人才呀,立马召见。
    皇宫离常何的府邸也有不少路,传旨的太监骑马急驰而去,可一刻钟过后,那个叫马周的人还末到,李世民着急了,又派一批人去催,一连派了三批人,好不容易将马周带到宫殿之中。
    两人一交谈,马周不卑不亢地向李世民谈了很多当时政策上的得失。
    李世民通过交谈确认此人是个货真价实的人才,于是毫不犹豫地任命他为监察御史(就是专门提意见的官)。
    马周是个科举不弟的落魄书生,当时为了混饭吃,才混到常何的门客队伍中的,终于得到这么一个天大机遇才被李世民发现。
    通过这件事,李世民认识到,还有一些真才实学的人,科举考试时发挥不好而遗漏了。
    为了广揽人才,李世民又准许大臣们举荐,当然被举荐的学子们也要参加考试,只不过被举荐后,主考官对被举荐的学子有了更好印象,那么被举荐人就更容易录取。
    那时候,阅卷是不封姓名的,封姓名阅卷是宋朝的事了。
    于是,又出现了“行卷”现象。
    所谓行卷,就是考生在考试前将自己平时写好的诗赋作品汇集成卷,投给朝中名流,让名流大臣们了解自己的真实水平,加以引荐。直接投给主考部门礼部的叫“公卷”,“公卷”是要上榜公开评判的,这一过程叫“通榜”。
    行卷并不算作弊,就像现在高中生如果获得全国竞赛大奖可以在高考时加分一样。
    唐高宗之后,行卷风气大盛,本书所涉及的诗人很多都行过卷,包括李白、杜甫、白居易。比如说白居易的《赋得原上草》这首诗就是行卷作品之一。

    其实,开行卷风气之先河的还是唐太宗李世明。
    贞观八年,剑南道(现在的四川)巡察使刘大亮发现了一个天才,七八岁就已熟读四书五经,十三四岁就能写诗作赋,于是他向李世民推荐了这位名叫李义府的天才。
    李义府终于得见李世民时,李世民正在狩猎,随手射下一只乌鸦,赏赐给李义府,并命他即兴赋诗,想试试李义府的才学。
    李义府捧着乌鸦,略作恩忖,便赋诗一首:
    咏乌
    日里飏朝彩,琴中伴夜啼。
    上林如许树,不借一枝栖。
    此诗起首借“金乌”神话典故,第二句语出古典名乐《乌夜啼》,前两句借典雅正,三四句表达了对乌鸦的同情外,还一语双关地表达了引荐地诉求,确实是首很不错的即兴诗。 能够在仓促间,吟出这么高质量的诗,表明李义府的才气确实名不虚传。
    李世民何等睿智之人,立即听懂了李义府诗中喻义,也被李义府的才气所打动,于是随即一笑道:“吾将全树借汝,岂唯一枝?”
    这之后,李义府果然高中进士,而且官运亨通,当上了监察御史。
    不过此人品德卑劣得一塌糊涂,表面上卑谦恭让,逢人便笑,遇见路上陌生人,都能让陌生人感觉他像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兄弟。但背地里,此人贬损同僚,投机钻营,贪赃枉法,在高宗时期兴风作浪,甚至将唐太宗的大舅子、唐高宗的舅舅、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首的长孙无忌给逼自杀了,人送绰号“李猫”。
    可见,有才无德,不是人才而是人渣。
    李世民再英明,也无法预料宵小之心!

























    第三章“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唐太宗与唐诗(二)

    李世民打仗是把好手,但骨子里还是具有文艺情怀的。老李家有文艺基因,仅唐朝,大诗人就有李白、李贺、李商隐等,大音乐家有李龟年、李隆基,大画家有李思训、李道昭,大书法家有李邕、李阳冰等等。之后的老李家文艺大咖更是数不胜数,所以,如果你遇到老李家搞文艺的人,哪怕他籍籍无名,也请抓住机会让他签名、与他合影吧,因为说不定他就能成为文艺大咖!
    毫无疑问,文艺青年李世民也喜欢写诗,《全唐诗》开卷就录有他的《帝京篇十篇》等八十八首诗。他的诗总体来看,用词虽然奇崛,但新意不足,平淡无奇,而且大都属于宫体诗。毕竟他的职业是皇帝,日理万机,写诗这种事根本不值得他多花精力。
    我们来选几首拜读一下,一般读者可能真没有读过李世民的诗。
    赠萧瑀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
    勇夫安识义,智者必怀仁。
    “疾风知劲草”并非他的首创,源自于光武帝刘秀,至于“板荡识诚臣。勇夫安识义,智者必怀仁。”这三句,感觉是从四书中拼凑出来的语录,所以平淡得很,不过通过这首诗我们也知道了“怀仁堂”名字的来历。
    帝京篇十首(节选之一)
    秦川雄帝宅,函谷壮皇居。
    绮殿千寻起,离宫百雉馀。
    这种写帝京的诗,明显传承了齐梁宫庭诗的绮丽空洞。对比一下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气势,你就觉得李世民与职业诗人还是有很大差距。
    再看看他为纪念魏征写的一首诗:
    劲条逢霜摧美质,台星失位夭良臣。
    唯当掩泣云台上,空对余形无夏人。
    这首诗感情是有,可惜的是比兴得不够感人,对比一下李白的《哭晁衡》:
    日本晁卿辞帝都,征帆一片绕蓬壶。
    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
    同样是写友人辞世,李世民写道:“天上的台星失位了,我损失了一位良臣啊”;李白写道:“你就像那明月沉到碧海里,永不回归”。同样写悲伤心情,李世民写道:“我只能在云台上掩面哭泣”;李白写道:“白云都伤心得低垂下来笼罩苍梧之地”(‘苍梧’又引用了舜葬之地的典故)。
    这么一对比,我们是不是感觉到一篇像报告,干巴巴的,一篇像现代抒情诗,声情并茂呢?
    拿李白的诗来对照,并不是要批判李世民的诗写得平淡无奇,而是想通过对比来说明贞观之后的诗比齐梁宫庭风格的诗高在哪里,同时与读者共同提高唐诗的欣赏能力。
    当然,我们不能期望一代明君还要成为一代诗豪,更何况,文艺青年李世民的最大文艺爱好并不是诗赋而是书法。

    李世民酷爱书法,甚至达到痴迷的程度。
    太宗时期的弘文馆学士中就有三位在书法史上影响巨大的大书法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这三人与稍晚的薛谡(魏征的外孙)在书法史上号称初唐四大家。而欧阳询、褚遂良与后来的颜真卿、柳公权又并称唐楷四大家。
    李世民看这三个学士的奏章,有时候就忘记了奏章内容,对照上面的字迹偷偷临摹。
    时间一长,李世民的书法水平也大幅度提升,但是他的“戈”笔怎么写也没有虞世南写的遒劲有力,这让他很郁闷。于是,有一天,他写了幅书法作品,其中“戟”字的“戈”空着没写,待虞世南来时,让他补上了。
    李世民对这幅作品很满意,召来魏征欣赏,还自鸣得意地说:“我最近书艺长进了,连'戈’笔都写得不逊虞世南了!”
    他的本意是想让魏征好好拍拍自己的马屁,谁知魏征这个直货,端详了半天,却冒出一句:“陛下这幅作品除了'戟’字的'戈'笔不亚于虞世南外,其它的一般般,还达不到虞世南的水平。”
    李世民尴尬得脸都绿了,但他毕竟是心胸宽广之人,绝不会为这种小事迁怒于魏征,只是暗下决心,继续练习,心想自己的书法即便超越不了虞世南,也要让魏征之流为之叹服。
    要达到虞世南的水平,自然要向比虞世南书法水平更高的人学习,谁的书法水平比虞世南还高呢?答案只有一个:王羲之!
    于是,李世民下令收购王羲之的全部书法作品!
    好在王羲之所在年代离李世民所在的年代还不久远,只有三百年不到的时间跨度,唐初还有他不少作品原迹存在。帝王一声令下,民间自然是无不响应,乖乖双手奉上。
    没用多长时间,李世民就收购了三千多幅王羲之的书法作品,应该是王羲之的存世作品都被他收购绝了,以致于后来民间再无王羲之书法真迹存在了。
    可是,让李世民闹心的是,王羲之最得意的神品《兰亭集序》却没有寻到!
    李世民闹心,手下的办事人员自然更闹心,先领导之忧而忧,后领导之乐而乐嘛!
    这些人也不是吃素的,多方打听,终于探得《兰亭集序》在一个叫辨才的和尚手里。辨才是王羲之七世孙智永和尚的徒弟,显然这个消息很可靠。
    于是,李世民急忙将辨才请进宫,告诉这个和尚,只要你将《兰亭集序》献出来,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
    情真意切啊!
    可惜老和尚头一扭道,你给什么都没用,《兰亭集序》在战乱中丢失了!
    李世民怎么会被老和尚一句话骗得过去呢?但人家说丢了,你也不能再逼呀,这种事,换了别的皇帝,恐怕就要暴跳如雷,抄和尚的庙,灭和尚的门了。但李世民就是李世民,他不会干这种事。
    怎么办?既然你骗我,那我就诓你!
    于是,一个书生就出现在辩才老和尚刚任主持的越州(现在的绍兴)永欣寺中。
    这个书生可了不得,诗琴书画样样精通,与老和尚一番交往,又是谈画又是抚琴,又是下棋又是赋诗,让老和尚惊为天人下凡。
    辩才虽然是个和尚,但骨子里还是个文艺青年,文艺青年最可爱的地方就是喜欢以文会友、结交知己而且缺心眼。
    这个叫萧翼的书生,不但才艺爆棚,而且还是梁元帝的曾孙,引这样一个知己,辨才和尚当然觉得机不可失。
    于是,辨才留萧翼于寺中,彻夜长谈。
    谈到后来就谈到书法,萧翼说,我最敬仰的书法家就是王羲之,所以为了买王羲之的书法珍品倾家荡产,但我一点都不后悔呀,大师既然如此厚待与我,我就将我买的珍品与你共同鉴赏一下。
    辨才求之不得,他也算是王羲之的嫡系传人,但除了欣赏《兰亭集序》外,还真没见过王羲之的其它作品。
    于是他满怀感激地鉴赏起萧翼收藏的珍品。辨才在鉴赏,萧翼不失时机地大吹特吹他收藏的珍品有多高妙。
    其实萧翼带来的王羲之作品,只是两幅尺牍而已,虽然是真品,却与《兰亭集序》还有差距。
    文青最受不了别人在自己面前显摆,尤其是在自己最擅长的方面。
    听得萧翼大吹特吹,辨才冷哼一声道:“你的藏品是真迹不假,不过并不见得是书圣最好的作品!”
    萧翼故作惊讶道:“大师难道还见过更好的?”
    辨才心想,自己是大师矣,大师没有镇场子的东西,会乱说吗?
    于是,将藏在寺中梁柱里的《兰亭集序》取了出来,震慑萧书生。
    萧书生是被震慑了,这幅作品果然就是唐太宗日思夜想的《兰亭集序》真迹。但他立马说这是件膺品,两人争执了一阵子,萧书生很不屑地走了,并且将自己的珍品留给辨才对比鉴别。
    过了几天,辨才和尚外出办事回来,赫然发现萧书生留下的尺牍与自己的《兰亭集序》不翼而飞,案几上只留下一封书信。
    书信自然是萧翼留下的!
    萧翼在信中说,自己其实是朝庭监察御史,奉皇上的命令来追查《兰亭集序》下落,现已带着《兰亭集序》回京复命,考虑到大师保管《兰亭集序》的功劳及我们的友情,我一定会恳请皇上赦免你的欺君之罪,并且我已传命地方刺史奉上三千石粮食作补偿。
    老和尚看完,欲哭无泪,又惊又怒,立刻病倒了。
    不过,两天后,越州刺史果然送来了三千石粮食,辩才只得命寺里和尚收下后兑付成银资,在永欣寺内修建了一座三层佛塔。
    佛塔修建好后,辨才在悔恨、愧疚中溘然长逝。
    李世民得到《兰亭集序》真迹,自然十分高兴,升了萧翼的官,还给了不少赏赐。
    可是,萧翼终究也是个文青,内心总是愧疚不安。一年后,他被内心的自责折磨得难受,便再度来到越州永欣寺,想向辩才道歉、求谅解。可是当他到达时,辨才和尚业已坐化。
    萧翼又羞又愧,便毅然落发为僧,自称辨才弟子,传承辨才衣钵。
    这件事确是史实,还被唐代大画家阎立本画成一幅画《萧翼赚兰亭图》,这幅画现在还藏在辽宁省博物馆。
    只不过萧翼是不是出家当了辨才弟子,史上并无记载,属民间传说。但我希望是传说中的结果,也好歹给读书人一点良知上的光环。
    李世民酷爱王羲之书法,将他推上了书圣宝座。他自己也身体力行,研 书,并且确实得到王羲之的书法精髓,从他传世的《温泉铭》等碑帖看,他的字颇有书圣韵味。
    可惜的是,在书法史上,李世民的字并不被后人推崇,因为书法是最讲究风格的艺术,不能推陈出新、独具风格的书法家,是难以名垂书史的。
    李世民对书法的狂热,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他居然将王羲之的书法真迹,包括《兰亭集序》,甚至他瞧得上的当世欧阳询、虞世南等人书法作品,一咕脑带进了昭陵里。
    那意思是,他死后有空了,可以好好研习书法!

    李世民的英明,作者无需赘叙。他开创的大唐盛世,让中国人无比自豪,所以,时至今日在国外的华人聚居区都叫“唐人街”。
    关键的是,正是他以浓浓的文艺情怀,将传统的中国文化推上了历史的高峰,所以,即便他将《兰亭集叙》带进了棺材里,我们也没必要过分地指责,好歹他还留下了双钩摹本,供后人观摩研习。
    他是一个好皇帝,也是唐诗与书法的引路人。
    第四章 “居高声自远”——贞观年间的诗人们
    贞观年间的诗文,主体倾向其实还没有摆脱梁陈宫体诗范畴,只不过是从梁陈宫体诗的珠帘锦帐、朱唇翠袖这种靡靡之音中,逐渐转移到巍峨的宫殿、整齐的仪仗队这种表现自豪的内容上来。就像梁陈的人在唱《美酒加咖啡》,唐初的人在唱《咱们工人有力量》一样。
    唐初宫体诗代表人物是上官仪(608年—664年)。
    上官仪,大家可能不太熟悉,可是他的孙女——上官婉儿,想必大家必不陌生。
    上官仪也是弘文馆学士,到唐高宗时升为秘书少监,每有宴会,他都得以参加并且应诏赋诗。后来高居宰相位时,他的诗文广为流传,时人称为“上官体”,并纷纷效仿,致使初唐诗坛在相当长时间内应制诗泛滥。
    我们先来看看他写的“绮错婉媚”诗。如《八咏应制》“瑶笙燕始归,金堂露初晞。风随少女至,虹共美人归。”“残红艳粉映帘中,戏蝶流莺聚窗外。”这些诗句够婉眉的了吧?简直就像近代人口中“金粉世家”似的,都来写“红粉”啊“蝶莺”啊,诗里都是些充满脂粉气的词,你说腻不腻人,还有点文艺味吗?
    写的稍微清新一点的,如《早春桂林殿应诏》:“步辇出披香,清歌临太液。晓树流莺满,春堤芳草集。风光翻露文,雪华上碧空。花蝶来未已,山光暖将夕。”
    上官仪写的唯一一首清新的诗《入朝洛堤步月》:“脉脉广川流,驱马历长洲。鹊飞山月曙,蝉噪野风秋。”
    这是一篇即景诗,写得悠然清虚,而他也终于凭这一首诗获得后人赞许。
    上官仪的应制诗虽然内容空泛,华而不实,但他总结出了一些六朝以来诗中运用对仗的写作技巧,提出了“六对”、“八对”的规律,并应用到诗作中,对提高对仗技巧、推动律诗成熟起到一定作用。
    之所以将上官仪的诗拎出来,是因为需要他的应制诗与之后的唐诗作比较,然后我们才明白之后陈子昂提倡的复古运动,以及白居易等人提倡的新乐府诗是怎么回事。
    上官仪是唐朝第一代进士出身,虽然风流倜傥,文采斐然,可是书生气十足,根本没有政治敏感性。
    在高宗中期,由于反对立武则天为后,长孙无忌、褚遂良等老臣被迫害后,他被提为宰相。可是被提为宰相后没几天,唐高宗与武则天又闹矛盾,这个政治上十分幼稚的书呆子立马劝唐高宗废除武则天,结果得罪了政治手腕强悍得震古烁今的武则天,下场可想而知。
    武则天一哭二闹三上吊终于与唐高宗和好后,想出一个一箭三雕计谋,组织人上奏上官仪与废太子李忠暗中勾结谋反,将上官仪一家男丁诛杀怠尽,女眷全部充入皇宫掖庭为婢打杂。
    上官仪的孙女上官婉儿刚出生不久,便随其母郑氏入宫为奴。郑氏亦出于书香门第,即便整天洗衣倒马桶累得半死,也精心培养上官婉儿,教她读书吟诗。
    上官婉儿天生机敏聪慧,十岁出头,便因文才名动掖庭,在十四岁时,终于被武则天知晓,并立即召见了她。
    武则天当场出题考较,上官婉儿文不加点,须臾而成,且文意通畅,词藻华丽,语境优美,是一般文人花很长时间也难完成的佳作。
    武则天刚当皇帝,急需要个女秘书,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欣喜之余,当即下令免其奴婢身份,让其掌管宫中诏命。
    上官婉儿从此走上政治舞台,在朝庭中掀起的风浪,作者会在之后的篇章中介绍。
    还是回到贞观年间,扯一扯这时候诗人的事。

    尽管上官仪的应制体很受当时人的追捧,但贞观年间还是出现了几首或隽永、或高古、或散淡的诗篇,与应制体风格迥异,对后代诗人的创作产生重大影响。
    先来看看虞世南的《蝉》:
    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这是一首托物寓意的小诗,清新隽永,为唐代咏物寓意寓理诗开创了一个好的风气。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这两句的含意应理解为:品格高的人,声名远扬并不是凭籍外在的力量。
    这首《蝉》对后世影响较大,以至于后世以蝉为题材的诗不下数十篇,比较出名的有骆宾王的《在狱咏蝉》、李商隐的《蝉》、梅尧臣的《秋日咏蝉》等。
    虞世南(558—638),是浙江余姚人,由陈入隋入唐,历经三个朝代,外表懦弱而内心刚强,是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李世民即位后,又任弘文馆学士,后入凌烟阁排第二十位。
    李世民评价他:“世南一人,有出世之才,遂兼五绝:一曰忠谠,二曰友悌,三曰博文,四曰辞藻,五曰书翰”。意思是说虞世南有五样东西是空前的:一是忠诚正直,二是兄弟友爱及孝心,三是通晓古文,四是诗赋,五是书法。
    后来甚至有人评价虞世南是与颜回一般的亚圣。
    虞世南确实是典型儒家君子,年少时与其兄虞世基在硕儒顾野王门下学习,并且拜王羲之七世孙智永和尚为书法老师。年轻时的虞世南勤奋好学,在顾野王门下学习十几年,经常因惜时而不洗脸不梳头。二十五岁时,他与兄长虞世基一起考中隋朝比进士还要高阶的秀才。
    他的兄长虞世基在隋朝时很发达,后来非常显贵,甚至他的嫂子都打扮得跟王妃一样,锦衣玉食。虞世南与他们居在一起却一直不改本色,依然粗茶淡饭老布衣,清贫节俭。
    隋炀帝下扬州时,宇文化及反叛杀君后,也将斩杀虞世南的兄长虞世基,虞世南抱着虞世基痛号悲泣,请求宇文化及,让自己代兄赴死。宇文化及没有答应,依然处死了虞世基,虞世南抱着兄长的尸体哀嚎了三天三夜,整个人都因此瘦变了形。
    虞世南请求代兄赴死的事迹,感动了无数人,后人还经常将这一事迹当作兄弟情深的典型,来教诲子女们友爱和睦。这也是李世民称赞他‘友悌’是二绝的原因。
    虞世南在诗赋方面,对宫体诗泛滥持反对态度。李世民有一次写了首宫体诗,让虞世南来唱和,虞世南劝谏道:“圣作固然工整,但内容却并非文雅端正。陛下喜欢的,下面的臣子百姓必然趋之若鹜甚至过犹不及,臣怕这首诗一旦传出去,天下人效仿,坏了文风,所以我不能遵命唱和!”
    贞观年间,除了魏征外,虞世南也是有名的谏臣之一,可惜他当时年龄大了,于贞观十二年(公元638)就去逝了,否则萧翼赚他师弟辨才和尚《兰亭集序》的事也不会发生,甚至上官体诗也不会泛滥。
    其实虞世南最大的成就应该是书法。他虽然师承智永远习二王,但他的字在晚年自成一体,风格是清丽中透着刚健,被世人称为“虞体”。
    不仅如此,他的学生兼外甥陆柬之也是唐朝著名书法大家。如果‘陆柬之’大家没怎么听说的话,他还有一个外曾孙,叫张旭,想必大家听说过吧?不错,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草圣张旭!
    还有一点必须说明一下,虞世南恐怕是文人中最长寿者之一,他活了八十一岁,仅比贺知章(85岁)少活几年,哦,还比欧阳询(85岁)少活几年。
    据查,唐朝人均寿命只有二十七岁,活过八十岁的真是很少见。初唐时期这三个活过八十岁的名人有个共同头衔,那就是书法家。从古至今,要论最长寿的职业,非书法家莫属,所以你想长寿,就请练习书法吧!

    弘文馆学士中,除了虞世南外,魏征其实也是一位优秀诗人,只不过第一谏臣的名头盖过了诗人名气。
    我们选一首拜读一下:


    述怀
    中原初逐鹿,投笔事戎轩。
    纵横计不就,慷慨志犹存。
    杖策谒天子,驱马出关门。
    请缨系南越,凭轼下东藩。
    郁纡陟高岫,出没望平原。
    古木鸣寒鸟,空山啼夜猿。
    既伤千里目,还惊九逝魂。
    岂不惮艰险,深怀国士恩。
    季布无二诺,侯赢重一言。
    人生感意气,功名谁复论。
    魏征的诗与他的人一样,直抒胸臆,气魄伟岸,格调高古,为后来的陈子昂、张九龄及李白的古风诗开了先河。
    魏征其人其事,大家都很熟悉,所以作者不作赘述。
    上官仪也好,魏征也罢,他们都是当朝权贵,能够被记入唐史的主要原因,不是诗文而是政治。贞观年间,能够因诗文名气而被记入唐史的民间诗人是王绩。
    王绩(585年—644年),字无功,号东皋子,唐绛州龙门县(现在的山西万荣县)人,自幼好学,博闻强记,十一岁时就来到长安,拜见隋朝宰相杨素,被在座公卿称为“神童仙子”。
    隋末唐初,山西绛州龙门县不知怎么的,文武气运大爆发。
    龙门县文出了个王家“三棵树”:王通、王绩、王勃。王通是王绩的兄长,是隋朝名闻遐迩的大儒,如果不是王通的名气影响,估计杨素也不会见一个十一岁小孩王绩。王勃,就是那个写《滕王阁序》的大才子,是王通的孙子,王绩的侄孙。
    龙门县武出了个薛仁贵(614年—683年),不错,就是《说唐全传》中的那个应梦贤臣,到现在都家喻户晓的薛仁贵,不过薛仁贵的出生地现在划为山西河津市,与三王出生地通辽镇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县市了。
    王绩,通过他的字“无功”,我们就知道他是个实实在在的道家信徒。王绩曾为《老子》与《庄子》作注。受道家散淡思想的影响,他性情简傲,行为率真疏放,一生都在追永魏晋隐士遗风。
    先看看他写的一首代表性诗作:
    野望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这首诗,是不是像现在人拿手机拍了个东皋(诗人隐居的村庄)日暮时的短视频?清新却不失高古,前面写景,最后一联“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立马将眼前的景,与晋代竹林七贤隐居长歌,及商周时期的伯夷采薇而食饿死在首阳山的典故联系在一起,含蓄地表达出追怀古代隐士的思想。
    这首诗是不是很具陶渊明田园诗的风格?只不过陶渊明写得更散淡,有怡然自得情怀,而王绩写得有些消沉,“徙倚欲何依”显得畏畏缩缩地,没有陶渊明那“悠然见南山”的淡然。
    确实,王绩最崇拜的人就是陶渊明,陶渊明写了个自传叫《五柳先生传》,他也写了个自传叫《五斗酒先生传》。
    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中说自己最感兴趣的是三件事是:读书、饮酒、写文章。他老先生无疑也要继承这三方面志趣,读书没问题,他读的书不比陶渊明少,但写文章就不见得了,怎么写也赶不上陶渊明,那么他就在饮酒上甩陶渊明一大截!
    “五斗酒先生”听着就能把人醉死,可王绩老先生五斗酒下肚还头脑清醒,吟诗作文不耽误!
    王绩是个大酒徒,还专门写过《酒经》、《酒谱》。这老先生一生将“酒徒”精髓发挥得淋漓尽致,只要谁叫他去喝酒,不管你是达官贵族还是贫贱百姓,他都跑得两脚不粘灰,然后一场酒下来,他悠哉悠哉,别人全都爬下。
    隋炀帝大业元年,他通过推荐考试中进士,然后吏部就想留他在京城做官,他知道自己的德性,心想在京城做官能随便喝酒吗?于是自愿到六合县当了个县丞。
    这家伙,当县丞时正事不干,整天只知道喝酒,于是就被顶头上司给弹劾了,当时正值天下大乱,他一听说上司弹劾了他,也不等处分下来,就直接辞官不干了,还说:“到处都是天罗地网般的束缚,还不如回家喝酒去!”
    好在跑回去了,他躲过了隋唐更替的一劫。
    李渊建唐之初,朝庭又征诏前朝官员。他的名气不小啊,于是又被召去在门下省待诏。门下省待诏就是在门下省等候,随时听侯皇上调谴的意思。
    按照门下省的惯例,每天供给待诏们三升美酒。
    待诏们是人才啊,领导得关心,得了解他们思想动态,于是领导派人问他:“你在这当待诏,快不快乐呀?”王绩皱眉道:“只有这里的美酒还让我有点留恋啊!”
    这意思是,如果不是能免费提供美酒,我就要拜拜了!
    领导一听,知道这位大爷是个酒徒,赶紧命人每天供他一斗美酒,所以同僚们都称他为“斗酒学士”。
    就这样,老先生干了几年,待李世民上台时,他又不干了,称病辞官回家喝酒去了。
    过了几年,李世民又征诏隐士贤人,当地刺史不敢怠慢,又将他推到朝庭去。
    这次吏部本打算安排他到六部二十四司中去当差,但他听说太乐署史焦革特别会酿酒,于是毫不犹豫地要求去太乐署当太乐丞,吏部领导头晕,说你现在的品级比太乐丞要高呀,这么安排怎么行呢?王绩说领导你别管,这是我自愿的!
    七磨八泡地,吏部也只好同意了他的请求,派他当了太乐署太乐丞。
    他这哪里是要当官啊,分明是哪里有酒去哪里嘛!
    到了太乐署,他是耗子掉到米缸里了,整天不是喝酒就是跟焦革学酿酒,那个快乐呀,让他挥笔写下了不少与酒有关的诗,选两首如下:
    醉酒
    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
    百年何足度,乘兴且长歌。
    独酌
    浮生知几日,无状逐空名。
    不如多酿酒,时向竹林倾。
    可惜好景不长,没几年,焦革死了,他悲伤得又要辞官,但焦革妻子说,你还留下来吧,我送你酒便是,他这才留了下来。
    没几年,焦革妻子又去逝了,王绩哭天怆地道:“天不使我酣美酒邪?”
    于是,他老先生又毅然决然地辞官回家去了。
    贞观十八年(公元644年),王绩病重,写下自己的碑文后溘然长逝。
    王绩的一生仿佛是晋代隐士活在唐代一样,恃才放旷,任性不羁,活在自我理想中。不过,他的诗独树一帜,是唐代山水田园诗的先驱,并且对唐代五言律诗的成熟起到推动作用,是后世公认的五言律诗奠基人,在上官体泛滥的时代,尤其显得弥足珍贵。
    王绩诗歌方面的主要作品有《野望》、《秋夜喜遇王处士》、《醉后》、《独酌》、《过酒家》等。散文有《醉乡记》、《五斗酒先生传》等,还著有《老子注》、《庄子注》等。


    第五章 “曲项向天歌”—— 骆宾王(一)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终于写到大家耳熟能详的诗、赫赫有名的人了。
    看到这首诗,想必大家都知道要写谁了,不错,就是那个让中国父母们羡慕了一千多年的神童——骆宾王。
    这首诗是骆宾王七岁时候写的,确实惊人!
    不过如果你以为他是千年不出的神童,那就大错特错,因为与他同一时代,一家伙就冒出四个神童,另外三个叫卢照邻、杨炯、王勃。别以为骆宾王七岁写诗就了不起,另外三人中还有比他更牛的人,作者稍后再述。
    很幸运的是,这四大神童并没有江郎才尽。成年后,他们共同崛起,打破了唐初诗坛被上官体笼罩的局面,真正为唐诗的迅猛发展吹响了号角,所以被后人称为“初唐四杰”。
    骆宾王(619年—684年),字观光,浙江金华义乌人。他的名中带个‘王’字,很拉风,第一次看到这个姓名,还以为这是个王爷的封号,其实他的名与字取于《易经》中的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所以他名宾王字观光。这名字起得很深奥,观卦这句话的意思是:为了观国之风光,宜于作国王的宾客,也就是说要置身事外。
    可是这位大才子似乎忘了他名字的真义,晚年一腔热血地投入到反抗武则天称帝的起义中,结果兵败后不知所踪,真的令人痛惜。
    初唐四杰排名是“王杨卢骆”,为什么先写“骆”呢?因为他在四杰中年龄最大,经历最坎坷,文青味最足。
    骆宾王并不是什么名门大户出身,他的父亲只是个小吏。童年时代的他,是在浙江义乌老家度过的,《咏鹅》这首诗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来的客人戏谑他时随口而吟的。
    那位客人毫无疑问也是读书人,震惊之后将这首诗传遍天下,为他博得了江南神童的美誉。次年秋天,县里举办童子科考试。骆宾王再次艳惊四座,写出了一首《玩初月》:
    忌满光先缺,乘昏影暂流。
    既能明似镜,何用曲如钩。
    如果说,《咏鹅》是一幅童趣满满的画卷,《玩初月》则是一篇富含人生哲理的格言。
    这就厉害了,一个八岁的孩童能够写出寄兴哲理的诗,谁能不叹服?
    关键的是,“既能明似镜,何用曲如钩”这两句并不是他随意拼凑的,而是他认定的一生行为准则,既然做人如明镜,那又何必必钩曲逢迎?几十年后,李白高呼:“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是不是跟他很像?
    这孩子思想太早熟了,当文青太早了,毋容置疑,命运多舛!
    之后,他的父亲到青州任博昌县令,他们全家迁居博昌。在他十多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在任上。没办法,他只好带着母亲与弟弟辗转至瑕丘县亲戚家落户,在贫困落拓的生活中度过了少年时代。
    别以为神童都文文弱弱,骆宾王在山东期间,受唐朝社会风气及当地传统的影响,也迷恋上了豪侠风范,舞枪弄棒、打架斗殴的事也没少干。
    母亲与亲戚们也不能由着他胡来呀,毕竟他是神童、是读书的种子啊,读书人不考功名、不做官,能作甚?一家人日子不好过,还指望着他当官领俸禄养家糊口呢!
    于是,在母亲与亲戚们的敦促下,骆宾王赴京城赶考去了。
    前面作者已经讲过,在唐朝,考进士之前,考生行卷已经成为当时社会风气。可是,骆宾王自恃才学精博,再加上出身低下,也没钱,所以根本就没有搞这一套,而是在考试前逛京城风光去了。
    在他自传体长诗《畴昔篇》中的开头,写到这次考试的想法:
    少年重英侠,弱岁贱衣冠。
    既托寰中赏,方承膝下欢。
    遨游灞陵曲,风月洛城端。
    且知无玉馔,谁肯逐金丸!
    这八句诗的意思是:我少年时期看重的是英雄豪侠之士,看不起权贵,考功名是为了养一家老小,到京城,我先好好逛逛风景,因为我认为,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谁会去考进士啊!
    简而言之:我满腹经纶,要找权贵干嘛?
    然而,考试之后的结果是,名落孙山!
    好了,傻了眼了,从飘飘然的高空一下子跌到羞愧穷愁的低谷。
    诗和远方是美好的,可是没钱没闲那就是扯淡。
    从梦想回到现实吧,羞耻不说,一家人日子今后怎么过?进京赶考的盘缠还是老母亲向亲戚借的,七拼八凑才凑齐,没考中怎么回去?回去怎么办?让人奚落没关系,最起码要将借来的钱还掉吧!
    几番思量,几番挣扎,骆宾王决定先返回故乡义乌,向族里亲友们求助。
    在南下的途中,他写了首《途中有怀》:
    睠然怀楚奏,怅矣背秦关。
    涸鳞惊煦辙,坠羽怯虚弯。
    素服三川化,乌裘十上还。
    莫言无皓齿,时俗薄朱颜!
    这首诗读起来诘屈聱牙,唐初时候近体诗还未成形,文人们用典生癖,让现在的人读起来似是而非。“楚奏”典源于《春秋左传》原指囚人,因为被囚的人都十分怀念故乡,所以这里是指思念故乡的意思。“涸鳞惊煦辙”典出自于《庄子集释》,即“涸辙之鲋”,指在干涸车辙里面的鲫鱼。“乌裘十上”曲故出于《战国策?秦策》,说的是苏秦说秦王,上了十次书,待的时间长了,连乌裘都掉毛了,百两黄金都用完了,结果秦王还是不理他,所以指失落失望的意思。
    这几个典故解释清楚了,这首诗的意思就明白了。整首诗前两句是说眷眷然怀念故乡,怅然离开秦关南下,三至六句说自己像涸辙之鲋,像落毛的凤凰,穿着素衣从三川(京城)出来,失望得像苏秦一样返回故乡。最后两句的意思是,别说我没有洁白的牙齿,这个世道看不起我这样颜值高的人。
    够文青的吧?“我长的这么好着,还看不上我,我呸!”
    典型的文青变愤青!
    好在回到故乡族里后,族人们对他还是非常关怀,同情他的遭遇,给他不少资助,让这位曾经享誉江南的才子渡过难关,安然回到瑕丘家中。
    瑕丘的亲戚们也不忍心看着这么一位大文青呆在家里啊,于是又托人找关系,在京城右卫军中,给他谋了份差事。
    这份差事相当于服兵役,他虽然是读书人,但也习过武啊,所以在部队里干也行。
    在右卫军当差期间,他结识了来京城的卢照邻。
    卢照邻(约630—680年),是幽州范阳(今河北涿州)人,十岁起就学习经史及《雅》、《苍》等,也是享誉一方的神童。
    卢照邻当时是邓王李元裕府上的典签(处理公文的小吏),邓王很看重他,说他是自己的“司马相如”。
    这两个人认识后,一聊天,都是神童啊,都是才高八斗的才子啊,一个说我十岁就博览群书,一个说我七八岁就诗出惊人呢,好在卢照邻很谦逊,于是两人惺惺相惜,结成朋友。
    卢照邻得知骆宾王的遭遇后,安慰他道,出仕当官也不仅剩考进士一条道嘛,给王爷或者给节度使当幕僚,也是一条出路嘛!
    一语点醒梦中人,不错,在大唐还有一条出仕当官的路可以走,当幕僚,时间一长,得到长官推荐,照样可以被吏部考核后录用,尽管仕途升迁的慢,但好歹有俸禄呀!
    可是,当幕僚也要找关系啊,卢照邻自告奋勇地说我托邓王给你引荐。
    别看卢照邻年龄比骆宾王小,但人家有大哥风范啊,以致于眼高于顶的杨炯后来都不得不服他,说出“愧在卢前,耻在王后”的话。
    在卢照邻的运作下,骆客王终于被推荐到道王李元道的麾下,当了王府录事,也是负责起草记录公文的差事。
    这种事对他来说是小菜一碟,妙笔生花的奏章递上去,皇帝看了都龙颜大悦呀,于是乎道王对骆宾王另眼相看了。
    得到重视的骆宾王终于开心起来。文青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钱给少一点没关系,只要你将我当个人物,我就很开心地跟着你干!
    可唐制规定,在亲王府谋事的佐僚,任职时间不能过长,一般不超过四年。那意思是,干时间长了,日久生情,容易合伙滋事。
    所以在骆宾王任职三年之后,道王特意下了一道手谕,让他“自叙所能”。其实,道王的目的是希望骆宾王给自己写一份天花乱坠的自荐信,他好向上推荐他。
    一般现实一点的人还不屁颠屁颠地奋笔疾书,可骆宾王这老先生文青病突然发作,大概是觉得自尊心受到伤害,写了封这样的书信:
    “若乃旨韦其迹,乾没其心;说己之长,言身之善;腼容冒进,贪禄要君;上以紊国家之大猷,下以渎狷介之高节;此凶人以为耻,况吉士以为荣乎?所以令炫其能,斯不奉令。谨状。”
    什么意思呢?简而言之:“自举用人”这个方法简直让人觉得不齿,所以我不会这样做,谢谢!
    留下书信,骆宾王直接回家去了,留下道王一脸尴尬。

    第六章 “曲项向天歌”—— 骆宾王(二)

    离开道王府,回到瑕丘家里,骆宾王过上了耕读自误的生活。一开始感觉还不错,写下了这首《冬日宴》诗:
    二三物外友,一百杖头钱。
    赏洽袁公地,情披乐令天。
    促席鸾觞满,当炉兽炭然。
    何须攀桂枝,逢此自留连。
    一派把酒言欢、逍遥快活的样子。
    但是读书人务农为生,谈何容易?陶渊明种地种得“草盛豆苗稀”,估计骆宾王也好不到哪里去,结果是没几年,家里已经“糟糠不赡,审算无资”了。
    为生活所迫,骆宾王只得写信给认识的权贵们,诉说困情,期求引荐。
    这些年,骆宾王虽然折腾来折腾去,但好文章好诗赋可没少写,其中的《帝京赋》、《畴昔篇》等引起巨大反响。
    他发出请求信后不久,在麟德元年(664年)冬天,唐高宗李治要到泰山封禅,让沿途各州举贤。鉴于在文坛上的声誉,齐州各界推举骆宾王献赋,骆宾王于是写了篇《请陪封禅表》,将李治好好吹捧了一番。
    文章递上去,李治一看,这篇表写得好呀,一高兴就封了骆宾王奉礼郎这么一个职务。
    再高傲的文青,为了活着,也不得不低下头颅。
    当然,唐高宗李治本就是个厚道人,而且也是一个比李世民更具有文人情怀的大文青,骆宾王吹捧他也不伤自尊。
    奉礼郎是太常寺掌管礼仪的小官,从九品,相当于副股级。但是好歹有俸禄可领,比面朝黄土背朝天从土地里刨食强。
    骆宾王干了一段时间,估计是他的文章名气太大,吏部又重新安排他去东台当了详正学士。

    东台,即门下省,详正学士就是纠正公文文字的文官,这也是人尽其才了。
    骆宾王从这时起才算真正当上了吏部在册的官了。不过,文青味比较足的人,在官场上是很难混得开的。自尊心强的人,预设的自尊底线太高,不经意的一句话都可能触碰他的底线,然后他就理论不休,这让人怎么相处?关键的是,骆宾王先生还是个侠义心肠的人,遇到他认为不对的事,不但要说,甚至还要出面主持公道。这样的人哪能不得罪人?
    那些被他得罪的人又岂容他狷狂?骆宾王职务不高,但他所在的部门是中央核心部门啊,这样的部门又怎么适合这样的人呆下去呢?
    于是,吏部领导一纸调令将他调到他最适合的地方去了——戍守边关。
    他去的第一个边关是西域,有幸的是,他跟随的领导是薛仁贵!
    这时候,他写了不少边塞诗如:《从军行》、《在军登城楼》、《于易水送人》。这些诗写得豪气勃发,如“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等句,让人热血沸腾,为盛唐时边寒诗兴起开了先河。
    在西域,他曾目睹了薛仁贵“三箭定天山”的英雄壮举,可以说,这激发了他的英雄情结,为他最后毫不犹豫参加起义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薛仁贵平定西域叛乱后,骆宾王又来到了四川,参加了平定蛮族叛乱的战争。
    从军的这段时间,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笔杆子的作用,军中的动员报告(战斗檄文)都是他的杰作。
    在四川的时候,他无意间碰到一位郭氏女子。这位郭氏女子一听说骆宾王之前曾在京城长安当官,立马像遇到救星一样,向他痛哭流涕地诉说起来。
    说来说去,说的就是一个渣男在四川当官时与她好上了,那个渣男曾发誓对他不离不弃,她还为那个渣男生了个孩子,那个渣男后来因为去长安参加“典选”,所以不得不与她分别。分别的时候,渣男承诺她一回来就娶她。可是渣男一去两年了,居然音信皆无。而这两年,郭氏无依无靠,连孩子也夭折了,望穿秋水也不见渣男的影子,你说可不可悲?
    骆宾王听罢,剑眉倒竖,怒问道:“那个渣渣叫什么?我若遇见他,一剑劈了他!”
    郭氏哽咽道:“那个男人叫……卢照邻!”
    骆宾王差点被一口气咽死,天晕地眩了一阵子才缓过神来。
    卢照邻!咳咳咳……碰见肯定是能碰见,可我怎么能一剑劈死他呢?咳咳咳……但是,在一个弱女子面前豪言壮语了一番,总不能当放屁吧!
    愣了一阵子,骆宾王咬了咬牙,心想朋友归朋友,正义归正义,我虽然不能一剑劈了你,但我也要让你为“忘情负义”付出沉重代价!
    于是,骆宾王先生“愤”笔疾书,写了首《艳情代郭氏答卢照邻》的诗,寄给了卢照邻。
    听听这首诗的名字,加个“艳情”二字,分明是想将卢照邻的名声搞臭嘛!
    然而,事实并不是像他所想像的那样,卢照邻正并没有忘情负义,而是因为他正在经历“痛不欲生”的苦难,不想让自己心爱的人分担痛苦,所以才不与郭氏书信,本意是想时间一长让她忘却他。
    这个桥段怎么这么熟悉?现在的苦情戏都是这样的哈!
    真相是,卢照邻从四川回长安想考个进士出身,结果没考上,情绪自然低落。可这才是苦难的开始,接着他的父亲去逝,他又到太白山下为父守丧。守丧没结束,卢照邻又患上了“风疾”,这种病发作起来相当厉害,疼痛难当。这种病连卢照邻所拜的医药老师孙思邈都无可奈何。
    卢照邻的病越来越厉害,最后连手脚都枯萎了,而他最终也不堪病痛折磨,投入颖水自溺而亡。
    卢照邻肯定是收到了骆宾王这个愤青的诗,但面对死亡的人,自然不会再在意这些,所以没有回复骆宾王。
    至于骆宾王得知真相后是何感受,只有他自己知道。

    在边关混了十来年后,有点功劳更有苦劳,吏部领导心想这家伙在外面磨砺了这么多年,臭脾气得改了吧?再说这家伙名气这么大,老是放在外面,世人也会妄议的。于是,按照吏制,吏部将他调回京城,先是补长安主簿(京城秘书长)职位,后调任御史台侍御史一职。
    这个职务虽然只是从六品,但权力可不小,可以直接弹劾除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长官外的文武百官。换句话说,也只可以监察省部级以下官员,无权弹劾高官,更无权对皇上、皇后说三道四。
    但是,担任这么大官的骆宾王已经以天下大事为己任了,他感觉只弹劾官员己经解决不了问题,必须对最高领导的错误予以批评,才能实现他心中的理想。
    于是乎,他对当朝“二圣”之一的武则天发起猛烈抨击!
    一两次,武则天还可以忍,可是一二再再二三地,武则天再也忍受不了了!
    你一个“侍御史”哪来的权力妄议朝政?
    一项“僭越礼制”的罪名落在骆宾王头上,他被定罪关入大牢。
    在狱中的骆宾王是悲愤交加,写下了著名的《在狱咏蝉》: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不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呤。
    露重难飞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诗中语句甚是悲凉,甚至发出“谁为表予心”的哀叹!为什么没谁“表予心”呢?因为你总是有意得罪人无意交朋友嘛!
    这首诗还有个序言,作者省略了。纯从诗的文字角度看,这首诗的风格与他之前的诗有了较大转变,没有生癖的典故,已经通俗易懂,情真意切,将托物寓志的寄兴技巧发挥得淋漓尽致。
    那是因为,初唐四杰这时候已经有了明确的文学主张,冲破初唐时期的“绮错婉媚”文风,展现文人“风骨”,追求真情实意的实用性。
    骆宾王在狱中关了一年,心生绝望之际,又恰逢朝庭改元(680年唐高宗改元永隆),大赦天下,他终于被放了出来。
    虽被释放,但不是平反,官复原职是不可能的,保留官员身份已经是额外开恩,吏部给他安排了个临海县丞(从八品)的职位,让他悔过自新去了。
    公元684年年底唐高宗病逝,唐中宗李显即位,武则天被尊为皇太后,独揽朝政。两个月后武则天又废唐中宗为庐陵王,幽禁于别所,立相王李旦为皇帝,称为睿宗。
    武则天将老李家人欺负得一愣一愣的行径,大多数人敢怒不敢言,但是有一个人旗帜鲜明地跳出来打抱不平,揭竿而起,决定以武力征讨武则天。
    这个人叫徐敬业!
    很多人并不知道徐敬业是何方神圣,但听过《隋唐演义》的人,肯定都知道那个李世民的狗头军师徐茂功——程咬金口中的“牛鼻子老道”。其实现实中的徐茂公叫徐世勣、字懋功,是唐王朝开疆拓土的主要战将之一,因功勋卓著,被李世民赐姓李,所以后来叫李世勣,在李世民上位后,他被封为英国公,且入了凌烟阁。在唐高宗李治时期,因避李世民讳而改为李勣。
    徐敬业就是李勣的孙子,妥妥的名将之后、功勋之孙、愤青一枚。
    骆宾王在临海当了二年县丞,感觉自己受到了埋汰,愤愤之下辞去官职,去“远方”了。
    684年,已经六十六岁的骆宾王所到的“远方”恰巧是徐敬业揭竿而起的大本营——扬州。
    文青遇到愤青,这两人是一拍即合。骆宾王立马大笔一挥,代徐敬业写了篇战斗檄文《代李敬业传檄天下文》,传告天下。一时间,天下响应,纷纷来投,徐敬业很快就聚集了十万大军。
    骆宾王写的这篇檄文与三国时期陈琳写的《为袁绍檄豫州文》并称史上最强檄文,又与王勃的《滕王阁序》并称骈文二绝。
    这篇檄文好到什么程度呢?
    据《新唐书》记载,武则天初观此文,还嬉笑自若,当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句时,惊问是谁写的,有人说是骆宾王,武则天感叹道:“有如此之才,而使之沦落不偶,宰相之过也!”
    被骂的人说骂她的人屈才了,可见这篇檄文煽动性好到什么程度!
    由于檄文较长,摘录片段如下:
    ……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吒则风云变色。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倘能转祸为福,送往事居,共立勤王之勋,无废旧君之命,凡诸爵赏,同指山河。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气吞山河,义正词严,谁读谁都会拍案叫绝!
    然而,檄文写得再好,毕竟不能撒字成兵,在武则天派来的三十万大军镇压下,不到两个月义军兵败,徐敬业与骆宾王不知所踪。

    十几年后,宋之问(后文介绍)从贬谪之地返朝,途中下榻杭州灵隐寺。当夜月光明媚,宋大诗人诗兴大发,吟出“鹫岭郁岧峣,龙宫隐寂寥”一联后却突然卡壳了,始终想不出合适的下联来,就在寺内摇头晃脑吟来吟去的,晃晃悠悠来到一禅房前。
    禅房内一老僧正在长生灯下坐禅,忽然睁眼问道:“年轻人作甚?”
    宋之问答道:“我想在寺院内题首诗,想出上联,却卡壳了,吟不下去了。”
    老僧哂然一笑道:“你将上联吟我听听!”
    宋之问于是将上联吟了一遍,老僧皱眉道:“何不接‘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呢?”
    宋之问一听,茅塞顿开,急忙返回房间将这首《灵隐寺》诗写完。全诗如下:
    鹫岭郁岧峣,龙宫隐寂寥。
    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扪萝登塔远,刳木取泉遥。
    霜薄花更发,冰轻叶末凋。
    夙龄尚遐异,搜对涤烦嚣。
    待入天台寺,看余渡石桥。
    写完之后,他发现就是老和尚说的两句最大气最精彩,如果没有这两句,整首诗就显得单薄。
    宋之问,虽然人品不咋的,但在写诗方面,那也是个大才子呀!他心想这位老和尚才情咋比我还高呢,我吭哧了半天,也没吭哧个好句子,他怎么随口一说就如此精辟呢?
    待到天明,宋之问急忙再去那间禅房,想找那位老僧问个究竟,可是人去房空。
    宋之问找到扫地僧询问,扫地僧答曰:“此人乃是骆宾王!”
    宋之问倒吸一口凉气,心想原来是他老人家啊,怪不得了,我搞不定的,对他来讲就是小菜一碟!
    以宋之问的德性,本想立即去告密,但一想到告密之后,“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这么好的诗句版权就不属于自己的了,便只好作罢。
    骆宾王,正史说他被杀,民间传说他成为得道高僧,这或许是人们对一代文青的最好祝福!

    第七章“落霞与孤鹜齐飞”——王勃(一)

    前面写到骆客王七岁吟诗被人惊为神童的时候,作者说初唐四杰中还有一个比他更牛的神童,这个人就是王勃。
    放下他写的那些让人耳熟能详的诗句不说,先看看这位能让诸位神童都汗颜的神童“神”了哪些事。
    六岁时便能作诗,而且诗文构思巧妙,词情英迈,被父亲好友杜易简称为“王氏三株树”。九岁时,王勃读颜师古注的《汉书》后,撰写了《指瑕》十卷,指出颜师古的著作错误之处。
    《汉书》是很多进士都难读懂的书,颜师古是初唐弘文馆大学士之一,公认大儒(他的曾孙颜真卿更了不起)。十岁时,王勃就能将六经倒背如流。十二岁后,他觉得儒家道家经典没的学了,于是跑到长安跟着曹元学医,先后学了《黄帝内经》、《难经》、《周易》等,对“三才六甲之事,明堂玉匮之数”均有所得。
    如果说他只是个好学的学霸,那又错了。
    十四岁(663年)时,王勃回到家乡后,立即写了《上绛州上官司马书》,要求当官,上官司马以手抚额惊叹道:“我的天啊,你是天降英才不假,可是你还没有案几高啊,长大一点再申请推荐好不好?”
    王勃也没说什么,第二年就直接上书当时吏部领导刘祥道,直陈政见,并表明自己积极用事的决心。吏部领导刘祥道也惊呼“此神童也”,但是年龄太小,吏部可不敢推荐录用。
    王勃一看还不行,于是在麟德二年(665年),通过皇甫常伯向最高领导唐高宗献上了《乾元殿颂》。这篇颂文,文采绮丽,词美义壮,唐高宗看完是龙颜大悦,又听说是末及弱冠的神童所作,惊叹不己:“奇才,奇才,我大唐奇才!”
    从此,王勃文采名扬天下!
    666年,十七岁的王勃行卷礼部领导李常伯《宸游东岳颂》,接着便参加唐高宗开设的幽素科科举考试,不出意外地及第,授朝散郎,进入公务员队伍。
    一顿操作猛如虎,王勃实际上是不满十六周岁就当官了,成了大唐最年轻的官员。
    如此璀璨夺目,就问你服不服?你不服都不行,人家才学摆在哪里,有本事你写出比他好的文章来!反正当时的大唐学子们都很服气,包括之前的神童骆宾王与卢照邻。
    但是,就这样王勃,还真有一个人对他根本不服,甚至有些鄙夷。
    这个人就是杨炯!
    为什么呢?因为杨炯与王勃是同年的,都是650年出生,可是人家杨炯比王勃更牛的是,在十一岁(659年)的时候,就应弟子举及第,被当作神童举荐至弘文馆待制。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他十一岁的时候就进入弘文馆学习(相当于科大少年班),有了公务员身份、领俸禄了,比王勃进入公务员队伍还早六年。
    关键的是,杨炯自认为自己写的文章并不亚于王勃,所以听人将初唐四杰排序为“王杨卢骆”后,他不屑道:“耻在王后羞在卢前!”
    事实上,杨炯的文采还是赶不上王勃的,只是他更狂一些而已。另一位神童卢照邻就具有君子风范,很谦虚地说:“愧在骆前喜在王后!”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王勃与杨炯参加的科举其实都不是进士科,所以并不是正儿八经的进士出身,所以他们并不能立马担任重要职务。
    王勃所授的朝散郎是文散官,是领俸禄的职级,并不是实职。就像按科级干部工资级别拿工资,不一定就在科级岗位上一样。
    唐朝的文散官职级共二十九级分别为:开府仪同三司居从一品,特进居正二品,自从二品至从五品下都以“大夫”为名,分别是: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正义大夫、通议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议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
    自正六品上到从九品下,分别是:朝议郎、承议郎、奉议郎、通直郎、朝请郎、宣德郎、朝散郎、宣义郎、给事郎、征事郎、承奉郎、承务郎、儒林郎、登仕郎、文林郎、将仕郎。
    王勃被授予的朝散郎为从七品上,与中小县令同一级别,应该说他当官的起点还不低。吏部给他安排的实职是沛王府修撰,实质上就是陪沛王读书。
    与骆宾王出身寒门不同,王勃出生在典型的士族大家、书香门第。他的祖父王通是隋至初唐的大儒,叔祖王绩是初唐著名诗人,父亲王福畴为雍州司功参军,族兄族弟也都通过科举入仕,全家族男丁没有一个不是官员。
    出身于诗礼簪缨世族,王勃自然带着世家子弟特质——风流倜傥,所以很得同龄人沛王李贤的欢心,无论读书游玩,他总是带着王勃。
    这时候的王勃似乎感觉到自己仕途坦荡,感觉到可以施展他济世安民的远大报负,所以他意气风发,以致于在送同科老乡杜同学去蜀地出任县尉一职时,写下了这首慷慨激昂的送别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这首诗中的少府是县尉的雅称,唐朝文人将县令称为“明府”,将县尉称为“少府”。三秦之地指长安附近,也有人雅称现在的陕西为“三秦”。五津是蜀中长江段的五大渡口,毫无疑问代指蜀地。“无为”就是“不要”的意思。
    稍一注解,这首诗就很通俗易懂。而“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已经成为千古经典名句,成为赠别中引用最多的成语。
    能将送别诗写得昂扬向上,前无古人!
    而这首诗也恰恰反映了王勃当时朝气勃勃的精神状态。
    受到挫折之后的王勃,再写离别诗,就显得迷离了,于朦胧中传达出淡淡的忧伤。如《江亭夜月送别》其二:“乱烟笼碧砌,飞月向南端。寂寂离亭掩,江山此夜寒。”
    再如《别薛华》:“送送多穷路,遑遑独问津。悲凉千里道,凄断百年身,心事同漂泊,生涯共苦辛。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这首诗应该是在他第二次受打击后写的,整首诗显得非常悲伤。
    王勃这三首离别诗写的是同一个主题,却色彩风格大相径庭,恰恰表现出诗人不同处境不同心情。“诗为心声”不一定表现在诗句中,更多隐含于诗的意境之中。
    王勃写的诗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其中的“烟雾”意像出现得比较多,除了前面所举诗文中出现的“风烟”、“乱烟”外,在《秋日别王长史》中更是直接写出了“野色笼寒雾,山光敛暮烟”的名句。王勃之后,历史上写“烟”的名句层出不穷,如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等。而作者认为“烟”写得最好的诗句是:“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毛泽东《七律.到韶山》)
    世家子弟,一旦一帆风顺,难免轻狂。
    王勃虽然天纵英才,但如王绩那般的狂放不羁的秉性,他显然也有遗传,更何况他还年少。少不更事的王勃在十九岁时拿文章开了个小玩笑,结果命运便拿他开了个大玩笑。
    当时皇宫中风行一种斗鸡游戏,诸皇子之间也以斗鸡取乐。一次恰逢沛王李贤与英王李哲斗鸡,王勃也许是被一根“文筋”扯住了,居然兴致勃勃地写了篇《檄英王鸡》的檄文来讨伐英王的鸡!
    这本来就是少年之间开玩笑的事,谁知他的文笔太好,名气太大,这篇檄文一出立即被人传播,七传八传就传到了唐高宗那里。
    唐高宗读罢此文气得吹胡子瞪眼,骂道:“歪才!歪才!二王斗鸡,勃身为王府修撰,不知劝诫,反而作檄文夸大事态,着实轻浮,此人应即逐出王府!”
    具有文人情怀的唐高宗为何对此事大发雷霆?
    要知道檄文是两国至少是两军交战才用的公文,你说沛王与英王兄弟俩斗鸡,你弄篇《檄英王鸡》是什么意思?即便是玩笑之举,在那个迷信的时代,那么绝对是不好的预兆吧?
    除了有挑动自己两个儿子之间的矛盾嫌疑外,更重要的是此事还触动了皇室内兄弟相斗的疮疤。唐太宗就是通过兄弟内斗上台的,而唐高宗也是前面两个哥哥李承乾与李泰相斗之后,两败俱伤才得以上台的,你这么做是不是还有讥讽的意味?
    也幸好是唐高宗李治得知这件事,如果换作是武则天,我怀疑王勃小命难保!
    说明一下,斗鸡的两位主角沛王李贤与英王李哲是高宗与武则天所生的第二与第三子,李贤后来被立为太子,却又被废。李哲后改名为李显,也就是后来的唐中宗(李贤与李显的事,作者后面会写到)。
    稍微懂事的人,要想在官场上混,绝对不会去开这种犯禁忌的玩笑,只能说王勃少不更事,显摆文采显摆得不对路。
    逐出王府,官职一捋到底,王勃凭才情和苦心经营刚打通的仕途,就这样毁在一个玩笑中。
    郁闷的王勃在长安呆不下去,也无脸回山西老家,就只好赴熟人比较多的蜀地漫游散心去了。
    王勃在蜀地游玩了三年,写下了30多篇《入蜀纪行诗》,然后又回到长安参加科选。他的朋友凌季友当时为虢州司法,说虢州药物丰富,而他知医识药,就为他在虢州谋了个参军之职。
    此刻的王勃在蜀地游玩花光了积蓄,急着要俸禄,便毫不犹豫地去了虢州。
    到了虢州没几年,这位大才子又干了件让所有的人都觉得无脑的事,以致于招来了杀身之祸!






    第八章 “落霞与孤鹜齐飞”——王勃(二)

    王勃在虢州干的荒唐事件是先私藏了一名叫曹达的官奴罪犯,然后怕走漏风声,便又杀了曹达,以了其事。
    这件事真的让人很无语,名动天下的大才子这么无脑?
    所以,后人没谁相信,新旧《唐书》里都将这件事归结为王勃恃才傲物,为同僚所嫉,故意设计陷害所导致的。
    作者认为曹达逃到王勃居所,有设计陷害的嫌疑,但杀了曹达这件事却是坐实的,否则王勃也不会认罪。那时候的法制,并不会像现在人们想像的那么不堪,何况王家是官宦之家,想凭空诬陷,并不容易。
    犯了这么严重的罪行,按唐律那是死罪。王勃父亲王福畴请求顶罪,结果是王福畴从雍州司功参军被贬为交趾(现在的越南河内)县令,而王勃死罪得免,收在监狱等待发配。
    这时候又恰逢唐高宗改元(674年),大赦天下,王勃捡回一条小命被释放出狱。
    唐高宗在位受武则天影响,改元二十多次,拯救了不少人性命。
    王勃出狱后,在家呆了一年多时间,这期间朝庭宣布恢复他的旧职,而他是一朝遭蛇咬,十年怕草绳,拒绝出仕。
    王勃是个大孝子,一想到自己父亲被自己连累得发配到那么偏远的地方窘迫地生活,就不由得羞愧与自责,于是在675年毅然南下,决定探望老父亲。
    正是他的这次南下,中国文学史上诞生了一座丰碑。
    675年重阳节,洪都都督阎伯玙重建好滕王阁,举办开阁仪式,宴请天下名流。
    滕王阁是滕王李元婴在洪都时候修建的,但修了一半,滕王被调到苏州当刺史去了。滕王是李渊第二十二个儿子,生于630年,那是李渊当太上皇的第四个年头了。李渊被李世民逼迫当太上皇后,无所事事,就一家伙给李世民生出二三十个弟弟妹妹来,给李世民添堵,估计这是最奇葩的报复儿子的手段吧!
    滕王阁落成,这么大的事,总要写篇文章纪念一下吧?阎都督请来各地名流,除了共同见证、庆贺滕王阁落成外,最重要的目的是推介自己的女婿孟学士。
    孟学士颇有文采,按照老丈人的安排,提前多天搜肠乱肚地写好了一篇滕王阁记,就等着阎都督酒过三巡之后,出来当场宣读,制造轰动效应。
    举办宴会的时候,一位风流倜傥的公子翩翩而至,守门的士卒不认识,挡住了他,让他出示请帖,公子哂然一笑道:“我自长安来,路过洪都,与阎大人是旧识,恰逢阎大人举办盛会,故特来参加,你通禀一声便是!”
    守卒赶紧上去通禀,阎都督探头瞧了一眼,发现根本不认识,但那公子气质俊雅,又自报来自京城,心想此人说不定是哪家官宦子弟呢,他这个地方都督也不好得罪京官,更何况他这是大宴宾客,多个人也就多双筷子的事,何必不让他上来呢!
    于是,阎都督点头示意守卒请他上来。
    这位不速之客不是别人,正是路过洪都来滕王阁赏景、顺便蹭吃蹭喝的王勃。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阎都督站起身,朗声笑道:“诸位名流,值此盛会,我想请位才子当场作文记之,以助酒兴,不知哪位肯赏光?”
    参会的宾客心知肚明,正在闷头大吃,集蓄体力,以便孟学士宣读文章之后报以最热烈的掌声。
    可是阎都督话音刚落,有位俊雅公子也不知是三杯酒下肚的原因还是听到“作文”二字的原因,双眼发亮,蓦然站起身应道:“在下既然叨扰了都督,理当作文答谢!”
    众人顿时石化,阎都督尴尬得揉了揉眼问道:“恕老夫眼拙,不知这位公子尊姓大名?”
    俊雅公子长揖道:“在下山西绛州龙门县王勃是也!”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听了这句话缓过神来,然后将集蓄的准备给孟学士的热烈掌声提前释放,弄得阎都督只好跟着鼓掌。
    那位可怜的孟学士脸色发白,不由得将抽出来的文稿捏巴捏巴塞进了袖袋里。
    王勃是谁,他孟学士岂敢班门弄斧?
    阎都督心里是五味杂陈,怨也不是喜也不是,只得咳一声,干笑道:“既然王博士大驾光临,那就劳烦作赋一篇,本都督年轻大了,不胜酒力,暂时小憩片刻,待你成文后,我再来欣赏!”
    说完大袖一挥,躲到隔壁厢房里去了。
    来的宾客兴奋啊,能亲眼目睹天下第一才子现场作赋,也是修来的福份啊!
    于是,有人磨墨,有人斟酒,有人抱来被子。
    读者一定觉得奇怪,王勃作文,有人抱来被子干嘛?
    因为大家都知道王勃写文有个习惯,先饮一壶酒,然后躺倒在床上,拿被子蒙上头,酝酿片刻。酝酿好了,揭被而起,奋笔疾书,文不加点,须臾而成。
    拿被子蒙头到揭被而起这一过程,王勃称之为“打腹稿”,这就是今天“打腹稿”这一词的由来。
    宴会大厅里没床啊,王勃也不在乎,饮了壶酒后,就地卧倒蒙头,不到一刻钟,果然一跃而起,提笔疾书。
    王勃在这边大厅里写一句,立马有人抄一句,跑到隔壁厢房里向阎都督报告。
    “‘豫章故郡,洪都新府’,这是起首两句。”
    “也无新意嘛!”阎都督眼睛没睁,继续闭目养神。
    “接下来是‘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物华天宝,龙光射斗牛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雄州雾列,俊采星驰!’”
    阎都督忽然睁开眼,一掌拍在椅扶把上,大叫一声:“好!”
    禀报的幕僚吓了一大跳,阎都督自言自语道:“王子安当真是天纵之才,名不虚传,名不虚传啊!”
    幕僚苦笑着刚要离开,阎都督忽然站起身,说道:“不必再传了,如此瑰丽文章,老夫若不亲眼见证,岂不引为憾事!”
    当阎都督现身大厅时,王勃正写到“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天长一色。”
    见到此句,阎都督浑身颤栗,泪流满面,因为他知道,自己也将与这篇文章一道千古流芳!
    然而,写到此处,王勃刚刚激情大爆发,笔走龙蛇,一连串经典名句扑面而来:“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嗟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屈贾谊于长沙,无非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所赖君子见机,达人知命。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当写到“……敢竭鄙怀,恭疏短引;一言均赋,四韵俱成。请洒潘江,各倾陆海云尔”时,众人目瞪口呆,意思是,咋的,你这么瑰丽的文写完了,还要写诗?难道你的才情真如那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王勃点头一笑,有伶俐的幕僚赶紧换纸。
    王勃拿起狼毫,接着写下了这首《滕王阁诗》: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
    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
    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 自流。
    写完这首诗,王勃终于长吁了一口气,将序与诗呈给阎都督,讲了几句客气话后,便飘然离去。
    读者们应该看到这首诗的最后一句少了一个字,不是作者遗漏,委实是王勃当时干的就是这种事,他就是将最后一句弄成了填空题,留给阎都督、孟学士及现场嘉宾们去做!
    阎都督先是忘情地吟诵《滕王阁序》去了,待吟诵完序,再一看诗,顿时傻了眼,噫,这么好的文这么好的诗咋就留个空了呢?
    在座的宾客也都是社会贤达啊,纷纷来做填空题。有人填“水”,有人填“独”,也有人填“近”,纷纷扰扰地,一时争论不休。
    阎都督也是个行家啊,听了这些填空答案,觉得与原诗都不十分契合。揣摩王勃留空的原由,恍然大悟,莫不是这个王子安没路费了吧?既然这样,何不好人做到底?
    于是他急忙命幕僚带上纹银千两,去寻王勃,让他将这个空填上。
    幕僚带着钱赶上王勃时,王勃正慢悠悠地牵着马前行,似乎正在等人似的。
    幕僚是个聪明人啊,心想阎都督所料不假,这个王子安不就是在等自己送钱来嘛!
    于是他急忙上前,奉上千两纹银,干笑道:“阎大人十分感谢王博士能在洪都留下《滕王阁序》与《滕王阁诗》这样的美文,特命我奉千两纹银答谢,还望博士笑纳!”
    王勃假意推辞道:“阎大人盛情款待了在下,再收费又怎么好意思呢?”
    幕僚见王勃推辞,便说道:“阎大人吩咐,如果王博士推辞不受,就以此金买一个字!”
    王勃故作吃惊状道:“买什么字?”
    幕僚干笑道:“就是诗的最后一句少了的那个字!”
    话说到这个份,王勃只得收下银两,不过他什么话也没说,只在上马后才哈哈大笑道:“告诉阎大人,我并没有少字,空就‘空’嘛!”
    说完,扬鞭策马而去。
    幕僚愣了半晌,一拍脑袋也哈哈大笑道:“原来就是‘槛外长江空自流’啊,哎呦呦,太妙,太妙!”
    这件事一时传为美谈,也造就了“一字千金”的成语。

    由于《滕王阁序》写得太瑰丽,如烟花绽放星空,飘洒漫天妙词美句,让人目不暇接,所以《滕王阁序》的名气远远盖过了《滕王阁诗》。其实,序与诗都是从古至唐亘未有之的巅峰之作。
    《滕王阁序》除了景象描写得美仑美奂外,还用了多达二十多个典故,却无一不妥贴自然,抒发的情怀亦昂扬向上,所以成了中国文学史上最瑰丽的篇章,可以模仿却从未被超越!
    《滕王阁序》被选入了高中语文课本,现在中国的中学生都会背诵这篇文章,所以作者在这里就不再解析其中的典故。
    在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这两句,还催生了中国两大古典民曲《渔舟唱晚》和《平沙落雁》。
    《渔舟唱晚》这首典子是根据《滕王阁序》中的“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的句子,取意境谱写而成的,这好理解。但《平沙落雁》是从“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这一句演化而来就让人费解了。
    事情是这样的:明朝朱元璋第十七子朱权被封贤王,所封属地即洪都(南昌)。朱权是个大大的文艺青年,当他读了王勃的《滕王阁序》后,被“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这句话所吸引,他很想验证“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这句话的真假。
    在一个寒秋的早晨,朱权看着从南昌上空飞过的大雁,突然决定追随大雁去一探究竟。
    就这样,他徒步跟随雁阵,一直从南昌走到衡阳。在衡阳回雁峰前,朱权果然发现南飞的大雁至此便纷纷回头,落在附近的湖中小岛上。那只小岛有平缓的白色沙滩,大雁在哪里嘻戏鸣唱。
    面对如此美景,朱权抱琴而立,心潮澎湃,一首抒情的旋律在他脑际回萦。于是,他急忙取出纸笔,将脑海中的音律谱写了出来,形成了一首曲子。
    这首曲子就是《平沙落雁》。

    再说王勃写下了那篇千古传颂的《滕王阁序》后,便南下广州。675年11月为广州宝庄严寺(今六榕寺)写了篇《广州宝庄严寺舍利塔碑》碑文后,转道至防城,乘船出海。
    于676年初到达交趾,见到了生活困顿的父亲。父亲王福畴与王勃作了长时间交谈,鼓励王勃振作起来,继续为国效力。
    三月份,王勃带着父亲的期盼,从交趾起程回家,却不料遭遇风暴,落入大海,溺死于北部湾海域。
    唐初文坛一代天骄就此殒落,如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时间虽短暂,却点燃了无数读书人吟诗作赋的梦想!
    676年冬天,脍炙人口的《滕王阁序》在长安城内争相传颂,有人抄送一份到唐高宗手中,高宗读完拍案叫绝:“此乃千古绝唱,王勃真天才也!”
    读罢序又读诗,高宗更加赞叹不绝:“好诗,好诗!作了一篇长文之后还能作出如此好诗来,岂非强弩之末尚能穿七扎乎!真乃罕世之才,罕世之才!当年朕因斗鸡文逐斥他,是朕之错也!”
    于是高宗又问左右道:“现在王勃何在?朕要召他入朝!”
    太监吞吞吐吐答道:“王勃已落水而亡矣!”
    唐高宗愣了好长时间,才喟然长叹道:“天妒英才,可惜了,可惜!”
    据说此时南昌城外的赣江江面上,一到晚上,就有人高声吟诵:“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句子。过往客人怀疑这是王勃灵魂末散。一次,一客船路过时,又逢吟声大作,有位游客对空高喊:“这句好是好,就是有点罗嗦,要是将上句的‘与'与下句的'共'去掉,岂不更加简洁?”
    这位游客的话音刚落,江面上的吟诵声也随之而息,从此赣江水面上再也没有吟诵声出现。
    王勃对这位游客的话是愤怒亦或是伤心,请读者自己评判。
    
    第九章“不废江河万古流”——初唐“四杰”综述

    写完初唐“四杰”中的骆宾王与王勃,我们再来看看杨炯与卢照邻的经历。
    杨炯(650—695),华州华阴(今陕西)人。作者在前面已经写过,十一岁就入弘文馆待制,也就是十一岁就当上了预备公务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但也别气,这位神童在弘文馆居然待制了十六年,才应制举后被补为秘书省校书郎,一个九品小官。
    他所谓的弘文馆待制,也就是边学习,边等候吏部考试的过程。估计唐高宗是忙得忘了有位神童叫杨炯的事,关键的是也没有哪位大臣给他提个醒。
    为什么会这样呢?文青呗,恃才傲物呗!
    不服气王勃的事,前文已经提过了,但那也最多只得罪王勃而已。可他讥讽一些朝官为“麒麟楦”,那就将一朝臣子给得罪光了。
    他说“每见朝官,目为麒麟楦”。这句话让人费解啊,人家问他,怎么就像麒麟楦呢?他回答说,就像戏里的麒麟,哪里是麒麟,只不过是头驴,刻画头角,修饰毛皮,看起来像麒麟,脱了马甲还是一头驴嘛!
    觉得这话还不这瘾,又补了一句,那些没有德行学识的家伙,披着朱紫色的朝服,和驴身覆盖麒麟皮,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此恶毒攻击领导,换作是你来当领导,你推荐他吗?
    活该他待制十六年,又在九品小官上郁沉三四年。
    但杨炯并不是天生缺情商,估计在官场磨了三四年后,他的棱角被磨光了一些,懂了点人情事故,终于在681年,经中书侍郎薛元超的推荐而晋升为崇文馆学士。一年后又跃升为太子詹事司直。这个太子是谁呢?就是前文提到的那个斗鸡时被王勃写了篇《檄英王鸡》的英王李哲,现改名为李显,也就是后来的唐中宗。
    可以想象一下,王勃如果这时候还在,又如何自处?所以开玩笑要分场合、看对象!
    杨炯从九品小官一家伙窜升至七品官,并且担任颇为重要职务,当时的心情自然大好,于是写下了《庭菊赋》。
    说实话,这首赋与《滕王阁序》及《代徐敬业传檄天下文》没法比,所以也名不见经传。
    可好日子没过两年,杨炯的族兄杨神让跟随徐敬业讨伐武则天,兵败后被杀,他自然是受到株连,被贬至四川梓州担任司法参军。
    直到690年,贬放期满回到洛阳,他被武则天安排到习艺馆当老师。
    这时候的杨炯,棱角已被磨平,变得滑不溜秋,虽然内心对武则天安排的职位郁闷不满,可表面上却向武则天大献殷勤,献上《盂兰盆赋》,为武则天歌功颂德,可惜这时候宋之问比他更会拍马屁,将他比了下去。

    692年,杨炯出任盈川(今浙江衢州)县令。好在他为政一方时,亲政爱民,以致于他在任上死后,当地百姓建了座杨公祠,祠内有杨炯塑像,并刻有对联:当年遗手泽,盈川城外五棵青松;世代感贤令,泼水江旁千秋俎豆。
    相传,杨炯任盈川令后爱民如子,恪尽职守。每年农历六月初一,必到附近28都(相当于行政村)68庄(相当于自然村)巡视。杨炯所到之处,庄稼的害虫就会被白鸟吃掉,粮食丰收,六畜兴旺,深得百姓拥戴。
    唐证圣元年(695年),遭遇罕见大旱,田地龟裂庄稼枯焦,百姓求神拜佛旱情未解,杨炯心急如焚。当年农历七月初九,杨炯仰天长叹,"吾无力救盈川百姓于水火,枉哉焉!"遂为求甘霖,纵身跳入盈川潭,以身殉职。顷刻,电闪雷鸣,暴雨如注,旱情解除。当地百姓感其恩泽,为其建祠塑像,尊为城隍,长年祭拜。
    杨炯在盈川县令任上去逝,大约在695年前后。
    从此以后,当地百姓为求丰衣足食,四季平安,每年的农历六月初一,民间都要发兴起举行"杨炯出巡"祭祀仪式,代代延续。随着年代久远仪式更加隆重,参加祭礼的基本上包括原属28都68庄的百姓,祭前,他们都要沐浴后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然后等待参加祭祀活动。
    据《龙游县志》载,浙江省衢州市原盈川故址现为盈川村,村边建有杨公祠一座,也称城隍庙,内有杨炯塑像,千百年来香火不绝。传说该祠几经搬迁,地址有三处:第一处在盈川村西,旁大觉寺古庙边,建于宋代,毁于元初。第二处在盈川村东,旁衢江,划归龙游,于1940年拆除。第三处为现庙,于1986年6月倒塌,现仅存部分建筑。

    作为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一生所写的诗都为五言,其中最出名的一首诗是《从军行》: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这首诗写得慷慨激昂,尤其是“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尾联,更是激发了众多读书人投笔从戎,到边关建功立业的激情。这首诗也成为开启边塞诗兴起的奠基之作。
    杨炯前半生狂傲,但后半生则很务实,在王勃去逝后,他给《王子安集》作的序中,盛赞王勃:“思革其弊,用光志业”。对王勃的诗文更是赞誉:“壮而不虚,刚而能润,雕而不碎,按而弥坚”。


    如果说“四杰”中的王、杨、骆历经坎坷的话,那卢照邻只能用悲苦一生来形容。
    卢照邻(630—680),字升之,号幽忧子,幽州范阳(今河北涿州)人。相比与王、杨、骆三人六七岁能写出让人传诵的诗,他十岁左右博学能文就显得不太出彩。但他跟王勃一样,还拜在孙思邈门下学过医。
    他自号幽忧子,似乎就注定了他忧郁悲苦的一生。
    654年,卢照邻经推荐任邓王李元裕府典签,很受邓王器重,被邓王称为:“吾之相如(司马相如)也”。668年被贬任益州(今成都)新都县尉。被贬期满,寓居洛阳,写下了名动一时的长诗《长安古意》。
    这首诗中最出名的两句是:“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这就是“只羡鸳鸯不羡仙”这句成语的出处。
    这首诗奠定了他在当时文坛的地位,却又给他带来横祸。诗中有两句:“梁家画阁中天起,汉帝金茎云外直”,却被小人们抓住把柄,告发他讥讽当时不可一世的武三思。因为武三思当时刚好被武则天封为梁王,于是当地府尹将卢照邻抓进了监狱。
    后经友人营救,卢照邻终于被放了出来。这时候,他父亲又因他入狱又惊恐而逝。卢照邻悲痛难耐,在太白山守孝三年染上“风疾”。
    这种病折磨得他痛不欲生,虽然三年守孝期满的时候,朝庭因他的诗文名气征他入朝为官,但他病情越来越重,双脚萎缩,一只手也残废了,所以他根本无力应诏出仕。最终,不堪病痛折磨的卢照邻在写下《五悲文》后,投颖水自杀而亡。
    从四神童成长为“四杰”,“王杨卢骆”虽然社会地位低微,命运坎坷,但他们以自己的才华为诗歌作出的贡献,让后人称赞膜拜。“正如太阳神万千缕的光芒还未走在东方之前,东方是先已布满了黎明女神的玫瑰色的曙光了”(郑振铎赞王勃语)。他们是盛唐诗歌的“黎明女神”!
    初唐“四杰”为什么会受后人推崇,他们的诗到底好在哪里,作者也结合文学史评论,解读如下:
    初唐“四杰”将诗歌题材从宫廷、台阁的狭小范围解放出来,逐步走向广阔的社会人生。“四杰”诗歌题材比较广泛,都写过激昂的边塞诗。而揭露社会现实、同情妇女不幸遭遇、抒发怀才不遇的愤慨,是他们诗歌中写得最多题材。
    初唐“四杰”在诗歌特质上,高扬时代精神,以迥异于宫廷诗的“骨气”和“兴寄”,开启了盛唐之音。“四杰”都有政治理想,都希望做出不平凡的事业。而聪颖早慧、少负才名,又使他们信心爆满,对自己建功立业的期望太高,可是恃才傲物的个性,注定不被当权者所容纳,所以他们的共同命运是沉沦下僚、遭遇坎坷。
    对理想的期望与对现实的感伤愤慨交融在一起,就成为他们诗歌中呈现出的“骨气”与“兴寄”。他们诗歌的“骨气”具备刚健充实的气势和慷慨激昂的情怀,而这种“骨气”是那些没有经历命运坎坷的高官们所不具备的,所以高官们所做的应制诗、宫体诗“纤丽婉媚”,只知道粉饰太平根本没有真情实感。“兴寄”是“四杰”诗歌的表现方法,因物起兴、托物喻志(比如骆宾王的《在狱咏蝉》),使他们的诗有很深刻的寓义。
    事实上,除了诗歌题材与内涵外,初唐“四杰”还在诗歌体制上做出重大贡献。“四杰”诗歌各体皆备,但其中最突出的还是五言律诗和七言歌行。
    五律以王、杨最为擅长,骆宾王也有不少佳作。在“四杰”之前,初唐五言古诗比较板滞,缺乏流畅圆美的声韵。“四杰”则注意在偶句中掺入散句,又适当运用虚词连贯上下句文气,使声调更加谐畅圆转。如“与君离别意,同时患游人”、“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等,在这里我们也找到了王勃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天长一色”句中为什么要加“与”及“共”两个虚词的答案。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及杨炯的《从军行》,无论从平仄声律、文字对仗及起结作法来看,都已经是符合格律要求的五言律诗。
    七言歌行则以卢、骆成就最高。他们在南北朝乐府民歌的基础上,扩展篇幅,并吸取辞赋的写作手法,通过反复排比、勾连,使这类诗歌获得更大的表现生活的能力。卢照邻的《长安古意》及骆宾王的《帝京篇》、《畴昔篇》等,就是这类诗歌的代表作。
    初唐“四杰”处在古体诗向律诗(又称近体诗)的转型期,他们所作的五言律诗已经趋于成熟,不过当时的七言律诗还末成熟,所以后来也有人脱离当时的发展背景,尤其是“上官体”诗人,讥笑初唐“四杰”的诗粗鄙,所以杜甫写了首骂人的诗《戏为六绝句》为“四杰”正名:
    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不错,时至今日,一千三百多年过去,我们只知道写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天长一色”的王勃,只知道写出“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的骆宾王,只知道写出“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的杨炯,只知道写出“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的卢照邻,谁还知道那些对他们讥笑攻讦之人呢?
    江河万古,日月可鉴!
    第十章 “开箱验取石榴裙”——一首改变大唐国祚的诗

    一首诗改变了大唐国祚,是不是耸人听闻呢?还真不是,如果没有这首诗,中国历史上就不会出现唯一一位女皇帝,大唐帝国也不会中间插了个十五年的武周时期。
    为什么这么说呢?那是因为这首诗,让一个本已出家当了尼姑的武则天第二次走进皇宫,从而一步步走上了权力的巅峰,最终废除了儿子们的皇位,自己亲自登上了皇帝宝座。
    这首诗是武则天写给唐高宗李治的,名为《如意娘》:
    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
    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
    翻译成白话是:因为想念你,想得面容憔悴、精神恍惚,我甚至得了色盲病了,将红的看成了绿的(由此可知得相思病的人千万不要开车上路,将红灯当绿灯,这比醉驾更加危险)。如果你不相信我长时间的泪流满面,可以开箱查验我石榴裙上的泪痕。
    真真是情真意切、哀怨动人啊!一个女人为自己写出这样的诗,我相信任何一个有点浪漫情怀的男人看了都会动情,更何况情感本就细腻的唐高宗李治呢!
    这首诗从长安感业寺转至唐高宗手上后,唐高宗是百感交激啊,马上去感业寺私会了武则天,然后让武则天蓄发还俗,并授意王皇后将她接进了皇宫。
    这首诗原本没有诗名,因落款是“如意娘”,后来人便直接取名《如意娘》。如意娘是武则天的乳名,武则天显然很喜欢这个乳名,登上皇位后,改纪元为“如意”。
    不熟悉唐史的人可能有点懵,这是什么鬼?武则天怎么当尼姑,她不是唐太宗的才人也就是唐高宗的“后妈”吗?怎么成了唐高宗的情人?
    简单回顾一下前因后果。
    武则天(624年—705年)原籍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自名为曌。为什么说自名呢?因为那时候女孩子一般的情况下,父母是不给取名字的,就叫乳名,她的乳名叫“如意娘”,这个乳名很“乳”,一开始叫“武如意娘”也没关系,但后来人家当上皇帝了,发个诏书什么的,署名“武如意娘”显然不合适,就是署名“武如意”也不符合她那千古唯一女帝的身份,所以她发明了一个“日月当空照”的字“曌”为名,这个字就读“照”。至于后人称“武则天”,那是因为她死后尊号“则天大圣皇帝”和“则天大圣皇后”的缘故。
    武则天的父亲武士彟原本是个大木材商,在李渊起兵时给予李渊很大帮助,所以李渊建唐后封他为都督,并封应国公的爵位。武则天的母亲杨氏是豪门贵女,有个堂哥杨师道曾为李世民的宰相,杨师道的夫人是李世民妹妹桂阳公主。
    武则天就是在杨师道及桂阳公主的推荐下,十三岁时入宫的。唐太宗见她长的确实水灵,就赐号“武媚”,并封为五品才人。才人在唐后宫排在什么位置呢?当时皇帝的女人编制有一后、四妃、九嫔、四美人、五才人、八十一御女,这这编制可以看出才人地位显然不高。
    养尊处优、无所事事、只等皇帝临幸的是嫔妃以上的贵妇,而才人是要打理后宫事务的,所以刚入宫的才人要接受严格教育和宫庭事务培训的。武则天在才人位置上呆了十一年,文章辞赋、棋琴书画被培训得样样精通。后来,又调到李世民身边做贴身侍女,也跟着学习了很多帝王之道。可以说这十一年,武则天为自己今后能够登上皇位,打下了坚实的素质基础。
    才人一般很难被皇帝注意到的,为了吸引李世民的注意,武才人曾经自荐驯服烈马“狮子骢”,请求皇上赐予铁鞭、铁锤、匕首这三样东西。李世民疑惑问她为何,她说先用铁鞭抽打马,如果它不温顺听话就用铁锤锤它脑袋,再不行就用匕首宰了它。美貌如花的小姑娘,却说出如此凶狠之策,就连李世民听后都觉得毛骨悚然,愣了半晌后,才木然夸她有胆量。
    这件事其实暴露了武则天性情刚烈、果断而不允许忤逆的强悍个性,李世名是个极睿智的人,当然不喜欢这样的女人。
    后来,民间流传的“女主武王”的传言传到宫里,李世民听到后召来李淳风相询,李淳风说夜观天象,看到了太白星,预示女主天下,而且说他已推算出“女主”已在后宫。
    唐太宗听后,便动了杀后宫女子之心,但李淳风以天命不可违相劝,这才让李世民打消了念头。后来恰巧武将李君羡说自己乳名叫“五娘子”,唐太宗大惊,因为李君羡虽不姓武,却是武安人又任职左武卫将军,还守卫玄武门,现在得知他居然有个女子乳名,唐太宗内心认定李君羡就是“女主武王”的那个人。于是没多久,李世民便找了个罪名将李君羡除掉了!
    估计李世民再有想像力也不会想到一个后宫小才人会有谋取皇位的能力。
    贞观二十三年(648年),李世民得了中风病,已经被立为太子的李治便天天守在他身边照料,而作为李世民身边的贴身侍女的武则天,自然也是天天守在李世民身边。李治与武则天天天呆在一起,眉来眼去的,如果不发展成为情人,武媚娘这个名字就算是白叫了。
    唐太宗驾崩后,按照礼制,未生育子女的后宫嫔妃们一律到感业寺出家,为唐太宗祈求冥福,所以武则天被迫到感业寺当了尼姑。
    李治刚登上皇位,自然是日理万机,时间一长,估计也将老情人武则天给忘了,一直没有联系她。性格强悍、精通谋略的武则天岂甘一辈子独守枯灯?
    所以,一首小诗表心迹,两行长泪诉哀情。

    李治想娶“后妈”这种事,即便是在大唐,也会承受大极大的阻力。但老李家的传承理念是,只要你足够强大,你就没有想拿却拿不到的东西,所以,性情温和的李治也敢走这一步。
    而促成武则天顺利进入后宫的恰恰是李治的原配王皇后。
    王皇后是个端着架子的冷美人,整天板着个脸,无风情可言,这让整天被大臣们弄得头晕脑胀的李治毫无温暖可言。倒是萧淑妃活泼温情,让李治比较依恋,所以,李治一下朝,就躲进萧淑妃房间里。
    王皇后受到冷落,便想出“驱狼赶虎”的策略,想将李治的老情人武则天接进宫对付萧淑妃。她的想法没错,武则天进宫后,三下五除二就将萧淑妃干掉了。关键的是,武则天不是狼,而是一种让虎都害怕的彪,可怜的王皇后以为干掉萧淑妃她就有好日子过,谁知道除掉了萧淑妃后,自己是羊入彪口。她的那点伎俩,在武则天的手段面前根本不值得一提,没多长时间,王皇后的位子就让武则天取而代之。
    武则天比李治大四岁,又有主见又会体贴人,将李治伺候得幸福满满。而且,朝庭上的政事,他难作决断时,说给武则天听后,武则天总能提供非常正确的建议。一来二去,李治干脆将一些政事推给武则天处理。
    时间一长,武则天剪除了那些反对她亲政的老臣,便走上了政治前台,形成了所谓的“双圣临朝”局面,而朝臣们也不得不接受这一现实。
    武则天走上政治巅峰所经历的艰辛,以及政局的诡谲风波,这里不作表述,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翻翻相关历史,毕竟本书以诗说事,不便作过多展开。
    武则天当政后,对诗歌的发展起到很大促进作用,因为她是诗歌爱好者,便直接将诗歌定为进士科举考试的主要科目之一。将写诗与仕途紧密联系,让写诗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她是开创者。同时,她还开创了中国的武举科考。
    正是她的大力提倡,盛唐诗歌的创作迎来了井喷时代。
    说完了情真意切的《如意娘》这首诗后,我们再来看另一首令人心酸的《黄台瓜辞》:
    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
    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
    三摘犹尚可,四摘抱蔓归。
    这首《黄台瓜辞》的作者就是前文提到的、王勃当时伴读的那位沛王——李贤,也就是唐高宗与武则天所生的第二个儿子。这首歌辞是李贤所作并令乐工歌唱的,目的是期望她的母亲武则天听到后,能够省悟,心生哀怜,不要再杀害自己剩下的三个亲生儿子了。
    这首《黄台瓜辞》读过之后,比读曹植的《七步诗》还让人心寒。曹植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好歹是哀求兄长的,可这首辞却是哀求亲生母亲的!争夺皇权,兄弟相残,这是常有的事,可是母子相残,确实让人寒心!
    难道母子之情在权力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我们常人无法理解!可是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女皇,不是常人。为了权力,她一连杀死了一个亲生女儿、两个亲生儿子,另外两个亲生儿子也差点被她吓死,也就是说这首《黄台瓜辞》并没有感动武则天,为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她才不管“再摘令瓜稀,四摘抱蔓归”呢!
    武则天一连给唐高宗生了两个女儿、四个儿子,说明李治是真的迷恋武则天的啊!
    武则天生的第一孩子是位公主,李治特别宠爱,可是为了嫁祸王皇后,在王皇后探看后,武则天就悄悄将她用被子蒙死了。
    这个可怜的小公主以她的小生命换来了母亲的皇后宝座。
    后面武则天又给李治生了四个儿子:李弘、李贤、李显(李哲)、李旦,最后又生了个小女儿太平公主。
    当上皇后的武则天理所当然地废了李治长子李忠的太子位,最后将李忠以谋反罪处死。然后理所当然地将自己所生的长子李弘推上了太子宝座。
    成年后的李弘很有才干,唐高宗上年纪后,由于疾病缠身,便经常让李弘监国。李弘将政事处理得井井有条,让武则天失去了插手政事的借口。
    可怜李弘至死都没想到,就因为能干,居然遭到母亲的忌恨。
    公元675,李弘被人毒死于合璧宫。显然武则天选择性地遗忘了李弘是自己亲生儿的事实。
    这年六月,这首《黄台瓜辞》的作者,也就是武则天的二儿子李贤被立为太子并监国。
    谁知她的二儿子在文学和治国能力上,比大儿子还强。于是,公元680年,武则天找了个借口将才华横溢的李贤废了,然后又派左金吾将军丘神勣逼迫李贤自杀。
    公元683年底,唐高宗驾崩,武则天的三儿子李显理所当然地被推上了皇位,称为唐中宗。
    这位李显虽然害怕母亲,但显然还没有汲取足够的教训,当上皇帝后,居然有点迫不及待地想拥有权力,培植朝廷亲信,还将自己的老丈人从一名七品小官提升为豫州刺史。而他的皇后韦氏还不满足,又要中宗将老丈人提升为宰相之一。
    时任宰相裴炎劝谏,李显愤怒之下说了句:“我以天下与老丈人,有何不可?何况一个宰相位呢?”
    明显是怕老婆赌气的话,可他也不想想,他的上面还有谁罩着呢!
    第二天,武则天驾临乾元殿,宣布废中宗为庐陵王。不够聪明的唐中宗只做了四十多天皇帝便遭废贬。也不知武则天是不是觉得瓜藤上的瓜不能再摘了的缘故,她居然没有处死李显。
    公元684年,武则天的小儿子李旦登基,称为唐睿宗。
    睿宗李旦充分汲取了三位哥哥的教训,上朝时安安静静地呆在一旁,一言不发,所有事务皆由母亲发号施令。
    李旦传承老李家文艺青年特质,对当皇帝毫无兴趣,只对书法和文学感兴趣,所以他是小心翼翼地戴着皇帝的帽子,潇潇洒洒过他书生的日子。
    对这个听话的儿子,武则天很满意,也给予这个小儿子更多的关怀,比如将李旦儿子封为亲王,以彰显李旦的帝王之尊。
    公元690年,李旦干脆献表,请求母亲登基。于是在该年九月九日,武则天登上皇位,改唐建周,以“如意”年号纪元。
    公元698年,已经七十六岁的武则天终于感觉到累了,想找接班人,可是找谁接班呢?她大概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受传位于哪一姓子弟困扰的皇帝。一开始她想传位于侄子武三思,可宰相狄仁杰道:“臣只知道世间是儿子给母亲守孝的,从不没听说还有侄儿替姑姑守孝的事。”
    于是武则天听从了狄仁杰的建议,又将李旦召回来,想将皇位传给他。可李旦竭力推辞,请求将皇位传给哥哥庐陵王李显。
    公元699年,武则天又召回李显,重立李显为太子。公元705年,以张柬之为首的一帮大臣发动宫变,杀死武则天的面首张易之、张宗昌兄弟,逼迫已经82岁的武则天退位,并让唐中宗李显继位。
    唐中宗李显复辟成功,却不料又有两个女人想效仿武则天临朝称制。这两个女人,一个是李显的皇后韦氏,一个是李显的女儿安乐公主。
    为了掌权,这两个李显最亲的女人居然将他给毒死了!
    唐中宗一死,韦皇后与安乐公主自然想要除掉武则天的小儿子李旦和小女儿太平公主。
    李家皇族被一个女人欺负了这么多年,又怎么能再容忍别的女人欺负?于是太平公主联合李旦的儿子李隆基发动政变,一举扑杀了韦皇后及安乐公主。
    这次政变中,政治上非常投机的上官婉儿也被诛杀了。当时上官婉儿是李显的昭仪(即九嫔之首),她主动与太平公主交好,协助太平公主发动了这次政变,但李隆基是个杀伐果断之人,并不愿意留下上官婉儿这个同样具备政治手腕的女人,于是他不顾太平公主劝阻,毅然诛杀了上官婉儿。
    这次史上所称的“唐隆政变”成功后,李隆基又将他父亲李旦请上皇位,这位不想当皇帝的书生又被迫当上皇帝,恢复了睿宗称号。
    唐睿宗李旦当了两年多皇帝,于公元712年第三次禅让皇位,将皇帝宝坐让给了自己的第三个儿子李隆基。
    李隆基称为唐玄宗,他登上皇位后终于结束了初唐时期的皇权混乱的局面,开启了“开元盛世”,将大唐王朝推上了发展的巅峰。
    
    第十一章“岁岁年年人不同”——武周时期诗人综述

    简述了武则天当权的经历后,我们还是回到主题,聊聊这一时期的诗人故事。
    比初唐四杰稍晚一点的、名气较大的诗人有宋之问、沈佺期、刘希夷及杜审言、苏味道等“文章四友”。
    宋之问(656年—712年),字延清,山西汾阳人,沈佺期(656年—714年),字云卿,相州内黄人(今河南),两人同年出生,并同年中进士。与他二人同年中进士的还有宋之问的外甥刘希夷(651年—679年)。这三人中进士是高宗上元二年(675年)。
    能够考取进士,说明他们三人的才气是无庸置疑的,当然这也与武则天当权后,进士扩招有关。这时候进士科又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但每次录取的进士名额多达一千多人,比太宗与高宗前期录取比例有了大幅度提升。
    但这时候的进士含金量也下降了,考中进士并不会立马授予官职,而是要再参加吏部的“释褐试”,方得授官。所谓“释褐”的字面意思就是脱下布衣换朝服。
    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上个世纪高考,考上大学甚至中专的同学就可以由国家包分配,拥有干部身份。但是高考一扩招,对不起,包分配制度取消,要想进入公务员队伍,就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
    宋之问、沈佺期、刘希夷这三人虽为同科进士,但刘希夷并没有通过“释褐试”,只得回家待制。宋之问文采出众,人又长得高大英俊,不出意外地通过了“释褐试”,并且同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分配到文艺馆当老师。
    沈佺期也通过了吏部考试,被授予了南台(即中书省)协律郎一职。这个职务是干什么的呢?其实就是诗赋格律的专门研究人员,同时做些应制诗,歌颂时世。通过他的职务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是当时朝庭十分重视律诗,所以还有专人研究诗的格律;二是沈佺期诗赋的造诣极高,足以为诗的格律制定规范。
    事实上,之所以我们一谈唐诗就绕不过“沈宋”二人,其实不是他们的诗写得多好,而是因为他们是律诗规范的确立者。
    就诗赋方面的才华及对诗歌的贡献而论,“沈宋”其实并不亚了初唐“四杰”,但是这二人为什么不怎么被人称道,也没多少名句让人传诵呢?究其原因是这二人人品让人不耻!
    这二人将写诗当作当作仕途的垫脚石、官场的敲门砖,没有在诗歌中表现出诗人们应有的“风骨”,这与初唐“四杰”的诗的格调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在本来是“兴寄”的诗中注入了恶俗的功利动机,又怎么能体现“诗言志,歌咏怀”的诗歌精神呢?
    以宋之问与沈佺期的人品,即便写出好的诗句,后人也耻于吟诵。就像后来宋朝的蔡京,其书法水品高妙无比,直比书圣王義之,可是后人却不愿提及他。
    那么这二人人品差到什么程度呢?我们重点来看看宋之问到底都干了些什么事。
    宋之问是刘希夷的小舅舅,刘希夷与他考中同科进士却没被授官,所以回家后很失落。在这期间,他写了首诗,兴寄自己对人生有限、富贵无常的感伤与惆怅,这首诗就是唐诗名篇之一的《代悲白头翁》: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
    洛阳女儿好颜色,坐见落花长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
    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
    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
    光禄池台文锦绣,将军楼阁画神仙。
    一朝卧病无相识,三春行乐在谁边。
    宛转蛾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如丝。
    但看古来歌舞地,惟有黄昏鸟雀悲。
    这是一首古乐府体诗,运用南朝乐府诗中的排比、对偶、蝉联、回文等一系列修辞手法,以洛阳女子与白头翁的感慨来“兴寄”作者对人生的惆怅。
    诗中“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两句已经成为传诵千年的名句,而刘希夷也因为这首诗而被后人称道。
    刘希夷完成了这首呕心沥血的诗作后,很满意,便拿去与自己的小舅舅宋之问交流。谁知宋之问一见这首诗,惊叹不已,爱不释手。他是行家呀,知道这首诗必将流传千古,于是居然要求外甥刘希夷将这首诗署名权转让给自己。
    刘希夷怎么可能同意这种无耻的要求?
    宋之问恼羞成怒,命家丁用土袋将自己外甥活活压死,形成了诗坛上的“因诗杀亲”传说公案。虽然很多人并不相信这件事,但《全唐诗》中同样收录了一首几乎一模一样的诗,题目是《有所思》,署名则是宋之问,而所有人都知道宋之问是以五律见长,一直致力于律诗的写作,又怎么会突然写出一篇七言乐府长诗呢?
    如果说这件事有点捕风捉影的话,那么我们再看看他在官场上干的那些事。
    宋之问长得高大英俊,又能说会道。为了得到武则天的宠幸,先是献媚武则天的面首张易之,得到进入后宫的机会后,立即写了首艳诗献给武则天,表达自己想要在生活上侍奉女皇的热切愿望。此诗让武则天赞不绝口,但她就是不表态让宋之问留下。待宋之问很失望地离开后,武则天则对张易之说出真相:“此人确是难遇之才,只是口臭熏人,让朕无法忍受啊!”
    张柬之发动宫变,逼迫武则天退位后,唐中宗李显复辟,诛杀了张易之、张宗昌兄弟,而宋之问作为张氏兄弟的党羽被贬为泷州(今广东罗定)参军。由于难以忍受岭南蛮荒之地的生活,他刚到贬谪之地后就偷偷跑回了洛阳,藏匿于好友张仲之家中。
    当时武则天虽死,但武三思仍然声势显赫,让诸多忠于李唐的大臣们愤恨不已,于是包括张仲之在内的大臣们在张仲之家密谋杀掉武三思。这事让躲在张仲之家的宋之问知晓,他居然派自己的侄子偷偷去告密,结果包括张仲之在内的大臣们全部被杀。而他因为告密有功,依附武三思,不但没被追究擅自从岭南逃回之责,还被提升为鸿胪主簿,后又改任考功员外郎。
    考功员外郎是管理贡生招生的官员,宋之问担任这一职务后,大肆收受贿赂。这期间,他先是投靠太平公主,然后见安乐公主不但更漂亮还更有实权,于是又转而投靠安乐公主。
    太平公主一怒之下,告发了宋之问受贿之事,于是他再被贬为越州长史。
    中宗驾崩后,太平公主与李隆基联手发动政变,消灭了韦皇后与安乐公主势力,拥护睿宗复辟,这时候的宋之问无友可卖了、无大腿可抱,只落得个被赐死的下场!
    沈佺期与宋之问因是同科进士,关系密切,先与宋之问一道谄事权贵张易之,也曾因受贿入狱,但他没有干过卖友求荣的事,所以被贬驩州(今越南北部)十五后,最终还能返回了长安,干上了中书舍人的要职。
    这两个人虽然人品不好,但他们被贬之后所写的诗,无论格律还是情感内容,都具有较高水准的,也因为这些诗,他们才在云蒸霞蔚的诗坛上占有一席之地。
    选两首这二人的代表作,读者欣赏评判。
    渡 汉 江(宋之问)
    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独不见(沈佺期)
    卢家少妇郁金堂,海燕双栖玳瑁梁。
    九月寒砧催木叶,十年征戍忆辽阳。
    白狼河北音书断,丹凤城南秋夜长。
    谁为含愁独不见,更教明月照流黄。
    这两首诗严格遵守循了五律与七律的规范,是五言绝句和七言律诗最早的标杆。
    律诗的成熟,除了“沈宋”二人的贡献外,同时期的“文章四友”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文章四友”是指武则天时期的宫庭诗人李峤、苏味道、崔融和杜审言四人。
    这四人,作者简要介绍一下杜审言和苏味道二人。
    杜审言虽在诗坛不太出名,但他的孙子在诗坛太出名了。他的孙子是谁呢?诗圣杜甫!
    杜审言(645年—708年),字必简,祖籍襄阳,迁居河南巩县。唐高宗咸亨进士,曾受武则天恩宠,唐中宗李显复辟后,因与张易之兄弟交往而被流放峰州(今越南越池东南)。后来,又被诏回当国子监主薄、修文馆直学士。
    杜审言很狂傲,狂傲得不着边际,他的个性不像杜甫他爷爷,倒有几分像李白他爷爷。
    杜审言曾说过这样的话:“我的文章当使屈原、宋玉为手下衙役,我的书法当使王羲之称我为老师!”
    杜甫都为他爷爷说过这样的话感到脸红!
    苏味道出任天官侍郎时,有一次召集大家共同写判词,杜审言写完出来后,对人道:“苏味道必死!”旁人吓了一跳,急忙问怎么回事,杜审言一本正经道:“因为他见了我的判词,会羞愧而死!”
    有一次病重,宋之问与武平一一道去看望他,他对二人说:“造化这小儿害苦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我活着,老是压着你们抬不起头,我要是死了,你们应该感到大大的宽慰,只可恨我找不到接替的人啊!”
    自吹自擂还好点,你吹自己的同时损别人,这样的狂人,一般的领导和同事绝对受不了!
    所以在杜审言当吉州司户参军时,他的顶头上司周季重与他的同事郭若纳便合谋诬陷他,将他定了死罪。但是,杜审言的二儿子杜并(杜甫叔叔)是个烈性子,听说自己父亲被陷害,才十三岁的他,居然直接袖里藏刀闯入公堂,当场刺杀了周季重。杜并刺杀周季重后被侍卫们当场杀死。
    周季重临死前叹息道:“杜审言有孝子,我不知道,是郭若纳害了我啊!”
    这件事震惊朝野,刑部介入调查,还杜审言清白。而杜并的孝烈也名扬天下,后来有“燕许大手笔”之称的许国公苏颋还亲自为杜并写了墓志铭,以彰显他的孝烈。
    但是就是杜审言这样的狂傲之人,后来也巴结武则天的面首张易之兄弟,可见有些文人的骨气在权势面前,也不得不化为自我安慰、独自酌饮的浊酒!
    除了应制诗外,杜审言的一些吟咏山水、赠别怀人的诗写得真实自然、清新可喜,如《早春游望》:
    独有宦游人,偏惊物侯新。
    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
    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苹。
    忽闻歌古调,归思欲沾巾。
    这首诗对仗工整,平仄协调,语言清新流丽,在形式上完全符合律诗要求,且立意新颖,通过景象描写,让一股欣欣生气洋溢于诗中。
    通过这类诗来看,杜甫曾自豪说过的“吾祖诗冠古”也没有吹嘘得太过分。

    苏味道与杜审言一样,自己在文坛上不太出名,但他的后代在文坛上是太出名了。他最出名的后代是谁?就是大多数人公认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大文豪的苏轼!
    苏味道是个老滑头,好在这一点并没有遗传到苏轼身上。他滑头到什么程度呢?成语“模棱两可”就是由他而来的!
    苏味道当上武则天时代的宰相(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后,为了不得罪人,他出言谨慎,什么事情都不轻易表态。
    苏味道上任第一天,就有下属汇报事项,请他解决。他听完汇报,东扯西拉说了一大通废话,就是不说解决的办法。
    下属被说得头晕脑胀,最后不解地问道:“宰相大人说了很多,可卑职愚钝,还是没有听出您说的解决办法啊!”
    苏味道恼怒道:“没有悟出办法来,那是你自己的事了!”说完手摸椅棱,抬头望房顶,不再搭理这位属下。
    这位属下自认倒霉,心想可能是宰相才上任的缘故吧!可是,之后所有人汇报工作,碰到的情景都与他遇到的差不多,这位宰相大人从来就不明确说出自己的意见。
    时间一长,朝臣们都在背后称他为“模棱宰相”,也有人干脆称他为“苏模棱”。再后来,有人讥笑苏宰相的话从来正确,因为“模棱两可”,这一成语由此而诞生了。
    苏味道做事模棱两可,可写诗却不含糊,如《正月十五夜》: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游妓皆秾李,行歌尽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诗中的“金吾”是指京城禁军,前面提到的“左金吾将军”就是禁军首领;“玉漏”是指计时器。这首诗真实描绘了大唐都市十五之夜繁华景象,通篇语句清丽,完全符合律诗的格律,同时还造就了“火树银花”这一成语,为初唐律诗名篇。“火树银花不夜天”的典故就出自这首诗。
    武则天去逝后,由于结交张易之兄弟,苏味道也被唐中宗贬至四川眉州任刺史,死于任所。虽然他死后葬回栾城苏邱村,但其一子留在四川眉山,宋朝“三苏”就是这一支后代。

    律诗经过初唐“四杰”的推动,至“沈宋”时,五言律诗终于定型。沈佺期与宋之问“回忌声病,约句准篇,著定格律,遂成近体,如锦绣成文,学者宗尚”。王世贞《艺苑卮言》说:“五言自沈宋始可称律。律为音律法律,天下无严于是者。知虚实平仄不得任情,而法度明矣。”
    虽然七律成熟稍晚一点,但从这时候起,律诗(近体诗)与古体诗有了更明确的划分,之后律诗成了唐朝诗人运用最多的形式,是他们发挥艺术天才的主要阵地。
    第十二章 “独怆然而涕下”——“诗骨”陈子昂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第一次读到这首诗的时候,脑海中就自然而然出现一个景象——那个吟诵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人,戴着高冠款款走来!
    一看作者是陈子昂,我有点懵,再一看陈子昂是唐朝人,我更加震惊!我的第一感觉,作者即便不是屈原本人,也最起码是高唱“大风起兮尘飞扬,安得猛士兮守故乡”那个年代的人。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肯定是因为这首诗太古风古韵!
    可作者实实在在是初唐诗人,不过高举着复古大旗,呼唤“建安风骨”而已,所以他的诗风骨雄建、古韵盎然。
    这首名为《登幽州台歌》的诗,短短二十二个字,却将一种千年的孤独、万年的悲怆引得扑面而来。寒秋时节,落叶纷纷,当你独处高台,轻轻吟诵这首诗时,你会有一种与古人相融,悲天悯人的感伤。
    作者究竟要表达什么样的孤独、什么样的悲伤?是表达才高命蹇、壮志难酬的悲哀,还是表达人生渺渺、何去何从的茫然?
    我觉得作者要表达的,其实就是千百年来中国文人所特有的东西——骨子里的孤独与悲伤情怀。
    中国文人绝大多数是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的最大理想是将现实社会改造成理想中的社会,然而现实中的社会又岂是一介书生所能左右?这不是一个人的悲哀,而是这个群体连绵不绝的悲哀!
    所以,每个中国文人读到这首诗时,都会产生强烈的共鸣。这种孤独,你有我有大家有,这种悲怆,你担我担大家担!
    是什么原因促使陈子昂喊出古今往来所有文人们的心声?又是什么原因使陈子昂被后人尊称为“诗骨”?毫无疑问,我们须走进他的惨淡人生寻找答案。
    陈子昂(659年—700年),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市)人。陈子昂是个富家子弟,虽然很聪明,但一开始他并不喜欢读书,而是喜欢习武搏击,想当一名笑傲江湖的大侠。十七、八岁的时候,在一次群斗中伤了自己的同伴,而后突然醒悟,弃武从文,慨然立志,钻研经史,不几年便学涉百家,尤其是诗文,居然有司马相如的遗风。
    682年,学有所成的陈子昂进京科考,由于没有名气,没有“行卷”,无人推荐而名落孙山。
    陈子昂痛定思痛,便决定留在京城搏出名气再参加科举考试。可是他一个外乡人,虽然有钱却没有官场背景,想闯出名气真的是很难。
    一天,他在长安街头漫无目的地散步,忽然发现一群人围住一位老者,正在叽叽喳喳议论,于是,他也挤进人群想看看热闹。
    挤进人群后,他才知道原委。原来那位老者正在兜售一把破旧的古琴,据老者说这把古琴乃是东汉时期大文豪、大书法家蔡邕制作的焦尾琴,音色古朴,是难得的稀世珍品。不过,老者兜售的价格是一万两白银。
    围观的人正在叽叽喳喳议论的是,这个老头要不就是疯子,要不就是骗子,总之,老者的这把琴不可能卖得出去。
    陈子昂听清原委后,忽然灵机一动,走到老者跟前说这把琴我卖了,说完也不还价,直接掏出一万两银票,货讫两清。
    围观的人惊呆了,心想这世上还真有钱多人傻的人?
    但一看这位买琴者气宇轩昂,气度不凡,也不像个傻子呀!于是,有懂风雅却无银子的人说道:“这位仁兄,既然能一掷千金购买这把古琴,想必是位旷代琴师吧?能不能现场奏一曲,让我们见识一下古琴不同凡响的音色和您高超琴技,让我们一饱耳福,也不枉我们凑了这场热闹?”
    陈子昂慨然应允道:“既然诸位有雅兴,不妨明日到宣阳里客栈一聚,我设宴请大家喝酒,然后抚琴为大家助兴!”
    有钱就是豪爽,不但花大把银子买把破琴,还花钱请素不相识的人吃饭喝酒,这么好的事终于让这帮有闲无钱的吃瓜群众碰到了,吃瓜群众岂能错过?
    不但不能错过,还要捎上七大姑八大姨乃至亲朋好友,好事大家分享嘛,反正那个钱多人傻的人不在乎,他又没有将现场的人登记在册!
    于是乎第二天,宣阳里客栈是人山人海,人声鼎沸啊,将酒店大厅挤得满满当当。
    吃瓜群众没有失望,来者皆可落座,好酒好菜伺候得舒舒服服。
    就在吃瓜群众嚷嚷着那个钱多人傻的人咋还不出来弹琴助兴时,陈子昂翩然出场,来到大厅中央,声情激昂道:“我是四川的陈子昂,自幼苦读诗书,写了诗文百卷,怎耐庶民出身,无人赏识!弹琴不过是雕虫小技,怎么和我的诗文相比!”
    话音未落,就听得“砰”地一声,陈子昂将那把花了一万两银子买来的古琴当场摔得粉碎。
    吃瓜群众目瞪口呆之际,陈子昂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诗卷,一一分发,然后诚恳道:“如果觉得写得不好,请当场批评指正;如果觉得写得好,请大家予以传诵!”
    众人打开诗卷,当即诵读,有文化的人觉得那是字字珠玑、满纸云霞啊!
    于是,陈子昂诗名在京城大噪。
    陈子昂的诗卷终于传到时任京兆府司功参军王适手中。王适官虽不大,却是京城中名气很大的诗品家,他读完陈子昂的诗卷,惊叹道:“此人必为海内文宗矣”,于是向礼部热忱推荐。
    第二年(684年),陈子昂不出意外地高中进士。

    中了进士的陈子昂,还没参加吏部的“释褐试”时,唐高宗李治在洛阳驾崩。武则天诏令驻东都洛阳的军队与文武百官护送高宗灵柩回京都长安安葬。
    这种事劳民伤财,还是一介布衣的陈子昂觉得大张旗鼓地护送高宗灵柩回京的做法不对,于是斗胆向武则天递上《谏灵驾入京书》。
    武则天细心阅读了谏书,发现谏书写得有理有据、分析透彻、言辞犀利、政见卓越。武则天虽然不接受谏书意见,但还是觉得写谏书的陈子昂文采斐然,是个不可多得的奇才。于是,她召见了陈子昂并立即授予他“麟台正字”的官职。
    这个官职就是中书省中的校书郎,虽然阶位低,但是武则天亲自授予,那就彰显了破格的恩宠。陈子昂籍此顺顺当当地走上了仕途。
    与大多数读书人不同的是,陈子昂出仕,“达济天下”的理想更真实些。他本是富甲一方的豪门子弟,根本没有生计上的担忧,如果没有一腔热血报效国家的理想驱动,他完全可以呆在老家安安逸逸地做一辈子富家翁。
    既然决心济天下,那么对于当权者不顾民生的做法,就要犯颜直谏。
    陈子昂在京做小官时,一连给武则天上了七八封谏书,陈述时弊,希望革新。可惜的是,他的谏言虽然忠直,但受盘根错节的利益制肘,武则天也只能束之高阁。
    见自己的谏言石沉大海,陈子昂知道自己走谏臣这条“济天下”的道走不通,于是改走“从军”这条更可能的道,以实际行动践行报国理想。
    公元686年,陈子昂跟随乔知之北征突厥。征讨胜利后,陈子昂回京复职。
    公元687年,武则天准备派兵前往蜀地,开辟山道,从雅安进攻羌族,再征伐吐蕃。陈子昂听到消息后,毅然呈上《谏雅州讨生羌书》,反对穷兵黩武,认为强国必先富民,主张与民休生养息,提倡民族间和睦相处。
    谏议书议论透辟,情理兼赡,武则天看完后终于接受了陈子昂的谏议,取消了这次战争。
    公元693年,登基后的武则天基本平定了天下动乱,于九月带领一班文武大臣游龙门山,别出心裁地搞了一场“宫廷赛诗会”,目的当然是点缀太平,接受歌功颂德。
    这种诗会,诸如沈佺期、宋之问之流的文臣们自然心领神会,谁敢不大肆吹捧?
    赛诗会上吹捧得最卖力的当数宋之问。
    第一个完成诗作的是左史东方虬,于是武则天命上官婉儿将锦袍赐与东方虬。可是待宋之问献上诗后,武则天仔细一看,赞叹不已,又命上官婉儿取来披在东方虬身上的锦袍,赐与宋之问。
    众臣哈哈大笑,其乐融融。
    武则天欣赏宋之问的文采同时,也不忘还有一个同样文采飞扬的陈子昂,于是命上官婉儿取来陈子昂的献诗诵读。
    上官婉儿刚读完陈子昂献诗的第一联,武则天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待这首诗读完,诗会现场一片静寂,连空气都紧张得像要爆炸似的。
    这首诗是这么写的:
    圣人不利己,忧济在元元。
    黄屋非尧意,瑶台安可论!
    吾闻西方化,清净道弥敦。
    奈何穷金玉,雕刻以为尊?
    云构山林尽,瑶图珠翠烦。
    鬼功尚未可,人力安能存?
    奈愚适增累,矜智道逾昏。
    这首诗是什么意思呢?翻译一下:圣人不是考虑一己利益的人,而是忧虑关心百姓的人。金碧辉煌的宫殿不是尧这样圣君所住的,更别说瑶台了!我听说西方佛教以清净为宗旨,为什么花费金玉雕刻塑像来表达尊敬?建个大寺庙,要砍尽山上所有的树木,建个瑶台搞得珠光宝气的,很烦人。做这样的庙,鬼斧神功都不一定能完成,何况人力?奈何愚蠢地劳累天下人,那些明智的人矜持不说,让世道更加昏暗!
    这是歌功颂德的献诗?这明明是对武则天劳民伤财兴建佛寺的批判嘛!
    武则天的脸,阴沉得能滴下水来,宋之问之流的谄媚文臣们早就被吓得冷汗湿透了衣裳。
    好在这时候宰相狄仁杰站起身,大声道:“陈学士敢于为民请命,为苍生社稷着想,其言发自肺腑,忠诚可表!”
    武则天当上女皇,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遵循的是李世民的“贞观治国”理念,所以对于谏臣也还能宽容,听到自己最信任的狄宰相如此说法,武则天便趁机下台阶道:“陈爱卿敢于忠言直谏,实在难得!”
    说完,武则天还当众下旨擢升陈子昂为右拾遗,主管劝谏和举荐官员。
    公元696年,东北契丹族骚扰边境,武则天下令派兵征讨,陈子昂慨然应征,担任这次讨伐主帅、建安王武攸宜的军事参谋。
    武攸宜兵至河北蓟州,却不敢主动出击。陈子昂热情进谏,并自告奋勇地请求带兵数万人作为先锋,迎击敌军。但武攸宜认为陈子昂不过一介书生,根本不予理睬。
    陈子昂再次进谏请求,武攸宜被彻底激怒,立即将陈子昂贬为军曹。结果,唐军错失了歼灭契丹军队的机会,眼睁睁看着契丹军队载着从大唐掠夺的财物溜走了。
    在这种情况下,满怀悲愤的陈子昂登上建在蓟州的幽州台,想起幽州台的历史由来,不由得悲愤交加,感慨万千,手抚幽州台那苍古的石栏,泫然而涕,于是吟出了开头所写的这首震撼人心的千古绝唱。
    幽州台是战国时期燕昭王为招贤纳士而修建的拜将台,当时燕国与齐国交战,被齐国打得一败涂地。为了招徕天下英豪,燕昭王便下令建此台,以示礼贤下士。战国名将乐毅,就是见到燕昭王此举后,才投效燕国。而燕国在乐毅的率领下,终于击败了齐国。
    这一事件发生后,陈子昂“达济天下”的梦想彻底被扑灭。心灰意冷的他,愤然辞官回家,准备隐居山林,聊度残生。
    可是,陈子昂的举动已经彻底约罪了权势熏天的武攸宜。陈子昂回家不久,武攸宜便密令射洪县令段简,罗织他的罪名,并将他逮捕入狱。
    陈子昂并不知内情,还以为县令只是贪图他的财产,便命家人纳送县令二十万钱,以期县令放过自己。可是县令收了钱却依然对陈子昂施刑逼供,将身体羸弱的他杖得奄奄一息。
    悲愤交加的陈子昂在狱中为自己起了一卦,卦象出现后,他仰天长叹:“天命不佑,吾殆死矣!”随后他气绝身亡!
    这一年刚好是公元700年,只有四十二岁的陈子昂,就这样的在屈辱中含恨离世。

    陈子昂是武周时期最具理想主义色彩的诗人。其人,豪侠仗义、刚直忠烈,是这一时期少有的、不谄媚奸佞的峥峥诗人;其诗,风骨峥嵘、寓意深刻、苍劲有力。所以,杜甫曾评价陈子昂:“千古立忠义,感遇有遗篇。”
    除了这首千古传诵的《登幽州台歌》外,陈子昂还留下了《感遇》诗38首等一百二十多篇诗作。他的诗高雅冲淡,一扫六代之纤弱,“横制颓波,天下翕然质文一变”。正是陈子昂诗风与人品皆傲骨峥峥,所以后人尊崇他为“诗骨”。
    在初唐到盛唐诗风发展转变的过程中,陈子昂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事实上,初唐时期,无论李世民还是武则天,虽然都崇尚诗文,但出于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的需要,他们倡导的还是诸如“上官体”类的宫延诗。早期以王勃为代表的“四杰”,就指责宫延诗是“骨气都尽,刚健不闻”。
    陈子昂继承了他们的主张,更一针见血地指出初唐宫延诗人们所奉为偶像的齐梁诗风是“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他还明确提出了诗歌创作应继承汉魏风骨,应具有真情实感的内容、慷慨激昂的气魄。
    陈子昂这种倡导复古、实现诗歌内容的真正革新的文学主张,得到后来诗人们的积极响应。所以,初唐之后的诗人们,创作的诗歌,不仅形式体制百花齐放,诗歌内容也呈包罗万象之势,终于将唐诗推向了文学史的巅峰,孕育出“唐诗”这颗璀璨夺目的文学明珠。
    所以,后来杜甫称赞他道:“千古立忠义,感遇有遗篇”。白居易更是写诗将他与杜甫并列赞道:“杜甫陈子昂,才名括天地!”


    第十三章 “春江花月夜”——张若虚及初唐诗歌回顾

    现代人谈古诗,会碰到一个尴尬的情况:说起那首诗,几乎无人不晓,可是说起那首诗的作者,却是无据可考,只有个姓名,生平却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也就是说:诗红人不红!
    作者现在要写的这个章节,情况就是如此。
    这首诗名《春江花月夜》,作者张若虚,活跃于武周时代。只知道张若虚与贺知章、张旭、包融四人合称“吴中四士”,仅此而已,连专门记录唐朝名士的《唐才子传》亦无此人记载。
    可是既然要说唐诗的事,《春江花月夜》这首诗却不能翻篇过去。
    因为这首诗有“孤篇压全唐”之誉,闻一多先生更称之为:“诗中的诗,顶峰中的顶峰”。
    本章将专门解读这首诗,并总结一下初唐时期唐诗概况。
    春江花月夜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
    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
    可怜楼上月徘徊,应照离人妆镜台。
    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
    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
    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
    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
    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这是一首七言歌行体古诗。《春江花月夜》原本是乐府中的旧题,相传为陈后主创制,后隋炀帝曾作此曲,但每首只四句二十字。而这首诗长达三十六句,已非原来曲调。
    这首诗四句一韵,通俗易懂,就不作字面注解,主要谈谈它到底好在哪里。
    根据内容,这首诗实际上可以象词那样分为上下阙。上阙从起首“春江潮水连海平……”至“青枫浦上不胜愁”。下阙自“谁家今夜扁舟子”至“落月摇情满江树”。
    上半阙起首两句“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首先将我们带入了视野开阔、气象磅礴的景象之中。接着写月下的江流、月下的芳甸、月下的花树、月下的花汀等,将一幅朦胧神秘、清淡幽雅的画卷展现在我们眼前。
    置身于这种光明澄澈、如梦如幻的意境中,诗人的浪漫主义情怀不由得礴然喷发,发出“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的疑问。
    这种疑问既可笑又发人深省,是啊,谁最先见到的月,月最先照见的谁?细思极恐,这是一个比肩于“我从何处来,我到哪里去”的哲学终极思考的问题!
    答案是什么?诗人也没有思考透彻,所以没有答案只有感慨:“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这种感慨不同与“逝者如斯夫”这样理性的总结,而是一种“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那样浪漫的咏叹。
    再接着诗人写出“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这样一句上阙结束语,表达出一种无可奈何的惆怅,但这种惆怅并不凄凉,只如月空中的白云,悠悠淡淡。
    读完上阙,整个人都沉浸在江天一色、物我相契、含意蕴藉的意境中。一股淡淡的忧伤、浓浓的惆怅萦绕于心间,至于那沉沉的思考,也只能隐随着长江流水东逝去。
    唯美!这是将所有文人浪漫情怀渲染到极致的意境!
    诗若至此嘎然而止也不失为一首极品,至少不亚于王勃写的“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的那首《滕王阁诗》,更不亚于崔颢写的“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的那首《黄鹤楼》诗。
    但这时候一叶扁舟顺江而下,闯入了张若虚的思绪中,于是诗人大笔一挥:“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又开启了一阙思妇的描绘。
    整首诗的下半阙由一叶扁舟的游子推及倚楼望月相思的少妇,将人的思乡思亲的忧伤再次融入本就弥漫着淡淡忧伤意境中,忽然提高了诗中忧伤的浓度!
    “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将思妇因相思而恍惚的精神状态写得惟妙惟肖,而“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表达的浓烈情感更是感人。
    由景及人,加进了人的月下相思苦景象,这首诗内容及思想顿时扩张。
    但是,这首诗的游子与思妇,真的仅仅是那个代表人生苦短的形象吗?
    不知大家注意到一个现像没有,那就是唐朝诗人特别喜欢写“怨妇”、“思妇”类的题材,比如说后来的李白、杜甫、王昌龄、李贺、李商隐等等,其中写得最著名的当数白居易的《琵琶行》。
    为什么?因为有所指!通过怨妇、思妇的描写,兴寄自己的怀才不遇!
    那么张若虚在这首诗里树一个思妇的影子,是不是也有所指呢?
    显然是!
    这首诗的思妇正是作者自己,而“扁舟子”隐喻的是作者理想。
    揭开这一隐喻,再读这首诗的下半阙,你就会觉到这首诗的境界又砰砰地跳上几个台阶。
    诗人的理想如月下的“扁舟子”,隐约飘忽,但诗人却“卷不去”、“拂还来”,此时相望不相闻,诗人愿“逐月华流照君”,可惜的是鸿雁不度、鱼龙不解!诗人作梦都想着理想实现的那一天早日到来,可是直到斜月西沉,也不见“扁舟子”的影子,理想实现如“碣石潇湘无限路”。
    看着落月余辉恋恋不舍地离开满江树,我们仿佛听见诗人的咏叹声袅袅不绝!
    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写于初唐末盛唐初,毋庸置疑,他是思妇自拟第一人,并且他所隐喻的理想与现实的难以契合,远比借“怨妇”、“思妇”的嘴诉说自己怀才不遇的苦闷,格调要高出一大截!
    一首诗将意境写得如此优美,蕴含的哲思如此深邃,兴寄的情怀如此高上,前无古人,后者寥寥。所以清末学者王闿运谓之“孤篇横绝,竟为大家。李贺、商隐挹其鲜润,宋词、元诗尽其支流,宫体之巨澜也”,这样的评价并不言过其实,这首诗也无愧于“盖全唐”的美誉!
    解读完《春江花月夜》,作者不由得想起宋朝大文豪苏东坡所写的千古名篇《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倚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为什么会想起这首词来呢?因为将这首词与《春江花月夜》放在一起对比,是不是有种翻唱版的感觉?当然我不是说抄袭,而是说借鉴,苏轼喜欢翻唱自己喜欢的诗歌,并且是翻唱高手。苏轼这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的起首四句显然是化用了《春江花月夜》里面的精髓,但他紧接着的遐思,不是张若虚似的浅吟低唱,而是李白似的放旷飘逸,飘飘荡荡直上重宵九,旷达得让人叹服,显然在文风上比张若虚更胜一筹。
    诗词翻唱,只要你唱得好,唱出新意,唱出高度,后人也许只记得翻唱者,并不记得原唱者。绝对不会像现在唱歌的,翻唱一首歌,唱红了,原唱还可以不准你唱。
    其实,在张若虚之前,南朝宋国的谢庄就写过一篇《月赋》,其中就有一句:“隔千里兮共明月”,张若虚也好,苏轼也罢,都只是化用。事实上,《春江花月夜》这首诗,从唐至元,无人所重,直到明清才被人推崇。
    说到《春江花月夜》这首诗,自然要提及中国最著名的民族乐曲《春江花月夜》了。
    这首乐曲原名《夕阳箫鼓》、《浔阳琵琶》,原本是一首琵琶独奏曲。一九二五年,上海大同乐会的两名民乐家将这首曲子揉合进《春江花月夜》和《琵琶行》两首诗的意境,改编成了民族管弦乐,定名为《春江花月夜》。这首乐曲所表达的意境虽然与《春江花月夜》这首诗所表达的意境有所相似,但并不完全契合,所以读者不要将两者混为一谈。
    写完《春江花月夜》,初唐时期主要诗人的事就写完了,接下来就要写盛唐时期那些大诗人们的事。但是在这之前,我们有必要梳理一下初唐时期诗歌发展的脉络,这样有利于我们理解今后诗坛发生的事。
    一:唐太宗有文艺情怀,偏好诗歌、书法,唐高宗李治继承了这种偏好,武则天的喜好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他们将诗赋作为科举考试的主要科目之一,形成了所有读书人都苦心学习并创作诗歌的社会风气。
    二:唐人喜欢吟诵诗,可是他们吟诵古诗时发现有的句子很拗口。不朗朗上口的诗,自然就不方便吟诵,于是他们在写诗时会自觉或不自觉的作些改变,然后就有人专门找原因,朝廷甚至在文艺馆中设立专门的研究职位,研究解决办法。沈佺期与宋之问是研究这方面问题的集大成者,他们在继承前代文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找出了原因并且总结制定了平仄、对仗、押韵方面的规范。这样,唐朝近体诗(律诗)终于形成。
    需要说明的是,唐朝的普通话是以东都洛阳地方音为标准的,所以,我们以现在的普通话读唐诗时,有时也会产生拗口现像。比如《春江花月夜》这首诗中的“江潭落月复西斜”的“斜”,在洛阳音中读(xia),与“家”为同声韵,之后杜牧的《山行》同样用了这个韵。
    初唐近体诗出现并发展成熟,成为之后唐诗创作的主要形式。
    既然写到这里,我们干脆将唐诗中经常出现的“古体诗”、“乐府诗”、“近体诗”详细介绍一下。
    古体诗是相对近体诗而言的,是近体诗形成前除楚辞外的各种诗歌体裁。也称古诗、古风,有“歌”、“行”、“吟”三种载体。古体诗格律自由,不拘对仗、平仄,押韵较宽,篇幅长短不限,句子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体和杂言体。古体诗格律自由,不拘对仗、平仄,押韵较宽,篇幅长短不限,句子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体和杂言体。古体诗既可以押平声韵,又可以押仄声韵。在仄声韵当中,还要区别上声韵、去声韵、入声韵;一般地说,不同声调是不可以押韵的。 古体诗用韵,比律诗稍宽,一韵独用固然可以,两个以上的韵通用也行。但是,所谓通用也不是随便乱来的,必须是邻韵才能通用。
    乐府诗,是汉魏六朝文学史上出现一种能够配乐歌唱的新诗体,是继《诗经》、《楚辞》之后的一种新的诗体。两汉乐府诗是由朝廷乐府系统或相当于乐府职能的音乐管理机关搜集、保存而流传下来的汉代诗歌,为中国古代诗歌新的范本。两汉乐府诗中有叙事诗,也有抒情诗,而以叙事诗的成就更为突出。乐府诗简而言之即可以歌唱的古体诗。
    近体诗格律要求严格,除了要求只能用平声韵外,平仄、对仗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近体诗形式包括五律、七律、五绝、七绝。
    事实上,在唐朝,古体诗与近体诗是共同发展的,比如李白更喜欢写古体诗,杜甫是古体与近体并重,白居易新乐府诗取得的成就最大。但盛唐之后,近体诗的比重明显增大。
    三:初唐时期,李世民、李治、武则天都喜欢诗歌不假,但他们最喜欢的是能够给自己歌功颂德的诗,所以以“上官体”为标本的宫体诗笼罩诗坛。这种诗除了追求形式外,内容空泛,毫无真情实感可言。
    这时候,以初唐“四杰”为代表的社会低层的诗人们,不满诗歌局限于宫庭楼阁、朱唇翠袖的狭小范围,将边塞风光、壮丽河山及送别离愁等内容引作歌咏对象,大大扩展了诗歌的应用范围,边塞诗、送别诗、寓物言志诗及哲理诗都开了先河,诗歌已经走向广阔的社会人生,为盛唐诗歌的大繁荣,铺垫了基础。
    在诗歌风气方面,初唐“四杰”提倡刚健充实的气势和慷慨激昂的情感,作为诗人应追求的“骨气”,扫除当时以歌功颂德为主的空洞诗风;以因物起兴、托物喻志为表现手法,来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陈子昂更是高举复古大旗,呼应了初唐“四杰”的主张,并号召运用朴质无华的古体诗形式,抒写真情实感,表现时代气息。
    总之,初唐诗人们虽然诗歌成就虽然算不上辉煌,但他们发挥了勇于探索创新的精神,为之后盛唐诗人的创作,指明了方向,为盛唐诗歌形成万马奔腾的壮景,开通了坦途。



    第十四章 “从开元盛世到安史之乱”——李隆基的故事

    历史上,大凡开创太平盛世的帝王无疑被赞为明君,大凡引起战乱民变的帝王无疑被骂为昏君。可是就有这么一位帝王,既开创盛世又引来战乱,是不是叫人很无语?
    大唐建国近一百年的时候,就迎来了一位历史上最让人无语的皇帝——前半生英明得不亚于唐太宗,后半生却又昏庸得不亚于隋炀帝!
    这位一生充满矛盾、最难以让人评价的皇帝就是唐玄宗。
    唐玄宗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称唐明皇。通过“唐隆政变”于公元712年登上皇位,在剪除掉帮自己发动政变的姑姑太平公主后,他开始了长达44年的执政生涯。
    如果在李世民的后代中选一个气质上最接近他的人,作者认为唯有李隆基。李治也好,李显、李旦也罢,都只遗传了李世民的文艺基因,风雅有余,英武不足。唯独李隆基不但文艺基因强大,而且气魄胆识超群。
    李隆基自小便胆识出众,具有大气魄。在他七岁那年,大周王朝举行祭祀宗庙社稷仪式时,作为皇孙的李隆基带着随从参加这次仪式。走到半道上遇到了时任金吾大将军(即禁军大统领)的武懿宗。
    武懿宗是武家宗亲,历来嚣张跋扈,平时对李家的人就很不客气。今天突然遇到皇孙的车队挡在前面,武懿宗火冒三丈,便大声喝斥起李隆基的随从,并命人捉拿他们。
    这时候,年仅七岁的李隆基居然跃马上前,大声喝斥武懿宗道:“此乃李家朝堂,你一个外戚居然敢对皇家车队喝斥,难道想犯上作乱不成!”
    堂堂的金吾大将军居然被七岁孩童那沉着刚毅的气势所震慑,一时间竟瞠目结舌,眼睁睁的看着李隆基带领着一行人从容而去。
    正是这种胆气与沉着应变的能力,使他长大后敢于联合太平公主发动九死一生的宫廷政变,一举剿灭了韦后与安乐公主势力,同样,也是这种胆气与能力支撑着他在与只手遮天的太平公主争斗中,一举胜出。
    在政变与斗争中,李隆基杀伐果决的性格也暴露得一览无遗。比如,上官婉儿其实在他发动政变之前,是对他与太平公主提供过帮助的,但李隆基对上官婉儿这种政治上的墙头草绝不姑息,所以即便太平公主与禁军将领出面求情,他亦不为所动,坚决诛杀。
    在与自己亲姑姑、曾经的盟友——太平公主的争斗中,李隆基谋略更高一筹,将太平公主的势力逐渐瓦解后,在太平公主准备殊死一搏前,他果断地发兵围了剿公主府,并且不顾自己父亲的劝阻,将太平公主赐死。
    李隆基在斗争所表现出来的英武果决的气质并不亚于李世民。而文艺方面的天赋,李隆基甚至可以算是老李家最出色的人。
    他不仅诗文写得好,书法可以称得上大家,而且他还具备无人能及的音乐天赋。6岁能歌舞,16岁时为祖母武则天表演唐代著名歌曲大舞《长命女》。他还会演奏多种乐器,如琵琶、横笛等,其中羯鼓的演奏技艺尤为高超,他练习时敲坏的羯鼓就有四大柜。唐玄宗一生作曲无数,闻名于世的有《紫云回》、《龙池乐》、《凌波仙》及56岁时遇上杨贵妃后作的《得宝子》等,他谱写的最著名的乐曲是歌舞大曲《霓裳羽衣曲》。
    旧时戏班子每逢演出时,都要在后台树个牌位供香点烛。戏班子供的牌位是谁呢?就是大名鼎鼎的唐明皇李隆基。因为李隆基是“梨园”开创者,被尊为“梨园神”。
    李隆基具有浓浓的浪漫主义情调,但登基之初,他所展现的是政治家所应具备的冷峻的现实主义精神。
    唐玄宗之所以能够开创出“开元盛世”,最关键的一点是,他早期能够发扬唐太宗“知人善任、从谏如流、兼听则明”的明君品格,任用了一大批能臣、贤臣。
    唐太宗有名相房玄龄、杜如晦、魏征、褚遂良等,唐玄宗有名相姚崇、宋璟、张说、张九龄等。
    在这些贤臣名相的辅助下,唐玄宗在位前三十年,政治清明,经济空前繁荣,人口剧增,整个社会呈现出一派昌盛富强的面貌。杜甫在《忆昔》这首诗中就充分展现了开元盛世盛况: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
    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
    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
    开元盛世不仅经济繁荣、人民富足,而且外交、军事、文艺等各方面无不呈现盛况空前状况。这一时期的大唐声誉超过了贞观时期,甚至成为大唐乃至整个封建社会发展的最高峰。
    社会发展至最巅峰的同时,唐人的国家自豪感和民族优越感也达到了顶峰。这时期的唐人爱国热情空前高涨,一批有报国热情的文人士子们投笔从戎,爱国的边塞题材诗大爆发,形成边塞诗派,而以李白为代表的豪放激昂的诗歌,更是唱出了盛唐时代最强音。

    然而,开元盛世终究逃不过“盛极而衰”的规律约束,自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李林甫担任宰相起,大唐社会便开始衰退,至742年后呈现断崖式下跌,随后安史之乱的爆发,直接将大唐推向了民不聊生的灾难深渊,从此大唐一蹶不振,最终导致大唐在衰败中灭亡。
    《新唐书》中说:“罢张九龄,相李林甫,则治乱固已分矣”,意思是从张九龄被罢相,“口蜜腹剑”的李林甫把持朝政开始,成了大唐由盛转衰的分水岭。其实不然,作者认为大唐由盛转衰,完全是李隆基的矛盾性格造成的。
    李隆基在位前期励精图治,奋力开创了“开元盛世”后,这位具有浪漫主义情怀的皇帝,贪图享乐的思想开始蔓延,好大喜功又荒于政务,导致李林甫独揽大权。再加上李隆基多情的性格作崇,在武惠妃去逝后,忽然觅得儿媳杨玉环这么一个才色俱佳的美人后,便一头扎进温柔乡里,爱美人却将江山抛置于脑后,结果是任由一帮奸佞胡闹,将一片大好河山折腾得支离破碎。
    难怪伏尔泰说:“国家的繁荣昌盛仅仅系于一个君主的性格,这就是君主国的命运。”
    公元755年冬,那个比杨贵妃大十八岁,却被她收为义子的安禄山,终于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在范阳起兵造反。
    而被杨贵妃的远房堂兄杨国忠折腾的人心惶惶的大唐王朝,居然抵挡不住叛军的进攻,很快东都洛阳沦陷,接着守潼关的名将哥舒翰被杨国忠逼迫着于不利情况下出关应战,导致二十万唐军全军覆没,潼关被折腾得失守。
    唐玄宗得知潼关失守后,居然带着杨贵妃等逃离长安,朝蜀地逃命。
    待逃到离长安不远处的马嵬坡时,护行的羽林军终于忍受不了杨国忠这个祸国殃民的家伙瞎折腾了,发生哗变,斩杀了杨国忠,并逼迫唐玄宗赐死杨国忠的后台杨玉环。
    此刻的李隆基为了保命,不得不命大太监高力士缢杀了那个“回眸一笑百媚生”的杨贵妃。
    经过马嵬坡事变后,唐玄宗继续逃向四川,而太子李亨留下来收拾人马北上,到达朔方灵武时,被一帮大臣拥戴即位,是为唐肃宗,而李隆基被遥尊为太上皇。
    唐肃宗很快任命郭子仪为兵部尚书,统筹平叛。在郭子仪、李光弼等人的统领下,唐军与叛军进行了长达八年的战争。在安禄山与史思明两个家族内乱之后,唐军于公元763年终于彻底打垮了叛军,平息了这场内乱。
    在安史之乱还未平息的762年3月,唐肃宗因病去世。4月,从蜀地回长安只三年的唐玄宗也在落寞中去世,享年七十七岁。此时,唐代宗李豫即位,大唐由此进入了中唐时期。
    安史之乱虽然平息,但由此带来的恶劣影响,犹如一颗肿瘤在大唐体内孕育发展,让随后的大唐王朝一直处在痼疾难愈的病态中生存。
    自此,藩镇的权力被推向极致,藩镇割剧的局面不可收拾。而朝庭内宦官专权现象也从此愈演愈烈,形成了朝臣与宦官之争贯穿了中、晚唐政治格局。而受这场战乱影响最大的自然还是平民百姓,整个黄河流域人烟断绝,千里萧条,变得一片荒凉凄惨。杜甫有感而发写道:“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我里百余家,世乱各东西。”

    简略回顾历史,是为盛唐大诗人们出场钩勒背景。在这种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的历史大背景下,大诗人们又经历了什么样的奇特人生,为我们奉献出华丽诗篇呢?这是我们接下来重点描叙的内容。
    在大诗人们出场之前,我们还是先讲述一个小诗人与唐玄宗的故事吧!
    这个小诗人叫薛令之,于唐中宗神龙二年(706年)就考中了进士。可是他在仕途上却一直不顺,直到唐玄宗当朝时才当上了右补阙兼太子侍讲这么一个小官。看着同科进士们一个个都平步青云,而自己始终难以出人头地,于是在又急又觉得憋屈的情况下,薛令之在太子府的题诗壁上题了一首《自掉》诗:
    朝日上团团,照见先生盘。
    盘中何所有,苜蓿长阑干。
    饭涩匙难绾,羹稀箸易宽。
    只可谋朝夕,何由保岁寒。
    诗的意思是:初升的太阳圆又圆,照着我的饭菜盘。盘子里有什么呢?横七竖八的煮苜蓿。饭粗糙得勺子都舀不动,汤水清得将筷子都显得粗壮。当个这么小官只能混个早晚饭吃,可到了寒冬年关时,叫先生我怎么过?
    这首像早期打油诗一样的诗,牢骚话连篇,夸张讥刺意味十足。
    这里需要说明一个情况,在古代,著名的景点及一些官宦人家都建有题诗壁,供文人墨客兴趣来了题诗。那时候没有报刊杂志,题诗壁成了文人们发表诗文的最重要载体。所以,有很多我们耳熟能详的诗,其实都是在题诗壁上发表的。
    薛令之题完这首诗不久,唐玄宗到东宫巡视时恰巧看到了,他读过之后心中自然是很不高兴,但他也不好为这首诗而兴师问罪,于是提笔在薛令之的诗旁写下了这么一首诗:
    续薛令之题壁
    啄木嘴距长,凤凰羽毛短。
    若嫌松桂寒,任逐桑榆暖。
    题完了还暑上姓名:李隆基。
    这首诗的意思是:你像啄木鸟一样嘴长,自认为凤凰可惜羽毛短了,你若嫌松桂林中清寒,你就到桑榆林中取暖去吧!
    这显然是首发脾气骂人的诗,但李隆基写得却很典雅,可见李隆基诗文才情,名不虚传。
    唐玄宗写完这首诗,也没再为难薛令之。可薛令之见到后,吓得冒出一身冷汗,心想我发个牢骚,结果惹皇帝发怒,这不是打不倒狐狸惹身骚了吗?这种情况下,不掉脑袋已是万幸的事了,还有什么升官的希望?
    于是,薛令之赶紧写了辞职报告,连夜逃回老家去了。
    据说后来太子李亨即位后,想起这位东宫旧人,准备起用他,可是诏书刚下,薛令之已于老家病逝了。

    第十五章 “燕许大手笔”——张说

    仅从诗的影响力来说,张说的名气确实不大。可事实上张说是唐朝开元前期一代文宗,执掌文坛三十年,他被封为燕国公后,与被封为许国公的苏颋共称为“燕许大手笔”。这就是当时人们对张说与苏颋所写的骈体文的赞叹!
    近体诗发展至开元前期,五言律诗、五言绝句、七言律诗都已成熟,唯独七言绝句“多为对偶所累,成半律诗”,而张说恰恰在七言绝句这一体裁上,起到了促成熟、竖标杆的作用。
    如他的名作《送梁六自洞庭山作》:
    巴陵一望洞庭秋,日见孤峰海上浮。
    闻道神仙不可接,心随湖水共悠悠。
    这首诗不仅神韵悠然,耐人寻味,而且通体散行,风致天然,言尽意尽,完全克服了“半律诗”的毛病,成为后人写七绝诗的典范。
    张说(667年—730年),字道济、说之,河南洛阳人。传说他母亲曾梦到一只玉燕自东南飞来,投入怀中,因而有孕,生下了他。后来人们便以“玉燕投怀”作为降生贵子的祝颂语。
    而后来的张说,果然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多得的能臣之一,文可治国,武可安邦,成为后世读书人敬仰的楷模。
    唐玄宗能够开启长达四十多年的开元盛世,除了他自己在前期具备雄才大略外,最关键地是连续任用了好几任贤相能臣。前二任宰相姚崇、宋璟比肩唐太宗时期的房玄龄、杜如晦,被史书评为唐朝四大名相,而张说、张九龄也堪称是兴邦之臣,这些人成为推动开元盛世的重要力量。
    689年(永昌元年),二十三岁的张说在科举殿试时,以策论第一名的成绩高中进士,授任太子校书,后任左补阙。公元699年,张说等四十七学士受命编修《三教珠英》一书,于702年编成后,被武则天升任为右史、内供奉,然后又提拔为凤阁(即中书省)舍人(正五品上)。
    就在崭露头角的时候,张说遇到了人生第一次大考验。
    703年,武则天的面首张昌宗与张易之兄弟与时任宰相(中书令,即张说上司)的魏元忠发生权力斗争,张昌宗构陷魏元忠谋反,找到张说,许以高官厚禄,让他在朝庭当场作证。
    上朝之时,武则天询问张说,张说还未答话,一旁的魏元忠急了,责问张说道:“你想和张昌宗一起害我吗?”
    张说怒道:“你身为宰相,怎么说出这种陋巷小人之语!”
    张昌宗一听,以为张说肯定会作证魏元忠谋反之事,于是也催促他赶快说出证词。
    谁知张说道:“陛下看到了,张昌宗在陛下面前还这么逼我,何况在外面呢!我没听说过魏元忠要谋反,张昌宗这是在逼我作伪证!”
    张昌宗听罢,气急败坏叫道:“张说与魏元忠共同谋反!”
    武则天追问详情,张昌宗道:“张说曾经说魏元忠是当今的伊尹和周公,而伊尹流放太甲,周公作了周朝的摄政,这不是想造反又是什么?”
    张说正色辩道:“张昌宗兄弟是孤陋寡闻之人,他俩只听说过有关伊尹、周公的只言片语,又怎懂得伊尹、周公之德行!魏元忠刚当宰相时,我确实在祝贺时说过‘您承伊尹、周公之责,可喜可贺’,伊尹、周公,自古以来都是受人称颂的大忠臣,我祝贺宰相要像伊尹、周公那样忠诚,何错之有?我难道不知道依附张昌宗兄弟就能立即获取宰相高位,依附魏元忠就有可能满门抄斩?可是,我若冤枉魏元忠,最终冤魂也会向我索命,所以我决不敢做诬陷勾当!”
    一番义正辞严的话,说得在场大臣们肃然起敬。
    这时候的武则天还不昏庸,听了这番话,自然知道是非曲直,但是总得给自己宠爱的小鲜肉几份面子吧?于是,她喝斥张说是“反复无常的小人”。
    由于罪证不足,魏元忠的命保了下来,而且只被贬为高要尉,但张说却因此被流放岭南。
    但是,这一行为却给张说争得了直臣的清誉,在李家皇室和众大臣之中留下了良好口碑。
    果然,神龙元年(705年)唐中宗复位后,张说立即得到重用,先被征拜为兵部员外郎,后又升任为工部侍郎,这是从三品相当于副部级的朝庭要员了。
    这时候,张说的才能得以充分发挥,唐中宗欣赏,众大臣也心悦诚服,所以连他在为母亲服丧时,中宗都急吼吼地要征调他为黄门侍郎,但他坚守礼制,并没有应召。这一坚守孝道的举动又受到了满朝文武的称赞。服丧期满,他立即被起用为兵部侍郎,加弘文馆学士。
    唐睿宗继位(710年),张说改任中书侍郎(即副宰相位),兼雍州长史。同年秋,中宗之子谯王李重福谋夺皇位失败,其党羽数百人被捕,东都留守审讯好几个月,都不能定案,睿宗便派张说前去审理。他只用一个晚上便查清此案,将主谋张灵均、郑愔定罪,其余误捕下狱的一律释放。
    睿宗赞叹他:“不冤枉善良,不遗漏罪犯,如果不是像你这样的忠正之人,又怎能做得到!”
    随后,张说被任命为太子李隆基的侍读。公元711年,张说进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第一次登上相位。此时,太平公主图谋朝政,欲废李隆基,但张说坚定支持李隆基,并最终扶持李隆基登上皇位。
    公元712年,唐玄宗李隆基登基,但由于太平公主势力过于庞大,张说还是被太平公主从相位上撵了下来,被贬为尚书左丞、东都留守。这期间,张说一直鼓动李隆基要果断铲除太平公主。
    713年,唐玄宗终于诛杀了太平公主及其党羽,张说即被拜为中书令,并被为封燕国公。
    在唐朝,由于三省分权,实际上是有三个宰相位子,即中书令、门下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因唐太宗担任过尚书令,故贞观之后,尚书令一直空缺)。但尚书左右仆射一般是由德高望重的功臣兼领,一般不问具体事务,而是由尚书省左右丞承担具体事务,可尚书左右丞职级(正四品上)低于中书令及门下侍中,所以中书令与门下侍中成了撑控实权的宰相。
    但唐朝皇帝看中某人才干,而某人职级又不够怎么办?那就封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可以与中书令及门下侍中共同处理政务的官,这一官位实质上也就是皇上最信任的宰相。
    唐玄宗几经权力斗争,好不容易才坐稳皇位,自然不允许朝臣专权。除了三省分权外,他还不允许宰相在位子上待的时间太长。所以在稳定朝局后,唐玄宗立即准备起用他所看重的姚崇担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与张说共同执掌朝政。
    但张说与姚崇不和,于是他千方百计阻挠,可唐玄宗并没被张说左右,仍然任命姚崇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姚崇任相后,抓住张说把柄,将他贬为相州刺史,充任河北道按察使。
    几年后,苏颋任宰相,由于张说与苏颋父亲是故交,因此,在苏颋的进言下,张说改任荆州刺史,不久出任右羽林将军,兼检校幽州都督。
    文官忽然改任武将,这对张说来说又是一次考验。但在军中任职的张说,再一次展示了他的武略。
    公元721年,突厥降将康待宾反叛,唐玄宗命王晙率兵讨伐,命张说参与军机。张说率一万人马出合河关,袭击康待宾叛军。由于用兵得当,大破叛军,并乘胜追击,逼迫叛军内部反戈,一举平息了叛乱。
    这一场大胜,又让唐玄宗起用张说为兵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722年,张说担任朔方节度史,巡查边城五城时,再次追讨康愿子的反叛,并活捉康愿子,一举平息了北方的纷乱。这之后,他又成功地进行了府兵体制改革,裁撤边军二十万人。
    723年,张说再次被升任为中书令,而后主持泰山封禅一事。
    这次封禅,张说创造了出了“泰山”这一代指岳父的典故。
    原来,按照惯例,封禅之后,三公以下所有官员都要迁升一级。可是,张说却利用职权,将本是九品小官的女婿郑镒一家伙提升至五品,并赐绯色朝服。唐玄宗大宴群臣时,看到郑镒,惊讶问他为什么升得这么快,郑镒无言以对,一旁的黄幡绰戏言道:“这都是泰山的功劳啊!”
    一句暗指戏言,造就了将岳父称为“泰山”的流行语。
    晚年的张说,估计是自恃劳苦功高,变得刚愎自用,而且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呵斥谩骂同僚,结果被同僚们联名弹劾。
    唐玄宗派人审查,发现张说确实存在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罪行,于是将他关进大狱。但张说的哥哥左庶子张光在朝堂之上割掉自己的耳朵为他鸣冤,唐玄宗有所感动,再派高力士入狱探望,了解情况。张说认罪态度良好,并承认了一些徇私收贿罪行,但情况都不严重,比如违规提拨女婿,但他女婿也确实能干,收贿则主要是他写墓志铭的润笔费等等。
    高力士回去汇报后,唐玄宗感念他的功劳及才能,便赦免了他,仅罢了他中书令的官职。
    随后,在政敌不断的中伤下,唐玄宗又不得不逼迫张说致仕(退休)。受此打击,张说从此便安心著书,不再过问政事。但是,没几个月,习惯了张说卓越才能的唐玄宗,又起用张说为尚书右丞,并且凡军国大事都询问张说意见。730年,张说病逝,享年六十四岁。唐玄宗在光顺门为他举哀,亲自撰写神道碑文,并罢元旦朝会,追赠太师,赐谥文贞。

    张说的一生可谓跌宕起伏,三起三落,但他总能以超凡的能力证明自己,不断地得到唐玄宗的倚重,为我们诠释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道理。
    张说是“初唐四杰”之后,又一骈体文巨擘。开元年间的重要公文,比如唐玄宗泰山封禅时的《封禅坛颂》等都出自他手,而朝庭功臣去逝,能请动张说为自己写墓志铭,那是这个家族的最大荣耀。
    说到写墓志铭,他还给后人留下了“死姚崇算计活张说”的趣事。
    公元721年秋,姚崇病重,临死前对儿子们道:“张说与我积怨很深,但他是‘大手笔’呀,我死之后,希望你们请他给我写篇墓志铭!”
    儿子们面面相觑,心想这个遗嘱要完成,几乎不可能呀!
    姚崇道:“我死之后,出于礼节,他必来吊丧,你们将我生前收藏的古玩字画全部陈列出来,他最喜欢这些东西。如果他进来后,看都不看这些东西,说明你们将有灭顶之灾,那你们办完丧事就赶紧辞官回家。如果他看了这些东西,你们就赶紧将他喜欢的全部送给他,并请他给我写墓志铭。得到墓志铭后,你们马上呈报皇上,并立即刻上石碑。几天后,他若以修改铭文为托词收回墓志铭的话,你们就说已报皇上批准,并将刻好的石碑给他看,他肯定无可奈何,这样你们也就可以安然无恙了。”
    姚崇死时,张说第二次为相,虽然他对姚崇怨恨,但死者为大,他一个堂堂的宰辅也不能落下记仇的口实,所以张说果然前来吊丧。
    进了灵堂祭拜之后,看到旁边陈列的那些古玩字画,张悦果然双眼冒光,姚崇的儿子们赶紧真诚道:“张大人,家父生前嘱咐我们,这些古玩字画只有张大人才能慧眼识珠,令我们全部送给张大人您!”
    张说吃惊道:“这怎么好意思呢?无功不受禄呀,我怎么能平白无故地收这些东西呢?”
    姚崇儿子道:“家父生前仰慕大人文采,希望大人能为他写篇墓志铭,这些都算作润笔费,也不毁大人清誉呀!”
    张说听罢,搓了搓手,便很乐意地接受了这笔润笔费,然后连夜给姚崇写了篇墓志铭。他是大手笔,在这篇墓志铭中,妙笔生花的他将姚崇的功绩品德夸上了天,据说这篇墓志铭成了唐朝最出色的一篇!
    姚崇儿子拿到这篇墓志铭赶紧请唐玄宗定夺。唐玄宗看了这篇墓志铭,直夸张说气量宏大,同僚情深。
    于是,姚崇儿子又连夜将之刻上了石碑。
    过了一天,张说果然差人来取墓志铭,说是要重新修改。姚崇儿子赶紧拿出石碑给来人看,并说这篇墓志铭已经由皇上定夺了,还将皇上夸张说的话传达了一遍。
    张说听后懊恼不已,因为这样一来,所有人包括皇上都知道他与姚崇和好,他就再也不好为难姚崇的后人了!
    他只得叹息道:“死姚崇还能算计活张说!直到今天,我才知道我的才能其实比不上姚崇啊!”

    张说有才干却称不上完人,但他对唐朝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在诗歌贡献方面,除了完善七绝外,他还提携了张九龄、贺知章及王湾等人,让他们在诗坛上大放异彩。
    王湾虽然名气不大,但有两句诗至今仍被人们推崇:“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据说张说非常赞赏这两句诗,曾把它写在政事堂上,引为朝中大臣们扩展胸襟、提升境界的警句。如今,也有不少人将这两句诗引为官场警语。


    “碧玉妆成一树高”——贺知章

    唐朝诗人们大多是命途多舛的,不是怀才不遇,就是官场被贬,甚至被人迫害致死,几乎就没有一个善终的,那么,在唐朝究竟有没有哪位诗人能平安幸福地渡过一生呢?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这个人还平安地活了八十六岁,在那个平均寿命只有三四十岁的年代,真算是一个奇迹!
    这个人之所以能平安长寿,当官后从来没有被贬,用现在的话来说,那是因为此人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这个可爱的人儿,就是贺知章,传世的诗作不多,只有十九首,但是名气不小,因为中小学课本上就有他的两首诗:
    回乡偶书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咏柳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其实通过这两首七绝,我们就可以读出贺知章那旷达无碍的情怀,没有悲愁,没有激越,更没有牢骚,有的只是一种亲切,一种童趣,一种对大自然童真般的热爱。
    贺知章(约659年—约744年),字季真,晚年自号四明狂客。越州永兴(今浙江萧山)人。曾与张若虚、张旭、包融并称“吴中四士”。于武则天证圣元年(695年)即武则天登基那年,三十六岁的贺知章考中进士科状元。他也是浙江历史上第一位有资料记载的状元。
    中状元后,贺知章被授国子四门博士,后迁太常博士。即先担任朝庭官办学校—国子监四门馆的教授(从七品),然后又到掌管礼乐的太常寺担任博士(从七品上,掌管礼仪)。
    唐玄宗上台后的第十年(即开元十年、公元722年),在张说的推荐下转入丽正殿修书,参与撰修《六典》、《文纂》的编著。书没编完的时候,又转任太常寺少卿(正四品上)。开元十三年(722年)转任礼部侍郎、集贤院学士(从三品)。唐朝的礼部所管的事务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外交部的事务,礼部侍郎即副部长。
    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又改任太子宾客、银青光禄大夫兼正授秘书监。大子宾客(正三品)职责是侍谏太子,也可以称之为太子的老师之一,银青光禄大夫是拿俸禄的职级(从三品),正授秘书监就是秘书省的最高长官(从三品),掌管国家的图书与修史,这个职位是读书人梦寐以求的最清贵职位。前文讲的薛令之的故事,其实就发生在贺知章当太子宾客的任上。
    这时候他的职级已经与宰相同等,唐朝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长官(即三宰相)都是正三品。

    贺知章可以说是唐朝诗人中一位人生大赢家,旷达一生,让时至今日的作者写到他时,也不由得心生亲近,所以以下称之为老贺。
    老贺崇道修道,为官淡然,但他绝对不是个一声不吭的懦弱书呆子,更不像是性情怪桀的隐士,相反,他生性旷达豪放,谈笑诙谐,好饮酒,又风流倜傥,引得当时无数贤达人士对他倾慕不已。
    比如时任中书令(宰相之一)的陆像先,就对人说过:“贺兄言谈清雅风趣,真可谓是风流之士,我与自家子弟阔别,都不十分想念,唯独一日不见贺兄,就会感觉到自己会粗鄙吝啬了!”
    如果说陆像先是老贺的表弟,可能言过其实的话,我们还可以通过下面这个的故事,来佐证老贺的为人。
    唐天宝元年(公元741年),四十一岁的李白来到长安,想在长安扬名立万,谋求功名,可是举目无亲,又想不出陈子昂那么高妙的炒作办法,只想着找个德高望重的名宿推荐,经过多方打听得知老贺是个可亲可近的人儿,便打起了老贺的主意。
    老贺崇道,李白也崇道,于是某日二人于长安紫客道观相逢。李白长揖,自我介绍一番,老贺见眼前之人英气逼人,风流潇洒的气质一点都不亚于自己,心生欢喜,一高兴就拽着李白到旁边酒店喝酒去了。
    喝酒之前,李白当然不会落下正事,将自己的的诗作《蜀道难》献给老贺雅正。
    老贺接过诗篇一读,惊得帽子都差点掉了下来,一口气读完之后,站起身绕着李白转了三圈,将李白转得发懵,忐忑不安问道:“贺大人,你这是作甚?”
    老贺盯着李白问道:“你是不是仙人被谪下凡?”
    李白先是摇头后又点头道:“是不是仙人被谪,我不知道!我只听我娘说,生我之前梦见太白金星坠入怀中,所以为我取名李白、字太白!”
    老贺一拍脑袋叫道:“我就说嘛,不是谪仙人,又如何能写出这样的诗来!”
    于是李白的“谪仙人”称号不胫而走!
    接下来自然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了,两个酒徒凑在了一起,岂能不喝个天昏地暗?
    待真的天昏地暗的时候,老贺终于想起来要回家,可是一摸口袋,尴尬了,没带钱!
    老贺的豪爽之名在外呀,总不能让一个初来乍到的后辈付钱吧?一急之下,老贺摸到了随身佩戴的金龟袋,于是,解下金龟袋丢给掌柜的当酒钱。
    掌柜的接过金龟袋吓得一哆嗦,为什么呢?因为这是皇上赐给朝庭三品以上大员的饰品呀!
    掌柜的结结巴巴道:“老大人,您的酒钱就免了呗,要不就……先记着?”
    老贺一摆手道:“当我吃霸王餐呢?我不是那号的人!只是今天忘了带钱而已,以后记得带钱赎回来就是了!”
    李白感动得直搓手,连声道:“这怎么好意思……这怎么好……”
    老贺哈哈大笑道:“这有什么,这有什么!‘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嘛,你我是朋友,走,到我家喝酒去!”
    就这样,一个八十多岁的文坛大佬与一个四十来岁的晚辈后生结成了忘年交!
    这就是老贺创造的“金龟当酒”佳话。当然,李白从此名满天下,并被老贺推荐给唐玄宗,让他当了个翰林待诏。
    如果没有“金龟当酒”这席佳话,李白会不会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尚未可知。所以,应该感谢老贺为我们发掘出诗坛上最闪亮的那颗星!
    这件事传为美谈后,让后世不知多少才子倾慕得恨不逢时,宋代刘望之在《水调歌头?劝子一杯酒》中直接将此当作了典故:“……谪仙人,千金龟,换美酒。载与君游,流水曲觞且赓酬……”
    据说老贺修道修的是“真”字,从不说假话。比如说“金龟当酒”的事发生后,老贺从此出门都要检查口袋里揣没揣钱。
    有一次,他老人家到郊外游赏,发现一个袁氏别墅林清木秀,于是跑进去游玩,还在题诗壁上题了首诗《题袁氏别业》:
    主人不相识,偶坐为林泉。
    莫谩愁沽酒,曩中自有钱。
    这老头太有意思了,还记得上次喝酒没带钱的糗事,于是在这里写诗说:别调侃我愁着没钱买酒啊,我口袋里有的是钱!
    老贺晚年自号“四明狂客”,是因为他的家乡在四明山下,所谓“狂客”,绝不是他行为狂放,也不是因为诗歌狂放,而是因为他的书法至晚年后,风格大变,对应他的好友张旭外号“张颠”而起的。有人根据他的自号就称他为“诗狂”,纯属想当然了,因为老贺的诗从始至终都没有半点狂意,而是清新自然,带着返朴归真的意味。
    老贺晚年喜欢走街窜巷,据说是因为当初他住宅对面巷道里住着个道法高深的老人,他请教道法后受益匪浅,后来再想请教时,老人已不知所终。而老贺走街窜巷的目的其实就是想找到那个神秘老人。
    老贺走街窜巷走累了,看见酒馆就进去饮酒,而长安大街小巷早就流传着老贺的传说,于是他每到一家酒馆,掌柜的一律免单,只请他写几张字抵酒钱,老贺也从不客气,喝完酒,大笔一挥,走人。而这些酒馆得了老贺的字,无不欣喜若狂,当作珍宝收藏。
    老贺的书法水平极高,李白就称赞老贺比肩王羲之:“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可惜他的墨宝流传下来很少,只有一本章草体的《孝经》,还被日本收藏了。
    天宝三年(公元744年),八十六岁的老贺因病昏迷了三天三夜,就在家人以为他己仙逝时,却又忽然醒了过来,然后便上书玄宗告老还乡。
    唐玄宗同意后,还为他举行了一个极其隆重的送别仪式,在京的达官贵人一律参加,长安南郊,为他送行所搭的帐篷有十几里路长,王爵以下的官员都对他施行礼拜。送行的人中就包括李白、王维等著名大诗人。
    唐玄宗带头给老贺赋诗两首,还将他老家的鉴湖(又称镜湖)赐与他作放生池。一千多年后,秋瑾自号“鉴湖女侠”,让鉴湖再度载入史册。
    老贺回到家乡后写了《回乡偶书》诗两首,除了“少小离家”这首外,还有一首同样脍炙人口:
    离别家乡岁月多,近来人事半消磨。
    唯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
    回到老家没过多长时间,老贺就溘然长逝了。而当初的太子李亨即位后,又加封贺知章礼部尚书的头衔。
    李白在唐玄宗身边当翰林待诏当腻了之后,乞金辞官。辞官后的第一站就是赶到越州去看望老贺,谁知他到时,老贺已然驾鹤西去。李白潸然泪下,对酒当歌,写下了两首怀念老贺的诗《对酒忆贺监二首》:
    其一
    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
    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昔好杯中物,今为松下尘。
    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中。
    其二
    狂客归四明,山阴道士迎。
    敕赐镜湖水,为君台沼荣。
    人亡余故宅,空有荷花生。
    念此杳如梦,凄然伤我情。
    之后杜甫也满怀敬仰地写了首诗《饮中八仙歌》,这首诗的起首就写道:“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将老贺酒后憨态写得活灵活现。

    贺知章从武则天登基起就一直在朝庭为官,历经武则天、唐中宗、唐显宗直至唐玄宗四个朝代,中间发生了那么多的权力斗争及皇权更迭,而他不受波及、安然无恙,直至六十四岁后开始受到唐玄宗的重用,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创造这样的奇迹,成为人生的大赢家,并非老贺运气使然,而是有其独特原因的。分析老贺创造奇迹的原因,作者觉得很有现实借鉴意义。
    通过老贺的官场履历我们发现,在唐玄宗开元十年即唐玄宗结束皇权争斗之前,老贺一直默默无闻。贵为状元的他,二十八年时间都在干着教书育人及掌管礼仪的清要之职。干这两种事,对学问深厚的老贺来讲,只是小菜一碟,可以说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干好。
    但以他状元之才,一直在七品位置上混来混去,二十八年默默无闻,换作别人,恐怕早就怨天尤人了,比如前文故事中的薛令之,但老贺毫无怨言,照样乐哉悠哉,这就是老贺的难能可贵之处!
    以老贺的才干与名气,如果稍微有人提携,不说早就能够站上权力巅峰,最起码混个四品五品官、多拿些俸禄没问题吧?可是我们通过前面的历史回头看,老贺那时候如果找人提携的话,就要站队,真是这样的话,无论站在哪一边,恐怕早就被贬或者打进十八层地狱了!
    老贺能看得清当时权力斗争的凶险,从不依附任何一方政治势力,置身事外,也没有像其他才子那样急吼吼地上书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展示自己的才华,而是在权利斗争中甘于沉寂,这说明老贺是个极其睿智的人。
    除了睿智外,其实最重要的的原因是老贺一生都信奉道教,而且修道有成,道教“无为”思想对他影响比较大,因此他没有攫取权力的欲望,没有政治上的野心,也没有“达则兼济天下”的报负。
    干着教书育人、掌撰礼仪的事,他就很满足了,并且尽职尽责。
    这么一个不问政事,只做学问,勤勤恳恳发挥才干的人,自然没有任何一方政治势力将他当作敌人来打击。
    老贺能够人见人爱,最关键的当然是他的性格。所谓旷达豪放,就是说他从不计较得失,从不亏待别人,从不端架子,能够恪守规矩,这一点从上面几个故事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出端倪。
    能有这么好的性格,说到底还是他修道追求“真”字,修出了让人敬仰的修养。
    老贺以他的一生经历告诉我们,看开些,不被欲望左右,好人还是可以一生平安!

    第十七章 “海上升明月”——宰相诗人张九龄
    读过《唐诗三百首》的人应该都知道,第一篇便是张九龄的五言古诗《感遇二首》。而编者蘅塘退士在编五言律诗时,所选的第一首诗依然是张九龄的名篇《望月怀远》,可见编者对张九龄是推崇倍至。
    张九龄(678年—740年),字子寿,一名博物,唐韶州曲江(今广东韶关)人,是继张说之后的又一位宰相诗人。从诗的影响力来说,张九龄的名气大过张说,他所写的“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更成为千古传颂的名句。
    同张说出生时“玉燕投怀”的传说一样,张九龄出生时也有一个神奇传说。
    相传张九龄的母亲卢氏在韶州始兴县已怀孕满十月仍未分娩。其父见妻身体粗大面黄体弱,疑是得了黄肿病,于是张父请一个看病兼算命的老先生来诊治。经诊断后,老先生告诉张九龄父亲:“腹中胎儿乃非凡之物,因这个地方太小,容其不下,恐须到大地方方能出生!”
    听罢老先生的话,张家立即迁往韶州城。而到了韶州,张九龄即顺利出生。
    张九龄出生后果然天资聪慧,才智过人,五六岁时便能吟诗作对,一时被称颂为神童。
    七岁那年,张九龄随家人游韶州宝林寺时,正遇太守进香。殿前游客纷纷回避,张九龄却并不慌张,随手摘了一朵寺前桃花藏于袖中,然后若无其事地看着太守摆供品进香。
    太守见张九龄天真活泼,又像是读书的蒙童,就想试试他的才气,于是笑道:“看你的样子像读过书,我出个对子,你若能对上,便赏你供果吃,可好?”
    张九龄听说有此好事,急忙点头。
    太守先前看见了张九龄摘桃花藏袖中的那一幕,于是即景出题道:“白面书生袖里暗藏春色”。
    张九龄接口应道:“黄堂太守胸中明察秋毫。”
    太守一惊,知道这小孩反应机敏,于是又出一联道:“一位童子,攀龙攀风攀丹桂”,张九龄抬头瞥见大殿三尊佛像,便应道:“三尊大佛,坐狮坐象坐莲花。”
    太守及随从无不惊叹:此子日后定非等闲之辈!
    更有趣的是,张九龄拿了供果去后院玩耍时,被一和尚撞见,以为他偷了供果。张九龄不慌不忙地解释了一遍,和尚难以置信,问张九龄所对何联?张九龄说出太守所出的“一位童子,攀龙攀风攀丹桂”上联后,和尚急忙问他是如何应对的,张九龄眼睛眨了眨,笑道:“我对的是:满寺和尚,偷猪偷狗偷青菜!”
    和尚哭笑不得,只好放任小张九龄玩耍去了。
    张九龄其实也算出生于世代仕宦之家,其祖父张子虔曾任过窦州参军,其父张弘愈也担任过卢县县丞,所以张九龄从小就接受过良好教育。
    十三岁时,张九龄就曾以书信干谒广州刺史王方庆。王方庆看了张九龄的书信,赞叹:“此子必将大有作为!”
    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二十四岁的张九龄参加科举考试,高中进士。时任考功郎与宋之问并称为“沈宋”的初唐诗人沈佺期,对他非常赏识,授予他校书郎官职。
    但这之后,由于武则天的面首张氏兄弟擅权,张九龄并没像宋之问之流巴结张氏兄弟,所以一直没有得到提拔,以致于他萌生了退出官场的想法。
    这时候,张说因得罪了张氏兄弟被流放岭南。过韶州时,张说得阅张九龄文章,即写信夸奖他的文章“有如轻缣素练”,能“济时适用”。张说是当时的文坛领袖又是朝中多有建树的重臣,他的激励,对刚入仕途的张九龄无疑起到了巨大的鼓舞作用。
    张九龄得到张说的鼓励后,便打消了归乡的念头。“神龙政变”后,唐肃宗即位,太子李隆基举天下文藻之士,亲自策问,张九龄凭着真才实学,对策优等,升为右拾遗。李隆基即位为玄宗,张九龄改任左拾遗。
    拾遗这个职位有必要详述一下,因为唐朝诗人中很多人都担任这这一职位,如前文所述的陈子昂、后文将述的杜甫等等。
    拾遗,在汉朝为官制用语,指大臣补救皇帝遗失之谏。到唐朝,则为官名,掌供奉讽谏,实质上就是谏官。左拾遗属门下省,右拾遗属中书省,左右拾遗都是从八品。这个官职品位不高,但也属于皇帝近臣,所以文人们很乐意担任这一职务。
    张九龄在担任左拾遗期间,与时任宰相姚崇意见不一致,结果招致姚崇的不满,于是在开元四年(716年)秋,张九龄辞官归养。
    但回到岭南的张九龄,并没有闲居,而是干了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当时出入岭南都须经过大庾岭,而大庾岭梅关“人苦峻极”,于是张九龄向朝庭上书开辟大庾岭路。得到批准后,张九龄自任主管,趁着农闲征集民夫,亲自到现场踏勘,披荆斩棘,不辞劳苦,指挥施工。
    历时一年,张九龄终在大庾岭开凿出三四十里长,六丈多宽的梅关驿道。驿道修通后,成为连接南北交通的主要通道,南北交通也因此大为改观,后人甚至誉之为“古代的京广线”。在家乡做实事的举动,为张九龄赢得了岭南人民尊崇。
    开元六年(718年)春,张九龄再次被召入京,拜左补阙,主持吏部选拨人才事务。从这时候起,张九龄的学识才干逐渐被朝臣所认可。开元七年,张九龄升任礼部员外郎,次年又升任司勋员外郎(从六品上)。
    开元九年(721年),张说又被唐玄宗召回朝庭,再次被拜为相。张说一直赏识张九龄,回京后特意与他排普论宗,结为宗族兄弟。得到张说的提携后,张九龄于开元十一年(723年)被任为中书舍人。
    然而好景不长,开元十四年(726年)四月,宇文融和李林甫等人弹劾张说,张说被罢相。张九龄也因此牵连,被调任外官。在冀州、洪州、广州、桂州等地辗转任职。
    开元十七年(729年),张说又被唐玄宗起用为尚书左丞相、集贤院学士。但此时的张说,身体状况堪忧,已经感觉到自己力不从心,于是,他多次向唐玄宗推荐张九龄做集贤院学士。
    开元十八年,张说病逝,但张九龄仍然被外放,并未被唐玄宗召回。
    直到开元十九年(731年)三月,唐玄宗才排除宇文融和李林甫的干扰,将张九龄召回京城,任命为秘书少监兼集贤院学士副知院事。他奉旨代撰敕文,对御而作,不须草稿,援笔立成,深为唐玄宗倚重。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十二月,几经升迁的张九龄终于被唐玄宗拜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修国史,正式为相,主理朝政。
    张九龄主理朝政期间,正值大唐全盛时期。这时候,大唐虽然无比强盛,但唐玄宗已经开始出现自满昏聩迹象,张九龄以他睿智的目光洞察了隐伏着的种种社会危机,于是他提出了以“王道”替代“霸道”的从政之道,强调保民育人,反对穷兵黩武;主张省刑罚,薄征傜,扶持农桑;坚持革新吏治,选贤择能,以德才兼备之士任为地方官吏。
    他的施政方针,缓解了社会矛盾,对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开元盛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而被后世誉为“开元之世清贞宰相”的三杰之一。
    张九龄不但才干不输张说,而且比张说更加刚直无私。他任宰相时,敢于向唐玄宗直言进谏,规劝玄宗居安思危,整顿朝纲。玄宗的宠妃武惠妃,欲谋废太子李瑛而立己子时,命宫中太监游说张九龄,张九龄叱退太监,并及时向武惠妃严词力争,平息了宫廷内乱,稳定了政局。
    张九龄还有识人之道,明察秋毫。当安禄山入京拜见他时,他立即察觉出安禄山的奸诈,对侍中裴光庭道:“乱幽州者,必此胡也!”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安禄山任平卢将军讨代契丹失败,又犯了军法:,被监军押送京城,请朝庭判决。张九龄毫不犹豫在奏文上批示:为严肃军纪,将安禄山斩首!
    可惜的是,唐玄宗发昏,为示皇恩,居然将安禄山释放,最终导致了“安史之乱”。
    安史之乱暴发后,唐玄宗在逃亡巴蜀时,想起张九龄当时的远见卓识,痛悔不己,还特意遣使至曲江悼念已经病逝的张九龄,追赠他为司徒。
    然而张九龄为相时,另一个名传后世的“名相”李林甫却迅速掘起。与正直敢言且忧国忧民的张九龄不同,李林甫“口有蜜,腹有剑”,视天下百姓如草芥,着力于玩弄权术,堵塞言路,打击异己,似乎要玩弄天下于股掌之间。
    对于柔佞狡诈的李林甫,刚正不阿的张九龄自然是痛斥其非,坚决斗争。但是光明正大的张九龄又怎是诡计多端的李林甫对手?更何况此时的唐玄宗已经昏聩。
    经不住李林甫哄骗的唐玄宗在张九龄与李林甫的斗争中,逐渐倾向了李林甫。结果在开元二十五年(737年),担任了五年宰相的张九龄,因为举荐的周子谅乱讲吉凶,而遭受牵连,被李林甫与牛仙客联手挤下相位,降任荊州大都督府长史。
    开元二十八年(740年)春,张九龄请求回乡扫墓,结果因体衰染病于五月七日去逝,终年六十八岁。

    张九龄是读书人眼中典型的儒家君子形象,举止优雅,风度不凡,一直被后人崇敬、仰慕。甚至连唐玄宗都被他的风度所折服,在他罢相后,每当有人推荐宰相,唐玄宗都要问“风度得如九龄否?”
    张九龄耿忠尽责,直言敢谏,不徇私枉法,不趋炎附势,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为“开元之治”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即便遭受打击的情况下,他也不忘为家乡人民谋福祉,所以倍受岭南人民热爱,被誉为“岭南第一人”。
    岭南人民热爱张九龄的方式,除了自觉保护好他的墓地,修缮他的故居,并修建了以他名字命名的“张九龄公园”外,还将他的一些事迹编成“解鼠过江”、“动天墨砚”等神话传诵。
    传说张九龄小时候在保安县城外的大鉴寺读书时,用的墨砚有汤盈大,却不料某天竟被一只大老鼠拖走。他一怒之下,捉来老鼠钉在木板上,并写上:“张九龄,解鼠上朝庭,若然解不到,山神土地不安宁!”然后将载着老鼠的木板放于江中。说来奇怪,木板一下水,不是顺流南下,而是逆流北上。刹那间,只闻得锣鼓声自江中响起,又见木板去处旌旗飘飘,好象真有兵马押鼠上京一般。
    传说有一年韶州大旱,当地人从早到晚都去大鉴寺求雨。正在大鉴寺读书的张九龄,目睹田地干裂,禾苗枯萎的惨状,心中难过,问前来求雨的人道:“你们这样能求得到雨吗?”求雨人道:“求得多了,老天爷就会感动的。”张九龄却叹道:“老天爷也不一定能靠得住啊!”求雨的人听这孩子说出亵渎神灵的话,怒道:“有本事,你降些雨来!”
    张九龄一听这话,便不声不响地将他的墨砚放到地上,双手捧着墨棒磨了起来。求雨人奇怪,问他要干什么,张九龄很认真地说道:“我要写状子告老天爷!”
    求雨的人们以为小孩子在说气话,便不作理会。谁知,随着墨砚里的水越磨越黑,天空也越来越黑。待他将一整条墨磨完时,天空己乌云密布,电闪雷鸣。这时,张九龄猛然拿起墨砚往天上一泼,只听哗啦一声,那盘墨水顿时化作倾盆大雨落了下来。
    这便是“解鼠过江”、“动天墨砚”的神奇传说。可见,在岭南人民心目中,张九龄几乎是下凡神仙般的存在。
    据说,岭南人民至今还喜欢饮用的凉茶,也是张九龄发明的。相传张九龄返回故里时,患上瘴疠,他根据药性,将金银花、淡竹叶、罗汉果、甘草等中草药配在一起泡茶,日饮两碗,便治愈了自己的瘴疠。而后,他便将这一药方在岭南一带推广,使岭南人民从此摆脱了瘴广疠的折磨。
    后人为了纪念张九龄这一功德,便将此方泡出的汤汁称为“张九龄凉茶”。我们今天所喝的降火凉茶,“王老吉”也好,“嘉多宝”也罢,追根溯源,其实最早拥有发明专利的人还是张九龄。

    张九龄之所以能够名垂青史,除了一代名相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他在诗坛也同样占具重要的地位。他是继陈子昂之后,力排齐梁颓风,追踪汉魏风骨,打开盛唐诗歌百花齐放局面的重要之人。
    张九龄与陈子昂有过接触,两人算是意气相投。在《答陈拾遗赠竹簪》中,张九龄这样写道:“与君尝此志,因物复知心。遗我龙钟节,非无玳瑁簪。幽素宜相重,雕华岂所任?为君安首饰,怀此代兼金。”
    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比张九龄大十八岁的陈子昂对他极为看重,赠他竹簪以示文人关爱,而张九龄对这份情意也是十分珍惜,称陈子昂赠送的竹簪为“龙钟节”,比玳瑁比金簪更加珍贵。
    张九龄的诗歌风格雅正而素淡,洗尽铅华,可以说是积极践行了陈子昂诗歌革新精神。其代表作《感遇》十二首和《杂诗》五首,以兴寄为主,托物言志,沉郁感人。
    如《唐诗三百首》中的第一篇《感遇其一》:
    兰叶春葳蕤,桂华秋皎洁。
    欣欣此生意,自尔为佳节。
    谁知林栖者,闻风坐相悦。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这首诗说春兰、秋桂这两种植物,在不同的季节欣欣向荣,并非是为了博取美人的欣赏,而是出于本身高雅的本性,兴寄自己洁身自好、不谄媚于小人的高洁品格。
    这首诗可以说是唐诗中托物言志的典范之一。
    张九龄的感遇与杂言诗注重比兴,与陈子昂的古朴不同,凸显出温雅蕴藉的风格。所以,他的诗是继承了陈子昂复古革新的精神,但同时又独具自己的风格。
    他的感遇与杂言诗属于五言古诗体裁,而他的五言律诗同样卓尔不凡。
    编在《唐诗三百首》五律第一首的《望月怀远》,境界十分开阔壮丽:
    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这首诗起联气势博大,继尔情韵悠悠,表达出一种清新幽远的意境,将张九龄的“清淡优雅”的诗风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在《湖口望庐山瀑布水》一诗中,张九龄借景抒情,还展示出高华开阔的盛唐气象:
    万丈红泉落,迢迢半紫氛。
    奔流下杂树,洒落出重云。
    日照虹霓似,天清风雨闻。
    灵山多秀色,空水共氤氲。
    总而言之,张九龄的诗开启了清淡诗风流派,对孟浩然及王维的山水田园诗派有着直接影响。更是对之后的宋、元、明清出现的“岭南诗派”有着启迪之功。
    由于张九龄才华横溢、品德高尚,所以他深为当时的大诗人们所敬仰,王维、杜甫都有颂美他的诗篇。而他也对当时崭露头角的诗人们多有提携,如任荆州都督时起用布衣身份的孟浩然为幕僚,当宰相时,提拔王维为右拾遗。
    纵观张九龄的一生,将他称为“诗中君子”,真正名符其实。
    第十八章 “江清月近人”——布衣诗人孟浩然
    从初唐到盛唐,那些誉满天下的大诗人们,不是高官就是名士,几乎都是天资非凡、才华盖世,并且经历坎坷、富有传奇人生,一介布衣似乎始终与诗无缘。直到孟浩然走进我们视野时,我们才知道,布衣诗人一样可以名传千秋。
    同之前的大诗人们相比,孟浩然的才气与出身都显得极平凡。他没有显赫的家族背景,也没有天资聪慧的传说,更没有跌宕起仕途人生,唯一可以肯定是,他的家境似乎还富俗,可以供他四处漫游、结交朋友。
    然而就是这么一位终生布衣、才不惊人的一介书生,为我们留下了《春晓》、《过故人庄》、《岁暮归南山》等二百六十多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倍受时人推崇,更因诗仙李白的《送孟浩然之广陵》而成为至今都还家喻户晓的不朽人物。
    孟浩然(689年—740年),名浩,字浩然,号孟山人,襄州襄阳(现湖北襄阳)人,世称孟襄阳。
    孟浩然出生于襄阳城中一个薄有恒产的书香之家,十岁起与弟弟一起读书学剑。十七八岁时轻松通过县学考试,取得府试资格,并有幸拜访了他的偶像张柬之。
    张柬之是孟浩然同乡,在宰相位时逼退了武则天,对李唐续兴功莫大焉!然而在中宗复辟后,却被韦后贬至襄阳。孟浩然拜见张柬之之后,张柬之就接到了流放岭南的诏文,然后病死在途中。
    听闻这一消息,孟浩然心碎一地,发出“读书明智不为仕”的怒吼,直接罢考府试。父母苦口婆心地劝说,也无济于事。被说烦了,他与张子容跑到隐鹿门山隐居去了。
    鹿门山是个隐居名胜之地,西汉末年名士庞德公就在此隐居。庞德公很多人都不知道是谁,但他却是诸葛亮的老师,是庞统的伯父,司马徽与徐庶也是他门下常客。他不受刘表的聘请,归隐鹿门山,一心修道,风骨闻天下。
    在孟浩然之后,晚唐诗人皮日休也归隐鹿门山,为鹿门山赢得了“鹿门高士傲王侯”的赞誉。
    年纪轻轻的孟浩然隐住山林,据说还有一个不得已的苦衷。
    那是因为他遇到了一见钟情的韩襄客。韩襄客何许人也?一位有才艺的歌女!
    孟浩然给韩襄客写了首情诗道:“只为阳台梦里狂,降来教作神仙客。”(孟浩然《赠韩襄客》)
    韩襄客回复道:“连理枝前同设誓,丁香树下共论心。”(韩襄客《闺怨诗》)
    孟浩然获取美人心后,立马跑回去要求父亲明谋提亲。孟老爷子气得七窍生烟,孟家虽非豪门但也是书香门第,又怎么能容忍歌女嫁入?孟老爷子发话:如果你执意要娶,就滚出家门,永远别回来!
    孟浩然脖子一梗,一跺脚,跑到郢州韩襄客家里,与她直接拜了天地!
    生米煮成熟饭,韩襄客不久就怀上了他的孩子。孟浩然心想,看在孟家有后的份上,孟老爷子该接纳儿媳了吧?可是,孟老爷子死活不肯让他二人进门,孟浩然只好带着韩襄客隐居鹿门山,而他的发小张子容跑去陪他作伴。
    一年后,孟老爷子在悲愤抑郁中离世。孟浩然在忏悔中为父守孝三年。而这时候,张子容出山考中了进士。孟浩然自此改变了执念,也开始思考着出山入仕,给九泉之下的父亲一个交待,也为自己的妻儿谋个名份。
    如何入仕?除了考科举外,其实还有一条路叫“终南捷径”。
    唐代文人以信佛、崇道为时尚,道家崇尚自然,提倡返朴归真,佛家倡导空寂静净,修行必往幽静之所。远离尘世的山林便成了文人们向往的地方。同时,唐代用人不拘一格,不仅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也通过征辟推荐招揽人才。
    唐高宗与武则天,就经常访道山林,遇到一些隐士高人后即聘请其入仕。最著名的的故事就是初唐文人卢藏用,在举进士后未能授官,遂隐居终南山中,然而身在山中却心冀征召。
    后来恰逢武则天下令征召天下隐士高人,遂被地方官以“高士”之名举荐,入朝后担任要职。有一天,他与大道士司马承祯同过终南山,卢藏用指着终南山说道:“此山中大有好去处,道长可曾见到?”司马承祯笑道:“依我所见,就是有条通往仕途的捷径而已!”
    司马承祯显然是在暗讽卢藏用假隐住真谋仕的行为,这句话被后世传为“终南捷径”这一成语,用以比喻谋求官职或名利的捷径。
    由于隐住山林既可以安静修行读书,又可以被朝庭以“高士”之名征召,所以初、盛唐时期,文人们对隐居是趋之若鹜。
    但光隐居无人知晓又不行,于是为了扩大影响,造成“高士”声誉,文人们还必须漫游天下,结交名流,干谒权贵,以博取赏识和推荐。
    孟浩然隐居鹿门山,显然是选择了“终南捷径”这条路,以期达到尽快入仕的目的。
    隐居两年后,二十五岁的孟浩然开始辞亲远游,漫游于长江流域,干谒公卿名流,以求进身之机。
    唐开元五年(717年),孟浩然游洞庭湖时,恰逢张说路过洞庭,于是作《岳阳楼》诗,干谒张说。可是张说这时候是被流放,自然难以推荐孟浩然,所以这次干谒无果而终。
    唐开元十二年(724年),36岁的孟浩然终于结交了时任襄州刺史的韩思复及襄阳县令卢馔。在他们的介绍下,孟浩然前往当时唐玄宗所在的东都洛阳求仕,可依然一无所获。
    开元十四年(726年),李白游洞庭襄汉,遇孟浩然,两人结为好友,成了莫逆之交。而在孟浩然的引荐下,李白得到故宰相许圉师孙女的青睐,入赘许府。
    第二年,孟浩然出游扬州,途经武昌时遇李白。告别时,李白为他写出了千古名篇《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开元十五年(727年),三十九岁的孟浩然在“终南捷径”走不通的情况下,决定赴长安参加科举考试,结果科举不第,只好留在长安再求举荐。
    在长安期间,孟浩然与王维结交。王维与孟浩然意气相投,他用丹青妙笔为孟浩然画了幅画像,使孟浩然“骨貌淑清、风神散朗”的形象流传于后世。
    滞留长安期间,孟浩然参加了一次太学雅会。在这次集会中,他写出“微云淡河汉,疏雨滴梧桐”两句诗,惊艳四座,令所有参加集会的人都搁笔倾倒,不敢再提笔赋诗。从此,他诗名大噪,也让一些达官贤贵愿意与之结交。
    然而在他以诗搏得名气的同时,却又因诗自毁前程。
    贬放外任又被唐玄宗调回京城任中书令的张说,因与孟浩然之前有过交往,便时常召他入府相聚。据说有一次张说私邀孟浩然入内署谈论诗文,唐玄宗忽然驾临,孟浩然吓得赶紧躲到床底下去了——那时候,布衣之身是不允许觐见皇上的。
    唐玄宗进门之时瞥见了孟浩然的身影,于是追问张说刚才闪避的是何人,张说不敢隐满,据实奏闻。
    唐玄宗听罢微微一笑,说我也听说过这个人的诗名,就让他出来见见我吧。于是孟浩然被请了出来。
    唐玄宗命他献原创诗文,孟浩然便吟诵他的那首《岁暮归南山》诗:“北阙休书上,南山归敝庐。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白发催年老,青阳逼岁除。永怀愁不寐,松月夜窗墟。”
    这首诗虽然写的不错,可惜的是“不才明主弃”一句却有怨叹之意,而且整首诗表达的意境凄凉,与大唐盛世显得格格不入。
    所以唐玄宗听后不高兴道:“朕从不弃才,是你自己不求进取,反而写出这样的诗句来埋怨朕?”
    说罢,唐玄宗拂袖而去!
    天大的机缘就这么让孟浩然弄丢了,弄得张说也很尴尬。
    唐玄宗走后,张说责怪道:“你刚才怎么不吟诵‘气蒸云梦泽,波动岳阳城’这样的诗句?”
    孟浩然挠头道:“那是献给您的诗呀!”
    由此可见孟浩然显然不是个机灵人,甚至有些刻板木讷。
    此打击,孟浩然对入仕开始心灰意冷。这之后,他漫游吴越之地,与曹三御史泛舟太湖。曹三御史拟推荐孟浩然时,孟浩然作诗婉言谢绝。
    开元二十三年(735年),韩朝宗为襄州刺史,十分欣赏孟浩然,于是约定好日子,邀请他参加饮宴,并说拟向朝廷推荐他。但在约定日时,有几个朋友来到孟浩然家,孟浩然与朋友们饮酒谈诗,其乐融融。家人提醒他:你与韩公有约在先,不赴约而怠慢别人,恐怕不利吧?
    孟浩然不高兴道:“我已喝了酒,身心快乐了,又何必在意其它的事?”
    与刺史大人的约定都没当回事,显然此时的孟浩然对举荐入仕已经彻底失望。
    这一年,李白来到襄阳,在孟浩然家盘桓数月,俩人游山玩水,饮酒赋诗,放浪于形骸之外,忘情于山水之间,渡过了一段最美好的时光。
    受李白的鼓动,在二人分别后,孟浩然西上入蜀,往游广汉之间。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张九龄任荆州长史,召孟浩然为幕僚。然而年过半百的孟浩然再也没有登上仕途的兴趣,没干多长时间,便辞职返乡。
    第二年,孟浩然患背疽,病卧于襄阳,病情逐渐加重,这期间,众多好友前来探望。一直到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孟浩然的病才逐渐好转。
    就在背疽医治将愈的时候,遭贬途经襄阳的王昌龄登门拜访。两位大诗人相谈甚欢,孟浩然好客率性的特质再次暴发,与王昌龄纵情饮宴,结果因食用河鲜而导致背疽再度发作,不久便溘然长逝,享年五十二岁。

    孟浩然的一生显然不是为了隐居而隐居,在五十岁之前,他一直都在谋求入仕机会,他“为学三十载,闭门江汉阴”,目的就是为入仕作准备。无奈性格上的缺陷,亦或时运不济,他一生未仕,布衣终老。
    “皇皇三十载,书剑两无成”,孟浩然对自己的遭遇也发出无奈感叹!
    但他没想到的是,曾经一介布衣的他,却以那一首“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的《春晓》诗,成为时至今日都还妇孺皆知的文化名人。而那些曾经被他羡慕的达官贵人,早已化作尘埃,泯灭于历史长河之中。
    所以,有才华的人何必在意眼前的显贵?说不定历史会尊重你的才华!
    有人称孟浩然为“诗星”,作者觉得这一称号恰如其分。
    孟浩然是唐朝第一个倾注全力写山水诗的诗人,是将表达意境美作为诗歌根本追求的第一人。
    在他之前,山水景物其实也是南朝诗歌的重要题材,写这一题材已经取得较高成就的诗人有陶渊明、谢灵运、谢眺等。但南朝的有些山水诗仅仅是为了写景而写景,只是用语言描述景象,与自己的情感关联不大。而孟浩然将山水诗提升到新的境界:诗中情景交融,形成一种完美的诗歌意境,这一表现手法被后世诗评家定义为“兴象”。
    以他的一首小诗《宿建德江》为例:
    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
    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
    诗中将一缕淡淡的乡愁融会于烟水朦胧的江面,其意境清幽而又明净开阔,因景生情,情景相融,让人读罢,沉浸于悠淡的乡愁情绪之中,回味无穷。
    孟浩然的诗第二个特点是语言清淡自然,然而“语淡而味终不薄”。
    如他的最著名的一首诗《过故人庄》: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这首诗语言朴素,了了数语,却将田园风光展现无遗,一种淳朴的农村生活气息在诗句中荡漾。诗人并没有写半个字的喜悦与赞美的心情,但是读完这首诗,谁都能体会到诗人对怡然自得的田园生活充满了喜爱与向往,一种闲适的意味让浮躁的心情都能随之安宁!
    作者认为这首诗完全可以比肩陶渊明的那首“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饮酒?其五》诗,而且更具生活气息、更耐人寻味。
    但孟浩然写得最多的还是他独自隐居生活中的闲情逸志,这类诗风格孤情恬淡,最能代表他的特色。如《夏日南亭怀辛大》:
    山光忽西沉,池月渐东山。
    散发乘夕凉,开轩卧闲敞。
    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
    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
    感此怀故人,中宵劳梦想。
    这首诗写夏夜水亭纳凉的闲适清爽,抒发孤独怀友的情绪。整首诗文字清淡,为表现夏夜的清幽,诗人只写了月色、荷香、竹露几种景物,但这些景物不是词藻华丽的描写,而是看见、嗅到、听见的具体感受,因此将幽静的意境烘托得无比生动。在这种意境中,诗人怀故人的情绪涌现就极其自然而然,这也是孟浩然写诗能够情景交融的高妙之处。
    象上述既能代表孟浩然生活情趣,又能表现他诗歌艺术风格的作品还有《秋登兰山寄张五》、《宿业师山房期丁大不至》及七言名作《夜归鹿门歌》等。这些诗用清淡的语言,描绘清幽绝俗的意境,“诵之有泉流石上、风来松下之音”,体现出孟浩然在审美方面追求“清”的特点。
    语言清淡,诗意无穷,其实这需要很高的写诗技巧,一般诗人很难达到这一境界。
    当然,作为一个名传千古的大诗人,他的诗不可能仅仅一种风格,除了占多数的清淡诗篇外,孟浩然也写过几篇具有意境壮阔的诗。如《临洞庭湖赠张丞相》:
    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
    坐观垂钓者,空有羡鱼情。
    这首诗将洞庭湖波澜壮阔的景象烘托得无比壮观,表现出盛唐气象。类似的还有《与颜钱塘登樟亭望潮作》、《彭蠡湖中望庐山》等。
    所以也有人评价孟浩然的诗“冲淡中有壮逸之气”,所谓“壮逸之气”指的就是他的这类诗篇。
    孟浩然的诗第三个特点是追求自然,“一气挥洒,妙极自然”,因而在体制上不受近体格律的束缚。
    《孟浩然诗集》有诗267首,其中五言古诗63首,七言古诗6首,五言律诗130首,七言律诗4首,五言排律37首,五言绝句19首,七言绝句8首。从中可以看出,除69首古风外,全是近体诗,而五言律诗又最多。可以说他是盛唐诗人中第一个大量写近体诗之人。
    但这些诗大都不算严格合律的近体诗。如《舟中晚望》、《洛下送奚三还扬州》等,皆与五言律诗对偶不合。近体诗的律式,尤其是五言律诗,在孟浩然之前已然成熟,他不可能不知道。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却又被后人盛赞呢?
    显然是孟浩然追求自然美的深层次原因。这也是他对初唐诗过多追求形式美的矫正。他把古风与近体来一次整合,将近体诗的格律精神与古风的自然平和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达到一切为表达诗的意境而服务的高上境界。这一点似乎与李白相同,俩人在一起是否就此达成共识也未可知!
    当然,由于他生活在“太平盛世”,又终生未仕,没有经历过重大社会变故,没有卷入过激烈的政治斗争中,对社会现实缺乏深刻认识,所以他的诗歌题材有限,仅限于以山水意境寄托个人情怀,这是他诗歌缺陷也是特色。
    孟浩然虽然一生不如意,然而并不颓废,率真热情以致于有些遇腐的性格至死未改,而在这种性格的支配下,他所表现出的清淡诗意,愈发令人推崇。
    李白赞道:“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挹清芬。”
    杜甫亦赞孟浩然的诗道:“清诗句句尽堪传!”
    孟浩然的山水诗,语言纯净,格调高雅,意境优美,余味无穷,是唐诗山水田园诗派的最著名代表人物之一,与王维合称“王孟”,这一诗派对中后唐及后世诗歌创作,产生重大影响。
    第十九章“大漠孤烟直” ——“诗佛”王维

    开元三年的某一日,岐王得到一幅画,邀请吴道子、李龟年等一群在京文化名人前来鉴赏,
    当岐王将那幅画展开后,吴道子等人一看,发现是幅宫廷奏乐图。这幅画画工极妙,人物栩栩如生,引得吴道子啧啧赞叹。
    宫廷第一乐师李龟年见是奏乐图,便勾起职业好奇心,问道:“这画里人物在演弄什么曲子呢?”
    画卷上没有题记,他的这一问顿时将众人难倒。吴道子虽是画圣,可并不精通音律,一时也讲不出个所以然来。
    李龟年端详了一会,自言自语道:“莫非奏的是《秦王破阵乐》?”
    有人插话道:“不对,我看好像是《南诏奉圣乐》。”
    一时间众说纷云。
    这时候,有个白衣飘飘、风神俊朗的年轻人站了出来,缓声说道:“奏的是《霓裳羽衣曲》第三叠、第一拍。”
    说得如此肯定,连画卷人物是演奏到第几叠第几拍都说得一清二楚,真正是语出惊人!
    李龟年受王维启发,思忖了片刻,一拍大腿道:“果然如此!”
    岐王大为诧异,连吴道子和李龟年一时都看不透,这个年轻人怎么能一眼就识别了呢?
    为了验证,岐王立即命府上乐工演奏《霓裳羽衣曲》。待演奏至第三叠第一拍时,岐王大叫一声“停,别动!”
    各乐师遵命,保持姿势不动。众宾客拿画卷人物姿态与现实乐师姿态一一比较,结果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这一下,满座哗然,看着这位年轻人,惊为天人,而这位年轻人正是王维!
    自此,王维名声大噪,李龟年等人立即与之结交。这也为“安史之乱”后,李龟年流落江南,在江南伶楼内唱红王维的《相思》等诗歌埋下了伏笔。

    将山水田园诗推向最高峰的,当属与孟浩然并称“王孟”的王维。
    后人评价盛唐时期诗坛有三大天王级的存在,除了“诗仙”李白、“诗圣”杜甫外,还有一位便是“诗佛”王维,更有“李白是天才,杜甫是地才,王维是人才”之说。
    若单论诗歌方面成就,王维确实逊于“李杜”,但若论才华之全面,别说盛唐,恐怕从古至今,除了苏东坡之外,再也没有人可以与之相提并论。
    王维除了被后人尊为“诗佛”外,还被尊为南宗山水画之祖,与唐朝北宗山水画之祖李思训齐名,钱钟书先生称其为“盛唐画坛第一把交椅”。除了诗画是顶尖水平,他的书法及篆刻也是顶级水平,更过分的是,他还精通音律,曾创古筝曲《郁轮袍》。当他自弹这首曲子时,玉真公主(九公主)为之倾倒。
    如果这些还不能充分说明他的才华的话,好吧,他还有个身份:状元。
    够匪夷所思的吧!
    集万千才华于一身的王维是七零后,与李白同生于701年,而且俩人同卒于761年前后。俩人有共同的好友,如孟浩然、王昌龄、晁衡等,俩人与这些人都有诗歌唱和,毫无疑问俩人是相识的,遗憾的是这俩人之间却无诗歌唱和,甚至无任何来往记录。这件事,谁也说不清,成了诗坛千古之迷。也许是“文人相轻”吧?
    如果说相轻,作者揣测应该是王维对李白的习气瞧不上眼。因为他在李白到长安之前就高中状元,就已名动京城。更何况王维出生于当时十大家族之一的山西太原王氏家族,这一家族是簪缨世族,在王维之前已经出了王绩、王勃等名动天下的文坛才俊。而李白虽然说与李唐同宗,但李唐宗谱并没有将他这一支列入,所以在王维眼里,李白不过出生于偏僻蜀地的庶族子弟,与他这个出生于名门望族子弟不可同日而语。
    最关键的应该是,王维与李白的性情格格不入。
    王维是典型的名门望族子弟性格,才华横溢,风流倜傥,清高得很却懦懦弱弱。而李白却是豪放不羁、傲视权贵、敢爱敢恨的个性。一个内敛自恃,一个外放狂傲,却又都才气滔天,相互瞧不上眼,正常!
    王维与小他一岁的弟弟王缙幼年均聪慧过人,才华早显。十五岁时,王维来到长安,由于文才俊逸,同时还工于书画,精通音律,因此一到京城,便受到王公贵族的追捧。在岐王府看画辨曲,又他才名大噪。
    王维来京城并不仅仅是为搏取声誉,更重要的是想通过“行卷”得到权贵推荐,以考取功名。他虽然受到岐王赏识,但心高气傲的他,居然执意非头名状元而不考。然而令他沮丧的是,据说这一届科举的头名状元已被九公主举荐了!
    九公主是谁?是当今皇上唐玄宗的胞妹(玉真公主)。她的举荐可比岐王力度大得多。好在九公主本来就是个女文青,乐意与才子们交往,所以,岐王便硬着头皮领着王维来找九公主,希望说服九公主,也来举荐王维。
    来到公主府,岐王介绍完王维,让王维弹琴助兴。王维落座抚琴,琴声悠扬,乐曲凄婉,九公主听得意动神迷。
    奏完一曲,九公主幽然问道:“此曲何名?我之前怎么从未听人弹过?”
    王维站起身,躬身答道:“此乃在下新作《郁轮袍》!”
    岐王趁机道:“此人不只精于音律,其诗亦被世人称为第一啊!”
    王维赶紧掏出行卷献给九公主。九公主看过之后惊讶道:“这些诗,我曾吟诵过,原以为是古人所作,不曾想竟是你这么个年轻人所创啊,真是俊才!”
    又见王维白衣飘飘,风姿俊美,便赶紧请王维上座。
    岐王见时机成熟,轻声道:“可惜他今年不愿去考进士,真是国家损失啊!”
    九公主再次吃惊道:“那是为何?”
    岐王道:“听说公主您已经向主考推荐张九皋为状元,摩诘志在头名,只好下次再考了!”
    九公主看着王维微笑道:“公子只管尽力去考,只要你有真才实学,我担保没人敢埋没你。”
    有了九公主这句话,王维高高兴兴参加了这年科举考试,果然一举夺得了头名状元。这一年是开元九年(721年),王维年方二十一岁。
    说完这一故事,作者稍作解释,岐王所说的“张九皋”其实就是张九龄的亲弟弟。日后,张九龄由于欣赏王维诗词,并没有记仇王维,反而刻意提携他,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张九龄的气度。另外,李白来到长安后,也经常出现在九公主府,还写了首《玉真仙人词》献给九公主。由此,后人推测,王维与李白相互不待见,可能是为九公主争风吃醋。这种可能性有没有,作者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不作表述。
    
    @喜多郎音乐2020 2020-05-08 13:37:13
    李龟年穿梭于王府华堂,杜甫当年何尝不是,否则怎相识。两个自负不凡自带气场的当年才俊,即使潦倒老迈,也要落红裹身,并立于好风景好季节的江南舞台,来一番震撼的落幕。不必如楼主描写的那样普通。由于李龟年的音乐家身份,我甚至听到这两句诗带着激越的鼓点和弦乐声。
    千万不要忘了,唐诗虽古老却很有画面感,更有戏剧张力,而且有一步跳进跳出现实超现实的穿越力,前2者常见于边塞诗,一声胡笛,征人愁起,才惊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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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你这篇留言,我感觉我选择重点“知人论事”是正确的。“李龟年穿梭于王府华堂,杜甫当年何尝不是,否则怎相识。”说明你真的不知道杜甫。杜甫青少年时期在洛阳,根本就不在长安,而且杜甫是姑妈养大的。他的祖父杜审言,我前面写过,由于太狂又巴结张易之兄弟,所以最终只是个著作郎,七品小官,而他父亲只是个县令,怎么杜甫年轻时候有资格穿梭于王府华堂?他到长安是已经三十多岁,没考中进士后,就落魄得靠挖草药卖钱度日,所以更不可能成为王府华堂贵宾。他只是在朋友韦济府上见过李龟年。而且李龟年比他大15岁,他那时候是仰慕李龟年。所以《江南逢李龟年》中“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实实在在只是写李龟年当年的风光,跟杜甫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很多人硬是解释成杜甫当年出入王府华堂风光,真正是凭臆想乱解读。至于“风日”与“风景”,肯定是风景才符合格律!你能确定你们老师懂诗?我真的不知道真正能懂得有几人。
    我写的是通俗性读物,不是论文。但我强调真实性,诗人是人不是超人,就像你身边的诗人,你不会看见他身上闪闪发光。
    谢谢你的评论,希望后续你更多的指教!另外,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李白、韦应物、刘禹锡,我喜欢他们的真。所以我会好好写刘禹锡。
    我最不喜欢的诗人是元稹、白居易。最痛恨的是《长恨歌》!这是一首白居易自己都后悔得诗,宣扬奢靡,以变态的情欲当爱情,对青少年的危害极大,所以现在课本禁了!这是对的!
    谢谢你的关注!
    第二十一章 “一片冰心在玉壶”——王昌龄

    开元年间的某年冬天,瑞雪飘飘,长安城某旗亭下的酒肆内,忽然走进来三位气宇轩昂的年轻人,掌柜的一见,急忙引导三人至一雅间落座。
    他认识这三个,因为这三人正是名扬天下的大诗人王昌龄、高适和王之涣。
    这一年恰巧三人同时来到长安,因时运不济,谋仕艰难,相互闻名而结交。闲时,三人经常相约来旗亭下酒肆饮酒。今日飘雪,适合行饮酒赏雪之雅事,于是三人再次来此。
    这家酒肆有伶人表演助兴,三人正在饮酒时,一阵歌声传来,婉转动听。三人仔细一听,原来唱的正是王昌龄的诗《芙蓉楼送辛渐》: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王昌龄听罢,心中窃喜,嘿嘿笑道:“兄弟们都以诗闻名,据说酒肆到处传唱我们三人诗句,不如我们打个赌,看今天这班伶人唱谁的诗句最多,被唱少的算输家,这顿酒钱就由输家付,如何?”
    高适与王之涣都是信心爆棚的人,一听此话,立即来了兴致,齐声附和同意。
    待这首曲子唱完,王昌龄道:“第一首我的!”说完在身边墙上画了一横记数。
    接着第二位歌女出场,又婉转而歌:“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
    这歌女居然一气唱了两首,唱的是高适的《别董大二首》。高适听罢哈哈大笑道:“两位兄台,不好意思,鄙人占先了!”说完,在墙上连画二道横线。
    再接着出场的歌女,忽然声调高亢,唱得慷慨激昂: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荡气回肠的歌声引来一片叫好声,王昌龄更是激动得站起身鼓掌,因为这是他的诗《从军行》(其四)。王昌龄鼓完掌,在墙上重重划了一笔,还斜瞥了一眼王之涣。
    高适与王昌龄的诗已各被唱了两首,而王之涣的诗还没唱及,显然王之涣落后了。其实三人之中,王之涣年龄最大,成名也最早,歌女们唱了四首都没唱他的诗,他脸上确实有点挂不住了。
    但王之涣故作淡定道:“咳咳……这几个歌女都是下里巴人,岂唱得了阳春白雪之诗?”说完用手一指歌女中最漂亮的那位说道:“听她唱什么,如果这位最漂亮的美女唱的不是我的诗,我愿连请三顿!”
    王昌龄与高适听了,虽觉得王之涣有些自大,但一想后面二顿酒又有着落了,于是齐声应道:“一言为定!”
    待那位绝色歌女登场,开口唱道: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人长得最漂亮,歌声也最动听,宛若天籁之音,听得所有人如痴如醉。
    压轴美女唱完,余音缭缭,高适与王昌龄还没回过神来时,王之涣忽然轻咳一声,傲然道:“如何?”
    高适与王昌龄这才反应过来,这位美女唱的不是王之涣的《凉州词》又是什么?
    这二人也是豁达文人,反应过来后又是鼓掌又是拍桌子,齐叫道:“好诗,好诗!”
    他们这一闹不要紧,王之涣洋洋得意自不必说,楼下的歌女们也被吓得不轻,待掌柜的向伶人们说明三位身份后,这些美女们呼啦一下涌了上来,拉着他们下去凑在一起,又是求诗又是劝酒,闹得众人一醉方休!
    这就是盛唐时广为流传的诗坛佳话“旗亭画壁”。这里“旗亭”一词并非酒楼名称,而是唐代管理市场的办公场所,叫市楼,因上面插着旗子,所以雅称“旗亭”。
    “旗亭画壁”佳话中的三位主角正是大唐“边塞诗派”最重要的三位代表人物。下面我们就追踪边塞诗人的人生轨迹,领略诗人所描述的大唐边塞雄风。

    首先我们来解读有“七绝圣手”之称的王昌龄。
    王昌龄与高适、岑参及王之涣被后人称为盛唐“边塞四诗人”。从边塞诗取得的成就来讲,王昌龄并不是边塞诗派执牛耳者。取得最高成就的边塞诗人是高适及岑参,但王昌龄来到边塞,写出传唱天下的边塞诗时,高适与岑参尚未到过边塞,他甚至早于比他年长的王之涣,所以后人称他为盛唐边塞诗派的先驱。
    事实上王昌龄最让后人称道的并不是开边塞诗先河之举,而是他对唐诗中最重要的体裁之一七言绝句的贡献。他存世一百八十余首诗中,七言绝句占了七十四首,而初唐七言绝句总计只有七十七首,盛唐四百七十二首,他的七绝诗数量占了盛唐的七绝诗总量的六分之一,而且写出了诸多传诵千古的名篇。由于王昌龄在盛唐诗人中年辈较长,写作七绝时间也早,独以七绝成为名家,所以获得了“七绝圣手”称号。
    因为他与李白等人的努力,使七言绝句逐渐地成为唐代流行体裁,因此在七绝方面,他与李白齐名。
    王昌龄(698年—757年),字少伯,也出身于山西太原王氏家族,与王维同宗。开元八年(720年),二十三岁的王昌龄居嵩山学道。开元十二年,二十七岁的王昌龄,一腔热血,过河陇,出玉门,赴边塞谋建功立业机会,寻进身之途。其著名的边塞诗大约作于此时。
    然而在边塞,他并没有获得重用,建功立业的期望化为泡影。两年后,王昌龄隐居于京兆府蓝田县石门谷,潜心学习经略,准备走科举入仕之途。
    开元十五年(727年),三十岁的王昌龄参加科举考试,进士及第,被授秘书省校书郎一职。
    然而,很快因被人诽谤而贬为龙标尉(唐龙标县系今湖南洪江西黔阳县),从此也获得了“王龙标”的雅号。
    开元十九年,三十四岁的王昌龄回长安,参加吏部考试,选博学宏词登科,超群绝伦,改迁河南汜水县尉。开元二十二年迁升为江宁丞。
    然而在他四十一岁(开元二十六年)时,又因事获罪,谪赴岭南。
    开元二十七年遇赦北还。在巴陵(湖南岳阳)遇李白,并与之结交,写了《巴陵送李十二》这首诗。
    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北归途经襄阳,拜访孟浩然,结果孟浩然因高兴过了头,饮酒吃河鲜,导致已经快痊愈的背疽复发而溘然长逝。
    回到长安的王昌龄与已成名的另一位重要边塞诗人岑参结交,因此在他再度赴任江宁丞时,岑参作《送王大昌龄赴江宁》诗送别。
    天宝三年(744年),因事回长安,与辛渐、李白、王维等过从甚密。
    天宝七年(748年),五十一岁的王昌龄又从江宁丞被贬为龙标尉。李白闻讯,作《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诗,抒发感愤,安慰王昌龄:
    杨花落尽子规啼,闻道龙标过五溪。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这首诗表明李白与王昌龄的友谊如月长存且清高纯洁。写得凄楚感人却孤傲凛然,有“挥斥八极,凌属九宵”之意,是李白最负盛誉七绝之一,传唱至今,仍属离别赠友引用率最高的诗句之一。
    安史之乱暴发后的第二年(756年),五十九岁的王昌龄由于担心家中亲人罹
    安史之乱暴发后的第二年(756年),五十九岁的王昌龄由于担心家中亲人罹难,离开龙标县,北上还乡探亲。
    可叹的是,在757年途经亳州时,王昌龄居然被亳州刺史闾丘晓杖杀。
    至于被闾丘晓杖杀原因,有人说是“妒才被杀”,其实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刀火之际,归乡里”(《唐才子传》),即作为朝庭命官,在战乱之际,擅离职守,所以被闾丘晓抓住把柄,加罪处死。
    后来,张镐奉命解宋州之围,令闾丘晓率兵支援,但闾丘晓怕打败仗“祸及于己”,于是故事拖延,至使宋州陷落。张镐以贻误军机罪处死闾丘晓。行刑前,闾丘晓求饶道:“有亲,乞贷余命!”意思是,家有老母需要赡养,恳求饶命。张镐一句话怼了回去:“王昌龄之亲,欲与谁养?”闾丘晓哑口无言,羞愧受刑。
    从有限的资料中,管窥王昌龄的一生轨迹,我们也可以得出结论:他一生活得都很憋屈,仕途坎坷,命途多舛,下场悲惨。
    如果论学识,王昌龄毫无疑问是才高八斗之人,考进士,说考就能考上;仕途不顺时,参加博学宏词科考试,超群绝伦。但为什么他仕途毫无建树,还屡遭贬谪呢?
    说白了,还是因为他的孤傲不羁的个性!这一点他与李白很相似,可以说是“臭味相投”,所以二人惺惺相惜。李白听到他被贬,内心难受得如同自己被贬一样,所以“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这是有才气的文人通病!
    有才气的文人大多是理想主义者,因为他们能独立思考,能形成自己对这个社会的独特见解。理想主义者最大的愿望是对照理想、改变社会。可惜的是除了一些有大能耐大毅力之人外,能够改变社会的人少之又少。社会并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所以这些理想主义者总是与现实产生巨大矛盾,内心始终处于愤懑与痛苦之中。
    如果要轻松地活下去,理想主义者就必须与现实和解,要么与世妥协,随波逐流;要么远离尘世,独自沉醉。
    可是一大批理想主义者并不能自觉地与世和解,于是特立独行、自暴自弃,结果注定是活得很不轻松。王昌龄显然是这种人。《唐才子传》记载他:“晚途不矜小节,谤议腾沸,两窜遐荒,使知音者喟然长叹,至归全之道,不亦痛哉!”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王昌龄一直在九品小官位子上混,时间长了,感觉郁郁不得志,所以行为变得狂傲不羁,与世格格不入。结果是,得罪了很多人,引起诸多人对他诽谤,致使他两度被贬,让知音们(如李白)为他喟然长叹。至于最后归天的方式,更是让人痛惜!

    王昌龄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活得很挣扎,但他是“位卑而名著”的重要大诗人,对唐诗的发展作出重大贡,是唐诗天空中又一位永远闪耀的星辰。
    前面我们已经讲过,王昌龄对唐诗的最大贡献是让“七言绝句”成熟并流行起来,成为之后唐诗中重要的体裁。“王昌龄七绝,如八股之王济之也。起承转合之法,自此而定,是为唐体,后人无不宗之。”(《围炉诗话》)由此可见,七绝至王昌龄而体制大定,表现手法完全成熟。
    当然王昌龄的诗之所以被后人推崇,绝不仅仅是七绝体裁的娴熟,更重要的是,他的诗无论在题材上还是在表现技巧方面,都有引领开创之功。
    在题材上,除了边塞诗让人荡气回肠外,他的宫怨诗及送别诗都独树一帜。
    王昌龄的边塞诗代表作有《出塞》、《塞下曲》及《从军行七首》组诗等。这些诗,都是短小的绝句形式,凝炼地表现了边塞将士的情怀,既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壮志和“已报生擒吐谷浑”的胜利喜悦,也有“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的思情思乡的愁绪。多方位地展现边关将士情绪,含蓄深沉,真实感人。
    王昌龄的宫怨诗以《长信秋词五首》、《春宫曲》及《闺怨》为代表。这些诗撷取妇女们的生活场景的某一片断,来委婉展现妇女们的一生悲惨命运,表达她们对幸福的憧憬和对现实生活的失望。这种在失望中交织着希望的复杂心理,或许正是诗人内心的写照。
    送别诗,王昌龄一生写了四十多首,但都不落俗套,用不同的艺术构思,表现诚挚深厚的友谊。他的送别诗不重在写当前的离别,却着意写别后的情景,不写伤感而以宽慰为主,无应酬,以抒情写人见长。这其中以《芙蓉楼送辛渐》最具代表性。
    王昌龄的诗最突出的艺术特点在于:善于捕捉生活场景片断,用简洁却含蓄的语言揭示人物复杂、深刻的内心世界,表现出兴象玲珑的多重意境,而把一切无关的景物与情思删汰净尽。
    以其《从军行》(其一)为例:
    烽火城西百尺楼,黄昏独坐海风秋。
    更吹羌笛关山月,无那金闺万里愁。
    这首诗只撷取黄昏时分烽火台下独坐将士的场景片断,气氛苍凉,以此烘托将士内心的思乡愁绪,但紧接着一句“更吹羌笛关山月”,将诗意从哀怨中转折而出,昂扬向上,以“关山月”衬托出雄浑意境,从而表达出守关将士“无那金闺万里愁”的报国决心。可是细一品味,“金闺万里愁”却又那么哀伤,一转三折,造就全诗既雄浑苍凉,又孤单哀伤的意境,所以深沉感人。
    王昌龄是个醉心于诗歌创作技法的人,他曾创作论诗专著《诗格》,提出“诗有六式”,强调“诗有三境:一曰物境,二曰情景,三曰意境。”他反对意与景分离,说:“若一向言意,诗中不妙及无味。景语若多,与意相兼不紧,虽理通亦无味。”并认为:“凡诗,物色兼意下为好。若介有物色,无意兴,虽巧亦无处用之。”(虽然后人认为《诗格》系托名伪作,但至少所述理论与王昌龄诗风相符。)
    可见王昌龄是个自觉践行意与景相融合的诗人,这一点与孟浩然及王维是相呼应的。如果说孟浩然所展现的意境以清淡为骨,王维所展现的意境以空灵为魂,则王昌龄所展现的意境则是以深沉雄浑为魄。如《出塞》: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诗起首一句“秦时明月汉时关”囊括了悠长的历史时代、辽远广阔的空间,简洁却透着历史的厚重与沧桑。“万里长征人末还”这一句更是蕴含了无尽的喻义,既有千秋遗恨的意思,又有征人思妇愁绪的暗寓,还有思念良将、呼唤和平的生活愿望。接下来诗意转折,开辟新的境界,“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既表达了守护国土、报效国家的慷慨壮志,又隐含对现实的批判,还展示了诗人沉郁的情怀。一首诗二十八个字,所展现的意境之深远,所表达的意思之复杂,令人叹为观止,所以成为七绝中传诵不衰的千古名篇。
    再如王昌龄的宫怨诗中的《闺怨》:
    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这首诗也是一波三折,从“不知愁”到通过“见陌头杨柳色”勾起少妇悔意,来表达少妇思夫之情,比直接写少妇如何相思,来得更加哀怨动人。当然,与诗人经历相结合,岂不影射出诗人自己劳碌一生追求功名的后悔之意?
    王昌龄的送别诗,情感真挚,婉转深沉,是历代送别诗中的极品。除了《芙蓉楼送辛渐》外,我们再欣赏一首《送魏二》:
    醉别江楼橘柚香,江风引雨入舟凉。
    忆君遥在潇湘上,愁听清猿梦里长。
    这首诗中的“橘柚香”其实是化用了屈原《橘颂》里面的典故,不着痕迹,却很巧妙地既表明季节又歌颂了友人的品德,接着以“江风引雨入舟”的场景烘托离别时诗人心情。关切的话难以表达,一片深情寄梦中。梦里诗人都在想念着友人的踪影,这种情感多么真挚,多么深沉。
    总结王昌龄诗的三大特点是:语言简练而内涵丰富;文辞平易但句意险峻;意兴相兼、沉中见清。
    所以明朝文学家王士贞说:“七言绝句,少伯与太白争毫厘,俱是神品。”也就是说王昌龄的七言绝句与李白比肩,代表了盛唐七绝的最高成就。清诗文学家潘德舆在《养一斋诗话》中有言:“七绝第一,其王龙标呼?右丞以淡而浓,龙标由浓至淡,皆圣手也!”
    而《唐才子传》中更是称王昌龄为“诗中夫子”!
    就在作者写完这章时(2020年2月12日),忽然看到网络报导,日本舞鹤市在捐赠辽宁大连市抗击新冠疫情物资上,印用了两句意韵深长的诗句:“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而这两句诗正是出自王昌龄的送别诗《送柴侍御》:
    沅水通波接武冈,送君不觉有离伤。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
    这首诗在王昌龄的四十多首送别诗中并不突出,所以国人关注不多,也鲜见为人引用。而日本舞鹤市却信手拈来,让人不得不感叹日本人诗文素养并不比国人低啊!
    “北风吹雁雪纷纷”——高适与王之涣

    如果评选唐朝诗人中谁的诗风最雄浑的话,那么高适称第二,便无人敢称第一。
    高适(704年——765年),字达夫,渤海郡(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阳)。他家境贫寒,年少时落拓不羁,不事生业,但胸怀大略,对自己的才能非常自信,有着极为强烈的功名进取心。
    二十岁时,高适曾入长安求仕,失意而归。三十岁左右又北上蓟门,往信安王幕府寻求进身之路,又不成功。此后他返回梁宋,漫游吴越、赵齐一带,过了一段“混迹渔樵”的生活。
    开元二十三年(735年),三十二岁的高适赴长安参加进士科举,结果依然不第,失望而归。这期间,他结识了李白、杜甫及岑参,并与李白、杜甫结伴,同游齐鲁,三人结下深厚友谊。
    一直到天宝八年(749年),四十六岁的高适,由于受到他迁居地宋州地方长官张九皋的推荐,参加有道科考试,才中第,然后被授封丘县尉一职。
    混了大半辈子,弄了个九品芝麻官,显然与自己的理想相去甚远,对一直胸怀大志的高适来说,难免失望,故在《封丘县》这首诗中写道:“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不久,他毅然辞官。
    天宝十一年(752年),难以泯灭功名进取心的高适,又应聘入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府,充任掌书记,终于得到哥舒翰的信任。
    天宝十四年(755年),在哥舒翰的推荐下,高适被任命为左拾遗,转监察御史。“安史之乱”暴发时,他协助哥舒翰守潼关。
    潼关失守后,高适从小路追上逃往四川的玄宗,陈述军事形势,受到唐玄宗的赏识,被命为谏议大夫。这年十一月,永王李璘借口平叛谋反,高适被任命为淮南节度使,讨伐永王李璘。至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平定永王判乱。
    令高适意想不到的是,他的诗友李白居然就在永王李璘阵营中。李白被捕后,高适并没有营救从前的好友,而是另一位平叛功巨郭子仪仗义执言,才使李白免了死罪,只被流放夜郎。高适与李白的友谊小船也就此翻沉。
    高适随后转战“安史之乱”战场。在平乱中,他有所建树,最终在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又被任命为剑南节度使。这时候,流落在成都的杜甫向他求助,他出面帮助,并让地方官员为杜甫建了个草堂,使杜甫不致于穷困得流落街头。
    广德二年(764年),六十一岁的高适从剑南节度使的位置上调回京城,任散骑常侍(从三品大员),封渤海县侯。
    唐永泰元年(765年)正月,六十二岁的高适病逝,朝庭追赠礼部尚书。
    高适虽然当官比较晚,但他是唐代著名诗人中官职最高者之一,所以《旧唐书》中说:“有唐以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
    浏览完高适的人生轨迹,我们不禁讶异,同样是心高气傲的诗人,为什么成名更早的王昌龄活得那么憋屈,而高适却逆袭成功,最后功成名就呢?
    看起来,是运气使然,然而略一思忖,我们发现其实并不是这样。
    高适年轻的时候毫无疑问也是个理想主义者,但世上没有纯粹的理想主义者,如果有,必然是常人眼中的疯子。相反,世上纯粹的功利主义者却比比皆是。
    诗人们肯定具备理想主义精神、浪漫主义情怀,但诗人们绝大多数同时具有建功立业的功利主义思想,也就是说诗人们是理想主义与功利主义相结合的产物,他们不是俗人,更不是疯子,他们其实是群内心很挣扎的人。
    但没有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诗人的诗就没有灵魂,也不会感动人,更不会传诵千古,因为传诵者都是“既活在苟且的当下,又不能释怀诗和远方”的人。
    高适能够功成名就,事实上是因为他五十岁之后,终于将理想与功利相调和,也就是向现实妥协,主动与社会和解,将自己的报负融入时代潮流的结果。
    与王昌龄不同的是,他出身寒门,有强烈的建功立业决心与信心,所以遇到挫折后,虽然也曾愤懑,但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看准了“安史之乱”这个机会,投身到平叛之中,实现了自己建功立业的梦想。
    王昌龄则相反,由于出身名门望族,年轻时学道,建功立业之心并不坚决,遇到挫折后,更容易产生怨天尤人的消极情绪,所以“安史之乱”暴发后,他不是积极投身到朝庭的平叛事业中,而是“刀火之际,归乡里”,结果被人抓住把柄,惨遭杀害。
    高适与王昌龄的不同人生结局,再一次向世人证明:才气固然重要,但不是命运的主宰;有抱负不要轻易放弃,将才华融入到时代浪潮中,即便不能掀起浪花,也会活得顺心。
    事实上,高适的诗多创作于早年落拓时期,“安史之乱”后,他鲜有诗歌创作。显达后的他,浪漫情怀泯灭,完全以政治人物面目出现。由于害怕受牵连,遭到政治对手李辅国的打击,在诗友李白被捕后,他不但不出面援救,还将与李白之前的唱和诗歌销毁怠尽,以撇清关联,以致于现在我们再也没有机会领略二人之间争奇斗艳的绝美诗篇。

    高适是边塞诗派最具代表性的诗人,与岑参合称“高岑”。《全唐诗》中收录了高适二百四十二首诗。从内容上看,高适的诗除了反映边塞场景的边塞诗外,也有反映民生疾苦、讽时伤乱及咏怀送别类的诗,但最被人尊崇的还是他的边塞诗。
    高适边塞诗的代表作有《燕歌行》、《蓟门行五首》、《塞上》、《塞下曲》等。其诗最大的特点是:写实性较强,诗风雄浑刚健。如《燕歌行》: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枞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
    校尉羽书飞翰海,单于猎火照南山。
    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
    战士军前半生死,美人帐下犹歌舞。
    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
    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筋应啼别离后。
    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边庭飘飖那可度,绝域苍茫无所有。
    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燕歌行”是汉乐府歌行体的一个题目,最早由曹丕开创,后人以此题目及形式创作的诗作不少,但史上作《燕歌行》最出名的除了曹丕二首外,当属高适创作的这一首。
    这首诗虽是有感于当时的御史大夫兼河北节度副使张守珪军中事而作,但又并非专指一时一地的具体事件,而是融合了他在边塞的见闻,高度概括了当时征战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深刻的现实性。
    在高适之前,包括王昌龄在内,所有写边塞题材的诗,都只撷取场景片断,情景多,写实少。能够全方位地写实边塞军营生活及将士情绪的,只有高适,所以高适的诗才成为唐朝边塞诗的巅峰。
    在艺术上,此诗善于用错综交织的笔法来表现复杂的思想内容,风格苍凉悲壮、慷慨雄浑。语言既锤炼整饬,又平易流畅。大量运用对偶句,不仅增加了音韵美,也增强了表现力。尤其是诗中“校尉羽书飞翰海,单于猎火照狼山”、“战士军前半生死,美人帐下犹歌舞”、“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等句,宛如一幅幅画面,互相照应对比,引起读者联想思索,揭示出比画面本身更丰富的内容。
    读高适的边塞诗,让人以为是武将所作,气势豪放粗犷,视角也完全是从将领的角度出发,生活与战斗场面逼真,所以达到了一般文人诗人所不可达到的高度。这与他的经历有关,他曾送兵亲赴蓟北军营,也经历过北方边塞战争。
    当然,这更是由于他的性格使然。高适生性豪放,年轻时就“喜言王霸大略,务功名,尚节义”,所以在面临战乱时,他敢于临危受命,成为唐朝为数不多的能够领兵打仗的诗人。
    豪放的性格成就了高适雄浑的诗风,甚至连送别诗这种伤感题材,他都写得豪气万丈。王维送元二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显得凄婉动人。
    高适别董大却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写得慷慨激昂、豪情万丈。
    这就是高适,一个雄纠纠、气昂昂的高适!当然这是早年的诗人高适,至于显达之后的政治人物高适,已经不是本书讨论的范畴。
    “旗亭画壁”的另一个人物王之涣,让人觉得非常可惜,因为从诗的质量来说,他毫无疑问是个顶尖大诗人,但他的诗存世仅六首,其余亡佚殆尽,所以让人难以对他诗文成就作全面分析。
    他的人生轨迹,新旧《唐书》无任何记载,《唐才子传》记录得也极其简略。
    但他的六首诗中就有两首极负盛名,一首《登鹳雀楼》可以说是千百年来妇孺皆可诵的不朽名作,而另一首《凉州词》更被后人誉为唐诗中七绝压卷之作。
    虽然在唐朝史料中名不见经传,但好在王之涣的墓志在新中国成立后从北邙山出土,该墓志被考证为盛唐草圣张旭所书,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这也为我们了解王之涣的生平事迹提供了依据。
    根据现有的资料,我们得知王之涣,生于688年,卒于742年,字季凌,原籍晋阳(今山西太原),后迁居蓟门。由此可知,王之涣依然出身于十大家族之一的太原王氏。
    王之涣年少时有侠气,飞鹰逐犬,放荡不羁,常常纵酒击剑悲歌。成年后转而习文,花了十多年时间,使自己文名日振。这时候,他耻于困守祖业,遂结交名仕,谋求功名。
    王之涣为人以孝、义著称,又“慷慨有大略,倜傥有异才。”但他在科举考试中一无所获,直到开元十二年(724年),三十七岁的王之涣得到了冀州衡水县令李涤的青睐,将三女儿嫁给了他,而后在其岳父的帮助下,他才于开元十四年谋得冀州衡水县主薄一职。但紧接着由于有人控告他“重婚”(在娶李县令三小姐之前,他其实已有家室),他愤而辞官。
    这之后,他举家迁移至蓟门,并在边塞一带活动,写出了《九日送别》、《登鹳雀楼》、《凉州词》二首。
    天宝元年(742年),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王之涣又补任文安县县尉,可惜刚上任不久便因疾卒于任上,亨年五十五岁。
    有人根据唐诗影响力搞了个排行榜(《唐诗排行榜》),王之涣的《登鹳雀楼》排名高居第四位。“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这首连中国三岁儿童都能背诵的诗,气势连贯,厚重有力,虚实相生,意境雄浑。诗句简洁明了,但含意深远,表达了积极向上的盛唐情怀,所以成为唐诗中不朽名作。
    王之涣的另一首杰作《凉州词》:“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写得悲壮苍凉,却没有颓丧情绪,表现出盛唐诗人广阔心胸,成为“盛唐之音”的代表作之一。
    相传,清朝末年的慈禧太后非常喜欢王之涣的这首《凉州词》,便让一位书法极好的大臣将这首诗题写在她常用的团扇面上。这位大臣领命后不敢怠慢,认真书写,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别的缘故,他居然漏写了一个“间”字。慈禧太后拿过团扇一看,发现少了一个字,不由勃然大怒道:“你是不是欺负我没读过《凉州词》?怎么少写了一个“间”字?”
    这个大臣吓得冷汗直流,但他才思敏捷,急中生智道:“老佛爷,我哪敢漏字,只是觉得将王之涣的这首诗改成一首词,其意境和韵味会大大增加!”说完,他急忙念道:“黄河远上,白云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王门关!”
    慈禧听罢,也跟着他的节奏访诵读了几遍,觉得确实别有一番韵味,而且新意盎然,于是转怒为喜,不但没有惩罚这位大臣反而给矛了赏赐。
    这个故事虽然有些牵强附会,但也从侧面说明王之涣这首《凉州词》的影响力。
    另外,因为王之涣的一首《登鹳雀楼》诗,让鹳雀楼名声鹊起,与武昌的黄鹤楼、岳阳的岳阳楼及南昌的滕王阁并称为中国古代“四大名楼”。
    还有一位比王之涣要年长的诗人王翰,也写过一首《凉州词》:“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这首诗也久负盛誉,也是盛唐边塞诗中的名篇。

    @vxluf 2020-05-09 22:43:40
    每一个热爱文字用心写作的人都值得被世界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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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这句话很暖心,谢谢支持
    @wsd43 2020-05-09 23:05:05
    写得挺好的,而且帮我节约了我好多时间。此帖对于我这种想了解唐诗却又懒得去翻阅大量文献的人来说简直是福音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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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的其实就是普及通俗类的纪实,就是让更多的人轻松了解唐诗。谢谢你切合实际的评价!
    多谢各位支持!!
    “瀚海阑干百丈冰”—— 岑参及其他边塞诗人

    边塞诗派另一位代表人物岑参,生于715年,卒于770年,荊州江陵人。岑参的“参”读音为“shen”还是“can”呢?有人从宋诗韵律中考证读“can”(全宋诗中收录二首写到岑参的诗句,皆押“an”韵)。
    岑参曾祖岑文本在唐太宗时期任过宰相,其伯祖岑长青曾任唐高宗的宰相,其伯父岑羲曾任唐睿宗的宰相,他的父亲岑植曾做过仙、晋二州刺史,所以说岑参出身于官宦贵族家庭。
    但是,岑长青因为反对武则天立武承嗣为皇太子被武家诬陷杀害。岑羲由于归入太平公主阵营,其一脉全部被唐玄宗处死。这两件事都是在岑参出生前发生的,而岑参十五岁时,其父也不幸早逝,之后家道中落,他只得依附兄长生活。
    岑参天资聪慧,五岁开始读书,九岁就能赋诗写文,又是神童一枚。十五岁之后,岑参隐居嵩山读书。二十岁时赴长安,行卷求仕,但无结果。此后“蹉跎十年”,奔走于长安与洛阳之间,有时漫游交友,有时隐居读书。
    天宝三年(744年),岑参参加进士科举考试,终于以第二名的成绩高中进士,被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九品)。天宝八年(749年),调任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初次出塞,但并未取得功绩。天宝十年回长安,与杜甫、高适同游齐鲁。
    天宝十三年(754年),岑参又充任西北节度使封常清判官,再次出塞。他的边塞诗名作大多成于此时。
    “安史之乱”暴发后,岑参东归勤王,杜甫等推荐他为右补阙,由于“频上封章,指述权佞”,得到唐肃宗认可,于乾元二年(759年)升任起居舍人(从六品上)。可惜不满一个月,因出言不逊,被贬谪为虢州长史。后又出任太子中允、虞部、库部郎中。
    唐代宗大历元年(766年),岑参出任嘉州(今四川乐山)刺史,因此人称他为“岑嘉州”。后来又因事罢官,准备回家时,路上遇到亡命之徒拦劫,只好转至成都,于770年客死成都,享年56岁,逝前曾作《招北客文》自悼。

    青少年时期的岑参虽然家道中落,但他并没忧郁沉沦反而积极开朗,是个阳光少年,读书习剑,一心要恢复家族的荣光,不仅怀揣着文可治国的志向,更具有武可安邦的雄心,所以他曾豪言:“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
    这种强烈的从军建功的雄心壮志,最终促使他远赴边塞的行动。也恰恰是这份雄心壮志成就了盛唐一位最重要的边塞诗人。
    远赴边塞之前,岑参也写过不少山水诗,其意境优美明净,情调从容闲适,形式以五、七言律居多。如《暮秋山行》:
    疲马卧长坂,夕阳下通津。
    山风吹空林,飒飒如有人。
    苍旻霁凉雨,石路无飞尘。
    千念集暮节,万籁悲萧辰。
    杜鹃昨夜啼,蕙草色已陈。
    况在远行客,自然多苦辛。
    再如比较有名的《春梦》:
    洞房昨夜春风起,遥忆美人湘江水。
    枕上片时春梦中,行尽江南数千里。
    这些诗风格清丽,与其边塞诗风大相径庭。自从出塞以后,岑参的诗风大变,体裁以七言歌行为主。但他的七言歌行与高适的整饬凝练风格不同,句式极多变化,尚散不尚偶,有时句句用韵,有时两句一转、三句或四句一转,显示出奔腾跳跃、错落参差的语言美。
    如《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全篇三句一转韵,奇句豪气,风发泉涌。为表现边防将士大唐豪气,诗人用反衬手法,极力渲染、夸张环境之恶劣,来突出大唐士兵不畏艰险、勇于奉献的爱国精神。
    岑参游齐鲁时遇杜甫、高适,但他是李白的迷弟,对未能与李白谋面深表遗憾。他的诗夸张奇异的写法估计多多少少受到了李白的影响。“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写得雄奇而又生动真实,让人叹为现止!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是另一首千古名篇: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这首诗名为送别诗,实则全方位描写了塞外军营的生活场景,奇丽豪放,表现出一种浪漫乐观的英雄主义情绪。尤其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两句,俨然成为千年以来,描述雪景的最佳名句。
    这首诗入选初中课本,作者无需再作解读。
    岑参一生所写的边塞诗多达七十多首,是边塞诗人中描绘边塞风光最多的诗人。这些诗每一篇都“雄奇瑰丽”,形成了他“语奇体峻,意亦造奇”的独特风格,更成为盛唐之音的代表之一。
    由于岑参天生好奇,所以在他边塞诗中,除了描写军营生活及场景外,还有一些诗直接记录了西域异事及奇异风光,如《优钵罗花歌》、《热海行》等。这些诗具有开拓唐诗内容新领域的意义。
    另外岑参写过一篇怀土思亲的名作《逢入京使》: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这首诗语浅情深,既缠绵悱恻又不流于哀怨,不愧为千古传诵的名篇。
    不同于高适的冷峻,岑参是个重情义之人。他与王昌龄、杜甫、颜真卿等人都是好友。
    对王昌龄的不幸遭遇,岑参深表同情,在《送王大昌龄赴江宁》一诗中,岑参安慰道:“……惜君青云器,努力加餐饭”。诗的最后一句让我大吃一惊,这是将《古诗十九首》里的《行行重行行》里的最后一句俚语直接引用了,唐诗也可以这么写?真的是“语奇”之诗人!
    杜甫对他有推荐之恩,在杜甫落难后,岑参也在战乱中多次打听杜甫下落,可惜两人却在蜀地却失之交臂。
    岑参诗歌题材广泛,在当时就广为流传,“每一篇绝笔,则人人传写,虽闾里士庶,戎夷蛮貊,莫不讽诵吟习焉”,可见他的诗不仅雅俗共赏,还受到各民族人民的喜爱。
    最有趣的是,岑参还写过一首非常诙谐的诗《戏问花门酒家翁》:
    老人七十仍沽酒,千壶百瓮花门口。
    道傍榆荚仍似钱,摘来沽酒君可否?
    如此幽默风趣,也是盛唐诗人中的唯一存在。

    边塞诗人中,除了前面所述的这些诗人外,还有一大批诗人都留下了不巧诗篇,这些诗人比较出名的有李颀、崔颢、刘湾和张渭等。
    李颀(690—754年),颍阳(今河南登封)人。他家境富有,为人狂放任侠,少年时与世家纨绔子弟交往,后来被这些世家子弟欺辱,一气之下发奋读书,一心要出人头地。
    闭户读书十年,于开元二十三年(735年)登进士第,授新乡县尉。因久未升迁,殊不得意,遂于开元二十九年(741年)辞官归隐。
    李颀后半生性格散淡,不喜欢涉及人间世务,一心寻仙问道,与王维、高适、崔颢、王昌龄等诗人都有交往。
    李颀诗中成就较高的有三类题材:边塞诗、赠别诗以及描写音乐的诗。其中尤以边塞诗写得最好。如结合游侠题材写少年豪杰渴望去边关建功立业的《古意》及具有反战思想的《古从军行》。
    他的送别诗《送魏万之京》,被认为是格律严谨、韵味醇厚的顶尖七律作品:
    朝闻游子唱离歌,昨夜微霜初渡河。
    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
    关城树色催寒近,御苑砧声向晚多。
    莫见长安行乐处,空令岁月易蹉跎。
    而他专门写音乐的诗篇《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和《听安万善吹觱篥歌》,是开了专门写音乐题材之先河,给后世的白居易、韩愈、李贺等人描写音乐以启发,所以倍受后人称道。

    崔颢一生留下来的诗篇仅六首,其中三首与边塞有关,但实际上他却以一首写景抒情诗《黄鹤楼》而名闻天下: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李白来到黄鹤楼,看见这首诗题在题诗壁上,狂傲的他居然停笔叹息:“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这首诗确实不同凡响,有人甚至评此诗为“唐人七言律诗第一”.作者认为这只是一家之言,有点过誉,因为这首诗并不完全协律。要说它是七言律诗第一,那也只能说是在杜甫的七律《登高》出来之前。
    李白在黄鹤楼看到崔颢的诗,自信心受到打击,似乎与崔颢杠上了,一定要写出压他一头的诗,所以在金陵写了首《登金陵凤凰台》:
    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
    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
    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
    这首诗虽然不错,但依然有崔颢《黄鹤楼》的影子。人们最钦佩的当然是首创,尤其是诗词,即便你化用的巧妙,可人们一旦弄清楚来龙去脉,还是将赞赏的眼光投向首创。
    但是,李白受崔颢的启发,用同样的题目《行路难》、《长干行》创作的两首诗,如雷贯耳,终于将崔颢的《行路难》、《长干行》比了下去,以致于后人极少提到崔颢的这两首诗。
    刘湾与张渭的边塞诗是以揭露战争给百姓带来的苦难为主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艺术成就不太高,这里不作介绍。
    二十四章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李白(一)

    李白真的不好写,从古至今写李白的文字太多,压在他身上的文字估计好几吨。然而,这么多文字却不一定就能描述出一个真实的李白,因为李白太复杂了!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从李白的复杂性说起。
    李白的出生就很复杂,出生在哪里?祖籍哪里?与大唐皇室究竟有无关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好在李白的生卒时间还是比较确定的,生于公元701年,卒于公元762年。出生在哪里,有几种说法,一是出生在当时西域的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托克马克附近),另一种说法是出生在四川广汉,还有一种说法是出生于长安。
    至于李白的祖籍,他在《与韩荊州书》和《赠张丞相稿》中称“本家陇西人”,自称是汉代名将李广的后代。李白的族叔李阳冰及李白的儿子李伯禽在书文中皆称李白是“陇西成纪人”,是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
    如果此说法成立,那么李白与李唐皇室就是同族同宗了,可是在唐高宗时期,李唐皇室专门修立宗庙,追封了陇西成纪李氏一宗,却并没有将李白这一脉吸纳。于是有人猜测李白一脉极有可能是大唐首位太子李建成的后代,为避祸逃至西域荒僻之地。
    还有一种说法,说李白是山东人,说得也是有理有据。
    造成这种胡乱猜测的原因是,李白在所有诗文中对自己身世总是讳莫如深,也不知是有不得己的苦衷还是别的原因,不像杜甫在诗文中将自己的身世交待得一清二楚。
    至于李白姓名的由来,也有两种有趣说法。
    第一种说法:那是李白七岁时,父亲李客要给儿子起个正式的名字。李白的父母亲酷爱读书,他们要培养儿子做个高雅脱俗的人。父亲平时喜欢教孩子看书作诗,在酝酿起名之时,同母亲商量好了,就在庭院散步时考考儿子作诗的能力。
    父亲看着春日院落中葱翠树木,似锦繁花,开口吟诗道:“春国送暖百花开,迎春绽金它先来。”母亲接着道:“火烧叶林红霞落”。李白知道父母吟了诗句的前三句,故意留下最后一句,希望自己接续下去。他走到正在盛开的李树花前,稍稍想了一下说:“李花怒放一树白”。
    “白”——不正说出了李花的圣洁高雅吗?父亲灵机一动,决定把妙句的头尾“李”“白”二字选作孩子的名字,便为七岁的儿子取名为“李白”。
    第二种说法:李阳冰的《草堂集》序中说:“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范传正的《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中写道:“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李)枝以复姓,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名之与字,咸取所象”。
    从以上文献中我们不难看出,李白的姓名是其父回到蜀中给自己恢复了李姓后,为后来出世的李白取的名字,李母梦到太白金星后于是有了身孕,在阵痛难忍中生出李白,李白的名字就是根据这一梦境得来的。
    两种说法都很玄,都有演义的成份。然而“李白字太白”这样的名字确实惊艳,尤其是和“太白金星”联系起来后,让神话中的太白金星名头大振,让人以为太白金星就姓李。事实上,神话中的太白金星虽然是老子李聃的学生,但并不姓李,在《西游记》之前,是没有姓氏的,只是吴承恩在写《西游记》时,估计受到李白姓名的影响,硬是给他取了个“李”姓,还弄了个本名“李长庚”,导致现代人容易将李白与神话中的太白金星混为一谈。
    李白与太白金星的联系,不仅仅姓名,更有一个被写进小学课本的“铁杵磨成针”神话传说,那个以实际行动点化李白的老婆婆,传说就是太白金星的化身。
    传说归传说,我们还是回到现实,浏览真实的李白。
    毫无疑问,如果说李白不是神童、不是天才,那会挫伤后人的自信心的。因为,后人再怎么学李白,也学不到他的风采,所以后人只能自我安慰“那个人是神仙下凡”,不是凡人所能追寻比肩的。
    李白在《上长安裴长史书》中自称“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五岁就开始背诵大唐规定的六种经书,十岁时就学习诸子百家典籍,确实是妥妥的“神童”一枚,更是现代人口中“别人家的孩子”典型。
    “轩辕以来颇得闻矣”这句话的意思是,有史以来的书,我差不多都读过!虽有自夸之嫌,但至少告诉我们,李白少年时候博览群书,学识渊博。
    另外这句话更告诉我们一个准确信息,李白家有钱而且藏书丰富,家学渊源流长。那个时候,不是有钱人,没有家学底蕴,哪会有那么多藏书吗?
    李白在家族中排在同辈的第十二,所以有个别称“李十二”。
    少年时的李白所学内容驳杂,由于他居居巴蜀,所以少年李白最崇拜的是汉代大文豪司马相如。司马相如是巴蜀大地的骄傲,最受当地人的尊崇。凭几篇文赋,便做了大官,受到汉武帝的倚重。关键的是,他还凭着自己的才气,拐跑了巴蜀最有钱人家的美才女卓文君,最后成为要官有官、要钱有钱、要美女有美女、要名气有名气的大名人。
    这样的人物何等的风光?简直太完美了,他李白要做就做这样的人!
    于是,少年李白一口气写下了《明堂赋》、《大猎赋》、《拟恨赋》等,每篇赋都是洋洋洒洒数千言,恨不得自己明天就成为司马相如。
    可惜,没有多少人看得懂他的这些赋,因此也就没有博得多少人赞赏。
    倒是他在七八岁的时候写过的一首小诗为他博得了不少声誉:
    雨打灯难灭,风吹色更明。
    若飞天上去,定作月边星。
    这首描写萤火虫的小诗应该算作李白的处女作。这首诗比之骆宾王七八岁时候写的《鹅》及《玩初月》只好不差。
    少年李白虽然聪慧,但绝不是“好孩子”典范。好读书不假,但他绝不是一个规规矩矩听话的孩子。一下课,他就一溜烟跑到山沟溪流中掏鸟捉虾,否则也不会在溪流边遇到那个磨针的老婆婆。
    或许是在家排行老幺的缘故,李白的父母似乎不太管束他,或者是管束不住,养成了他任性的性格。
    十五岁时,李白觉得自己该读的书都读得差不多了,便转而习剑。大唐尚文也崇武,这样的社会风气下,李白想做个文武全才,自然也不会受到父母的反对。据说,李白的父亲亲自教导他习武,而且教导他高超的剑术。
    如此说来,李白的祖上是北凉武昭王李暠,应该确信无疑,否则李白的家族不但在文学方面颇有家学渊源,且在武学的方面也有家族传承,是很难说得通的。
    李白在剑术上是有一定成就的,据说他曾经为打抱不平而“手刃数人”(魏颢《李翰林集序》),甚至据说后来他的剑术被排在大唐第二,估计这也不是凭空捏造,毕竟他有基础。如果没有一定的武术防身,喜欢东游西荡并身揣巨资的李白,安全又是怎么保障的?
    书读的差不多,剑术也练得不赖了,李白又忽然对道术大感兴趣,于是他又和隐士东岩子学起了道术,还结识了以喜谈纵横术的名士赵蕤,练就了嘴皮子功夫——出道后的李白几杯酒下肚要不随口吟诗,要不就与人清谈,谈得你头晕目眩、天昏地暗。他后来的朋友崔宗之曾写诗描述他道:“清论既抵掌,玄谈又绝倒。分明楚汉事,历历王霸道。”
    迷上了道术的李白,居然与东岩子一起跑到当时的岷山(现在的青城山)隐居起来,不回家甚至连城市集镇都没去过。
    一隐隐了三五年,除了学道外,还与东岩子训养了一大群珍稀飞禽。这些飞禽被他们训养得只要叫一声,便一个个现身,从他们手中领食。这件事挺神奇的,惊动了当时的广汉太守,觉得他们俩一定有本事,于是招呼他俩出山,参加道府考试,但是二人却拒绝了。
    李白终究不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隐居一段时间后,就跑到峨眉山、戴天山等巴蜀名山大川游玩访道去了。
    这期间他写了几首录入其诗集的诗如《访戴天山道士不遇》(这是他保存下来最早作品)、《登锦城散花楼》、《听蜀僧濬弹琴》等诗,其中写得最好的当属《峨眉山月歌》:
    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
    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
    开元八年(720年),二十岁的李白自信满满地去见时任渝州刺史的李邕。李邕是当时名震朝野的大文学家、大书法家。毛头小伙子李白见李邕时居然高谈阔论,大谈特谈王霸之道,让李邕觉得这小子狂傲无边,逐对之冷漠。
    李白不满,旋即写了首《上李邕》诗回敬: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犹能簸却沧溟水。
    世人见我恒殊调,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末可轻年少。
    这首诗写得豪情冲霄,让原本好结交天下名士的李邕尴尬无比,以致于多年以后,李邕转任北海太守时,李白与杜甫同游济州,李邕只请杜甫冷落李白。
    李白在蜀地到处浪荡,这一浪荡就浪荡到了二十四岁,父母与家人着急呀,好不容易将他找回来,结果闹得非常不愉快,以致于李白出川后再也没有回川,甚至都没有书信来往。在之后的诗文中他也很少提及家人。
    估计李白的家人好好做了一通李白的思想工作,让李白又重新燃起了争当司马相如的愿望,最终李白决定出川闯天下,并且发誓不闯出同司马相如一样的名气绝不回家。
    开元十二年(724年),李白腰缠万贯,带着一个小道童(他为之取名叫丹砂,这名字取的……),出川成就他的梦想去了。
    在追寻李白足迹之前,我们先来解决一个大家都十分关切的问题: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们先来看看李白长得什么样子。
    给李白画肖像,作者当然不能凭空想像。一切依据于李白自己的诗和他当时朋友们的描述。
    李白身材并不高大,他在《上韩荆州书》中描述自己道:“身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身不满七尺”也就是说按现在尺度计量就是不到一米七。
    李白最大的特征就是双目炯炯有神,目光似电。根据李白迷弟——追他三千里就为见他一面的魏万记载:“眸子炯然,哆如饿虎。”他的另一位朋友崔宗之也有诗描述他道:“双眸光照人”。
    李白最喜欢穿的不是影视形象中的白袍而是紫袍。他曾在金陵脱下紫皮袍当酒,“解我紫绮裘,且换金陵酒。酒来笑复歌,兴酣乐事多”。如果说这一首诗还不足以证明他喜欢穿紫色衣裳的话,他还有一首诗来证明:“草裹乌纱巾,倒披紫绮裘。两岸拍手笑,疑是王子猷。”
    李白随身携带的是佩剑,剑不离身。崔宗之的诗里就说他:“袖有匕首剑”。而他自己写诗道:“高冠佩雄剑……”、“……拔剑四顾心茫然。”剑在他诗中出现的频率很高,这与他剑术高超及大唐尚武社会风气有关。
    寥寥数笔,一个身材不高略显清瘦、双目射电、身着紫袍、腰悬佩剑的书生朝我们走来,朝历史的风雨中走去,他将接受俗世的煎熬,接受梦想破灭的洗礼!
    意气风发的大诗人,一个放荡不羁的富二代,“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会开启什么样的传奇呢?
    第二十五章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李白(二)

    前文我们讲过李白复杂,其实复杂就复杂在他的思想。看看他前期所学所为,一会儿想当司马相如,一会儿又想当道士成仙,一会儿又玄谈王霸立业,一会儿又练剑渴望当名侠客。
    所以在他的思想中,政客、羽客(寻仙人)、侠客是交织在一起的,哪“客”都想当、哪“客”都要当,因为他是李白,那个自信无所不能的李白!
    当然,李白不是疯子,也不会想着同时成为这三种角色。他的理想是先当政客,建功立业,完成“平天下”的梦想,也完成家族“光宗耀祖”的嘱托,然后功成身退,去寻仙踪,能成仙更好,不能成仙,当当除暴安良的侠客也不赖,这样的人生岂不美哉、快哉!
    但当政客必须有进阶之路,要么参加科举考试,要么走“终南捷径”!
    自认为已经“词赋凌相如”的李白根本不屑于参加科举考试。一个绝世高人又怎么会让俗人来考核自己呢?姜尚是考出来的吗?乐毅是考出来的吗?诸葛亮是考出来的吗?
    绝世高人都是请出来的!
    但要被请,就得有贤名。贤名怎么来?靠朋友传呗!
    所以当他出川时,他并没有急吼吼地出来干谒求官,而是一路游玩着,一路交朋友,悠悠地出巴蜀三峡。
    来到荆门,李白写了首好诗《渡荆门送别》: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李白恣肆豪放的风格在这首诗里已初见端睨,尤其是“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这两句,气魄宏大,读得让人荡气回肠。
    来到江陵,却忽然听闻当时最有名的大道士司马承祯在此,于是李白赶紧去拜谒这位大道士。这位大道士司马承祯之前可是武则天跟前的大红人,经常出入皇宫,“终南捷径”就是出自他口,他在当时道教中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
    司马承祯接见了李白,并且与之玄谈。前面我们讲过,李白的玄谈功夫也不一般,估计这一谈,也将司马承祯谈得头晕目眩,让这个大道士不得不夸他是“神仙中人!”
    李白一听,心花怒放,随即挥笔写下了《大鹏遇稀有鸟赋》,将自己比作大鹏,将司马承祯比作稀有鸟。
    就是大道士一句“神仙中人”的夸奖,却改变了李白出川时的初衷。原本想着先是干谒谋官、功成名就后再寻仙,现在被大道士点醒,李白干脆直接朝“羽客”这条路奔去。
    如果能直接成为仙人,那还要当什么政客、侠客?
    神仙哪里有?听说天姥山就有神仙出没!
    所以李白立即决定将这次出行的最终目的地定为天姥山。
    为什么要加“最终”二字?因为李白觉得既然身上揣着许多线,那就先好好亭受人间快乐,成仙之后,听说都很寂寞的嘛!
    于是,李白决定先去人间最繁华的都市扬州,享受一番人间快乐后再去寻仙。
    在赴扬州的途中,沿途的风光又让他流连忘返。李白天性乐山好水,鄂州的赤壁、武昌的黄鹤楼、巴陵的洞庭湖,这些水域风光都是巴蜀大地难得一见的。大开眼界的同时,他心潮澎湃,于是大笔一挥,一口气写下了《游洞庭》、《长干行》、《江上望皖公山》等一系列诗篇。
    在黄鹤楼时,他碰到了第一首让他叹服的诗——崔颢写的《黄鹤楼》,前面已经讲过,这里不再重复。
    在游洞庭湖时,随他一路同行的巴蜀朋友吴指南不幸染病身亡,他守着朋友尸体痛哭,以至于老虎来了,都不曾离开。最终在丹砂的劝慰下,他用佩剑在湖边挖了个坑,将吴指南草草安葬。但三年后,他定居安陆时,又跑来寻到吴指南的葬地,将其尸体挖出,清理干净后,硬是背到鄂城之东山丘上重新安葬。这件事在当地传为美谈,也为他博得了侠义名声,多多少少也圆了他的侠客梦。
    在江汉一带滞留一段时间后,李白顺江而下,于开元十三年(725年)来到了庐山,目睹秀峰瀑布的壮观,他为我们留下了一首千古名篇《望庐山瀑布》: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写完这首诗,他飘然离去,飘到当涂,他又留下一首千古名篇《望天门山》,然后飘到了金陵。在金陵凤凰台,他写了首叫板崔颢《黄鹤楼》的诗《金陵凤凰台》后,便一头扎进了繁华如梦的扬州。

    大唐时期的扬州,那是仅次于长安的最繁华的大都市,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简直就是有钱人的天堂。在长安,有钱人遇到达官贵人就得装孙子,而且这种装孙子的概率比较大。
    但在扬州,你有钱就是大爷,因为在这里碰见达官贵人的机率非常小,所以,那些土豪们都喜欢到扬州扎堆。当然,土豪多,相应的吃大户的破落户也就纷涌而至。
    李白到了扬州,出手阔绰,俨然土豪一枚呀,于是他的身边呼啦一下围了一群朋友,争先恐后地与他称兄道弟。这些人中,这个是诗人,那个是侠客,剩下的都是可怜的落魄公子。
    这些兄弟们和他交往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陪他一起吃喝玩乐,然后由他买单!
    李白义气啊,诚信交友嘛,朋友说啥都有理!于是乎,斗鸡走马逛妓院,忽而浩浩荡荡游杭州,忽而浩浩荡荡玩越州,一年内,我们的大诗人花掉了三十万金。
    “三十万金”是什么概念?是当时一个五品大员的三年俸禄!
    但李白并不在乎,这时候他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而且豪迈地说:“千金散尽还复来!”
    可他身边的丹砂受不了啦,带出来的钱用得差不多了,再这么闹下去,俩人岂不要流落街头还一事无成?于是他好说歹说,硬是将自家公子劝得清醒了一些。
    李白冷静一想,该玩的都玩的差不多了,是该干正经事的时候了,于是大袖一甩:走,找神仙去!
    可怜的丹砂只得陪着李白屁颠屁颠地跑到浙江天姥山寻找神仙去了。
    天姥山方圆几百里,几十座山峰,那时候还处在原始状态,荆棘遍地,杂木丛生,攀峰都得剑砍斧辟才能前行。但这点困难是难不住执着的李白的,一想到能与神仙会面,李白那并不强壮的身躯就会迸发出无穷的力量。
    披荆斩棘,手脚并用,爬了一峰又一峰,可惜的是,就是不见神仙的影子!
    最后,累得精疲力竭的李白在沮丧情绪的打击下,终于病倒了,丹砂只得将他背下山,坐着马车回扬州客栈修养。
    这时候,李白兜里的钱所剩无几了,丹砂只好通知他在扬州的那帮朋友们,指望他们前来接济一下自家公子。可是一连通知了十几人,那帮人却突然玩起了神仙一般把戏,彻底隐身了!
    李白终于尝受到了人情冷暖,终于明白自己这个外乡人来到扬州其实就是当了回土肥佬、冤大头。又气又急的李白,病情加重,甚至差点死掉。
    好在这个瘦小的男人精神异常强大,凭着坚强的信念,在丹砂精心照料下,又挺了过来。但此刻他们真的落魄了,住的客栈从高级到低级,从上房到通铺,最后还被店主恶语相加,差点赶出了客栈。
    当一轮寒月升起的时候,李白终于想家了,于是写了首童孺皆知的短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那时候也不知是因为家里人与他断绝了来往,还是因为路途太过遥远书信难以送达的缘故,在巴蜀的李氏家族再也没给他寄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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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司马南
(第四篇)透过《燕云台》追寻辽朝之往昔
一个国家如果有几万年历史,不会造飞机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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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05 20:20:35  更:2021-07-05 2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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