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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春秋》三传读书笔记

作者:清河县西门大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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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一):《春秋》是一部什么样的书?
    《春秋》是一部什么样的书?
    这个问题,以我的水平,其实挺难回答。放开了说甚至可以洋洋洒洒写几万字的文章来论述——而且我敢保证即使如此,也无法准确完备的回答“《春秋》是一部什么样的书?”这个问题。所以我只能就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理解试着回答一下。
    “春秋”这个词,有很多含义,即可以解释为春夏秋冬四季中的春秋——由此引申出了用“春秋”二字代指一年。也可以解释为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时期即所谓的“春秋战国时期”中的前半段。还可以解释为一本书,即后面要重点讨论的名为《春秋》的这本书。
    实际上“春秋”这个词的上述三层含义,是有一定关联的。正是由于“春秋”二字可以指代年份,所以,鲁国史官按照时间顺序逐年记载的以鲁国历史为主要记述对象的这部书,就用《春秋》来命名——其实不只是鲁国有《春秋》,当时还有别的国家的类似史书也叫《春秋》,但我们后面说的《春秋》,除非特别说明,都默认是鲁国的《春秋》——意思就是按年记载的书——这也开创了中国史书体裁的一个重要派别,即“编年体”史书。《春秋》一书,就是公认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史书。也正是由于《春秋》一书记事的时代,大致与东周前半段在时间上相匹配,所以东周的历史在史学界习惯分为两个阶段,而前一个阶段就被以“春秋”命名。
    我们今天说一年四季,是春、夏、秋、冬,那为什么这本书只是叫《春秋》而不是叫《夏冬》或者《春夏秋冬》之类的其他名字呢?有一种解释是说,春天是阳气始发的季节,秋天是阴气始发的季节,一阳一阴就把全部包含了。而且孔子所处的时代,当时的历法观念里,人们相对更重视春秋两季,《庄子·逍遥游》就有“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的说法,就是以“春”“秋”来指代年的例子,类似的例子同时代的文字中比比皆是,可见当时确实习惯以“春秋”二字代表一年。
    我们通常所说的《春秋》一书,一般认为是孔子依据鲁国史官记载的史料,整理修订而成的一本书——严格的说,《春秋》不是孔子原著,而是他对已有的鲁国史官记载的史料的修订整理。
    世界上应该没有哪个民族像中华民族这样重视对历史事件的记录了。得益于汉字的存在且其变化规律清晰可溯,我们清晰可辨的历史记录可以追溯到商周,甚至更早的历史也可以随着甲骨文的辨识而被了解。在孔子之前,史官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职位,掌握着客观记载国家大事的权力,任何人都无法干预。所以后世有“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一说,无论是齐的太史兄弟还是晋的董狐,之所以名垂千古就是因为不畏强权秉笔直书如实记载了史实。在孔子之前,修史是属于官方垄断的事,民间是没有资格来修史的。
    但是孔子整理修订《春秋》,打破了官方修史的垄断权,开创了民间修史的先河。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后世对历史事件既有官方正史的记载,也开始有民间稗官野史的记载,甚至有时候会出现官方记载和民间记载大相径庭乃至截然相反的情况。这个时候后人要了解历史的真相,就比较费劲。不像孔子之前的历史,因为一件历史事件只有官方一种记述,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实际上,我们今天也完全可以猜测,这种官方唯一话语权讲述的也未必真的就是客观的史实——除非所有史官都是齐太史、晋董狐这样的人。
    我们都知道孔子是很尊崇礼仪的,作为没有修史资格的民间人士,他去修史,这显然是违反礼仪规矩的——事实上他自己也很清楚这点,所以他自己也说:“春秋,天子之事也。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可见他自己也清楚,某种程度而言,他整理修订《春秋》属于僭越行为。那他为何要做这件事呢?
    在《史记·孔子世家》中,司马迁有这样一段记叙:
    “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
    ——这段话意思是说,鲁哀公十四年春天,在大野这个地方狩猎……这次狩猎捕获了麒麟,孔子叹息说:“我的‘道’走到了尽头了啊!(意思是他的主张到了穷途末路了根本没法推行)”……孔子说:“怎么办!怎么办!君子最担忧的就是死后没能留下一个好的名声啊。我的主张没法实现,我能给后世留下什么啊!”于是就根据鲁国的史书作了《春秋》一书,上起于隐公,下至哀公十四年,一共记载了鲁国十二个国君的历史(为何“西狩获麟”影响这么大,后面我们还会细细解读)。
    这是司马迁对孔子作《春秋》缘由的解释。在司马迁之前的孟子,对孔子作《春秋》一事的起因有过更详细的解释,在《孟子·滕文公下》中有这样一段话: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君者有之,子弑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可见,孟子认为,孔子虽然知道自己做了违反礼制的事情,但是是迫不得已。因为当时已经礼崩乐坏,社会失去了正常的伦理秩序,在孔子看来,能让社会体系重归正轨更重要、意义更大,而什么能让社会重归正轨呢?在孔子看来就是所谓的“道”,即正确的行事标准和社会运行准则——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春秋》里的案例曾经作为后世刑狱定案乃至评论一件事做的对不对的重要参考。所以,孔子要重新修订《春秋》,通过《春秋》的文字,阐述他认为的“道”、阐述他对社会治理的观点和看法,最后达到影响他人、影响社会的目的。
    孔子是如何通过整理修订《春秋》来完成他对“道”的阐述呢?在修订后的《春秋》这本书里,孔子在记述鲁国史实的同时,文字上做了一些艺术性的处理,后人认为《春秋》虽然记事文字非常简练,但是每个字都很讲究,有着微言大义——所以后人就有“春秋笔法”一说,意思是文字不能只看表面的叙述,要琢磨文字后面暗含的意思。孔子则恰恰就是通过这种对文字的艺术处理,来传递他的思想(有些学者认为主要是传递他的政治思想,我觉得有点狭隘)。也就是说,孔子修订的《春秋》,除了记事记史,还隐晦地传递着他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臧否,塑造了一套孔子认为合乎儒家道德规范的评价标准体系。对此,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里说了一段话,他说:
    “周道废弛,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辩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
    ——大致意思就是说,那个时候周王朝开始衰微,孔子在鲁国担任司寇一职。但是诸侯们害他,大夫们排挤他,孔子知道自己的建议当政者听不进去,他的主张难以实现。于是就把二百四十二年的鲁国历史按照自己的是非道义标准做了评判,以此希望作为天下人之后的行为准则。他之所以在这部书里贬低(行为不合乎礼法的)天子、斥责(不守规矩)的诸侯、声讨(胡作非为)的大夫,就是为了阐明正确的王道……孔子修订的《春秋》这部书,往大了说,阐明了夏禹、商汤、周文王这样的古代圣王的治国理念,往小了说,讲明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分清了难以分清的事物,制定了是非的评判标准,让做事犹犹豫豫的人有了行事的准则,使人们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是贤良什么是不肖。保存了已经灭亡国家的文化历史,延续了已经要灭绝的世系,弥补了社会运行中存在的弊端,让已经荒废的好的东西重新得以兴起。这些都是先王之道非常重要的内容啊。……《春秋》让人能明辨是非,所以有助于治理人民。能对社会起到拨乱反正作用的,没有比《春秋》更好的书了。……如果做人不通晓礼义的要旨,就会君王没有君王的样子,臣子不守臣子的规矩,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君王没有君王的样子,就会出现以下犯上。做臣子的不守臣子的规矩,就会惹来杀身之祸。做父亲的不像父亲,就是不守伦理道德。做儿子的不像儿子就是不孝敬父母。这四种行为,都是天下最大的过错啊。有这四种行为的人,怎么批判惩罚他们都不为过啊。所以说《春秋》这本书,阐述的就是礼义的根本啊。
    读司马迁的《太史公自序》,会感觉几乎整篇都在高度颂扬《春秋》。我觉得有两方面原因,一者,《春秋》确实禁得起这样的表扬,尤其在司马迁时代,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将《春秋》拔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甚至为后世两千年《春秋》的地位做了一个定论;另一方面,也不乏太史公夹带私货——毕竟《春秋》具有史书的成分,而太史公最大的心血也是著了我们熟知的《史记》这部史书,太史公对《史记》的期待,某种程度上恰如孔子对《春秋》的期待,都希望能做到教化人心,让人能明辨是非,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所以褒扬《春秋》其实也是在抬高自己的作品吧。
    也正是因为“《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让人明白君臣父子应该遵守的礼义准则,以此来评判这些人做事对不对合不合乎礼义的标准,所以孟子后来评价说:“孔子做《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在《史记·孔子世家》中,司马迁也说“《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从孟子和司马迁的这个观点来说,似乎孔子修订《春秋》达到了他的目的。但是是不是真的如此,就不好评价了——反正后世“臣弑君、子弑父”这样的乱臣贼子依然屡见不鲜。想来如果太史公地下有知,恐怕也只能对此叹息一句:“呜呼!惜乎《春秋》之义不行,致使天下乱臣贼子无所惧矣!”
    正是因为后世对孔子修订的《春秋》——为了方便,后面我们就按照惯例直接称呼为《春秋》——有这样高的评价,后来《春秋》就被列为儒家的五经之一,所以《春秋》也叫《春秋经》。过去我们说“四书五经”,其中的“五经”就指的是《易经》《诗经》《尚书》《春秋》《礼记》(一说是《仪礼》)。后来还有所谓的“六经”“十三经”之说,但怎么排,《春秋》都在其列。
    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能称为《经》的要么作者是圣王贤哲,例如《黄帝内经》的作者假托是黄帝,《易经》的作者说是周文王。要么是有宗教背景的,例如《金刚经》《道德经》乃至后来的《圣经》《古兰经》。总之,能称为“经”的,都是地位相当高的书籍。可以说,能被称为“经书”的典籍,其文字传递的理念,就是人们应该遵守的思想、道德乃至行为的准则。
    但是一说起《春秋》,我们往往还会同时听到《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这样的并称。即,不仅仅会提到“经”,还会提到相对应的“传”——其实不仅是《春秋》,儒家的很多经典都是即有“经”又有“传”的,例如《易经》就有相对应的《易传》。
    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什么是经,什么是传?
    前言(二):什么是经,什么是传?
    织之纵丝谓之经,也就是说,经的本义,是织布的时候的纵线(竖着的线)。见过老式织布机的人会很容易理解这个,织布的时候,先要确定好经线,然后以经线为依托,再横着穿插线——这个叫纬线——最后才能织成布匹。所以有“经正而纬成”的说法,这就是经线纬线的最早由来。由此又引申出了地理上的经度纬度的概念,在地理上,南北曰经,东西曰纬。
    前言(二):什么是经,什么是传?
    织之纵丝谓之经,也就是说,经的本义,是织布的时候的纵线(竖着的线)。见过老式织布机的人会很容易理解这个,织布的时候,先要确定好经线,然后以经线为依托,再横着穿插线——这个叫纬线——最后才能织成布匹。所以有“经正而纬成”的说法,这就是经线纬线的最早由来。由此又引申出了地理上的经度纬度的概念,在地理上,南北曰经,东西曰纬。
    正是由于“经”是织布的基础,是首先要确定的根本性的东西,由此才引申出来了一层含义,即原则、标准的意思。所以后来人们就把那些对国家社会的运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籍称之为“经典”——而《春秋》,恰好就是这样一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经典。
    传,简单的说就是对“经”的解释。对二者的区别,晋代的张华在《博物志》中有一句解释,他说“圣人制作曰经,贤者著述曰传。”经传并列,就是重要书籍的意思,有个词“名不见经传”,就是说这个人不重要啊,你看,历史书上都没有记载名字。
    但是,从原始文字意义上讲,与“经”对应的是“纬”,有经书,那是不是应该有纬书呢?还真有,而且纬书还真是对应的经书出现的。尤其是在两汉魏晋时期,谶纬盛行,纬书出现了很多。之所以有纬书出现,是因为当时有些人认为经书不能完全充分的阐明圣人的想法,需要与之相匹配的书来进一步解释阐发圣人的想法——这点其实与“传”有点相似,但显然,纬书的作者认为纬书的地位某种程度上跟经书是可以相提并论。这点与传不同。甚至即使是传,后来还有对传进行解读的,例如《易经》就有《易传》,对《易传》解读的文字称为“彖”,不过这些与我们要讨论的《春秋》关系不大了,属于一点题外话。
    《春秋》就记事本身而言,文字是很简洁的。一般人只看字面意思,未必能理解夫子想含蓄表达的深层次内容,所以就有很多人来解释,某一段话为何这样说,用这个词又代表了孔子怎样的情感倾向等等——这种解读某段话的工作,其实我们每一个学过语文的人都经历过。小学语文里我们被训练过很多次解读鲁迅的某一句话。甚至社会上对于《红楼梦》的研究也有这方面的倾向。至于作者是不是真的如解读者所理解的,其实谁也不敢说对错了。这种对《春秋》的解读后来有很多学术流派,流传至今且影响最大的,是三家,即左丘明的《左传》,公羊高的《公羊传》和谷梁赤的《谷梁传》——这三家后来合称为“春秋三传”。
    孔子的春秋笔法微言大义,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但是,我个人觉得这也带来了一个弊端,就是孔子的《春秋》,能不能作为史书来看待?史书,从理想化角度而言,记载的史实应该是客观公正不带记录者感情色彩的,但是孔子的《春秋》显然不是这样。例如,我认为一句标准的史书记录应是这样的:
    “张三者,雍州人也。”
    但是如果按照《春秋》的风格,这句话则可能就变成了:
    “张三者,雍州鄙人也。”
    ——只是多了一个字,但明显就有点瞧不起张三了。
    如果是《左传》的风格,那这句话可以演变成一篇《张三列传》之类的文章,如果是《公羊传》和《谷梁传》的风格,则可能会出现:“何以为张?姓也。何以为三?名也。然何以名三?排行之故也。雍州者何?昔者大禹定九州,雍州居其一。言雍州者,盖谓张三非夷狄也。然何以言鄙?其人乖张,有违圣人之道,故君子鄙之”云云。
    《春秋》里因为有文字艺术的加成,所以无法掩饰地附带了孔子的感情色彩,尤其是在后来的公羊传、谷梁传等的阐释下,这种感情色彩更显得丰富多彩——当然,也许有不少其实是后人过度解读罢了,孔子当时未必真的那么想。但是这个,也只能是我们的猜测而已,无法去证伪了。正如今天我们重新读《春秋》三传,前人的许多著述可以参考,我们自己的看法也可以拿出来与别人商榷,我们可能未必与古人先贤的观点完全一致。对同一事物,从不同角度看去,必然会得出不尽相同的结论,恰如盲人摸象一般——而这种“偶有所得”的感觉,我觉得其实恰恰是读书的乐趣所在吧。
    我在以前,就曾经断断续续读过一些《春秋》的内容,也读过一些关于春秋时期历史的其他书籍文章。前两年把《春秋》三传都买全了,但是一来忙二来懒,书买回来了就一直束之高阁。倒是也曾给自己定了两个读书计划,关于《春秋》三传就是二者之一,但也一直未落实。而今可能会相对有更多一点的时间和精力来做自己喜欢的事了,譬如跑步、临帖、练笛子、读书之类。重又把之前的计划和书捡起来,希望能断断续续的坚持下去,尽自己的能力把这个功课做的细一点,能在读《春秋》三传的过程中,有更多的收获吧。当然,我不是中文或者历史专业的出身,没有相应的学术功底,自身的素养不值一提,手头的资料也有限,读的过程中做的这些读书笔记,更多是对前人资料的整理——恰如当年孔子修订《春秋》一样。偶尔或有一点我自己的见解和想法,也未必对。我把这些笔记心得记录在这里,不敢说是分享什么,只是给自己做个备份,如果有人看到了,指出我有什么疏漏错误,那我也是非常感激的。探讨、交流甚至辩论,我觉得也是读书所能带来的乐趣。孔子说:“朝闻道,夕死足矣。”我对知识和真理的追求没有他那么高大纯粹,我只想好好活着,多读几本书,多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多认识些有趣的人经历些有趣的事。
    我,其实是个俗人。
    @燕狂徒哇咔咔 2022-08-29 17:27:50
    

写的很好!这样解读历史才是煮酒应该有的层次!

就像孔子哀叹的:道之不行也久矣,现在煮酒的文章的层次已经可以用堕落来形容了

期待继续分享解读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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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只是随手整理一下自己的读书心得罢了,多谢抬爱。谬误难免,多多批评指正。
    @鲜虞郭峰 2022-08-30 19:37:49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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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支持……多批评指正
    (一)隐公元年
    (1)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
    这是《春秋》开篇的六个字,但是这六个字里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很多。首先,我们知道《春秋》是一部编年体史书,那就得确定时间坐标,而这个时间坐标一开始就给出来了——元年——只要明确了这个元年对应到历史上是哪一年,就能明确后面记载的每件事都是发生在具体什么时候。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改朝换代新君继位甚至国家有大事发生,习惯性的要改个年号,称为“改元”。元年,就是改年号后的第一年。那么,《春秋》开篇提到的这个“元年”,到底是中国历史上的哪个元年?
    有人觉得可能很简单,既然说了《春秋》是鲁国史,那么这个元年就应该是鲁国历史上的开国元年吧?
    还真不是。
    《春秋》讲的是鲁国史,但是严格的说,是鲁国的一段历史。西周刚推翻商朝不久,武王就去世了,即位的成王年幼,周公旦辅政。这时候周公的兄弟管叔、蔡叔对周公心怀不满,于是联合纣王的儿子武庚发动叛乱。其中有一个之前分封的小国奄国(大致在今天的山东曲阜一带),跟随武庚一起叛乱。周公果断的起兵平叛,叛乱结束后,成王就把奄国的故土分给了周公旦,但是当时刚刚经历了管蔡之乱,周公要辅佐成王无法赴任,所以就派了自己的长子伯禽代为赴任。周公最早的封地是“鲁”,所以这个地方就沿用了鲁的称号。伯禽就成为鲁国的首任国君。因此从血缘关系上讲,鲁国是周王室最亲近的宗室。
    鲁国受封后,先后二十五世共计三十四位君主,一直到鲁顷公二十四年(公元前255年),被楚国所灭,六年后鲁顷公死,鲁国就此绝祀。
    孔子的《春秋》,并不是从伯禽受封开始讲,而是从鲁隐公讲起。春秋开篇的“元年”,就是鲁隐公元年,即公元前722年。按照司马迁在《史记·鲁周公世家》的记载,在鲁隐公之前,鲁国从伯禽(后世又称鲁文公或鲁公伯禽)开始,历经考公、炀公、幽公、魏公、厉公、献公、真公、武公、懿公、孝公、惠公等国君(其中懿公和孝公之间还有一段时间是懿公哥哥的儿子伯御为君,但是伯御是弑杀懿公上位,后被周宣王讨伐杀掉,所以不被周王室承认),鲁隐公就是惠公的儿子。
    我自己觉得,之所以不是从鲁国的开国讲起,某种程度上恰好说明了《春秋》的非史书性。也就是说,孔子做《春秋》的目的,最主要不是记史,更重要的是借着事情来阐发他的思想。因此,他就没有必要严格的从鲁国的开国讲起,而是甄别选择一段最有助于他阐发自己思想的历史就行。从这个角度讲,春秋的开端和结尾,可以是鲁国历史上任意的一段——当然,结束时间肯定在孔子逝世之前。
    虽然《春秋》可以是鲁国开国至孔子逝世之前的任一段时间的历史,那为什么作为本源为讲述一国历史的《春秋》不是从鲁国的开国历史讲起,而是要选择隐公元年讲起呢?所以后世的许多人认为,孔子选择以隐公元年作为开始的时间,应该是有深意的——所谓的微言大义,看来不止体现在字词上。
    基于“选择隐公元年为《春秋》开端一定是有深意的”这一出发点,就有一种观点认为《春秋》虽然是写鲁国,但实际上是写孔子对周王朝或者说周公制定下来的礼义制度的认知,而隐公时代期恰好是周王朝的转折点,周王朝走向衰败的同时,周公那一套礼制也走向衰败,孔子的主张和理想也开始被现实粉碎,这种失望带给他精神上的打击是巨大的。所以孔子选择了具有转折意义的隐公时代,作为《春秋》的开端。为什么说隐公时代期恰好是周王朝的转折点呢?这就需要简单梳理一下隐公时代周王朝的历史。传统观点认为周分为西周和东周。以西周末代君王幽王传说中的烽火戏诸侯导致戎人攻入镐京作为西周的灭亡标志,这一年是公元前771年。幽王灭国后,诸侯拥立了他的太子宜臼即位,就是周平王。关于这段历史,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里有这样一段记载:
    “平王立,东迁于雒邑,辟戎寇。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
    这段话很值得逐字逐句解读一下。“平王立,东迁于雒邑,辟戎寇”——平王即位后,将国都迁到了雒邑。雒邑就是今天的洛阳。因为洛阳在周原来的都城镐京的东面,所以后来才称都雒邑的这段周朝为“东周”。之所以迁到雒邑,按照这里的记载,主要是为了避免戎人的侵袭。可见攻入镐京一事,戎人给周王室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
    “平王之时,周室衰微”——从平王那个时候开始,周王室日益衰微。我理解这个衰微,不仅仅指的是军事经济等等方面的衰落,更重要的,应该是指的周王室——或者说周王本人——政治影响力上的衰微。此前虽然分封天下,但是名义上周王是天下的共主,是最高统治者,诸侯都要听从他的。但从平王时代开始,这个局面发生了变化。
    “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这一句,实际上是对前面“周室衰微”的解释。“诸侯强并弱”,意思是强大的诸侯开始吞并弱小的诸侯。我们今天觉得春秋战国不就是打打打吗,大国吞并小国,最后秦灭六国统一天下,很正常啊,那这里为什么说强大诸侯吞并弱小的诸侯就是“周室衰微”的表现呢?原因很简单,在此之前,诸侯不论大小,都是由周王室分封的,不管诸侯的封地多少,大家名义上是平等的。你管辖的土地只有经过周王的分封,才能得到大家认可的,这是当时的法理制度对诸侯的约束。在这种制度约束下,强大的诸侯不能擅自吞并弱小的国家,因为这是对周王室权威的挑衅,一旦出现这情况,周王可以号召其他诸侯国起兵讨伐,最终可能把这个挑事的诸侯国反而给灭了,所以这种事得不偿失,因此在这之前,如果有诸侯的战争,一般都是出于某种原因,由周王下令给其中的一方去攻打另一方,这样的战争在法理和道义上是符合当时的规矩的。但显然,平王之后,诸侯之间的战争慢慢就有变化了,大国吞并小国变得随意起来了。放在以前,这显然是不可能出现的。因此说“诸侯强并弱”,是“周室衰微”的表现。
    “齐、楚、秦、晋始大”,我觉得这句话应该不是说齐、楚、秦、晋这些诸侯国是从那个时候才开始变得强大起来。因为若仅论国力,齐、楚、晋一开始就都是诸侯里的大国。这里的“大”,我觉得是指的“自大”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说齐、楚、秦、晋这些诸侯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变得自大起来——言下之意就是不再遵循过去的礼义制度了。“政由方伯”,意思则是说天下的事情不再是周王说了算了,那些强大的诸侯开始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甚至左右了王事的政事。所以,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后来齐桓公要打着“尊王攘夷”的口号了,中国的传统一直是喊什么说明缺的是什么,能喊出“尊王”,说明王已经很久不被大家尊重了。
    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里讲完上述这段话后,并没有再详细讲平王东迁之后的历史,而是立刻跟着来了这么一句:
    “四十九年,鲁隐公即位。”
    发现什么没?是的,周平王一共在位五十一年,作为讲述周王朝历史的一篇文章,周平王在位的前面四十八年一笔带过,根本没写一件具体事,周平王五十年和五十一年后面也是一笔带过,只有在五十一年的时候,提了一句话“五十一年,平王崩。”——可怜的平王,长达五十一年的历史里,作为主角的他,只有在死的那一年才被特意提了一下。而不是主角的鲁隐公,反倒是被特意点了出来,为什么?
    还是我们一开始就在反复提到的:因为鲁隐公的即位,是《春秋》的开端。
    回到最初的话题,为何说鲁隐公时期,是周的转折点。如果我们纯粹从地理空间维度看问题,那么平王东迁,是西周东周的转折点。如果纯粹从时间维度看问题,那么平王东迁的时候,鲁国国君还是鲁孝公。即使鲁孝公在平王东迁后不久就去世了(平王东迁是公元前770年,孝公去世是公元前769年),仅从时间维度上讲,经历平王时代最长的国君,也是鲁惠公——从周平王三年(公元前768年)一直到周平王四十八年(公元前723年)。考虑到周平王在位一共五十一年,这个角度而言的话,应该说,鲁惠公时期才是周的转折点对啊,《春秋》似乎应该从惠公元年讲起来才更合理。这个矛盾,似乎可以从儒家的一个习惯得到解释。儒家对于天下的概念,不是一个单纯的物理空间或者时间空间的概念,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上的概念。也就是说,儒家的“中华”或者“华夏”的概念,不在时间上,不在地域上,而在文化上。所谓的“夷夏之别”,“别”在文化上。你认同我们的文化理念,哪怕你是出身在异国他乡,我们也认为你跟我们是一家人。你不认同我们的文化理念,哪怕在一个屋檐下,咱们也不是一类人。这点,在后来的儒家史观众一直传承下来,最典型的,是明末清初的大思想家顾炎武的一段话,他是这么说的: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
    正是基于这种更重视文化传承是否断绝,所以按照儒家的观点,才能解释“为什么鲁隐公时期是周王朝的转折点”——因为幽王导致西周毁灭后,平王东迁,在人们看来,这意味着复国的开始,也就是说周经历了一次险些灭亡的危机后,政权又重新恢复正常,同时意味着周公制定的礼义制度得到继承。如果周王朝能就此复兴、周公制定的礼制得到发扬光大,那平王就是中兴之主,地位会高很多很多。很遗憾,事实证明平王不是中兴之主。在他即位后的几十年,现实证明了周王朝没能实现复兴,不仅如此,还出现了“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这些完全不符合传统礼制的事情,而这种礼崩乐坏的事情,在儒家看来,比亡国的影响更大。从对平王充满希望,到几十年后,大家渐渐失望,再到鲁隐公的时候,周游列国所见所闻几十年起起伏伏的阅历,让孔子可能对复兴周礼已经彻底绝望了。因此,我觉得,从儒家的史观出发,从文化传承角度而言,隐公时期也就是平王末年,代表着儒家对周礼文化复兴这一想法从希望到失望的过程,从这个角度而言,平王末年也就是隐公时期,确实是周王朝的转折点——更准确的说,是周公确立的那套礼制文化的转折点。所以,孔子选择了隐公元年,作为《春秋》的开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测,或者说强行做的解释,至于是不是这样,可能只有孔夫子知道了。
    让我们再重新回到《春秋》正文。讨论完“元年”,我们说后面的几个字。“春”,很好理解,春天的意思。改元都是从一年的开始算起,表示新的时代开始了。那为何要强调一句“王正月”呢?这里的“王”,指的是周王,而非鲁国的国君。从礼法角度而言,那个时候能被称为“王”的,只能是周王。至于我们所熟悉的后来的什么楚庄王、齐宣王之类,这些“王”的称号,其实是僭越礼法后自己给自己加的,按照周礼,这是胡作非为的,算不得数。因为楚庄王、齐宣王这些人,都只是属于诸侯,远远达不到“王”的等级,而且即使是诸侯,里面也有公、侯、伯、子、男这些等级的区别。鲁国和齐国,都属于二等的侯爵,楚国一开始地位更低,属于子爵,所以其他诸侯瞧不起他,连楚国自己也自嘲“吾乃蛮夷。”
    为何要强调是周王的正月呢?因为古人对历法很重视,改朝换代之后,必定要颁布新的历法。我们知道,在农耕时代,历法对农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而会影响整个国家的运转。但是制定历法,是需要一定的天文学基础的。某种程度上,这有着“君权神授”的含义在里面,所以,改朝换代之后颁布新历法,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既有实际意义,又有象征意义。
    要确定历法,最基础的就是要确定正月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问题要展开讲,涉及到比较复杂的天文学知识。我们只需要简单知道,古人最终确定以冬至这一天,作为校验一年时间的标准。夏朝的时候,规定冬至月后的第二个月,为正月。到了商朝,不管是因为时间推移星象运转导致原来的历法已经不符合实际了,还是因为改朝换代的政治需要,总之商朝规定冬至月后的第一个月,为正月。到了周朝,又把正月往前提了一个月,冬至在的那个月,就是正月。
    为什么计较正月在什么时候呢?前面说了,既有指导现实生产的需要,也有君权神授的政治需要。所以过去有个规矩,如果一方臣服了另一方,就要用对方的历法,记录事情的时候也要采用对方的纪年方式。这里强调是“王正月”,也就是说隐公元年的开端,是周历法的正月。之所以强调“王正月”,说明当时还有其他纪年的正月——事实上也是如此,例如宋国,是微子启的封国,毕竟是前朝后裔,所以周王朝在礼义上不是把宋国当做诸侯看,而是客客气气的当做客人平等看待的,允许宋国祭祀历代的殷商祖先。宋国用的历法就是商朝的历法。用谁的历法,在过去就叫奉谁为正朔——意思就是承认谁才是合法的政权。“王正月”,说明用的周王的历法,那就是奉周王室为正朔。
    “元年春,王正月”这是《春秋》——或者说《春秋经》里的话。我们前面说了,有经有传,那么《春秋经》里的这六个字,对应到《左传》《公羊传》《谷梁传》里,又有什么不同的阐发呢?
    在讨论三传对“元年春,王正月”的阐释之前,我们先来看一段司马迁在《史记·鲁周公世家》里的相关记载:
    “(惠公)四十六年,惠公卒,长庶子息摄当国,行君事,是为隐公。初,惠公適夫人无子,公贱妾声子生子息。息长,为娶于宋。宋女至而好,惠公夺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及惠公卒,为允少故,鲁人共令息摄政,不言即位。”
    这段话的意思很好理解,就是鲁惠公在位四十六年的时候去世了,他去世以后,他的长子名字叫做息的摄政,代理行国君事,这个息就是鲁隐公。这里需要注意一点,是“长庶子”,但不是“嫡长子”,这点挺重要,为什么重要,在《谷梁传》里有论述我们后面再说。按这段记载的说法,当初鲁惠公的正妻没有生儿子,他一个地位相对低贱的妾生了个儿子起名为“息”。息长大后,惠公本来要为他娶宋国的女孩子为妻。但这个宋国女子来了以后,惠公发现长得很好看,于是就把这个女的强占为自己的妻子。这个女子为惠公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字叫“允”。惠公就立这个女子为正妻,立允为太子。他去世的时候,允还年幼,鲁国的宗室和大臣就让息摄政,所以也不说息是即位。
    对于《春秋》开篇的“元年春,王正月”这六个字,《左传》的相关记载是这样的: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生隐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隐公立而奉之。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结合前面的《史记·鲁周公世家》里的相关记载,我们很容易就理解了这段话。基本说的还是一件事。不过这里说明了惠公的正妻是孟子(不过不是后来的那个儒学大师孟子),孟子去世后,另一个叫声子的女子为惠公生下了隐公。宋国国君宋武公生了一个女儿仲子,结果这个女孩子一生下来掌纹就像文字,辨认出来是“为鲁夫人”,后来果然做了鲁惠公的妻子(按《史记·鲁周公世家》的记载,这个仲子应该本来是隐公的妻子),生的孩子就是后来的桓公。桓公出生不久惠公就去世了,隐公摄政但尊奉桓公。在解释了隐公及身边几个重要人物的关系后,《左传》特意强调了一下“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按照礼法,新君即位的当年,依然要用先君的年号,次年正月,新君要举行即位大典,然后才改年号,这一年就是新君的元年。按照这里的说法,隐公应该并没有举行即位大典,以示他只是暂时性摄政,所以《春秋》里也没有写他是即位。还记得我们跟前面提到的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里是怎么记载这件事的吗?“四十九年,鲁隐公即位。”,司马迁是明确说了即位的,这点是《史记·周本纪》与《春秋》的明显不同。我理解司马迁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他认为隐公的地位是后世承认的,所以司马迁是按照正常国君的记录写的。但实际上从其他的相关记载看,隐公应该确实没有举办正式的即位典礼。这点,对于特别看重周礼的孔子及后世儒家学者而言,其实是挺重要的一个细节。
    《公羊传》对“元年春,王正月”这六个字的相关记载如下:
    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我们前面说了,《公羊传》和《谷梁传》在写作手法上,都是采取了一问一答的形式,读起来让人能有一种学生问老师答的现场感,而且问答层层递进,给人印象很深。这段话里,《公羊传》先是解释了元年、春、王等几个字的深层含义。然后强调了之所以说“王正月”,是为了传递一个观念——“大一统也”。
    “大一统”这个概念的提出,非常契合汉初的政治需要,这应该也是公羊学在汉初能勃兴的重要原因。汉初刘邦曾经分封诸王,结果导致了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武帝后来实行推恩令,削弱藩王的实力,在逐步改变高祖留下来的政治体制过程中,亟需一套理论上的支持。公羊学派的“大一统”概念的提出,恰好满足了这一政治需求。《公羊传》里,这段话意思是说当时天下都奉周礼,诸侯统一于周天子权威之下。以此类推,则后来天下都应该大一统于正朔之下。汉时就是汉朝的中央政权,唐、宋则就是唐、宋的中央政权。诸侯分裂及地方割据势力都不应该出现或者说即使出现了也应该至少在名义上要臣服于中央政权的统一管理才对——维护中央政权的统一权威,是公羊学的一个重要观点。
    接着《公羊传》解释了为何《春秋》不明言隐公即位,即《春秋》这样写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意。按照公羊学的观点,隐公本来的心意就是要将来还政于桓公的,之所以最后要还政于桓公,则是因为桓公虽然年幼,但是他地位尊贵,隐公虽然年长,但是地位相对较低,桓公才是惠公君位的合法继承人。但是这兄弟俩的尊卑之别不是很大,一般的国人也不清楚这点。当时大家都觉得隐公年长而且贤能,于是诸位大夫就拥戴了隐公。如果隐公当时即位了,后来桓公能不能即位就不好说了。而且以当时桓公年幼,如果直接即位,恐怕朝里的大臣也未必能安心辅佐他。所以隐公就暂行摄政。隐公之所以没有即位,说明他一开始就想的是要未来还政于桓公的。隐公既然年长而且贤能,为什么不能即位呢?因为按照“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隐公不适合。这里,我们就看到了后来封建时代在爵位继承时一直遵循的一个很重要原则——嫡长子继承制。以今天人的眼光看,选贤任能才对啊,为何要始终坚持嫡长子继承这个原则呢?原因其实很简单,所谓“贤能”,这个标准没法精确衡量啊,一家弟兄好几个,你说老二贤能,我说老三优秀,怎么办?争论不下来了那只好诉诸武力了,所以说如果用是否贤德来做标准,缺乏可操作性,只会引发很多矛盾。而“嫡长子”则是有统一精确的标准的——正室夫人生的长子——这个标准简单粗暴精确,可操作性又强,因此,成为后来名义上尊奉的原则。而儒家是很重视这个名分的,公羊学也正是从细微处来阐述、弘扬这些观点的。“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其实说了两种情况:有嫡子的时候,嫡子里面的长子是第一继承人;没有嫡出的儿子,只有庶出的儿子的时候,这时候庶子里面,谁的身份高贵,谁就是第一继承人。
    隐公和桓公谁是惠公的第一继承人,恰好就是按照“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原则确定的。因为惠公的正室夫人没有生儿子,现有的两个儿子都是庶夫人生的,但是,桓公的母亲地位更尊贵一些,因为她是宋武公的女儿。而且按前面引用的《史记·鲁周公世家》的记载,惠公在的时候甚至可能明确了“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的。我猜测如果惠公确实如《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的这样明确过,除了他喜欢仲子导致对允偏心外,还有一个原因应该也是考虑到仲子的出身更高贵一些——毕竟,当时这种贵族的婚姻背后往往都有很多政治利益的考量,一般正室夫人的出身都相对尊贵一些,这也意味着正室夫人的娘家势力相对强大一些,如果得罪了某个孩子的母亲,很可能意味着你得罪了这个母亲背后的政治势力,那会引发什么问题就不好说了——大的话,真的可能会身死亡国的。这点,距离隐公时期不远的周幽王和周平王就是例子。幽王之所以身死、西周之所以覆亡,很重要一个原因是幽王宠爱褒姒,想立褒姒的儿子为太子。而当时幽王的正牌的太子是宜臼,他的母亲是申国国君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女儿和外孙的利益不被侵犯,申侯联合戎人发动叛乱,导致幽王身死西周覆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宜臼虽然后来在一些贵族的拥立下继承了周王位,成了周平王,但是平王在一开始很长一段时间里,背上了弑父的罪名,导致有一部分势力是拒绝承认他的合法地位的。隐公与桓公相比,显然缺少一个强有力的姥爷,不然隐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即位了。
    在强调了继承人选择的两个重要原则后,《公羊传》针对隐公桓公哪个人更有继承权做了归纳总结,得出另一个重要的结论——“子以母贵,母以子贵”。“子以母贵”,桓公继承权优于隐公就是例子;“母以子贵”,则反过来强调了孩子继承了相应的权利地位后,对应的母亲身份地位应该得到提升——这点后世也有很多典型案例,但与我们讨论的《春秋》开篇几个字关系不大,因此这里就不赘述。
    《谷梁传》对“元年春,王正月”这六个字的相关记载如下:
    传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让桓正乎?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隐不正而成之,何也?将以恶桓也。其恶桓何也?隐将让而桓弑之,则桓恶矣。桓弑而隐让,则隐善矣。善则其不正何也?春秋贵义不贵惠,信道不信邪。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先君之欲与桓,非正也,邪也。虽然,既胜其邪心以与隐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兄弟,天伦也。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已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隐者,可谓轻千乘之国,蹈道,则未也。
    《谷梁传》也是认同隐公从一开始就是准备要还政于桓公的——这点上三传是达成一致的。但是对于隐公准备让位于桓公这件事对不对上,《谷梁传》则认为不对。虽然隐公这件事做得不对,但是“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还是成全了隐公。之所以成全隐公,是为了反衬桓公的恶——隐公本来就是要还政于桓公的,结果还是被桓公杀了,一对比,更突显出隐公的善与桓公的恶。但是,按照《谷梁传》的观点,隐公虽然这件事上做的是“善”,但并不对,也就是说,在《谷梁传》看来,“好的”和“对的”是两个概念,做的好,但并不能代表你做的就对。例如隐公一开始就准备将来要还政于桓公,就是做的好但不对的典型例子。原因就在于《谷梁传》认为“春秋贵义不贵惠,信道不信邪”,即《春秋》褒扬的是大义,而不是小恩小惠,崇信的是正道而非邪道。“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意思是说一个真正孝顺的儿子,要想办法彰显自己父亲好的品德行为,而不是彰显父亲不好的方面。当初惠公准备把继承权给桓公,这点本身就不正确——《谷梁传》为何会认为惠公选择桓公而非隐公继承国君是不正确的做法,是我读到这里的疑惑,但是《谷梁传》对此并未有进一步的解释,我自己琢磨,可能原因是《公羊传》里那句“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即隐公和桓公身份尊卑之间的差别,其实并不是那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二人身份尊卑既然差别不大,那就长且贤的隐公显然才是正确的选择——但到底是不是如此,我也不确定。
    《谷梁传》在惠公选择继承人一事上认为,惠公选择桓公是不对的,但是“虽然,既胜其邪心以与隐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言下之意,隐公之所以能摄政,其实是惠公在去世之前首肯同意了的,而惠公之所以能同意隐公摄政,就是心底已经知道自己选择桓公继承君位是不正确的。而隐公应该也已经明白父亲的心意了,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摄政想着未来要还政于桓公,就是放大了父亲在这件事上恶的一面啊。所以《谷梁传》就此事得出的结论就是:“兄弟,天伦也。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已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隐者,可谓轻千乘之国,蹈道,则未也。”意思是说兄和弟的长幼顺序,是老天定下来的。做儿子的,你要遵照父亲的要求,做诸侯的,要遵照君王的要求。而隐公的所作所为恰恰是既不遵照老天定下来的顺序,又不遵照君王和父亲的意愿啊,目的不过是为了他自己以为正确的小恩惠于桓公罢了。所以说,相对于为君为诸侯的大道而言,隐公的行为只是小道而已,为了这点小道而轻视了鲁国国君这样重要的身份应该承担的更大担当啊,要就一个合格的国君标准而言,他还没有做到啊。
    其实,人生很多时候就是在不断的做选择题,不断取舍。取舍的结果,就是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至于得失之间,哪个更重要,恐怕只有做抉择的人自己清楚吧?我个人一直觉得,得失之间看你更看重哪个、得到的哪个能更让你觉得心安了,只要自己觉得心里平和对得起自己的良心,那做出的抉择就不要后悔了。所谓“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就是这个道理。就像隐公一开始就想着将来有一天要还政于桓公,有人褒扬有人斥责,至于这个念头对不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想,隐公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至少他是觉得这样的结果,能让他安心吧——如果他能预测到后来他会被桓公弑杀,他还会不会是这样的选择呢?也许不会,毕竟生命重要。但是,我更倾向于隐公依然会如此选择——毕竟,别人怎么做那是别人的事,我们怎么做,是我们自己的事。
    @lwz4918 2022-09-01 12:49:52
    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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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请多多批评指正
    @ty_莫名的恐惧1 2022-09-01 16:54:25
    也正在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这三本书。中华书局的版本。看到成公了。
    三个版本的解读差别很大。
    其实也正常,就如论语一样,千人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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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我的看法未必对,欢迎批评指正,一起交流学习。
    (3)
    [春秋]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眛。
    这是隐公有记载的第一次重大外事活动。元年三月,隐公和邾国的国君在眛这个地方会盟。邾国是鲁国的邻国,大概在今天的山东邹城一带。能与邾国结盟,说明双方之前的关系应该并不是很融洽。我猜隐公之所以发起这次会盟,是因为他摄政后,首先需要一个安定的外部环境,这样才能集中精力治理国内稳定大局。双方会盟的地方叫眛,在今天的山东泗水东南。
    《左传》对这件事的记载是这样的: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昧。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眛之盟。”
    意思是说跟隐公在昧这个地方结盟的人邾仪父,名叫“克”,字“仪父”,是邾国的国君。当时由于他还没有受到周王室的正式册封,因此《春秋》里在记录这件事的时候,并没有按他后来的爵位来称呼他。之所以称呼他是“仪父”,是表示尊敬他。隐公由于刚摄政想和邾国结好——“欲求好于邾”说明这次会盟是鲁国主动发起的,是鲁国有求与邾——所以在眛地和邾仪父有这次会盟。
    《谷梁传》对此事的解释如下:
    “传及者何?内为志焉尔。仪,字也,父犹傅也,男子之美称也。其不言邾子何也?邾之上古微,未爵命于周也。不日,其盟渝也。眛,地名也。”
    这段话一开始就解释为啥要用“及”字,认为用“及”就是为了强调这次会盟是鲁国主动发起的。后面解释了一下邾仪父这个称谓背后隐含的意思,跟《左传》的观点一致,也是认为因为当时邾国还没有受到周王室的正式封爵,所以没有以后来受封的等级子爵称呼邾国国君,但即使如此依然用了一个尊称。不过在解释完这些后,《谷梁传》来了一句“不日,其盟渝也”——“渝”,就是破裂、改变的意思。这句话意思是说这次会盟达成的协议其实没多久就被抛弃了。
    《公羊传》相关记录如下:
    “及者何?与也。会、及、暨皆与也,曷为或言会,或言及,或言暨?会,犹最也;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何以名?字也。曷为称字?褒之也。曷为褒之?为其与公盟也。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因其可褒而褒之。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眛者何?地期也。”
    读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自己觉得《公羊传》对《春秋》有点过分解读了。这段话先是详细解释了为啥用“及”,还进一步阐释了会、及、暨的区别。意思是说“会”的意思就是聚会(最,就是聚的意思);“及”,有心情急切的意思;暨,则表示这个人心情比较坚决果毅。用“及”,意味着是主语这一方主动发起的会面,用“暨”,则是有主语方被迫的含义。邾仪父就是邾娄国的国君,“仪”是他的字,这里称呼他的字就是有褒扬他的意思。之所以褒扬他,是因为他与隐公会盟。与隐公会盟的人很多为何单独褒扬他,因为他较之前有了进步。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就有点疑惑了,为何《公羊传》说用字来称呼邾国的国君就是褒扬呢?引用我多年之前在一篇文章里写的一段话,简单先解释一下在传统中国文化语境下,“名”和“字”的区别:
    如果按照中国传统文化,起名字是相当讲究、严肃的一件事。按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惯例,名是名,字是字,有“名以正体,字以表德。”一说。《礼记·檀弓》曰:“幼名,冠字。”也就是说起名和字是两个步骤,起名是幼儿时期,人一生下来就得由父母起个名,这是“小名”或“乳名”,主要是长辈呼唤小孩子用,什么王二狗、李三猫就是所谓的这种“名”。小名没有人重视,所以谁也想不到叫个“石三伢子”的娃娃后来会打碎一个旧世界创造一个新世界。男孩子等长到二十岁,可以挽起头发戴上帽子成人了,父母将郑重其事地为其举行“冠礼”,这时候再给他起个“字”,也叫“表字”,这表示他“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称其名,故冠而加字”。古时女子十六岁可以盘头挽髻别上“笄”,这时也可以取字,故女子成年称“及笄”。过去说女孩子“待字闺中”,意思是尚未婚配就是这个来历。从名与字的来历可以看出,按照过去的传统礼仪,名是只供长辈和自己称呼,自称其名表示谦逊,而字才是用来供社会上平辈的人来称呼的。
    回到《春秋》里,如果说真的是尊重邾国国君,按照我们上面的解释,其实称字也不算尊重啊,应该称人家为“邾国君”之类的官方头衔才是尊重啊。对此后面我们看《公羊传》认为《春秋》对人的称呼上,是有褒贬的,后面读到庄公时代的时候,就能看到《公羊传》明确提出一个观点,说“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意思是说称呼一个人的时候,如果说以籍贯地指代,是最低等的称谓(例如袁世凯是河南项城人,民国有人文章里提到他的时候就说“袁项城如何如何”,类似还有康有为的“康南海”之称,但是后来以地名代指某个当地著名人物时,已经没有贬低的意思了,这点跟《春秋》时代应该有所区别——至少与《公羊传》提出这一理论的时代观念有区别了);如果出身国名指代,就显得更尊重对方;如果以所属的氏来称呼,就尊重的程度又提高了一级;如果不称“某氏”而是“某人”,则对其尊重的程度再提高了一个等级;如果不称“某人”而以其名称呼,则对其尊重的程度再提高一个等级;如果用其字称呼,则对其尊重的程度再提高一个等级;如果姓后加子来称呼,那就是再高一个档次的尊称了——所以为何说孔子、孟子这类是尊称,就是这样来的。
    按照《公羊传》的这一理论,后面我们还能看到《春秋》里对于邾这样的小国,对其国民正常的称呼是“邾人”。如果说邾的国君称字都是褒扬,那我们反推出,对于邾的国君,《谷梁传》认为称呼国君的名就可以了。这样也就能理解为何《左传》里会有那句“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了。
    邾国国君邾仪父之所以被褒扬,就是因为与隐公会盟了,会盟代表邾仪父或者说邾这个小国“渐进也”——《谷梁传》的这段观点,说实话看的我挺不舒服,明明都承认是鲁国有求于邾,但就是因为鲁国出身高贵,代表先进文化,就认为邾国属于夷狄之列,就非要把自己的地位抬高一些把对方地位贬低一些,非要美化一下说邾仪父能与鲁隐公会盟代表着邾国在进步,非要这样求一个心理优越感,这种高高在上的傲慢感,真让人觉得不爽。
    另外多嘴说一下,战国之前,“姓”和“氏”是有不同含义的,从起源上说,姓更早一些,然后同一个姓的大家族,随着人口繁衍壮大,又开始根据居住地、社会地位等不同,划分出来分支,这种分支之间就以氏来区别。但是秦以后,姓和氏逐渐开始合一,有的以姓为姓,有的以氏为姓,有的以国名地名为姓,最后就成了我们今天,大家只有姓没有氏了。所以今天有些姓虽然不同,但是往上古溯源,可能还是出于同姓。例如姚、田、陈、胡等都源自舜帝一脉。姜、吕、许、高等都源自炎帝一脉。姬、熊、蔡、张等都源自黄帝一脉——其实再上溯,都是一家人,大家都是黄帝的后代。
    @遇到潜力股 2022-09-02 13:43:35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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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这是《春秋》里有记载的第一次重大政变——不过不是鲁国的,而是郑国的。
    《春秋》是一部鲁国的国史,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一共才一万六千余字,却很郑重的记载了郑国这次政变——而且这件政变至少在当时看,和鲁国政局没有什么大的、直接的干系——可见《春秋》对这件事的重视,可见这件事后面很有些值得玩味的东西。
    郑国在当时而言,是一个成立不久的国家。按照《史记·郑世家》记载,周宣王二十二年(公元前806年),宣王封自己的弟弟姬友于郑——这个地方在今天的陕西华县东,姬友就是郑桓公。幽王末年戎人之乱时,桓公死于幽王之难。郑国人拥立他的儿子掘突即位,就是郑武公。这个郑武公,就是这段话里提到的“郑伯”的爸爸,而这段话里提到的“郑伯”,就是郑庄公。“克段于鄢”这一年,是郑庄公二十二年,鲁隐公元年。
    郑伯克段于鄢这件事,在《史记·郑世家》和《左传》里,都有相对详细的记载。《史记·郑世家》对此事的记叙如下: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生太子寤生,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请公,欲立段为太子,公弗听。是岁,武公卒,寤生立,是为庄公。
    庄公元年,封弟段于京,号太叔。祭仲曰:“京大于国,非所以封庶也。”庄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夺也。”段至京,缮治甲兵,与其母武姜谋袭郑。二十二年,段果袭郑,武姜为内应。庄公发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鄢溃,段出奔共。于是庄公迁其母武姜于城颍,誓言曰:“不至黄泉,毋相见。”居岁余,已悔思母。颍谷之考叔有献于公,公赐食。考叔曰:“臣有母,请君食赐臣母。”庄公曰:“我甚思母,恶负盟,奈何?”考叔曰:“穿地至黄泉,则相见矣。”于是遂从之,见母。
    这段记载,大致讲述了郑伯克段于鄢的来龙去脉,简单说整个事情就是武公的妻子、庄公的母亲偏爱自己生的老二不喜欢做国君的大儿子,偏心眼的老母亲和有野心的小儿子谋划许久意欲推翻老大篡位,结果阴谋失败,兄弟兵戎相见,母子反目成仇。后来大儿子不计前嫌在大臣的谋划下与母亲冰释前嫌。
    相比《史记·郑世家》,《左传》对此事的记载可以说写的精彩得多,也详细多,完全是一场宫斗+政变的传奇大戏,具体如下:
    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无生民心。”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对曰:“君何患焉?若阙地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公从之。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
    《左传》里在详述“郑伯克段于鄢”之前,加叙了一件事,“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也就是说,在隐公元年四月,鲁国的大臣费伯带领军队在郎这个地方筑城,因为这件事不是隐公下令做的,所以《春秋》里没有记载——手下官员未奉君令擅自行动,更何况是筑城这种在当时意义非同一般的事情,可见刚摄政的隐公,自身的威望确实还有所欠缺。
    结合《史记·郑世家》和《左传》里对此事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到,当初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为夫人,这位夫人后世称武姜——那时候女人一般没有名字,所以称呼女人时有一种方式就是“丈夫的谥号+姓”,武姜就是这样的称谓,这个名字翻译成今天的大白话意思就是“武公那位姓姜的妻子”。
    武姜生的第一个儿子——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原则这个孩子就是郑武公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后来也确实继承了武公的爵位成为了郑庄公。但即使他已经贵为一国之君了,却始终不被自己的亲娘武姜所爱,更要命的是这个亲娘还一直谋划着把他从国君之位上拉下来。作为亲妈的武姜之所以对自己的儿子庄公这么讨厌,原因在于生这个孩子的时候“寤生”——对于“寤生”的解释,我看到两种。一种说“寤生”的“寤”就是“寤寐思服”的“寤”,“寤生”就是在睡梦中的状态下生的孩子。还有一种说法说“寤生”的“寤”通“忤”,意思是出生的时候跟正常孩子不一样——正常的小孩出生的时候是头先出母体,反推出庄公出生的时候那就是脚先出的母体,也就是说庄公出生的时候他母亲武姜应该属于难产——这在今天也会让人吓出一身汗,何况医学还不发达的春秋时期,这种情况下弄不好往往会赔上大人的性命。所以武姜受到惊吓是正常的。从这个角度讲,我觉得后一种对“寤生”的解释更合情合理,武姜因为生这个孩子的时候差点自己送命,所以讨厌这孩子也就解释得通了。
    庄公出生的时候吓坏了自己的母亲,导致武姜从一开始就厌恶他,还给他起名就叫“寤生”——想想孩子也挺可怜,他没有任何的过错,幼时想来也很期待来自母亲的疼爱,但母亲却没有给他爱,给他的只是憎恶,所有的母爱都给了弟弟段。这样的幼年生活环境,应该是给庄公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以至于后来他对段能下死手,估计和幼年的这种经历也有关系。
    与庄公出生情景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他弟弟段,很顺利的就生下来了。所以武姜也特别疼爱这个小儿子。以至于不顾“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原则,多次去跟自己老公郑武公说情,想让武公改立这个小儿子段为继承人。但是武公在这件事上表现的很明智,拒绝了武姜的无理要求。于是武公去世后,寤生顺利的继承了国君之位,是为郑庄公。按史书的记载,武公十四年武姜生的寤生,十七年生的段,这个时候郑庄公也不过十四岁左右,段也就十一岁左右。可以说两个都还是小孩子。
    庄公刚即位,就遇到一件棘手的事情,“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这句话虽然没有主语,但是联系上下文我们可以清晰的感受到是武姜为段向庄公提出请求,要求封段于制这个地方。制,在今天河南荥阳西北的汜水镇。这个地方地势险要,南边是丘陵,北边是广武山,中部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峡谷。三国时期这个地方发生了一场著名的战役,后来民间演绎成“三英战吕布”——是的,这里就是后来的虎牢关。
    制邑的地理位置对郑国而言非常重要,武姜的要求显然有着深层的考虑。面对这一无礼要求,年少的庄公表现出惊人的冷静和有主见。他说:“制,这个地方是险要之地,当年虢国的国君战死于此。换个别的地方我都可以封给段。”——言下之意当然是坚决不能封段于制了。
    于是武姜退而求其次,要求把段封在京。京,离制不远,在今天河南荥阳的东南——刚好与制成对角线。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制、京等几个城邑的关系。前面说了,郑国始封于桓公,当时的封地在郑,所以叫郑国。后来桓公见周王室衰微预感祸患将至,就根据手下一个大臣太史伯的建议,用礼物贿赂当时东虢国和郐国的国君,这两国君贪图小利,各自同意给桓公五座城,于是桓公在请得幽王同意后,就和国人往东迁徙到了东虢国和郐国之间,并把家属和重臣安置在了京——也就是后来段的封地。京,在这个时间段内,属于事实上郑国的都城。
    犬戎之乱时,桓公与幽王一起遇害,其子郑武公即位。武公二年,郑国灭了郐国,占领了郐国的都城制邑。武公四年,郑国又灭了东虢国,并把郑国的都城迁到了制邑。并在后面陆续攻占了周边的鄢(就是段后来被“克”的地方)、蔽、补、丹、依、弢、历、莘等八邑——我猜武公后来之所以谥号是“武”,可能就是因为他这一系列的开疆拓土的赫赫武功所致。
    武公的扩张引起了平王的猜忌,为了消除平王的疑虑,武公修建了另一座城起名为新郑,并在周平王六年迁都于此——这个地方就是今天郑州的前身。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庄公即位的时候,郑国的国都是新郑,但制邑和京都曾经是郑国之前的国都,所以无论是政治地位还是军事地位而言,制邑和京,都是仅次于国都新郑的城邑。武姜为段提出的两次封地,都隐隐有要与庄公分庭抗礼之意。庄公在拒绝了封段于制的请求之后,面对武姜再次为段请封于京的要求,因为有之前的那句“佗邑唯命”的承诺,只好答应封段于京。于是段就封于京,人称他为“京城太叔”——《左传》这段记录里的“大”通“太”,我们今天很熟悉的一个称谓“太子”,实际上在很多过去的书里写作“太子”就是这个缘故,吕思勉先生的《魏晋南北朝史》里就一直是这样。
    郑庄公手下有一个大臣,叫祭仲,祭,读作zhai,四声。按照史书的记载,祭仲名足,字仲。这个人是郑国著名的政治家,非常善于谋断。针对段就封于京,祭仲发表了一番议论,他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雉,是古代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城墙长三丈高一丈为一稚。祭仲认为一座城邑如果大于百雉,就有可能对政权的稳定造成隐患。所以先王定下来的规矩是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小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九分之一。但是段就封的京,大小超过当时郑国的国都,不符合礼制,这会给庄公的造成不利影响——言下之意就是老百姓会怎么看待呢?会不会觉得段和庄公,二人到底谁是国君啊?
    庄公对此给祭仲的解释说:“姜氏欲之,焉辟害?”——意思就是说,我妈要这样做,我有什么办法?
    祭仲的回答是:“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祭仲认为武姜这个人贪得无厌啊,作为国君的庄公应该早早谋划,不能放任下去,放任下去就像放任蔓草滋生一样。蔓草都得早点铲除,何况国君那个受宠的弟弟——祭仲的看法很明显,这个段不早点除去,对庄公而言迟早是个祸患。
    庄公对此说出了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多行不义必自毙,祭仲你且耐心等着看吧!”——可见年少的庄公比祭仲还要沉得住气看得远。
    段没有因为庄公的忍耐而满足,很快就得寸进尺,命郑国西边和北边的城邑要同时听命于自己——对这些城邑而言,就出现了事实上的两个君主,一个是法理上的国君郑庄公,一个是非法的君上段。
    这时候另一个人看不下去了,按《左传》记载,这个人是公子吕。按照当时的惯例,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这个公子吕,就是武公的弟弟,庄公的叔叔,按史书记载他名叫吕,字子封,所以这里称为公子吕。针对段的所作所为,公子吕对庄公说,“国家不能有两个君主啊,您到底是怎么想的?您要是准备把国君之位让给段,那就让我以臣子之礼去侍奉段。如果不是这样想的,那请您除掉段,免得老百姓生出二心。”——我读史书,经常感觉政治人物都真的是心狠手辣啊,即使是亲人,说要除去就能下手。段也是公子吕的侄子啊,是庄公的亲弟弟,公子吕都能建议庄公将段除去——我这种妇人之仁的人,注定玩不来政治。
    对此,庄公安慰自己的叔叔说:“别担心。段会自取灭亡的。”——后来事情的发展果然印证了庄公的判断。
    段一再试探,发现庄公并没有什么过激的反应,于是又更猖狂,直接把之前的“贰于己”的两邑收为己邑——这就是赤裸裸的挑战庄公的地位,之前好歹这些城邑面子上还尊奉庄公为君主,这下好了,直接不归庄公管了,唯一的上级就是段。这个时候段的势力已经扩展到了廪延,也就是今天河南延津县北部一带。从地图上看,此时段的势力在郑国国都以北形成了一个东西走向很长的势力带,差不多郑国的半壁江山已经事实上归属于段。
    公子吕再次看不下去了,对庄公说:“可矣,厚将得众。”——意思是差不多了吧,你在这样放任下去,他的势力越来越雄厚了,老百姓都会去归顺他了。
    庄公对此的评价是:“不义不昵,厚将崩。”——意思是说段这个人,所做的事情,从臣子角度来说,他对君主不义;从弟弟角度来说,他对我这个哥哥不亲啊。这种人就算看着势力雄厚强大,最终也会失败的——因为没有占据道义。
    我估计祭仲和公子吕对于庄公的说法,虽觉得有理,但也未必完全支持——因为都觉得段已经尾大不掉了。但有什么办法,庄公是国君么,他说了算。
    段一看,哟,我哥这是没把我放在眼里呢还是人傻啊?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赶紧的,抓紧时间修成筑墙,聚集士卒,备好兵器,准备袭击都城发动政变。而偏心眼的武姜这时候已经准备好了作为内应,里应外合这政变不成功都说不过去啊。
    但是可能是段的保密工作做的不好——我很怀疑其实一方面可能是庄公此前一忍再忍麻痹了段导致他保密工作没做好,另一方面则可能是实际上早就处心积虑准备收拾段的庄公情报工作做得太好,早早在段的身边安插了眼线——庄公居然提前知道了段准备发动政变的时间。于是他果断出手,“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公子吕大兵压境下,京的臣民迅速叛变段向庄公投降,段逃奔于鄢,庄公痛打落水狗,一直追讨到鄢。五月辛丑日,段从鄢逃亡投奔共国。共国,在今天河南辉县一带,后来被卫国所灭。段之所以被后人称为“共叔段”,应该说就是出自此,这是因为首先段最后落脚点在共这个地方,其次按古人伯仲叔季的说法他是弟弟,那时候对于年龄较小的统称为“叔”,第三是由于段的名字是段,所以三者结合,《左传》里称呼他为“共叔段”。
    郑伯克段于鄢到此告一段落,至于母亲姜氏,庄公将她安置在城颖——这个地方在今天的河南襄城县东北。面对从小到大一再侵害自己的母亲,庄公立下了“不及黄泉,无相见也”这个誓言,我们都知道黄泉就是死亡的代名词,庄公的意思就是与母亲至死也不愿再见了,可见庄公对母亲姜氏的失望与痛恨。
    但是,很快在对母亲这件事上,庄公后悔了。我想,也许毕竟是母子连心,也许是庄公身为一国之君,在那个讲究“孝”的年代他多少还得顾忌别人对他的看法,母亲所作所为再不对,也是母亲。但是誓言在先,如何两全他也为难。
    这时候有个叫颍考叔的人敏锐地猜到庄公心思,于是这个人有意设计了一次与庄公共进餐的机会,在进餐的时候巧妙的把话题引到母子相处上,并针对庄公的难点给出了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按照他的方案,庄公地下挖掘了隧道,深及见水,然后与母亲重逢在隧道,这次相见的过程双方都很愉快,相见之后,按照《左传》的记载是“遂为母子如初”。颍考叔聪明的解决了庄公的难题,这种人想来之后不会混的太差。至于庄公与母亲的“遂为母子如初”到底是真的双方摒弃前嫌了还是面子上过得去,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吧。
    《春秋》对于这件事只是简简单单记载了“郑伯克段于鄢”六个字,对此《左传》的解释是“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意思是说《春秋》认为段的所作所为不符合弟弟的身份,所以《春秋》里不把他作为弟弟来记载(因为没有称他为“叔段”而直接叫“段”);段和庄公兄弟之间的战争犹如两个国君之间的战争,因此用了“克”字;称庄公为“郑伯”,意思是作为哥哥的庄公,面对弟弟不断犯错滑翔深渊,没有及时引导他改正往好的方向发展,没有尽到一个做哥哥的责任。也说明庄公其实心底早就有了要杀掉弟弟的念头了。因此没有用“出奔”来说段的结局,就是表示在谴责庄公。
    针对这件事,《谷梁传》的说法如下:
    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郑伯弟也。何以知其为弟也?杀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为弟也。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乎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远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怀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者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春秋》用“克”字,是指庄公能杀死段,但之所以没有用杀字,是为了表现段有军队。段是庄公的弟弟,按照《春秋》的惯例,如果国君杀了世子或者同母兄弟,则用他的爵位称呼他。因为这里用爵位称呼庄公,所以说明段是他的弟弟。段是弟弟,《春秋》却不称他为弟弟(意思是说如果段的行为符合弟弟的身份,那么正常情况下《春秋》应该称呼他为“叔段”而非“段”),是公子《春秋》也不称他公子(意思是说如果段的行为符合公子的身份,正常情况下《春秋》应该称呼他为“公子段”,如同前面提到的公子吕一样),这就是斥责他的行为有失做弟弟做公子的身份,因此《春秋》里鄙视段。但是《春秋》也认为庄公做的太过分了,因为事实证明其实他也是一直想置弟弟于死地。最后还特意强调“于鄢”是说庄公一直追到鄢这么远的地方就为了把弟弟杀掉。在这件事情上处心积虑,就如同从母亲怀中硬把弟弟夺过来杀死一样,真是过分。那庄公怎么做才对呢?《谷梁传》认为庄公应该“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意思是说在段逃亡的时候,庄公应当慢慢追,有意放跑弟弟给弟弟一条生路,这才是对亲弟弟应有的和善做法——按《谷梁传》的说法,《春秋》记载的“郑伯克段于鄢”六个字,其实含蓄地说郑庄公最终在鄢这个地方把段杀了。
    《公羊传》的说法如下:
    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段者何?郑伯之弟也。何以不称弟?当国也。其地何?当国也。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在内也。在内,虽当国,不地也。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
    这段话的意思大致跟《谷梁传》差不多,也是说《春秋》用“克”,意思是庄公杀了弟弟段,但没用“杀”特意用“克”,是强调郑庄公在这件事上罪恶之大。庄公的母亲想要立段为国君,庄公却把段杀了,显然庄公并不爱这个弟弟,如果真爱这个弟弟的话,还不如当初庄公不给他地盘算了——庄公当初给他地盘并且一再纵容段就是没安好心想故意陷段于不义啊。段是郑庄公的弟弟,但《春秋》不以弟弟称呼他,是因为他把自己放在与国君对等的地位来与自己的国家为敌。特意写明鄢这个地点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后来齐国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公孙无知搞政变被齐人杀了,《春秋》里就没写明地点,是因为整件事都发生在齐国都之内。发生在国都之内,即使被杀的人与国君地位对等,也不写明地点。不与国君地位对等的,就算是杀死在国都之外,也不用写明地点。
    按照《左传》的说法,应该是庄公逼得亲弟弟段流亡他国。但按照《谷梁传》和《公羊传》的说法,庄公杀死了弟弟段——我其实更喜欢《左传》的结局,因为如果是这样,那这件事情上我觉得从家庭伦理角度来说,好的一点是虽然庄公兄弟兵戎相见,但最终并没有做到你死我活。庄公还是做他的国君,段则只不过是流亡他国而已。但到底哪种说法是对的,我查资料似乎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史记·卫康舒世家》在记载卫州吁弑君事件的时候,提到了段兵败于鄢后与卫州吁结盟,后来甚至纠结陈国蔡国起兵伐郑,则段逃亡未死的概率更大一些。
    按照史书的记载,“郑伯克段于鄢”这件事发生在郑庄公二十二年,这时候的庄公和段都三十出头。庄公隐忍了二十多年,终于对这个弟弟一击得手。我不知道此后若干年,夜深人静的时候,庄公会不会想起段,会不会想起他们孩提时代——想来兄弟之间多多少少总会在黄发垂髫的时候有些玩耍打闹的经历吧?还有那个若真的如《左传》所言没有被杀死而只是流亡他国的段,是否亦会在异国他乡的某个时刻回想起这些?他们想起这些的时候,心里又会是什么感受?
    段的形象,在《春秋》及三传里,谈不上好。从传统的角度而言,我们今天也会觉得段就是一个谋逆的奸臣。不过我在网上查阅相关资料的时候,看到这样一种说法,说《诗经》里的《郑风·叔于田》和《郑风·大叔于田》两首诗中的“叔”,就是共叔段。这两首诗分别如下:
    《郑风·叔于田》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郑风·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献于公所。将叔勿狃,戒其伤女。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叔在薮,火烈具扬。叔善射忌,又良御忌。抑磬控忌,抑纵送忌。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叔在薮,火烈具阜。叔马慢忌,叔发罕忌,抑释掤忌,抑鬯弓忌。
    田,通畋,意思就是打猎。我们知道《诗经》里的很多诗,是来自当时的民间歌谣。在第一首《郑风·叔于田》里,主人公出去打猎的时候,不光形象俊美,而且品行又好又仁爱又勇武。在第二首诗《郑风·大叔于田》里,更是详细的描述了这位“叔”打猎时候的威武英姿。如果真的认为这两首诗里的“叔”就是共叔段,那么在这两首诗里,段的形象其实挺好的。说明郑国民间对段倒是挺敬爱的。甚至有学者认为之所以这两首诗里夸赞“叔”(或者说叔段),就是为了反衬并讥讽庄公。
    但是我个人觉得对这两首诗这种解读未必准确。诗里的“叔”,未必是叔段。尤其分析第一首诗《郑风·叔于田》里,我觉得更像一个怀春的小姑娘对自己心上人的夸赞。“叔”,应该是对年轻男子的代称,犹如我们今天称呼的“小帅哥”一样。同样,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在这首诗里,这位主人公在女孩子眼里“洵美且仁”“洵美且好”“洵美且武”,形象完美的不得了,以至于看到他的时候,在女孩子眼里“巷无居人”“巷无饮酒”“巷无服马”——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显然不是,只是当女孩子看到自己心爱的男子的时候,眼里只有这个人了,即使“巷有居人”“巷有饮酒”“巷有服马”,但她都注意不到了,此时此刻她目光的焦点就聚集在这个男子身上,我的眼里只有你,其他东西都熟视无睹了。在第一首诗《郑风·叔于田》里,我们尚可以说观察者眼里只有主人公,但等到了第二首《郑风·大叔于田》里,关注点较之第一首诗则更加细微了,直接聚焦在主人公具体细微的一举一动上了。也许,只有爱情滋润下的小姑娘,才会这样的为心上人痴迷吧。
    按照一般的观点,认为西周分封的时候,诸侯国的爵位是五等,分别是公、侯、伯、子、男。前面提到的宋国,爵位就为公,属于最高等级。宋国之所以地位尊贵,原因在于宋国是被周推翻的商朝的后裔。前面我们讲述过武庚之乱,最初武王是封纣王的儿子武庚以续殷祀的,但是武庚后来叛乱被周公平定后,周公改封纣王的弟弟微子代武庚奉其先祀。出于对前朝的尊重,周王室名义上以客之礼待宋,因此宋国的地位是最高一等的“公”,也就是宋国的国君封号的都是“宋*公”。除了宋国,据说还有分封黄帝后裔的祝国、炎帝后裔的焦国、尧帝后裔的蓟国、舜帝后裔的陈国、夏禹后裔的杞国也都是公爵,另外文王的弟弟、武王的叔叔虢仲分封在了虢国,这个也是公爵。此外还有文王伯父的后裔封在虞国,这也是公爵——据说之所以虞国地位这么高,是因为文王的祖父周太王有好几个儿子,其中包括吴太伯、太伯的弟弟仲雍,以及季历。本来是轮不到季历继承父亲的位子,但是季历这个人很贤能,而且他的儿子姬昌也很贤德,所以太王就有意传位给季历。太伯和仲雍察觉到了父亲的想法,兄弟二人为了成全季历就出奔到了吴越一带,并且“文身断发”以表示不能继承父亲的位子。后来季历继承了父亲的位置,再后来把位子传给了儿子姬昌就是周文王,然后才有武王灭商。所以武王为了感激吴太伯、仲雍的这段恩情,灭商后,把仲雍的后人虞仲封在虞国。
    第二等的就是侯爵,这种封国要么是宗亲,例如鲁、晋这些,要么是有大功于周王室,例如齐国,就是周朝开国第一功臣姜尚的封国。这类国家的国君,按照正常礼制,封号应该是“鲁*侯”、“晋*侯”、“齐*侯”才对——但是实际上的称呼往往是“鲁*公”、“晋*公”、“齐*公”。之所以这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惯例诸侯去世以后,都称为“公”,所以后来我们才看到了许许多多的公,甚至许国这样的男爵、邾国这样的子爵,国君在书中也以“公”称呼,就是这个原因。另一种情况是我自己的猜测,我觉得可能剔除宋国的特殊出身,这类诸侯国才是实打实的一等封爵,所以这些诸侯国内部称呼自己国君的时候,都会抬高一个档次——类似情况今天也存在,例如某领导姓王是副处长,正常情况下我们一般称呼的时候都是“王处”,谁要是刻意称呼人家“王副处长”,要么是有意办难堪,要么就是情商低。至于齐国后来还出来了齐宣王、齐威王这样的称呼,那就真是胡闹僭越了。
    第三等是伯,我们在这里看到的郑国就是这个等级。后来的秦国也是这个等级。但是因为庄公后来在周王室担任卿士,这让他有了一个类似王室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的荣誉光环,从而在伯爵的基础上获得了“公”的尊称。所以对郑庄公的称谓,如果尊重他,那么应该是抬高档次在《春秋》里称呼他为“郑庄公”的,相应的,如果作者对庄公持肯定态度,那么“郑伯克段于鄢”这条记录至少应该是“郑庄公克段于鄢”,但是《春秋》里依然是按照庄公真实的爵位伯爵来记载并称呼他,后人据此就认为称呼“伯”就意味着在“克段于鄢”这件事情上,对庄公并非持肯定态度。
    但是,我觉得是不是还有一种可能,这里称呼庄公为“郑伯”,这个“伯”不是我们此刻讨论的“伯爵”的“伯”,有没有可能是“伯仲叔季”的“伯”呢?我觉得还真有这种可能,按照三传对《春秋》这条记录的解读,孔夫子显然认为段有失于为弟之道,同时庄公也有失于为兄之道——如果是这样,那么这里称呼他为“郑伯”,意思就是“郑家的老大”,这样强调他作为兄长却故意纵容乃至最后害了弟弟,反讽他有失于为兄之道的意思就更强了些。我的这个观点,似乎《左传》里的言辞隐隐也是这意思——当然,到底孔夫子在这里用“郑伯”是出于哪个思路,也许只有他老人家自己清楚了。
    第四等是子和男。子,这个等级的我们前面就遇到了,不久前刚刚与隐公“盟于眛”的邾国就是,所以才有“邾子”的称谓。最有名的子爵级别国家有吴国、楚国。当然,比起齐国的僭越,楚国那就更过分了,楚国封爵不过是子,后来也自称王,什么楚庄王、楚怀王,对此,人家楚国人有一套说辞:“我乃蛮夷”——老子就是不按你这套来,你能咋?
    ——确实不能咋的,因为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有些事,真的不是可以讲道理的,有些人,也真的不值得你去讲道理。
    又,补两段新的猜测:
    其一:针对“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这个“克”字,我其实一直感觉没有很顺畅的理解三传对这个字的解读。今天(注:8月27日)早上跑步的时候脑海里想着这个疑点,忽然灵光一现,好像明白了,试着解读如下:
    克,用来描述战争时,有杀的意思,有打败的意思,有攻克的意思。表示攻克时,对应的被克对象往往是地理名词。当表示杀或打败的含义时,被克的一方往往不是指具体的某一个单个的人,而是对应着一批人。正因为如此,《谷梁传》才说“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意思是虽然《春秋》记载这件事时“克”后面是段这个人,但实际夫子要表达的意思是用“段”指代了段和他的一大帮追随者。
    正常情况下,用来描述战争的“克”,主语和宾语,是交战双方,按照《春秋》时代史书的记事方法,例如晋楚城濮之战,应该是“晋克楚于城濮”,或者说“晋人克楚于城濮”之类。这里的“晋(人)”也罢“楚”也罢,都指代的是交战双方两个国家。正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左传》才对这一条解读为“如二君,故曰克”,意思是郑伯和段,这场兄弟之间的斗争引发了大批军队的参与,搞的你死我活好像敌对的两个国家交战。这时候也就能理解《公羊传》为何说“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一个“克”之所以就能放大郑庄公在这件事上的“恶”,是因为他如果真的做到了兄长的本分,他和段能做到兄友弟恭的话,完全可以避免发生这件惨剧的,但是庄公一直故意放纵段,助长了段在错误路上越滑越深,所以某种程度上说,庄公也太恶毒了。
    也许我也是过度解读了,也许我理解的未必对,不过我自己觉得我能说服自己,为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找到了令我满意的答案,还是挺开心。
    但是,《谷梁传》认为庄公应该“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这个,我觉得真的太圣母婊了,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作为一个政治人物,这种情况下庄公如果都不杀段,那真是妇人之仁了——不信,你看看两千年之后玄武门之变李世民的杀伐果断就知道了。
    其二:按《左传》里的记载,庄公最后跟母亲重新和好了。之所以双方能“遂为母子如初”,我觉得除了我前面分析的国君的颜面也罢残存的亲情也罢,也许还有一种阴谋论的可能——政治利益下的妥协。《左传》一开始就说“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那个时候国君的妻子是肯定门当户对的,武姜极有可能是申国国君的女儿,也就是说武姜背后还有着申国这样的势力支撑。而申国在当时影响力应该是比较强的,毕竟幽王身死很大原因就是申国和戎人作乱所致,而导火索就是幽王要废了正牌的王后——这个正牌的王后,也是申国的女子。
    [春秋]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天王,是对周王的尊称。使,就是派出使者。宰咺,就是被派出的这个使者,按照当时的称谓惯例,可以推测出这个使者的名字是“咺”(xuān,或读作xuǎn),官职为“宰”。归,通“馈”,是赠送的意思。惠公,我们一开始就说了,是鲁国的上一任国君,是隐公的爸爸。他去世了之后隐公才暂行摄政的。赗(fèng),是葬礼用的一种助祭品,就是陪葬助祭的车马,其作用类似我们今天葬礼上的花圈。所以这段话的意思就很好理解:隐公元年秋天,七月,周天子派宰咺作为使者,给鲁国送来了作为惠公和仲子助葬品的“赗”。
    这也让人很费解,家国大事哪件不重要了,偏偏把这件我们看起来没什么用的事郑重其实的记载下来。嗯,按照惯例,事出异常必有妖孽,孔夫子不会无缘无故这么写,文字背后一定有深意,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嘛!
    《左传》对此条的解释如下:
    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缓”,意思是周王室这件事情做的迟了,意味着失礼了。但这个“缓”,实际上只是针对“归惠公之赗”而言,为什么说针对惠公的葬礼来说,周王室这件事做的迟了呢?《左传》对此做了解释,“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意思是按照礼节,周天子去世以后停灵七个月才下葬,这段时间里服从天子的诸侯都要参加葬礼;诸侯去世停灵五个月后下葬,跟这个国家是同盟国的其他诸侯都要参加葬礼;大夫去世了停灵三个月后下葬,跟死者地位相同的都要来参加葬礼;一般的士去世了,停灵一个月以后下葬,逝者的姻亲要来参加葬礼。《春秋》一开始就说了“元年春,王正月”,按照我们在前面对改元的解释,这已经是惠公去世第二年了,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惠公已经去世有一段时间了。周王室“归惠公之赗”的时候已经是隐公元年的“秋,七月”了,无论怎么算,都超过“诸侯五月”的时限了,所以对惠公的葬礼而言,周王室这件事确实做的迟了,失礼了。
    但是,《春秋》里记载的很明确,周王室这次是“归惠公仲子之赗”,同时给两个人送助葬品的。我们前面说了,这个“迟”,是针对惠公的葬礼而言的,按照《左传》的说法,就“归仲子之赗”而言,这件事又做的太早了——为什么呢,因为按照《左传》的说法,在前面解释“元年春,王正月”的时候我们提到了,《左传》有这样的记载“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所以《左传》认为这里的“归惠公仲子之赗”的仲子,就是当初提到的惠公的夫人(其实本来应该是隐公的夫人的)、桓公的母亲的仲子。在涉及这一条的的时候,《左传》特意强调了一下“子氏未薨”——仲子还没有死啊,人都没死呢,你送这助葬品啥意思?咒人家早死啊?除非两家有仇,正常人家谁能干出这种事啊!
    所以《左传》对此评论到“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意思就是说这个周王室的使者来的时间实在是不对,向死者惠公赠送助葬品向生者隐公表达吊唁哀悼,都没有赶在合理的时间内,而且还向尚在世的仲子送助葬品这是非常不吉利的,王室的这一系列行为都是不符合礼仪的啊——豫,通“预”,就是“预先”的意思。
    该早来的不早来,来晚了;不该提前送的偏偏提前送,来早了——周王室在这件事情上做的确实让人觉得没法说,失礼的不是一点点——要知道周礼周礼,周王室应该是认真贯彻执行周礼的表率啊,怎么能这么做呢?——除非周王室这么做是故意想恶心鲁国。
    既然周王室失礼了,鲁国当然要表达一下不满了,但是由于是周王室,属于上级,这种不满又不能直接表现出来,但又不能不表示出来,怎么办呢?后人解读这段话的时候认为孔子很巧妙的用了一个手段,“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奥妙就在“宰咺”二字。前面说了,宰是使者的官职,咺是他的名字。直接称呼名字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春秋》里直接称呼人名,一般都是隐含着批评的意思,所以《左传》在这条记录里一开始就点名“缓,且子氏未薨,故名”,意思是说这里直接称呼“宰咺”名字,就是批评王室在这件事情上失礼了。
    所以,按照《左传》的意思,我推测说,之所以《春秋》记录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情上王室严重失礼。而孔子一直推崇的周礼,说白了是一套社会规范运转的法则,作为这套法则运行表率的王室,都严重不遵守法则,那么天下谁还遵守这套法则?从这个角度而言,这件事带来的影响确实非常大,当然值得记载一下。
    但是,《谷梁传》里对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谷梁传》记载如下:
    母以子氏,仲子者何?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礼,赗人之母则可,赗人之妾则不可。君子以其可辞。受之,其志不及事也。赗者何也?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
    按照《谷梁传》的说法,《春秋》这条记录里的“仲子”并不是鲁惠公那位娶自宋国的妻子仲子,而是另有其人。她是惠公的母亲、孝公的妾——那就是隐公的奶奶了。按照周礼,给别人的母亲送“赗”是可以的,给别人的妾室送“赗”则是不可以的。所以君子认为这是可以推辞掉的(可能是因为奶奶早就去世了,这时候送太晚了?)。但还是“受之,其志不及事也”——“受之”好理解,接受了。“志”也好理解,记载下来。后面“不及事”就有点费解。我觉得一种,如果“不及”是表示“来晚了”,那么“志不及事”可以理解为“就那件事而言这个行为来不及了(即迟了)”——哪件事?就是给去世的仲子送赗这件事。如果仲子真的如《谷梁传》而言是惠公的母亲隐公的妾,那得确定一下这位老太太啥时候去世的,如果去世已经好几年了,这时候来给她送赗那确实太迟了。除非这位老太太去世也没多久才可能出现这时候送赗这情形。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位老太太到底啥时候去世的,所这种解释,也只能算是我的猜测。
    第二种可能,“志不及书”的“不及书”表示“不是为了书写记录”,意思是说虽然记载了,但目的不是记载这件事。那记载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是因为这件事不寻常,暗示这件事王室做的不合礼仪,失礼了。
    但是,仲子的身份在这里出现了不确定性,加上古代文字流传下来的过程中,有时候句读有不同断法,有时候文字的字义有不同理解,导致对《谷梁传》这几句话的这两种解读我无法确定应该是哪种,因此都列出来供大家参考。
    但是《谷梁传》在这里特意给我们解释了一下“赗”,按照《谷梁传》的说法,“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也就是说送给死者的车马叫做“赗”,衣被叫做“襚”,珠玉宝贝叫做“含”,钱财叫做“赙”——古汉语里有很多字,意思其实是非常精准的。
    对于同一件事,《公羊传》是这样记载的:
    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惠公者何?隐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称夫人?桓未君也。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其言来何?不及事也。其言惠公仲子何?兼之,兼之非礼也。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微也。
    ——咦,又有新发现啊。按照《公羊传》的说法,这个被周天王派使者宰咺送赗的仲子,就是桓公的母亲,而且确实这时候已经去世了。而且说了,虽然桓公这时候还不是国君,但周天子之所以也按照国君母亲丧事的礼节来对待仲子的丧事,应该是隐公代替桓公摄政了,所以就代替桓公把仲子去世这件事讣告王室和诸侯了,意思就是隐公承认仲子是国君母亲的身份——如果真是《谷梁传》记载的这样,仲子确实这个时候去世了,那周王室给送赗就合情合理了。正常情况下,诸侯有丧事都要给王室和盟国告知的,然后对方才会派人按礼节参加丧礼。这个即使到今天我们老百姓家里有类似事情也是如此。所以,这里我还是比较认可《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观点,这个被赠赗的“仲子”,确实是一位已经逝世的人。至于是《谷梁传》认为的惠公的母亲孝公的妾那位仲子呢,还是《公羊传》认为的就是桓公的母亲仲子,我也没法判断,各位自行判断吧——从仲子扑朔迷离的身份之争上,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一点:身份实名制,太重要了啊!
    《公羊传》对这件事其他细节上还有不同于《左传》和《谷梁传》的观点。例如《公羊传》认为之所以强调宰咺的名字,是因为他职位就是个宰士——这个职位较之诸侯太低了,所以作为使者来参加惠公的葬礼是不合适的,是失礼的,因此这里就直接称呼他名字了,以示批评。《春秋》之所以记载这件事,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意(意思就是说隐公以诸侯母亲丧礼待仲子,隐含的是把尚未即位的桓公当君主看待的)。之所以《春秋》 用“来”字,是为了表明王室来晚了。同时说“惠公仲子”,是王室把本来应该分开办的两件事合在一起办了,虽然省事,但是不合礼仪。而没有说“惠公及仲子”,是因为仲子的地位卑微(较之惠公)。
    我相信孔夫子惜字如金的情况下,不会无缘无故记载这么一件事,肯定有他的想法,但是到底是三传哪个解释得才对,不好说了。
    另外补充一点,为何《左传》说“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我解释“同轨”就是代指服从天子的诸侯。同轨,好理解,即我们后来说的“车同轨”,这件事最有名的就是秦始皇的“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车同轨,不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表示大家对统一标准的认可,这种标准,既是种制度或者文化,更是政治理念和行为规范。所以说别小看车同轨,意义是很重大的。我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去山西玩,在阎锡山家乡附近,还看到了窄轨火车道,据说当年蒋介石铁路想修到山西,本来要求是用南京政府定的轨道标准,但是阎锡山故意提前动手,制定了自己较窄的轨道标准修了铁路,导致执行南京标准的火车没法在山西的铁道上跑——所以阎锡山是军阀,军阀的意思就是实质上是独立的小王国,不完全服从中央的统一管理。这点,就是车同轨的重要意义。这也是为何我认为“同轨毕至”就是指代服从周王室统一管理的诸侯的原因所在。
    [春秋]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这句话很简单,也很好理解。虽然省略了主语,但是我们还是很容易推测出主语就是“我”——即鲁国人。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鲁隐公元年的九月,在宿这个地方,(我们鲁国人)和宋国举行了一场会盟。宿,是国名,据说武王灭商后分封伏羲氏的后人于宿,建立宿国——从周初分封伏羲、尧、舜、禹等先贤后人来看,我们不得感叹一句:投胎确实是门技术活啊!
    宿的具体位置,在今天的山东东平县东。而会盟双方中的宋国在今天的河南商丘一代,隐公时期的鲁国统治核心区域在今天的山东济宁曲阜一代。刚好鲁、宋、宿三者在地理上呈三足鼎立之势。春秋时惯例,当事国往往在第三国会盟商谈政事。这个也好理解,就好像今天会盟双方之前有过节,在第三方中立国谈判,一个道理。
    这应该是隐公时代鲁国第二次有记载的外交活动。之所以说是“隐公时代”而不说是“隐公”,是因为这里并没说隐公参加了这次会盟。
    有人可能就会质疑了,虽然《春秋》没有明确记载隐公有没有参加,但是不是也可能隐公参加了这里省略主语了呢?而且如果隐公没有参加,那这次会盟就不算重要,不重要的话干嘛还要记载呢?
    隐公还真的很可能没参加这次会盟,为什么我这么认为呢?如果我们对照前面那条记录“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眛”就很明显看出对比了——上次隐公和邾国国君进行会盟,因为隐公参加了,所以明确记载了。因此,既然这里没有明确记载,我就认为隐公确实没有参加这次会盟,而且同样有理由认为宋国的国君也没有参加这次会盟。
    其实隐公没有参加这次会盟,不光是我的看法,也是《公羊传》和《谷梁传》的共识。《公羊传》对《春秋》的这条记载仅仅八个字:
    孰及之?内之微者也。
    内,就是国内的意思,这里当然就是说鲁国了。这句话的意思是,谁去参加这场会盟了?国内身份地位(相对于国君)卑微的人啊。
    《谷梁传》对《春秋》的这条记录比《公羊传》慷慨点,二十三个字:
    及者何?内卑者也。宋人,外卑者也。卑者之盟不日。宿,邑名也。
    跟《公羊传》的观点一致,认为代表鲁国参加的会盟的人,身份地位不高。然后比《公羊传》多说了一点,代表宋国参加会盟的人身份地位也不高啊。正因为会盟的双方都身份地位不高,所以连会盟的具体日期都不记载了。宿,就是个地名——特意强调是邑,言下之意这个宿不是宿国。《谷梁传》不知道为何会特意强调这点,这是我读到这里的一个疑惑,我自己猜《谷梁传》这里的意思是会盟的地方宿可能是宿国下面的一个城邑吧,好比今天说在吉林会盟其实指的是在吉林省吉林市会盟——但我不确定我的观点对不对,希望有人看到了能替我解答。
    这个时候就有点让人觉得奇怪了,既然会盟的双方地位不高,那又为何特意把这件事记载下来呢?——在《左传》里好像能找到答案。
    《左传》里关于这条的记载如下: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有蜚。不为灾,亦不书。
    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先看《左传》较之《公羊传》和《谷梁传》多出来的信息。“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有蜚。不为灾,亦不书”。纪人,就是纪国人的意思。纪国位于今天的山东寿光一带;夷人,是对当时东部少数民族的称谓,所谓“东夷”就是指东部的少数民族——其实就是指生活在东部但文化与华夏正统不同的民族。这个称谓和与之并列的西戎、南蛮、北狄都是对当时中原四方的少数民族的称谓。其实仔细琢磨,这几个称谓都有一定的蔑视意味。“夷”这个字,“人”身上缠了绳索,那是什么?长的像人但其实是被像动物一样对待(用绳子捆绑起来)的;西戎,也被叫做“犬戎”,即使导致了西周的覆灭,仍然是跟“犬”一个档次;南蛮,就不说了,蛮夷蛮夷,不服王化之人;北狄,“狄”也是反犬旁,也是当动物看的。“不书”,意思是《春秋》里没有记载。这里记载了发生在当年八月但《春秋》里没有记载的两件事,一是八月的时候,纪国人出兵讨伐夷人。因夷人没有来告知(鲁国),所以《春秋》没记载——由此推出似乎鲁国当时和夷人有盟约。第二件事,就是有“蜚”——这个字一看就明白,应该是某种害虫。有人认为就是蟑螂,但是我觉得蟑螂一般在家庭多,恶心人而已,不至于对家国社会有多大危害。这里能记载,考虑到春秋时代农业的重要地位,我倾向于认为“蜚”不书蟑螂,而是某种对庄稼造成一定影响的害虫——按照“八月”这个时间推测,我更倾向于这个“蜚”就是蝗虫。不管到底是什么,总之这次害虫虽然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没有大面积造成灾害,所以也不书。
    有“不书”的,那对应的就有“书”的,书的是什么?就是《春秋》里的 这条记录——“九月,及宋人盟于宿”,所以《左传》接下来的“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这句话就是对《春秋》里“九月,及宋人盟于宿”的注解。
    《左传》的“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这句话的意思也不难理解,季年,就是晚年的意思。伯仲叔季,兄弟排行中季是最小的;一年有四季,每一个季节都分三段,例如春季依次又分孟春、仲春、季春,季春也是春天的末尾。所以纪年,就是后面几年的意思。黄,显然是个地名,在今天的河南民权东,这个地方离鲁国相对远一些离宋国显然更近,鲁惠公能在这个地方打败宋国,相当于打到宋国家门口了。也就是说,在鲁惠公晚年的时候,鲁国和宋国两家发生了战争,鲁国一直打到宋国门口,双方结下了梁子。
    隐公摄政后,可能需要一个安稳的内外部环境,因此想跟宋国缓和一下关系,所以就有这句“公立而求成焉”,意思是等到隐公被立为鲁国君主了,就想和宋国缓和关系。这个时候我们回头再看《春秋》这条记录,“九月,及宋人盟于宿”里的“及”字,就能更好的理解了,正如前面讨论“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眛”时对“及”字的解读一样,这个 “及”说明这次会盟是鲁国主动发起的。也就能更好的理解为何会盟的地方在第三方宿——中立国对战争双方来说当然是更好的选择,双方都能接受。
    但是为什么有这次会盟了,双方的国君却都没参加呢?我猜也许这次双方都只是派了大臣,互相沟通了一下彼此的底线吧,毕竟,之前还在交战,要一步到位把酒言欢说不过去。因此先派个大夫之类的勾兑一下,谈的差不多了双方国君再出面,签订一下协议皆大欢喜。就像我们今天的商务谈判一样,往往是事情已经谈好了,双方的大佬才出面——这点,自古以来即是如此啊。
    这次会盟之后,鲁宋双方的关系得到极大的缓和,《左传》里说了,“始通也”——会盟之后,双方才又重新恢复正常的往来。
    我读《左传》读到这里的时候,唯一疑惑的一点是,鲁惠公晚年为何会与宋国发生战争呢?要知道,按照前面的记载,鲁惠公的夫人仲子可就是宋国国君宋武公的女儿啊,这属于女婿打老丈人啊。《左传》里没有记载战争的原因,这个问题,交给史学家去解答吧,不是我的关注点了。当然,除了正史,我们也可以大胆猜测一下,也许有一个人民群众相对比较喜闻乐见的其他缘故,引发了《左传》里记载的鲁宋双方这次战争,好比特洛伊战争虽然残酷,但如果是因为美女海伦的因素,就显得浪漫多了。譬如我卑鄙地八卦一下:宋武公的女儿仲子本来说好是要嫁给惠公的儿子息(也就是后来的隐公)的,结果被惠公截胡做了惠公的夫人,宋国对此有怨气导致鲁宋双方起了龌龊发生战争?——至于是不是这样,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老爹抢了儿子媳妇的事情,春秋时代不只这一件,后世也很多,典型的就是李隆基跟杨玉环。
    [春秋]冬,十有二月,祭伯来。公子益师卒。
    这两句话也很好理解。有,通又,十有二月,就是十月再过两个月,也就是十二月的意思。祭(zhài)伯,显然是个人名字,祭,这个姓在前面讲“郑伯克段于鄢”的时候讲过,那个给郑庄公提建议的大臣祭仲,就是这个姓。公子益师,是另一个人,这个人的身份是公子,按照之前讲“郑伯克段于鄢”的时候,提到公子吕我们解释过公子就是诸侯的儿子,所以我们推测出来这个公子益师也是鲁孝公的儿子,跟鲁惠公一辈,是隐公的叔伯辈人物。按史书记载,他的名字叫益师,字是众父。卒,就是去世。《春秋》里这两句话就是说,隐公元年冬天,十二月,有两件事在被记载下来,一是祭伯这个人来了鲁国。二是公子益师去世了。
    祭,这个姓我们今天觉得很罕见。周初分封的国家里就有祭国,封地在今天的郑州祭城。第一任国君是周公的第八子伯翔,爵位是伯爵。祭国的历任国君长期担任周王室的大臣——这点有点像郑国初期的郑武公和郑庄公,都是诸侯的同时还在周王室担任卿士。但是在鲁隐公元年,郑国东迁的时候祭国被灭,祭国原来的封地成为郑国大夫祭仲的食邑——嗯,祭仲属于鹊巢鸠占,其实他并不是真正的祭国血脉,真正的血脉是这个祭伯。也就是说,在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的时候,郑国的那个“祭仲”字是仲不假,但当时还不应该叫“祭仲”。在这一年他得到原来祭国封地以后,后人才称他为“祭仲”,意思是封地在祭字是仲的那个人。
    《左传》在讲这两件事之前,对于《春秋》里面缺失的隐公元年十月和十一月之间发生的几件特殊事情做了记录,具体包括:(1)“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 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大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2)“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3)“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对于这几件事,我们在这里简单解释一下。第一件事是惠公改葬。惠公去世距离这个时候也就一年左右,之所以改葬,按照《左传》的说法,是惠公去世的时候,“有宋师,大子少”,鲁国跟宋国还在打仗,太子(也就是后来的桓公)还年少,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导致惠公的葬礼“有阙”。“阙”就是缺失的意思,“葬故有阙”,也就是说在“有宋师,大子少”的情况下,惠公的葬礼办的有点匆忙留下了一些遗憾。上一节的时候我们讲了,“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之后,隐公解决了来自宋国的外部压力,这个时候他有足够的精力来处理内部事务,而第一紧要的事情,就是弥补先君“葬故有阙”这个遗憾,所以在这年的十月庚申日(即十月十四日),鲁国改葬了惠公。但是,这件事《春秋》里之所以没记载,是因为“公弗临,故不书”,即隐公没有以丧主的身份去主持葬礼——也就是说,按礼制,这件事是新君主持的,隐公之所以没去,就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并不是国君只是暂行摄政。也正因为他没去,所以《春秋》没记载这件事。在惠公改葬的时候,还有卫国的国君来参加,但是因为没有跟隐公见面,所以这件《春秋》里也没记载。这里提到的“卫侯”,是卫桓公。
    读《左传》到这里的时候,可能有人会想到前面提到的“秋七月,天子使宰晅来归惠公仲子之賵”,有没有可能就是针对惠公改葬这件事呢,如果这样的话,王室这件事也不晚啊——嗯,应该不是针对惠公改葬,因为七月的时候不可能预测到九月能与宋国人会盟解决外患,所以也无法预测到十月会有改葬惠公一事。所以,“天子使宰晅来归惠公仲子之賵”就惠公葬礼而言,如我们前面分析的,确实是迟了失礼了。
    第二件事是鲁国大臣公子豫私自与邾、郑二国会盟。之所以会有这件事,起因在于五月发生在郑国的“郑伯克段于鄢”的后遗症。《左传》说法是,共叔段之乱发生后,公孙滑投奔到了卫国。这个公孙滑是段的儿子。前面我们说了,诸侯的儿子称“公子”——如果段没有作乱,后世应该称他“公子段”。“公孙”就是诸侯的孙子。公孙滑是共叔段的儿子、郑武公的孙子。卫国,是武王弟弟康舒封的封地,大致在今天的河南鹤壁、滑县、濮阳、焦作一带,跟郑国近在咫尺。公孙滑出逃到卫国后,不知道怎么做的说动卫国人出兵攻击郑国,甚至攻下了廪延。郑国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由于这时候郑庄公在周王室内部还担任着卿士一职——这个职务是行政部门高级官员,因此他可以以周王的名义讨伐有错误的诸侯。因此才能出动周王室的军队,并且联合了虢国,反攻打到卫国南部。同时请求邾国也出兵。邾子——我猜也许就是三月份与隐公会盟于眛的那个邾子克——就派人跟鲁国大臣公子豫联系沟通。正常情况下邾国之前与鲁国已经有盟约,如果是讨论联合出兵的事,应该先跟隐公沟通。我估计是沟通过,但隐公不愿意参与这件事——毕竟他刚摄政,不想惹事是正常的——而邾国想参与此事,于是私下又去跟有同样意向的公子豫联系。公子豫应该又去想说服隐公,但隐公还是拒绝了。这时候公子豫做了一件事:他自己带人去参与了这次战争,并且跟邾国、郑国在翼这个地方会盟。翼,在今天的山东费县西南。这件事说明隐公虽然摄政,但实际上下面的大臣并不完全听他的命令。
    第三件事是鲁国重新修建了国都的南门。之所以《春秋》没记载,也是因为不是隐公的命令——至于谁下令的,书里没记载所以我们不知道。但是这几件事连起来看,隐公元年,对隐公而言是非常艰难的一年,除了外患,鲁国的内部许多大臣也并不听从他的命令。
    在记述完几件让隐公难堪的事情后,《左传》来解释《春秋》里对十二月发生的有记载的两件事。首先第一件事,是“十二月,祭伯来,非王命也”,意思是祭伯这次来,并不是奉了周天子的命令,而是私下来的——那祭伯为何而来呢?没有解释,我有一种猜测,前面我们提到这一年祭国被郑国所灭,祭伯会不会因为为此事而来呢?或许想让鲁国出面与郑国交涉一下把吞并的祭国土地交出来——毕竟鲁国当时是大国,有跟郑国谈判的实力,又跟祭国的祖先都是周公,血缘上两家很亲近。而且从这个角度讲,祭伯来不是为了公事而是为了私事也说得通。但是《左传》没记载是不是因为这,所以就不好说了。
    这个月发生的第二件《春秋》有记载的事,是“公子益师卒”。公子益师,字众父,跟前面提到的公子豫一样,也是隐公的叔伯辈。卒,就是去世了。小敛,是指给死者穿衣,与之对应的是使死者入棺为大敛。 《左传》对这件事的补充说明是“众父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意思是众父逝世,隐公没有前去参加小敛,故而《春秋》没有记录众父去世的具体日期。隐公之所以没有去参加,我猜应该不是隐公对公子益师有意见,以这一年来隐公行事的风格,即使是这样,他也不会表现出来,更有可能是去参加公子益师小敛这件事,按礼制应该是国君的事,隐公摄政,所以他不愿出席本来应该国君出席的场合。
    说完《左传》,我们再看看《谷梁传》对这年十二月鲁国发生这两件事怎么看的。针对“祭伯来”这件事,《谷梁传》的解释如下:
    “来者,来朝也。其弗谓朝何也?寰内诸侯,非有天子之命,不得出会诸侯,不正其外交,故弗与朝也。”
    按制,周天子京都管辖地方千里称寰。寰内有食邑的大夫称“寰内诸侯”,祭伯就属于这种“寰内诸侯”。这段话意思是说,来是来朝拜的意思。之所以不说朝拜因为祭伯是周王畿内的诸侯,没有周天子的命令,他不能随意出国拜会诸侯。祭伯的做法是不正当的外交行动,所以不说这次来是朝拜鲁国国君。
    但是《谷梁传》在解释完这件事后,在后面又加了一段“聘弓鍭矢,不出竟埸。束脩之肉,不行竟中。有至尊者,不贰之也”,聘弓鍭(hóu)矢,是一种特定的具有礼器象征的弓和矢,应该是主要用在聘问仪式中。我查资料时看到一种说法,说作为礼、乐、射、御、书、数六艺之一,周朝的时候围绕射箭形成了一套“射礼”——听着有点像围绕喝茶形成的“茶道”一样,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聘弓鍭矢应该就是射礼中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的专用弓矢,字面上猜测似乎是行聘礼的时候用的。束脩,是古代学生初次拜见老师的时候给老师带的表示敬意的礼物,后人解释说这种情况下的“束脩”就是肉干、腊肉一类;束脩也指亲朋之间、同僚之间赠送的礼物。竟,应该是通境,边境的意思。埸,读作yì,也是疆界的意思。至尊,就是地位最尊贵的人,当时语境下就是周天子。这段话的意思是说,表示聘问用的弓矢一类的礼物,不能随便拿出边境(这么说难道祭伯是来求亲的?);干肉之类的礼物是私人间交往用的,国与国之间正式的交往用这个就不够档次失礼了;有周天子在上,一切要听命于他,不能存有二心——言下之意,祭伯这次来鲁国,应该是带了“聘弓鍭矢”“束脩之肉”做礼物。如果是带前者,要有王命;如果有王命而又带后者,则又不正式。祭伯带的东西前后矛盾,说明这次来鲁国,是不符合规定的。那只有一种解释就是这次来不是奉了王命的。但是,作为王室的大臣,不奉王命私下结交诸侯也是不对的啊,因为“有至尊者,不贰之也”,这样做是表明祭伯作为王室的大臣有了贰心啊,不忠于周王了——总之祭伯有问题。
    针对“公子益师卒”这件事,《谷梁传》的解释如下:
    “大夫日卒,正也。不日卒,恶也”
    意思是说,大夫去世称“卒”。正常情况大夫死了要记载死的日期。之所以《春秋》里没有载公子益师死的日期,是因为这个人是坏人,也就是说做出了有违礼制的事情(“恶也”,也可能是说孔子不记载公子益师去世的具体日期是为了表达对这个人的厌恶和批评,至于为何厌恶或者批评,那肯定还是因为公子益师所作所为不符合孔子的观念)。为什么说公子益师“恶”,至少读书读到这里的时候,目前我们还没有掌握太详细的资料。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谷梁传》认为《春秋》之所以不记载公子益师死的具体日期,并不是因为隐公没有参加他的小敛,而是因为他“恶”,这点与《左传》的观点不同。
    《公羊传》对这两件事的观点又跟《左传》和《谷梁传》不同。对于“祭伯来”这件事,《公羊传》的解释如下:
    “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奔也。奔则曷为不言奔?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
    按照《公羊传》的说法,祭伯是周天子的大夫,这次来鲁国并不是官方出使,而是投奔鲁国(我猜这意思是祭伯可能做了什么触怒周王的事了,所以要逃亡?),但之所以《春秋》没有说他是投奔鲁国,是因为当时的天下名义上是都归属周王的,“王者无外”,就是后来说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意思是就祭伯而言,不管你投奔哪个诸侯国家,其实都在周天子管辖范围内——换句话说,如果祭伯是另一个诸侯国的大臣,那么这件事的记录就可以用“奔”字了。
    针对“公子益师卒”这件事,《公羊传》的解释如下:
    “何以不日?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
    远,意思是时代久远了。异辞,就是有不同的说法。可见,在“公子益师卒”这件事上至少有一点三传是一致的,即都认为《春秋》没有记载“公子益师卒”的具体日期,是有原因的。但对于《春秋》为何这样做,《左传》和《谷梁传》看法不一,前面我们已经说了。而《公羊传》则又提出一个新观点,认为是因为这件事(距离孔子时代)年代久远,孔子看到的记载和听到的说法都不一致,(所以没法确定具体日期)——我倒挺认可《公羊传》的说法,譬如《左传》和《谷梁传》看法就是“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的鲜活佐证。
    总之,三传对“冬,十有二月,祭伯来。公子益师卒。”这句话的解释可以概括为两点:一是隐公元年十二月,因为某种非正常原因,祭伯出现在了鲁国;二是隐公元年十二月,因为某种未知原因,公子益师去世的具体日期没有被《春秋》记录下来——这两件事背后的真相,如同诸多历史迷案一样,已经无法探究了。
    至此,隐公元年的事情我们讲完了。总体来说,这一年隐公也很不容易,可以说是内忧外患。他也很努力去做一些事,例如他努力去结交盟友缓解外围压力。但是内部依然有很多不和谐的声音,虽然《春秋》没怎么细说,《左传》则对此做了补充,无论是四月费(bì)伯在郎筑城,还是十月公子豫私自出兵并与邾人、郑人盟于翼,亦或是鲁国新作南门,均非“公之命”——也许就是四月费伯不听隐公命令开了一个不好的头,才导致后面公子豫也敢无视隐公的命令了。这些都表明隐公摄政之初,虽然是名义上摄行君主之事,但实际上在鲁国内部他还是面临诸多挑衅。其实也正常,即使是真正的国君在执政的时候,也会遇到权臣的挑战,何况隐公这种暂行摄政的君主——毕竟,不是真正的国君,名不正言不顺,说下来就下来,不听王命的权臣们也想通过一再试探隐公底线去争取更多的实权,各位大臣们也要提前考虑站队的问题啊。
    [春秋]二年春,公会戎于潜。
    会,是会见、会盟的意思。公,自然就是隐公。戎,是当时的少数民族,按照当时的观点属于“非我族类”,在周王朝的西边,所以又称西戎,据说以犬为图腾,所以也被称为犬戎——我感觉如果按西戎、东夷、南蛮、北狄的称谓推测,西戎其实应该是对整个西边少数民族的统称,也许西戎内部实际上还有不同的部落族群甚至建立的国家。东夷、南蛮、北狄我觉得应该也类似。西戎这个群体对于春秋而言比较特殊,因为西周的覆灭、东周的开始,就肇始于申侯联合戎人作乱攻灭镐京。潜,地名,在今天的山东济宁一带。
    可以说经过一年的锻炼,隐公对于外事活动已经有了一定的经验,所以在这里《春秋》记载了隐公出席的第二次外事活动——隐公二年的春天,他跟戎人在潜这个地方会晤。
    对这一条,《左传》的阐释不长,只说了这么一句: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修惠公之好也。戎请盟,公辞。”
    “修惠公之好”,是《左传》补充解释的这次隐公与戎人见面的主要目的。请,就是请求。盟,就是正式结盟。按照当时的礼义,结盟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如果各方要正式结盟,就要举行一个隆重的仪式,要准备牛、羊等动物——统一称为“牺牲”——作为祭品,在地上挖一个坑,然后结盟各方杀掉祭品,割下耳朵,取血放入准备好的容器中国,各方在神灵面前读盟书,盟书里约定了结盟各方的权利义务。然后结盟各方将血抹在嘴唇上(也有说要稍微饮一点血)——这就叫“歃血为盟”。这个动作结束后,把盟书的正本和祭品一起埋掉,意思就是交给神灵一份档案以便神灵对照参考,此后就由神灵监督各方落实情况。结盟的各方则保留一份盟书的副本,方便万一发生争执的时候拿出来寻找辩论依据。祭品里最高档次的是牛,主盟的一方往往负责在结盟过程中割牛耳取牛血,所以后来说“执牛耳”意思就是老大,就是这样来的——我觉得实际上国君不可能真杀牛去,一般不过是象征性的割一刀,就像我们现在舞狮赛龙舟之前要做的“点睛”一样。辞,则是推辞、辞谢的意思。
    《左传》的这段话意思很好理解,隐公二年的春天——具体时间没有注明,我们只知道是在春天——隐公在潜这个地方会见了戎人,目的是重修当初惠公和戎人之间的关系。戎人希望双方正式结盟,但隐公婉言拒绝了。
    虽然在当时人眼里戎人属于异类,但是实际上戎人和华夏族群之间的往来交流已经很频繁。《左传》里能说隐公与戎人这次会面是为“修惠公之好”,说明惠公时代,鲁国跟戎人的关系还是不错的,可能惠公去世后这段时间里,双方的关系有所淡化,因此通过这次会盟进一步重新巩固一下——鲁国作为王室的近亲宗室,按说与戎人有着幽王身死西周覆灭的国仇家恨,不应该如此亲近啊。
    其实这是有原因的。按照史书的记载,当年申侯联合犬戎攻入镐京的时候,鲁国、许国都是站在申侯这边的,申侯立了外孙宜臼做平王,但是有一部分诸侯不同意,这群人以虢公为首拥立了幽王的弟弟余臣——后人称为周携王,导致当时出现了两个周天子,一直到公元前750年,晋文侯杀了周携王才结束了这种僵持了差不多二十年的局面。惠公时代鲁国能跟戎人有合作,我想一者当时这部分戎人应该本身就活动在鲁国附近,双方此前民间应该已经有着很多正常的往来。另一方面,在拥立平王这件事上,通过申侯这个纽带,双方应该建立了一定的官方合作关系。
    与戎人这次会见,对隐公而言,出发点应该还是稳定外部环境。戎人对此应该挺重视也挺高兴,于是主动提出正式结盟,但是,热脸贴了冷屁股——隐公给婉拒了。婉拒的原因,《春秋》没有记载,但我猜测如果隐公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以此前隐公的做事风格而言,他可以说自己只是暂行摄政,不能代表国君与戎人正式结盟。当然,也可能隐公作为王室血脉华夏贵胄,其实骨子里是不屑于跟戎人这样的族群正式结盟。
    这件事《春秋》没有记载具体的日期,对于很看重记载大事有没有注明具体日期的《春秋》而言,这似乎也有点奇怪,如果不考虑此前说的那种“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情形,这个日期有没有可能是孔子故意不记载的呢?——我猜如果故意不记载日期,也许就是因为前面说的那两点,一者隐公不是以国君身份出席,二者是可能孔子对隐公与戎人会盟就有不同看法——甚至可以上溯到对于之前鲁国参与申侯之乱就有意见。当然,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些也只是我的猜测。
    《谷梁传》对这件事的阐释比《左传》多一些内容,具体如下:
    “会者,外为主焉尔。知者虑,义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然后可以出会。会戎,危公也。”
    解释了一下“会”的含义,“外为主”意思就是对方主动发起的,换成我们今天的话,就是说用“会”则意味着是宾语方主动发起的见面。
    然后强调了一下什么情况下主语方才可以去参与对方主动发起的这种会晤——理想状态下,要满足“知者虑,义者行,仁者守”。知,通智,意思是聪明。知者虑,意思是说有智慧的人把整件事情可能出现的情况做了充足的判断(并提前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义者行,意思是有正义勇敢的人遇到事情能果断行(这里把“行”理解为“行动”,如果理解成“陪同前行”的话,则可以把这句话理解为“有正义勇敢的人陪同去参加会晤”,嗯,有保镖,似乎也可以解释通);仁者守,则是说有仁德的人在后方守护着国家。满足这三个条件,则基本上无后顾之忧了,这种情况下才可以放心大胆去会晤对方。做完理论指导后,《谷梁传》还不忘了结合实际点评一下隐公这次会晤,说他“会戎,危公也”,意思是这次会晤戎人,隐公其实冒了一定风险的。为何《谷梁传》会这么看呢,想来以隐公当时的执政环境看,对比“知者虑,义者行,仁者守”这三条,似乎他都不符合啊,所以才有这个结论吧。
    汉语还是蛮有意思的,即使在今天的语言环境下,当叙述宾主双方会面时,如果用“接见”,我们能感觉到主语和宾语身份地位没什么差别,但用“会见”这个词的时候,我们都能感受到实际上隐含的意思是主语的地位相对尊贵一些。“公会戎于潜”,显然也是隐公的身份地位相对高一些——这也很好理解,一来隐公是鲁国的国君,于孔子而言是“我君”,当然要尊重自己的君主了。二来鲁国是王室血脉华夏正统,戎人则非我族类,骨子里对其就有鄙视之意。“公会戎于潜”这句话,嗯,孔夫子已经很礼貌客气了。
    《春秋》虽然郑重其事的把这件事记载了下来,《谷梁传》重点抠了下“会”的字眼,《左传》强调了一下隐公的傲娇。但是,《公羊传》觉得这件事没啥值得研究探讨的,直接给无视了,关于此事,《公羊传》只字未提……
    [春秋]夏,五月,莒人入向。无骇帅师入极。
    在分析这句话之前,结合隐公元年关于春、夏、秋、冬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春秋》里的一个规律,每一季的第一个有记事的月份——无论是不是这个季的首月——在记述这个月发生的事情之前,会表明这个月属于春夏秋冬哪一季,这个月之后的当季其他月份,则不会再重复标注该月属于哪一季。
    隐公二年的春天,伴随着与戎人会盟的结束而结束了,进入了夏天。这年的四月份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值得记载,但是五月的时候,发生了两件事,《春秋》记载了下来,我先来看第一件事情,就是“莒人入向”。
    莒,是莒国,在今天的山东莒县一带,东边靠着大海,北边挨着齐国,西边就是鲁国,南边是郯国。莒国国君为己姓,虽然是周朝的诸侯国,但立国早于周朝,按史书说法,莒国是东夷人建立的国家,据考证,商代就已有莒国。武王伐纣,莒国应该是起兵追随,因此周朝建立后,并没有改封王室之人前来就国,莒国的国君依旧是原来的世袭。向国,则是姜姓,按我查到的资料说法,在今天山东莒南县大店西南,包括临沂部分,临沭部分——但西晋杜预有一种说法,说向国在今天安徽怀远县。我觉得也许那个地方也有个向国,但应该不是这里的“向”,毕竟山东安徽离得挺远,通婚的话在当时确实有点不便,打仗行军更是千里劳师,在诸侯林立的时代要想“莒人入向”还真不现实,所以我还是倾向于这个向就在莒国跟前。入,应该是攻入的意思,隐晦的说莒国侵入了向国。但战争的起因和结果,《春秋》里都没说,留下一个疑问。
    答案在《左传》里可以找到,《左传》里对此解释如下:
    “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夏,莒人入向,以姜氏还。”
    莒子,如同前面提到的“邾子”一样,指的就是莒国的国君,说明莒国是子爵。这位国君娶了向国的女子为妻——按当时的诸侯婚配习俗,娶的这个应该也是向国国君的女儿。这个女孩子在《左传》里称呼为“向姜”——其实没有正式名字,这个名字的意思也不过是“向国那个姓姜的公主”而已。但是这个嫁出去成为莒国国君夫人的向姜,似乎对这段政治婚姻并不满意,“不安莒而归”,不安的原因是什么,史书也没有说,但是在那个年代,以向姜的身份,她是完全明白这桩婚姻对于她母国的意义的。在这种情况下,她还能任性的“不安莒而归”,嗯,这个妹子挺个性啊。
    “莒子娶于向”的具体时间没有说,“向姜不安莒而归”的具体时间也没有说,但大概率这两件事情距离向姜跑回母国的时间应该不远(当然也可能结婚多年已经老夫老妻了,但向姜对莒子一直不满忍了很久,这次终于忍无可忍——不过考虑到春秋时代的礼制氛围。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这件事让莒国人觉得很丢脸——其实即使放到今天,一个平头百姓的老婆跑了说出去都丢人,何况当时、何况是国君的夫人——于是莒国为此出兵攻打向国,这件事发生在隐公二年的五月,按照《春秋》的记载,莒国在战场上取得了胜利,一直攻入了向国——不只是兵临城下这么简单了,可见对于向姜跑回娘家这件事,莒国人确实也很生气。战争的结果就是“以姜氏还”——在兵力胁迫之下,向姜无奈还是跟着莒国人回去了。经此一事,向姜和莒子的婚姻关系恐怕再难修复,我们甚至可以合理推测,此后向姜的生活大概率不会好到哪去。这个女孩子的婚姻幸福,可怜的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
    这件事《公羊传》注解如下:
    “入者何?得尔不居也。”
    意思是说之所以用“入”,是表示虽然攻入了莒国,但最后并没有占据它。居,通据,就是占据占领的意思,也是强调最后莒国人还是回去了,莒国并没有因此灭国。嗯,参考此条,如果过段时间俄罗斯人也从乌克兰撤并,类似的,史家记载此事也可以说“俄人入乌克兰”。
    《谷梁传》对这件事注解如下:
    “入者,内弗受也。向,我邑也。”
    意思是说,入,表示被入的那一方是有抵抗的。这里《谷梁传》又提到了“内”,按照我们之前的解释,所谓的“内”,就是指鲁国。“内弗受也”,言下之意是鲁国对此有反抗,如果向能以“内”来称,那除非向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而是鲁国的领地。嗯,《谷梁传》可能还真是这么认为的,后面跟着就来了句“向,我邑也”——向,是我们鲁国的城邦啊——所以才“内弗受”。
    考虑到邾子的国君地位,我还是倾向于《左传》的说法,即这个时候向国还是个诸侯国。如果硬要认可《谷梁传》的观点,也有一种可能,就是向国虽然名义上是诸侯国,但此时已明确成为鲁国的附属国——这样向国的国君女儿就配得上邾国国君了,鲁国也能认为向国是“内”了。
    隐公二年五月,《春秋》记载的第二件事情,是“无骇帅师入极”。无骇,显然是个人名,帅师入极,就是带领军队攻入极国。极国,是西周一个很小的封国,大概位置在今天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按照杜预对此条做的注释,说“极,附庸小国”,则此前极国是鲁国的附庸无疑。极国太小了,所以史书里的记载很少,《春秋》里就记载了这一次,但这一次,对极国而言却意义重大。为何这样说呢,答案还是在《左传》里。
    按《左传》对此条的解释,是“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胜之”。意思是鲁国的司空无骇率领军队攻入极国,然后派费(bì)庈(qín)父战胜了极国。司空,是官职名,类似的还有司马、司徒、司寇等,后来这些不仅是官职,还都被用来做了姓氏。无骇的职位当时是鲁国的司空,这是相当高的职务了。费庈父,其实不是陌生人,在前面讲隐公元年的时候,我们提到过《左传》里有一条“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这个费伯,就是费庈父。回过头我们看上一年四月费伯帅师城郎这件事,修城,无外乎两个原因,一个是有毁损了需要修补,另外一个是准备应对战争,提前修缮坚固。从查到的地图资料看,郎这个地方,在极的东方。但是,在极国的东南部、紧挨着极国的,就是费伯的封地费。如果把四月费伯在郎这个地方修城的事情联合起来看,也许攻打极国是早就有预谋的一件事情了,而司空无骇出兵的路线,很可能就是从郎这个地方出发,同时费伯从自己的封地出发,双管齐下轻轻松松攻入了极国。
    前一条“莒人入向”,《左传》特意强调了莒人后来“还”,在“司空无骇入极”之后,《左传》则特意强调了“费庈父胜之”,二者一对比,我们就能推测出显然鲁国军队攻入极国后,并没有“还”,也就是说直接占据了极国,那么这句“费庈父胜之”就不是简简单单说费伯帅军队打败了极国的军队,“胜之”就是完全攻占的意思,直白说,没有强调“还”而是强调“胜之”,意味着从此之后鲁国就完全占有了极国,而极国就正式被鲁国吞并了——所以说这次记录对极国意义重大:因为直接记载了极国的覆亡。
    《公羊传》对此事的解释稍微多一些,
    “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始灭昉于此乎?前次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此灭也,其言入何?内大恶,讳也。”
    先解释了一下,无骇,就是展无骇。之所以没有记载他的姓氏,是因为鄙视他贬斥他。贬斥他的原因在于“疾始灭也”,这里的“疾”是非常痛恨的意思,“疾始灭也”意思是说非常痛恨他(展无骇)开了一个灭国的先例。但是,实际上灭国的事情不是这次才开始的,《公羊传》也承认这点,因为有“始灭昉于此乎?前次矣”为证。昉([fǎng),就是开始、开端的意思。“始灭昉于此乎?前次矣”这句话意思是说“灭国这件事是从这次开始的吗?不是,之前已经有了”。既然如此,那为何《公羊传》还要说开灭国之先例于此呢?是因为“托始焉尔”,即依托这件事记录一个时代的开始,也就是说在《春秋》里,灭国这件事,有记录的这是第一次。灭国的事,夫子对此是持批判态度的,那为什么要用“入”呢,唉,这是我们鲁国内部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夫子用这个字,是为它隐讳而已啊。
    《谷梁传》的观点跟《公羊传》非常接近:
    “入者,内弗受也。极,国也。苟焉以入人志,人亦入之矣。不称氏者,灭同姓,贬也。”
    “入者,内弗受也。极,国也”,意思是这次战争受到极国的反抗。入侵他国遇到反抗很正常,不反抗才不正常,所以我觉得其实《谷梁传》没必要反复强调“入者,内弗受也”。“苟焉以入人志,人亦入之矣”,这句话意思是说如果你以占领别国为目标志向,那么同样会有其他国家以占领你的国家为目标志向——言下之意是要一个国家不要动不动想着去侵略占领其他国家,大家要和平共处。嗯,这句话我觉得蛮有道理——不过还是书生气了。政治怎么会如此简单呢?大国吞并小果是千古不变的惯例,所以后来完颜亮才有那首著名的《题临安山水》,按照《谷梁传》的观点,完颜亮“万里车书一混同,江南岂有别疆封?提兵百万西湖上,立马吴山第一峰”简直就是无耻至极的逻辑嘛。
    “不称氏者,灭同姓,贬也。”这里也强调了一下《春秋》之所以没有记载无骇的姓氏,是因为他灭掉的极国,是鲁国的同姓。这点与《公羊传》稍微有区别,《公羊传》认为无骇不被记载姓氏,是因为他开了《春秋》中灭国的先例,但《谷梁传》则认为不是因为他开了灭国的先例,而是因为他灭掉的极国是鲁国的同姓之国——这相当于自己人打自己人啊,贪婪起来连基本宗亲伦理都不顾了么,简直太无耻了!所以夫子不记载他的姓氏来表达贬斥。
    为何对于灭国这件事,《谷梁传》和《公羊传》都很反感呢?因为前面我们提到过,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里提到孔子著《春秋》一事时,就特意强调“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所以周初分封的时候,才会对黄帝、炎帝以及尧、舜、禹的后人都进行分封,也正是基于对“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的认可,则灭国显然就是一件非常让儒家痛恨的事情了,所以贬斥无骇也就是正常的了。
    极国的资料很少,有说是戎人建立的国家——如果这样,那《谷梁传》的“灭同姓”就讲不通。鲁隐公二年五月,极国被鲁国灭亡以后,极侯出奔燕国,燕国将极侯封于此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在今天的河北无极县,所以,又称此地为极邑。但是鲁国对极国一路追杀,还是这个无骇,在灭极国后跟着一直追了过来,把这块地也给侵占,并更名为毋极,意思是极国再也不存在了。唐武则天万岁通天二年改毋为无,即无极至今。嗯,十八大后我看很多书,讲到有一位中央领导同志当年在无极限任县委书记时,总会提到他跟当年的河北正定县县委书记关系很好。
    [春秋]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这句话非常容易理解,秋天,八月的庚辰日,在唐这个地方隐公再次跟戎人会面,这次双方举行了正式结盟仪式。唐,这个地方从地图上看,正东边不远处是前面费伯擅自修筑的郎,西南处不远就是费伯的封地费,正北边就是上次双方会盟的潜。唐和潜相比,离鲁国统治核心区域更远一些,所以我推测这次会盟的地方应该离戎人更近,也就是说戎人活动的地方,大致应该在鲁国西南方向。
    这是《春秋》里记录最详细的第一次会盟,有年有月有日,而且明确了隐公参与且双方举行了正式的盟会仪式。但是,这个月的庚辰日到底是哪一天,后世对此都没有注解。按照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关于此条的说法,说隐公二年“八月无庚辰,庚辰,七月九日也。日月必有误。”所以,这里的具体日期我也没法确定,就暂时按照干支的计法引用。具体会盟的仪式,前面我们已经讲过,所以此处不赘述。
    结合前面“二年春,公会戎于潜”那条记录以及《左传》相关记录,我们有理由认定八月的这次会盟,是春天双方见面的后续。这点,《左传》进一步佐证了我们的猜测,《左传》对此条注解如下:
    戎请盟。秋,盟于唐,复修戎好也。
    戎人在上次会面的时候,已经请求正式结盟,但被隐公婉拒了,上次双方会面,《春秋》用的是“会”字,《谷梁传》对此强调“会者,外为主焉尔”,也就是说那时候是戎人有求于鲁,所以当时隐公占据主动地位。这次不同,《春秋》用的是“及”字,按照前面我们提到的,用“及”字是主语更主动一些,也就是说这次,鲁国方面更主动些。所以这一次,戎人请求正式结盟,鲁国就同意了,双方在唐正式结盟。这次结盟的目的,正如《左传》强调的,是为进一步修复、加强双方的联盟合作关系。
    《公羊传》和《谷梁传》对此词条未做注释,二者都默契的无视了这次重要的会盟,《春秋》好不容易有一次要素齐全的正式外交记录,这两家居然对此沉默以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结盟对象是戎人,导致这两派儒生心中有所不满,认为丢了我华夏正统的脸?
    [春秋]九月,纪裂繻来逆女。
    这句话基本都是名词。纪,指的是纪国,大概在今天的山东寿光,纪国的西边紧挨着齐国,纪国是姜姓,跟齐国一样。纪国在《春秋》里,这里是第一次出现,但是实际上之前我们已经提到过,在《左传》的隐公元年里,就有“八月,纪人伐夷”的记录。
    裂繻(xū),是人名字。逆,是迎娶的意思。女,是女孩子,但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女孩子,这里特指的是国君的女儿。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九月,纪国的裂繻来(为他的国君)迎娶鲁国国君的女儿。
    为何说裂繻是来为纪国的国君迎娶鲁国国君的女儿呢,首先我们可以确定,如果是一般老百姓甚至公卿大夫之间的婚姻,正常情况下《春秋》应该是不会记录的,只有国君的婚姻才可以上升到国家大事层面,才可能出现在《春秋》里。所以这次纪国和鲁国之间的联姻,应该是涉及到国君层面了,也就是说是纪国国君娶了鲁国国君的女儿。为何不直接说是隐公的女儿呢?因为我觉得这个女孩的身份有待考证,如果隐公当时年纪不大,没有女儿,那这个女孩子也许是先君惠公的女儿、是隐公的姐妹亦未可知。所以,至少在这一条记录里,没法准确判断这个女孩的父亲是哪位鲁国国君。
    按照当时的礼仪,前来迎亲的应该就是新郎,也就是纪国国君了。那为何前面我们认为这个裂繻不是纪国国君,他是替国君来迎亲的呢?依据有两点,一点,如果是国君的话,《春秋》里应该称呼他为“纪侯”才对而不是“纪裂繻”。二者,则是来自《左传》。《左传》对于此条的的记载如下:
    九月,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
    这里特意强调“卿为君逆也”,也就是明确指出,裂繻是纪国的卿大夫,这次是为了他们的国君而来鲁国“逆女”的。所以后来杜预在为《左传》做注解的时候也持这一说法,认为“裂繻,纪大夫”。
    既然是大夫替国君来迎亲,记录一下似乎也没什么特殊的,但《春秋》特意记录,《谷梁传》就认为必然有深意,所以《谷梁传》对此做了阐发,认为:
    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以国氏者,为其来交接于我,故君子进之也。
    意思是说,迎亲应该是国君来的,但纪国这次派了大夫,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啊。夫子记载这件事的时候,在他名字前面冠以“纪”这个国名,是因为他是代表自己国家来我们鲁国迎亲的,所以以此来提高他的身份。
    《谷梁传》和《公羊传》在引用《春秋》这一条记录的时候,对于纪国来使的名字和《左传》有点差别,《谷梁传》和《公羊传》里,引用此条时对于纪国的来使名字都写作“纪履緰(xū)”,这可能是流传过程中出现的差别。其实在前面提到无骇的时候,《谷梁传》里就写作无侅(gāi)。古代的文章诗词在流传过程中偶尔有这种差异很常见。
    《公羊传》对此条的解释更详细一些:
    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然则纪有母乎?曰有。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于此?前次矣。前此则曷为始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
    先是强调了一下纪履緰的身份,就是纪国的大夫。这次来虽然是行使国君使者的职责,但《春秋》没称呼他是使者,原因在于按礼制规定迎娶新娘不能用新郎的名字(即使者不能自称是新郎的使者),而是要以其父兄师友的名字(我猜之所以使者要称是新郎父兄师友的使者,是为了用身份地位更高一点的人的使者名义来迎娶新娘,可以显示出新郎家对新娘尤其是娘家人的尊重)。但是又提到了一个反例,就是宋国国君派公孙寿迎亲的时候就是直接以新郎的名义来的(这个应该是后面会出现的案例,具体情况此处暂不讨论),原因是宋公当时已经没有“诸父兄师友”类的人(我猜意思就是这位宋国国君父亲已经去世、自己就是老大,身份地位已经是当时宋国最尊贵的了)。纪国国君父亲不在了母亲还在,为什么使者不以他母亲名义呢?因为母亲不能(在名义上)代表国家与他国发生外交往来。正常情况下,别国来迎亲,史书是不记载的,之所以这次记载,就是为了讥讽纪国失礼,纪国开了一个结婚人不亲自来迎亲的先例。结婚人不亲自迎亲其实这也不书纪国国君这次开的头,此前已经有了,但是,就跟前面无骇帅师入极一样,“前此则曷为始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读到这的时候我都有点反感《公羊传》的这条理论了,按《公羊传》的这个理论,《春秋》里其实同类事里第一条记录都适用啊。
    然后强调了一下几个名词的区别,称为“女”,是因为还未出嫁,人在娘家;在出嫁的途中,称作“妇”(涂,通途,这一条也说明过去交通不发达,女孩子出嫁的路上会耽误的时间比较长);嫁出去了与夫婿完成婚礼仪式了就称为“夫人”。
    显然,这也是一桩政治联姻,不过不知道这位鲁国的公主嫁到纪国以后幸福不幸福,希望她幸福吧,婚后的生活不至于如前面提到的那个向姜一样悲惨。
    [春秋]冬,十月,伯姬归于纪。纪子伯(帛)莒子盟于密。
    这年十月,《春秋》记载了两件事,我们分开讨论。先说第一件事“伯姬归于纪”。
    这件事就是上个月纪裂繻来逆女的后续。伯姬,是这个女孩子在《春秋》里的称谓,伯,意思是这女孩子是姊妹中排行大的。姬,鲁国是姬姓。这称谓其实差不多还是“姬姓长女”的意思。归,就是出嫁。按照当时的说法,“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家为家,故谓嫁曰归”,女孩子没出嫁的时候父母的家就是家,出嫁了以后丈夫的家才是家。《诗经》里有“之子于归”,就是女孩子出嫁了的意思。归于纪,就是正式嫁到了纪国(即在纪国举行了正式的婚礼仪式了)。
    《左传》里对这件事没有任何记录,《公羊传》则稍微解释了一下:
    伯姬者何?内女也。其言归何?妇人谓嫁曰归。
    意思是说,这位伯姬就是我们鲁国公室的女儿。《春秋》里用“归”,是因为女人出嫁叫做“归”。
    《谷梁传》对这件事的解释,相对来说就详细了很多:
    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妇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伯姬归于纪,此其如专行之辞,何也?曰:非专行也,吾伯姬归于纪,故志尔。其不言使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先是解释了一下“归”的意思,女孩子嫁出去就叫“归”,反过来出嫁后回娘家就叫“来归”。跟着提出了一个对后世女性有非常深远影响的观点“妇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意思是说妇女是从属于男人的。“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这句话里的“制于父”,其实是“受制于”,这句话的意思是是说,一个女孩子当她还未出嫁的时候,是要服从自己父亲的命令,出嫁以后要接受丈夫的管制,如果丈夫去世了,那就要服从长子——这就是所谓的“三从四德”里面的“三从”。正因为如此,妇女是不能自作主张来行事的,做任何事必定是根据她所从属的男子的意愿的。“伯姬归于纪”这句话虽然听着像是说伯姬拿的主意,其实不是,是因为是我们鲁国的伯姬嫁到了纪国,所以《春秋》记录了一下,之所以没说纪国使者,是因为来迎亲的人看轻了迎亲的规矩(纪国的行为不符合礼制规定),所以也就不值得记载。
    嗯,后世两千年,女人的命运基本就这样被《谷梁传》定义为男人的附属了。至于纪国这次来迎亲的使者裂繻,嗯,九月份还抬举你名字前面加个“纪”,十月就明确表示不值一提了。
    这个月《春秋》还记录了第二件事,就是“纪子伯(帛)莒子盟于密”,密,显然是会盟的地名,据考证在今天山东昌邑附近。这次会盟双方中的一方是莒子。莒子,好理解,莒国的国君,可见莒国是个子爵的国家。另一方是纪子伯(帛)——之所以带括号后面另写一个(帛),是因为三传在这里有一些小的差异。《公羊传》和《谷梁传》写作“纪子伯”,而《左传》写作“纪子帛”。虽然音同,但是按照三传的阐释,这里有重大分歧。
    假定按照《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记录,这里应该是“纪子伯”,那这个“纪子伯”怎么理解似乎有点不确定性。我个人觉得至少有以下三种解释似乎都说的过去:一种,是按照前面“纪裂繻”的解释方法,这个人名字是“子伯”,是纪国人。一种是按照前面解释“邾子克”的方法,纪子伯就是纪国的国君,字伯(或者说是纪国排行为伯的那个人),这样的话跟后面莒子的地位也是对等的。还有一种可能,是纪子和莒子对应,伯是说纪子的年纪稍微比莒子大一点,这里的“伯”是“伯仲叔季”的伯。之所以这个“伯”肯定不是代表爵位的伯,原因在于纪国不像郑国,根本就不是伯爵,即使是,也没有“纪子伯”这样的称谓——不可能同时既是子爵又是伯爵。具体是哪一种,似乎都说的通。我们只好看看《三传》关于这条记录是怎么阐述的。
    《公羊传》对这件事的解释相当个性:
    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
    这意思相当简明扼要:纪子伯这个人是谁?没听说过。
    《谷梁传》对这件事的解释就委婉了很多:
    或曰:纪子伯莒子,而与之盟。或曰:年同爵同,故纪子以伯先也。
    意思是说,针对这件事啊,有人说纪子以莒子年长为伯,跟莒子会盟(如果这样,那“纪子伯莒子”实际含义就是“纪子以莒子为伯”)。也有人说,纪子和莒子两位国君年纪差不多,爵位相同,纪子稍微年长一点所以记录的时候名字在先——这个观点似乎支撑我的第三种假设。
    《左传》关于此事,又出现了新说法:
    冬,纪子帛莒子盟于密,鲁故也。
    对于纪国和莒国的这次会盟,《左传》认为和莒子在密这个地方结盟的,根本不是什么“纪子伯”,而是“纪子帛”——这样的话,纪子帛要么是我的假说一,是纪国一个叫子帛的人,要么是我的假说二,就是纪国的国君名叫帛——恰如“邾子克”一个道理。总之,还是糊涂账。但是考虑到莒子应该是莒国国君,正常情况下会盟双方应该身份对等,那么似乎纪子帛就是字为“帛”的纪子更合理一些。双方会盟的原因是因为鲁国——具体是为了鲁国什么事情,这里没有解释,但考虑到纪国国君跟鲁国公主正新婚燕尔,纪国肯定是向着鲁国的,那就说明此前莒国可能跟鲁国有矛盾,纪国这次来做和事佬了。
    但是,杜预在注解《左传》的时候提出了一种解释,他说“子帛,裂繻字也。莒、鲁有怨,纪侯既昏于鲁,使大夫盟莒以和解之。子帛为鲁结好息民,故《传》曰鲁故也。比之内大夫而在莒子上,称字以嘉之也。”
    按照杜预的说法,这个子帛,就是前面九月来迎亲的纪裂繻,子帛就是裂繻的字。按照字意来讲,繻意思是彩色的帛,跟帛是同意。古人起字往往跟名有关联,最典型的两种关联就是名与字含义相反或者相同。考虑到三传里只有《左传》在记录九月来鲁国迎亲的使者时候,把名字写作“纪裂繻”,再到这里的子帛,嗯,杜预的这个解释看着也是蛮有道理的啊。而且后面杜预又进一步解释了一下为何说这次是为了鲁,就是我们前面猜测的莒国和鲁国有旧怨,这次纪国做了鲁国的女婿,就派大夫去跟莒国会盟给双方做和解。纪裂繻——或者说纪子帛——比照我们鲁国自己的大夫,排在莒国国君之前,称他的字是表示嘉许他做的这件事啊。嗯,如果考虑到这个月纪国国君应该是正式举行婚礼,说他又去跟莒国进行会盟,似乎有点不现实,所以杜预认为纪国参与会盟的就是纪裂繻,也是说得过去。
    历史的迷案再次出现,这个时候回头看,我觉得吧,我还是喜欢《公羊传》对这件事的解释,爱谁谁,老子不认识也不在乎,哈哈哈。
    [春秋]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郑人伐卫。

    这年的十一月,没有什么值得记载的,但十二月有两件事《春秋》记载了下来,一件是鲁国的内政,一件是别国的一场战争。

    鲁国的内政,就是这年的十二月,“夫人子氏薨”,这句话很好理解,国君的夫人子氏去世了。但是这个子氏的丈夫究竟是哪位国君——可能是隐公,也可能是隐公父亲惠公——《春秋》没有明确记载,留下了一个疑问。另外,比较奇怪的一点是,《春秋》在之后也没有再记载这位夫人的葬期——按杜预的解释,正常情况下是应该有“葬我小君某氏”这样的相关记录的。

    对于这件事,《左传》很蹊跷的是没有任何相关记录。倒是《谷梁传》和《公羊传》有解释。先看《谷梁传》的解释:

    夫人薨,不地。夫人者,隐之妻也。卒而不书葬,夫人之义,从君者也。

    不地,意思是没有记载这位夫人去世的地点,并明确提出这位夫人是隐公的妻子。之所以去世了没有记载下葬的相关信息,是因为夫人从属于自己的丈夫,(在去世后没有记载下葬信息这件事上)为了跟丈夫一致——这里其实提前透露了一个信息,就是后来隐公去世以后,《春秋》也没有记载关于他的葬礼的相关信息。嗯,如果这位夫人子氏真的入《谷梁传》所言,是隐公的妻子,我还有点同情隐公——中年丧妻是人生大不幸。

    《公羊传》对于子氏的身份,和《谷梁传》出现了不同说法:

    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何以不书葬?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

    《公羊传》认为这位“夫人子氏”是隐公的母亲声子。之所以没有记载她葬礼的相关事宜,是为了成全隐公的意愿。隐公的什么意愿呢?隐公只是摄政不会称君,因此他的母亲按礼制最终也不应该是夫人的身份。

    我们前面提到过,除了惠公已经去世的正妻孟子外,能被称为“夫人子氏”的,可能是隐公的母亲声子,还有一个人,即桓公的母亲仲子也符合条件。那为何《公羊传》认为这位“夫人子氏”是隐公的母亲声子而不是桓公的母亲仲子呢?因为在之前解释“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一条时,我们提到过,《公羊传》认为“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仲子早在去年就已经去世了,所以只能是隐公的母亲声子了。

    《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解释似乎都说的过去,没法判断对错。《左传》对此没有记录,找不到第三条观点来对比。但是杜预在解释《左传》的时候,针对此条提出一个他的看法,认为“无《传》。桓未为君,仲子不应称夫人。隐让桓以为大子,成其母丧以赴诸侯,故《经》于此称夫人也。不反哭,故不书葬,例在三年。”意思是说,《左传》没有记载这件事。去世的这位“夫人子氏”就是桓公的母亲仲子。桓公此时还不是国君,仲子本来不应该称“夫人”,但是隐公谦让,以桓公为惠公的法定继承人太子,因此按照国君母亲去世的礼仪,将仲子去世的消息通报给诸侯。所以这里称她为“夫人”。没有记载下葬的相关信息是因为“不反哭”,同样的例子,在隐公三年可以看到——后面我们会看到隐公三年有记载“君氏卒”词条,但也没有记载下葬的相关信息,杜预认为就跟这是同样的理由。

    杜预之所以认为这里去世的子氏是桓公的母亲仲子,我猜还有一个原因,在解释“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一条时,《左传》有“缓,且子氏未薨”的说法,之所以《左传》认为当时子氏未薨,可能依据就是对应到这条的“夫人子氏薨”,不过如果真的那个仲子就是这里的夫人子氏,似乎去年七月周天子派使者给仲子送赗也说明一点,这位夫人子氏早在去年七月之时已经病重,而且按照当时人的观点,大概率是活不了多久了,所以《左传》才有“豫凶事”一说。

    夫人子氏的身份,扑朔迷离,无法确定,《春秋》再次留下一个历史迷案,不再去纠结了。这个月有记载的另一件事是一场战争,“郑人伐卫”,即郑国出兵去攻打卫国。关于这件事《谷梁传》和《公羊传》均无记载,倒是《左传》简单解释了一下战争的原因:

    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

    这个月郑国人去攻打了卫国,原因就在于之前提到过共叔段之乱后,其子公孙滑出逃卫国,在隐公元年十月十一月的时候,说服卫国出兵攻打郑国一直到廪延,引发了与郑国及其盟国之间的战争。按照当时的战争,延续一年基本不可能。所以这次郑国攻打卫国,应该是郑国主动发起了另一场战争,理由很正当——“讨公孙滑之乱也”。卫国这下真的是惹火上身了,不过,卫国这时候也不值得同情,具体原因后面再说。

    转眼,又一年过去了。
    [春秋]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这是《春秋》有记录的第一次特殊天象。隐公三年春天,正月没发生什么值得记载的事情,二月的己巳日,出现了日食。
    关于《春秋》里这次日食记录,《公羊传》解释如下:
    何以书?记异也。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
    意思是说,《春秋》之所以记载这次日食,是因为(日食)这种事不常见。但《春秋》里记载日食的时候,有时候明确记录是哪一天,有时候不明确记录是哪一天,有时候明确说是发生在朔日(每个月的初一为朔日,与之对应的每月最后一日为晦日),有时候并不明确说是不是发生在朔日。如果记录为“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是因为那次日食正好发生在朔日。有的时候明确记录日期有的时候没有明确记录日期,是因为日食发生的日子并不在朔日,要么错前,要么错后。错前的,是朔日在前(即日食发生在初一之后初二);错后的,朔日在后(即日食发生在初一之前,也就是晦日)。
    这段话其实倒没怎么拿天象来乱发挥解释人间事,只是解释了一下当时人对日食的一点认识,按照天文学理论,日食应该发生在农历每个月的初一。但有时候记录出来的不一定在初一,有可能是这个月的最后一天,有可能是这个月的初二,之所以会出现这情况,要么是记载有误,要么是历法有误。《春秋》里这次日食是不是发生在朔日,按照《公羊传》的理论,那显然不是,所以要么这个己巳日是要么是二月朔日的后一天即二月初二,要么是二月的晦日(即三月朔日的前一天),两个似乎都可能。
    《谷梁传》对这次日食的解释则针对性更强一些也更具体一些:
    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其日有食之何也?吐者外壤,食者内壤,阙然不见其壤有食之者也。有内辞也,或外辞也。有食之者,内于日也。其不言食之者何也?知其不可知,知也。
    《谷梁传》很确定的指出,这次日食之所以没有说是发生在朔日,就是因为是发生在晦日。壤,指的是太阳本体。当太阳被吐出时,本体可以被看到;当太阳被吞掉时,本体在内(不可见)。看不见太阳本体的时候,就是发生了日食。日食发生的原因有的说是内部的(太阳自身的原因),还有说是外部的原因。这次记载“有食之”,是指太阳本体被吞掉了。但之所以没有说是被什么吞掉,是因为记录者(也许就是孔夫子本人)确实知道自己有不知道的,这是一种智慧的表现啊——“知其不可知,知也”中,前两个“知”都作“知道”讲,最后一个“知”则通“智”。
    老实说,上面对于“吐者外壤,食者内壤,阙然不见其壤有食之者也。有内辞也,或外辞也。有食之者,内于日也”这几句话的解释,我自己其实并不满意,这几句话应该是我目前为止看到最佶屈聱牙晦涩的文字了,我只能勉强试着解读一下——还不见得对。各位也凑合看一下,似是而非的理解理解吧。
    对于这次日食,《左传》并无记载,但杜预在给《左传》做注的时候,提了一句,认为这次日食发生在二月朔日,之所以没明确写是朔日,是“史失之”。
    所以,对于这次日食,尽管有明确时间记载,但那天到底是朔日还是晦日,《公羊传》含含糊糊不明确,《谷梁传》确定是晦日,《左传》虽然不吭声但是《左传》研究专家杜预却声称这次日食是发生在朔日。我查资料,杨伯峻先生考证这天是公元前720年2月22日,按农历算是二月初一,这点与杜预说法吻合。可惜,我不懂天文学,也不会历法推算这些知识,所以只能把别人的观点列出来供参考。
    古人对天文学非常重视,无论是迷信角度,还是科学角度而言,天文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都始终占据重要地位。中国人讲究天人合一,天上的日月星辰运行对应着地上的家国大事。因此对于一些特殊的天文现象非常重视,史书中有很多类似的记录——甚至后世考证,有不少异常天文现象记录其实是造假的,造假的目的是通过对异常天象的附会解释,从而打击特定的政治对手,达到某些政治目的。这个在黄一农先生的《社会天文学史十讲》里,有很详细的论述,我十多年前买来读过,虽然其中很多涉及天文学的专业术语我并不懂,不过我是抱着看历史八卦的心态来看的,倒也觉得蛮有趣。前年还买了一本冯时先生的《中国天文考古学》,在读到这条日食记录的时候,我还特意翻了一下,发现冯时先生的这本书里也只是研究分析了几起殷商时期的日食,可惜没涉及到这起记录,有点遗憾——我好读书不求甚解,许多知识点都是泛泛知晓,不过也乐在其中。
    [春秋]三月,庚戌,天王崩。
    这七个字太好理解了,三月庚戌日,天王驾崩了。
    这里的天王,就是周平王。前面我们其实已经说过不少他的事迹,平王名宜臼,他的父亲是周幽王,母亲是申候的女儿幽王的王后,但是很不幸,幽王宠幸了另一个女人褒姒,并试图立褒姒为王后立褒姒所生的儿子伯服为太子。宜臼为了避祸逃到了申国,申候联合犬戎攻入镐京逼死幽王,扶持宜臼即位是为周平王,平王迁都雒邑从此开启东周时代。因为平王得位的过程多少有点弑父的味道,所以他在诸侯中的威望并不高(东周初年一度二王并立二十余年)。作为东周的第一位天王,在《史记·周本纪》里关于他的记载不过寥寥数语:
    平王立,东迁于雒邑,辟戎寇。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四十九年, 鲁隐公即位。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洩父蚤死,立其子林,是为桓王。桓王,平王孙也。
    平王一共在位五十一年。前四十九年的经历《史记》可以说是一笔带过,前面我们也讨论过不再赘述。平王五十一年——这一年是鲁隐公三年——三月,平王驾崩。他的儿子洩父本来是太子,但早于他去世(“蚤”即通“早”),于是洩父的儿子林即位,就是周桓王。
    对于平王驾崩这件事,《左传》里的记录跟《春秋》有些不同: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赴,就是讣告的意思,即王室派人到诸侯国报丧。按照《左传》的说法,平王驾崩的日子其实是壬戌日,而非庚戌日,之所以《春秋》记载是庚戌日,是因为王室报丧的讣告上写的是庚戌日,《春秋》就这样记录下来了。但是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日子,为何王室会有意去修改并告知诸侯,《左传》没有解释,倒是杜预后来对此解释为“欲诸侯之速至,故远日以赴。《春秋》不书实崩日而书远日者,即传其伪以惩臣子之过也”,意思是说王室希望诸侯都能早点去参加平王的葬礼,所以把驾崩的日子往前写了几天。《春秋》之所以没有按照平王真实驾崩的日期记载而是故意把驾崩的日子提前了几天,就是为了彰显诸侯不尊重王室没有迅速奔丧——我觉得这个解释很牵强,按照“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的标准,较之于七个月而言,提前十来天(庚戌到壬戌之间十二天)其实没有多大意义。所以对于平王驾崩到底是庚戌日还是壬戌日,无外乎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春秋》记录的没问题,就是庚戌日;另一种,则如《左传》说的平王实际驾崩日期是壬戌日,孔子写错了写成了庚戌日,而且《左传》为孔子找了个借口说是“赴以庚戌”来解释孔子为何写错——但是这里就引出我前面说的问题,就是《左传》没有继续解释王室为何要在讣告里修改平王驾崩的日期,所以杜预后来又给发挥了一下来强为解释以证明孔子的春秋笔法——我其实觉得《左传》和杜预的解释都很牵强。王室在讣告里修改平王真实的驾崩日期可能性无限为零,所以,我更倾向于《春秋》确实把日期写错了。
    去掉对平王驾崩确切日期的纠结外,我们看看《谷梁传》对平王驾崩这条记录有何见解。《谷梁传》的阐释如下:
    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其崩之,何也?以其在民上,故崩之。其不名何也?大上,故不名也。
    这段话先是解释了一下“崩”的字面意思,然后阐述了一下为何《春秋》在记录这件事的时候用了“崩”字,整段话意思很好理解,大致意思是说,高的(倒了)叫“崩”,厚的(塌了)叫“崩”,地位很尊贵的(人死了)叫“崩”。说天子去世为“崩”,就是因为他地位尊贵。《春秋》记录天子崩,是因为他在万民之上。之所以没有记载他的名字,是因为他是身份最尊贵的一个人,所以不用记录他的名字(大家也知道是谁)。“大上”的“大”通“太”, “大上”就是“太上”,即(身份地位)最高最尊贵的意思。
    《公羊传》跟《谷梁传》关注点差不多,也没有去纠结平王哪天驾崩的,而是继续抠字眼:
    何以不书葬?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诸侯记卒记葬,有天子存,不得必其时也。曷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
    《公羊传》解释了一下为什么《春秋》没有记载平王下葬的信息,是因为对于周天子只需要记录驾崩的时间,不用记录下葬的信息,(因为周天子)必定会按照规定的礼制来下葬的(按规定天子死后七日入殓,七个月下葬)。而诸侯之所以去世要记录具体时间和下葬的信息,是因为有周天子在上,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的事情导致诸侯的葬期不得不调整(例如周王室给的谥号一时半会确定不下来导致葬礼延期),诸侯就不一定能按照规定时间下葬(所以要特意记录明确)。然后解释了一下,对于不同社会阶层人去世的不同称谓:天子去世了用“崩”,诸侯去世了用“薨”,大夫去世了用“卒”,士去世了用“不禄”。天子的例子,本条就是;诸侯的例子,前面夫人子氏就是(虽然她不是诸侯,但是作为诸侯的夫人或者母亲,享受同等待遇);大夫的例子,前面提到公子众父就是;士这个阶层去世了叫“不禄”——我猜因为士是服务大夫而领取俸禄的,“不禄”意思就是不能再领取俸禄了,以此委婉的表示人去世了。士虽然比平民和奴隶高,但在《春秋》这种档次的史书里,还是不够资格被记载的。低于士的社会阶层去世了怎么说呢?《公羊传》没有说,因为就《公羊传》的受众群体来说,不会是低于士以下的阶层。我们今天一直说“死”,应该就是对应平民阶层的去世。但是我老家的方言里,还残存着一些古汉语的字词,对于老人去世有一个字“殁”,我觉得比直接用“死”好像更文雅些。
    东周第一位天王就这样驾崩了,驾崩后还留给我们一个谜团就是他具体哪天驾崩的——回想起这一年二月己巳发生日食,不知道是不是就暗示了三月平王驾崩这件事呢?对了,我查资料的时候还看到一条信息,就是从鲁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起,我国有记录的干支纪年法一直延续了下来。
    [春秋]夏,四月,辛卯,尹(君)氏卒。
    这条仅就字面意思来说也很好理解,这年夏天四月辛卯日,有个叫尹(君)氏的人去世了——之所以这里有一个括号加个备注,是因为《三传》对这条记录的说法不一致。《谷梁传》和《公羊传》对于这一条,都认为《春秋》原文应该是“夏,四月,辛卯,尹氏卒”,而《左传》则认为《春秋》原文应该是“夏,四月,辛卯,君氏卒”。所以这段话其实就一个疑点:死去的这个人到底是谁?
    三传中有两家持“尹氏”说,那先看看这两家的观点。《谷梁传》对此解释如下:
    尹氏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之也?于天子之崩为鲁主,故隐而卒之。
    《谷梁传》认为这位尹氏,是周天子的大夫。嗯,大夫曰卒,身份和字是匹配上了,但又惹出一个问题:正常情况下《春秋》不应记载鲁国之外的大夫去世这种事,为何在这里破例了?《谷梁传》解释说,“于天子之崩为鲁主,故隐而卒之”,因为这位大夫尹氏,跟鲁国是有点交情的,在周平王去世这件事上,这位尹氏是专门负责对接鲁国的(可能赴鲁国报丧的就是他,后续如果鲁国使团来参加葬礼,估计负责对接的也是他),所以鲁国人为他这时候去世觉得哀伤,因此记录了下来。“隐而卒之”的“隐”,不是隐公的意思,而是哀伤、痛惜的意思。嗯,似乎也说得过去,平王的葬礼还在继续,结果全权负责对接的人死了,作为被服务的一方,表示一下哀悼好像也能理解。
    《公羊传》关注的重点则稍微有一点差异:
    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
    对于尹氏的身份,《公羊传》与《谷梁传》保持一致,都认为是周天子的大夫。但是《公羊传》更爱抠字眼,认为《春秋》之所以在这里称其“尹氏”,是有贬低之意的,因为这个人家族世代为卿(也就是爸爸是周王朝的卿,爸爸死了儿子继续担任这一职位),这是不合礼法的。一般鲁国之外的大夫去世,《春秋》是不记载的,之所以记载这位尹氏去世的消息,是因为周平王驾崩以后,主持丧事的人就是这位尹氏,(在平王丧事这件事上)他是诸侯之主。
    按照《公羊传》的观点,似乎“卿”这个官职不应该世袭啊,言下之意是应选那些贤良的人来担任。对此,我查资料的时候还看到有这样说法:“礼,公、卿、大夫、士,皆选贤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职大,不当世为。其秉政久,恩德广大,小人居之必夺君之权威。”这个说法我倒是挺认可,君主作为最高首脑,立嫡以长不以贤,即使无能昏聩倒也不要紧,只要手下辅佐他的这些公、卿、大夫、士都足够能干,国家运转也不会出问题。但是如果高级职位长期被某个家族把持,那万一这家的人有了不臣之心,以下犯上甚至弑君篡位都是可能的。所以若说出于这个角度,孔子在《春秋》里讥讽尹氏世代为卿,似乎也说的过去。
    《公羊传》与《谷梁传》对此条的解释基本一致,但《左传》则与二者差异较大,《左传》在引用《春秋》对此事的记载时,记录的这个去世的人是“君氏”而非“尹氏”,并具体解释如下: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左传》认为这位去世的君氏,就是隐公的母亲声子。并且指出,如果是国君母亲的丧礼,正常情况下要做三件事:一是“赴于诸侯”。赴,就是讣告,也就是说给王室和同盟的其他诸侯国报丧;二是“反哭于寝”。反通返,即安葬以后,要回到逝者生前居住的寝殿哭祭;三是“祔于姑”。姑,就是婆婆的意思,过去用“舅姑”代指公婆,据说是因为过去姑表亲通婚比较普遍,所以经常出现女子嫁给姑姑家的儿子,这时候姑姑也就是婆婆(唐诗里那句“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也是说不知道婆婆的口味,就把做好的羹汤先送给小姑子尝尝),祔是指把逝者的牌位放在祖庙祖先牌位旁边。但是声子的葬礼,这三件事都没做,所以对于声子去世一事,也没有用“薨”这个字。《春秋》称声子为“君氏”而不是“夫人”,所以也没有再记载她葬礼的其他信息,没明确记录她的姓氏,是因为隐公的缘故(隐公摄政,不以自己为国君,故而也不以国君母亲丧事的礼仪来安排自己母亲的丧礼)。
    综合三传的解读,我觉得“尹”和“君”二者字形相近,只差一个“口”,可能是流传过程中,二者必有一讹误所致。《春秋》作为鲁国的史书,记载别国大夫的去世有点奇怪,如果从这个角度,我倾向于认为应该是“君氏”。如果是“君氏”,那《左传》的解释也说的过去。但是我查资料,有人认为“君氏”这个词仅见于《左传》此一例,而“尹氏”则是商周时期有明确记载的官职,因此认为这里就应该是“尹氏”,而“君氏”是错误的记录——按照这个观点,则《左传》的解释也就是错的了。反正这种事情,在读《春秋》的过程中我们前面遇到过,以后还会遇到。各执一词,读者自辨吧。
    与《谷梁传》和《公羊传》不同的是,在解释完这位君氏——《谷梁传》和《公羊传》称之为“尹氏”——的人去世有关事宜后。《左传》还另外记录了一件事: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这件事史称“周郑交质”,即周平王和郑庄公之间互相给对方送一个人质。起因是郑武公是周平王的卿士,即担任诸侯的同时,还是周王室的高级政务人员——有点像今天的某人既是省委书记同时还是国务院副总理。武公去世后他的儿子庄公继承了卿士的职位,这时候周平王觉得庄公一个人担任卿士独掌朝政有点坐大,威胁到平王的地位,所以想削弱他的实力,就计划让虢公也来参与朝政,把庄公的一部分权利分给虢公。庄公因此对平王心生怨恨,估计平王听到风声了,赶紧跟庄公解释说,没这回事啊。但是庄公显然不信任平王的解释,于是乎为了让庄公放心,平王把自己的儿子王子狐送到郑国去做人质,郑国也送了庄公的儿子公子忽到周王室作为人质——作为最高统治者,居然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取信自己手下的诸侯,确实挺窝囊的,可见当时王室衰微到什么程度。
    但是这件事没完啊,周平王忽然驾崩了。他驾崩以后,估计王室觉得庄公继续独大下去更不好管理,于是“周人将畀虢公政”,畀[bì]是“给”的意思。这句话是说王室在平王驾崩后为限制庄公,又计划把一部分处理政务的权利委托给虢公——注意,“将”意味着只是计划尚未实施。但是这也足以让庄公愤怒了,于是发生了两件狗血的事情,“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这年的四月,郑国的大夫祭足(前面提到过这个人)帅军队收割了温这个地方的麦子,秋季又收割了成周的谷子——温,地名,大概就在今天河南温县,是当时一个很小的封国,属于周畿内国,即直接归王室管辖且服务王室的诸侯国。成周,就是现在的洛阳,与雒邑的关系大概类似今天长安区与西安市的关系。温和成周,都是王室的领地,郑国的这两件事,就是赤裸裸的打脸周王室,明显是故意挑衅。杜预在注解《左传》时还提出了一个更让人觉得过分的观点,他认为“四月,今二月也。秋,今之夏也。麦禾皆未熟,言取者盖芟践之”,意思是说当时的四月就是晋时的二月,当时秋季就是晋时的夏季。二月麦子未熟,夏季稻子未熟,郑国所谓的取就是故意在庄稼没成熟的时候去糟践庄稼——果真如此的话,郑国这两件事做得更让人觉得恶心。郑庄公一代枭雄,在这件事上显然僭越了,以下犯上。不过也再一次印证了司马迁说的“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
    针对周郑交质这件事,《左传》做了点评,认为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发自内心的彼此信任,即使有人质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如果双方之间都能体谅理解对方,都能遵守礼制,即使没有人质,别人也不可能离间他们的关系。假如双方都很诚信,即使用“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这些东西,也可以敬献给鬼神和王公,何况两国之间订立君子协定,尊礼行事,有哪用得着需要人质?《诗经》的《风》里有《采蘩》《采蘋》这样的诗篇,《雅》有行苇》《泂酌》这样的作品,就是彰显君子忠信的啊。
    《左传》这段话里,“涧溪沼沚之毛”中,涧、溪都是小河的意思,沼、沚都是小水池水塘的意思,毛就是水边长的野草。“蘋蘩蕰藻之菜”中,蘋是水中生的植物。蘩,是白蒿。蕰藻应该也是水生的藻类植物。“筐筥锜釜之器”,都是装东西的器物,杜预注解说“方曰筐,圆曰筥[jǔ]”,这两种都是竹制品。“无足曰釜,有足曰锜[qí]”,这两种都是炊具,釜大致相当于现在的锅,锜则是在釜的基础上有三足。“潢汙行潦之水”中,潢[huáng],意思是地势低洼,汙[wū],通污,潢汙二字连起来,就是低洼地上积的污水。行潦[xíng lǎo],潦通“涝”,行潦就是说走的道路上积下的雨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中,荐,意思是敬献。羞通馐,意思是进馐。“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整段话的意思就是说,假如双方都很诚信,(在结盟的时候)哪怕用来献祭的礼物是“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用来装祭品的器物是“筐筥锜釜之器”,奉献给鬼神的是“潢汙行潦之水”,即使如此的不合礼制,只要双方都诚信,那这些都可以供奉鬼神,献给王公为食——我觉得《左传》这段话很有点实事求是的味道啊,典型的实质重于形式的思想啊,这个观点很先进嘛。
    《采蘩》、《采蘋》《行苇》《泂酌》,都是《诗经》里的篇章,这几首诗里先后提到了《左传》这段话里引用的蘩、蘋、沼、沚、行潦等词。春秋时期,上层社会非常重视对诗的学习,人们之间对答往往引用《诗经》中的语句,所以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就是这个意思。《诗经》里很多诗句今天读来有些拗口难以理解,但是有些诗今天读来还是让人觉得非常美。我女儿的名字,就是我取自《诗经》,当年孩子未出生之前,也想了一个男孩的名字,也是取自《诗经》,不过到目前为止没用上。
    关于成周,多说两句。周武王灭商后,由周公负责在中原一带营建了新都洛邑,这个新都就是成周,因为这个缘故,也可以说成周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座国家层面详细规划建设的都城。但是按照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的记载,“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徙于洛邑”,新都建成后,西周并未正式迁都于此,一直到平王时代才东迁于此。但是有资料记载说西周时期,成周一直有王室直接控制的军队驻守用以镇慑东方。后人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当时西周王朝实际上是镐京和成周双首都。
    与成周对应的,有一个词叫“宗周”。当初周文王在沣水西岸建立了丰京(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南)以此为都。周武王时又在沣水东岸建立了镐京并在镐京居住处理政事。丰京是周朝宗庙和园囿的所在地,镐京为周王居住和理政的中心,二者合称丰镐。宗周一般认为就是镐京,因为武王居住在镐京,诸侯尊他为天下共主,所以称镐京为宗周。后来也以宗周来代指西周,以成周代指东周。例如我上中学的时候读《诗经》,现在还记得读到《黍离》的时候,注解里有一句“《黍离》,闵宗周也”,意思是说《黍离》是作者经过西周故地有感而发。《诗经》里还有一句“赫赫宗周,褒姒灭之”,也是以宗周代指西周。
    不过我还记得小时候读梁羽生的《萍踪侠影录》,里面提到张丹枫的父亲,名字就叫张宗周。当时借云靖之口就讥讽说,周是天下的共主,这个人背叛中原却好意思以“宗周”为名。嗯,云老先生虽然有点愚忠,但一生忠烈也让人钦佩,作为张家的后人考虑到您孙女后来还嫁了过来,对于老爷子臧否我张家先祖一事,也就不多说了。
    [春秋]秋,武氏子来求赙。
    隐公三年的五月和六月,《春秋》没有记事。转眼就到了秋天,这时候有一个被《春秋》称为“武氏子”的人来到了鲁国,来的目的是“求赙”。显然这个武氏子不是鲁国人,但是应该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赙,在之前讨论“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一条时提到过,《谷梁传》认为“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武氏子来求赙,联想到前一条平王驾崩的事,这条记录就很好理解,武氏子应该是王室派到鲁国来的,派来的目的是为了平王的葬礼而向鲁国求取钱财(这个钱财应该就是我们今天参加丧礼时随的份子钱)——说明王室当时确实惨淡,正常的丧事开销都难以为继了。至于武氏子具体是哪个月哪一天来的,《春秋》没记录,但是联系后一条记录注明是八月的事,我推测这件事大致应该是在七月。
    《左传》对此的注解非常简单:
    武氏子来求赙,王未葬也。
    只强调了一点,这个时候周平王还没有下葬。嗯,也对啊,天子七月而葬。三月驾崩,这时候确实不该下葬。没毛病啊。
    但是,按说这个时候,诸侯应该已经前去参加平王的葬礼了,用来助葬的祭品——例如赗、襚、含、赙之类——应该已经送给王室了,武氏子能来鲁国求赙,说明在他来之前鲁国并没有把这些送到王室,天王已经去世三四个月了,鲁国还是没有一点表示的意思,仔细琢磨琢磨,确实有点不尊重王室吧?
    《公羊传》说法如下:
    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讥。何讥尔?父卒,子未命也。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盖通于下。
    先解释了一下武氏子是谁,是周王室的大夫。之所以称他武氏子,是有讥讽的意思。讥讽什么呢?作为父亲的平王刚驾崩,作为儿子的新君尚未正式即位还没有任命他为大夫。身负王室使者之命,但《春秋》却没有称他为使者,是因为当时正是丧期,新君还不能(以天子的正式身份)发出命令。武氏子来求赙这件事《春秋》之所以记载下来,是表示讥讽的意思。讥讽什么呢,丧事没有主动讨要助葬财物的做法啊,这样做是不合礼制的。同时也讥讽了身为下级的鲁国国君(不主动送助葬的财物,以至于让王室上门讨要来了)。
    上一段中,关于“父卒,子未命”中父、子的含义,我理解为先君和新君。但是我也看到一种说法,认为这个父是武氏子他爹——这样“武氏子”就当“武某人他儿子”来解释,“父卒,子未命”就是说他爹刚死,他应该还在守孝期,所以还没有被国君正式任命继承他爹的职位——似乎也能解释通。
    《谷梁传》的说法跟《公羊传》和相似:
    武氏子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天子之大夫,其称武氏子,何也?未丧毕,孤未爵。未爵使之,非正也。其不言使,何也?无君也。归死者曰赗,归生者曰赙。曰归之者,正也。求之者,非正也。周虽不求,鲁不可以不归。鲁虽不归,周不可以求之。求之为言,得不得未可知之辞也。交讥之。
    也认为武氏子是周王朝的大夫。之所以没称他大夫,是因为“未丧毕,孤未爵”,意思是说因为平王的丧事未结束,新天子还没即位所以尚未赐给他爵位(与《谷梁传》说他是在为父守孝的观点不同)。没有正式的爵位而出使诸侯国,是不正确的。《春秋》不说他是“出使”,是因为当时(桓王服丧尚未正式即位)王室没有天王。赠给死者的助葬品是赗,送给生者的钱财是赙(归,通馈)。说赠送,才是符合礼制的。主动来求,是不正确的啊。即使周王室不来要,鲁国也不应该不赠送;即使鲁国不主动赠送,周王室也不应该主动上门讨要。用了“求”字,最终的结果能不能求到还是未知数啊。所以一个“求”字,把王室和鲁国都讥讽了。
    假定武氏子的身份正如《谷梁传》和《公羊传》所言,是王室大夫但尚未得到正式任命,我觉得他来求赙是不是其实也是王室深思熟虑的结果?故意派这么一个身份比较含糊的人来处理这件尴尬事,你说他代表王室是官方来讨要赙的吧,他没有正式被任命;你说他是私人行为吧,大家都知道他其实是有一定官方背景的——这样万一有人(譬如《春秋》)拿这个说事,说王室失礼了,王室发言人在记者招待会上也完全可以两手一摊:啊,有这回事?王室不知道啊,没有正式任命他为使者让他去干这么没羞没臊的事啊。这完全是这家伙的私人行为,不代表王室。我们强烈批评,坚决反对任何人以王室身份去各国求赙行为。如果有,你们一定要及时反映啊……
    武氏子来求赙,被《春秋》记载下来,这件事给我的感觉就是,丧事一定要从简啊,否则丢人现眼几千年啊。
    [春秋]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这条记载也很好理解,隐公三年八月庚辰日,宋国的国君去世了,这位国君名字叫做“和”。
    宋国,我们之前提到过,是商朝的后裔,名义上地位很尊贵,是公爵,周天子待之以宾礼——意思是见周天子的时候,周天子是拿对方当客人的而非臣子。这位宋公,是宋穆公(也作“宋缪公”,“缪”通“穆”,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就有“秦自缪公以来二十余君”,缪公就是穆公),卒,就是去世。但是按照之前的解释,诸侯去世应该用“薨”,大夫才是“卒”啊,这里为何用卒?我看到一种解释说,《春秋》除了鲁国国君,记载别的国家君主去世,都是用“卒”。嗯,好像有点抬高鲁国的意思。宋穆公去世后,君位传给他哥哥的儿子与夷,与夷就是后来的宋殇公
    宋穆公去世这件事应该总体没什么特别的,所以《公羊传》无记录,《谷梁传》记载也很简单:
    诸侯日卒,正也。
    意思是说诸侯去世了,记载一下他去世的日子(本条中明确了“八月庚辰”),这是很正确的做法啊。
    要听故事呢,还是得看《左传》,例如对于宋穆公去世这件事,《左传》就讲了很多其他细节:
    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群臣愿奉冯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德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使公子冯出居于郑。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
    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
    这段话提到几个人,分别是宋穆公、孔父、与夷、冯以及被宋穆公称为“先君”的上一任宋国国君。先君是宋宣公,他是宋穆公的哥哥、与夷的父亲。冯是宋穆公的儿子,与夷是宋宣公的儿子宋穆公的侄子。孔父是当时的大司马,属于朝臣中的实权派,从宋穆公托孤孔父这件事也看得出,宋穆公很信任他。孔父有一个著名的后代,就是我们现在一直在分析的《春秋》一书的作者——孔子。帝王托孤有时候是真托孤,有时候是陷阱,是在测试实权派大臣。但这个故事看,宋穆公是真心托孤。理清人物关系了这段话就很好理解。
    宋穆公病重,于是召见大司马孔父,把殇公——也就是与夷——托付给他,说:“先君当年没有传位给与夷而是立我继承君位,这份恩情我不敢忘记。如果托大夫您的福,我能保全尸首而死,在地下见到先君他要问起我与夷,我怎么答复他?所以请您奉与夷为君,让他执掌社稷,我即使死了,也死而无憾啊。”孔父回答说:“我们这些做大臣的,都愿意辅佐冯来即位。”宋穆公说:“不行。当年先君就是觉得我贤明,才让我执掌社稷的。我要是抛弃道德不把君位让给与夷,这就是败坏先君的德行啊,怎么能说我是贤明的人呢?光大先君德行的事情怎么能不去做呢?您要是这样做了,岂不是败坏了先君的德行?(意即证明自己不是贤能的人,则先君当初看错人了)”于是,让公子冯去郑国居住。八月庚辰日,宋穆公去世,宋殇公与夷即位。
    然后《左传》对这件事点评了一下,说宋宣公确实是没看错人啊。当初立了穆公,而今他的儿子即位了,这就是依据道义做事的好结果啊。《商颂》里说的“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就是这个意思啊。
    “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出自《诗经·商颂·玄鸟》,宋是商的后裔,这句诗引用的非常好。原诗这两句是“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咸,都的意思。百禄,表示很多福禄。何,通荷,承受、得到的意思,今天还在用“负荷”这个词就是此意。这句诗的意思是说殷商得到天下是合乎道义的,所以获得了许多的福禄。玄鸟,黑色的鸟,有人说就是燕子。殷商的先祖契,据说是他妈妈吞了玄鸟的蛋而生。具体故事在《史记·殷本纪》里有记载——在先秦时期很多神话里,都有先祖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特点,我觉得这其实反映出当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阶段。
    按照周礼,嫡长子继承爵位。但我看史书,选贤任能兄终弟及在殷商是很常见的,作为殷商的后裔,宋国有这样的做法也不算稀奇。例如在《史记·宋微子世家》里就明确记载了,宋以微子立国,微子去世后就是他弟弟微仲继承君位。微仲传位给儿子宋公稽,宋公稽传给儿子丁公申,丁公申传子湣公共,湣公去世后即位的是他弟弟炀公熙,然后炀公被湣公的儿子鲋祀杀了,这个鲋祀声称“当初就应该立我”——鲋祀就是宋厉公。厉公后是其子釐公举。之后是其子惠公覵[jiàn],惠公覵之后是其子哀公,即位当年就去世了,其子接位是为戴公。戴公去世后其子武公司空即位。这位武公,就是一开始我们提到过生个女儿仲子,仲子掌纹呈字形“为鲁夫人”,本来要嫁给鲁隐公结果被他爹截胡做了隐公后妈生了儿子桓公。
    武公去世后他的儿子力即位,是为宋宣公。关于宋宣公与宋穆公这段故事,《史记·宋微子世家》里是这样记载的:
    宣公有太子与夷。十九年,宣公病,让其弟和,曰:“父死子继,兄死弟及,天下通义也。我其立和。”和亦三让而受之。宣公卒,弟和立,是为穆公。
    穆公九年,病,召大司马孔父谓曰:“先君宣公舍太子与夷而立我,我不敢忘。我死,必立与夷也。”孔父曰:“群臣皆愿立公子冯。”穆公曰:“毋立冯,吾不可以负宣公。”於是穆公使冯出居于郑。八月庚辰,穆公卒,兄宣公子与夷立,是为殇公。君子闻之,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其弟以成义,然卒其子复享之。
    故事跟《左传》的基本一样,不用赘述。嫡长子继承制和选贤任能这两者各有利弊吧。嫡长子继承制最大的好处是未来的继承人是明确的,大家都早早就知道将来要辅佐的是谁,理论上无继承资格的人是不应该有二心的。而选贤任能则导致继承人是个未知数,理论上每个人都有机会,这就给后面的内斗埋下了伏笔,严重时会造成政局的动荡乃至国家的灭亡。如果君主只是个虚位,就像现在英联邦女王一样,只是名义上的元首,那嫡长子继承制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春秋]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缪(穆)公。

    这一条也很好理解,记载了十二月发生的两件事,第一件事是齐侯和郑伯在石门这个地方会盟,具体会盟的日子没有记载。这是《春秋》中第一次记载齐国,参与这次会盟的齐侯是齐僖公,他的儿子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齐桓公。郑伯是我们的老熟人郑庄公。石门,显然是地名,杜预解释说“石门,齐地,或曰,济北卢县故城西南济水之门”。
    第二件事,是这个月的癸未日,宋国安葬了宋缪(穆)公——《谷梁传》和《公羊传》都作“宋缪公”,《左传》作“宋穆公”——也就是上一条提到的“宋公和”
    对于第一件事,《左传》记载如下:
    冬,齐、郑盟于石门,寻卢之盟也。庚戌,郑伯之车偾于济。
    这段话先是解释了一下齐国和郑国这次会盟的原因。寻,是重温的意思。卢,是地名,有人考证说在今山东长清县西南二十五里。应该是此前双方在卢这个地方已经有过一次会盟,这次会盟大概率就是两国国君礼节性的会面,重申一下两国盟友关系牢不可破,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巩固两国政府和民间之间的友好往来,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大国应有的表率等等。但是会盟的时候发生了一个小小的八卦,《左传》给记载了下来,就是在庚戌日这天,“郑伯之车偾于济”,偾[fèn],意思是坏了,济,是济水,这次会盟就在济水跟前。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庚戌这天,郑庄公的车在济水坏了——说的很委婉,其实意思是说庄公行进途中翻车了。按杜预的解释,是遇到大风导致翻车落入济水。之所以《左传》记载下来是觉得这事有点怪异——是不是觉得会盟的时候发生这种事,似乎不是个好兆头啊。此外,杜预还认为《左传》里说郑庄公翻车是庚戌日,这个不对,这年的十二月没有庚戌日——这个我赞成,因为《春秋》记载了癸未日葬宋穆公,会盟如果是癸未日之前,则不可能是庚戌日(庚戌至癸未相隔超过三十天)。
    对于第二件事,《左传》则没有关注。
    与《左传》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于第一件事,《谷梁传》和《公羊传》都没关注。关注点在第二件事,《谷梁传》对第二件事解释如下:
    日葬,故也。危不得葬。
    这句话意思是说,之所以《春秋》记载了宋缪公下葬的日子,是因为发生变故了,不得不匆忙下葬。故,是变故的意思。危,是遇到了危难。
    宋穆公八月庚辰去世,十二月的时候差不多五个月了,诸侯五月下葬,基本是合理的。为何说这天安葬是遇到变故有危难呢?《谷梁传》没具体解释。答案在《公羊传》:
    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过时而日,隐之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与夷复曰:“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摄也。”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弒与夷。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
    这段话先解释了《春秋》里为何有时候注明安葬的日期有时候不注明,分别代表什么意思:不到下葬的日子而安葬,且注明安葬日期了,说明是匆匆忙忙着急下葬;不到下葬的日子而安葬,也没有注明安葬日期的,是因为安葬的轻慢草率;超过下葬的时限了安葬且注明下葬日期,是表达哀痛君主没有按时下葬;超过下葬的时限了安葬却没注明下葬日期,是因为没有按时下葬。按照正常的日子下葬不用著明日期,是正常的做法。当葬的时候下葬而记录了日期,说明是遇到危难了匆忙下葬,礼数上有缺失。葬宋缪公遇到什么危难的事情呢?当初宣公对缪公说,“要说私心而论,更喜欢与夷还是你(女,通汝)),我更喜欢与夷。要说执掌宗庙社稷为一国之君,与夷不如你啊。我死之后你为君。”宣公死后,缪公就即位了。并且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冯与勃(这两个人后来一个是宋庄公一个做了左师,所以这里有“庄公冯与左师勃”一说),并且对他们说:“你们俩是我的儿子,活着的时候咱们再也不见,谁死了彼此也不用哭。”与夷说:“先君之所以不把君位传给我而给了您,是因为觉得您贤明可以做国君啊。而今您把两个儿子赶出去将来要把君位传给我,这不符合先君的遗愿啊。假如做儿子的可以被驱逐,那当初先君为了您的位子安稳就应该也把我驱逐出宋国啊。”缪公说:“当年先君之所以没有驱逐你的意思很明显啊,就是让我摄政而已”,最后缪公还是把君位传给了与夷。冯后来弑杀了与夷,是为宋庄公——按这段话的理解,应是在这一年的十二月,此前被缪公驱逐到郑国的冯,已经发动了叛乱,导致宋国不得不匆匆安葬缪公。
    《公羊传》以此案例,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故君子大居正”,意思是说,君子要遵循正道,要以正道为大。《公羊传》认为“宋之祸宣公为之也”,也就是说宋国之所以有这次祸乱,,根源还是在宣公的兄终弟及。就是因为宋缪公太在乎兄长传位给他这个小恩小惠了,想着要回报先君宋宣公,没有以家国社稷为重,把君位又传给了宣公的儿子导致的——如果当初宣公就按照“父死子继”的原则传给与夷,那就不会导致冯因为没有继承君位而产生怨恨发动叛乱。因此,《公羊传》认为什么是正道也就很明显了,兄终弟及这种做法显然不是正道,传子不传弟才是正道——即使弟弟更贤明。
    《公羊传》在讲解这件事时,提到“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让我想起隐公改葬父亲惠公一事,也是一样的情形,不过隐公好在不是自家内斗。
    《左传》对于宋穆公的葬礼虽然没有关注,但是《左传》在这里穿插记录了另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对后面宋国的政局也产生了重大影响,可以说是宋庄公冯事件的前传: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珍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卫国,是周朝诸侯国,姬姓,是周武王弟弟康叔后的封国。按《史记·卫康叔世家》的记载,“居河、淇间故商墟”,也就是大致黄河和淇水之间商王朝的故地。这个故事说卫庄公(卫国历史上有两位庄公,为了区别后人称“卫前庄公”和“卫后庄公”。这里的庄公就是卫前庄公)娶了当时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为妻,当时人称这位夫人“庄姜”(意思是“庄公的姜姓妻子”)。庄姜很漂亮但没有为庄公生下儿子,卫国人为她做了首诗就是《硕人》(这首诗是《诗经》中的名篇,我们很熟悉的描述美貌的“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即出于此诗)。卫庄公又去了陈国女子厉妫[guī],生了儿子孝伯,不过孝伯早死。厉妫的妹妹戴妫为庄公生了个儿子就是后来的桓公(这里陈国的姊妹两人都是妫姓,戴和厉是这姊妹二人死后的谥号,戴妫的意思就是“谥号是戴的妫姓女子”。娣,是妹妹的意思。古时候女子出嫁,会有妹妹或者侄女跟随一起随嫁到夫家,姐妹共嫁一夫,幼为娣,长为姒)。庄姜就把戴妫生的儿子当做自己的儿子。卫国的公子州吁,是庄公的爱妾所生(嬖[bì],受宠爱的意思。嬖人即受宠爱之人,但其子为公子而无继承权,则其母身份地位较卑微无疑。杜预注解为“贱而得幸曰嬖” ),仗着庄公的宠幸喜欢打架斗殴惹是生非,庄公对此不管不顾,庄姜很讨厌州吁。大夫石碏[què]就向庄公谏言说:“为臣我听说如果爱儿子,就应该用正确的方式教导他,不应该让他走上邪路。一个人如果有骄横、奢侈、淫乱、放纵这些毛病,就会走上邪恶之路啊。这些坏毛病的养成,往往是(做父亲的)过于宠溺所致。您如果确定要立州吁为继承人,就赶紧确定下来昭告天下,如果拖延不决,恐怕祸患不远了。一个人受到宠爱而不骄横,虽然骄横却能接受地位下降,地位下降了却没有抱怨,心里抱怨但行为上却能自我克制,这样的人太少了。低贱的人妨害高贵的人,年少的欺凌年长的,关系疏远的离间关系亲近的,新人离间故交,势力小的凌驾在势力大的人之上,淫乱的败坏讲道义的,这六种行为就是所谓的‘六逆’。国君做事仁义,臣子安分守己,做父亲的慈爱,做儿子的孝顺,做兄长的爱护弟弟,做弟弟的敬重兄长,这就是所谓的‘六顺’。如果丢弃合理的行为而纵容不合理的行为,很快就会招来灾祸啊。作为君主的,应该去除祸患,但您反而想加速招来祸患,这怎么行呢?”庄公没有听石碏的话。石碏的儿子石厚跟州吁关系很好,石碏不允许他与州吁往来,石厚也不听。桓公即位后,石碏就以年老为由归隐了。
    石碏的政治嗅觉和社会经验还是相当丰富的,他早早预判到了州吁迟早是卫国的隐患,但是很遗憾,他的建议不仅卫庄公不听,连他儿子也不听。他应该也看到即位的卫桓公并不具备能应对叛乱的能力,因此他采取了明哲保身的策略。
    《左传》至此再未往西述说卫国的故事,让人觉得没头没尾。《史记·卫康叔世家》关于这段历史有如下记录:
    庄公五年,取齐女为夫人,好而无子。又取陈女为夫人,生子,蚤死。陈女女弟亦幸於庄公,而生子完。完母死,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立为太子。庄公有宠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长,好兵,庄公使将。石碏谏庄公曰:“庶子好兵,使将,乱自此起。”不听。二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桓公二年,弟州吁骄奢,桓公绌之,州吁出奔。十三年,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
    《史记》这段故事,说的基本就是《左传》里这段事。卫庄公五年(公元前753年),庄公迎娶一齐国女子(即庄姜)为夫人,齐女虽然人很美丽却无子。于是庄公又迎娶一陈国女子为夫人(即戴妫),生子,早死。陈女的妹妹(即厉妫。女弟,即娣,妹妹。)亦受庄公宠幸,为庄公生下了公子完(即后来的卫桓公)。公子完的母亲去世了,庄公让公子完作齐女的儿子,并立为太子。庄公又有一宠妾,生下了公子州吁。公子州吁长大后,喜欢打仗。卫庄公十八年(公元前740年),庄公任命公子州吁为将。石碏谏庄公说:“州吁是庶子,喜欢打仗,您让他为将,恐怕会引起祸乱啊。”庄公不听,卫庄公二十三年(公元前735年),庄公去世。太子完即位,就是卫桓公。卫桓公二年(公元前733年),因为弟弟州吁骄奢,桓公贬黜了他。州吁逃离卫国。卫桓公十三年(公元前722年,鲁隐公元年),郑国发生共叔段之乱,段叛乱失败后逃亡,与州吁结成盟友——可见这个时候州吁虽然出逃,但事实上还是有一定的势力范围和领地。
    到这里,州吁的故事还没完,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是在隐公四年了,所以这里暂时打住,等到讲述隐公四年的事情时候,我们接着再说。我们只要知道,《左传》是不会无缘无故来插这么一段故事的就行。
    关于庄姜,忍不住多说两句,这个女子是春秋时期有名的美女,跟她有关的诗篇除了前面提到的《硕人》,《诗经》里那首著名的《燕燕》据说就是她写的,相比较《硕人》,我自己反倒更喜欢《燕燕》。
    隐公三年的事,到此就结束了。这一年天降异象,开始了中国有记录的干支纪年法;周王也驾崩了;《春秋》还留下来一个身份扑朔迷离的人,也不知道到底是君氏还是尹氏;王室已经衰微到要厚着脸皮主动问诸侯要份子钱了;宋穆公去世,因为继承人的缘故留下了祸乱的伏笔,谁也不会想到,卫国出逃的州吁和宋国那个流亡他国的公子冯,会在来年联手生出一堆事来。
    《左传》在提到庄姜的时候,说她是“齐东宫得臣之妹”,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有一个疑问,就是为何不说庄姜的父亲是谁,而是强调她是“齐东宫得臣之妹”?为了解开这个疑惑,我查了一下《史记·齐太公世家》,在《史记·齐太公世家》里,记载的齐国国君中没有一位叫得臣的,按照卫庄公的生活时代推测,庄姜的父亲应该是齐庄公或者齐僖公之一。卫庄公迎娶庄姜是在卫庄公五年(公元前753年),这时候齐国的国君是齐庄公,这一年对应的是齐庄公四十二年。齐僖公即位是在公元前731年,卫庄公去世是公元前735年。从年纪推测,庄姜应该是齐庄公的女儿。强调庄姜是“东宫得臣之妹”,我猜是因为得臣能做太子,说明是嫡出,则说明庄姜的身份较之一般的国君之女更高贵——她也是嫡出的公主。另外,得臣虽是东宫,但在史书中并未能继承君位,则大概率是不等即位便死了,毕竟他老爸坐了六十四年国君啊。

    有趣的是,卫国历史上有两个卫庄公,齐国历史上也有两个齐庄公。娶庄姜的是卫前庄公,而庄姜的爸爸——如果我的推测正确的话——是齐前庄公。我猜,左传之所以说庄姜是“齐东宫得臣之妹”,会不会还有一层考虑,如果说她爸爸,那这句话得记载成“卫庄公娶于齐庄公之女,曰庄姜”——两个庄公,咋都听着觉得怪怪的。
    [春秋]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时间来到了隐公四年的春天。这一条记录很好理解,正月没什么特殊的事情,二月《春秋》记载了两件事,一是莒国攻打齐国,并吞并了牟娄这个地方。第二件是是这个月的戊申日,卫州吁弑杀了国君卫桓公完——需要说明的是,《公羊传》和《左传》引用这条的时候,在这里都写作“卫州吁”,《谷梁传》则写作“卫祝吁”。结合《史记》,我们就默认为统一的“卫州吁”好了。
    跟以前一样,先看第一件事,莒人伐杞。莒国,我们前面在说隐公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的时候已经介绍过。杞国,据说是夏朝就已经立国,姒姓,是大禹的后裔。商汤灭夏后,将夏王室姒姓的一些遗族迁到杞国(今河南杞县一带),但后来夏王朝曾数次废掉杞国封号。武王灭商后,寻找禹的后裔,结果找到了杞东楼公,便封他到杞地延续杞国国祚。后来由于受到宋国、徐国等其他诸侯国的侵袭,杞国向山东迁徙,一直到最后迁居到了今山东新泰。有一个成语“杞人忧天”,说的就是杞国的事情。牟娄,按上下文推测,是杞国的城邑。
    这件事《春秋》的记载很简单。《左传》没有关注。但是《公羊传》和《谷梁传》则分别做了注解。《公羊传》说法如下:
    牟娄者何?杞之邑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疾始取邑也。
    解释了一下牟娄就是杞国的城邑。本来别国攻取他国的城池,《春秋》是不记载的,但为何这里记载了呢,是因为憎恨莒国开了一个占领他国城池的先例。疾,是憎恨的意思。
    前面我们提到过,《公羊传》有一个著名的观点——“托始焉尔”。但是在阐释莒人伐杞的时候,《公羊传》并没有说这个观点——虽然说莒人伐杞攻取牟娄开了一个先例。没有“托始焉尔”这句话,以至于我一度怀疑在隐公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之前,各国都是和平友好相处的——显然不是。所以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其实还是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何此处《公羊传》不强调“托始焉尔”了?——答案我到今天还在找。
    《谷梁传》说法如下:
    《传》曰:言伐言取,所恶也。诸侯相伐取地于是始,故谨而志之也。
    意思是说,《春秋》用了“伐”“取”,是表示厌恶、憎恶的意思。诸侯之间从此以后开始相互攻伐侵取他国领地,因此夫子恭敬的记录下来(以表示一个时代的开始)。
    第二件事就是卫州吁弑君。这一年的戊申日,卫州吁弑杀了卫国的国君完,也就是卫桓公。关于这件事,我们先接着上一节的石碏及州吁的事,继续看《史记》的记载:
    (卫桓公)十六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为郑伯弟段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三国皆许州吁。
    这段是说,卫桓公十六年(公元前719年,鲁隐公四年)二月戊申日,州吁联合一批逃亡在外的卫国人,袭击并杀害卫桓公,州吁自立为君。州吁继位后,想替共叔段攻打郑国,便请求宋国、陈国、蔡国和他一起行动,三国都答应了州吁(于是联军一直打到郑国都城的东门,围攻五日才撤走)——但是,请记住,州吁的事情这时候才刚刚开始,后面很快就会有后续,暂时放下不表。
    《左传》对州吁弑君这件事记载如下: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未及期,卫人来告乱。
    很好理解,鲁隐公四年春,卫国的州吁弑杀了卫国君主完。这时候鲁隐公正计划与宋国国君(宋殇公)见面,重温鲁宋双方在宿地的会盟(前面讲过,隐公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结果双方君主尚未会面,卫国人就过来告知鲁国,卫国发生州吁之乱。
    鲁国得知这件事之后,要么不吭声,要么会采取一些措施来应对。鲁国的反应《春秋》暂时没记载,似乎并没有做出多么激烈的反应。考虑鲁隐公的性格,一直是谨小慎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所致吧。
    《公羊传》也只是简单解释了一下:
    曷以为国氏?当国也。
    国氏,即以国为氏。当国,即篡位自立为君。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为何《春秋》称呼州吁的时候以国为氏(即称为“卫州吁”而非“公子州吁”),因为他篡位自立为君了。
    《谷梁传》比《公羊传》多说了几个字:
    大夫弑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弑而代之也。
    州吁的身份本来是公子,也就是大夫这个级别,嫌,是有嫌疑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春秋》称呼州吁的时候以国为氏,因为他有篡位弑君自立之嫌。
    ——这哪是有嫌疑,这就是明摆着的事么。这点上我觉得《谷梁传》比《公羊传》软弱多了。知识分子的气节呢!!对比齐太史直书崔杼弑君,差太远了!!!
    政治利益面前,哪有什么亲情,前有郑庄公与共叔段之事,此刻又有州吁和卫桓公兄弟相残,很快,我们还会看到宋国也即将面临类似的事情。事后看,隐公四年,绝对是血雨腥风之年。
    [春秋]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隐公四年夏天,《春秋》记载了两件事,一件事是鲁隐公和宋殇公在清这个地方相遇。这件事《左传》也只是简单重复了一下《春秋》的记录“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并没有额外发挥。但是我们都清楚,君主不会随随便便偶遇,这次相遇显然是事先有过沟通的。前面说了,《左传》解释隐公四年二月事件的时候提到,春天的时候“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未及期,卫人来告乱”。隐公原计划与宋殇公见面,重新确认一下之前与宋国先君宋穆公于隐公元年在宿地的会盟事宜。但未及会面,赶上卫国人来告知卫国发生内乱。显然这次相遇,就是春天那个被打乱计划的后续。之前应该是计划很正式会面的,但因为州吁之乱,一切从简了。所以杜预在注解这条的时候说“遇者,草次之期,二国各简其礼,若道路相逢遇也。清,卫邑。济北东阿县有清亭”,意思是说因为一切从简,就好像是两个国君在路上偶遇一样。
    《公羊传》则是解释了一下:
    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
    我看资料,对于“期”的注解,基本都是按“预期”解释,也就是说按计划安排好的。不期就是没按计划来的意思。出,是外出。要通邀,邀请的意思。意思是说这次相遇不是计划好的,一个国君外出,另一个国君邀请他顺路方便的时候双方见一下。
    如果《公羊传》的“不期”,是“不期而遇”的意思,那么《公羊传》这里的解释就有点强说,因为事实上这次非正式会面并非“不期”,之前就沟通过的。我认为《公羊传》的“不期”,不应该是“不期而遇”的意思,而是作动词,按照“明确记载日期”解释更好,这样“不期”就是没有明确记载双方见面的日期。因为出现意外事件打乱了计划,过程也简化了,所以未能按计划如期会面,没有必要记载这次仓促会面的具体日期。
    《谷梁传》也是关注了一下两个关键字,然后发挥了一下:
    及者,内为至焉尔。遇者,志相得也。
    “及者,内为至”,不用解释了,隐公元年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眛”说过了。遇,意思说双方的意志想法一致。
    嗯,相遇未必都是“志相得”啊,还有仇人狭路相逢呢——但这次相遇,双方国君是有共同目标的,就是本来要“将寻宿之盟”,但是显然临时加入议题的应该还包括如何应对卫国州吁之乱。
    第二件事是四国联军伐郑。按《春秋》的记载,宋、陈、蔡、卫四国联军攻打郑国。《春秋》在这里用了“宋公、陈侯、蔡人、卫人”的称谓,说明宋国是宋殇公亲自参与,陈国也是国君亲自参与,这里的陈侯是陈桓公。蔡国和卫国应该只是大夫级别的人帅军参与本次伐郑行动。关于陈国前面我们零散提到一些信息,陈国是周分封的舜帝后裔,妫姓,封地大致在今天的河南东部和安徽亳州一带,后来孔夫子周游列国的时候在陈、蔡一带曾差点饿死。陈国北方是宋国,西方是郑国,南方是蔡国,东与楚国接壤。蔡国,是周初分的武王弟弟蔡叔度建立的诸侯国,国都在蔡(今天的河南上蔡县),势力范围大致在今天的河南安徽交界一带。周初三监之乱后,蔡叔度被流放并死去,但是他儿子品行很好,于是在他死之后周公又重封了他的儿子胡于蔡,重建了蔡国。
    对于郑国而言,自北向南依次接壤卫、宋、陈、蔡四国。如果再加上郑国西边接壤的晋、周、楚,郑国就被这几个诸侯国和周王室包围起来。宋、陈、蔡、卫四国伐郑这件事,《公羊传》和《谷梁传》对此事都无记载,《左传》则做了较多的补充说明,可以了解到更多的信息:
    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知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鄙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公问于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继矣。夫兵,有火也,弗戢,将自焚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
    意思是说宋殇公即位,公子冯投奔到了郑国,郑人接纳了他。这个“欲”,联系前后相关记录可以看出来,不是强调郑国是不是想接纳的意思,而是郑国接纳了公子冯之后,是不是还有更深一步打算,意欲利用公子冯的身份做点文章——毕竟,他的父亲宋穆公是上一代宋国国君。按照郑庄公的性格,很可能郑国有派兵拥立公子冯为宋君的意图。州吁弑君篡位后,也想借助报之前卫国与郑国旧仇的手段——这里的“先君之怨”指的就是前面提到的隐公二年“十有二月……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达到在诸侯之间确立自己地位和稳定卫国臣民的目的。可见一者州吁确实好战,二者,还是有点小滑头的,知道用对外战争的方式来转移国内矛盾。州吁的奸猾,还体现在四国伐卫这件事情上。他没有自己单独行动,而是派出使者去见宋殇公,说:“如果您讨伐郑国来除掉您的心腹之患,您牵头,我们卫国愿意贡献钱粮和陈国、蔡国追随。”宋殇公的心腹之患是什么,就是在郑国那个对殇公位子构成威胁的公子冯。宋殇公一听有道理,当时陈国蔡国也跟卫国关系好。于是宋公、陈侯、蔡人、卫人帅联军伐郑,围困了郑国都城的东门,围攻了五天才撤兵离开——这件事的主谋州吁,躲在后面不出面,宋殇公为了自己的利益亲自出面好理解,我倒是想不明白陈桓公为何如此积极?按说州吁杀掉的卫桓公是你们陈国的外甥啊,可见这些人眼里只有利益,并无亲情啊。
    四国伐郑,鲁国当时并未参与,这件事发生之后,隐公就此事跟大臣讨论,跟他一起讨论的人是大夫众仲。众仲的父亲在史书里记做“众父”,众父是孝公的儿子,跟惠公是一辈,是隐公的叔伯辈。众仲跟隐公是一辈人。此前提到的费伯,也是他们这一辈的人。隐公、众仲、费伯三人有同一个太爷爷鲁武公。不过隐公和众仲的爷爷是鲁孝公,费伯的爷爷是懿公——懿公和孝公是兄弟关系。
    隐公跟众仲的对话里有几个字需要解释一下,棼,纷乱的意思。阻,是倚仗的意思。安忍,是安于做残忍的事情而不觉得愧疚。放到州吁身上就是能安心弑君篡位。戢,本意是收藏兵器,引申意思为收敛、止息。弄清含义了,隐公和众仲的这段对话就很好理解。
    隐公问众仲:“州吁通过这次伐郑,能成功达到他的目的(即“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吗?”众仲回答他说:“臣听说君主要通过自身良好的德行来让臣民稳定,没有听说过用战乱的手段。用战乱的手段想达到安民的目的,就好像想把丝线理顺却弄得更乱一样。州吁这个人倚仗兵威行凶作恶有恃无恐。倚仗兵威(的暴力手段压迫百姓)就得不到大家的拥护,能心安理得的做出残忍的事情就会丧失亲信,最终会众叛亲离(“众叛亲离”这个成语的出处即是此),肯定长久不了啊。打战就跟放火一样。不及时禁止,最后肯定会引火烧身的啊。州吁这个人弑杀其君,对待民众又暴虐,不好好修炼提升自己的品德,反而想用战乱的方式达到目的,他的失败是注定的。”
    众仲还是很正直的人,而且对事情的发展也是预判的非常准。他提出的“以德和民”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治国理念的重要内容——虽然实际上统治者未必真的是完全这样做。
    在弑君篡位这件事上,州吁应该是无论如何都得不到拥护的。我自己总结,春秋时期诸侯之位的取得,大概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自上而下,一种是自下而上。所谓自上而下又分两种情形,一种是遵照先君遗命继承的,另一种是周王室册封(甚至包括强行册封拥立)。自下而上则是通过政变得位的——无论是弑君篡位,还是弑君后被反杀然后当权派重新拥立新君。总体来说,自上而下的得位是合乎法理的,所谓“得之者正”是也。自下而上的得位有法理上的瑕疵,故而都属于得国不正——哪怕是群臣和百姓拥戴。州吁得位的情形我们对比一看,首先,他自己是庶出的,这个君位正常情况下是轮不到他来继承的——但这点并不是没有通融的余地,而且从之前石碏谏卫庄公时能说出“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说明卫庄公真要立了州吁为继承人,大家也就认了;其次,他篡位以后一直没有得到周王室的分封认可,使得他在诸侯之间没有获得法理上的支持——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后来的三家分晋,周王室是承认并册封的。此外,他得位的手段不是被臣民拥戴的结果,而是弑君篡位,这在当时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即使他最终能成功获得内外认可,这点也是无论如何抹不掉的瑕疵。他得位属于自下而上的情形,得国不正,而且属于自下而上两种情形里最差劲的那种。众仲预判到了州吁不可能长久,而州吁后来也确实没能长久,导致他死亡的,就是他妄图让王室承认他的地位,于是有人恰好就利用他这个心思安排了一个局,成功的除掉了州吁。这个人就是前面提到的已经告老的石碏——什么叫老谋深算,这就是。
    [春秋]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这一条的记录很简单,这一年的秋天,有个叫“翚”[huī]的人帅军队会同宋公、陈侯、蔡人、卫人去攻打郑国。
    翚,显然是鲁国人,能率领军队说明他职位不低,但这里却没有写明他的身份职位,很奇怪。前一条记录里,夏天的时候宋公、陈侯、蔡人、卫人已经有一次伐郑记录了,围住郑国都城东门五日而返,则此次显然是诸侯联军又一次攻打郑国,较之上一次鲁国未参与,本次鲁国有人参与进来——难道是隐公有意参与诸侯伐郑以分一杯羹?
    实际上不是。《左传》对此事的背景交代如下:
    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父请以师会之,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
    意思是说这年秋天,诸侯又一次攻打郑国。宋殇公派使者来鲁国请鲁国派兵参与行动,隐公给拒绝了——拒绝的原因,我想就是因为之前众仲对隐公说的一番话,起了作用。隐公拒绝了参与诸侯伐郑的举动,但手下有些大臣未必这样想,代表人物就是公子翚,即《春秋》这条记录的帅师的人。公子翚,字羽父,是隐公的叔父辈人物,跟之前《春秋》提到过的公子益师是平辈人物(此前还有一位同辈人物公子豫,《春秋》未提到但《左传》提到了,在隐公元年的时候曾经为了参与“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一事违抗隐公命令去跟“邾人、郑人盟于翼”)。羽父对参与攻打郑国一事非常积极,于是主动向隐公请命,但是隐公不允许。羽父反复请求无果之下,还是固执己见帅军队参与了诸侯伐郑一事。因为这个缘故《春秋》对这条记录为“翚帅师”,表示对这种不遵君令行为的憎恶。诸侯联军这次行动打败了郑国的步兵,割取了郑国的谷子,然后就撤军了。
    隐公摄政已经四年了,公子翚依然能不听他的命令强行出兵,联系到最早的费伯帅师城郎、公子豫擅自与“邾人、郑人盟于翼”以及这次公子翚事件,可见隐公这权威性还是不够啊。而且鲁国内部大臣显然也是分派别的,例如公子豫,显然是站在郑国一方,而公子翚,则是支持与郑国对立的宋卫一方。
    知道了这件事的背景,再看《谷梁传》对此条的解释:
    翚者何也?公子翚也。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与于弑公,故贬也。
    解释了一下公子翚为何在《春秋》里被直接称为“翚”,因为夫子在贬斥他,为何贬斥他,因为这个人后来参与了弑杀隐公——嗯,提前剧透了隐公的结局。
    《公羊传》解释的更多一些:
    翚者何?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隐曰:“吾否。吾使修涂裘,吾将老焉。”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于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隐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弑隐公。”于钟巫之祭焉弑隐公也。
    也是说公子翚被直接称名字是代表了夫子对这个人的贬斥。然后交代了一下公子翚弑杀隐公事件的前因后果。一开始公子翚想去讨好隐公,于是对隐公说:“百姓已经安于您做国君,诸侯也都喜欢您。您干脆就别摄政了做真正的国君呗。”隐公说:“不。我已经让人修整涂裘那个地方了,将来我要在那终老。”言下之意最终还是要还政于桓公的。公子翚就担心他跟隐公说的这些话传到桓公耳朵里,一旦桓公即位后对自己不利,于是他先去对桓公说:“我为了您的事已经去跟隐公说了,结果他说‘我不会归还国君的位子(给桓公)’”桓公说:“那我怎么办?”公子翚说:“请主动发难,杀了隐公。”(桓公同意了这个计划),于是后来就趁着隐公祭钟巫的时候,他们发动政变弑杀了隐公。
    这段记录里,“诸侯说子”,说,通悦,意为喜欢;“吾为子口隐矣”,口的意思就是探口风;“吾不反也”,反通返,意思是返还。“钟巫之祭”,意思是祭祀钟这个地方的女巫。古代从事祭祀鬼神的,男为觋,女为巫。
    《谷梁传》和《公羊传》本是同源,所以很多时候观点很相近。譬如公子翚在这里被《春秋》直称为“翚”,此二传都认为是因为后来他参与弑杀隐公所致,故而夫子在此直呼其名以示贬。不过我觉得这里直呼其名以示贬斥是没有疑问的,但即使后面公子翚没有参与弑杀隐公,仅仅就他不遵君主命令强行帅师参与伐郑这一点,在《春秋》里记载此事时已经足够直呼其名了——这点《左传》跟我看法一致。
    公子翚首鼠两端,不过是政治投机为了争取个人最大利益罢了,类似的事情并不罕见。政治斗争,确实挺残酷,没有足够的狠心和智慧,真的玩不了政治。
    诸侯联军两次伐郑,似乎并未讨到多大的好处。以郑庄公的为人处世,显然不会让这件事轻轻松松翻篇,必然后续还有一系列的还击。而卫国的州吁,挑起事端想坐享其成,很快,他就会发现自己真的引火烧身了。
    [春秋]九月,卫人杀州吁(祝吁)于濮。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春秋》的这两条记录,完整记录了州吁事件的高潮和结局,所以这次我们把这两条记录放在一起讨论。
    隐公四年的九月,卫国人在濮这个地方杀了州吁(前面解释过,《谷梁传》作“祝吁”)。这年冬天的十二月,卫国人拥立公子晋为国君。
    但是这两条记录背后隐藏着诸多残忍的历史真相。在分析讨论三传对此条的阐释之前,我们先接着之前已经零散引用过的《史记·卫康叔世家》,把太史公在这篇文章里关于州吁的事情讲完:

    州吁新立,好兵,弑桓公,卫人皆不爱。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陈,详为善州吁。至郑郊,石碏与陈侯共谋,使右宰丑进食,因杀州吁于濮,而迎桓公弟晋於邢而立之,是为宣公。

    这段话是说,州吁刚刚自立为君,喜欢打仗,又因杀害卫桓公的缘故,所以卫国人都不拥护他。石碏借着卫桓公的母亲是陈国人的关系,假装为州吁谋划与陈国交好。当卫国的人到郑国的城郊时,石碏和陈桓公共同策划,让陈国的右宰丑(右宰是官职,丑是名)借着向州吁敬献食物的机会(我猜是在食物里下毒),在濮这个地方杀掉了州吁,从邢国迎回桓公的弟弟晋,拥立他为卫国国君,晋就是后来的卫宣公。邢国在今天的河北邢台一带。早在商时邢曾一度是商的都城,后为封国。周灭商后,成王为表彰周公辅政有功,封其四子姬苴于邢国,成为周王室抵御戎人的前哨。
    这段话里“详为善州吁”,祥通佯,假装的意思。善,交好的意思。石碏之前给卫庄公进谏且禁止儿子石厚与州吁来往,可见从一开始他心底就是反对州吁的。从他进谏卫庄公的那段对话来,石碏对州吁的品行是非常鄙视的。
    《左传》对这段历史的解释更详细些,而且更能让我们感觉到政治斗争的残忍: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可以。”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
    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獳羊肩莅杀石厚于陈。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卫人逆公子晋于邢。冬十有二月,宣公即位。书曰:“卫人立晋”,众也。

    这段话里几个字词的意思先解释一下。定君,即使君位安定的意思。石子,是石碏。“王觐可以”,意思是得到觐见周王的机会。这时候的周王已经是周桓王了,这一年是周桓王元年。州吁要觐见周桓王,周桓王要接见他的话,必然涉及到一点:州吁以什么身份来觐见?也就是说,如果周桓王接见他,那就意味着对他的认可,后面必然要分封他为卫国正式的国君,从而表示王室法理上承认了州吁卫国国君的身份地位,这样州吁就达到了洗白的目的。所以石碏的这条意见才让州吁一下子就动了心。褊[biǎn],狭小的意思。耄,八十曰耄,七十为耋,古人说耄耋之年即年纪大的意思。敢,谦辞,其实是恳请的意思,例如“敢问路在何方”即“请问路怎么走”。图,图谋,此处意即请求陈国找机会帮助卫国谋取此。执,拘禁扣押。“请莅于卫”,即请卫国人莅临陈国来处理这二人(毕竟不是陈国人,且是卫国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陈国人不能擅自除掉)。宰,此处是大夫家宰的意思,獳[nòu]羊肩是石碏的家宰。纯臣,纯粹的臣子,意即毫无私心。逆,迎接的意思。
    《左传》这个故事的意思是说,州吁自立为君后通过对外战争的办法并没有能达到安定取悦卫国民心的目的,于是石碏的儿子石厚——前面提到过这个人跟州吁关系好,石碏禁止不听——就回家问他父亲,怎样才能让州吁的君位稳定——毕竟石碏是先王老臣,政治经验丰富。石碏说:“只要能觐见天王,得到周王的认可就行。”但是周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觐见的,于是石厚追着问:“怎样才能觐见周王呢?”石碏说:“而今陈侯(注:陈桓公是谥号,此时人还在世,石碏称呼对方不可能是谥号,称“陈侯”更合理)正在周王跟前得宠,陈国又和卫国交好,如果州吁去陈国朝见陈侯,请他代为向周天子引荐,必定能得到觐见天子的机会。”(石厚把这个思路汇报给州吁后,州吁很认同)于是州吁和石厚两个人就一起去陈国见陈桓公。
    石碏私下派人告诉陈桓公说:“卫国地方狭小,我又是个昏聩年迈的老头子,对于卫国的现状无能为力,这二人确实是杀害我国君主的凶手啊,请您趁此机会除掉他们。”陈国人就把州吁和石厚扣押了起来,请卫国人来处置他俩。九月,卫国派来名叫“丑”的右宰去濮这个地方杀了州吁。石碏派了自己的家宰獳羊肩在陈国杀掉了石厚。
    君子评论说:“石碏真的是一个纯粹的大臣啊。憎恶州吁这个乱国之人,对于追随州吁的儿子石厚也不肯原谅。所谓‘大义灭亲’,应该就是这样的行为啊!”——“大义灭亲”这个成语出处就是此。
    卫国人从邢国迎接回公子晋。十二月,宣公正式即位。《春秋》之所以说“卫人立晋”,是说很多卫国人都拥立宣公。
    《谷梁传》对于卫人杀祝吁(《公羊传》和《左传》作“州吁”,《谷梁传》则写作“祝吁”)这一条是这样解释的:

    称人以杀,杀有罪也。祝吁之挈,失嫌也。其月,谨之也。于濮者,讥失贼也。

    意思是说,《春秋》之所以说是“人”杀了祝吁,是因为被杀的都是有罪的。《春秋》直接称他祝吁(而非此前的“卫祝吁”),是因为他此时有失国之嫌。挈[jiá],特意指出的意思。失,是失国。之所以特意注明是在九月,是因为夫子把这件事看得很重。强调“于濮”,是因为讥讽卫国的乱臣贼子跑到别的国家去了(濮是陈国的地方,祝吁按理应在卫国伏法)。
    对于卫人迎立公子晋,则是这样解释:

    卫人者,众辞也。立者,不宜立者也。晋之名,恶也。其称人以立之者何也?得众也。得众则是贤也。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不与贤也。

    意思是说,《春秋》强调“卫人”,是表示人很多。说“立”,其实是说被“立”的这个人不当立。直接称其“晋”(而非“公子晋”),是表示不认可这件事。说“人”“立”晋为君,是表示他得到很多人的拥护。能得到很多人的拥护说明很贤良。那又为何说贤良但不当立呢?因为《春秋》的大义是诸侯传位应该传给(身份)正当的人而不是贤能的人(意即“立嫡以长不以贤”)。
    《公羊传》对于卫人杀州吁一事解释如下:

    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

    意思是说,《春秋》之所以是卫国“人”杀了州吁,是表示众人诛讨弑君的乱臣贼子——实际上不是卫国一群人去杀了州吁,而是派出去的右宰丑杀了州吁,这句话则意思是说州吁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对于卫人迎立公子晋,则是这样解释:

    晋者何?公子晋也。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其称人何?众立之辞也。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称人何?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

    与《谷梁传》一样的观点,认为公子晋其实不当立。并且认为实际上公子晋是石碏拥立的,也是得到大家拥护的(意即石碏是拥立公子晋的牵头人)。虽然众人拥立他,但立他是不正当的——“其立之非也”,意思是说拥立晋即位这件事,程序上是不对的,因为公子晋即位这件事既不是先王的遗命,也不是周王的册封。如果从程序上看,也是石碏等人政治斗争拥立的产物——正如我前面说的,公子晋之立,也属于自下而上的得位,所以本质上跟州吁自立一样,都是法理上有瑕疵的啊。这里《谷梁传》虽然也认为立公子晋不当,但并没有和《公羊传》一样认为是因为公子晋的身份不当,而是认为公子晋得位的过程不当。
    《春秋》在此处直接称公子晋为“晋”,我猜测确实是孔夫子对卫宣公有贬斥之意,但除了《谷梁传》和《公羊传》认为的宣公得位不正外,更多原因应该是孔夫子对卫宣公这个人的人品很鄙视——具体原因,后面我们还会说。
    从石碏处理州吁和石厚这件事,一者,可以看出政治斗争的残酷无情——必要的时候,臣弑君父杀子也没什么大不了。再者,也可以看出石碏的霹雳手段——獳羊肩是他的家宰,他派出去杀了自己儿子石厚。同样,我们有理由推测,丑身为卫国的右宰,能安排他前往陈国杀掉州吁的,十之八九也是石碏。而且之所以在卫国之外的地方做掉这两个人,而非带回卫国使之伏法以至于被《谷梁传》讥讽,大概率是州吁在卫国内部还是有一定的追随者(《史记》有“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语,且此时州吁已弑君篡位八个月,有从之者亦属正常),带回去恐怕夜长梦多再生事端,莫若快带斩乱麻,断了这群人的念想——后来唐太宗玄武门之变,就是建成的头颅被展示出来以后,他的手下人一下子丧失的斗争的信心,李世民一方才一举取得优势掌控变局。毕竟,作为臣子的,站队的目的大多数情况下也还是为了利益,谁能给我好处我就拥护谁,死了的人当然不可能带给活人好处了,所以只有死人才能让活人安心。
    看《史记》和《春秋》关于州吁事件的记载,我一开始有一个疑问:州吁杀害了桓公,桓公的母亲戴妫是陈国人,但是在这一年里,我们看到陈国还是跟州吁结盟一起多次攻打郑国。后来陈桓公又与石碏结盟,假意帮助石碏借机做掉州吁。为何陈国对待州吁前后有这么大的差别?而州吁为何会相信陈侯会在觐见周王一事上帮他?我想根本原因还是“利益”二字。陈侯能在州吁和石碏之间反复,也说明确实更看重眼前利益,陈国与州吁之间的关系只是纯粹的利益交换。州吁之所以觉得陈候会帮他,应该也是认为双方之间有利益交换,而这种利益可以让双方的这点冤仇忽略掉,双方能一起联手攻打郑国就是佐证。这点虽然州吁有点自大自信,但并不少见,举个例子就是《教父》里索罗佐刺杀老教父后,依然认为柯里昂家族会跟他谈判并合作。另外一点,《史记》里那句“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陈,详为善州吁”,也让我怀疑石碏在告老之后其实并没有远离政治,而是一直在背后跟陈国有联系,甚至我怀疑陈国此前的种种不合理事情都有石碏谋划的因素,早早就一直在铺垫着州吁与陈国之间的关系,营造一种双方可以合作的假象麻痹了州吁。
    隐公四年就这样结束了,《春秋》这一年的所有记录,基本都是跟州吁和卫国内乱有关。这一年与其说是鲁国史,莫若说是卫国史。夫子记录历史,除了想留下记录,更重要的是想总结经验教训让后人引以为鉴,但历史就是这样,前人做过的许多事,其实后人一直在重复。
    [春秋]春,公观(矢)鱼于棠
    隐公五年春天,唯一被《春秋》记载的一件事,居然是隐公去棠这个地方观看别人捕鱼。这一条记录,《谷梁传》和《公羊传》引用的时候,都记作“观鱼”,《左传》记作“矢鱼”。矢鱼,看字面意思好像是用箭射鱼。也有说法说是渔民陈列捕鱼的器具然后表演捕鱼供观者娱乐。我猜隐公这次去观鱼的行为,其实就类似我们今天看的那个游客去查干湖冬捕旅游一样,参加那些祭湖、捕鱼活动做娱乐。棠,这地方在今天的山东省鱼台县五台乡武棠亭村,我在网上找资料,看到一张图片,当地人修建了一个亭子,里面立着一块碑,碑身刻着“鲁隐公观鱼处”。
    这条记录看字面意思,好像是说隐公去参加了一次与民同乐的活动。这种事情似乎可以理解,高高在上的君主偶尔做一下秀,显得亲民。但是,三传对这件事显然不是这么简单看待的。《谷梁传》就此事评论道:
    传曰:常事曰视,非常曰观。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鱼,卑者之事也。公观之,非正也。
    意思是说,讲述《春秋》经义的书说了,(像这种君主外出视察了解民情之类事情,)如果是常规的事情,称作“视”,非常规的事情称作“观”。按照礼制,地位尊贵的人不会亲自去干小事,地位卑贱的人不能主持重大的事情。捕鱼这种事是地位卑贱的人干的。隐公身份尊贵而去观看这个,不合乎正道啊。“卑不尸大功”,尸,是担任,承担的意思。可见,《谷梁传》认为这次观鱼,是隐公有失身份的表现。
    《公羊传》则说的更严肃:
    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公曷为远而观鱼?登来之也。百金之鱼,公张之。登来之者何?美大之之辞也。棠者何?济上之邑也。
    意思是是说《春秋》之所以要特意把这件事记载下来,就是讥讽隐公大老远还要去观鱼。隐公之所以大老远跑去观鱼,是因为他想“登来”这些鱼。这鱼很贵重很罕见,但被隐公张网捕捉到了。“登来”是溢美之词,隐公认为得到这些鱼是好事。棠是济水边上的的一座城邑。总体的意思,还是觉得隐公不务正业,把捉鱼这种事情看的太重要,所以被记录下来,其实夫子是在讥讽他。
    这件事《左传》里是这样交代前后背景的:
    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如,入也。棠,杜预注解就是“唐”,如果是的话,那就是前面隐公二年八月庚辰,和戎人会盟的地方。臧僖伯,名彄[kōu],字子臧,谥僖。是孝公之子,是隐公叔伯辈人物。大事,即重要的事情,何为重要的事情,“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只有祭祀和打仗才算是大事。与此对应的,器就是礼器和兵器。“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度[duó]衡量。量,表示程度。“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章,通彰。采,通彩,华美的意思。治兵,指练兵、军事演习。振旅,整顿部队。饮至,是古代的一种礼仪活动。过去诸侯之间如果有盟会、外交和重大军事行动,结束以后都要告于宗庙,并举行宴会予以庆贺,称为“饮至”。军实,指军用车辆、器物和战斗中俘获的战利品等。昭,表明的意思。文章,不是今天我们说的写出来的文章。文,通纹,章是彰显。昭文章即要用纹采鲜艳华美的东西。俎[zǔ],是古代举行祭祀活动时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礼器。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即此意。皂隶,这里指做各种杂务的仆役。亟[qì],屡次、多次之意。春蒐[sōu]、夏苗、秋狝[xiǎn]、冬狩,是古代诸侯在一年中春夏秋冬不同时节打猎活动的不同称谓。古代这种诸侯狩猎,也有类似于练兵的用意。略地,是巡视边境的意思。
    臧僖伯谏隐公观鱼这个故事大致意思是说,隐公五年春,隐公计划去棠这个地方观鱼。臧僖伯向他进谏说:“如果物品不能用到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那么,国君就没必要为其有所举动。国君的责任,在于引导民众行为合乎正轨。所以讲习祭祀和军事要以法度为准则来衡量,称之为‘轨’。选取材料制作礼器兵器要选材质特性(于礼器是彩,于兵器是锋)能在使用时彰显出来的,叫做‘物’。做事不守法度就叫‘乱政’。多次有乱政的行为,就可能导致国家的败亡。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并(借这个机会)讲习军事。每三年演练一次,回到国都后都要对军队进行休整,并要行‘引至’之礼,清点军用器物和猎物。展现器物的时候要让器物看起来纹彩鲜艳华美,要让大家明白尊贵和卑贱之分,知道彼此之间的等级不同,遵从少长的顺序,展示军队的威武(咦,说白了这不就是组织一次游行阅兵么)。如果鸟兽的肉不是将来要放到俎里去祭祀神灵,他们的皮革、牙齿、骨角和毛羽不是要用来制作兵器礼器,那君主就不会去射杀这样的鸟兽,这都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啊!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制作一般器物的材料,这都是下人们的事情,官吏们会按自己的职分去管理,君主没必要干涉。”隐公说:“我准备到那里去巡视下边防。”还是去了棠,让渔民把各种渔具都摆出来捕鱼,他在那里观赏。僖伯推说有病没有随同前往。《春秋》上特意记载说“公矢鱼与棠”,就是因为隐公这次行为不合礼法,并且说他去的地方远离国都(有劳民伤财之嫌?)。
    臧僖伯这段谏言,通篇没有提如棠观鱼这件事,核心意思只是八个字“各安其份,各司其职”,即国君要有国君的样子。显然隐公也明白臧僖伯所指,但是他还是没听进去——这跟隐公做事谨小慎微的作风有点不符啊。
    但是,诡异的是,《史记·鲁周公世家》在记载隐公时,先讲述了一下他之所以摄政的缘故,然后提到他摄政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隐公五年,观渔于棠”(此处为“渔”,则意思是动词,做“渔猎”讲),对于此前四年发生的那些事都一字未提,显然,在太史公眼里隐公五年的“观渔于棠”应该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我在想,是不是隐公这次观鱼,真的有别的目的?毕竟,曹操跟孙权说“今治水军八十万,方与将军会猎于吴”并不是带着八十万大军来跟孙权联手围猎来了。隐公观鱼,也许真的不是为了观鱼,也许真如他说的,是为了视察边防甚或有其他重要的打算?可惜,答案无从知晓了。
    在讲完隐公观鱼与棠这件事后,《左传》插了一件事“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这件事是说曲沃庄伯领着郑国和邢国人讨伐翼这个地方,周王派了尹氏、武氏去帮助他,翼侯出逃到了随这个地方。《左传》的这段故事,记载了晋国内部一段内乱往事。作为春秋时期极其重要的诸侯国,后面我们还会看到很多和晋国相关的事迹。刚好借着讨论这段故事的契机,把《史记·晋世家》里,晋国从立国一直到曲沃庄伯伐翼这段历史记录梳理一下:
    晋唐叔虞者,周武王子而成王弟。初,武王与叔虞母会时,梦天谓武王曰:“余命女生子,名虞,余与之唐”。及生子,文在其手曰“虞”,故遂因命之曰虞。
    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乱,周公诛灭唐。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请择日立叔虞。成王曰:“吾与之戏耳”。史佚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於是遂封叔虞於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姓姬氏,字子于。
    唐叔子燮,是为晋侯。晋侯子宁族,是为武侯。武侯之子服人,是为成侯。成侯子福,是为厉侯。厉侯之子宜臼,是为靖侯。靖侯已来,年纪可推。自唐叔至靖侯五世,无其年数。
    靖侯十七年,周厉王迷惑暴虐,国人作乱,厉王出奔于彘,大臣行政,故曰“共和”。十八年,靖侯卒,子釐侯司徒立。釐侯十四年,周宣王初立。十八年,釐侯卒,子献侯籍立。献侯十一年卒,子穆侯费王立。
    穆侯四年,取齐女姜氏为夫人。七年,伐条。生太子仇。十年,伐千亩,有功。生少子,名曰成师。晋人师服曰:“异哉,君之命子也。太子曰仇,仇者雠也。少子曰成师,成师大号,成之者也。名,自命也;物,自定也。今適庶名反逆,此后晋其能毋乱乎?”二十七年,穆侯卒,弟殇叔自立,太子仇出奔。
    殇叔三年,周宣王崩。四年,穆侯太子仇率其徒袭殇叔而立,是为文侯。文侯十年,周幽王无道,犬戎杀幽王,周东徙。而秦襄公始列为诸侯。三十五年,文侯仇卒,子昭侯伯立。
    昭侯元年,封文侯弟成师于曲沃。曲沃邑大於翼。翼,晋君都邑也。成师封曲沃,号为桓叔。靖侯庶孙栾宾相桓叔。桓叔是时年五十八矣,好德,晋国之众皆附焉。君子曰:“晋之乱其在曲沃矣。末大於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为君,是为孝侯。诛潘父。
    孝侯八年,曲沃桓叔卒,子鱓代桓叔,是为曲沃庄伯。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弑其君晋孝侯于翼。晋人攻曲沃庄伯,庄伯复入曲沃。晋人复立孝侯子郄为君,是为鄂侯。鄂侯二年,鲁隐公初立。
    鄂侯六年卒。曲沃庄伯闻晋鄂侯卒,乃兴兵伐晋。周平王使虢公将兵伐曲沃庄伯,庄伯走保曲沃。晋人共立鄂侯子光,是为哀侯。
    哀侯二年曲沃庄伯卒,子称代庄伯立,是为曲沃武公。哀侯六年,鲁弑其君隐公。
    哀侯八年,晋侵陉廷。陉廷与曲沃武公谋,九年,伐晋于汾旁,虏哀侯。晋人乃立哀侯子小子为君,是为小子侯。小子元年,曲沃武公使韩万杀所虏晋哀侯。曲沃益彊,晋无如之何。
    晋小子之四年,曲沃武公诱召晋小子杀之。周桓王使虢仲伐曲沃武公,武公入于曲沃,乃立晋哀侯弟缗为晋侯。晋侯缗四年,宋执郑祭仲而立突为郑君。晋侯十九年,齐人管至父弑其君襄公。晋侯二十八年,齐桓公始霸。曲沃武公伐晋侯缗,灭之,尽以其宝器赂献于周釐王。釐王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於是尽晋地而有之。曲沃武公已即位三十七年矣,更号曰晋武公。晋武公始都晋国,前即位曲沃,通年三十八年。
    武公称者,先晋穆侯曾孙也,曲沃桓叔孙也。桓叔者,始封曲沃。武公,庄伯子也。自桓叔初封曲沃以至武公灭晋也,凡六十七岁,而卒代晋为诸侯。武公代晋二岁,卒。与曲沃通年,即位凡三十九年而卒。子献公诡诸立。
    《史记·晋世家》里这段,讲述了从桐叶封弟到曲沃代晋的晋国历史。桐叶封弟的故事听过的人很多,比较好理解这里就不赘述了。这里重点说一下曲沃代晋。晋国立国到晋穆侯的时候,他取了齐国的女子为妻(按规律这女子应被史书称为“穆姜”),晋穆侯七年,晋国攻打条(是古代戎族的一支,分布在今山西省运城县中条山北的鸣条岗一带),这一年他的嫡长子出生,穆侯给孩子取名“仇”——应该是战场上失败了希望孩子记住这仇恨的意思。穆侯十年,晋国攻打千亩(春秋时地名,在今山西介休县南),这次胜利了,恰好小儿子出生,就给起名叫“成师”。晋国有个叫师服的人对此感叹说:“君主给孩子起名字还真是奇怪啊!太子叫仇,仇是雠敌的意思啊。小儿子叫成师,成师这个庄重的名字是能成其众的意思。名字虽然是自己起的,但事物的有各自的规定(要遵守啊)。而今嫡子和庶子俩人的名字相反,晋国将来难道能不发生动乱吗?”即位二十七年晋穆侯去世,他的弟弟殇叔自立为君,太子仇出奔他国。殇叔三年,周宣王驾崩。殇叔四年,太子仇率自己的党羽袭击杀死殇叔自立为君,就是晋文侯。文侯十年,犬戎杀幽王,周王室东迁,秦襄公受封为诸侯。三十五年文侯去世,他的儿子伯即位就是晋昭侯。昭侯元年,把文侯的弟弟成师封在了曲沃。曲沃城邑比翼大,而翼是当时晋的国都(大夫的封邑比诸侯的国都还大,这有违礼制)。成师受封曲沃,称为桓叔。晋靖侯的庶出孙子栾宾当时辅佐桓叔为相。这时候桓叔已经五十八岁了,他的德行很好,晋国很多人都投奔他。君子就评论说:“晋国的动乱根源就在曲沃了。(曲沃作为晋国君室的)末(枝),(影响力)大于(作为国君的)本(枝),而且深得民心,怎么可能将来不出乱子!”昭侯七年,晋大臣潘父弑杀晋昭侯,要迎接曲沃桓叔(来为君),桓叔也想去晋都,但晋人发兵攻打桓叔。桓叔失败,又回到曲沃。晋人共同立昭侯的儿子平为国君,就是晋孝侯,孝侯诛杀了作乱的潘父——这时候曲沃已经事实上跟晋国的君室翻脸了。孝侯八年,曲沃桓叔逝世,他的儿子鱓[shàn]接替桓叔,是为曲沃庄伯。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在翼杀死了国君晋孝侯。晋人攻打曲沃庄伯,庄伯再回到曲沃。晋人又立孝侯儿子郄[xì]为国君,这就是鄂侯。鄂侯二年,鲁隐公摄政。鄂侯即位六年去世——这一年就是《春秋》本条记录的隐公五年。曲沃庄伯听说晋鄂侯去世,便率兵攻打晋都。周平王(此处《史记》显然有误,周平王在隐公三年即晋鄂侯四年已经去世了,这里的周王应该是周桓王)派虢公率领军队讨伐曲沃庄伯,庄伯逃回曲沃自保。晋人共同立鄂侯儿子光为国君,这就是哀侯。从这一年开始的事情,都是发生在隐公五年以后,但是“曲沃代晋”到这个时候还没完结,所以我们在这里一并讲完。哀侯二年(这一年是隐公七年),曲沃庄伯去世,儿子称接替庄伯即位,这就是曲沃武公。哀侯六年(这一年是隐公十一年),鲁国人杀死自己的国君隐公。哀侯八年(鲁桓公二年),晋国侵伐陉廷。陉廷人和曲沃武公共同策划,哀侯九年,在汾河畔攻打晋国,俘虏了哀侯。晋人就立哀侯的儿子小子为国君,这就是小子侯。小子元年,曲沃武公指使韩万杀死了被俘的晋哀侯。曲沃一宗的实力已经越发强大,晋国君室对他们也已经无可奈何了。晋小子四年,曲沃武公骗来晋小子杀死了他。周桓王派虢仲讨伐曲沃武公,武公逃回曲沃,晋哀侯的弟弟缗被立为晋侯。晋侯缗四年,宋国扣押了郑国的祭仲,强迫他立公子突为郑国国君。晋侯缗十九年,齐人管至父弑杀了国君齐襄公。晋侯缗二十八年,齐桓公开始称霸。这一年曲沃武公讨伐晋侯缗,灭亡了晋宗室,并把晋国的宝器全部用来贿赂了周釐王,釐王于是就任命曲沃武公为晋国国君,列为诸侯,于是武公把整个晋国土地全部吞并,据为己有。曲沃武公这时候已经即位三十七年了,才正式改号叫晋武公。晋武公开始迁到晋国都城,加上以前在曲沃的即位,总共三十八年。
    武公称,是晋国先君晋穆侯的曾孙,是曲沃桓叔的孙子。桓叔是被封于曲沃的。曲沃武公是曲沃庄伯的儿子。从桓叔最初封于曲沃到曲沃武公灭亡晋国,一共六十七年,最终代替晋国(大宗)成为诸侯。武公代替晋君两年去世,与在曲沃的年份合在一起,总共即位三十九年去世。他去世后,他的儿子献公诡诸即位。
    这段历史故事,就是曲沃代晋的完整过程。曲沃以小宗代替了大宗,从晋武公开始,正式成为晋国国君。《左传》里在这条记载的“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结合《史记·晋世家》的记载看,应该对应的是“鄂侯六年卒。曲沃庄伯闻晋鄂侯卒,乃兴兵伐晋”这一条。翼,是晋国当时的都城,在今山西临汾市翼城县东南。翼侯,则是当时晋国的最高首领,因为当时的都城在翼,所以翼侯其实就是当时翼这个地方的最高领导人。但是之所以《左传》说是翼侯而非晋侯,联系《史记·晋世家》里记录看,此人应该只是在鄂侯去世后、哀侯即位前这段时间里临时性代理晋国朝政而已,并没有真正继承晋君之位。随,并非被楚国灭掉的随国,而是今天山西介休东一带。这次曲沃庄伯攻打翼,显然就是造反,并且联络了郑国和邢国,甚至周王室也派出了尹氏和武氏两位大夫来给站台——按说王室应该站在晋国的大宗这边声讨造反的曲沃庄伯才对,这次支持造反一派,我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可能此前曲沃庄伯派人贿赂了王室(毕竟此时王室已经穷的要上门求赙了。但无论何种原因,公开支持造反这种行为,实在有损于王室自身威望,因为这意味着王室自己开始带头破坏规矩)。这次战争,应该是曲沃一脉一开始占了上风,攻入了晋都翼城,并且逼得晋国当时的最高领导人逃亡随地。但是我们联系《史记·晋世家》里这一年的记录,还要注意到一条,就是《史记·晋世家》里在“鄂侯六年卒。曲沃庄伯闻晋鄂侯卒,乃兴兵伐晋”后面紧跟了一句“周平王使虢公将兵伐曲沃庄伯,庄伯走保曲沃。晋人共立鄂侯子光,是为哀侯。”我们前面已经分析过了,这里的“周平王”应该是“周桓王”之误。这句话说明时间不久周王室就跟曲沃一脉翻脸了,并且出兵讨伐曲沃庄伯,曲沃庄伯被迫败出翼城,重回老巢曲沃。晋国人随即立了鄂侯的儿子光为君,就是晋哀侯——这段经历说明曲沃庄伯在晋国人眼里,其实是个作乱之臣,并不得民心啊。
    [春秋]夏,四月,葬卫桓公。
    隐公五年的夏天,四月,卫国安葬了卫桓公。卫桓公是去年的二月戊申被州吁弑杀的,这时候距离他去世已经十五个月了,此时才下葬,显然是不合“诸侯五月”的礼制。《公羊传》对卫国安葬卫桓公一事没有关注,直接无视了。倒是《谷梁传》记了一笔:
    月葬,故也。
    意思是说,《春秋》之所以记载了安葬卫桓公的月份,是因为这件事上有变故发生——变故就是历时近一年的州吁之乱。
    相比较而言,反倒是《左传》解释的详细一些:
    夏,葬卫桓公。卫乱,是以为缓。
    解释了一下,卫桓公葬的迟了,原因就是卫国发生了内乱。
    其实《公羊传》在之前讲述隐公三年葬宋缪公的时候,针对《春秋》记载不记载诸侯葬礼具体日期一事已经阐述了其在这类事情上的观点,按照《公羊传》“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的观点,卫桓公的葬礼应该就属于此类情形。
    《左传》在简单解释了一下卫桓公葬礼之后,讲了点《春秋》没有记录的事:
    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卫人以燕师伐郑。郑祭足、原繁、泄驾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
    君子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
    这年的四月,郑国攻打卫国,一直打到卫牧——这个牧,杜预解释说是卫国的城邑,但是我查资料,看到《尔雅·释地》有“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晍[tóng]”的说法,则也可以解释说这次郑国一直打到了卫国的国都跟前。郑人攻打卫国,就是为了报复此前卫国怂恿诸侯联军伐郑,围困郑国都城东门五日而返之耻——但考虑到这个时候卫国还在给桓公举办葬礼,郑国这件事做得有点不地道。不过郑庄公的性格,做出这样的事情也很正常啊,毕竟,要说玩阴的,庄公还真没输给谁。
    面对郑国的入侵,卫国向燕国求助并借来了燕国军队应对。这里的燕国,不是我们熟悉的太子丹那个燕国。其实简单一想就能明白,那个燕国在冀北辽东一带,距离卫国不仅远而且隔了很多其他诸侯国,借兵救卫显然不现实。这个燕国,是春秋时期的南燕国,姞[jí]姓,按照唐代孔颖达考证说:“南燕国,姞姓,黄帝之后也。始祖为伯鯈[tiáo]。小国无世家,不知其君号也。”
    郑国这次显然是周密计划后行动的,他们安排祭足、原繁、泄驾率领以三军正面迎战卫和南燕的军队,同时派出曼伯与子元率军队悄悄包抄了南燕军队的后路。燕人畏惧正面的郑国三军部队,却没有防备潜伏在其后面的制这个地方的敌人——制,就是郑伯克段于鄢中,庄姜一开始为共叔段请封之地。这年的六月,郑国的两位公子(即曼伯与子元)率领制这个地方的军队在北制打败了南燕军队。
    君子对此事评论到:“对可能要发生的危险,应对措施准备不足,这种人就不能率领军队啊。”虞,通预,这个字到今天我们还有这种用法,譬如我们说“以备不虞”。“不备不虞,不可以师”用我们今天话说,就是“不打无准备之仗。”
    郑国在去年受了一年的气,终于,在这年的四月,郑庄公开始了报复行动。首先拿来开刀的就是卫国,毕竟,两国在共叔段事件时就已经结下仇恨,州吁时代卫国又上蹿下跳找郑国麻烦,枪打出头鸟,也该是时候做个了断了。
    [春秋]秋,卫师入郕(盛)。
    隐公五年秋天,卫国的军队入侵了郕[chéng](《公羊传》做“盛”)。郕,在今天的河南濮阳范县一带。此前卫国名义上刚刚吃了败仗,不过考虑到被打败的主要是南燕部队,看来卫国人并没有吸取教训。在秋天的时候,他们又去欺负别的国家,军队攻入了郕国。结合下一条记录在九月,则卫师入郕大概在七八月之间。
    《谷梁传》重点解释了下这句话最后三个字:
    入者,内弗受也。郕,国也。将卑师众曰师。
    “入者,内弗受也”,不用再解释了。郕,是诸侯国名。带兵的将领地位不高但军队人数较多,称为“师”。
    《公羊传》引用《春秋》时,此条做“秋,卫师入盛”。如果是盛国,那大概就在今天山东泰安一带,感觉离卫国有点远啊。除了郕还是盛这个分歧外,,《公羊传》对《春秋》里与此条“师”相关的其他字解释的更详细一些:
    曷为言“率师”,或不言“率师”?将尊师众,称“某帅师”;将尊师少,称“将”;将卑师众,称“师”;将卑师少,称“人”。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也。
    意思是说《春秋》为何有的地方写作“率师”有的地方不写“率师”是有讲究的。如果带领军队的将领地位尊贵且军队人数较多,就写作“某人帅师”;如果带领军队的将领地位尊贵但军队人数较少,就写“将”;如果带领军队的将领地位卑微但军队人数较多,就写作“师”;如果带领军队的将领地位卑微且军队人数较少,就写作“人”。诸侯亲自帅军出征不写“率师”,只记录最尊贵的(国号)。
    我们看下之前的一条记录“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这一条里,就包括了将尊师众、将卑师少以及国君亲征三种情形。哎呀,孔子这个圣人,果然是圣人啊。
    《左传》还是一如既往,写的更多:
    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于翼。
    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
    前面一条,依然是曲沃代晋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对应到《史记·晋世家》里的记录,应该就是“周平王使虢公将兵伐曲沃庄伯,庄伯走保曲沃。晋人共立鄂侯子光,是为哀侯”,这时候曲沃庄伯跟周王室又翻脸了,所以王室(前面已经分析过,此处应为桓王而非平王)反过来攻打他,曲沃庄伯退回曲沃,晋哀侯即位。
    接着解释了一下卫人入郕的缘由:原来此前卫国内乱的时候,郕国人想趁火打劫入侵过卫国,所以才有这次卫国来报仇的举动。“郕人侵卫”,联系前面《公羊传》的理论,将卑师少称“人”,可见郕国人也确实不咋地啊,要真有魄力,趁着卫国内乱把卫国灭了不好吗,小打小闹注定要被人回头收拾的。
    [春秋]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邾(娄)人、郑人伐宋。
    螟。
    这年的九月,记载了三件事。还是按照此前的惯例,逐条看三传的解读。先说第一件事,“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考,意思是建成。仲子,是人名。宫,祭祀逝者的宗庙。宫成后要举办献祭的仪式,从《春秋》记载的文字推测,这个仪式上的舞蹈者应该是手里执羽毛,而且参加舞蹈的人数,是有礼数上的规定。按照《春秋》的这条记载,九月,仲子的“宫”建成了,并且在举办的祭祀仪式上,初次采用了“六羽”的舞队。
    就这么一件事,按照我们既往的经验,能在《春秋》出现,必然有特殊之处。这条信息如果有特殊之处,经验告诉我们无外乎两点:仲子的身份有何特殊?舞蹈是不是合乎礼制?
    先看《左传》:
    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
    《万》,据考证是舞蹈的名称,应该是当时特定礼仪场合固定表演的乐舞项目。八音,古代用来制作乐器的八种材料,通常指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后来就代指乐器和音乐。八风,指四面八方之风。佾[yì],是古代乐舞的行列的人数。但是具体是行还是列,说法也有两种。一种说佾是个方阵,行列人数相等。则所谓六佾就是六六三十六人,八佾则是八八六十四人。另一种说法说佾特指每一行的人数固定是八人。则六佾就是六八四十八人,八佾则是八八六十四人。到底哪个准确,各执一词。
    这段话是说,九月的时候,仲子的庙落成了,计划在祭祀仪式上表演《万》这个舞蹈。隐公问众仲演出时执羽的应该是几个人,众仲回答说“天子用八行人,诸侯用六行,大夫用四行,士用两行。舞蹈的意义,是通过音乐来表示八方风俗。因此最高也不会超过八行。”隐公接受了众仲的意见,于是第一次祭祀时演出按六人执羽,从此开始用六佾。
    《左传》并没有评价隐公这件事做得对不对,只是解释了一下为何隐公用六佾的缘由。从这里可以看出来,隐公给仲子参考的是诸侯的礼制。说明仲子的身份应该是诸侯夫人。此前《春秋》提到仲子的,只有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喧来归惠公仲子之賵”这一条。但在讨论那条记录的时候,我们提到对于仲子的身份,三传有不同的说法。这条记录里的仲子,大概率跟那个仲子是一个人。果然,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发现《谷梁传》和《公羊传》确实对仲子身份持不同观点。《谷梁传》对这条记录的解读如下:
    考者何也?考者成之也。成之为夫人也。礼,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使公子主其祭也。于子祭,于孙止。仲子者,惠公之母,隐孙而修之,非隐也。
    初,始也。谷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僭乐矣。”《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初献六羽,始厉乐矣。”
    先解释了一下考的含义,就是建成。仲子的庙建成了,就要用夫人之礼来祭祀她了。按照礼制,庶子为国君,为自己的母亲修庙,应该是公子主持祭祀之礼。儿子辈举办庙建成的祭礼,孙子辈就不举行了。仲子是惠公的母亲,隐公是孙子而给仲子修庙并举行祭礼,这事隐公做的不对——仲子的身份,正如之前的观点一样,《谷梁传》依然认为是惠公的母亲隐公的祖母。
    接着解释了一下跟祭祀上的舞有关的礼制规定。谷梁派解读《春秋》的老师说了:“《夏》这个舞,天子八佾,公这个层级的六佾,诸侯四佾。这次用六佾,是僭越了。”正如后来《尸子》这本书里说的:“《夏》这个舞,自天子至诸侯,都是八佾。这次六羽,是降低了乐舞的档次啊”——意思是说抬高了被祭祀者的身份。因为按照《谷梁传》的说法,诸侯才四佾,仲子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享受六羽这个档次的乐舞待遇。厉,是降低等级的意思——后面的话虽然没有再说,但是言下之意其实很明确了:隐公在这次仲子庙成及后续的祭祀用乐舞上,都做的不符合礼制,所以才被《春秋》在这里记了一笔。
    《公羊传》对这件事的解读如下:
    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隐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也。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
    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僭诸公也。六羽之为僭奈何?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诸公者何?诸侯者何?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则何以三?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始僭诸公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僭诸公犹可言也,僭天子不可言也。
    先解释了一下考宫的意思,考就是进入的意思,表示第一次祭祀仲子。桓公当时还不是诸侯,但为何要祭祀仲子?隐公代桓公摄政,所以代替桓公祭祀他的母亲。之所以记载这件事,就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意——言下之意很明显,认为仲子就是桓公的母亲。
    接着解释了一下初是初始的意思。六羽是(六佾)舞蹈。《春秋》之所以对“初献六羽”这件事会有记载,是表示讥讽的意思,讥讽隐公在这件事情上(跟其他有些诸侯一样)有僭越行为。为何说六羽(六佾)就是僭越?因为礼制的规定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所谓的诸公,指的是周天子三公以及周王的后裔;其余大的封国国君称侯,小国的国君称伯、子、男。天子三公是天子的相,之所以是三个,是按地域划分的,自陕而东,由周公负责管理;自陕而西,由召公负责管理——这里的“陕”就是今天的陕县;另外还有一相在朝廷内负责处理政务。僭越行为之前就有了,但《春秋》之所以在这里记载此事,是因为僭越到诸公层级还可以说,但僭越到天子的层级就太过分了以至于让人无法言说了。
    看三传的解读,对于礼制的规定《左传》持一种说法,《公羊传》和《谷梁传》持一种说法。三者公认的是天子八佾。天子以下则《左传》持一种说法,《公羊传》和《谷梁传》持一种说法。对祭祀仲子舞者人数一事,《左传》并没有觉得按诸侯礼对待有何不妥。但《公羊传》和《谷梁传》则坚定认为孔子之所以记录此事就是因为僭越了,拔高了一个档次。
    但是我看资料,《史记·鲁周公世家》的记载,说是周王室因为周公劳苦功高,所以在礼乐上对于鲁国有特殊优待,即“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也就是说在礼制上允许鲁国举行郊祀典礼并立庙祭周文王——这是周天子才可以做的事。所以鲁国是不是据此就认为某种程度上他们比其他诸侯可以享受高一等级的礼乐,从而形成了习惯。加之按照众仲的解释口径来说,诸侯本来就是六佾。所以这次仲子事件上,鲁国可能并没有觉得自己僭越。
    第二件事是“邾(娄)人、郑人伐宋。” 《公羊传》引用这一条的时候做“邾娄人、郑人伐宋,”《左传》和《谷梁传》引用的时候都做“邾人、郑人伐宋。”字面意思很好理解。所以《谷梁传》和《公羊传》对此事均没关注——确实,这两派关注的重点是抠字眼,就这个角度而言,“邾人、郑人伐宋”这六个字目前已经没有什么疑难值得研讨。倒是《左传》对此事有解读:
    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郑人以王师会之。伐宋,入其郛,以报东门之役。宋人使来告命。公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于使者曰:“师何及?”对曰:“未及国。”公怒,乃止,辞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难,今问诸使者,曰‘师未及国’,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郛,[fú] 古代指城外面围着的大城。先是宋国人侵占了邾国的田地。邾国人就去请求郑国说(我理解应该是邾国派出官方使者向郑国正式提出请求):“请您为我们报复宋国(从而让我们邾人把怨气发泄出来),我们愿意为先导。”——此前宋国多次攻打郑国,郑庄公正憋着一肚子气,求之不得啊。郑国于是率领王室的军队跟邾人一起去讨伐宋国,一直打到宋国都城的城郭,以报复此前郑国都城被围之耻。宋国派人来向鲁国求救,隐公准备派兵救助,于是问来的使者:“(对方)军队打到哪了?”使者回答说:“还没有打到都城。”隐公很生气,就停止出兵救援,对使者说:“宋国国君命令(实际是请求,这里说命令是隐公表示自谦)我要跟他一起样体恤宋国的社稷之难(即共同想办法解决面临的困难),而今我问使者情况,回答我说‘(对方)军队还没有打到国都’,这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按《左传》的记载,这件事有点蹊跷,首先是当时郑人已经打到宋国国都了,隐公能收到宋国的求救信,应该是了解情况的,为何还明知故问?其次,宋国的使者回答的也有问题,看使者的回答,我们推测要么是好面子,所以不实事求是,要么是对隐公明知故问表示不满,所以才罔顾事实,说“未及国”。无论是哪种情况,作为使者而言,这都是不合适的,因为耽误了大事。隐公因此发怒倒也说得过去,但如果真的因此就不愿意出兵救助宋国,则似乎有点小题大做——但实际上可能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我猜其实隐公一开始就不想救助宋国,所谓“将救之”也不过是做做样子。隐公摄政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眛”,虽然此后跟宋国先后有隐公元年的“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四年的“夏,公及宋公遇于清”两次正式及非正式的会面,但要考虑到这两次跟宋国的会面国君是两个人,而且去年“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一事中,隐公就不愿意掺和,反倒是公子翚不听命令去参与,这事情本来就打了隐公脸。邾国和宋国表面上都和鲁国有盟约关系,但从现有记录看,显然宋国跟公子翚这事就让隐公不爽更多些。其次,地图上看,邾离鲁国更近,宋人取了邾田,相当于已经在鲁国门口打架了,下一步会不会得寸进尺一不小心越界顺便来个“取鲁田”,亦未可知啊,隐公因此对宋国有疑虑忌惮也是有可能的。再加上宋郑之间的事情隐公本来就不想参与——毕竟公子冯是宋殇公的心腹之患又是郑庄公的筹码,谁好谁坏跟鲁国都无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刚好这位使者的答复让隐公不满意,找个借口,不好意思,老子不去了。
    第三件事《春秋》就一个字,“螟”。螟,是螟虫。这种虫子主要侵害水稻、高粱、甘蔗、玉米。《春秋》记载,说明发生了螟虫灾害。对于这次虫灾,《左传》没解释,毕竟《左传》更关心人和事,小虫小灾的懒得搭理。《公羊传》倒是解释了一下:
    何以书?记灾也。
    意思是《春秋》之所以记载了,是因为形成虫灾了。
    《谷梁传》理论研究显然更深入,也更善于总结《春秋》记事的规律:
    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意思是说这次已经成灾了。《春秋》如果明确写了月份,说明灾情严重,如果只是注明发生在哪个季节,则灾情不那么严重。
    这个月的记录里,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其实是“邾人、郑人伐宋”以及《左传》的相关记录,因为这意味着鲁国的外交政策有了较大的调整,引发的连锁反应就是郑国立刻做出了回应。
    [春秋]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邾(娄)人、郑人伐宋。
    螟。
    这年的九月,记载了三件事。还是按照此前的惯例,逐条看三传的解读。先说第一件事,“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考,意思是建成。仲子,是人名。宫,祭祀逝者的宗庙。宫成后要举办献祭的仪式,从《春秋》记载的文字推测,这个仪式上的舞蹈者应该是手里执羽毛,而且参加舞蹈的人数,是有礼数上的规定。按照《春秋》的这条记载,九月,仲子的“宫”建成了,并且在举办的祭祀仪式上,初次采用了“六羽”的舞队。
    就这么一件事,按照我们既往的经验,能在《春秋》出现,必然有特殊之处。这条信息如果有特殊之处,经验告诉我们无外乎两点:仲子的身份有何特殊?舞蹈是不是合乎礼制?
    先看《左传》:
    九月,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公从之。于是初献六羽,始用六佾也。
    《万》,据考证是舞蹈的名称,应该是当时特定礼仪场合固定表演的乐舞项目。八音,古代用来制作乐器的八种材料,通常指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后来就代指乐器和音乐。八风,指四面八方之风。佾[yì],是古代乐舞的行列的人数。但是具体是行还是列,说法也有两种。一种说佾是个方阵,行列人数相等。则所谓六佾就是六六三十六人,八佾则是八八六十四人。另一种说法说佾特指每一行的人数固定是八人。则六佾就是六八四十八人,八佾则是八八六十四人。到底哪个准确,各执一词。
    这段话是说,九月的时候,仲子的庙落成了,计划在祭祀仪式上表演《万》这个舞蹈。隐公问众仲演出时执羽的应该是几个人,众仲回答说“天子用八行人,诸侯用六行,大夫用四行,士用两行。舞蹈的意义,是通过音乐来表示八方风俗。因此最高也不会超过八行。”隐公接受了众仲的意见,于是第一次祭祀时演出按六人执羽,从此开始用六佾。
    《左传》并没有评价隐公这件事做得对不对,只是解释了一下为何隐公用六佾的缘由。从这里可以看出来,隐公给仲子参考的是诸侯的礼制。说明仲子的身份应该是诸侯夫人。此前《春秋》提到仲子的,只有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喧来归惠公仲子之賵”这一条。但在讨论那条记录的时候,我们提到对于仲子的身份,三传有不同的说法。这条记录里的仲子,大概率跟那个仲子是一个人。果然,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发现《谷梁传》和《公羊传》确实对仲子身份持不同观点。《谷梁传》对这条记录的解读如下:
    考者何也?考者成之也。成之为夫人也。礼,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使公子主其祭也。于子祭,于孙止。仲子者,惠公之母,隐孙而修之,非隐也。
    初,始也。谷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僭乐矣。”《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初献六羽,始厉乐矣。”
    先解释了一下考的含义,就是建成。仲子的庙建成了,就要用夫人之礼来祭祀她了。按照礼制,庶子为国君,为自己的母亲修庙,应该是公子主持祭祀之礼。儿子辈举办庙建成的祭礼,孙子辈就不举行了。仲子是惠公的母亲,隐公是孙子而给仲子修庙并举行祭礼,这事隐公做的不对——仲子的身份,正如之前的观点一样,《谷梁传》依然认为是惠公的母亲隐公的祖母。
    接着解释了一下跟祭祀上的舞有关的礼制规定。谷梁派解读《春秋》的老师说了:“《夏》这个舞,天子八佾,公这个层级的六佾,诸侯四佾。这次用六佾,是僭越了。”正如后来《尸子》这本书里说的:“《夏》这个舞,自天子至诸侯,都是八佾。这次六羽,是降低了乐舞的档次啊”——意思是说抬高了被祭祀者的身份。因为按照《谷梁传》的说法,诸侯才四佾,仲子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享受六羽这个档次的乐舞待遇。厉,是降低等级的意思——后面的话虽然没有再说,但是言下之意其实很明确了:隐公在这次仲子庙成及后续的祭祀用乐舞上,都做的不符合礼制,所以才被《春秋》在这里记了一笔。
    《公羊传》对这件事的解读如下:
    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隐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也。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
    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僭诸公也。六羽之为僭奈何?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诸公者何?诸侯者何?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则何以三?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始僭诸公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僭诸公犹可言也,僭天子不可言也。
    先解释了一下考宫的意思,考就是进入的意思,表示第一次祭祀仲子。桓公当时还不是诸侯,但为何要祭祀仲子?隐公代桓公摄政,所以代替桓公祭祀他的母亲。之所以记载这件事,就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意——言下之意很明显,认为仲子就是桓公的母亲。
    接着解释了一下初是初始的意思。六羽是(六佾)舞蹈。《春秋》之所以对“初献六羽”这件事会有记载,是表示讥讽的意思,讥讽隐公在这件事情上(跟其他有些诸侯一样)有僭越行为。为何说六羽(六佾)就是僭越?因为礼制的规定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所谓的诸公,指的是周天子三公以及周王的后裔;其余大的封国国君称侯,小国的国君称伯、子、男。天子三公是天子的相,之所以是三个,是按地域划分的,自陕而东,由周公负责管理;自陕而西,由召公负责管理——这里的“陕”就是今天的陕县;另外还有一相在朝廷内负责处理政务。僭越行为之前就有了,但《春秋》之所以在这里记载此事,是因为僭越到诸公层级还可以说,但僭越到天子的层级就太过分了以至于让人无法言说了。
    看三传的解读,对于礼制的规定《左传》持一种说法,《公羊传》和《谷梁传》持一种说法。三者公认的是天子八佾。天子以下则《左传》持一种说法,《公羊传》和《谷梁传》持一种说法。对祭祀仲子舞者人数一事,《左传》并没有觉得按诸侯礼对待有何不妥。但《公羊传》和《谷梁传》则坚定认为孔子之所以记录此事就是因为僭越了,拔高了一个档次。
    但是我看资料,《史记·鲁周公世家》的记载,说是周王室因为周公劳苦功高,所以在礼乐上对于鲁国有特殊优待,即“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也就是说在礼制上允许鲁国举行郊祀典礼并立庙祭周文王——这是周天子才可以做的事。所以鲁国是不是据此就认为某种程度上他们比其他诸侯可以享受高一等级的礼乐,从而形成了习惯。加之按照众仲的解释口径来说,诸侯本来就是六佾。所以这次仲子事件上,鲁国可能并没有觉得自己僭越。
    第二件事是“邾(娄)人、郑人伐宋。” 《公羊传》引用这一条的时候做“邾娄人、郑人伐宋,”《左传》和《谷梁传》引用的时候都做“邾人、郑人伐宋。”字面意思很好理解。所以《谷梁传》和《公羊传》对此事均没关注——确实,这两派关注的重点是抠字眼,就这个角度而言,“邾人、郑人伐宋”这六个字目前已经没有什么疑难值得研讨。倒是《左传》对此事有解读:
    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郑人以王师会之。伐宋,入其郛,以报东门之役。宋人使来告命。公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于使者曰:“师何及?”对曰:“未及国。”公怒,乃止,辞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难,今问诸使者,曰‘师未及国’,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郛,[fú] 古代指城外面围着的大城。先是宋国人侵占了邾国的田地。邾国人就去请求郑国说(我理解应该是邾国派出官方使者向郑国正式提出请求):“请您为我们报复宋国(从而让我们邾人把怨气发泄出来),我们愿意为先导。”——此前宋国多次攻打郑国,郑庄公正憋着一肚子气,求之不得啊。郑国于是率领王室的军队跟邾人一起去讨伐宋国,一直打到宋国都城的城郭,以报复此前郑国都城被围之耻。宋国派人来向鲁国求救,隐公准备派兵救助,于是问来的使者:“(对方)军队打到哪了?”使者回答说:“还没有打到都城。”隐公很生气,就停止出兵救援,对使者说:“宋国国君命令(实际是请求,这里说命令是隐公表示自谦)我要跟他一起样体恤宋国的社稷之难(即共同想办法解决面临的困难),而今我问使者情况,回答我说‘(对方)军队还没有打到国都’,这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按《左传》的记载,这件事有点蹊跷,首先是当时郑人已经打到宋国国都了,隐公能收到宋国的求救信,应该是了解情况的,为何还明知故问?其次,宋国的使者回答的也有问题,看使者的回答,我们推测要么是好面子,所以不实事求是,要么是对隐公明知故问表示不满,所以才罔顾事实,说“未及国”。无论是哪种情况,作为使者而言,这都是不合适的,因为耽误了大事。隐公因此发怒倒也说得过去,但如果真的因此就不愿意出兵救助宋国,则似乎有点小题大做——但实际上可能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我猜其实隐公一开始就不想救助宋国,所谓“将救之”也不过是做做样子。隐公摄政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眛”,虽然此后跟宋国先后有隐公元年的“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四年的“夏,公及宋公遇于清”两次正式及非正式的会面,但要考虑到这两次跟宋国的会面国君是两个人,而且去年“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一事中,隐公就不愿意掺和,反倒是公子翚不听命令去参与,这事情本来就打了隐公脸。邾国和宋国表面上都和鲁国有盟约关系,但从现有记录看,显然宋国跟公子翚这事就让隐公不爽更多些。其次,地图上看,邾离鲁国更近,宋人取了邾田,相当于已经在鲁国门口打架了,下一步会不会得寸进尺一不小心越界顺便来个“取鲁田”,亦未可知啊,隐公因此对宋国有疑虑忌惮也是有可能的。再加上宋郑之间的事情隐公本来就不想参与——毕竟公子冯是宋殇公的心腹之患又是郑庄公的筹码,谁好谁坏跟鲁国都无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刚好这位使者的答复让隐公不满意,找个借口,不好意思,老子不去了。
    第三件事《春秋》就一个字,“螟”。螟,是螟虫。这种虫子主要侵害水稻、高粱、甘蔗、玉米。《春秋》记载,说明发生了螟虫灾害。对于这次虫灾,《左传》没解释,毕竟《左传》更关心人和事,小虫小灾的懒得搭理。《公羊传》倒是解释了一下:
    何以书?记灾也。
    意思是《春秋》之所以记载了,是因为形成虫灾了。
    《谷梁传》理论研究显然更深入,也更善于总结《春秋》记事的规律:
    虫灾也。甚则月,不甚则时。
    意思是说这次已经成灾了。《春秋》如果明确写了月份,说明灾情严重,如果只是注明发生在哪个季节,则灾情不那么严重。
    这个月的记录里,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其实是“邾人、郑人伐宋”以及《左传》的相关记录,因为这意味着鲁国的外交政策有了较大的调整,引发的连锁反应就是郑国立刻做出了回应。
    [春秋]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宋人伐郑,围长葛。
    隐公五年冬天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kōu]去世了。这个月宋国人攻打郑国,围困了长葛。
    先说“公子彄卒”这件事。公子彄,就是前面我们提到的,本年春天针对隐公如棠观鱼一事进谏的臧僖伯。
    《公羊传》对于臧僖伯去世这条记录没有过分解读,应该是认为没什么特殊的地方。鲁国国内的大夫去世了,记载了他的去世日期,合乎礼制。
    《谷梁传》则解释了一下:
    隐不爵命大夫。其曰公子彄何也?先君之大夫也。
    意思是说隐公是不给大夫赐爵位的(因为他是摄政不是真正的国君)。为何这里称呼他“公子彄”,因为他在先君时期就是大夫了。
    对比一下此前关于公子益师去世的记录,当时《谷梁传》解读的时候认为“大夫日卒,正也。不日卒,恶也”,公子益师去世《春秋》没记录具体日期,公子彄则记录了确切日期,按《谷梁传》的说法,二者一对比,明显是贬公子益师。
    《左传》则额外交代了一下隐公对臧僖伯去世的态度:
    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臧僖伯去世,隐公很有感触的说了一句:“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意思是说臧僖伯善意劝谏他不要去观鱼,他没有听从,臧僖伯以托病不去,委婉的表达了对此事的不满。这事对臧僖伯而言,是心中的遗憾。这时候想起当初臧僖伯的劝谏,无论对与否,出发点都是好的,加之人已去世,所以隐公应该心里感触更深,所以不敢忘记臧僖伯劝谏一事。为表示对臧僖伯的尊重,隐公让把臧僖伯葬礼的等级提高一等。这个也很好理解,我们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做法,死后哀荣,代表了官方的态度,既是对逝者的一种表彰,也是对生者的一种安慰。
    这个月的第二件事就是“宋人伐郑,围长葛”。长葛,就是今天的河南长葛。
    《左传》解释了一下这件事发生的原因:
    宋人伐郑,围长葛,以报入郛之役也。
    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了长葛,是为了报复之前九月郑国人攻打到宋国郊外之仇。
    嗯,这件事我们上一节刚讨论过,虽然没有看到那次战役最终结果如何,但结合现有信息推测,大概率宋国当时吃了亏,所以这次才兴兵复仇来了。宋国这次能来,显然是做了充分准备的,可谓来势汹汹——何以见得?《公羊传》对此评论如下:
    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强也。
    一般城邑不说围,此处用“围”,是为了说明此次(宋人)军势强大。能“围”,显然人要多才可能包围住一座城邑,所以,《公羊传》“将卑师少,称‘人’”的观点,在此似乎有商榷的余地。强,也可以理解成恃强凌弱——但前提也是在兵力上占据了优势。
    《谷梁传》则是这样解读:
    伐国不言围邑。此言其围,何也?久之也。伐不逾时,战不逐奔,诛不填服。苞人民,殴牛马,曰侵。斩树木,坏公室,曰伐。
    意思是说,攻打国家不说包围城邑,此处之所以说围邑,是因为这次围邑时间持续挺久。一般情况下,攻伐别国(持续时间)不超过一个季度,战场之上不追杀逃跑的敌人,战后诛杀敌人时不杀已经投降的(即只能杀死不投降被俘虏的)。俘获对方的人民,驱走敌国的牛马称为“侵”,斩伐对方树木、毁坏庙宇房屋叫做“伐”。
    “伐不逾时,战不逐奔,诛不填服”,我觉得吧,这应该是那些不打仗的书生,坐在书房里给战场立下来的规矩吧……毕竟,纸上谈兵可以文雅一些嘛。
    隐公五年就此结束。这一年,矛盾依然主要在卫、宋、郑等国之间,打来打去宿怨未了新仇又添,临末了,还留下一个“宋人伐郑,围长葛”这样跨年度的战争等着来年收尾。等着吧,看来年郑庄公如何应对反击。

    [春秋]六年,春,郑人来输(渝)平。
    隐公六年的春天,只记载了一件事就是郑国派人来鲁国了,做了一件事,这件事《谷梁传》和《公羊传》记作“输平”,《左传》记作“渝平”。平,类似我们今天的口头协议,杜预注解说“和而不盟曰平”,意思就是春秋时诸侯间弃怨和好,但没有举行正式的结盟仪式称为“平”。三传的差异,在于“输”和“渝”,这两个字的字形相近,出现这种差异倒也能理解。但是这不是核心,核心问题在于一字之差,三传对这件事的解读截然相反。
    先看持“输平”说的《谷梁传》和《公羊传》。《谷梁传》解释如下:
    输者,堕也。平之为言,以道成也。来输平者,不果成也。
    输,就是毁坏的意思。平,就是从道义角度出发达成的口头和平协议。来输平,就是最终没有达成(口头和平协议)。
    《公羊传》比《谷梁传》有耐心,解释的多一点:
    输平者何?输平犹堕成也。何言乎堕成?败其成也,曰:“吾成败矣,吾与郑人末有成也”。吾与郑人则曷为末有成?狐壤之战,隐公获焉。然则何以不言战?讳获也。
    先解释了一下,输平就是说破坏和平协议。为何说破坏,是因为破坏的是之前已经达成的协议。(我们鲁国人)说“我们前期达成的协议被破坏了,我们跟郑国人之间从未有和平协议了。”为何说我们鲁国跟郑国之间从未有和平协议,是因为之前双方发生的狐壤之战,当时隐公被郑国俘虏了。那为何没有记录这次战争?为尊者讳,避言隐公被俘获一事。
    这里提到的狐壤之战,史书上记载不详,大致只能知道是郑国和鲁国之间发生的一次战争。狐壤,在今河南省长葛西。当时隐公尚未摄政,还是公子。但这次战争中鲁国失败了,隐公被郑国给俘获。按照零散的记录,郑国把他关押在大夫尹氏的家里。但是隐公还是有一定的外交能力,他居然贿赂并说服了尹氏,两人一起逃离了郑国回到鲁国。据说在被拘押期间隐公一直向尹氏供奉的神灵祈祷,结果后来平安回去后他就认为这个神很灵验,后来就经常祭祀——类似于我们今天说的皈依了某个教派一样。
    按照《谷梁传》和《公羊传》的说法,鲁国和郑国之间此前有过口头达成的和平协议,但是这次是郑国主动派人上门,撕毁双方之前的口头约定。鲁、郑双方之前是否有和平相处的口头协议,《春秋》无记载,但如果考虑到《公羊传》特意提到的狐壤之战,也许有一种可能就是狐壤之战后双方曾经口头达成过休战协议。则按照《谷梁传》和《公羊传》的说法,似乎此次郑国人来上门,就是告知这协议作废了。为何郑国会主动来撕毁和平协议?从《春秋》这段时间的记录看,我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此前隐公四年“秋,翬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一事,激怒了郑国。但是这个解释有一个疑点:这件事已经过去两年了,要翻脸也应该早翻脸,而且此时郑国还面临着长葛被宋国围困的压力。以郑庄公的英明,他怎么可能故意这会来挑衅鲁国给自己再加一个对手?除非他脑子进水了。
    如果带着这个疑点看《左传》,似乎能找到另一个答案,前面我们说了,《左传》引用《春秋》时,这一条作“六年,春,郑人来渝平”,然后注释如下:
    六年,春,郑人来渝平,更成也。
    渝,改变的意思。我们今天还说“至死不渝”就是这个意思。如果仅从字面意思理解,那“渝平”就是改变之前双方达成的口头友好相处协议——这似乎跟《谷梁传》和《公羊传》意思一样啊。但是这里,从我查阅的相关资料看,都解释这个“渝平”是“达成‘平’”的含义,我理解那“渝平”就应该是那个时代的一个专有名词,“渝平”实际表示的是“渝之以平”的意思,即“改变(之前不好的)以使双方口头达成友好合作协议”。《左传》这句话意思是说,隐公六年春天,郑国派人来消弭双方的怨恨,双方修好,称为“更成”。
    咦,这跟《谷梁传》和《公羊传》的说法完全相反了啊。
    对啊,《左传》就是这样认为的啊,认为郑国这次主动派使者来表示修好之意啊。杜预注解《左传》到这的时候,也是持这个观点的,他说:“渝,变也。公之位公子,战于狐壤,为郑所执,逃归,怨郑。郑伐宋,公欲救宋,宋使者失辞,公怒而止。忿宋则欲厚郑,郑因此而来,故《经》书‘渝平’,《传》曰‘更成’。”
    杜预也认为鲁郑之间的旧怨在于狐壤之战。但是郑人伐宋,隐公因宋使者言辞失礼而不救宋,让郑国看到了鲁国在宋、郑之间更偏向郑国,于是乘此机会派出使者来修好。
    杜预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同时进入文庙和武庙的先贤,他的政治眼光和文学素养都非常人可比。他对于此条的解释我是非常认同的。此前宋、卫、陈、蔡等国结成同盟,反复跟郑国过不去,郑庄公不可能还给自己再拉敌人。鲁国虽然参与了一次伐郑(秋,翬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且不说那不是隐公同意的,即使当时同意,这次不救宋已经表明了鲁国的态度,此一时彼一时,说明鲁宋之间已经有了裂痕。郑庄公一世枭雄,当然知道借机逐个击破敌人联盟,所以他怎么可能在面临长葛被围的同时还去鲁国挑衅?
    综合三传的解读,这一条上,我对《谷梁传》和《公羊传》的说法持反对态度。我还是认可《左传》的观点,认可杜预的解读,不仅能解答我对《谷梁传》和《公羊传》说法的疑惑,也更符合郑庄公做事的风格。
    在解读完这条之后,《左传》插了一条晋国的记录:
    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纳诸鄂。晋人谓之鄂侯。
    翼,我们前面讲曲沃代晋的时候解释过了,是晋国当时的都城。九宗五正,是当时晋国的官职,按杜预的解释“唐叔始封,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遂世为晋强家。五正,五官之长。九宗,一姓为九族也”。逆是迎接,这里的晋侯就是此前逃往随的那个翼侯。《左传》这句话是说当时晋国的九宗五正这个人名叫顷父,他的儿子嘉父从随地迎回了晋侯,把他安置在鄂,晋人称他为鄂侯。
    前面在说隐公五年春天如棠观鱼的时候,我们已经把曲沃代晋做了交代。在那条记录里我们提到《左传》插了一件事“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并且我们分析过《左传》的这条记录对应到《史记·晋世家》里就是“鄂侯六年卒。曲沃庄伯闻晋鄂侯卒,乃兴兵伐晋”,后曲沃庄伯败回曲沃,晋人共立鄂侯子光,是为哀侯。
    隐公六年,嘉父迎回安置的这个鄂侯,显然是在鄂地新立的另一位鄂侯。按杜预的解释,“前年桓王立此侯之子于翼,故不得复入翼,别居鄂”,即这位鄂侯是哀侯的老爹,之所以没回翼住,就是因为儿子已经在那为君了。
    @清河县西门大官人 2022-10-02 11:07:49
    [春秋]六年,春,郑人来输(渝)平。
    隐公六年的春天,只记载了一件事就是郑国派人来鲁国了,做了一件事,这件事《谷梁传》和《公羊传》记作“输平”,《左传》记作“渝平”。平,类似我们今天的口头协议,杜预注解说“和而不盟曰平”,意思就是春秋时诸侯间弃怨和好,但没有举行正式的结盟仪式称为“平”。三传的差异,在于“输”和“渝”,这两个字的字形相近,出现这种差异倒也能理解。但是这不是核心,核心问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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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修订的时候,我发现杜预注释嘉父迎回的鄂侯为哀侯父亲,应有误。这与《史记》的记载发生了矛盾。此前在说隐公五年春天如棠观鱼的时候,我们已经把曲沃代晋做了交代,按照《史记·晋世家》的说法,哀侯的父亲是鄂侯没错,但那个鄂侯是鄂侯郄[xì],且哀侯之立,是由于鄂侯郄已卒。在那条记录里我们提到《左传》插了一件事“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并且我们分析过翼侯应该是在鄂侯郄和哀侯光之间的一个过渡性行政首脑(也许是鄂侯郄的兄弟,也许是鄂侯郄的儿子哀侯的兄弟)。所以隐公六年,嘉父迎回安置的这个鄂侯,显然是在鄂地新立的另一位鄂侯,而不可能是哀侯的父亲,杜预这里,应该是注解错了。
    [春秋]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
    这条很好理解,这年夏天五月辛酉日,隐公和齐侯在艾这个地方会盟。这里的齐侯,是齐僖公。艾,是地名。
    这条记录太符合规范的记事标准了,以至于《谷梁传》和《公羊传》都没有发挥的余地,因此默契的对此条记录沉默以待。倒是《左传》多说了几句:
    夏,盟于艾,始平于齐也。
    平,上一节刚讨论过。按《左传》这条记录推测,此前齐鲁之间应该是有过龃龉的,双方关系并不融洽——大概率是邻居之间利益纷争引发的矛盾。这次的会盟,标志着双方关系修好。
    这是这位齐侯——齐僖公——在《春秋》里第二次出现,第一次出现是在隐公三年的冬天,“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齐、郑之间之前已经有了盟约关系,此次齐鲁双方修好,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鲁国和郑国的关系进一步得到缓和。所以这次齐鲁的会盟,后面是不是有郑庄公的推动,恐怕真不好说了。毕竟宋、齐、鲁都是当时的大国,宋国已经站到郑国的对立面了,如果能把齐鲁拉到自己一方,对郑庄公来说是收获大大。
    在解释完齐鲁会盟的背景后,《左传》又记录了一件事:
    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
    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
    君子曰:“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其陈桓公之谓乎!长恶不悛,从自及也。虽欲救之,其将能乎?《商书》曰:‘恶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乡迩,其犹可扑灭?’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则善者信矣。’”
    成,杜预注解说,“成,犹平也”,即也是口头达成友好协定的意思。悛[quān],悔改的意思。乡,通向。迩[ěr],接近的意思。乡迩即相向而行靠近的意思。芟夷[shān yí],即除草。蕴崇,是聚集、堆积的意思。殖,是繁殖壮大意。
    《左传》这个故事是说,五月的庚申日——就是齐鲁会盟的前一天——郑庄公率军队攻打陈国,大获全胜。
    之前,郑庄公曾主动向陈国请求交好,但是陈候——这个时候陈国国君是陈桓公——不接受郑国的好意。五父(陈国的公子佗)向陈桓公进谏说:“跟邻近的国家搞好关系,这对自己的国家是很宝贵的。您应该跟郑国修好啊。”陈桓公说:“宋国和卫国才是我们实实在在的难处(不能得罪),郑国又能怎样呢?”于是不愿意跟郑国交好。
    君子说:“不能丢弃善,不能助长恶,这说的就是陈桓公啊!助长恶的一方而不知道悔改,他就会自取其祸啊。即使别人想救助他,也未必能有用啊!《商书》说‘恶的蔓延扩大,就像大火燎原,人想靠近都难,怎么可能扑灭!’周任也说了,‘治理国和家,遇到恶的事物,就像农夫看到草一样务必除去啊,把它们除掉后聚集起来,断绝它们的根,不让其再繁殖,这样善的事物才可以发展壮大啊。’”
    郑庄公此前能主动示好陈国,应该是想逐个击破分化瓦解宋、卫、陈、蔡联盟。四国之中卫国和宋国相对较大,双方之间的怨恨又更深一些(跟宋国有个公子冯的芥蒂,跟卫国有共叔段公孙滑的芥蒂),要突破的话陈、蔡显然是更好的切入点。但是,在这件事上,郑庄公的低姿态没有得到陈桓公的善意回应。五父的建议虽然陈桓公没有听,但《左传》借君子之口显然对陈桓公是持批判态度的。五父之所以能说:“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是因为郑国切切实实是陈国的邻居——陈国的西边挨着郑国。而宋卫二国中,宋是陈的邻国,陈的北边紧挨着宋国。但卫并不是陈国的邻国,卫国的西南边紧挨郑国,东南边紧挨曹国,曹国南边紧挨宋国。也就是说陈卫之间要么得经过郑国,要么得经过宋国和曹国。我想五父之所以希望陈和郑能修好,一方面有地理位置的考虑,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是郑庄公当时还是周王室的卿士,政治身份高于其他诸侯,某种程度而言,他能代表王室——即使王室当时已经衰微,但名义上毕竟还是天下共主。
    五父说的,陈桓公未必没想到,但是他为何依然不愿与郑庄公修好?我想,是不是也是因为郑庄公卿士的这层身份——之前我们已经说了,王室有意想分庄公的权,这事已经闹得尽人皆知。而按照石碏之前给石厚的说法,陈桓公这时候在周桓王面前正得宠,所以陈桓公跟郑庄公过不去,背后也许有王室的撑腰,也许陈桓公还想乘机灭了郑庄公取而代之其为卿士亦未可知啊!
    [春秋]秋,七月。
    这一条记录是我读《春秋》以来最简单的,也充分说明这年秋天,没啥特殊事——没有事就是好事,所谓平安无事嘛。
    《谷梁传》和《左传》对这条记录都没再关注,倒是《公羊传》特意解释了一下:
    此无事,何以书?《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首时过则何以书?《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
    意思是说这个季度虽然没啥特殊事,《春秋》为啥还要特意记录一下。因为《春秋》记事的体例是,即使一个季度没啥大事,这个季度第一个月也要特意注明一下。之所以该季度第一个月要记录下来,是因为《春秋》是编年体,四季都记录了表示一年完备——三传中即使唯一有解读的《公羊传》,全段也没有啥生僻难解的字词。
    嗯,这条记录是我解读以来,最轻松的一次。
    [春秋]冬,宋人取长葛。

    去年十二月,宋人伐郑,围长葛,到这年的冬天终于有了结果,夺取了长葛。

    对于这件事,《公羊传》解释如下: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

    《谷梁传》持相同观点:

    外取邑不志,此其志,何也?久之也。

    意思是说别的国家攻取城邑,正常情况下是不记载的,这次之所以记载,是因为围攻长葛的时间太长了——按照《谷梁传》之前提出的“伐不逾时”的观点,确实,这次差不多一年了,是太长了。

    《左传》关于这条记录很奇怪,在引用《春秋》的时候,《左传》也是作“冬,宋人取长葛”,但在解读这条的时候,《左传》则持如下说法:

    秋,宋人取长葛。

    对于宋人取长葛,到底属于秋季和冬季,出现了差异。对于这个差异,如果我们简单猜测,那有一种可能就是长葛应该是在这一年的秋末冬初被宋国攻下的,《左传》认为《春秋》记错了,所以更正了一下——似乎勉强说得过去啊。

    但是,杜预不是这么认为的,他认为二者都没写错,之所以有这种差异是因为“秋取,冬乃告也”,意思是宋国人是秋天拿下了长葛,但冬天的时候才正式告知其他诸侯(意即正式宣示对长葛的所有权)。

    我觉得杜预的这个解释有点牵强,三传在引用《春秋》时,对这一条的记录都是一模一样的“冬,宋人取长葛”,可见是无异议的。如果有异议,按照此前我们看到的多个例子,在引用《春秋》原文记录的时候就会出现差异(例如纪子伯还是纪子帛、尹氏卒还是君氏卒)。而且杜预自己在说完“秋取,冬乃告也”之后又说了一句“前年冬围,不克而还,今冬乘长葛无备而取之”,如果真是这样,那长葛之战就是前后两次了,即使是前后两次,即使是“今冬乘长葛无备而取之”,那也是“冬”不是“秋”啊,毕竟,“今冬”也是“冬”,对不?

    到底长葛被宋人是秋季还是冬季攻取的,我也不确定。《春秋》有没有记错?我倾向于没有。《左传》有没有记错,如果按照引用“冬”又注释“秋”这样明显的矛盾来看,我觉得《左传》出错的概率也不大啊。这个矛盾,硬要找一种解释的话,倒也不是不可能。譬如说,一开始解释“元年春,王正月”六个字中“正月”的时候,我们就说了,《春秋》的正月,是按照周历正月来说的,但当时还有用夏历的,还有用商历的。反正周比商早一个月,商比夏早一个月——嗯,如果《左传》在记录“宋人取长葛”这件事用的是商或者夏的历法,那就可能出现《春秋》在冬《左传》在夏的情况了——至于是不是这回事,我不知道啊。

    在说完“宋人取长葛”后,《左传》还记录了两件事:

    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言于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

    籴[dí],买的意思。《左传》在这里记载的第一件事是说这年冬天,周都城(即洛阳,代指王室)派人来向鲁国告知发生饥荒,隐公向宋、卫、齐、郑四国请求购买粮食。这是合乎礼法的。——京师向告饥,鲁国为何不拿出自己的粮食而是求助于他国?嗯,可能跟《春秋》记载的去年九月鲁国发生的“螟”有关系吧,估计那次虫灾导致鲁国也粮食歉收了,没办法只能曲线救国了。

    《左传》这里记载的第二件事是郑伯始朝桓王。这段话里,如,通入。礼,做动词,以礼相待的意思。蔇[jì],来的意思。这段记录是说郑庄公去了周王朝的都城,首次朝见周桓王。桓王对庄公并没有加以礼遇。周桓公对周桓王说:“咱们周王室东迁的时候,依赖的是晋国和郑国。善待郑国,有利于给其他诸侯国做个榜样,就这还害怕人家不愿意来朝见,何况人家郑伯来朝见咱们不以礼相待?郑国今后估计不会再来朝见了。”这里的周桓公,杜预解释说是周公黑肩。在前面讲“初献六羽”的时候,我们提到《公羊传》说“天子三公”,其中“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 ,这位周桓公就是当时的三公之一,负责“自陕而东” 的周公。

    此前周王室和郑国事实上已经交恶,庄公派人又是割麦子又是收谷子,桓王估计早憋着一肚子气,加上桓王即位也好几年了,郑庄公才来第一次朝见,庄公失礼在先,桓王年轻气盛,怎么可能给你礼遇?

    《史记·周本纪》对这件事也挺重视:

    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洩父蚤死,立其子林,是为桓王。桓王,平王孙也。

    桓王三年,郑庄公朝,桓王不礼。

    桓王即位以后,被《史记》记录的第一件事,就是这。

    在《史记·郑世家》里,对此事也有记录:

    二十四年,宋穆公卒,公子冯奔郑。郑侵周地,取禾。二十五年,卫州吁弑其君桓公自立,与宋伐郑,以冯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礼也。

    《史记·郑世家》的这段记录,紧跟在“郑伯克段于鄢”之后。这段记录里提到的郑庄公二十四年和二十五年的事之前已经讲过,不再赘述。然后解释了一下桓王不愿意礼遇郑庄公的原因——“怒其取禾”,果然如此,你都不拿王室当回事,我又何必给你好脸色?

    庄公此时能放下身段朝王,肯定有他的打算,可能是想要回周郑交质时押在王室的公子忽,也可能是想借助王室的名义再做些什么事——至于具体是什么,我们今天只能猜测了。

    隐公六年到此结束,这一年,鲁国的外交政策出现实质性变化,明显向郑国一方开始倾斜。国内政局基本平稳,外部环境进一步改善。我想,这一年对隐公来说,应该是挺开心的一年吧。

    [春秋]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
    滕侯卒。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这年春季发生的事情,《春秋》记录了两件,一件是三月,鲁国的另一位公主叔姬嫁到了纪国。另一件事是滕国的君主去世。
    先说第一件事,叔姬归于纪。在隐公二年的时候,鲁国已经有一位公主嫁到了纪国。那一年的九月,纪国派出使者来迎娶鲁国的公主,十月,伯姬归于纪。鲁国是姬姓诸侯,从伯姬、叔姬的称谓来看,这两位女子显然是姊妹关系。但是关于这件事的具体情况,《左传》没有相关的记载,《公羊传》也没有任何发挥和解读。只有《谷梁传》记了一笔:
    其不言逆,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意思是说为何《春秋》这次没有说纪国来迎接(对比上次伯姬,可是明确记载了“九月,纪履緰(裂繻)来逆女”的)?因为来的这个人身份太卑微了,不值得记载了。
    参考上次“纪履緰来逆女”,《谷梁传》就认为纪国失礼了,这次又失礼,派出来的人身份地位更低,《谷梁传》的不满情绪溢于言表啊。对了,前天我脑海里忽然想明白了为何“逆”是迎接的意思:想象一下,你来看望我,我跑出去迎接你,咱俩是不是相对彼此而言属于“逆”向?
    这位叔姬的具体身份,我们没有更多的资料,也就无从知晓了(我看到有人认为这姊妹俩大概率应该是惠公的女儿隐公的姐妹)。她嫁到纪国去,应该还是跟她姐姐一样嫁给了当时的国君——这个在春秋时期很常见,当时有一种滕妾制度,即诸侯嫁女的时候,会让女孩子的妹妹(即“娣”)或者侄女跟着一起嫁过去,随嫁的就是滕妾。滕妾的身份低于妻,但高于其他妾。这样做的好处是,当时诸侯联姻大多是有政治利益的,如果正妻一旦意外死亡,那么随嫁过去的滕妾就接替正妻的位置,从而保证娘家一方的利益——反过来讲,也是保证男方与女方之间姻亲结下的联盟不会破裂。
    叔姬为何过了四年多才嫁过去,杜预倒是解释了一下,他认为“叔姬,伯姬之娣也。至是归者,待年于父母国,不于嫡俱行,故书”。意思是说叔姬是伯姬的妹妹,这个时候才嫁过去,是因为此前年级尚小,所以一直呆在鲁国,当年没有跟姐姐一起出嫁。(这时候才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了),因此《春秋》里记了一笔。
    第二件事是滕国的国君去世了。滕国,是当时一个比较小的诸侯国,国君为姬姓,始封祖是文王之子错叔绣(封侯爵)。滕国大致位置在今天山东滕州、济宁一带。和邾国一样,都是鲁国眼皮子底下的小国。因为太小了,所以这个国家很多历史资料缺失。隐公七年滕侯去世的这次记载,是滕国第一次出现在《春秋》里。滕国历史上最有名的人可能就是滕文公了,《孟子》里有很多关于他的记录——当然,未必是史实,有些不过是孟子为了写文章的需要而杜撰的。
    滕侯去世了,《春秋》特意记载了一下,但显然也不是很重视,不仅没写去世的具体日期,连这位滕侯的名字和谥号都没写。《左传》对此解释了一下:
    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
    意思是说,没有写这位滕侯的名,是因为滕国和鲁国没有结盟。如果诸侯结盟了,在盟约上会写上国君名(表示告知神灵)。去世了以后给盟国发讣告也要写上名,告诉去世的君主是哪位、告知即位的君主是何人(终,是去世;嗣,是嗣位),表示双方会继承先君的盟约关系友好相处。这是符合礼经的规矩的。
    《公羊传》也是重点围绕没有记载滕侯名这点解读了一下:
    何以不名?微国也。微国则其称侯何?不嫌也。《春秋》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
    这段话意思是说,因为滕是个小国,所以没有记录其国君的名。虽然是小国,也没有因此嫌弃其国小,而是称国君为“侯”。《春秋》的惯例是记录身份高贵和低贱的人,不怕用相同的名号,记载美好的事物和令人憎恶的事物,不回避用同样的措辞。
    贵贱不嫌同号,这点我觉得挺好的,再小的国君也是国君啊。应该给予人家应有的尊重。
    《谷梁传》的关注点则有不同:
    滕侯无名,少曰世子,长曰君,狄道也,其不正者名也。
    狄,我们前面讲过了,是对北方少数民族的称谓。不正者,即不是(国君的)嫡子。这段话意思是说,对于滕国的国君,不记录他的名字。年轻的时候称为“世子”,年长了称为“君”,这是狄人的习俗,不是(君主)嫡子的,则直接记录名字。
    咦,堂堂周王室正宗苗裔,咋反而遵循狄人之道去了,不仅没有以王道化夷狄,反被夷狄同化,这个,有点尴尬啊。
    [春秋]夏,城中丘。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夏天,发生了两件事。先说第一件事“城中丘”。城,做动词讲,修城的意思。中丘,地名,在今天的山东临沂一带。“城中丘”这三个字的意思就是在中丘这个地方修筑城墙。
    《左传》关于这条的记录很简单:
    夏,城中丘。书不时也。
    意思是说,夏天的时候修筑中丘城,之所以记录,是因为这个时候不合适。
    《左传》言下之意,《春秋》之所以记载了“城中丘”,是讥讽这件事做的不合时宜——我猜因为夏天正是农忙的时节,这个时候不应该修城。
    《公羊传》持另一种说法:
    中丘者何?内之邑也。城中丘,何以书?以重书也。
    中丘是我们鲁国的城邑,《春秋》之所以记载了“城中丘”,是重视这件事(也可能“重”是“工程重大”的意思,如果是,那也说明这件事重要)——也对,修城在当时怎么说都是大事啊,而且较之元年的“费伯帅师城郎”,这件事显然是隐公同意的,记载一下好像也合情合理。
    《谷梁传》又持不同意见:
    城,为保民为之也。民众城小,则益城。益城无极。凡城之志,皆讥也。
    修城的目的,是为了保卫人民。人民多了就显得城小,就需要扩大城的规模。这样城的规模扩大就没有个极限了。凡是修城而被《春秋》记载下来的,都代表讥讽这件事。
    《谷梁传》为何认为修城是讥讽,没有再进一步解释。难道是讥讽前期的城市建设规划不够科学,没有合理预测到城市人口的增长,导致后面要不停扩大?
    第二件事,是“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齐侯,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齐僖公。年,是来的这位齐侯弟弟的名。聘,是聘问,意思是诸侯国之间派出使团访问。说白了就是齐国派出以国君弟弟“年”为团长的代表团,来鲁国进行交流访问。
    《左传》对此解释了一下事件的历史背景:
    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艾之盟也。
    这里明确了一下,《春秋》此条提到的“年”,全名是夷仲年,齐国使团这次来访的目的是巩固一下双方国君此前在艾的结盟——去年的夏天,齐、鲁双方国君刚刚在艾见面会盟(隐公六年有“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记录),距离此时刚好一年,周年纪念之际,齐国派出国君弟弟率领的使团来交流访问,充分说明齐国对双方盟友关系的重视啊。
    《公羊传》关注点在《春秋》为何强调这位年是齐侯的“弟”:
    其称弟何?母弟称弟,母兄称兄。
    意思是说,诸侯身份尊贵,即使是他的兄弟也不能与国君之间以兄弟关系相处(因为是君臣关系了)。之所以这里强调年是齐侯的弟弟,是因为他来跟我们鲁国交好,所以用能体现他身份最尊贵的称呼“(齐侯)弟”来称呼他(即对于国君的大臣而言,还有什么比称其为国君之“弟”更显得他的身份尊贵?因为这样的称谓意味着他不仅仅具备使者这样的官方身份,更重要的是他的私人身份——还是国君最亲近信赖的人)。
    《谷梁传》也注意到了这位使团团长的特殊身份:
    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以其来接於我,举其贵者也。
    意思是说,诸侯身份尊贵,即使是他的兄弟也不能与国君之间以兄弟关系相处(因为是君臣关系了)。之所以这里强调年是齐侯的弟弟,是因为他来跟我们鲁国交好,所以称“弟”以显示他的身份尊贵。
    总之这次齐国使团的到来,鲁国人很高兴,尤其是团长是国君同母亲弟弟这一特殊身份,让鲁国充分感受到齐国的诚意和尊重。两个大国的关系,在这次使团访问后应该是进一步得到了巩固和提升。
    [春秋]秋,公伐邾(娄)。
    这年秋天,隐公帅军讨伐邾(娄)。这是《春秋》记载的隐公摄政后第一次帅军出征。邾(娄)我们很熟悉了,此前多次出现。引用《春秋》这条记录时,《左传》和《谷梁传》都写作“邾”,《公羊传》则一如既往写作“邾娄”。
    这条记录,《公羊传》和《谷梁传》都没解读发挥,可能是因为记录太简单明了的缘故,没有发挥的空间。我们记得很清楚,隐公摄政的第一件外交事件就是“(元年春)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眛(蔑)”,按说邾国作为鲁国眼皮下的小国,两个此前还有盟约关系,怎么突然就翻脸了?《左传》给出了答案:
    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也。
    这年的秋天,宋国和郑国冰释前嫌了,达成友好协议,并且在七月庚申这天,双方在宿这个地方订立了盟约。隐公伐邾,是为了宋国的缘故。宿这个地方我们熟悉啊,“(隐公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为何说这次鲁国伐邾是“为宋讨也”?杜预注解说“公距宋而与郑平,欲以郑为援,今郑复与宋盟,故惧而伐邾,欲以求宋,故曰为宋讨”。距,通拒。杜预意思是说,当初宋国和郑国为敌,隐公拒绝了宋国(具体事例就是隐公五年,邾人、郑人伐宋而隐公不救)而想把郑国作为鲁国的强援。而今郑国和宋国结盟,隐公担心宋国报复鲁国,于是借助讨伐邾国来示好宋国。
    根据杜预对“为宋讨也”的解释,再参考《左传》此前关于“六年,春,郑人来渝平”的记录,则鲁国态度大变就很好解释了:此时宋、鲁、郑三方站在了一条线上,但是宋国跟鲁国因为之前的邾人、郑人伐宋而隐公不救一事,心底有芥蒂,既然宋跟郑一笑泯恩仇了,那这口气只能发泄在邾国身上,隐公为了示好宋国,便以此前邾国攻打宋国为由,替宋国出面讨伐邾国——反正邾国是个小国,柿子专挑软的捏嘛。这也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何此前《谷梁传》在解读“(元年春)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眛”时说的“不日,其盟渝也”——大概率就是说因此事而标志着鲁、邾那次会盟达成的协议破裂。
    [春秋]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这年冬天,周桓王派凡伯来鲁国聘问,结果戎人在楚丘这个地方袭击了凡伯并抓走了他。
    这条记录的疑点无外乎以下:凡伯是谁?周桓王派凡伯来鲁国聘问是否有何特殊目的?戎人为何袭击凡伯?楚丘在哪?
    先看《公羊传》关于凡伯背景及这件事的解读:
    凡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执之也。执之则其言伐之何?大之也。曷为大之?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其地何?大之也。
    这段话里,执是拘押的意思。不与,是不认可、反对的意思。认为凡伯就是周天子的大夫。按照我们前面的经验,一般能做大夫且称作“某伯”的,往往是诸侯国君,对应的后面都有一个封国,事实上这个凡伯对应的就是凡国。周初,成王封周公三子伯瞵在凡,建立凡国,爵位为伯爵,建都在今河南省辉县市北云门镇凡城村。从地理位置上说,属于周王室的王畿之国,所以凡国国君同时在王室担任职务(有点像郑国)。因此这次来鲁国聘问,就是以王室大夫的身份来的。既然这次是来代表王室对鲁国进行交流访问的,为何说戎人“伐”他?因为戎人事实上还抓走拘押了他。之所以抓走他却说“伐”他,是说明这件事性质恶劣影响重大(就像一国攻打另一国一样)。为何说影响重大?因为夷狄怎么居然擅自拘押我堂堂华夏的朝廷大员呢,我们强烈反对!为何要特意把楚丘这个地方记载下来,也是为了说认为这件事影响重大啊!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读到这里,我觉得一股腐朽傲慢之气扑面而来啊……这是啥理论?别说一个王室大夫,周幽王当年不也是被戎人弄死的吗?难道杀人放火还要讲究个身份对等?
    《谷梁传》关于这件事的解读跟《公羊传》相比有了明显不同:
    凡伯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国而曰伐,此一人而曰伐,何也?大天子之命也。戎者,卫也;戎卫者,为其伐天子之使,贬而戎之也。楚丘,卫之邑也。以归,犹愈乎执也
    对于凡伯的身份,也是认为是周天子的大夫。关注了一下“伐”字,因为正常情况下两国之间的战争才用“伐”字,这次是戎人对凡伯一人,为何也用了这个字,是因为体现出《春秋》作者对凡伯天子使者身份的尊重。戎,就是说的卫国。之所以说把卫国当做戎人看待,是因为攻击天子使者这种野蛮事戎人这样的蛮夷之族才干得出,因此贬低卫国称之为戎(卫国野蛮粗俗好比戎人)。楚丘,是卫国的城邑。“以归”,其实是委婉的说被抓走了。
    关于楚丘在哪,我查资料发现有两种说法,一说楚丘在今河南省滑县,这个楚丘确实也是卫国的城邑。《史记·卫康叔世家》里提到了这么一句:“戴公申元年卒。齐桓公以卫数乱,乃率诸侯伐翟,为卫筑楚丘”,这句里的楚丘就是今天河南滑县的楚丘。作为卫邑,似乎也符合《谷梁传》的说法。但是,考虑到齐桓公“为卫筑楚丘一事”——注意是“筑”不是“修”——应该是发生“戎人伐凡伯”在这件事之后若干年,所以齐桓公筑的这个楚丘此时应该还不存在,这里的楚丘应该不是齐桓公筑的城。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楚丘在今山东省成武县一带。杜预在注解《左传》时认为“楚丘,卫地,在济阴城武县西南”,我是比较认可这个说法,因为这个说法既符合楚丘是“卫城邑”,而且离鲁国很近,符合凡伯来鲁国聘问的路线图。另外一点,按照杜预此前关于“及戎人盟于唐”一条对于唐的解释,认为唐在“高平方与县北”,这个地方在今天济宁鱼台县一带,则唐地离戎人的活动区域不会太远。而成武县也在济宁,这样的话唐和楚丘两地离的很近,则即使这次真的是戎人搞事,从地理位置上说,也是更符合一些。
    凡伯的身份没问题了,周天子派凡伯来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目的,就是正常的聘问(或许是《左传》记载的隐公六年“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一事,对鲁国此前帮忙表示一下感谢?),楚丘在哪暂时存疑不再纠结,攻击凡伯的究竟是卫国还是戎人,《谷梁传》提出了一个新的看法,但都没解释为何戎人会攻击凡伯,倒是《左传》对此做了解释:
    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发币,就是送礼物的意思,按照当时的礼节,一国使者来拜见完君主后,要去拜访公卿大夫,并送上礼物,这个称之为“发币”,按照礼数,被拜望的公卿大夫也要招待并还赠礼物表示谢意和对对方的尊重。宾,在这里做动词,意思是以宾客之礼待之。连起来看,戎人攻击凡伯的原因就很好理解了:原来,当初戎人去朝拜周王,给公卿大夫发币,应该是别人都按礼节对待戎人的使者了,唯独凡伯没有以宾客之礼待戎人使者(可能既没有招待也没有还礼,至于原因,大概跟公羊派的老先生嘴脸一样,认为自己是华夏正邦,戎人是夷狄,不屑于交往吧——总之是失礼了),双方就此结下梁子。刚好这年冬天,天王派了凡伯来鲁国聘问,回去的路上,戎人在楚丘袭击并劫持了凡伯。
    至于凡伯被劫持后命运如何,《春秋》及三传在这里都没有再做进一步的交代。暂时作为一个疑问留下吧,看看后面会不会提到。总之,如果是《左传》说的这样,嗯,这个人被袭击劫持,我觉得吧,活该。
    在这年十二月还发生了一件事,《春秋》没有记载,《左传》记载了下来:
    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洩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郑良佐如陈莅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婚。
    这段话比较好理解。意思是说陈国和郑国达成友好协议。十二月,陈国的五父来到郑国代表陈国与郑国正式举行会盟仪式。壬申这天,和郑伯正式结盟,在歃血的过程中五父表现的心不在焉。洩伯说:“五父将来一定免不了(死于祸乱),因为在盟誓这么重要的场合他都不专心。”郑国的良佐代表郑国到陈国去参加结盟仪式,辛巳这天跟陈侯正式结盟,在陈国期间,良佐也敏感地发现陈国有要内乱的迹象。当时郑国的公子忽在王室为人质,陈侯请求把女儿嫁给公子忽,郑庄公答应了,于是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
    还记得此前在隐公六年齐鲁双方君主在艾会盟的时候,曾经提到《左传》记述的一件事:
    五月庚申,郑伯侵陈,大获。
    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
    这次陈国和郑国能达成协议,估计一方面是去年五月郑国大胜陈国,让陈国尝到了挨打的滋味,另一方面可能也是挨揍之后陈侯想起了五父之前的劝谏,终于悔悟过来了。于是这次赴郑国结盟的使者,就派的五父。双方举行完结盟仪式后,陈国还进一步做出加强双方关系的举动:陈桓公主动要求把女儿嫁给公子忽,与郑庄公结成儿女亲家。这件事对郑庄公来说是有利无害的,于是他痛快答应了。
    《左传》的这件事,其实提前透露了陈国后面会发生变乱,而五父的下场不会好且跟这次变乱有关。陈国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变乱,五父又是怎么死的,这些问题要等到鲁桓公五年,才有答案。
    隐公七年到此结束。这一年鲁国的叔姬嫁到了纪国,滕国的国君去世,鲁国修筑了中丘,齐国派来了高规格的使团,隐公为示好宋国攻打邾国,周天子派来的使者遭到了戎人的攻击。这一年郑国与陈国冰释前嫌并且好上加好,宋、卫、陈、蔡四国联盟中,宋国和陈国都被郑国搞定,此前针对郑国搞出来的四国联盟已经事实上不存在了。来年,郑庄公还会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与鲁国之间的关系。具体事宜,我们来年再说。
    [春秋]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
    隐公八年春天,宋国国君和卫国国君在垂相遇。这时候的宋国国君是宋殇公,卫国国君是卫宣公。之前隐公四年夏天的时候,有过一次“公及宋公遇于清”,我们已经解释过了,诸侯国君之间不会随便路遇的,所谓“遇”也是有计划有目的设计好的相遇。那次的会面恰逢卫国内乱,此时卫国已经安定下来。于是宋殇公和卫宣公来了一次非正式的会面。两人会面的地方在垂,按杜预的注释“垂,卫地,济阴句阳县东北有垂亭”,则大致在今天山东菏泽。
    这条记录因为字面意思过于简单,所以《公羊传》没有做解读。《谷梁传》倒是解读了一下,不过还是把解读“公及宋公遇于清”的词复制粘贴过来,老调重弹了一下:
    不期而会曰遇。遇者,志相得也。
    对于这条记录而言,《公羊传》和《谷梁传》基本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但是我们都记得,此前最早的时候宋、卫、陈、蔡四国联军反复跟郑国过不去,不过在隐公七年的秋天,郑国与宋国冰释前嫌(前面提到了《左传》“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七年的冬天,郑国和陈国又重归于好(前一节提到了《左传》隐公七年十二月有“陈及郑平”的记录)。之前卫州吁怂恿成立的反郑集团已经宣告破裂。宋国和卫国在对待郑国的态度上,出现了裂痕,这样一看两国的关系就有点尴尬。这时候的这次双方国君的会面,就有点值得探讨了。所以,还是《左传》厚道,详细解释了一下这件事的背景:
    八年,春,齐侯将平宋、卫,有会期。宋公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
    原来宋、卫双方国君的这次会面,背后有齐国国君的身影,齐僖公想借此机会推进宋、卫都跟郑国和解。前面说了,早在隐公三年,齐郑之间就已经正式结盟(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这时候齐僖公作为东方大国,既跟郑庄公交好,又与鲁隐公关系亲密,跟宋卫双方又都没什么过不去的疙瘩。庄公之前先后与宋、陈和好,虽说是为了瓦解敌对联盟,但毕竟面子上释放出了足够的善意,此时就剩下卫国和蔡国名义上还是敌对方。但是郑卫之间结梁子,可以推给那个死去的州吁,理论上跟卫宣公没有恩怨,所以还是有和好的可能,缺就缺一个在中间传话的人。而齐僖公无疑是最适合的人,有强大的齐国做后盾,跟各方关系又都不错,说出来话大家都得给几分面子,这个台阶一给,郑、卫就势下坡,真是皆大欢喜。所以齐侯授意下才安排了宋、卫双方国君的这次会盟。之所以先安排宋卫会盟,是因为就之前的反郑联盟而言,卫国是发起者,但宋国是叛徒啊,这两个之间的疙瘩不解除,后面的事情都没法推进。所以针对齐僖公的这次安排,宋国也自知有点理亏,因此身段很低,主动先向卫国示好,“宋公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先送礼物,提出请求会面的意思。卫宣公一看,顺势而为,“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犬丘,还是垂。杜预注解说“犬丘,垂也。地有两名。”这也不奇怪,例如符拉迪沃斯托克,我们叫海参崴一样。
    这次会面,虽说是齐僖公推进的,但后面必然是有郑庄公的首肯,甚至可以推测,大概率是郑庄公跟齐僖公沟通的结果,庄公直接出面,面子上不好看而且少回旋缓冲的余地,通过第三方齐僖公牵线搭桥,事情就好处理的多,对齐僖公来说,谈不成对自己没损失,谈成了各方都落自己一个大人情,这生意,能做。很快,后面就能看到这次会面的积极效应了。
    [春秋]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
    辛亥,宿男卒。
    这年夏天六月,先后有两位诸侯去世。己亥日,蔡国都国君考父去世。辛亥日,宿国的国君去世。
    蔡国和宿国,此前都介绍了。这两条记录也很简单,此前隐公三年“八月,庚辰,宋公和卒”时把相关的要点都做过了分析,此处不再赘述。对比起来看,唯一的区别就是蔡国这位去世的国君《春秋》记载了名字,而宿国的这位去世国君《春秋》没有记载名字。这条记录《左传》没特意关注,《公羊传》也没有多做解读。对此条唯一有关注的是《谷梁传》,也只是很简单的解释了一下:
    诸侯日卒,正也。宿,微国也。未能同盟,故男卒也。
    “诸侯日卒,正也”,这是老观点。然后解释了一下为何宿国这次去世国君没有记载名字,是因为宿国是个小国,和鲁国没有正式盟约关系,所以记载为“男卒”——嗯,我猜不仅是宿国爵位低,和鲁国没有结盟,更有可能的是宿国当时事实上已经是鲁国的附属国。否则鲁国多次与宿国来往且在眼皮下,怎么可能不结盟呢?唯一的解释就是双方地位不对等了。
    宿国的国君是谁,由于这个国家太小,史书缺乏相关的记载,我们已经无法去考证了,蔡侯考父倒是在《史记》里有记载,不过名字稍微不同《春秋》。《史记·管蔡世家》有这样的记录:
    戴侯十年卒,子宣侯措父立。宣侯二十八年,鲁隐公初立,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
    可见《春秋》本条记录里的这位蔡侯考父,就是蔡宣侯,只不过《史记·管蔡世家》里他的名字写作“措父”。
    这年夏天《春秋》记载的两位国君去世,《左传》虽然都没关注,但《左传》记载了这年夏天的另外两件事,都跟郑国有关。先说第一件事:
    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这句话很好理解,这年夏天,虢公忌父开始正式成为周王室的卿士。虢国是当时的诸侯国,但是在历史上有多个虢国,为区分后来分别称为东虢、西虢、南虢、北虢。最开始的两个是东虢和西虢。武王灭商后,文王的两个弟弟虢仲、虢叔分别被封为虢国国君。虢仲封于制邑,建立东虢国——制,就是当初郑伯克段于鄢里提到的“制,岩邑也,虢叔死焉”,郑伯提到死在那里的虢叔,就是当时东虢君;武王的另一个弟弟虢叔封于雍邑,建立西虢国。还记得之前我们说过幽王身死后,当时曾有以虢公为首的一派人拥立了幽王的弟弟余臣即位为周携王,这位拥立携王的虢公就是当时西虢国的君主,史称虢公翰。西虢的位置在今天陕西宝鸡的陈仓区,直到现在陈仓区政府所在地还叫虢镇。虢公忌父就是当时西虢国的国君,名为忌父。
    为何说“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这件事与郑国有关呢?原因很简单,前面我们讲过,周王室忌惮郑庄公一人独大,平王时代就想分其权势给虢公,引发了周郑交质,平王去世后,导致周、郑交恶的导火索——“周人将畀虢公政”——中的虢公,就是这位成为卿士的西虢公。
    所以现在明白为何说这件事与郑国有关:三月份,郑庄公拿周天子赐封的汤沐之邑跟鲁国交换,赤裸裸打脸王室,四月份王室立刻做出回击,西虢公成为了王室的卿士,庄公在王室的权利被大大削弱。
    第二件事,是郑国的公子忽跟陈国公主完婚了,但是这件事情的过程有点八卦,《左传》记载如下:
    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鍼子送女,先配而后祖。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如,通入。逆,迎接。陈国是妫姓,所以这位陈国的公主就被称为“妇妫”,送陈国公主来郑国完婚的人是一位叫鍼[qián]子的大夫。配,做动词讲,是婚配(即事实上完婚,我们今天俗称的“生米煮成熟饭”意);祖,也作动词,入宗庙向先祖祭祀并告知完婚一事;诬,是欺骗的意思;育,生育后代的意思。
    《左传》这个故事是说,四月甲辰这天,郑国的公子忽来陈国迎娶妇妫。辛亥这天,带着妫氏回郑国,甲寅这天就到了郑国(我们可以算算,在陈国呆了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日启程,路上壬子、癸丑两日,甲寅日到郑国),当时陈国护送来完婚的大夫是鍼子。按照正常礼法,要先去祖庙祭祀告知祖先,然后才能完婚。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这位公子忽觉得新娘子太美了实在等不急了还是咋回事,结果来了个先斩后奏——《左传》称之为“先配而后祖”——这在很重视礼法的当时来看,是非常无礼的事情。所以鍼子很生气,说了一段话,“(这俩人)是不能被称作夫妇的啊,他们的行为欺骗了祖先。这是非礼的,(祖先怎么可能保佑他们)他们以后怎么可能生育后代?”——鍼子认为“先配而后祖”这种违反礼制的行为后果非常严重,这意味着欺骗了祖先的神灵——我们可以八卦地分析一下,之所以说“先配而后祖”是欺骗祖先神灵,则正常流程应该是“先祖而后配”,即应该是先去祭祖告庙,告知祖先某男某女要结为合法夫妇了,请祖先保佑——这个流程走完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得到先祖的认可与保佑,是合法合礼的了,此后男女双方才能行人伦大礼。“先配而后祖”的话,这种祭祀先祖告庙,也就失去了必要的意义了,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这对夫妻的婚姻关系是非法的,所以鍼子才很生气——可能他也觉得某种程度上,这样的行为意味着对陈国的不尊重吧?
    公子忽作为此前周郑交质的一方人质,此次能回国完婚,应该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岳父陈桓公。石碏就说了,陈桓公当时是周王的宠臣,有这样的岳父在周桓王跟前说好话,又有完婚这样正当的理由,公子忽顺利实现了脱身回国,对郑庄公而言,之前与王室之间斗争,多少还有点投鼠忌器,这下好了,郑庄公一下子没有了后顾之忧,忌惮之心顿时减轻不少啊。
    从《左传》记录公子忽亲自去陈国迎亲一事,也就能看出为何之前“纪裂繻来逆女”是不合礼制的——因为新郎官没有按照当时的规矩亲自来鲁国迎娶啊。
    顺便说一下虢国——因为我老家就在虢镇跟前,所以看到虢国就觉得亲切。西周晚期,大概是在周历王、周宣王之际,西虢东迁到今天河南三门峡一带,形成后世所谓的南虢(所以如果按照这个南虢的说法而言,虢公忌父就是南虢国君)。东迁后,原地还留有一个小虢国,这个虢国跟秦国近在咫尺,后来就被秦武公灭了。
    东虢在东周初年,被郑庄公的爸爸郑武公所灭(我们之前在说“郑伯克段于鄢”的时候说过,武公能在郑立国,还得感谢东虢,但是立国之后就反戈一击,可见武公也是枭雄,是个狠人),周平王时代,封了东虢君的后裔在夏阳(大概在今天山西平陆一带),建立北虢国——与南虢国相对。因为一个在黄河南岸,一个在黄河北岸,所以有这样的称谓。北虢因为此时实力已经很弱小了,所以依附南虢,所以也有人说南北虢实际上是一个虢国。
    北虢的北面还有一个小国虞国,再往北就是晋国,若干年后,虞国和北虢,都被晋献公所灭,并且留下了两个著名的成语“假道伐虢”和“唇亡齿寒”——这件事一直要到鲁僖公时代了,到时候我们再展开说。
    [春秋]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祊)。庚寅,我入邴(祊)。
    这年三月,郑国派一个名为“宛”的人来归还了鲁国一块地,庚寅日,鲁国人正式进入该地(即接收)。关于这块地名,《谷梁传》和《公羊传》在引用《春秋》时都作“邴”[bǐng],《左传》作“祊”[bēng],不管是哪个,总之是在今天的山东费县一带。
    这里就有点奇怪了,郑国怎么可能拥有一块鲁国境内的地?《公羊传》做出了解释:
    宛者何?郑之微者也。邴者何?郑汤沐之邑也。天子有事于泰山,诸侯皆从。泰山之下,诸侯皆有汤沐之邑焉。其言入何?难也。其日何?难也。其言我何?言我者非独我也,齐亦欲之。
    先解释了一下宛的身份,是郑国一个地位不高的人。再解释了一下邴,这个地方是郑国国君的“汤沐之邑”。汤是热水,沐是沐浴。周天子如果有事去泰山(其实就是天子祭祀泰山),诸侯都要跟着去。所以在泰山脚下,周天子给每个诸侯都赐有一块地,以便他们沐浴、斋戒、住宿。所以“汤沐之邑”说白了在使用功能上类似今天各省的驻京办,不过在土地属性上则有点像各国的使领馆。因此虽然实际上在鲁国,但名义上各国的汤沐邑是各国的领地,成了我们今天说的“飞地”。之所以要用“入”字并且注明是哪一天,是因为当时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当时不仅我们鲁国想接收邴,齐国也有这打算。
    但是,邴这个地方既然是“郑汤沐之邑”,为何郑国要把他拿来给鲁国?《左传》给出了一个解释:
    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
    释,放下的意思,我们今天还说“释放”。祀,祭祀。“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意思就是以后不祭祀泰山了,而祭祀周公。所以才提出“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也就是说其实是做了交换,郑国用祊跟鲁国交换许田。这年的三月,郑伯派宛作为使者跟鲁国交接了祊,表示以后不再去祭祀泰山了。
    但是看《左传》这里的解释,我们只是知道这次鲁郑之间做了一次交换,为何会是郑国用祊交换许田——从这点上,我们只能推测出法理上许田应该是鲁国的而且跟祭祀周公有关。所以,许田到底是怎么回事,还需要追究一下。
    许田,在今河南许昌市东北五十一里许田村。按杜预的注解说,“成王营王城,有迁都之志,故赐周公许田,以为鲁朝宿之邑,后世因而立周公别庙焉。郑桓公,周宣王之母弟,封郑,有助祭泰山汤沐之邑在祊。郑以天子不能复巡狩,故欲以祊易许田,各从本国所近之宜。恐鲁以周公别庙为疑,故云已废泰山之祀,而欲为鲁祀周公”,交代清楚了许田跟鲁国的关系。原来当初成王营造洛阳,有迁都的打算,这件事是周公主持的,因此把洛阳附近的许田赐给了周公,作为后世鲁国来朝觐王室时候的临时住所,因此在那个地方人们给周公修了庙祭祀周公。可见法理上许田确实是属于鲁国,而且有周公的庙还在。郑国则是在郑桓公时候得到了祊作为助祭泰山汤沐之邑。但此时王室衰微,郑国认为王室已经不可能再有实力去祭祀泰山了,留着那个助祭泰山的汤沐之邑没有实际意义了,而许田虽然法理上属于鲁国但地理上却在郑国,所以干脆拿过来交换一下,为了避免鲁国人担心,郑国还特意表明以后会继续替鲁国祭祀周公——这下两国都不用操心自己的飞地了,都从实际出发落了实惠,双赢啊。
    但是,我们今天认为合理双赢的事情,在当时则未必这样看,《谷梁传》对此就评论说:
    名宛,所以贬郑伯,恶与地也。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邴者,郑伯所受命於天子,而祭泰山之邑也。
    恶,憎恶。意思是说之所以《春秋》这条记录里,直接记录“宛”的名(而没有标明他的身份职务),就是贬斥郑伯,因为憎恶他这种跟鲁国易地的行为。当时邴地的人并不愿意被鲁国接收。之所以把那天的日期写的清清楚楚,就是表示对进入者的反感。邴这个地方,是周天子赐给郑国助祭泰山的城邑啊——所以为何《谷梁传》认为孔子是贬斥郑庄公以祊易许田的行为,因为你拿周天子赏赐的地方做交易,这太不尊重周天子了吧?
    如果看《史记》相关记录,会发现这次易地的事情,太史公也很重视。譬如《史记·鲁周公世家》就有记录:
    (鲁隐公)八年,与郑易天子之太山之邑祊及许田,君子讥之。
    太山,就是泰山。纵观隐公一生,《史记·鲁周公世家》一共就记载了四件事:第一件事是隐公元年他摄政,第二件事是隐公五年观渔于棠,第三件事就是这次易地事件,第四件事就是他被弑杀。可见这件事在太史公眼里的重要性。同样,太史公也认为鲁国这件事做的不对,所以君子因此讥讽鲁国(“君子讥之”应该就是说《春秋》的这条记录)。太史公特意强调“天子之太山之邑”,言下之意也是说周天子赏赐的不能拿去做交易,这是对周天子的大不敬啊。
    《史记·郑世家》里对这件事也有记录:
    (郑庄公)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礼也。二十九年,庄公怒周弗礼,与鲁易祊、许田。
    这里郑庄公二十七年的事情前面我们已经解释过了,那一年对应的是鲁隐公六年。按照《史记·郑世家》这里的记载,郑鲁易地的原因就是郑庄公因为王室没有礼遇自己,采取的报复行动,以此来故意恶心王室,时间是在郑庄公二十九年,这一年是鲁隐公八年。
    鲁、郑这次易地,有打脸周王室之嫌疑,且考虑到此前王室跟郑伯的关系以经公开恶化,桓王即位不久正是年轻气盛,我们有理由推测王室对这件事显然不会无动于衷啊。我们等着吧,看王室后面会如何回击郑伯。
    [春秋]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八月,葬蔡宣公。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浮)来。
    螟。
    隐公八年的秋天,《春秋》记载的事情比较多。
    第一件事,七月庚午这天,宋殇公、齐僖公、卫宣公在瓦屋这个地方正式结盟。瓦屋的具体地址到今天都没有一个公认的说法,有说是在河南温县,有说在滑县,还有说在尉氏县等等,反正就在那一带吧。
    瓦屋之盟,显然是“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的继续,说明春天那次非正式会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所以接下来才有了这次正式的会盟,把之前沟通的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确认下来。关于这件事的背景,《左传》交代的详细:
    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齐僖公促成了宋、卫与郑国之间的和解,这年秋天的时候,齐、宋、卫的国君在温地会面,在瓦屋正式举行了盟誓,大家对于当年四国联军攻打郑国都城东门一事表示释怀既往不咎,今后各国友好相处共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件事是符合礼制的。
    从《左传》的这段记录看,一个,我是比较倾向于瓦屋在温县。第二点,这次三国会盟,虽然郑国并未参加,但我还是倾向于齐僖公某种程度上是代表着郑国官方的意思,齐、宋、卫三国的瓦屋之盟,事实上是郑、齐、卫、宋四国的结盟。原因很简单,东门之役的受辱方是郑国,如果没有郑国做出的正式承诺,怎么能说“释东门之役”呢?所以,《左传》后面跟的“礼也”二字,我觉得不仅仅是简单的说这次齐、宋、卫的正式结盟是符合礼制的,更应该是说齐僖公代表郑国与宋卫示好结盟也是符合礼制的——即齐僖公在此事件中不仅是中间人,更是郑国全权代表,这个也是符合礼制的。
    瓦屋之盟《公羊传》没有解读,《谷梁传》倒是发挥了一下:
    外盟不日,此其日,何也?诸侯之参盟於是始,故谨而日之也。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二伯。
    “诸侯之参盟”里,参,应该是通叁,意思是三国结盟(此前的结盟都是两国之间)。诰誓都是远古时期帝王发布的命令文告。《尚书》里就有很多这类文辞,譬如《汤誓》《牧誓》《酒诰》《康诰》等等。五帝,就是三皇五帝里的五帝,代指远古圣王。盟诅,郑玄注解说:“盟诅,主于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诅”,即盟诅还是是结盟发誓的意思。交质子显然指的就是类似周郑交质这样的事情,那个被用来做人质的王子或者公子就是“质子”,交质子就是交换质子。二伯,不是二伯父、二大爷的意思。伯通霸,二伯就是二霸。哪二霸?春秋五霸中最早的两位,齐桓公、晋文公。《谷梁传》这段话的总体意思是说,鲁国之外的诸侯国之间结盟,正常情况下《春秋》是不记载具体日期的,这里之所以记下来,是因为诸侯三家同盟是从这件事开始的,因此郑重的记下来。五帝时代不用文书命令(来约束各方),三王时期不用互相盟誓(来让对方安心),二霸时期也不用互相交换人质(以取得对方信任)——言下之意,这个时候各国之间毫无信任感啊,社会风气的沦丧前不及三皇五帝,后不如齐桓晋文啊。
    这次瓦屋之盟,郑国虽然没正式出面,但是对于齐国在这件事上的辛苦付出,郑国立刻做出了回应。《左传》里在这插了一件事:
    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
    意思是说,八月丙戌这天,郑庄公陪同齐国使者去朝觐周王,这样做是符合礼制的。
    齐人朝王这件事显然是郑庄公从中撮合的结果,无论事实上周郑双方已经怎样的明枪暗箭互相攻击对方了,但表面上桓王还是周天子还是天下共主,郑庄公还是周王室的卿士,即使有虢公忌父分一杯羹,庄公卿士的身份依然还在。所以庄公客客气气陪着齐国使者去朝觐周王。既表示出齐国这个东方大国对周天子的尊重,给其他诸侯做个表率,又通过周天子接待,提高了齐国在诸侯间的声望,同时也给大家营造出一种周郑双方以礼相待友好相处的氛围。所以这件事对各方而言,都是有益无害的,皆大欢喜。
    这年秋天第二件事,是“八月,葬蔡宣公。”
    蔡宣公去世是六月的事,前面讲了,“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按照礼制,要五个月才下葬,这时候才三个月,显然不对劲。所以《谷梁传》说了:
    月葬,故也。
    蔡国这件葬礼,有特殊情况啊。但是具体是啥情况,没解释。
    《公羊传》说的多一点:
    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从正,而葬从主人。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而葬不告。
    为何去世的时候《春秋》记录了名字,但下葬的时候没有写名字?因为去世了要按照严格的礼仪(向天子和他国讣告),但下葬更多时候要遵循丧主的意见(所以有时候提前有时候推后,不一定严格遵循礼制)。为何去世的时候《春秋》记录了具体日期,但下葬的时候没有写明日期?因为去世的时候,要给天子和诸侯发讣告(上面记载了确切的去世日期),但下葬的时候不用告知天子和诸侯(所以不一定知道确切的日期)。
    从《公羊传》这点也可以看出来,当时史官记录天子或他国诸侯去世日期,是严格遵循对方发来讣告的日期写的,对于没有讣告的,应该是宁可不记录也不会根据道听途说的日期随便记一笔。
    但是还是没有说具体蔡国发生了什么变故,我本来还希望能在《左传》找到一点说明,但是很遗憾,《左传》压根就没提这件事……
    这年秋天的第三件事,是“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浮)来”。
    这件事很好理解,九月辛卯日,隐公和莒国人在包(浮)来这个地方会盟。这条记录,在引用《春秋》时,《公羊传》和《谷梁传》都作“包来”,《左传》作“浮来”。有人考证说,包来,大概在今天的山东沂源一带,或者是在山东莒县一带。《左传》做浮来,杜预注解说“浮来,纪邑”,我在网上百度“浮来”,也看到说莒县西有个浮来山,所以我还是比较倾向于“浮来”而非“包来”。“包”和“浮”字形上差异挺大,为何三传会在这里有差异?我猜,可能是因为“包”和“浮”虽然字形上差异挺大,但当时的读音相近,所以导致了流传过程中同音异形字的记录出现吧?为何我会说“包”和“浮”当时的读音相近,因为“伏羲氏”在当时有的书里就记作“包牺氏”,可见“包”和“浮”当时的读音相近。
    这次盟会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左传》解释说: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
    意思是说,隐公和莒人在浮来会盟,是为了成全纪国的好意。
    如果记得之前《左传》在解读隐公二年冬天,“纪子帛莒子盟于密”时,说的那句“冬,纪子帛莒子盟于密,鲁故也”,以及杜预注解那条时提出的“莒、鲁有怨”,按照《左传》这一系列观点,则可以这样解读:莒国鲁国之间此前有矛盾,纪国在与鲁国结亲后,极力促成双方和好,在隐公二年,派出使者纪子帛去莒国表达鲁国与莒国交好的意愿。隐公八年九月,经过多方反复前期沟通协调,终于鲁国和莒国在浮来正式结盟——嗯,虽然理论上说的过去,但是中间五六年,这磋商时间也太久了点。
    《谷梁传》对此事评论如下:
    可言公及人,不可言公及大夫。
    意思是说,可以说隐公和某国人会盟,但不能说隐公和某大夫会盟——咦,啥意思,听着好像这次莒国方面出席的不是国君而是大夫啊,这不是明显身份不对等吗?不过似乎也有这种可能啊,毕竟,《谷梁传》在解读《春秋》伊始,就提出“传及者何?内为志焉尔”的观点,如果这次也是隐公一方更主动,那对方摆架子也未必可知啊。
    《公羊传》的解读也颇值得玩味:
    公曷为与微者盟?称人则从不疑也。
    隐公为何与地位卑微的人会盟?《春秋》称“莒人”则表示对方顺从的意思,别人也就没有什么怀疑(因为会盟双方不对等降低隐公身份)了。
    原来还是一个意思,对方派出的就是大夫,按说就是身份不对等嘛!但是如果《春秋》直接说鲁国国君与莒国大夫张三在浮来会盟,那不把隐公和张三放在一个档次上了吗?如果我们像《春秋》这条记录写的,鲁国国君与莒国人在浮来会盟,听着好像隐公一人跟莒国全国人民会盟一样,而且隐公在先,莒国人在后,听着就好像莒国人是处于顺从的地位——哎呀,这阿Q的精神,原来春秋时期就已有之啊。
    第四件事寄一个字,螟。
    这件事太简单,前面我们也解释过相同记录了,不再赘述。唯一需要说的是,这件事《公羊传》和《左传》引《春秋》的时候都有记录,但《谷梁传》引《春秋》的时候则直接无这条记录。而且《公羊传》和《左传》虽然引用了,但也均未做进一步解读——因为也确实没啥值得解读的,就是发生了虫灾而已。

    [春秋]冬,十有二月,无骇(侅)卒。
    这年冬天十二月,无骇(侅)死了。
    这个无骇(侅),就是隐公二年夏五月,帅师入极的那位。在引用《春秋》这条记录时,《左传》和《公羊传》都写作“无骇”,《谷梁传》写作“无侅”。
    《春秋》关于无骇(侅)之死这件事的记录,结合我们之前的经验已经明显看出来两点特殊之处:一是对无骇(侅)的称谓显然有伏笔,因为是直接称名的。二是没有记载他去世的具体日期。对比一下隐公六年臧僖伯的去世记录,“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差异很明显。按《公羊传》和《谷梁传》微言大义的理论,这条记录对无骇(侅)这个人持贬斥之意无疑了。
    《公羊传》确实是持贬斥说,还特意解释了一下:
    此展无骇也,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
    意思是说这个无骇,就是展无骇。为何没有写他的氏(氏为“展”)?是憎恶他开创了灭国的先例,所以终其一生,夫子都在《春秋》里没有写他的氏——认为根源还在帅师入极灭国一事。
    《谷梁传》稍微谨慎点:
    无侅之名,未有闻焉。或曰隐不爵大夫也,或说曰,故贬之也。
    我们这一派的学者,是不知道为何夫子在《春秋》里直称无侅名(即不加氏或者爵位。这个名,做动词讲,意思是“以名称之”。“无侅之名,未有闻焉”这句话肯定不是说没听过无侅的名字,这显然不符合事实,因为帅师入极的时候就已经提到无侅了)。有的说是因为隐公没有赐给他大夫的爵位。有的说是因为夫子故意贬斥他。
    《左传》懒得抠字眼,而是记录了无骇去世后隐公的态度: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
    羽父,老熟人啊,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公子翚。“请谥与族”是两件事,一是请隐公给无骇一个谥号,二是请给无骇这一族的后人赐一个氏(即姓氏的氏)。众仲,也是老熟人,此前多次给隐公做参谋。“天子建德”,其含义是“天子建国以有德”,就是说周天子分封的诸侯都是有德之人(所以后世造反的,经常有一句理论口号,“天下者有德者居之,无德者失之”)。胙[zuò],本意是祭祀用的肉。这里是赐予的意思。胙土就是赐予土地的意思。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时候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用五色土筑坛,一方一色,分封某方的诸侯,就用白茅包取某方的土,连同祭肉授给他,这就叫做“胙土分茅”。
    《左传》这个故事是说,无骇去世了后,羽父去请隐公给无骇一个谥号,并给无骇这一族的后人赐一个氏。隐公就问众仲关于如何赐氏有什么讲究。众仲回答说:“天子分封有德的人为诸侯,以他的出生地赐给姓,分封国土的时候赐给氏(以区别同姓诸侯)。诸侯一般都以字为谥号,后人以这个字作为家族的氏。如果某个家族在某个职位上世代有功勋,就可以用这个官职作为自己家族的族名。也可以用家族的封地作为族名。”因此隐公命以“展”为无骇族人的氏。
    众仲的这段话,其实解释了一下氏的来历。意思是说氏的来源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先祖的字,二是官职,三是封地。以封地为氏的,我们前面说过祭仲就是例子。以官职为氏的,宰、太史、司马、司空这些都是例子。以先祖字为氏的,无骇的族人被赐“展”就是现成的例子——按照杜预的解释,“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说清楚了为何“公命以字为展氏”——这也是后来展姓的来源。
    众仲这段话里其实有一个疑点,他说“诸侯以字为谥”,事实上诸侯的谥号并不是以字来的,如果结合后面“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则可见这里都是说“氏”的三种并列来源,所以我怀疑这里的“诸侯以字为谥”其实应是“诸侯以字为氏”,意思是诸侯的后代以诸侯的字为氏——恰好无骇后人以展为氏就是现成的例子。但是这个猜想是否正确,我也不敢确定。
    其实对于《春秋》记载无骇之死,前面我们提到的两个疑问,杜预倒是有不同看法,他说:“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卒而后此族,故不书氏”。按照杜预的观点,这两点并没有表明《春秋》对无骇的贬斥态度,“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这个先例是有的,隐公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师卒,不书日,《左传》就持此观点。“卒而后此族,故不书氏”,是因此赐氏为展是在去世之后的事情,所以对无骇而言,他生前(或者说一直到去世的时候)是没有氏的。
    实际上在阐释无骇之死这件事之前,《左传》还穿插了一条记录:
    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以鸠其民,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这年冬天,齐僖公派使者来告知鲁国,已经使郑、宋、卫三国达成和解了。隐公派众仲对使者说:“贵国的君主使这三个国家摈弃前嫌,让他们的民众有了安定的生活,这都是受益于贵国国君啊。我听到贵国国君的命令了,我怎敢不接受贵国国君的明德呢。”鸠,在这里做聚集讲。没有了战争的压力,人民能聚集在一起,则意味着生活安定。
    隐公八年到此结束。这一年总体鲁国比较平和,倒是齐、郑、宋、卫之间精彩纷呈——其实结合从六年到八年的记录看,除了郑国之外,这三年总体来说,收获最大的就是齐国。在外交舞台上纵横捭阖,充分彰显了齐国的国际影响力。齐僖公的种种作为奠定了齐国春秋小霸的地位,也给后来桓公称霸打下基础。这也是后来齐僖公被称为春秋三小霸之一的缘故——与他并称的另外两位小霸,一个是楚武王,另一个就是郑庄公。
    [春秋]九年,春,天王(子)使南季来聘。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
    侠(挟)卒。
    隐公九年的春天,《春秋》记录了三件事。先说第一件。
    这件事字面意思很简单,这年的春天,王室派出了一位使者来鲁国聘问。使者是南季。《谷梁传》和《公羊传》引述《春秋》时这里都作“天王使南季来聘”,《左传》作“天子使南季来聘”。总之都是周桓王的使者。
    《谷梁传》对这条记录注释了一下:
    南,氏姓也。季,字也。聘,问也。聘诸侯,非正也。
    意思是这个使者的氏为南(姓是什么没注解,按南姓来源推测,有可能是姒姓),字季。聘,是问候的意思。(周天子)聘问诸侯,这个不符合正当的礼制。
    咦,奇怪了,为何说这个不正呢?隐公七年被戎人抓走的凡伯,也是来鲁国聘问的啊,当时《谷梁传》可没觉得“天王使凡伯来聘”属于“非正也”啊——为何认为这次就“非正”,《谷梁传》没解释。
    《公羊传》和《左传》似乎没有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对,所以没做任何注解。嗯,《谷梁传》有时候真的观点是有点怪异,感觉往往为解释而强解释。
    第二件事,是这年三月,连续出现异常天气。癸酉这天,开始下大雨,又是闪电又是打雷。庚辰这天,开始下大雪。这里的“雨雪”,不是雨夹雪的意思,雨做动词讲,意思是从天上降落(像下雨一样)——另外,多说一句,“庚辰,大雨雪”中“雨雪”做“下雪”讲,还有一个熟悉的案例,汉乐府里有一首注明的《上邪》,里面有一句“冬雷震震夏雨雪”,意思就是“(除非)冬天打雷夏天下大雪”,《上邪》里的这个“雨雪”,跟《春秋》此处的“雨雪”是一个意思。
    《公羊传》关注的重点在解释字词,针对“癸酉,大雨震电”,解读如下: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
    针对“庚辰大雨雪”, 解读如下:
    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俶甚也。
    又是下大雨,又是打雷闪电,之所以记录下来,是因为异常。为何说异常,是因为这些现象出现在了不应该出现的季节(因为打雷闪电一般是夏季)。庚辰那天下大雪为何记录下来,因为比较奇异——春天下雪其实也不算异常,初春有雪很常见的,所以后面解释了下奇异在哪——因为这次雪特别大。俶[chù]和甚都是表示非常的意思。
    《谷梁传》和《公羊传》的意思大致差不多:
    震,雷也。电,霆也。志疏数也。八日之间,再有大变,阴阳错行,故谨而日之也。雨月,志正也。
    意思是说打雷为震(这是侧重听觉角度),闪电为霆(这是侧重视觉角度)。疏数,疏是稀疏,数是密集。这两条记录(之所以记载具体日期)是为了说明天灾异象的间隔时间(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前后八天时间里,连续出现大的灾变,阴阳错行,因此夫子慎重地记录下来。下大雨,记载清楚月份是正确的。
    对于这条记录,《左传》补充说明了一下:
    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书始也;庚辰,大雨雪,亦如之。书时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为霖,平地尺为大雪。
    隐公九年春天,三月癸酉日开始,连着下大雨并伴随着打雷闪电,《春秋》记载的癸酉日是大暴雨连着开始的日期。庚辰那天开始连着下大雪,也是只记载了开始的那天。之所以记载,是因为这些天气都不是这个时候应该出现的(失时,天气与季节不符意)。如果雨连着下三天以上称为“霖”,平地上积雪超过一尺称为“大雪”。
    综合三传的解读来看,这年三月,天气确实有点反常啊——只是不知道又预示着什么呢?
    第三件事是有个人去世了,这个人的名字,《谷梁传》和《公羊传》在引述《春秋》时都写作“侠”,《左传》在引述《春秋》时作“挟”,但在《左传》里对这条记录并未关注和解释,倒是杜预注解《左传》时提了一句“挟,鲁大夫,未赐族”,意思是说这个人是鲁国的大夫,但死后隐公未给他的族人赐氏,所以这里只记载了他的名(对比无骇死后赐给族人“展”为氏)。
    《公羊传》简单解释了一下这个人的身份:
    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侠这个人,按身份应该是我们鲁国的大夫,但这时候还没有受到君主正式赐封爵位。
    《谷梁传》基本也持这个意思:
    侠者,所侠也。弗大夫者,隐不爵大夫也。隐之不爵大夫,何也?曰:不成为君也。
    侠,就是所侠(按照之前《公羊传》解释“无骇卒”时说无骇就是展无骇,展是无骇的氏,则莫非所是这个侠的氏?)。不说他是大夫,是因为隐公没有赐封他为大夫。隐公之所以没有赐封他是大夫,是因为隐公不认为自己是君主(所以没有这个权利)。
    这位事实上的鲁大夫,似乎并不那么有名,反正好像没有再在别的地方看到关于他的记录。不过去世的时候伴随着三月的异常天象,难道是山川同悲么?
    [春秋]夏,城郎。
    秋,七月。
    这年夏天和秋天基本无事,《春秋》里两个季度只记录了一件事,就是夏天的时候修建了郎这个城。所以把这两条放到一起说。
    第一条记录很简单,郎这个地方也不陌生,隐公元年四月,《左传》记录了一条“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这是鲁国大臣第一次挑战隐公的权威。但这次一样是修建郎这个城(应该是维修加固),《春秋》却记载了下来,说明这次修城的行动是尊奉隐公命令做的。
    但是结合前面我们看到“夏,城中丘”的解释,显然这条记录还有另一层可以解读的含义:这件事做的不是时候,夏天农忙不是修城的季节。《左传》就是这观点:
    夏,城郎,书,不时也。
    关于这条记录,《谷梁传》和《公羊传》则未置一词。
    第二条记录更简单,类似的先例我们在隐公六年已经见过了。《左传》和《公羊传》对这条都没关注,《谷梁传》提了一句:
    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
    还是那个意思,一年有四季,不能因为这个季度没有大事就遗忘了这个季度,一年四季要齐备。
    [春秋]冬,公会齐侯于防(邴)。
    冬天的时候,鲁隐公和齐僖公有一次会面,这次会面的地方,《左传》和《谷梁传》引用《春秋》时写作“防”,《公羊传》写作“邴”,如果是防,杜预考证说在“琅琊华县东南”,大致就是今天的山东费县一带(费伯的封地),如果是邴,则就是此前郑国拿来置换许田的那个地方。
    看这条记录,应该似乎不是特别正式的会盟之类,因为也没有记载具体日期,所以《公羊传》对此没关注。倒是《谷梁传》提了一句:
    会者,外主焉尔。
    意思是说这次会面,是齐僖公主动发起的。
    此前隐公六年,双方国君有过一次会面,七年,齐僖公弟弟年率团访问鲁国,此外在隐公八年十二月,讲述无骇之死这件事的时候,《左传》还记录了齐国使者来鲁,“齐侯使来告成三国”。可见齐鲁之间最近三年一直保持着较高频次的沟通交流。这次双方国君会面,显然不会是闲了谈谈风花雪月的,而是有原因的。背景还得在《左传》里找:
    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绝宋使。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冬,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
    王,做动词,不王,意思是不把周王当周王尊重对待。这时候郑伯的王室职务发生了变化,是左卿氏了——我们可以推测出来此时虢公忌父则为右卿士,这是王室分权的结果。这段记录的意思是说,宋殇公没有按照规定的礼节对待周王(也许就是没有按规定去朝觐周王),周桓王很生气,郑庄公就以周桓王的名义去讨伐宋国。宋国因为此前郑国的入郛之役鲁国没有救援而生气,所以这次也没有派人来告知鲁国。鲁隐公很生气,一怒之下断绝了和宋国的关系。秋天的时候,郑国派使者来,以周桓王的名义告知要讨伐宋国。冬天的时候,隐公和齐僖公在防这个地方会面,讨论攻打宋国的事。
    原来如此……
    话说郑和齐、鲁、卫、宋、陈几国,这才搞好关系啊,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啊?
    我觉得吧,十有八九,这次王师伐宋背后还是郑庄公在捣鬼啊。郑庄公这几年费劲心机瓦解反郑联盟,安置好齐、鲁、卫、陈,跟王室表面上关系得到缓和,为的是什么?宋国没有想过长葛好吞难消化吗?这下郑国突然翻脸,名义上是宋公不王,谁敢说这不是郑庄公挟周桓王以令诸侯?这是假周王室之公济郑国之私啊。只不过此一时彼一时,郑宋之间攻守易势啊。
    所以,我们很明显能猜到,这次齐、鲁之间会盟,讨论的就是如何对付宋国,在这件事上双方要达成一致意见,毕竟,鲁国已经再次跟宋国翻脸,但齐国名义上还是宋国的盟友——当然,事实上也是郑国的盟友。鲁国这次毫无疑问是完全站在了郑国这边——不说鲁、宋两国私怨,毕竟,郑伯打的是“以王命讨之”的旗号,道义上先占了上风。
    但是这个时候,郑国也不是一点麻烦都没有,《左传》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北戎侵郑。郑伯御之,患戎师,曰:“彼徒我车,惧其侵轶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无刚者,尝寇而速去之。君为三覆以待之。戎轻而不整,贪而无亲;胜不相让,败不相救。先者见获,必务进;进而遇覆,必速奔。后者不救,则无继矣。乃可以逞。”从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师,前后击之,尽殪。戎师大奔。十一月,甲寅,郑人大败戎师。
    轶[yì],突击的意思。覆,是伏击、袭击的意思,这里是伏兵的意思。衷,做动词,从中截断,引申为包围的意思。殪[yì],杀死、歼灭的意思。这段记录是说,北戎侵略郑国,郑伯帅军队抵御,但是很担忧戎人,说:“他们主要是步兵我们主要是战车,万一他们突袭我们就麻烦了。”公子突就献计说:“派一队勇猛但不刚毅的人去迎敌,一接触对方就迅速败走。国君您埋伏下三批伏兵。戎人轻敌队伍散漫不整,贪得无厌而不团结。打胜仗的时候(面对战利品)互不相让,打败仗的时候彼此不相互救援。跑在前面的人看到有战利品必然冒进,冒进遇到伏击一定拼命逃跑。后面的人不去救助他们,戎人就不会再有后援了。这样就一定能胜利。”庄公听从了他的建议。果然,戎人的先遣部队遇到伏击后开始逃跑,祝聃帅兵追杀,截断了戎人部队之间的联系,郑国军队前后夹击,歼灭了戎人,戎人争相逃命。十一月甲寅日,郑人打败戎人。
    从这件事看得出,公子突还是相当有能力的,分析敌情头头是道,制定计划切实可行,战争的结果也印证了公子突的预见,庄公的这个儿子确实不简单——以至于此后不久,有人跟他见面,一见之下之后立刻就看上了他,还想跟他结亲。
    隐公九年就此结束,这一年,隐忍许久的郑庄公终于开始反击报复,而他首先报复的对象,就是宋国——毕竟,他手里有公子冯这样一枚重要的棋子,而这个人,理论上是完全可以取代宋殇公的,一旦成为现实,那么宋国就彻底成了郑国的铁杆小弟。
    [春秋]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
    这一条记录,《谷梁传》和《公羊传》都未多做阐释,因为字面意思很好理解,隐公十年春天二月,隐公和齐僖公、郑庄公在中丘会面。中丘,就是我们此前读到过的,隐公七年“夏,城中丘”的那个中丘,在今天的山东临沂一带。
    这次会面,显然是去年冬天齐、鲁双方国君会面的后继,背后的原因也很清楚,就是郑国以周桓王名义讨伐宋国。所以,促成这次会面的幕后真正主人公——郑庄公——终于出场了。《左传》对此记录如下:
    十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邓,为师期。
    按《左传》的记载,三方诸侯中丘会面是在正月,癸丑这一天在邓这个地方正式结盟,约好出兵日期。邓,应该就是今天河南邓州。师,是帅兵的意思。期,是约定日期的意思。
    《左传》的日期跟《春秋》有些差异,一个是正月,一个是二月。这种差异,我在之前分析隐公六年“宋人取长葛”到底是秋还是冬的时候,说过我的观点,此处不再赘述。按《左传》的说法,这次鲁、齐、郑三国君主的会面达成了重要的成果:一是就伐宋一事正式达成一致并盟誓;二是就后续的具体落实措施做出安排——约定好了出兵日期。
    这次的会盟不是走形式,而是在后来真正被落实了,我们接下来会看到隐公十年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是围绕着一个主体——伐宋。
    我想,三千年前,当三国正式结盟约好出兵日期的那一刻,郑庄公一定是冷笑一声,在心底喊出了那句压抑很久的话:
    颤抖吧,愚蠢的宋君与夷!
    [春秋]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隐公十年夏天,齐、鲁、郑三国君主会盟约定伐宋的事情终于落实到行动上来了。夏天的战况《春秋》分了两个阶段记述,我们也分两个阶段来解读。
    第一个阶段,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
    翚,是老熟人啊,公子翚,又称羽父。此前隐公四年秋天,他曾出现过,不过当时是“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这次形势发生反转,此前郑国是被他攻打的对象,此时成了他的盟军;此前宋国是他的盟军,此时则成了被他攻打的对象。不知道兵临宋国城下的时候,公子翚有何感想?
    《谷梁传》对这条没有关注,《公羊传》倒是解释了一下:
    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
    解释了一下为何直接称呼“翚”,是表示贬斥之意。对隐公而言这个人就是个罪犯(参与了弑杀隐公),所以《春秋》里终隐公全部篇章,提到他都是带着贬斥。
    《左传》稍微解释了一下大背景:
    夏,五月,羽父先会齐侯、郑伯伐宋。
    五月的时候,羽父先率领鲁国军队与齐僖公、郑庄公会面,共同讨伐宋国。
    但是如果参考此前《公羊传》的观点,在解读隐公五年“卫师入盛”的时候,《公羊传》提到“将尊师众,称‘某帅师’……将卑师少,称‘人’”,则这条“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可以解读为五月的时候,齐国和郑国的国君并未参与行动,也只是派出了大臣,跟公子翚一起先打头阵去了。
    杜预在注解这条的时候,还有一个观点,他认为“公子翚不待公命而贪会二国之君,疾其专进,故去氏。齐、郑以公不至,故亦更使微者从之伐宋。不言及,明翚专行,非邓之谋也。”——意思是说,公子翚这次依然是没有等隐公下令就擅自行动了,因为他贪图想自己先与齐、郑两位国君会面。《春秋》憎恶他擅自专行,因此没有写他的氏(以示贬斥)。齐国和郑国也因为隐公没有来,所以派出了地位(相对于国君而言)低微的人跟随翚一起伐宋。公子翚这次行动《春秋》没有说“(隐公)及(公子翚)”,就是为了彰显公子翚专行,这次行动并不是按照三国君主在邓会盟商定的(出兵时间)。
    公子翚这次是不是还是擅自行动,我觉得倒未必真如杜预所说,即使是,我猜公子翚也不单单是为了“贪会二国之君”,一方面,他可能想当面示好一下郑庄公,缓解一下此前他参与伐郑的尴尬;二者,则是想急于通过伐宋,来证明自己的立场转变——嗯,确实符合他首鼠两端的性格啊。
    第二个阶段,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从这条记录来看,说明了两点:一是隐公这时候已经亲自参与了伐宋;二是伐宋战争节节胜利。六月壬戌日,隐公帅军在菅这个地方打败宋国军队。辛未日攻取了郜(与壬戌之间就隔了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等不足十日)。辛巳日攻取了防(与辛未之间就隔了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等不足十日)。菅,是宋国的城邑,在今山东单县一带。郜,是当时一个很小的封国,姬姓,武王灭商后,封文王之子郜叔于郜邑,建都郜城(在今天的山东成武)。郜作为加在宋、曹、鲁之间很小的国家,此时已经成为宋国的附庸。防,之前我们提到过,隐公九年冬天,“公会齐侯于防”。但是这个地方,按照杜预的解释是鲁邑,如果这次是隐公取下,则意味着此前被宋国人占领了。我查资料,看到岳麓书社出的《春秋榖梁传》(李维琦 邹文芳注译)解释说,“防,本宋地,鲁取之。于是鲁有东西二防,此为西防。九年‘会齐侯于防’,彼防为东防”,也许真是有两个地方都叫防。
    对于六月的节节胜利,《谷梁传》并没有表现出来高兴,反而有点鄙视的意思,针对隐公败松宋师于菅,《谷梁传》评论道:
    内不言战,举其大者也。
    意思是说,《春秋》不说是鲁国军队作战(大胜宋国于菅),是因为列举出来了(参战一方)最重要的人了(足以代表全部)——这点倒是与《公羊传》的“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也”观点一致。
    针对此后一月连下两城,《谷梁传》评论道:
    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取二邑,故谨而日之也。
    意思是说,夺取别国的城邑,是不应该记载日期的,这里却记录日期,是为何呢?因为乘宋国打败仗的机会,深入对方国家夺取城邑(作为战利品)是不正当的,这次还连着取了两座城邑,所以慎重的记录下来了日期。
    《公羊传》基本持相同态度:
    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内大恶讳,此其言甚之何?《春秋》录内而略外,于外大恶书,小恶不书,于内大恶讳,小恶书。
    也是认为正常情况下占领别国的城邑《春秋》是不记录日期的,这里之所以记载下来,是因为一个月连下两城简直太过分了啊!这种不道义的行为简直是我们鲁国的耻辱啊,不能提啊。那为啥这里还要记录下来呢?《春秋》是(主要)记录我们鲁国内部的事情,对于国外的事情相对简略。对于国外的事情,重大的坏事才记录,小的坏事就不记录。对于国内的事情,重大的坏事则隐讳(不记录),对于小的坏事则记录下来。
    战争就是这样的啊,发动战争的目的其实很赤裸很直白啊,在那个年代就是土地、资源、女人啊……这两派的老夫子还嫌人家一个月占两座城不道义,要是知道三千年后希特勒的闪电战,这两派的老夫子不得棺材板都炸开。怪不得源出一脉,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两家都是老夫子气太重了……
    相比之下,《左传》就务实的多了:
    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入防,辛巳,归于我。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老桃,地名,据考证就是今天山东汶上县东北桃城村。按《左传》的说法,戊申这天,三国君主在老桃会面。壬戌日(距离三国君主老桃会面只间隔了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等不足半月),隐公帅军队在菅打败宋国军队。庚午日郑国军队攻入郜,在辛未日,把郜交给鲁国,庚辰日郑国军队攻下了防,辛巳日把防交给鲁国。
    君子评论这件事说:“郑庄公这样做事真是合乎正道啊。尊奉周王的命令讨伐不守规矩的诸侯,不贪这个国家的土地,而是把占领的土地拿出来慰劳天子封爵的国家,这种行为是合乎正体的啊!”不庭,杜预注解说“下之事上,皆成礼于庭中”,则不庭即隐讳的说下级没有遵循礼制,即此次事件中,引发郑伯以王师讨伐宋国的原因——宋不朝王。
    从《左传》的这段记录看,郜和防实际上都是郑国打下来的,但是郑庄公很大气的把这两座城池送给了鲁国(事实上这两地离郑国也太远,占领了也未必能守得住,送给鲁国其实是顺水人情),用事实告诉其他诸侯:跟我混,你们吃肉,我喝汤就行!——要不怎么说郑庄公会做人,确实是一代枭雄啊。
    夏天的战争到此告一段落,但是,战争还没结束。还有秋天,还有冬天。
    [春秋]秋,宋人、卫人入郑。宋人、蔡人、卫人伐载(戴)。郑伯伐取之。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盛)。
    这年秋天和冬天的记录,是战争的继续,所以放到一块说。先说秋天的事情。
    这年秋天,宋国人开始反击,联合卫国攻入郑国。此后宋、卫、蔡三国联军攻打载(戴),郑庄公帅军反击又攻占回来——宋、卫、蔡三国与郑国反复争夺的这个地方,在引用《春秋》时,《谷梁传》和《公羊传》记作“载”,《左传》记作“戴”。这两个字挺像,所以可能是某一方笔误。杜预在注解《左传》这条时,也提到“戴,亦作载”,可见二者就是一个地方。我在百度搜“戴国”时,百度认为戴国就在河南民权,并且也提到隐公十年宋、卫、蔡三国入侵戴国一事。而且我查资料,发现关于载,也说是在今天的河南民权一带。总之这个国家在郑国眼皮底下,从当时资料来看,应该是郑国的附庸。
    《左传》对此事记载的比较详细:
    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秋,七月,庚寅,郑师入郊,犹在郊。宋人、卫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八月壬戌,郑伯围戴。癸亥,克之,取三师焉。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
    蔡国、卫国、郕国没有遵从王命(不知道这个“王命”是不是指的就是让讨伐宋国的命令——若是,与其说是王命,莫若说是庄公的命令)。秋天七月的庚寅日,郑国军队到了本国(取得阶段性胜利后,郑国班师回朝修整一下?),还在国都的远郊,宋国和卫国军队攻入郑国,蔡国人尾随攻打戴国。八月壬戌这天,郑伯帅军队包围了戴,癸亥日攻下戴,打败了三国的军队。(之前),宋国和卫国先已经攻入郑国了,然后才以攻打戴的名义召集蔡国人参与,蔡国人因此生气,所以三个国家的军队不和,导致这次失败。
    蔡国,此前郑国一直没有主动去和好,所以还是跟郑国处于敌对状态。卫国和郑国虽然瓦屋之盟后关系有所缓和,但实际上也是面和心不和。此次宋国被讨伐,估计宋殇公明白过来了,转身又去拉拢卫、蔡二国,共同对付齐、鲁、郑联军,乘着郑庄公回撤休息的机会,想着反戈一击,从前期看应该是取得一定效果,至少是占领了戴——否则也不会有后来庄公再“取之”——但是攻下以后没有守住,很快被庄公重新夺回,三国联军铩羽而归。
    针对三国伐载(戴)失败这件事,《谷梁传》说了:
    不正其因人之力而易取之,故主其事也。
    之前我们已经看到过很多“不正……”这样的评论了,总结起来这样的话都是表示“……是不正当(是不合乎正道)的行为”,“主其事”意思是说某件事以某人为主,此处虽然省略了,但言下之意很明确,《春秋》记载了郑伯,则是说“故郑伯主其事也”。所以《谷梁传》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借助别人的力量轻易取得载(戴)是不合乎正道的,所以《春秋》特意注明是郑伯做的这件事——言下之意是郑庄公重新夺回载以后,乘机吞并了这个国家。
    《公羊传》基本意思产不多:
    其言伐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因其力也。因谁之力?因宋人、蔡人、卫人之力也。
    为何说“伐”“取”?是容易的意思。为何容易,是因为借助了别人的力量。别人是谁?宋人、蔡人、卫人啊。
    我理解《公羊传》这里的“易”,并不是针对战争的难易而言,而是针对吞并载(戴)国这件事而言。假如没有这次三国攻占载(戴)国,郑国的军队就无法明目张胆地攻入载(戴)国——这是有违礼制的。但是三国联军攻占载(戴)国,给了庄公一个理直气壮的借口,因此才让他有机会吞并载(戴)国,这个难得的借口,对郑庄公而言,实在是天上掉馅饼,所以,《公羊传》才说“易也”。
    载(戴)国争夺战结束了,以宋卫蔡失败告终。但是郑庄公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他立刻采取了报复措施,《左传》记载道:
    九月戊寅,郑伯入宋。
    这件事《春秋》没有记载,但是明显是郑庄公对宋国上次追入郑国事件的反击报复——即使那次郑国已经获得了很大的收益。
    很快,到了冬天。我们继续说。
    这年冬天,十月的壬午日,齐人、郑人攻入郕(盛)。这条记录里,在引用《春秋》时,《谷梁》、《左传》作“郕”,《公羊传》做“盛”,二者的差异在前面隐公五年解释“秋,卫师入郕(盛)”时已经讨论过了,不再赘述。关于这件事,《公羊传》没有记录。《左传》也只是简单记录了一下:
    冬,齐人、郑人入郕,讨违王命也。
    郕国这次被攻打,原因其实前面《左传》已经说过了“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所以这次齐郑联军攻打的借口就是“讨违王命也”,郕国是个小国,其结果可想而知。
    《谷梁传》还是老调重弹:
    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郕,国也。
    之所以《春秋》写明日期是十月壬午,表示对进入者一方的反感。
    嗯,不过反感也罢,内弗受也罢,都改变不了弱势一方的命运。所以说小国家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啊,定位不准国力不强还喜欢上蹿下跳,你不挨揍老天都看不下去啊。
    隐公十年的记录到此结束,这一年就是大混战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可怜的只是当时当地的老百姓啊。
    [春秋]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
    一眨眼进入隐公十一年。去年的战事虽然没有再记录,但此时应该已经结束,结果估计也是大利于鲁、郑、齐三国的。这年的春天,两个国家的国君来鲁国进行国事访问。一个是滕侯,一个是薛侯。
    滕国我们之前已经提到过,隐公七年三月滕侯卒时已经讲过,不再赘述。薛国是任姓,始封祖据说是奚仲,这人是夏朝的车正——即主要负责造车的官员,可见薛国立国很早了。薛国的封地在今天的山东枣庄薛城区一带——这个地方挨着滕州区,而滕州区就是滕国的封地。到商朝末年的时候,薛国国君一脉的后裔任成,把女儿嫁给了周文王的父亲季历并生下了后来的周文王(所以文王的母亲史书称“太任”)。武王伐纣灭商后,封任成的后裔畛于薛国。薛国后来被齐国所灭,一度成为孟尝君的封地,孟尝君的故事里有一个很有名冯谖[xuān]薛城市义,就是发生在这里。
    对于这两位诸侯来访,《公羊传》是这样解读的:
    其言朝何?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其兼言之何?微国也。
    先解释了一下朝和聘的区别。诸侯来交流用“朝”,大夫来访问用“聘”。之所以滕侯和薛侯放在一起说,是因为这是两个小国家。
    《谷梁传》的看法则有点不同:
    天子无事,诸侯相朝,正也。考礼修德,所以尊天子也。诸侯来朝,时正也。犆言,同时也。累数,皆至也。
    考,是成的意思。考礼修德对应而言,即演习礼仪,提高德行。犆[tè],同“特”,犆言即特别言明的意思。这段话意思是说,天子无事,诸侯之间互相朝拜是正当的。(通过互相交流达到)演习礼仪、提升道德修养,是尊重天子的表现。诸侯来朝,记录下时节(即季度),是正当的。特别说同一个季度,是说明薛侯和滕侯是同一天到达鲁国的。
    同一天到达的,有啥特殊的吗?还真有,《左传》就记录了一个八卦的事情: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这段话里提到几个词先解释一下。卜正,是官职,当时很重视占卜,所以很多事情都需要占卜问之鬼神吉凶。卜正即为占卜官员之长,某种程度上是可以与鬼神沟通的人物,地位非常尊贵。隐公让羽父说的“辱在寡人”是谦辞,意思是来看望我使你们受委屈了。诸任,此处代指任姓的各位诸侯。齿,并列的意思。贶[kuàng],赏赐的意思,辱贶的意思就是给我个面子(让您受委屈了)。
    隐公十一年春天,滕侯和薛侯来鲁国交流访问,两位国君争论谁应该为尊长。薛侯说:“我分封的早(因为在夏朝就已经有封)。”滕侯说:“我的先祖是周王室的卜正,你薛国是庶姓(滕国是姬姓,薛国是任姓),我不可以排在你后面。”隐公就派羽父劝说薛侯说:“委屈您和滕侯来访问我们鲁国了。周有句谚语说,‘山上有树木,工匠才会去度量;宾客有礼貌,主人才可以选择(意即不用担心客人因为主人选择的不对而生气)’。周王室会盟的顺序,都是异姓国家排在后面(即姬姓国家在前)。如果是我去薛国拜见您,一定不敢跟您的任姓国家诸侯并列。希望您委屈一下给我一个薄面,允许我替滕侯给您提这个请求(即以滕侯为长)。”薛侯答应了,于是以滕侯为长。
    这个故事还是有点意思,所谓外交无小事,这种长幼尊卑顺序,在这种场合确实很重要——但是有人大度不在乎这些,有些人则未必,很是看重这些,甚至某些小领导都特别在意座位次序、进出门的先后等等。嗯,应该说有滕侯薛侯遗风啊,哈哈哈。
    [春秋]夏,五月,公会郑伯于郲(时来/祁黎)。
    这年夏天五月,隐公和郑庄公会面。至于会面的地方,三传各不相同,《左传》引述《春秋》时作“郲”,《谷梁传》引述时做“时来”,《公羊传》作“祁黎”。但是《谷梁传》和《公羊传》对这条记录都没有关注,只有《左传》引申了一下讲了一件八卦事:
    夏,公会郑伯于郲,谋伐许也。郑伯将伐许。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宫。公孙阏与颖考叔争车,颖考叔挟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还是先解释几个词。许国,是当时的诸侯国,周初成王封许文叔于许(就是今天的河南许昌),建立许国,姜姓。我看资料,说许国是唯一确定的男爵国家。看许国的地理位置,也是在郑庄公眼皮子底下,嗯,以庄公的性格,迟早要吞并的事啊。大宫,即国君的祖庙。因为要打仗,所以祭祀先祖告知一下,以求先祖庇佑。公孙阏,即后面提到的子都,子都是他的字。公孙,说明他是桓公的孙子,庄公的侄子辈。这个人据说是当时的美男子,所以后来经常用子都代指美男子。颖考叔,嗯,不陌生,郑伯克段于鄢之后,帮郑伯解决了一个伦理难题的人。輈[zhōu], 车辕。棘,即戟。逵,指大路。
    这个故事说,夏天的时候,隐公和郑庄公在郲会面,商讨讨伐许国的事情。郑庄公将要讨伐许国,五月的甲辰日,在宗庙举行出兵仪式。公孙阏与颖考叔争车,颖考叔挟起车辕就跑,子都拔戟就追,一直追到大路上也没追上,子都很愤怒。
    这两人为何不顾身份要争车,我猜可能郑国的战车并不是很多吧?对于想立功于战场的将军而言,战车在战场上可以发挥重要的功效,所以两人争车也能理解了。
    那么,郑国这边联络好了鲁国,并且出兵仪式都举行了,许国的命运会如何呢?另外,颍考叔有没有想到子都的愤怒,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后果呢?
    [春秋]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这年秋天七月的壬午日,隐公和齐僖公、郑庄公(率军队)攻入许国。
    这件事就是上一条隐公和庄公五月会面的后续。《谷梁传》和《公羊传》对于这种恃强凌弱的事情估计已经看不下去了,所以都没有吭声。倒是《左传》,记录了很多相关的事:
    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庚辰,傅于许。颖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壬午,遂入许。许庄公奔卫。
    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忆,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
    及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置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颖考叔者。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这段记录比较长,大致意思是说,这年秋天七月,隐公会同齐僖公、郑庄公讨伐许国。庚辰这天兵临许国城下(傅,通附,当“附着”讲)。颍考叔取郑庄公的“蝥弧”旗子抢先登上许国的城墙(杜预注,“蝥弧,旗名”),子都自城墙之下用弓箭射颍考叔,颍考叔摔落下来(子都报争车之仇。颠,摔落,其实是射死了掉下来),瑕叔盈(能有名字,则应该是郑国大夫)又拿着“蝥弧”旗子登上许国的城墙,挥舞着大喊“国君已经登上城墙了!”郑国军队士气大振,全部登上城墙。壬午这天,大军进入许国,许庄公逃奔卫国。
    齐僖公让隐公接收许国。隐公说:“您当初说许国没有尽到对王室的职责(共,通供。供职、奉职的意思),所以我才追随您讨伐许国。如今许国已经伏罪,即使您有这命令,我也不敢遵从。”于是把许国给了郑国(隐公不受许,我猜一者伐宋,郑伯已经给了鲁国郜、防两座城池,鲁国不可再纳许,这样贪得无厌会适得其反;二者许更近郑,鲁取之无意义。隐公心底应该也明白郑伯这次不过是做做样子,所以推辞)。郑庄公让许国的大夫百里奉许庄公的弟弟许叔主持许国国政,居住在许国的东部,说:“老天降下这灾祸惩罚许国,是鬼神看不下去许庄公的所作所为,所以假借我手惩罚他(先拉大旗充虎皮,占据道义上的优势)。我连一两个父兄都不能友好相处,又怎敢以此次伐许作为自己的功劳呢。我有个弟弟,我们都不能处的相安无事,以至于使他流亡在外糊口(显然是指共叔段),又何德何能敢长期占据许国?请您侍奉许叔安抚许国的百姓,我将派获(即后面提到的公孙获)来辅佐您(其实是监视)。假如有一天我不在了,老天又依礼不再惩罚许国,许国的国君重新掌握许国的社稷,到那时候,如果我们郑国有求于许国,就像以前我们两国通婚一样(昏媾,杜预注释“妇之父曰昏,重昏曰媾”, 连起来还是表达通婚的意思),还希望你们能屈尊答应我们的请求。不要让别的国家侵占我们这里,来跟我们郑国争这里的土地。我的子孙自己尚且无暇应对当前的危亡困境,哪有精力替许国祭祀先祖(意即掌管许国江山社稷。禋祀[yīn sì],祭祀先祖神灵意),我让您留在这里,不仅仅是为了许国,也是为了巩固我们郑国的疆界(圉[yǔ],边界意)。”
    于是让公孙获住在许国的西部,对他说:“凡是你所需要的器用财贿,都不要留在许国,我如果死了,你一定要赶紧离开许国(庄公居安思危,确实有远见)。当年我们的先祖在这里建立新的城邑,周王室当时已经衰微,周王室的子孙越来越丧失祖宗的基业。许国,是四岳的后代(大岳,传说尧舜时的四方部落首领,《史记·五帝本纪》有“四岳”。胤,后代的意思),上天已经在厌弃周朝的气运了,我们怎么能和许国相争呢(郑国也是周的子孙。意思是天道已经不在周这一脉了,而将来替代周的很有可能是四岳的后人,也许就是许国这一脉的后人)?”
    君子说:“郑庄公在这件事上是符合礼制的。礼制,是治理国家、稳定社稷、安抚百姓、有利后代的。许国不遵守法度所以去讨伐它,伏罪了就宽恕它,度量自己的德行去处理问题,估量自己的实力去行事,看准时机后行动,不连累后人,可以说是知礼了。”
    郑庄公让一百名士兵拿出一头公猪,二十五人拿出一条狗和一只鸡,来诅咒射死颍考叔的凶手(卒和行都是军事单位,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行。与行对应的还有一个伍,五人为伍,五伍为行,所以今天还有一个词说“行伍”就是代指军人。豭[jiā],公猪)。君子说:“郑庄公失掉了政和刑。政用来治理百姓,刑用来纠正邪恶。既缺乏清明的政治,又没有威严的刑法,所以才发生邪恶。已经发生了邪恶的事,然后加以诅咒,有什么用呢!”
    伐许之战到此结束。郑庄公在攻占许国之后,立了傀儡政府,又派了公孙获来监视,并且对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反复叮咛,可见庄公确实是政治高手。至于颍考叔死于冷箭之下,凶手是谁,郑伯即使当时不知道,那么多人总有人看到,所谓的“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颖考叔者”,无疑是郑庄公担心下面人对子都不满而演的一出戏,就像后来曹操演的那出割发代首一样,以至于《左传》要借君子之口讥讽郑伯的虚伪了。
    在交代完伐许之事后,《左传》还记载了其他两件事:
    王取邬、刘、蒍、邘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攒茅、向、盟、州、陉、隤、怀。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征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第一件事是周郑易地。王室从郑国取得了邬(在今河南偃师)、刘(在今河南偃师西南)、蒍[wěi]、 邘[yú] 的土地(蒍具体在哪我不确定,百度关于这个字做地名时,只说是楚地,感觉应该不是此处此地;邘,是今天的河南沁阳一带。杜预注解说蒍、邘为“郑之二邑”,则应该相距不远),而把当初分封给苏忿生的温、原、絺、樊[chī]、隰[xí]郕、攒茅、向、盟、州、陉[xíng]、隤[tuí]、怀等几处土地给了郑国。苏忿生,是周武王时期的司寇,封于苏,国于温,周王室拿来与郑交换的土地就是温国的辖区,按百度的说法,其中攒茅、隤[tuí]在今天河南卫辉一带,其余的分布在今沁阳、博爱、济源、孟县、温县、武陟、修武一带。按照杜预的说法,王室拿来跟郑国交换的这一片土地事实上已经不是王室能控制的了,因为当时温国已经背叛了王室。也就是说这次周郑易地,王室拿走的都是实实在在的,而且就在跟前。给郑国的其实是画了个饼,名义上郑国用四地换来了王室十二地,但实际上郑国还得自己去征讨,王室果然有点不厚道啊——不过这也是有先例的,当初周王封秦国先祖的时候,也是画了一个大饼,不过谁也没有想到后来秦国真的把这个画的饼给做成了现实,并且加倍讨回来了最后还一统天下了。
    这件事王室做的不地道,带来的后果就是王室彻底失去郑国的支持了。《左传》借君子之口批评说:“按照‘恕’的原则办事,是符合道德的规则,是符合礼制的要求。王室自己都不能实际拥有的土地,拿来跟别人交换,别人此后不再尊重你不再听你的召唤,岂不是很正常的事情?”恕,即以仁爱的心待人,用自己的心推想别人的心,即我们今天说的换位思考。
    第二件事情是郑伯讨伐息国。息国是当时的诸侯国,姬姓,位于今天河南息县一带。当初两国发生争执(违言,即言语相违和),息侯帅军队攻打郑国,郑伯帅军队与其相战于两国边境(竟,即境),结果息国大败而归。君子因此知道息国也将要灭亡了啊。不揣度自身的德行,不考量自身的实力,不亲近该亲近的人(息国和郑国都是姬姓),不考证别人说的话的真假(郑、息之战起因是有违言),不明察是非,这是犯了“五不韪”的错误啊,在这种情况下还去攻打别人,失败难道不是注定的吗?
    综合看最近一两年的情况,郑庄公南征北战,战果累累,此时真的应该说是志得意满啊。
    只是可惜,鲁隐公的命运,迎来了重大的转变。
    [春秋]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这年冬天,十一月的壬辰日,鲁隐公生命走到了尽头。
    这是一起政变谋杀,《谷梁传》对《春秋》这条记录释读如下:
    公薨不地,故也。隐之,不忍地也。其不言葬,何也?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罪下也。隐十年无正,隐不自正也;元年有正,所以正隐也。
    意思是说,隐公去世了但没有记录他去世的地点,是因为有变故。哀痛他的死,不忍心记录他遇难的地点。之所以不记载他下葬的信息,是因为弑君的乱臣贼子没有被讨伐,所以不记载他下葬的信息,表示对臣子的责备。隐公(除了元年之外)后面十年,《春秋》里面都没有写每一年的正月,是因为隐公自己不愿以国君自居。《春秋》之所以在一开始隐公元年记载正月,表示《春秋》认可隐公的君位是正当的。
    《公羊传》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不系乎臣子也。”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隐何以无正月?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
    意思说为何《春秋》没有记录隐公的葬礼相关事宜,因为表示哀痛。哀痛什么?哀痛他被人弑杀。为何被弑就不记录葬礼的事宜?《春秋》的惯例是,国君被弑杀了,如果乱臣贼子没有被诛讨,就不记载国君葬礼的事,以此来表示国家就像没有臣子一样(因为臣子没有尽到诛讨乱臣贼子为先君复仇的责任)。子沈子(不知道是谁,按上下意思推测,应该是研究《春秋》的一个专家学者之类人)说:“国君被弑杀,做臣子的不去诛讨贼人,就不是臣子;做儿子的不去复仇,就不是儿子。安葬逝者,是生者的事。《春秋》(的惯例是)君主被弑杀,如果贼人还没有被诛讨,就不记载国君的葬礼,以此表示先君已经跟大臣和儿子没有关系了(因为臣子和儿子都没有尽到复仇的责任)。”隐公去世为何不记录遇难的地点?是因为不忍心写。为何关于隐公的记录(基本上都)没有说正月?因为隐公本来就是计划要让位给桓公的,所以不写他在位期间每一年的正月。
    《左传》则详细记载了隐公被弑杀的前因后果:
    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谮公于桓公而请弑之。公之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郑人囚诸尹氏。赂尹氏,而祷于其主钟巫。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钟巫,齐于社圃,馆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贼弑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不书葬,不成丧也。
    意思是说羽父向隐公建议杀掉桓公,想借此求得太宰的官职。隐公对他说:“当初是由于他年纪还小的缘故(所以我代为摄政),我打算把国君的位子交还给他,已经派人在菟裘[tù qiú](在今山东泰安东南楼德镇)建筑房屋,我将要去那终老了。”羽父害怕(他对隐公说的这些传到桓公耳朵里将来对自己不利),于是反而在桓公跟前诬陷鲁隐公,并且主动请求替桓公杀死隐公。当初隐公还是公子的时候,曾率兵同郑国人在狐壤打仗,被郑国人俘获。郑国人把他囚禁在尹氏那里。隐公贿赂了尹氏,并在尹氏所祭神主钟巫之前一直祈祷。后来果然和和尹氏一起逃回鲁国。于是就在鲁国立了钟巫的神主(也开始祭祀)。这年的十一月,隐公要去祭祀钟巫,在社圃斋戒之后,去寪[wěi]氏(应该也是大夫一类人物)那里住宿。壬辰日,羽父让贼人在寪氏家刺杀了隐公,立桓公为国君,并且派人讨伐寪氏(栽赃陷害且杀人灭口),寪氏有人被杀害。《春秋》不记载安葬隐公,是由于后来鲁国并没有按国君的规格正式为隐公举行丧礼。
    《史记·鲁周公世家》关于隐公被弑杀一事的经过,基本与《左传》保持了一致:
    十一年冬,公子翚谄谓隐公曰:“百姓便君,君其遂立。吾请为君杀子允,君以我为相。”隐公曰:“有先君命。吾为允少,故摄代。今允长矣,吾方营菟裘之地而老焉,以授子允政。”翚惧子允闻而反诛之,乃反谮隐公于子允曰:“隐公欲遂立,去子,子其图之。请为子杀隐公。”子允许诺。十一月,隐公祭钟巫,齐于社圃,馆于蒍氏。翚使人杀隐公于蒍氏,而立子允为君,是为桓公。
    子允,就是鲁桓公的名字。只是不知道这次血淋漓的政变之后,公子翚是否如愿当上了太宰?
    对了,其实在讲述隐公被弑杀之前,《左传》还记录了一件事:
    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这年冬天十月,郑庄公带着虢国的军队攻打宋国。壬戌日,大败宋国军队,以报复宋国攻入郑国的那次战役(即与卫国入郑,并纠结蔡国伐载)。宋国没有前来报告这件事,所以《春秋》没有记载。凡是诸侯发生大事,前来告知《春秋》就记载,不然就不记载。出兵顺利或者不顺利,也是一样。即使国家被灭亡,被灭的不报告战败,胜利的不报告战胜,也不记载在册上。
    隐公的故事,到此彻底终结。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鲁桓公元年,春天,周历正月,鲁桓公即位。
    鲁桓公即位,鲁国的历史翻开新的一页。这一年是公元前711年。鲁桓公之前其实我们交代过了,母亲是宋国公主仲子,父亲是鲁惠公,桓公的名字叫允。
    关于桓公弑兄即位这件事,《左传》没有过多着笔,只有《谷梁传》和《公羊传》关注了一下。《谷梁传》是分两部分解读的。首先是针对“元年,春,王正月”这六个字,《谷梁传》解读如下:
    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其曰无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
    意思是说桓公并没有得到周天子的册封,这里为何还记录他“王”呢(王,做动词,即位称王意),是因为谨慎地记录下来表示新君时代的开始。为何说桓公的即位是没有周天子册封的?因为他作为弟弟弑杀了兄长,作为臣子弑杀了君主,说明当时周天子已经不能让他改正错误,诸侯不能挽救他,百姓不能推翻他,可以说不遵守王道已经到极端了。《春秋》写“元年”又写“王”,就是在表示惩治桓公。治,惩治的意思。
    其次针对“公即位”这三个字,《谷梁传》解读如下:
    继故不言即位,正也。继故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也。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为与闻乎弑,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己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于先君也。
    对比一下隐公元年开篇,只有六个字“元年,春,王正月”,跟这条记录比,多出来三个字“公即位”。
    故,是变故的意思,此处隐讳地表达弑君。《谷梁传》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如果先君是因变故去世的,按《春秋》惯例是不书“即位”的。为何这样做呢,因为先君没有以国君的身份正常终老,则儿子或者兄弟是不忍心即位的(即正式举行即位典礼)。如今鲁国先君因变故去世,而《春秋》记录了“即位”,意思是说即位的这位国君参与了弑杀先君一事。为何说《春秋》记录了“即位”,就是说即位的这位国君参与了弑杀先君一事?因为先君没有以君主的身份正常善终,自己却按照正常情况下新君即位的礼仪举办了即位大典,说明这位国君对先君一点感念之恩都没有啊(即不在乎先君是怎么死的)。
    《公羊传》相比而言,说的更直接:
    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
    正常情况下,继承被弑杀的国君之位,不说“即位”(即如果前一位国君被弑杀,则新君的记录开始直接说“元年,春,王正月”即可),为何此处要说“即位”,为了如桓公所愿啊——桓公何所愿?就是希望隐公赶紧死了自己当国君啊。
    公羊派的老夫子们,这次倒是表现的大义凛然,令我肃然起敬啊。
    《左传》虽然没有关注桓公即位一事,但是杜预注解《左传》的时候说了一段话,我觉得还是挺有意思,他说:
    嗣子位定于出丧而改元必须踰年者,继父之业,承父之志,不忍有变于中年也。诸侯每首岁必有礼于庙,诸遭丧即位者因此而改元正位,百官以序。故国氏亦书即位之事于策。桓公篡位而用常礼,欲自同于遭丧而即位者。
    杜预这段话意思是说嗣子(新君即位者的)身份在先君去世出丧的时候就事实上已经确定了,但是改元必须要过完这一年,以表示继承先父未竟的事业和遗志,不忍心在这一年尚未结束的时候就有变化。诸侯的第一年,必定要到祖庙去举行仪式,凡是先君正常去世的在这个时候才改元正式即位,百官也各安其序,史官也于此时将新君即位的事记录在案。桓公是篡位而立的,但还按照正常的礼仪,就是想把自己比同于先君正常去世而自己即位——还是说桓公在这里里想掩盖自己弑兄的丑恶行径而已。
    鲁桓公就这样尴尬地登上了历史舞台,他弑杀了隐公,恐怕没有想到,最后自己也未得善终,冥冥之中,也许真有报应?

    [春秋]三月,公会郑伯于垂。郑伯以璧假许田。
    鲁桓公元年三月,鲁桓公与郑庄公在垂这个地方会面。郑庄公(提出)用璧交换许田。
    这是鲁桓公的第一次重大外事活动。这里提到的垂,之前提到过,隐公八年有“春,宋公、卫侯遇于垂”的记录。璧,我们都熟悉,一种玉器,鼎鼎大名的和氏璧就是代表,形状就是个圆环。古人说“肉倍好谓之璧”,所谓肉,指的是那个环形的边,所谓好是中间那个孔,意思是说如果环形边的直径是中间圆孔直径的二倍,这样的玉器就称为璧。璧,这东西在当时是一种很重要的礼器,祭祀仪式上是奉献给鬼神的,因此当时人认为很珍贵,所以才有一座和氏璧抵得上十五座城。假,是借的意思。许田,之前也讲过了,隐公八年讲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时,对此事的来龙去脉做了详细说明。
    也许是得位不正自己心里不踏实的缘故,鲁桓公于外,急需得到周天子和各国诸侯的认可,于内急需得到鲁国人民的支持。这次外事活动无疑就是他为安定君位而走的一步棋。之所以首选郑庄公,我想首先是鲁郑为邻国,且之前关系向好,此时庄公又武力正盛,鲁国正逢人心不稳,桓公首选的要保证郑国不乘机生事给自己带来压力;其次,也许跟石碏给州吁出的主意一样,桓公毕竟是周王室的卿士,走走桓公后门,看看能不能朝觐周王取得王室的认可。于是就有了这次会面。对此《左传》记载如下:
    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郑。郑人请复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许之。三月,郑伯以璧假许田,为周公、祊故也。
    元年春天,桓公即位,想进一步巩固此前鲁郑双方的友好关系。郑国请求重新祭祀周公,完成祊和许田的交换,桓公答应了。这年三月,郑庄公用璧交换许田,这是为了祭祀周公和以祊易许的缘故。
    读到这里,我有个疑惑,之前隐公和郑伯已经有过以祊(邴)易许田的协议,而且明确记载了鲁国接收祊(邴),按说许田应该也按约定给郑国,为何此时郑伯还要提出来以璧交易许田呢?唯一的解释就是,鲁国接收郑国的汤沐之邑,但并没有如约与郑国完成许田的交割手续。所以即使此时郑国已经事实上占领了许国,但法理上对于鲁国的这块飞地许田,还是有瑕疵,为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郑伯再次提出两个优惠条件,一是祭祀周公,确保鲁国先祖香火不断(因为之前鲁郑易地时,已经提出过祭祀周公,所以这里说是“复祀周公”),二是额外用璧给鲁国做为质押物,来借许田——注意不是交换,是借用。言下之意许田的所有权还承认是鲁国,但使用权让渡给郑国。
    《谷梁传》对这条记录释读如下:
    会者,外为主焉尔。假不言以,言以非假也。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礼,天子在上,诸侯不得以地相与也。无田则无许可知矣。不言许,不与许也。许田者,鲁朝宿之邑也。邴者,郑伯之所受命而祭泰山之邑也。用见鲁之不朝於周,而郑之不祭泰山也。
    先说这次会面,是郑国主动发起——倒也有可能,郑庄公主动出击,试探试探鲁国这位新君的作风。然后解释了一下文字上矛盾的地方:借就不用“以”字(即借东西,就不用说我以什么为交换跟你借个某某物),用“以”字就不是借(我用某某为交换跟你借个某某,则意思就是交换而不是借)。不是借而写成借,是隐讳的说两国在易地。按照礼制,天子在上,诸侯不能互相交换或者赠与土地。因为没有(许的)土地就没有许(这个地方),这是可想而知的。不说是许,是因为不是把许(这个国或者城邑)给郑。许田,是鲁国朝觐天子时候的住宿之地。邴,是郑伯奉王命(随同周天子)祭祀泰山的城邑。用(两个地方交换),意味着以后鲁国不去朝拜周王了,而郑国也不会再随同周天子祭祀泰山了。
    《公羊传》说法,反而委婉了些,感觉似乎在给郑伯洗白:
    其言以璧假之何?易之也。易之则其言假之何?为恭也。曷为为恭?有天子存,则诸侯不得专地也。许田者何?鲁朝宿之邑也。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此鲁朝宿之邑也,则曷为谓之许田?讳取周田也。讳取周田则曷为谓之许田?系之许也。曷为系之许?近许也。此邑也,其称田何?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
    为何说用璧借呢?实际上是交换。为何交换但说是借?为了表示谦恭。之所以说是为了表示谦恭,是因为有周天子在,诸侯就不能擅自做主决定土地归属(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有周天子才有资格决定土地的归属)。许田,是鲁国去朝拜天子住宿的城邑,诸侯去朝拜天子,在天子王城的郊区,有住宿的城邑。这是鲁国朝宿之邑为何说是许田,是为了避讳说直接取了周天子的土地,这块地是在许国土地上,靠近许国的城邑。既然是城邑,为何称田?庄稼地多住的人少称为田,住的人多庄稼地少称为邑(听着有点类似今天农村和城市的区别,古人说“所稼曰田,所居曰邑”,则一个侧重耕种庄稼,一个侧重居住生活。)
    按照《公羊传》的说法,即使明知道这次是交换土地,但形式上郑鲁双方走了一个质押租赁的路子,只是使用权的转移,不涉及所有权的变更,则不存在冒犯周天子的说法了——其实还是打擦边球,不过你得承认,这个思路挺好,也算《春秋》记载的第一起金融创新案例吧。
    这件事在《史记·鲁周公世家》也简单记录了一笔:
    桓公元年,郑以璧易天子之许田。
    太史公已经懒得替双方掩饰, 直接说明就是“易天子之许田”。
    另外,多说一句,为何郑国反复要提祭祀周公一事。当时人们对祭祀鬼神先祖是非常看重的,周公是鲁国的直系先祖但非郑国的直系先祖,因此祭祀的责任在鲁而与郑国无关。如果许田归了郑,那么郑国完全可以不去祭祀周公,这样的话作为子孙后代的鲁国人(对许田的周公庙而言)没有尽到祭祀周公的义务。为了打消鲁国人的顾虑,所以郑国人反复提出好祭祀周公,这点其实不合礼制,孔子说过,“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去祭祀不该你祭祀的鬼神,那就是谄媚啊。
    [春秋]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
    夏天,四月,丁未日,鲁桓公与郑庄公在越这个地方见面,这次双方举行了正式的盟誓。越,显然不是勾践那个越,我看有人考证说是在山东曹县。
    这条记录《公羊传》没解读。《谷梁传》也只是简单注释了一下:
    及者,内为志焉尔。越,盟地之名也。
    考虑到此前三月份双方刚见过面,那这次又见面显然是有重要的事,对此《左传》有交代: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结祊成也。盟曰:“渝盟,无享国。”
    结,是缔结正式条约的意思。原来这次见面,是就祊和许田交易一事签署正式盟约,并且双方在神灵面前发了誓,约定:“渝盟,无享国。”——渝,是改变的意思。盟,是盟约。渝盟,就是(如果)违反盟约;享国,代指做君主。所以这句誓言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有人违反这次条约,诅咒他当不了君主。”
    这个时候,郑庄公已经在位三十三年了,这个诅咒对他而言,他估计不会那么当回事。但是,对于那位鲁桓公就不好说了,毕竟,他刚刚即位,毕竟,他得位不正啊。我怀疑这誓词十有八九是郑庄公想出来的,因为从双方易地的前后过程看,郑国更希望这事情落到实处,郑国更担心这次盟约不能执行,所以这样的诅咒之词,一下切中了鲁桓公最忌惮的要害啊。估计盟誓的时候,庄公表情肃穆,但看着鲁桓公他心里在一定想:“小兔崽子,跟我玩,你啊,还嫩了点啊!”
    [春秋]秋,大水。
    冬,十月。
    这年的秋天和冬天基本没什么大事,所以放到一起说。先说秋天。
    秋天的事情,《春秋》只记载了三个字,“秋,大水”。这条记录我们一看就明白,显然是秋天发生了水灾,所以才有此记录。
    《左传》注解了一下:
    秋,大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
    杜预注解说“广平曰原”,意思是地域广大而平坦称为“原”。“凡平原出水为大水”,即鲁国广大的平原地带这次都被水淹了,所以称之为“大水”。
    《谷梁传》也只是解释了一下何谓大水:
    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高,指高处。下,指低处。高处低处都被水淹了,称为“大水”。
    《公羊传》则解释了一下为何《春秋》记录这条:
    何以书?记灾也。
    原因很简单,之所以记录下来,是因为这是洪灾。
    嗯,莫非老天惩罚桓公弑兄篡位,所以降灾祸给鲁国?
    冬天的记录也很简单“冬,十月”——类似的例子,我们前面已经看过好几个了。所以《公羊传》没有去解释这三个字,《谷梁传》把前面的理论找出来又粘贴到这里:
    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后年。
    看到反复解释这类,我很怀疑谷梁派的学生记忆力不好,或者智商稍微有点欠缺。
    《左传》倒是说了点《春秋》没记载的事:
    冬,郑伯拜盟。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年冬天郑伯来鲁国“拜盟”。我自己理解,拜盟应该是双方正式缔结盟约以后,一方来理礼节性的拜望,表示拜谢之意。这里的盟,显然还是针对那次易地的事情,特指的就是四月份的越地之盟。
    但是《左传》此次记录是郑伯,如果是郑庄公亲自来,那桓公的面子大了去了——毕竟终隐公一朝,也未见有记录他来鲁国啊。
    若真如《左传》而言,庄公亲自来鲁国拜谢双方此前的结盟,我猜测可能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体现郑国对许田这块地方的重视;二是庄公有意拉拢桓公,这次来隐隐有给桓公背书之意——毕竟桓公急需要庄公这样有地位(是周王的卿士)有影响力(郑国此时风头正劲)的诸侯来支持,雪中送炭可比锦上添花意义重大;三是也许庄公想亲自来看看鲁国这次政变后朝臣态度和民心所向,从而决定郑国此后与鲁国的外交政策。
    当然,真相无处可寻了,但是我觉得,我的推测还是有可能的,毕竟,庄公是个实用主义者。
    在交代完这一年的事情后,《左传》突然插了一句我们看起来很八卦的记录:
    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
    督,是名,子姓,字华父,所以史书称这个人为华父督,他是宋戴公的孙子,论辈分跟宋宣公、宋穆公是一辈,比当时的国君宋殇公还高一辈。孔父,在此前我们已经说过了,是宋穆公的托孤大臣,宋国的大司马,孔夫子的先祖。子姓,名嘉,字孔父,所以史书称其孔父嘉。《左传》插进来的这句话,意思是是说,宋国的华父督有一次在路上遇见了孔父的妻子,就盯着不放,赞叹道:“(这女人)真是既美丽又明艳啊!”
    按照经验,《左传》这么重要的史书,是不会无缘无故记录这种八卦的事,这里突然记录一笔,显然是给后面埋下了伏笔——很快,我们就看到这件事的后续了。
    [春秋]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滕子来朝。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桓公二年春天,《春秋》的记载顺序如上。但这三条记录实际说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宋国发生弑君政变,三月几位诸侯的会面是这次政变事件的后续。第二件事是在此期间滕国的国君来访。为方便理清思路,我们把宋国政变的事放到一起看。
    宋国的这次弑君政变发生在这年的春天,《春秋》里记载这年春天此事分了两个阶段,先是周历正月,戊申这一天,宋国的督弑杀了国君与夷以及大夫孔父。然后接着三月,鲁桓公与齐僖公、陈桓公、郑庄公在稷这个地方见面,讨论应对此事,以平息宋国内乱。讨论的结果,承认了宋国此次既成事实,使这件非法的事情合法化。稷,就是宋国的城邑。
    这件事的起因,上一节最后我们已经讲过了,就是《左传》的那条“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导致,按《左传》的记录看,显然是华父督见色起意,因为女色引发了一起弑君杀臣政变,具体情况《左传》交代如下:
    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君子以督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于恶,故先书弑其君。会于稷以成宋乱,为赂故,立华氏也。
    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孔父嘉为司马,督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已杀孔父而弑殇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
    桓公二年春,华父督攻打孔氏一族,杀掉了孔父,强娶其妻(取,通娶)。宋殇公大怒,华父督害怕殇公问罪于自己,就弑杀了宋殇公。君子认为其实华父督早就有不臣之心了,所以才敢作出这样的恶行,因此先记录“弑其君”(因为实际上是先杀孔父后杀殇公的)。此后,三月,鲁桓公与齐僖公、陈桓公、郑庄公在稷这个地方见面,使宋国的内乱成功(即鲁、齐、陈、郑等会面后,承认了宋国此次既成事实,使这件非法的事情合法化),由于收了宋国的贿赂,所以立了华父(掌控宋国政权)。
    宋殇公即位十年,但是在此期间发生了十一次战争,老百姓苦不堪言。当时孔父嘉是大司马(军事最高长官),华父督为太宰(大通太,行政最高长官),因为老百姓苦不堪言,就宣扬说:“(这些都是)大司马导致的啊。”随后杀了孔父并且弑杀了宋殇公。从郑国召回了公子冯(这个“召”字,有点意思)立为庄公,因此跟郑国走的亲近。并且用郜的大鼎贿赂鲁桓公,给齐国、陈国、郑国也都送上了贿赂,于是这几位诸侯都认可了华父督为宋国的相。
    《公羊传》和《谷梁传》对宋国的这段政变的解读,则是严格按照《春秋》的两条记录分别展开论述的。关于第一条华父督弑君,《公羊传》特意关注到了这个“及”字:
    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仇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无累者乎?曰:有。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孔父?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其义形于色奈何?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故于是先攻孔父之家。殇公知孔父死,己必死,趋而救之,皆死焉。孔父正色而立于朝,则人莫敢过而致难于其君者,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
    解释了一下,及是什么意思,是累及、连累的意思。弑杀国君的多了,除了这起,在没有受连累的吗?有,仇牧、荀息(注:此二人的事情发生在后面)都是被连累(而死)的啊。除了仇牧,荀息再没有了吗?有。那为何此处特意记录下来,因为是要表彰孔父的贤能啊。为何认为孔父贤能?孔父称得上是“义形于色”(正义之气见于形色)。他义形于色是怎么回事?华父督早就想弑杀宋殇公,但是只要孔父存在,殇公就不可能被弑杀(意即华父督忌惮孔父的存在而不敢贸然弑君),因此他先攻打孔父一家。殇公得知孔父死了,知道自己也必然难免一死,因此赶去救援孔父,结果两人都被杀了。只要孔父正义凛然的站在朝堂之上,则没有人敢给他的君主带去灾难。孔父真是可以说“义形于色”啊!
    按《公羊传》的解读,殇公与孔父应该差不多同一天死的,殇公能去试图救援孔父,则此时华父督应该正在攻打孔氏,如果是《左传》的说法,则孔氏被华父督杀死之后有段时间了才弑杀了殇公。我更喜欢《公羊传》的记录,这样的殇公,显得还是蛮重情义的。
    关于此后的三月,诸侯会面一事,《公羊传》释读如下:
    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隐亦远矣,曷为为隐讳?隐贤而桓贱也。
    这件事是鲁国的大恶(即承认华父督弑君合法),为何还要在这里记录下来(按此前的惯例,本国的大恶要隐讳)?因为这件事发生的年代久远了,“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那隐公的事迹也发生的久远了,为何隐公做的一些错事就避讳了(例如一个月取宋国两城)?因为隐公贤明而桓公卑贱——可见,《公羊传》在人品上,对鲁桓公是充满鄙视。
    对于华父督弑君,《谷梁传》的关注点更多一些,而且即使对“及”字的阐释,也与《公羊传》略有差别:
    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与夷之卒也。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书尊及卑,《春秋》之义也。孔父之先死,何也?督欲弑君而恐不立,于是乎先杀孔父,孔父闲也。何以知其先杀孔父也?曰:子既死,父不忍称其名;臣既死,君不忍称其名,以是知君之累之也。孔,氏。父,字,谥也。或曰:其不称名,盖为祖讳也。孔子故宋也。
    桓公没有被王室册封,为何还要说“王”,是为了给与夷正名啊(不过我觉得如果“王正月戊申”连起来看,则“正与夷之卒也”理解成“用周历准确记载与夷的去世”似乎逻辑上更说得过去)。孔父先死,为何说“(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是为了表明二人的尊卑关系,这是《春秋》的大义(即君为尊在先,臣为卑在后)。孔父为何会先死?因为华父督想弑君但恐怕不能成功,所以先杀了孔父。孔父是保卫宋殇公的人(闲,门中有木,即本意为门前发挥保护作用的栅栏。引申出保卫的意思。孔父是穆公托孤之臣,有保卫殇公的责任)。是如何知道先杀的是孔父呢?因为儿子死了,父亲是不忍心称呼他的名;大臣去世了,君主是不忍心称呼他的名,《春秋》在这里称“孔父”所以知道是孔父被君主连累了(我理解这个逻辑是这样的:如果称字,表示无奈之下的称呼,因为人已经去世,所以这里没有称名“嘉”)。孔是氏,父是字和谥号。也有人说,之所以这里没有称名,是因为避讳先祖的名讳(名是长辈才能称的,平辈和晚辈称名是不尊重对方),因为孔子祖先就是宋国人(孔父嘉)。
    《谷梁传》从称字就推出是孔父先死,这个,我觉得有点牵强。此处为何称字,我倒更愿意相信是因为孔子避讳先祖的名。
    杜预在注解《左传》至此时,提了一个观点:“孔父称名者,内不能治其闺门,外取怨于民,身死而祸及其君”,显然,杜预对孔父评价不高,认为他对内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女人,对外使人民有怨言,最终自己被杀还连累了国君。言下之意《春秋》此处提到孔父是有批评之意的。我理解杜预所谓的“孔父称名者”,意思是想要解释一下《春秋》为何记载了孔父的名字。因为正常情况下他国大夫有如弑君这样大逆不道的行为才会被《春秋》记录,否则不足以入《春秋》。杜预之所以会认为孔父“外取怨于民”,原因也是此前华父督让人宣扬的,宋国之所以连年战争,都是孔父的原因,毕竟他是大司马,主管军事。
    关于此后的三月,诸侯会面一事,《谷梁传》释读如下:
    以者,内为志焉尔。公为志乎成是乱也。此成矣,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焉,于内之恶,而君子无遗焉尔。
    《春秋》之所以说是“以”成宋乱,是因为鲁桓公本来就有这样的打算(给自己弑君的行为拉个垫背的?)。桓公的本意就是想成就宋国这场内乱,这里用“成”,是用了不用该的词(我理解,若“成”做“成就、促成”讲,则“此成矣,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焉”意思是怎么能成就别人的坏事呢?,若“成”做“成者,平也”讲,则“此成矣,取不成事之辞而加之焉”意思是怎么能用这种纵容恶人的手段来平息内乱),对鲁国(其实是桓公)来说,这种行为真是作恶啊,君子在这里,把(对桓公的憎恶)意思表露无遗了。
    虽然我鄙视桓公弑君上位,但是我还是觉得《谷梁传》的这些解读有点牵强,抠字眼抠的太厉害了。对于这种弑君的事情,桓公从道义上讲自身是有瑕疵的,所以我估计当时的情况,你让他公开反对宋国的弑君政变也不现实,毕竟他也是刚刚弑君即位的,让他公开反对这种行径,那不是打他自己的脸吗?
    宋殇公被弑杀了后,此次鲁、陈、齐、郑在宋国会商,讨论如何收场,根据最终达成的结果看,此前客居郑国的公子冯顺利继承君位,郑庄公成为了事实是的大赢家。看《史记·宋微子世家》关于这段记录:
    (宋殇公)九年,大司马孔父嘉妻好,出,道遇太宰华督,督说,目而观之。督利孔父妻,乃使人宣言国中曰:“殇公即位十年耳,而十一战,民苦不堪,皆孔父为之,我且杀孔父以宁民。”是岁,鲁弑其君隐公。十年,华督攻杀孔父,取其妻。殇公怒,遂弑殇公,而迎穆公子冯于郑而立之,是为庄公。
    大致故事情节跟《左传》差不多。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想,吕不韦后来的奇货可居,前期的案例应该就是郑庄公和公子冯的经验吧?我甚至恶意揣测,华父督之乱后面,是不是也有郑国的参与呢?
    这年春天《春秋》记载的第二件事,是滕国国君来朝拜桓公。
    这件事三传都没关注。毕竟,此前滕侯薛侯已经来过一次,这时候鲁国新君即位,滕侯来拜会一下,也没啥奇怪的。不过对比一下,还是有一点差异:上次称“滕侯”此次称“滕子”——杜预倒是解释了一下,认为之所以有不同,是因为这位滕侯“盖时王所黜也”,即在此期间被周王贬黜,等级遭到下调,至于为何有这结论,则没有多讲。
    [春秋]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
    桓公二年夏天四月,鲁国从宋国取回了郜的大鼎,戊申这天,把大鼎安放在鲁国的太庙里。
    郜,我们之前讲过了,隐公十年夏天,“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这个鼎,上一节也讲过了,就是宋国给鲁国送上的贿赂,以此换取鲁国对宋庄公及华父督的支持。鼎,这个东西在当时是一种很重要的礼器,鲁国将其纳于太庙,就是献给祖先神灵。嗯,宋国行贿鲁桓公的赃物,桓公转眼拿过来献给祖宗,这是又来行贿自己的老祖宗的意思吗?难道认为鲁国的老祖宗也是贪财纳贿之辈吗?所以,这件事,真有人看不惯了,《左传》就记录了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事: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锡、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寘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
    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于鲁乎!君违不忘谏之以德。”
    这段话里,有太多专有名词,先解释一下。臧哀伯,姬姓,臧氏,名达,谥哀,本名臧孙达,是我们之前提到的臧僖伯之子,鲁孝公之孙,跟隐公桓公平辈。大路,杜预注释说,“大路,玉路,祀天车也”,可见是祭祀用的一种车,感觉有点像我们今天祭祀时用的纸车。粢[zī],古代祭祀用的谷物,杜预注释说“黍稷曰粢,不精凿”。衮[gǔn],指君主祭祀先王时所穿的礼服;冕[miǎn],帽子;黻[fú],本意指代古礼服上黑与青相间的花纹,杜预注解此处为“韦韠 [bì]”,即为一种遮蔽膝盖的皮质衣服;珽[tǐng],即玉笏;带,即衣服上的带子;裳,是下衣,衣下曰裳;幅,是绑腿布;舄[xì],是鞋子;衡,古代把帽子固定在头发上的簪;紞[dǎn],古时冠冕上用来系瑱[tiàn]的带子; 紘[hóng], 指冕冠上的系绳,天子冕冠朱色,诸侯青色,大夫和士用黑色;綖[yán],是帽子上的一种装饰物。藻率[lǜ],是皮革做的放置玉的器物,杜预注释说“藻率,以韦为之,所以藉玉也”。鞞[bǐng ]鞛[běng],都是佩刀刀鞘上的装饰,杜预注释说,“鞞,佩刀削上饰,鞛,下饰”。鞶[pán]、厉、游、缨,都是带子的意思,但又有细微差别,按杜预的注释,“鞶,绅带也,一名大带;厉,大带之垂者;游,旌旗之游;缨,在马膺前,如所帬[qún]”。火、龙、黼[fǔ]、黻,指旗子上画的火、龙、黼(本意是古代礼服上绣的黑白条纹)、黻。锡、鸾、和、铃,都是马和马车上的铃铛一类饰品,杜预注释说“锡,在马额;鸾,在镳(指马口中所衔铁具露出在外的两头部分);和,在衡(应该是在车身的横木);铃,在旂[qí](带有铃铛的妻子)”。 三辰,即日、曰、星。三辰旂旗指绘有日、月、星的旗帜。
    这个故事大致意思是说,这年夏天,鲁国从宋国取得了郜鼎,戊申这天,安放在了太庙,这件事是不合乎礼制的。因此臧哀伯劝谏鲁桓公说:“做国君的,是要带头宣扬德行而杜绝违背道义的事情(昭,光大意思。塞,堵塞、杜绝。违,即违背法律和道义的行为),从而才能给百官做出表率,即使这样尚且担心有什么失误疏忽没做到位,因此要彰显德行以给后世子孙垂范。所以肃然清净的太庙用茅草覆盖,大路这种车用草做垫席(杜预注释说,“越席,结草”,即结草为席铺在车里),肉汁里不用五味调和(杜预注释说,“大羹,肉汁。不致五味”),祭祀用的粮食不会是精细谷物,以此来昭示祖先的节俭。祭祀的时候,穿戴的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紘、綖,这些东西都是为昭示尊卑各有其度;藻率、鞞、鞛、鞶、厉、游、缨,都是为了表明礼数的;衣服上绣有火、龙、黼、黻,是为了昭示纹彩;(车马服饰具备)五种颜色(即青、黄、红、白、黑)来绘出各种形象,是为了表示器物都代具备了;锡、鸾、和、铃,是为了表示声音的;旗帜上绘有日月星,是为了表示光明(臧哀伯举了这么多例子,我觉得其实可以简单理解为,举办重要仪式的时候,不同身份要穿不同的礼服,不同的装饰物都有不同的象征意义。总之一句话:宗庙里的任何事情和器物,都是有规矩有讲究的,不能乱来)。美好的品德,就是节俭而遵守法度,增减都要符合一定的数量(登即增加,降即减少)。用纹彩、物色来记载事物,用声音和光亮来宣扬事物,从而表现给百官。百官才会有警戒和畏惧,于是就不敢违背法律和制度。而今(宋国弑君却不被惩罚这件事就是)毁灭道德却树立邪恶为榜样,还把他们用来贿赂的器物安置于太庙(寘[zhì],安置的意思),并公然向百官炫耀。如果以后官员都这样做了(即学华父督作乱),怎么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败亡,就是因为官员走上了邪路。官员失德,就会宠幸和贿赂大行其道(则失去公平。章,即光明正大行事意)。(把受贿得来的)郜鼎安置在太庙里,(这不是明摆着宣扬行贿受贿吗)还有什么比这更过分的?当年武王灭商,把九鼎迁到雒邑,尚且被正义的人批评认为做的不对,何况如今公然将这种违反礼制的贿赂品安放在太庙,这比起(武王迁九鼎)来,又怎么说呢?”但是桓公并没听他的劝谏。
    周王室的内史(内史,是周王朝的大夫,是史官)听说这件事后,说:“臧孙达在鲁国一定会后继有人啊!国君做了错事,但他依然不忘记用道义来进行劝谏(意即臧哀伯尽到了臣子的本分)。”
    臧哀伯谏鲁桓公纳郜鼎这件事上,看得出他确实遗传了乃父臧僖伯的风范,讲道理讲得是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而且出发点也是大义所在,说的是义正辞严,并且从这件事上推而广之,得出结论是这样下去有可能助长歪风邪气导致国将不国。只可惜遇到鲁桓公这种水平的国君,说了也没用。所以杜预在注释在《左传》到此的时候,说了一句“僖伯谏隐观鱼,其子哀伯谏桓纳鼎,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故曰其有后于鲁”——嗯,所谓善有善报之意吧。
    桓公纳郜于太庙这件事,《谷梁传》评论如下:
    桓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乱,受赂而退,以事其祖,非礼也。其道以周公为弗受也。郜鼎者,郜之所为也。曰宋,取之宋也,以是为讨之鼎也。孔子曰:名从主人,物从中国,故曰郜大鼎也。
    这段话意思是说,鲁桓公这个人,在鲁国内部,弑杀了国君,在外部又成就了宋国华父督的乱行,收受贿赂以后回来,拿贿品来祭祀祖先,这是不合礼法的行为。这种做法周公都不会接受的。郜鼎,是郜国铸造的。之说以这里说“宋”,是因为从宋国取过来的,以(这个鼎)作为讨伐宋国(弑君的赎罪品)。孔夫子说了:(鼎的)名字随主人,实物则取自中原诸侯国家(中国,即中原的诸侯国,宋国),因此称呼这个鼎为“郜大鼎”。
    《公羊传》的关注重点也在这个鼎的称谓上:
    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器从名,地从主人。器何以从名?地何以从主人?器之与人非有即尔。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至乎地之与人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然则为取可以为其有乎?曰:“否。”何者?若楚王之妻媦,无时焉可也。戊申,纳于太庙。何以书?讥。何讥尔?遂乱受赂纳于太庙,非礼也。
    意思是说,这个鼎是从宋国取得的,为何称为“郜鼎”,因为器物是使用(原来就有)的名字,土地是根据(占有它的)主人(来命名)。为何这样说呢,因为器物对于人而言,并不是人去占有了它所以才这样的(器物与土地,这里有点类似今天动产与不动产的概念)。宋国当初取得这个鼎就是不道义的行为,因此(即使被宋国取得了),依然称为“郜鼎”。对于土地而言就不同了,须臾之间就可能被别人占有。那是不是说(土地)被谁取得了就是被谁占有了呢?不是。为何这样说?例如楚王以妹妹为妻(媦[wèi],是妹妹。妻媦,是妻以媦的意思,即以妹妹为妻),这种事任何时候都不可以的(可见我泱泱中华自古就对乱伦持否定态度,不像欧洲,直到中世纪还近亲繁衍)。为何记录戊申这天将郜鼎纳于太庙?是表示讥讽的意思。讥讽桓公让宋国的乱臣贼子遂了心愿而将受贿所得祭献在太庙,这是不合礼法的行为啊。
    桓公纳郜鼎于太庙这件事,《史记·鲁周公世家》也是持贬斥态度的:
    二年,以宋之赂鼎入于太庙,君子讥之。
    说的就是《春秋》这条记录。
    桓公二年,以这场闹剧开始。为何当时的人如此看重鼎,尤其是臧哀伯还拿九鼎来比喻。这就有必要解释一下九鼎了。先说一个论断:如果九鼎今天能被找到,那么毫无疑问会成为我们国家至高无上且独一无二的宝物,什么传国玉玺和氏璧之类的,也得甘拜下风。为何这样说呢?是因为这九鼎在中国历史上,实在太重要了。《史记·封禅书》记载说:
    闻昔泰帝兴神鼎一,一者壹统,天地万物所系终也。黄帝作宝鼎三,象天地人。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皆尝亨鬺上帝鬼神。遭圣则兴,鼎迁于夏商。周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沦没,伏而不见。
    意思是说听说很久以前泰帝(传说中的远古圣王,就是太昊伏羲)铸造了一座神鼎,一就是一统的意思,是天地万物归于一统的象征。此后黄帝制作了三座宝鼎,象征着天、地、人。后来大禹有收集了九州出产的金属,铸成了九个鼎。这九个鼎都曾经用来烹煮祭礼而祭祀上帝鬼神(亨,是祭祀。鬺[shāng],烹煮牲肉以祭祀)。九鼎遇到圣明的君主就会出现,这样一直传到了夏代、商代。周朝末年的时候,周王室德行衰败,宋国的社庙覆亡(即宋国灭亡),鼎就沉没在水中,来再没有出现。
    这段话大致交代了一下九鼎的来历,从泰帝的一鼎到黄帝的三鼎到大禹的九鼎,是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相延续的。最终,鼎成为了传国宝器,也成了国家拥有政权的象征。所以汉语里有个词叫“问鼎中原”,就是取得天下的意思。
    据说大禹作九鼎,九鼎之上铸刻有天下九州的地图和各地的名山大川奇珍异物,以此象征天下九州都归于统治之下。此后夏、商、周三代都将九鼎奉为国家政权的象征,以取得九鼎来象征政权继承的合法性。商汤灭夏后将九鼎迁到商都,盘庚迁都于殷九鼎随之而迁殷,武王灭商后迁九鼎于雒邑(即《左传》记载的臧哀伯进谏时说的“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一事。但是《史记·周本纪》的记载稍微有不同“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雒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居九鼎焉”,则迁九鼎于雒邑是成王时候的事)。《墨子》里有“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夏后、殷、周之相受也”说的就是这回事。
    因为拥有九鼎就是统治天下的象征,所以春秋战国时候,一些有野心的诸侯就纷纷觊觎九鼎。比较有名的就是楚庄王问九鼎,被王孙满怼了一顿,可见至少在当时人眼里,九鼎还是有明确下落的,就在洛阳王室。
    但是后来九鼎的下落就出现了不同说法。一种说法是前面提到的《史记·封禅书》的记录,“周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沦没,伏而不见”。这个观点,后来班固在《汉书》中做了补充,说是在周显王四十二年,九鼎沉没于泗水(今江苏徐州一带)之下,后来秦始皇还派人下水打捞但无功而返。但这种说法有一个问题,就是既然武王灭商取得九鼎,而且周公将九鼎安置在了雒邑,怎么可能后来又归于宋国(商的后裔)且在泗水而没?
    另外还有一种说法,也是出自《史记》。在《史记·周本纪》里有“周君、王赧卒,周民遂东王。秦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于憚狐”的记载,《史记·秦本纪》里也有“(秦昭襄王)五十二年,周民东亡,其器九鼎入秦”,则至少在秦灭周的时候,九鼎依然存在,且归于秦。但是自秦起,后世就再也没有见过九鼎,所以说九鼎入秦,似乎概率也不大。我倒是倾向于大概率在此之前九鼎已经失落。秦国与九鼎有关的传说还有一个“秦王举鼎”的典故,说是秦武王去洛阳,看到九鼎,指着雍州之鼎说是秦鼎,要带回咸阳(秦属雍州,秦的都城很长一段时间就在雍城,祖庙也多在雍城,秦始皇的登基典礼也是在雍城举行的),仗着自己力气大去举鼎,不料失手砸断胫骨,当夜气绝而亡(《史记·秦本纪》只记载了“王与孟说举鼎,绝膑。八月,武王死”,虽说武王是举鼎而死,但并未说举的就是九鼎之一)。
    事实上九鼎在周以后,就可以说没有公开出现过,《史记·周本纪》里有记载的公开展示,是在武王灭商后,有“命南宫括、史佚展九鼎保玉”一说,意思是说武王灭纣后,命南宫括、史佚向随同伐纣的诸侯展示九鼎和宝玉(保,通宝)——我琢磨就是战胜后展示战利品的意思,尤其是九鼎,意味着王权的更替完成,自殷而周。九鼎再次出现的记录,就是成王时周公迁雒邑了,此后再没有在公开场合出现过。
    九鼎在周末神秘消失,成为华夏历史上一大谜团,因为按照九鼎的重要性来说,不会轻易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中。有一种说法(出自《战国策》)说九鼎非常巨大,要拉动一个鼎就需要数万人。如果九鼎真是九个庞然大物,更不可能轻易消失啊,毕竟,后来秦始皇铸的十二铜人都知道怎么消失的,较之而言九鼎要重要的多了,不应该没有记录。所以后来还有一种说法,说九鼎其实是一个,名字就叫“九鼎”,而且不大,只是其象征王权所以地位尊贵而已。此外还有其他猜测,例如被周王室偷偷融化了铸钱(考虑到东周初年已经能“求赙”,后代儿孙日子过的更凄惶,万一遇到个败家子这种可能性也是有的,所以我猜测,甚至王孙满时期到底九鼎还在不在也不好说了),还有人猜测被作为某位周天王的陪葬品了等等,但是周天子惯例是死后不封不树,导致历代周王陵到底在哪,到今天都是考古上的一大谜团。从心底讲,我倒是真的希望九鼎就埋藏在地下,有朝一日能重现天日啊。
    九鼎消失后,后世有些帝王不甘心,于是重铸九鼎——用我们今天话来说就是赝品、仿制品。这种东西当然没有任何法理上的意义和价值,只能是自欺欺人的东西罢了。武则天、宋徽宗都曾干过这事。武则天能理解,毕竟得位不正,需要谶纬祥瑞这些东西来给自己造舆论。宋徽宗当皇帝不行,但玩花样挺有想法,除了造九鼎,还有过封禅泰山的举动——考虑到他的政绩实在太差,以至于从他以后,后世帝王都耻于再去搞泰山封禅的典礼了。此后也再没有听说谁去重铸九鼎来给自己造舆论——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这样做徒增笑料。

    [春秋]秋七月,纪(杞)侯来朝。蔡侯、郑伯会于邓。
    九月,入杞。公及戎盟于唐。
    这年的秋天,是个多事之秋。《春秋》一共记载了四件事。逐个来说。
    第一件事,是七月,纪(杞)侯来鲁国朝见鲁桓公。但是来的这个人到底是谁,《公羊传》和《谷梁传》在引述《春秋》原经时作“纪侯”,《左传》在引述《春秋》原经时则作“杞侯”。
    这件事《公羊传》没关注。《谷梁传》则解读如下:
    朝,时,此其月何也?桓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乱,于是为齐侯、陈侯、郑伯讨数日以赂。己即是事而朝之。恶之,故谨而月之也。
    意思是说,诸侯来朝见,一般只记载季度,为何这里要说明是哪个月呢?因为桓公在内弑杀了先君,在外纵容了(宋国的坏人)作乱,并且为了这个跟齐侯、陈侯和郑伯向宋国连续多次讨要贿赂(吃相太难看啊)。纪侯(己,通纪)因为这事而来朝见桓公。憎恶此事(如果纪侯为此而来是表示祝贺桓公,则“恶之”应该是表示夫子憎恶纪侯这样的举动;若纪侯为此而来是想如臧哀伯一样劝谏桓公,则“恶之”应该是表示夫子认为纪侯憎恶桓公这一系列举动),因此慎重的记下来这次月份。
    但是《左传》的说法则不一样:
    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杞侯归,乃谋伐之。
    按照《左传》的说法,这次来的是杞侯,并且双方君主会谈的过程中,杞侯对桓公不敬(不敬的原因,也许就是《谷梁传》提到的看不惯桓公“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乱”且索贿的行为),所以估计言语上就没客气,结果惹怒了桓公。杞侯走了以后,桓公就有攻打杞国之意——估计桓公也有想借此转移国内矛盾甚至杀鸡给猴看来立威的意思。
    如果真的是因为杞侯批评桓公,导致桓公意欲伐杞,那我想说,伸张正义,有时候未必会给自己带来好处,但是,不能因此就纵容恶势力。这点上,我支持杞侯。
    第二件事也发生在七月,蔡侯和郑伯在邓这个地方会面。此前宋、陈、卫、蔡四国联军伐郑,到今天陈、宋都已经被郑伯彻底搞定。卫国一度也已经搞定(不过在隐公十年又跟宋国联手有过一次“入郑”和“伐载”的记录),只有蔡国此前似乎一直跟郑国没有和好的迹象。这次终于看到转折的苗头了。这次与郑伯会面的蔡侯,是蔡桓侯(有名的扁鹊见蔡桓公,并不是他,据考证是齐桓公,当然也不是那个春秋五霸的齐桓公,而是田氏代齐之后的齐桓公)。双方会面的地方在邓国,就是今天的河南南阳邓州、湖北襄阳一带,已经靠近楚国了(但是杜预认为应该是“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则大致在今天的河南漯河)。所以《左传》针对这条记录说的很有意思:
    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
    意思是说,蔡侯、郑伯在邓这个地方会面,是因为畏惧楚国(所以商量应对之策)。为何畏惧楚国?杜预注释说“楚武王始僭号称王,欲害中国。蔡、郑,姬姓,近楚,故惧而会谋”,意思是说这个时候楚武王已经僭越称王了,有图谋侵袭中原之意,蔡国和郑国都是姬姓,又离楚国很近,因此畏惧楚国会出兵攻打他们,所以会盟讨论应对楚国之策。按《史记·楚世家》记载,此时已经是楚武王三十一年。
    关于蔡侯、郑伯会于邓这件事,《谷梁传》没有做解读,《公羊传》则释读如下:
    离不言会,此其言会何?盖邓与会尔。
    离,通俩,所谓“二国会曰离”,“离,俪也;俪,两也”。这句话意思是说,两个国家会面不说“会”(应该说“离”),为何这里用了“会”,大概是邓国也参与了吧(这下就是蔡、邓、郑三国了)——如果是考虑应对楚国,邓国是楚国眼皮底下的小国,为了自保求助于郑、蔡,作为东道主发起这次会面,似乎也是合情合理。
    第三件事发生在九月,鲁国攻入了杞国。关于这件事,《公羊传》没有关注,《谷梁传》只记录了四个字:
    我入之也。
    意思是,确实是我们鲁国攻入人家杞国的。
    但是,为何鲁国会突然莫名其妙攻打杞国,没有交代。倒是《左传》做了解释:
    九月,入杞,讨不敬也。
    九月,鲁国攻打杞国,就是为了讨伐之前杞侯对桓公不敬。
    所以如果把这条记录和第一条记录联系起来看,我更倾向于《左传》的说法,七月来朝的就杞侯,因为对桓公不敬,导致鲁国九月攻入杞国。也就是说,在引述这条记录的时候,《公羊传》和《谷梁传》的“纪侯”应该是“杞侯”之误。
    第四件事是鲁桓公和戎人在唐地会盟。《公羊传》和《谷梁传》都没释读。《左传》简单做了解释:
    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
    结合之前的隐公二年“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这条记录就很好理解了,《左传》认为这次桓公和戎人的会盟,就是为了进一步修好双方之前的盟约。这,估计也是桓公为了尽快稳定自己的统治,比照“外安诸侯”的思路而走的一步棋吧。

    [春秋] 冬,公至自唐。
    这年冬天,桓公从唐返回。
    这条记录,应该是上一条桓公与戎人在唐地会面的后续。这件事看来至少持续到了十月,所以此时才以“冬”书之。
    但是《公羊传》没对此做释读,《谷梁传》的解释有点奇怪:
    桓无会,而其致何也?远之也。
    意思是说桓公(所有与其他国君会面)没有类似的记录(即特意记载返回的时间),这里为何特意写“致”(实际是《春秋》写的是“至自”),因为唐离得比较远——我之所以觉得《谷梁传》的解读有点奇怪,就在于,远又如何,难道言下之意路上有风险?也不应该啊,隐公之前也不止一次去了这个地方啊,也没见有这样的记录和解读啊。
    《左传》的解释相对多一点:
    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
    意思是桓公从唐回来之后,去祖庙祭告了祖先。按照礼法,诸侯出行,要先去宗庙祭告祖先,回来之后,有饮至、舍爵,策勋等仪式(饮至,在臧僖伯谏观鱼里讲过;爵,是饮酒的器物,舍爵,就是赐酒宴的意思;策是记录,勋是功劳,策勋就是记录有功劳的人及其功绩。说白了就是回来之后,还要搞个团建活动,总结表彰奖励有功人员),这是礼制。两个国君会面的话,往来的时间点都要记录下来,以示谦让。三个以上(参,通叁)国家,则(如果是去别的国家)去的时候记录下会面的地点,(如果是别的国家来我们这)来的时候只说“会”,是表示我们主事。
    这段话关于“称地”或者“称会”的解释,我们听着似乎逻辑上有点不好理解。参考一下杜预的注解,似乎就能好理解一些,杜预说:“特相会,公与一国会也。会必有主,二人独会,则莫肯为主,两让,会事不成,故但书地”,意思是说两国国君会面的时候,必然有一个主事的,但彼此经常谦让,如果过于谦让则可能让这次会面泡汤,所以两个国君会面的时候,只记录下会面的地点,不必特意说谁主谁客。结合起来,对于三国会面的话“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就很好理解了,三国会面,去的话还是“称地”,不用计较谁是主事的。如果是来,则不用特意“称地”(因为地方就是我们鲁国),只需要说“会”就行了,因为大家也都清楚主事的必然是鲁国。
    在解读完这条记录后,《左传》记录了另一段事: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栾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弑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弑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陉庭之田。陉庭南鄙启曲沃伐翼。
    这段记录,其实此前我们已经讲过了,就是曲沃代晋,虽然与前面我们引用的《史记·晋世家》略有差异,但基本一致,所以此处不再赘述。
    [春秋]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
    鲁桓公三年春天,正月,鲁桓公与齐僖公在嬴这个地方会面。嬴,是地名,据考证就在今天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西。
    这次会面,是鲁桓公第二次与齐僖公见面,上一次是公事,大家一起收受宋国贿赂承认了宋国非法政变的既成事实,联合分赃。但这次两位国君的会面,则既是公事也是私事——这次会面是为了两国联姻,齐国的公主准备嫁给鲁桓公。
    对于这次会面,《谷梁传》和《公羊传》都没有关注。《左传》倒是解释了一下这次会面的背景。但是在解释这次齐、鲁国君会面之前,先讲了一段晋国的事情:
    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逐翼侯于汾隰,骖絓而止。夜获之,及栾共叔。
    这段记录,依然是曲沃代晋的事情,具体对应到《史记·晋世家》里,就是“哀侯八年,晋侵陉廷。陉廷与曲沃武公谋,九年,伐晋于汾旁,虏哀侯。晋人乃立哀侯子小子为君,是为小子侯”这段。其中晋哀侯八年对应的是鲁桓公二年,哀侯九年对应的是桓公三年。所以《左传》这段记录里,实际上说的是曲沃代晋中哀侯被俘虏的那次战争。意思是说,桓公三年,曲沃武公攻打晋君室(翼是晋国的都城,伐翼就是大夫叛乱攻打诸侯),军队驻扎在了陉庭这个地方(双方开战),韩万(一种说法说他名万,谥武, 故称韩武子;另一种说法说是为曲沃桓叔次子,曲沃庄伯之弟,曲沃武公的叔叔——杜预也认为“韩万,曲沃庄伯弟”)给曲沃武公驾车,梁弘为车右。一直追杀当时的晋哀侯于汾隰[xí]这个地方(汾隰,字面意思是指汾河边上,做地名讲,指的是今天西洪洞县以南、襄汾县以北汾水两岸地区),结果追逐中曲沃武公战车的马匹挂住了树木而被迫停下来(骖[cān],指站车前两侧的马;絓[guà],绊住、挂住意)。这条晚上终于抓获了(晋哀侯),并俘虏了大夫栾共叔。
    在讲完这段战争后,《左传》对《春秋》这条鲁桓公回见齐僖公的记录做了注解:
    会于嬴,成昏于齐也。
    这次双方君主的会面,是为了(桓公)与齐国结成婚姻关系(成昏,在这里应该是订婚的意思)。女主人公《春秋》此处没有写她的身份,实际上是齐僖公的女儿,后世称为文姜。昏,就是婚。据说上古时候男女双方的婚姻往往不是自愿的,大多数是抢婚而成,既然要抢,只有在黑夜里进行,所以“昏”又引申为“结婚”的意思。后来古人娶亲就经常是在黄昏时举行。我记忆中好像江浙沪一带到今天婚礼还是在下午晚上举行。
    这桩婚姻甚至从这次会面定亲的时候就被人鄙视。杜预就认为,之所以《春秋》记录了这么一笔,是因为“公不由媒介,自与齐侯会而成昏,非礼也”——意思是这次是桓公上赶着巴结齐国,连媒人这样的角色都顾不上要了,根本不符合当时的礼数。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推测出,这次会面和双方的这次结亲,大概率是鲁桓公主动提出来的,已经主动且迫切到连媒人都省略了。要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男女双方结亲是非常看重媒人的。《诗经·氓》里的女主人公就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意思是说不是我看不上你啊,只怪你没有按照礼法让媒人来提亲。一个普通民间女子尚且如此重视礼法,国君怎么可能反而不在意呢?正常情况下,鲁桓公完全可以而且也应该先派个大夫去齐国提亲,按照正常流程一步一步往前推进。但是这次很奇怪,作为周公后人的鲁国,把能省略的环节基本都省略了——只能说鲁桓公太迫切想结成这桩婚姻了。之所以如此迫切,你要说是因为爱情,打死我都不信,因为理论上讲鲁桓公跟齐僖公的女儿此前彼此应该面都没有见过,怎么可能有爱情?不要说一见钟情,连见色起意的可能性都无限趋近于零啊。唯一的解释,就是利益,而且是鲁桓公自身的利益需要,且迫切的需要这场婚姻来实现他的利益诉求。
    鲁桓公迫切希望通过这桩婚姻得到什么呢?结合此前不久发生的卫州吁事件,我们很容易就得出结论了:这次婚姻关系的确立,对于鲁桓公来说,这意味着齐国这个大国给他做了背书,这对刚刚弑君即位不久的他而言,无疑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这桩婚姻,不但使得鲁国和齐国之间的关系更加的亲近,也意味着鲁国和宋国在通婚这件事上开始渐行渐远——因为此前孝公和惠公的夫人,都是宋国女子。在当时,之所以人们能习惯用“舅姑”来代指公婆,显然是连续几代结亲才会形成这样的结果。鲁桓公这次结亲,显然揭开了鲁国国君婚礼对象选择的新方向。
    但是,很奇怪的一点是,齐僖公居然也并未对鲁桓公在此过程中做出来的失礼行为表示出任何的不满,从后续事态的发展来看,双方这次很快达成了一致,并且迅速推进了这桩婚姻成为事实。我们有理由相信,齐僖公也有拉拢鲁桓公结好鲁国的考虑,但是,是不是还有什么其他我们暂时不知道的原因,促成了齐僖公决定迅速的把这个女儿嫁出去呢?
    总之,对齐鲁双方而言,这桩婚姻是一桩赤裸裸的政治婚姻,完全是利益交换。在双方君主会面达成一致的时候,对双方来说这都是一桩皆大欢喜的婚姻。但是,这桩政治婚姻的结局并不那么美好,鲁桓公当初只想着能给自己拉一座大靠山,但他万万想不到自己娶到的这位齐国女子不仅给他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而且最终会要了他的命,让他后来身死异国。
    我甚至会八卦的想,《谷梁传》和《公羊传》之所以都没有关注这条记录,不知道是不是也跟这桩婚姻后来的影响不好有关,造成了鲁国历史上一桩大丑闻,以至于这些正派古板的老夫子完全无法直视这桩婚姻?
    说完《春秋》这条记载的正事,顺便展开说一下跟《左传》注释这条记录有关的两件事。一个是关于栾共叔。按《国语·晋语》的记载,曲沃武功试图劝降栾共叔,对方拒绝,力战而死。按杜预的说法,“共叔,桓叔之傅栾宾之子也,身傅翼侯。父子各殉所奉之主,故并见获而死”,也是认为栾共叔是死于此次战争的。并解释了一下,栾共叔是辅佐曲沃桓叔的大臣栾宾之子,他辅佐晋哀侯,跟他的父亲各为其主,最终被擒获身死(栾共叔,我看有说是栾姓,名成,谥号共,所以史书称“栾共子”。我猜这里称“叔”,可能是因为《史记·晋世家》里讲述曲沃代晋的时候曾有“靖侯庶孙栾宾相桓叔”,所以论辈分,栾共叔是曲沃桓叔的叔叔辈人物)。
    另一个是关于当时战车的配置。春秋时一辆战车一般是驾两匹或四匹马。四匹驾马中间的两匹称“两服”,用缚在衡上的轭驾在车辕两侧。左右的两匹称“两骖”,以皮条系在车前,合称为“驷”。我们熟悉的“驷马难追”的“驷”就是这个意思。每辆战车的标配是车上三名甲士,尊者居左执弓箭负责远射,是一车之首,称“车左”,又称“甲首”;右方一人执戈矛负责消灭近身的敌人,称“车右”,又称“参乘”;御者居中,一般只随身佩带短剑一类兵器以备紧急时刻防御。每辆战车除车上的三名甲士以外,还配有固定数目的步兵,这些步兵和每辆战车编在一起,再加上相应的后勤车辆与徒役,便构成当时军队的一个基本编制单位,称为一乘[shèng]。所以当时的文章里常常有“千乘之国”,来指代军力强大的国家。
    国君所乘战车称为“戎车”,配置跟这个基本相同,按《左传》对此次战争的描述“韩万御戎,梁弘为右”,我们可以得知这辆战车上三人,曲沃桓叔居左执弓,韩万居中负责御车,梁弘为车右,从后面追逐哀侯未竟一事,也充分说明这次战争,曲沃桓叔也是亲临一线参与杀敌的。可见曲沃代晋过程中,曲沃一脉对此次战争的必得心态,也充分说明桓叔急于上位啊。
    [春秋]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六月,公会杞(纪)侯于郕(盛)。

    鲁桓公三年夏天,《春秋》记录了两件事。先说第一件,“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胥命,杜预注释说,“申约,言以相命而不歃血也”,意思是说,诸侯见面,就某些事情达成一致约定,但不举行正式盟誓仪式。蒲,是当时卫国的城邑,在今天的河南长垣。这条记录是说这年夏天,齐僖公、卫宣公在蒲地会面,就某些事达成口头协议。
    卫国上一次出现在《春秋》中,还是隐公十年的事情,因为和宋人一起伐郑,和宋、蔡一起伐载,和蔡、郕不会王命,惹怒了郑庄公,庄公借机吞并了载(戴)致使许庄公奔卫,此后郑伯和齐僖公还攻入了郕。这次是鲁桓公时代卫国第一次有记录。关于这次齐国和卫国的见面,《左传》只是简单记录了一下: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意思是双方国君见面,口头达成一些协议,但没有举行正式盟誓仪式。
    《公羊传》还是抠字眼:
    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
    胥命是啥意思啊?就是“相命”的意思啊。相命为何要记载?因为这个行为是很近似于正礼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古代就是这样不举行盟誓啊,大家说好了就散了啊(退,类似于散场、结束的意思。说明古人很重诺嘛,“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就是这样的场景吧)——这意思是夸赞齐僖公和卫宣公哥俩这次行为挺复古的?
    《谷梁传》也是解释字词:
    胥之为言,犹相也。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以是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齐侯命卫侯也。
    “胥”,就是“相”的意思。相互之间以诚信相待,慎重的约定后结束会见,这种作风很有点古人的风范。这种方式一定是有一方先提出倡议的。为何《春秋》这里说“相”(其实《春秋》这里说的是“胥命”),是为了不让人觉得是齐僖公命令卫宣公——言下之意这次会谈,实际上是齐僖公强势,给卫宣公下了命令。
    看完三传的解读,我们再来自己分析一下这次齐僖公与卫宣公见面,到底谈了什么事。卫国的地理环境此前我们说过了,西边是晋国,然后顺时针北边是齐国,东边是曹国,南边是郑国——被晋、齐、曹、郑四国围的死死的。如果齐国和郑国要联手攻打卫国,刚好形成南北夹击之势。结合郑庄公此前的所作所为,我推测大概率是卫宣公招架不住来自郑国的压力了,于是主动向齐国示好,毕竟此前齐国和卫之间没有公开的冲突,如果能安抚好齐国,一方面可以缓解来自北方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许卫宣公还想通过齐僖公,向郑国传递求和的信号,亦未可知。
    说完第一件事再看第二件事,这件事,《左传》和《谷梁传》在引用《春秋》的时候都作“六月,公会杞侯于郕”,《公羊传》则引作“六月,公会纪侯于盛”,并且《公羊传》和《谷梁传》引述完后都没有再做过多阐发(因为也没啥好发挥的),倒是《左传》解释了一句:
    公会杞侯于郕,杞求成也。
    意思是桓公于杞侯在郕会面,是因为杞国向鲁国求和好之意。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成者,平也。结合此前杞侯来朝鲁,不敬,惹怒桓公导致桓公二年九月鲁国攻入杞国,这条记录也就很好理解了——杞国示弱了,主动求和了。唉,如果真是如此前所说,是因为杞侯看不惯桓公所作所为惹怒了他,我只能说,嗯,真他娘的郁闷,声张正义还得靠实力支撑,否则就会遭到恶人的打击报复……
    [春秋]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翚如齐逆女。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
    这年秋天,概括起来《春秋》一共记载了两件大事,先说第一件,七月的日食。
    这是《春秋》记载的第二次日食。发生在这年七月壬辰日。这次日食,跟隐公三年《春秋》记载的“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那条相比,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明确记载了这天是“朔”,即七月初一。二是多了一个字“既”。
    对于这次日食,《左传》没有关注。但是杜预注释《左传》时注释了一下“既”,他说“既,尽也”。《公羊传》对这次日食的解读跟杜预一样:
    既者何?尽也。
    我理解,意思是说这次日食,太阳全部被遮蔽住了,用我们今天的话说,这是一次日全食。反之我们可以推测三月那次应该不是日全食。
    《谷梁传》的关注点也在这个“既”:
    言日言朔,食正朔也。既者,尽也,有继之辞。
    意思是《春秋》既写明了日期又特意注明是朔日,是因为那天正好是初一(符合标准的日食出现时间)。既,是尽的意思,有还会继续之意——我理解这里强调“有继之辞”,大概意思是说“虽尽但又重新开始”的意思,类似于那种物极必反的概念吧。
    第二件事则是桓公大婚相关的几件事。又分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七月,公子翚去齐国迎亲。如,通入的意思。显然由于在桓公上位过程中出了大力,此时公子翚成为桓公最信任的人之一,因此把这个重要的差事交给他。而且,《春秋》在这里还有一个小变化,之前所有涉及公子翚的记录,都直接是“翚如何如何”,按此前三传的解读,那是表示夫子对此人的贬斥。但是,此处变了,是“公子翚”,这是一个标准的称谓,说明什么呢?《左传》解释了一下:
    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其实我觉得谈不上什么“修先君之好”,因为此前桓公已经跟齐僖公为宋国华父督作乱之事一起分过赃了,这交情比隐公和齐僖公的交情要更亲密无间,齐、鲁之间没有必要再特意去“修先君之好”了。之所以《春秋》对公子翚的称谓发生变化,更大原因是这时候隐公已经去世了,公子翚在桓公时代目前的行为是符合公子身份的,所以没有必要贬斥人家了。
    但“公子翚如齐逆女”这个情形,看《春秋》的字面记录,跟当年的纪裂繻来鲁国迎亲的情形一模一样。按照《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观点,当年纪国做的不对,显然如今鲁国做的也不对。所以《公羊传》虽然没评价,但是《谷梁传》就说了:
    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
    迎亲,应该君主(新郎)亲自去。派大夫作为使者去,不对。
    不对就不对吧,反正已经这样了,而且也是有先例的,看来当时人们也不是很在乎这个环节的礼数了。公子翚这次入齐迎亲一直到了秋天,迎亲的来了这么久了,天也凉爽了,齐国该把公主送出嫁了。桓公大婚的事来到了第二个阶段,九月,齐僖公把女儿——《春秋》称为“姜氏”,因齐国是姜姓,后世称此女为“文姜”——送到了讙[huān]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后人考证说在今天的山东肥城,已经属于鲁国的地方了。可见,齐僖公很舍不得这个女儿啊。嗯,当爹的一般都是女儿奴,譬如我就是,所以我看到这段的时候就觉得很理解齐僖公。但是,三传可不这么认为。先看《公羊传》对此的解读:
    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自我言齐,父母之于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
    意思是说《春秋》为何特意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了“齐侯送姜氏于讙”,是表示讥讽的意思啊。讥讽什么呢?讥讽他作为诸侯居然送女儿一直送过了国境(竟,即境),这不符合礼数啊。姜氏这时候已经进入鲁国境内了,为何还没有称她为“夫人”?因为《春秋》的这条记录,是我们以齐国人的口吻说的。对父母而言,女儿即使嫁给邻国国君做了夫人,依然是我们的姜家闺女。
    齐侯越境送女不符合礼数,那礼数应该是怎么样的?《谷梁传》解释了一下:
    礼,送女,父不下堂,母不出祭门,诸母兄弟不出阙门。父戒之曰:“谨慎从尔舅之言!”母戒之曰:“谨慎从尔姑之言!”诸母般,申之曰:“谨慎从尔父母之言!”送女逾竟,非礼也。
    这段话里,我理解堂应该为宗庙之堂,祭门也就是宗庙之门。这里的阙门应该是宗庙大门两侧标示地位尊崇的高层建筑物。女孩出嫁前要到祖庙祭祖,送别的时候父母兄弟各遵从礼数,该分别就分别,不能没完没了。舅姑,就是公婆,此前解释过。诸母,既然前面已经提过母了,那个母是嫡母,则这里的诸母就是庶母。般,通鞶[pán],本意是古代佩玉的皮带,又指系在鞶带上盛物的小囊,类似荷包。这里做动词,指的是庶母们给女孩子系上荷包做临别礼物意思。
    《谷梁传》这段话是说,按照礼数,送女儿出嫁,父亲不下堂,母亲不出祭门,同父的兄弟不出阙门。临别时父亲会叮嘱她:“出嫁以后要谨慎地听从你公公的话!”母亲会教诲她:“要谨慎的听从你婆婆的话!”庶母们会送上小荷包作为礼物,再次叮嘱她说:“要牢记你父母叮嘱你的话!”齐侯这次居然送女越境了,真是不符合礼制啊!
    《左传》也是特意解释了一下为何认为齐侯非礼:
    齐侯送姜氏于讙,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齐侯把姜氏一直送到了讙,这不符合礼数啊。正常情况下,诸侯的女儿出嫁到地位对等的国家(敌,不是敌人的意思,是匹敌、地位对等的意思)如果是国君的姊妹,就由上卿负责护送,以表示对先君的尊重;如果是国君的女儿(公子,即女公子意),就由下卿负责护送。出嫁到大国,即使是国君的女儿,也是要上卿负责护送(以表示对夫家的重视)。如果出嫁给周天子,上卿和下卿都跟随护送,但国君不用去送;出嫁到小国,上大夫护送就可以了。
    即使是嫁给周天子,按礼数齐僖公都不用护送的,何况不过是嫁给了鲁桓公,齐僖公居然一直送国境了,你说,这是不是不符合礼数?!简直太不符合礼数了啊!
    岳父大人不顾礼数的束缚,都把女儿送过境了,新郎官还不赶紧表现一下?于是桓公大婚的事来到了第三个阶段,桓公亲自来讙这个地方迎接,《春秋》说了,“公会齐侯于讙”。对此《左传》和《公羊传》没再多说,《谷梁传》则害怕读者延续前面对齐僖公的看法,赶紧强调一下二者的区别:
    无讥乎?曰为礼也。齐侯来也,公之逆而会之可也。
    意思是说,《春秋》特意记载说桓公也跑去讙,有没有讥讽桓公的意思?回答是,(桓公这样做)是符合礼数的。齐国国君来鲁国了,鲁国国君去迎接并与之见面是可以的(言下之意,此处可以不考虑有没有迎亲这回事)。
    两位国君这次见面,于公,是修两国只好,于私,是成翁婿之谊。齐僖公再舍不得这个宝贝女儿,到这个时候也该交接给鲁桓公了。于是到了桓公大婚的第四个阶段,带着新娘回家,《春秋》说了,“夫人姜氏至自齐”,意思是说夫人姜氏从齐国来了。嗯,这个时候我们能感受到《春秋》明显有了变化,一个是记录者的身份口吻回到了我们鲁国人这个角色上;二是对姜氏的称谓变了,称为“夫人”了,言下之意此时此刻开始,姜氏的身份发生了质的转变,正式从齐女姜氏变为鲁夫人姜氏了。
    鲁桓公与齐僖公会面之后的事情,《左传》没有再多费笔墨。桓公接到姜氏以后,《公羊传》关注到一点变化:
    翚何以不致?得见乎公矣!
    意思是说,那夏天就派去迎亲的公子翚怎么没跟着来去哪了?(自然是跟着齐国送亲的队伍回来了)见到桓公了啊!
    《谷梁传》也注意到《春秋》此处再没提公子翚,于是也作了解读:
    其不言翚之以来何也?公亲受之于齐侯也。子贡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曰:“合二姓之好,以继万世之后,何谓已重乎?”
    意思是说,《春秋》这里怎么没有说公子翚跟着来?因为是桓公亲自来从齐僖公那里把新娘接走了啊。子贡评价此事说:“君主亲自去迎亲,这是不是太(看重这件事以至于做得有点)过分了?”孔子说:“两个不同姓的家族通婚,此后能延续子孙万代,这么意义重大的事情怎么能说(君主亲自去迎接就)过分了呢?”。冕,这里指君主戴的帽子,代指君主。后来唐诗里有“万国衣冠拜冕旒”,也是指各国使者拜见大唐皇帝,与这里子贡的话是同一个修辞手法。
    嗯,我觉得“合二姓之好,继万世之后”可以作为结婚时候的对联。
    这位美女文姜终于嫁到了鲁国,正式成为了鲁国国君的夫人。这位女子也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美女,而且从后来的事情看,也是非常有能力的一位女子——当然,能力也看用在哪方面,总之,人真的很复杂,想全面客观评价一个人,很难,何况是三千年前的一位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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