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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话题]大S为什么在日本这么急着火化?为什么不把遗体运回台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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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的遗体为什么在日本这么急着火化?可以在日本让亲朋好友瞻仰遗容后再火化也不迟啊?或者把遗体运回台湾也行啊,感觉火化的太急了。 |
一般讲,停灵三天有一个原因是为了确定人的确是死了,毕竟有的人假死,死了又活了的例子,所以24小时光速火化,连给人吊唁的机会都不给,挺匪夷所思的,生怕大S是假死似的! |
我想保险公司没办法对骨灰提出验尸请求是最主要因素吧。毕竟各国政府一般对外国人遗体没有太多特殊规定,例如即使是阿拉伯国家,一个外国人去世,他们也不会强制死者家属按穆斯林的习惯二十四小时之内下葬。同理,只要徐家能够妥善安排好,大S的遗体空运也好海运也好,带回台湾是完全没问题的,没任何人会质疑她们的支付能力。但完整地运回台湾,保险公司就有很多收集证据的办法。由于据说有大额保险,保险公司向法院提出尸检是很合理的。倒不是一定不是生病过世。但血液里面查到有禁药毒品,保险公司很可能就拒保了。毕竟如果当初她承认有吸毒史,人家不可能受理她的保单的。所以只要在头发血液里面查出任何有利于拒保的东西,保险公司都会毫不犹豫的拒绝支付赔偿金。现在,连盒五斤,加一张日本医院出示的死亡证,而且毕竟是个公众人物,保险公司可操作的空间就不大了。 |
阴谋论就是怕尸检。理智一点就是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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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号的大曲线,想象中的富人都病成这样了应该咨询家庭医生然后给出合理医疗方案(当然换成我有那么多钱早就直接回去玩锤子)。然而现实却是磨磨唧唧两天后才去了一家小医院,莫不是怕浪费旅游的钱想忍回去?去了也不住院而是打一针就回来。小s和母亲接着奏乐接着舞。后面病情恶化,这时候应该直奔东京大医院才对,结果走流程继续去小医院拿推荐等大医院预约。等预约期间也不住院监测。不走流程就得多花钱,但是大曲线家应该缺这么点吧。关键时刻比穷人家还吝啬? |
不知为何整个事件的流程神奇的符合舍不得式思维。感觉不舒服,但是舍不得取消行程遂按计划出发。更不舒服,就医,被推荐进一步治疗,但是因为舍不得,根本没买附带医疗保障的保险,所以舍不得医疗费,决定挺着。后来实在不行不治归西,又因为舍不得没买附带遗体回国的保险,舍不得自费运输,遂选择就地火化。 |
S一家人口中情绪失控、粗暴的汪小菲不仅在金钱方面滋养着她们一家人,平时照顾大S是不仅给她按摩,注意饮食,还督促她晒太阳多散步,而且为了她睡觉舒服,宁愿自己以别扭的姿势让大S当枕头。 甚至在大S生育风险、癫痫发作等生命危急关头,能屡次从死神手里把大S抢回来。 S一家人口中深爱大S,可以提供情绪价值、抱着上厕所,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光头却让大S以流感致败血症,最终命丧黄泉。光头只能是“临终吻别,哭抱骨灰坛”。 网友戏称光头是“来时一个包,走时一个吻。” 最后某视频中小S称大S经济拮据,似乎揭露了天机。她曾劝说大S出来工作,缓解经济压力。还有网友称大S和光头似乎因为经济问题发生过争执。只是这些与传言中大S数亿巨额财产似乎不符合,不知道谁真谁假? |
挺好奇,不应该验尸嘛,这么快死亡,太不正常了,而且就算不验尸也没必要这么着急火化,不正常,太不正常了 |
包机运遗体太贵,记得高以翔当时就是遗体做了防腐包机运回台湾的,不过费用可能是浙江卫视出的,毕竟是在录他们的节目时出的事情 高以翔父母也是很体面的人,再伤心也没去闹,他走后没两年他爸爸也去世了 人死也不安宁,乱成一匹,没有一个省油的灯,全员恶人+表演,真的都在吸她的能量和血,大s什么命,身边没一个好的 她那性格,做什么都要赢不要命的,折腾得气血全没了,这两年看她走路都是摇晃的 她自己是觉得前夫家欠她的,似乎两人的经济帐也算不清,当时也借给汪小菲2600万元。有人说她是因为觉得前夫家垮了才离婚的,可他们都不知道一个情绪不稳定家暴的丈夫对妻子的气血能量伤害有多大 汪小菲算解脱了,不用官司纠缠了,但张兰以后也没流量了,以前都靠自爆家丑对前儿媳各种粗俗下流的段子来博流量,从不知道体面为何物的 从来都很反感张兰,对前媳妇各种粗俗下流的段子博流量,感觉做人没有底线的,不讲任何体面的人,不懂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粉丝,最早也被王思聪爆出说谎成性,此次包机事件亦如此,人的品性一辈子是改不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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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大S去世的前几天,我还真的想到过大S的寿命。 我也不是什么S粉,当时我正在看《剑雨》。有个评论说剑雨时期是大S的颜值巅峰。不过大S的颜值巅峰的确是颜值在线,独具一格而且个性爆炸啊。 看到这个评论时,我当时就在想了:这两年人们纷纷讽刺大S。比如说嫁给具光头没有钱花,头发变白,颜容沧桑啊等等。又看到大S为了皮肤洁白吃了很多抗凝血药物,也是拼命变白了。 我当时想:这么一个人,很快就要变老。而且她还要常常出现在公众面前,如果被人发现了老相,并且狠狠地讽刺之。那么她怎么可能受得了呢? 说不定大S会死在苍老之前。没成想刚过完年,就看到新闻了。 |
这一点我略知道一些。经济先不提,也不说阴谋论。就说手续问题。 我以国内死亡的遗体为例子,异地死亡运回本地火化的手续是要两头搞的,比如户籍在A,在B地去世,包括病逝,意外,自然死亡等……想要运回A地,都要两边的殡葬管理单位还有殡仪馆出具相关证明,再有车辆安排的问题,是A地派车,还是B地派车?再有,这期间遗体是暂存在B地医院还是冷藏在B地殡仪馆? 这里顺便科普下,在大陆,虽然运回户籍地火化很麻烦,但是在户籍地火化,拿到户籍地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那火化之后的事情会简单一些,比如去银行、还有办理保险、注销等,而如果选择异地火化,那就会有很多麻烦事。比如有些补办手续或者证明都要跑到火化地去办理。 所以,能明白这一点的人,无论路途多遥远,也会选择将遗体运回户籍地火化。 虽然,我本人不知道日本的殡葬政策,可是,我还是对徐家这次的处理方式,感到很意外。 再有,我联想到几年前,有位台湾的男艺人(高以翔),因为参加大陆某蓝台的综艺节目猝死,他的父母是用飞机把他的遗体运回台湾火化的。我想到两家处理这件事情的不同。 所以就这个问题,……还真是不知啊……说什么宗教信仰、或者一切就简……徐家这次的做法,不太像是一个考虑周全的人会选择的处理方式。这样后续的事情可一点也不会更简单。 我也只能推测遐想: 1、这是家属在万分悲痛下,做出的不理智的决策。那这一家人还真是没一个靠谱的。 2、如果一群老弱妇孺缺少处理此类事情的经验,那么这次去旅游的都有谁?谁决定的?身旁的其他家属有没有提醒?提醒过后是否还是如此选择?如果是深思熟虑后决定的,那又为啥这样选择呢? 3、大S是已婚女性,她本该和自己的丈夫更亲密,夫妻共同决策,可是怎么看,她还是和徐家关系更亲密,连声明也是徐家发的的,那这个丈夫到底充当了啥角色啊? 4、不过,若说是流感、肺炎而病逝,倒也有可能是防止传染,所以尽快火化。这种情况下,死亡证明是会写明死因的。 |
阴谋论的话:入境台湾时,台湾检疫单位是会再做一次检疫的;不想花钱的说法:以遗体的形式运送到台湾成本大约是115万日元,折合人民币5.8万元,如果先火化的话,成本大约是43万日元,折合人民币2万元,节省了人民币大约3.8万元;当然纯正常人思维的话:心力交瘁下的决定,觉得反正回台湾也是要火化的,就在日本直接处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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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刷到这问题,单论这个事情怎么做其实是她们家自己的自由。 但我想说的是她妹妹唯恐世界不知道她遗体和骨灰的问题,还好意思说低调。 |
一把火就能把所有烂事都一笔勾销了,迅速化身平帐仙人! |
只有女人才懂女人 根据资料大S去世时38公斤,看过亲人遗容的一定知道当逝者去世时暴瘦的时候的脸是什么状态。 她这么注重外表,怎么会愿意要别人看到她这个样子,早点火化肯定是她最期望的结果。 再来分析一下她的性格,年轻的时候第一段恋情闹得要死要活,情绪特别不稳定且爆发性,可是后来她结婚后反而我再看到的她永远是微笑的,情绪如此稳定,即使在前夫和前婆婆各种操作下,依然保持稳定的情绪,从未在媒体面前暴露过任何表情。你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但是我懂,这就是一个人把所有的委屈都藏在自己的心里,因为她明白这个年纪再情绪又有什么用,因为生孩子把自己弄的颜值不再,身体又特别差,没有高龄生产过的人不懂得过了40岁生孩子意味着对身体是怎样的摧垮,她定然是不甘心极了,以她年轻时候的性格,前夫这样的操作她能不吭不声,代表她心里已经抑郁到了极点,已经觉得人生没有什么意思了,生病在ICU各种操作有多难看她已经经历过了,也不想再经历一次了。就像琼瑶阿姨说的一样,离开就安稳平静得离开,如果我离开了,不要做任何抢救,就这样,不想再那么不体面,在自己还不是最丑的时候,定格这个状态。这一生,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这样离去,挺好,挺符合这个性格的人。我也是这样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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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S 2024/3月份的发言可以看到,这个前夫带来的艰难关卡,她可能度不过去,也不想过了,离婚后WB至今,如果是个素人,是看客的任何一个人,面对这样的人生,还有必要争执下去吗?可惜大S离开了,这个难关需要她的家人来闯了,不知道大S的家人能不能闯过去。哎。 |
确实就是一个值得怀疑的点 主要是没有出来说话的人 关键时刻只有已逝的讣告和迅速火化的消息 有进行尸检吗 这就是想要坐实流感并发肺炎的死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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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样的病例实在是不多见 亲朋好友也确实当时都在身边 前夫哥可能不太会考虑经济因素 决定应该是身边人做的 |
台湾娱乐圈名人大S在日本去世。 其家属着急在日本火化。 一种可能是大S死亡原因是被感染了传染病,不能被带回台湾省。 一种可能是带回大S遗体费用大,要求高,时间紧,成本高。 同时小S也表态不会为大S办理告别追思会,可能也是想有人出钱,出劳动力。 汪小菲会站出来吗? |
盲猜大s身上有些比较明显的注射孔吧,不然解释不了光速火化不给友人留告别的机会 |
因为跨国运输这个事情综合难度相当大。 驻外使领馆等中资驻外机构处理中国公民在海外去世的事件,也是火化之后让家属带骨灰回国。(有条件的时候会多安排几位亲属到国外,在国外殡仪馆举行仪式。) 普通人包不起专机,但也不会放在托运里,一般是和航司提前协调,嘱咐家属低调一点,在外面套个普通包,家属随身带着上飞机。回到老家之后,家属在当地再办该办的事情。 极个别极特殊的例子才是协调各方实现运整人,比如国家级的英模人物,告别仪式要上人民日报、新闻联播的那种。(哪怕是在前疫情年代。) 这个事情不对的还是在回来之后什么条件都有了却什么都不办了。 |
这是2个问题 对于为什么着急火化,确实很蹊跷 要么怕尸检查出一些问题,要么是飞机票定了不舍得改签费 |
运回台湾不也是火化吗,本来就几乎亲人全在场,为什么要浪费钱,为了让邻居再看一眼? |
如果站在亲属的角度看,可能是觉得即使尸检(因为大部分人认为不该那么着急火化的理由是应该要尸检,然后没尸检说明心里有鬼--的结论)亡者也不可能复活吧,然后为了逝者安宁,就想着一切从速从简。毕竟这件事还是非常突然并且非常令两岸震惊的,多拖一日,说不定会流出不体面的照片,这对亲属和逝者来说是很大的伤害,再加上亡者生前就已经很抗拒被娱乐各种追访围追堵截,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感觉这并不难理解吧? |
确实挺离谱的。网上所说的因为是传染病导致遗体不能入境运输至台湾,这个理由是正常的。 但既然不回台湾,也完全可以在日本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吧 而且我并没有在网上找到日本有强制性政令规定要求流感去世的患者在48小时内火化(当然,如果有在日本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网友可以在评论区说一下) 还有一点就是,流感的传播途径是飞沫传染,遗体除了肺部以外实际上并不具有传染性。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3月发出的建议说,除了出血性疾病(例如埃博拉和青猴病)和霍乱之外,死者遗体通常是不具传染性的。 我个人觉得日本也不是那种强制性处理遗体的国家,以日本目前的政治体制来说应该做不到强制管控遗体这一套苏式做派,日本政府也没有发布传染病紧急状态法案强行要求快速处理遗体。 总的来说,不举办遗体告别仪式就立刻火化还是挺意外的。这葬礼对于像大S这样的人来说过于简单且平静了。 |
在微博上看到有人说光头在韩国给她买了很多受益人是自己的保险,她自己也买了很多 |
估计是舍不得花钱,不愿意 操心 办手续,一切从简。回来也不办葬礼,不下葬。 简单点说,就是没那么爱,不在乎。人没了,利用价值也没了,一个铜板都不想多用。 转而心思放在抢夺孩子抚养权上,这方面舆论套路一个接一个,比给她看病办后事积极多了,占领舆论制高点,污蔑小菲张兰,好霸占她全部遗产 + 继续让汪小菲每月支付巨额抚养费,好养那一大家子。 |
有没有可能当地规定传染病死者要在一定规定时间内火化,比如2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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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了一下DeepSeek,看看日本对于传染病患者遗体火化到底有啥要求,看看是不是像有的答主说的得甲流的必须24小时火化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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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相关法规及公共卫生管理体系,传染病遗体的处理需遵循严格的分类和操作规范。以下为日本《感染症法》(感染症の予防及び感染症の患者に対する医療に関する法律)中关于传染病遗体处理的核心规定及翻译解读: 一、传染病分类与遗体处理原则 日本《感染症法》将传染病分为五类(一至五类感染症),并根据传染性和危害程度制定遗体处理标准: 一类感染症(如埃博拉出血热、鼠疫等): 原文规定: 「第一類感染症に罹患した者の死体は、直ちに消毒を行い、火葬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ただし、火葬が不可能な場合は、厚生労働大臣が定める方法により埋葬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感染症法第28条)。 翻译: 一类传染病患者的遗体必须立即消毒并火化。若无法火化,则需按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方法埋葬1113。 二类感染症(如结核、SARS等): 原文规定: 「第二類感染症の死体は、消毒後速やかに火葬又は埋葬すること」(感染症法施行規則第25条)。 翻译: 二类传染病遗体需消毒后尽快火化或埋葬。 三类至五类感染症(如流感、新冠等): 原文规定: 「これらの感染症の死体については、通常の遺体処理に加え、必要に応じて消毒措置を講じる」(厚生労働省通知)。 翻译: 对三类至五类传染病遗体,除常规处理外,需根据情况采取消毒措施。 二、遗体处理具体操作规范 消毒与防护要求: 处理传染病遗体时,工作人员需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遗体表面需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彻底消毒。 烈性传染病(一、二类)遗体需密闭运输,避免病原体扩散。 火化与埋葬: 一类传染病遗体原则上强制火化,二类传染病遗体优先火化。若需土葬,墓地需使用防渗透材料,防止污染地下水。 信息登记与追溯: 遗体处理需详细记录身份信息、死亡原因、处理方式等,并确保信息可追溯810。 三、特殊传染病遗体处理(以新冠为例) 日本将新冠肺炎列为“指定感染症”,其遗体处理要求如下: 原文规定: 「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感染症の死体は、可能な限り速やかに火葬し、搬送時には密閉容器を使用する」(厚生労働省ガイドライン)。 翻译: 新冠肺炎遗体应尽快火化,运输时需使用密闭容器,并加强运输工具的消毒1114。 四、法律依据与政策文件 核心法律: 《感染症法》(感染症の予防及び感染症の患者に対する医療に関する法律) 《检疫法》(検疫法)。 配套规范: 《综合推进感染症预防的基本方针》 《新型流感对策政府行动计划》。 五、总结 日本对传染病遗体的处理以《感染症法》为核心,根据疾病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重点强调消毒、火化及防护措施。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厚生劳动省的具体指南,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如需完整法规原文,可参考厚生劳动省官网或日本法律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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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器繁忙,没办法再思考了。 |
有什么区别吗? |
应该为了省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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