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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你们听说最变态的案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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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听说最变态的案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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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你们听说最变态的案子是什么?
《今日说法》有一期看了,整个人持续深度震撼中。
真的,整个案子全员恶人,多重反转,屡次都在真相边缘,又屡次陷入迷雾僵局。
用破案的民警说法就是——
“干了一辈子警察,也不见得能碰到这样一起案件。”
我简单给你们讲下剧情,感兴趣可以上小破站搜来看,实在是太惊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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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要从一口荒废的机井说起。
民警在井里发现了一具无名男尸,钝器所伤,一丝不挂。
随之一起的,还有一把特制的加固斧头。
到这里,一切看起来都很简单,从这把斧头查起就行。
于是民警搜查了全县的五金店,最后很幸运的发现,只有一家店卖这种斧头。
并且一共只卖出了13把。
但店主却告诉他们:记不清谁买的了。
至此,线索断掉。但没关系,调查清楚受害人身份再说。
于是民警开始查起最近的全县失踪人口,最后甚至翻遍了全国的失踪记录,却发现:
受害者并不在名册之中。
一切仿佛都陷入了焦灼,但此时,一个民警发现:
失踪名册中的有个人,和受害者或许有关联。
这个人,叫王希元。
他与死者的失踪时间吻合,但绝不是同一个人。
毕竟死者高达一米八,而王希元只有一米六。
但王希元在失踪前有一个非常奇怪的举动:
他把刚买半年的新车,开进了汽修厂重新喷漆。此后,那辆车就一直废弃在汽修厂里。
民警立刻找到了那辆车,这时候线索来了:
他们在后备箱中,发现了一片干枯的落叶。
而落叶上有一个细小的斑点,看起来像是人的血迹。
于是经过法医三次提炼,最终从这片落叶上提取到了完整的人体DNA。
而这个DNA,和死者吻合。
于是警方立刻开始调查王希元,发现他在失踪前曾和两个人频繁通话。
一个叫韩本立,一个叫韩宝山。
最后经过和韩本立家人的DNA对比,最终确定了他就是死者。
这时候的情况是——
死者韩本立确定,嫌疑人王希元失踪。
而这时,警方在韩本立家人那里,得到了另一个重要的讯息:
失踪之前,韩本立曾称他和同伴去外地打工了。
而那个同伴,正是和王希元频繁通话的另一个人:
韩宝山。
于是警方决定先找到韩宝山,最后经过一系列调查,韩宝山认罪:
人是他杀的。
并且,他揭露了一个可怕的真相:
受害人也是作案人。
原来,当年他和韩本立并不是外出打工,而是同时被雇佣去杀人。
而买凶者,正是王希元。要杀的人,则叫张本岭。
但这两人三番五次都没有杀人成功,最后韩宝山接到了王希元的一通电话。
电话里有两个要求:
1.不用再杀张本岭了,你把韩本立杀掉,我一样给你酬金。
2.如果你不杀他,我会联合韩本立弄死你。
于是韩宝山买下斧头,将韩本立杀害,并和王希元开车将其投入井中。
事情到这里,一切看起来就变得很简单:
只用找到王希元就行了。
至此,破案也只用了16天,但是谁也没想到,找王希元却花到了整整两年。
他好像是个非常谨慎的人:
这两年中间没用过一次身份证、一次银行卡。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的去向,只是收到过一条群发短信:
“兄弟,我去躲债了,过几年回来,不用担心。”
于是案情在两年内几乎没有进展,直到这时候,一个民警发现了问题:
在王希元的村里,辈分观念是很重的。
因此,王希元不可能把每个人都称呼为兄弟。
那他那条群发的短信,就很有可能并不是自己发的。
于是民警们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
王希元也已经死了。
而最有嫌疑的,就是韩宝山。
他很可能因为王希元挑衅过他和同伙的关系,顺手把王希元也杀了。
但最后韩宝山否认了,并且也拥有不在场证明。
案情又一次无法推进,直到这时,一个民警在案情讨论会上开玩笑地谈起了一件事。
他说在走访张本岭的时候,张本岭告诉他:
王希元雇的人太笨了!要是他去作案,肯定会把尸体烧了。
也就是这句话,引起了另一个民警的警惕。
这也就不得不提到张本岭的职业:殡葬行业。
他几乎每天都会和尸体接触,并且火化起来非常方便。
民警于是迅速调查了张本岭的火化记录,最后发现有一个人被火化了两次。
而第二次火化的日子,正和王希元失踪时间吻合。
至此,已经基本可以推断张本岭就是凶手,但还差一个铁证。
这时候,神助攻出场了:张本岭的老婆。
她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细节:
有一天她回家,发现家里木沙发的垫子没了。
那时候正是三月,不垫垫子会非常冷。
于是她过问了张本岭,张本岭却支支吾吾无法回答。
而三月,也恰恰是王希元失踪的时间。
民警真的非常敏锐,一下子就捕捉到了这个细节,并且迅速找到了那张木头沙发。
最后果然在沙发上找到了王希元的血迹。
张本岭至此认罪:他就是在沙发上杀掉了王希元,并把弄脏的垫子一起火化了。
看到这里你肯定会想,张本岭老婆是不是傻?这不是在坑老公吗?
但我告诉你,她完全不傻。
并且,她曾经一度非常想让张本岭死。
而当年也是她,和王希元一起雇了凶手,欲图杀掉自己的老公。
而这一切,起源于她和王希元的婚外情。
至此,案件就结束了。讲实话,我看完真的是瞠目结舌。
感觉反转又反转,迷雾重重,全员恶人。
另一边,也非常佩服警方的缜密。从一把斧头,一片落叶,一句玩笑,就能找到凶手的蛛丝马迹。
只能说,案件是真的可怕,破案也是真的过瘾。
看完决定把《今日说法》补完!!!
妻子不知道,丈夫当着她的面,扛到楼上的,是他新的「泄欲工具」——一具女尸。
你以为这是恐怖故事?
不,这个男人,是当年令全广州女孩闻风丧胆的杀人狂魔。
死在他手上的女孩,没有一个能以全尸入土……
双面丈夫 1991 年 2 月 26 日 广州红埔村
这是一个距离广州东站不到 10 公里的小村庄,村民大多以帮人拉货为生。
37 岁的罗树标也不例外。
吃过晚饭,罗树标嘱咐妻子盯着孩子做作业,然后开着 0.6 吨的小货车出门拉活儿。
这一天虽是正月十二,可广州城已经热闹起来。
活有很多,罗树标一直干到半夜 12 点才忙完。
就在他纠结要不要去嫖娼的时候,恰好路过了红岗公交总站。
站台上有个身穿红色毛衣、身材颇为丰满的姑娘,正在打瞌睡。
罗树标眼前一亮。
「看样子,今晚不用花钱了。」
罗树标果断靠了过去:「靓女,搭车吗?」
姑娘立刻醒了,操着河南口音问道:「大叔,下冲你去不去?」
「正好路过,上车吧。」
这么巧?
姑娘警惕起来。
她调整角度,想借着月光看清司机的脸。
罗树标看出了她的犹豫,十分坦然地打开了车灯。
「这司机四五十岁,浓眉大眼、表情木讷,看起来和老家那些父辈没什么差别,应该没什么问题。」
姑娘松了口气,向罗树标道谢后,上了车。


罗树标
罗树标上过高中,算是个文化人了,社会经验也丰富,套近乎的话张口就来。
没聊两句,就取得了姑娘的信任,套出了她的信息。
任秋霜,22 岁,刚从河南来广州打工。
她本来晚上 8 点下火车,9 点就能赶到位于下冲的亲戚家。
但火车晚点,她坐末班车到公交站后,已经 11 点了。
公交站距离目的地还有 5 公里,夜黑风高,任秋霜不敢独自往下走。
她听亲戚说,广州这两年涌入了好多外地人,治安非常差,恶性事件层出不穷。
所以她宁愿等到天明再动身。
「谢谢大叔,要不是你帮忙,我今晚就要在站台吹一宿冷风了。」任秋霜一脸庆幸,看向罗树标的眼神满是感激。
广州虽然是南方,但春节前后,还是十分寒冷的。
在站台吹一宿寒风,任秋霜就算年轻,八成也要大病一场。
罗树标笑了。
「谢我?好啊。」
货车刚好行驶到一片树林,他果断将车拐了进去,露出了淫笑。
任秋霜慌了,她察觉到了危险,想开车门跑。
但车门早已被这位「好心的」大叔锁死。
任秋霜大声呼救,求救声被淹没在空无一人的树林中。
罗树标一把薅过姑娘的头发,狠狠地扼住了她的喉咙。
任秋霜顿时满脸青紫。
「饶……饶了我……我愿意……」任秋霜从牙缝中挤出求饶的话。
但罗树标无动于衷,他咬着牙,喘着粗气。
不管任秋霜如何厮打、求饶,都不松手。
很快,姑娘四肢瘫软,窒息而亡。
杀死任秋霜后,罗树标立刻调转车头,向北开去。
六山,是他早已选好的抛尸地点。
上次抛尸,他选的位置不好,过了很久才被人看到。
这次他不能犯同样的错误。
下车后,罗树标熟练地扒下了姑娘的裤子……
事后,他仍不过瘾。
他想到了香港三级片《午夜屠夫》中的剧情,把器官切下来后做标本!
他早就想试一下碎尸的滋味,这不,机会就来了?
可是分尸需要锋利的刀,他车上只有一把美工刀。
不知道好不好用。
罗树标在尸体上划了几下,不顶用。
但他没有放弃。
嗜血的欲望和压抑已久的变态冲动,让他根本停不下来。
在六山伸手不见五指的树林中,罗树标整整割了三个小时,才将尸体的胸部完整地割了下来。
「战利品」到手,罗树标心满意足。
他用姑娘的红色毛衣将鲜血淋漓的肉块包裹起来,连同姑娘的值钱物件,一起打包放到了车上。
用水冲掉双手沾染的鲜血,满足地开车回了家。
到家后,天已蒙蒙亮。
妻子刘淑云被车声惊醒,连忙起床给罗树标做饭。
她没有发现丈夫身上有任何异常,只看到了丈夫脸上的疲惫。
她连忙去下了碗热面条,还加了两颗鸡蛋。
罗树标劳累了一晚上,肚子正饿。
早餐下肚,他十分高兴,连带着看妻子都顺眼了几分。
他拿出 300 元钱,以及一条金项链,送给了妻子。
刘淑云十分惊喜。
她比罗树标大五岁,且没上过学。
年龄、文化的差距,导致夫妻之间几乎没有共同话题。
俩人就是凑在一起过日子,感情全靠孩子维系。
罗树标很少送她礼物,上次送礼物还是在一年前。
突然收到贵重礼物,刘淑云别提有多开心了。
项链是崭新的,她没有怀疑来历,只是笑着埋怨丈夫乱花钱。
罗树标敷衍几句,抛下自顾自开心的妻子,拿着装有红毛衣的布包,登上了阁楼。
他与妻子分房后,就一直睡在这里。
只要他出门,就会把阁楼门锁死。
而他在家时,也以「阁楼上全是三级片」为由,不允许妻子儿女随便进来。
只要她们敢进,就是一顿责骂。
慢慢地,阁楼成了罗树标的秘密王国。
他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事情,不被其他人发现。
进入阁楼,将门反锁。
罗树标一边把玩着他的「新玩具」,一边打开 DVD,重温香港三级片《午夜屠夫》。
这部电影讲述了出租车司机林过云,是如何杀害四位妙龄少女,并奸尸、肢解、制作人体标本的。
这部电影是他最喜欢的电影,没有之一。
电影原型林过云也成了他最崇拜的对象。
一想到自己也达成了跟偶像一样的「成就」,罗树标就变得兴奋不已。
把玩了一会,他突然想起,还有最后一件事没做——记录。
林过云每次作案都会用相机将全程拍下来。
罗树标没有相机,但他有笔。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他要把这「美妙」的一夜全部记录下来,以供日后回味。
洋洋洒洒一千字,罗树标写得酣畅淋漓。
日记最后的一句话,他写得格外用力,泄愤般的力气似要划透纸张。
「这是第三篇,但绝不是最后一篇,死亡游戏还在继续,看谁能笑到最后……」
连环凶杀
罗树标选择抛尸的地点,名字里虽带个「山」字,但并不是荒郊野岭。
相反,六山十分繁荣。
往东两公里,是广州东站。
往西是一片大学城,其中有三所一流高校。
天一亮,任秋霜赤裸的尸体就被人发现了。
强奸、杀人,器官缺失。
案情重大,广州警方迅速立案侦查。
但破案难度很大。
尸体身无寸缕,没有任何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周围杂草丛生,没有任何搏斗痕迹,也没有可提取的脚印。
这说明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凶手抛尸时也很小心。
通过走访发现,附近群众既不认识被害人,也没有案件的目击者。
案件陷入了僵局。
这,正是罗树标想要达到的效果。
他选择在六山抛尸,就是要跟警察玩游戏。
他不觉得警察能发现自己,就像他前两次杀人一样。
两个月后,罗树标见警方毫无突破,再次出手了。
1991 年 4 月 12 日,凌晨 1 点。
还是红岗公交站。
23 岁的湖南少女孙秀敏来广州打工,下车后与老乡走散。
她打算直接步行前往服装厂,但走到一半迷了路,连钱包都被偷走。
罗树标故技重施,邀请秀敏上车,说要送她一程。
秀敏一脸窘迫:「叔,我没钱给你……」
说着,秀敏肚子还咕噜起来,显然饿了许久。
罗树标拿出妻子给他准备的夜宵,递给了秀敏。
「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帮你一把是应该的。再说了,要是不顺路也就算了,你要去的工厂正好在我回家的路上,这要是不帮你一把,我老婆知道了会骂我没良心的。」
看着罗树标温和的笑容,秀敏十分感动,于是上了车。
行驶至僻静处,罗树标兽性大发,想要强奸秀敏。
秀敏听说前段时间附近出了奸杀案,十分害怕。
迫于无奈,她同意了,只求这司机不要伤害自己。
秀敏万万没想到。
罗树标刚提起裤子,双手就狠狠地掐住了她的脖子。
等到女孩没了动静,罗树标马上取出早已准备好的麻袋。
上次的尸体他只玩了一次,不过瘾。
这次他要带回家多玩几次。
凌晨两点,刘淑云被阁楼上沉重的脚步声惊醒。
她打开屋门,看到丈夫正拖着一个大麻袋往阁楼上搬。
「老罗,你在搬什么?」
「没什么,你睡觉吧。」
刘淑云见那麻袋很沉,立马上前帮忙。
「还挺沉,这里面到底是什么?」
没等罗树标回答,刘淑云伸手从麻袋缺口处摸了进去,一只手的触感让她心底一颤。
「老罗……」
刘淑云的声音在颤抖。
「这里面到底是什么?」
罗树标脸色阴晴不定,但想到一双儿女,他压下了杀意。
「尸体。」
「我昨晚开车撞了个人,要是送医院会花很多钱,我本来想着带回家看看,谁知道她直接断了气。」
「我怕放在车上被邻居看到,放家里吓到孩子,就把她搬到阁楼上去。」
刘淑云惊慌失措:「撞死了人,这可怎么办?要报警吗?」
罗树标目露凶光,恶狠狠地低吼:「你要是想我再进监狱,就去报警。」
刘淑云连忙摇头。
这个家全靠罗树标挣钱撑着,她不能亲手送丈夫进监狱。
「你不用担心,我看了,死的这个是外地人。拿着行李箱,不是刚来,就是要马上离开广州。」
一听这话,刘淑云长舒一口气。
外地人社会关系简单,就算是死了,也很难引起别人注意。
「那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个尸体?」
「等明天天黑我把她扔进珠江,就没事了。行了,你赶紧回去睡觉,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
罗树标将妻子赶去睡觉,拎着麻袋登上了阁楼。
锁好门。
罗树标将他的「新玩具」从麻袋中取出,放在了床上。
就在他要发泄兽欲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女尸竟然还有气息。
孙秀敏并没有死,只是因为缺氧陷入了昏迷。
罗树标看着女孩俊秀的脸,陷入沉思。
阁楼平日里锁着,妻子儿女都不会上来,只要他每天带点食物上来,完全可以把女孩囚禁在这里,玩个金屋藏娇。
养个性奴好像也不错?
罗树标边想边脱下了孙秀敏的衣物,用内衣将她活活勒死。
活的女人他嫖过上百个,早就玩腻了。
还是死了的爽。
楼上,丈夫抱着尸体酣然入梦。
楼下,妻子抱孩子同样睡得正香。
罗树标的血腥日记又多了一篇。
接下来,他越写越多。
顶风作案
1991 年 5 月 13 日,广州警方接到报案。
又一具鲜血淋漓的赤裸女尸被发现。
这已经是三个月以来,广州东站十公里范围内,出现的第四具女尸。
凶手十分猖狂。
不仅连续作案,每次作案都切下器官,还会故意在尸体内留下体液,好像在挑衅警方。
经 DNA 鉴定,这四个案件,与去年 2 月份的一起奸杀案的凶手为同一人。
至此,五起奸杀案并案调查。


第一起奸杀案,凶手并没有切割器官。
而 91 年的这四起,凶手每一次都会切下器官带走,有的是胸部,有的是性器。
这说明经过一年的潜伏,凶手更加变态了。
如果不尽快抓住凶手,广州不知道还会出现多少个被害人。
警方对此高度重视,很快成立专案组,攻克此连环奸杀案。
经过系统研究,警方发现,想要破解此案,并不简单。
首先,死者全是外地人。
警方对全市所有失踪人口家庭进行了排查,没有找到与被害人匹配的信息。
而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对附近地形十分熟悉,肯定是个本地人,职业跟交通有关。
极大可能是非熟人作案。
非熟人作案又叫陌生人作案,意思是凶手跟被害人之间既不认识也没有仇怨,作案只是凶手一时兴起。
被害人走在大马路上,突然窜出一个变态把她杀了,这怎么查?
摄像头?
道路监控最早出现在六年后,也就是 1997 年的深圳。
而当时是 1991 年,路上根本没有摄像头。
其次,没有目击者。
尸检结果显示,四位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均在凌晨 0 点至 2 点之间。
90 年代,夜里 12 点后人们大多已经进入熟睡。
警方对四个抛尸地周边进行了走访,没有找到一个目击者。
最后,指纹、DNA 等鉴定技术落后。
想要通过指纹、DNA 技术锁定凶手,必须满足两个前提。
获得凶手的指纹、DNA 样本。
包含凶手在内的居民指纹、DNA 数据库。
全民指纹数据库的建立是在 2013 年。
而 DNA 数据库,时至今日仍未建立。
所以当时即使在尸体的体内获得了凶手体液,也仅能确认四起奸杀案为同一凶手所为,对抓捕凶手没有任何贡献。
唯一能作为破案方向的,是根据现场勘察,警方推断出,凶手应该是驾驶着一辆 0.6 吨的小型货车进行作案。


广州 90 年代老照片,右下车辆为 0.6 吨小货车示意
可这种小货车在广州有好几万辆,根本无法一一排查。
警方只好抽调 30 名警察组成特别行动大队,在各个交通要道排查经过的同型号货车。
虽然没能直接抓住凶手,但警方的这一举措,确实有效震慑了罗树标的嚣张气焰。
但他的欲望难以抑制,对他来说,这局死亡游戏,远没有到叫停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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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最恶劣的“性变态”连环杀人案, 奸杀17人,受害者尸体半裸被割奶
1990年2月8日上午,广州市公安局接到下属派出所的紧急汇报,群众在敦和路发现一具女尸,怀疑是他杀。


公安局的刑侦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此时已有大量群众在围观。
现场是一条偏僻的公路,平时少有车辆经过。在距离公路大约10多米的草丛中,一具女性尸体仰面躺着。这名受害者很年轻,根据长相判断不超过25岁,有明显南方人的相貌特点,看来就是本省人或者邻省人。
受害者死于谋杀,她的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眼睛外凸且充血,舌头伸出,这是明显被掐颈致死。受害者尸体半裸,上身有衣物,但下身赤裸,似乎受到歹徒的奸污。根据受害者双手指甲判断,似乎死前同歹徒经过激烈搏斗。指甲里面全是人的皮屑和少许血迹,是抓绕所致。尸体附近土地没有任何搏斗痕迹,看来这里不是行凶现场,而是抛尸地点。根据尸体分析,被害女孩是死后才被奸污,说通俗点就是奸尸。
根据群众反映,几个路过赶集的农民首先发现路边的尸体,慌忙跑到派出所报警。期间,陆续有其他群众发现尸体,很多人赶来围观,现场被破坏严重。
草丛中到处是脚印,难以判断哪个和凶手有关。在现场对报案农民简单询问,民警瞬间排除他们的作案嫌疑,凶手不知道是谁!
在广州市法医中心,尸体进行了尸检,证明却是死于机械性窒息,还发现了凶手的精液,可以确定是强奸杀人案。
广州是改革开放最早的地区。从80年代开始,该市治安急剧恶化,每年都有很多凶杀案件。
根据现场判断,这应该是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广州市公安局给予立案。随后,警方分两路展开调查,一是调查死者身份,以便查找凶手。另外就是进行走访群众,看看是否看到什么可疑的人或者事情。
没想到,这两路调查都极为不顺利。
根据死者长相判断,死者很有可能是两广地区的人,甚至就是广州市人。对广州市所有失踪女性进行调查,没有发现符合死者相貌的人。
调查群众也一无所获。群众反映,这条公路本来就相当偏僻,白天也只有少量车辆经过,到了晚上更是几乎没有车子。
法医分析死者遇害是晚上,而群众发现尸体是上午,说明抛尸时间是深夜,周边根本没有人车,没有任何群众看到过可疑的东西。
由此,走访陷入死胡同。
很快1年过去了,此案成为一个无头案。冤死的无名女孩遗体,长期放在太平间不能火化。
其实,90年代的广州每年有很多凶杀案件。这种强奸杀人案也不是一二起,警方并没有特别重视。
但是整整1年以后的1991年2月10日,恶魔再次出现。
郊区一条公路边,又发现了一具女孩的尸体。
这也是一个20出头的年轻女性,颈部有明显掐痕,死者口鼻出血,舌头突出,死状很惨。
尸体全裸,没有任何衣物和鞋帽,只有佩戴的一对耳环和一个戒指。此次虽现场保留较好,仍找不到任何线索。凶手显然有一定反侦察经验,他是沿着草上行走,没有留下清晰的足迹。周围也没有任何目击者,看来抛尸也是在夜晚。
警方立即对尸体进行尸检,证明死者也被奸污,又是一起恶性强奸杀人案件。
警方再次对全市失踪人口进行排查,发现死者也不在这些人中。
当年没有摄像头,没有目击者又没有线索和现场痕迹,此案又陷入僵局。
不过,民警很快发现,这个案件和第一个案件有所不同。
死者虽然被强奸,是在遇害前被歹徒奸污的。奇怪的是,被杀后,歹徒又对她进行第二次奸污。既然之前已经强奸了受害者,完全可以可以在受害者生前多次施暴,为什么要杀死之后再强奸呢?
这不符合一般的常理,也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
相隔仅仅半年,8月,又有一具女尸被发现。
受害者也是很年轻的女性,被人活活掐死。死者全身赤裸,被丢弃在路边草丛中,也遭受过歹徒奸污。不过此次现场更让人震惊,女孩尸体被凶手严重破坏。
女孩的乳房和一部分皮肤失踪,看起来是被凶手割下带走了。
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受害者残缺的遗体造成了群众的恐慌。
根据尸检,受害女孩是死后,被歹徒用尖刀破坏遗体。歹徒显然对人体结构并不了解,手法非常不熟练,使用的也是普通的水果刀之类,预计至少割了2到3个小时之久。同样的,女孩是生前被歹徒奸污后遇害,死后又被歹徒奸尸。
8月第3起案发后,广州市公安局开始重点关注这些案件,将3名死者的阴道擦拭物进行检测。
90年代DNA测试还比较罕见,只有广州、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才有鉴定能力。
检测结果表示,3名女孩是被同1个歹徒杀人奸污,这是一起恶性连续强奸杀人案。
连续3人被奸杀,又都在广州一地作案,案件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如果不能短期内抓住凶手,他很可能会继续作案,地点还是在广州。
从8月开始,警方开始挨家挨户排查失踪人口。每一个失踪人口,警方都一一上门调查,将3名受害女孩的照片给家属核对。
奇怪的是,核对没有结果,这3人都不是广州市失踪人口。


根据现场和尸检判断,女孩是在死后几小时内被抛尸的,也就是说受害者肯定在广州生活。
既然在这里生活,肯定有家人、亲戚,至少有朋友或者工友。
那么,为什么这些人不来报案失踪呢?这不符合常理,警方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在艰苦排查期间,10月又突然发生了第4起案件。
此次有一定不同,歹徒手段更为凶残。
死者同样是20岁出头的年轻女性,被掐死后抛尸,也在生前和死后被凶手奸污过多次。此次受害者是被装在一个麻袋内,丢在路边的。
可怕的是,女孩的背部大片皮肤、双乳和外阴全部被歹徒割走,整个遗体像被屠宰过一样,惨不忍睹。后来的DNA检测证明,女孩也是被同一个歹徒所害。
第4起凶案发生以后,广州市公安局深感震惊。他们认为这是极其严重的连续强奸杀人串案,必须给予特别重视。
根据凶手行凶的频率来说,从第一起和第二起相隔的1年,到第二起和第三起的相隔半年,第四起仅仅相隔2个月。可见凶手杀人间隔越来越短。
照常理来说,凶手不会主动停止在广州市杀人,除非被警方抓获。
市公安局很快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案情非常重大,此案列为当年全市头号必破案件。
专案组研究确定了侦查方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海珠区、天河区、东山区的公安民警,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实行各种手段一齐上,采取了调查摸底,审查可疑对象,设卡堵截、巡逻伏击、刑事技术、取证鉴定、情报资料、检索及技术侦查等措施。做了大量艰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侦查时间之长,工作量之大,出动警力人数之多是前所未有。
广州市调动所有法医专家,对现场和尸体进行反复分析。
万幸的是,警方找到了1个目击者。第4起凶案的现场,距离1个本地大货车司机的家不远。这个司机晚上开车回家时候,曾经看到1辆小四轮货运车停在抛尸地点的路边。车灯打开,但驾驶室中没有人,车门也是打开。
大货车司机觉得很奇怪,因为这里平时白天都很少有车路过,晚上怎么会有车停在路边。不过,他猜测小货车的驾驶员可能在下车小便,就没有在意。
第二天听说这里出了杀人案,司机才知道事情不对,赶快到公安局汇报。
可惜,夜色太黑,加上开车路过不过几秒钟,大货车司机并没有看清车辆型号和车牌。
即便如此,这也是目前最有意义的线索。
专案组立即从刑警大队和有关派出所抽调30名公安民警,以夜间侦查为重点,在各个交通要道设卡检查经过区内的小四轮货运车,查找可能的歹徒。
除了车辆以外,抛尸的麻袋也是唯一的物证。
市公安局刑侦处于1992年3月初,专门印制了3万多份附有凶犯包装尸体麻包袋照片的紧急协查通报,发到每个专区民警的手里。他们要求民警、治安队员参照通报所列的凶犯可能具备的条件,在辖区内逐家逐户逐个单位地上门开展摸排工作。
同时,结合巡逻伏击,堵截设卡,上路查车。
遗憾的是,调查一无所获。
麻袋根本无法调查,车辆也是一样。
广州市经济发达,小四轮货运车有上万辆之多。这种小四轮货运车可以运人也可以运货,遍布全市各行各业,根本无法排查。
至于设卡拦截,也毫无收获。
倒是发抓到一批诸如走私,非法持有枪支爆炸物等犯罪人员,一些还涉及重罪,却和这系列杀人案毫无关系。
就在专案组大量排查车辆期间,歹徒还在疯狂作案,而且更加肆无忌惮。
从1990年2月第一次作案,到1991年底,歹徒已经连续残杀了6名女性。这些女性不但被奸污残杀,更可怕的是:后面几个遇害者几乎都被凶手割去了乳房、皮肤、阴部等。
警方尽力封锁了消息,只是没有不透风的裤子,消息还是很快流传开,越传越吓人。
很多群众知道广州有个变态割奶杀人狂,专门杀死漂亮女孩以后割奶。
这种谣传形成了社会恐慌。
很多年轻女性,夜晚不敢一个人出门,更不敢走偏僻的道路。
鉴于很大的社会压力,在上级的督促下,专案组改变方法,将办案人员扩大到60人。他们对全区近年来有流氓、强奸前科的劳改、劳教的释放人员进行重点调查。
这个调查也不顺利!
经过长达半年的摸排,这批家伙被发现犯有各种各样的案件,甚至有个小子还砍死过人。
可惜,经过DNA比对,他们都不是此案的凶手。
时间很快到了1992年,凶手还在不断杀人。
到年底,已经发现的受害女孩就有高达10人。女孩都被装在麻袋中抛尸,绝大部分都被割去了身体部分组织,主要是乳房和阴部。
如此严重的连续变态杀人案,在广州历史上还是从来没有的。
案件震惊了广东省公安厅。公安厅一边严厉敦促广州市公安局尽快破案,消除社会恐慌;一边派出省内刑侦专家,赶赴广州进行协助。
在重压下,广州市公安局也竭尽全力!
从1990年2月至1992年5月,广州公安局在全市大规模的多警种联合侦查,每个关键环节都是由各级领导亲自把握,亲自决策。
所有抛尸现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都亲自指挥和勘查。
广东省公安厅的专家针对现场痕迹,尸体情况和现有的线索,召开了多次案情分析会。
刑侦专家们认为此案有几个非常奇怪的地方:
1. 受害者的身份都无法确定。目前受害女孩已经高达10人,却完全不在广州市失踪人口之列,这非常奇怪。
刑侦专家们认为,这些女孩很可能不是本地人,是外地来的打工妹。


不过,即便是打工者,肯定会有雇主和工友、同乡之类。尤其是女孩来广州打工,通常会是几个老乡一起在某个地方做工。
连续失踪了这么多人,为什么他们的雇主和工友不去报警失踪呢?
2.凶案的现场有很多奇怪的地方。根据尸检表明,几乎所有的受害女孩都被歹徒连续奸污数次之多。根据遗体
分析,女孩至少在第一次被奸污时,没有过反抗过。
而女孩多是在第一次被奸污以后,被歹徒突然卡住脖子导致死亡的。为什么女孩们不在第一次的时候反抗呢?
这显然不符合常理。就算被歹徒的淫威吓住,也不可能10多个人都不敢反抗吧?总有几个胆大的吧。
奇怪的是,第一个案件就不同。
第一个女孩和歹徒激烈搏斗,在死前都没有被歹徒奸污。
3.歹徒似乎不是第一次作案。第一个案件是最有分析意义的,歹徒留下的奇怪地方最多。
根据现场分析,歹徒试图奸污受害者,女孩立即猛烈抵抗,对歹徒进行厮打。歹徒经过搏斗,见无法制服女孩,恼羞成怒之下转为杀人。
根据现场曾经留下的一个模糊脚印判断,歹徒身材矮小,大约在1米6到1米65左右,体重不超过100斤。根据凶手抛尸时,拖拽麻袋的痕迹判断,歹徒力气也不大。
第一次的受害者身材也有1米65左右,手臂大腿都很粗,体格较壮,是女性中比较有力气的一类,双方应该势均力敌。但歹徒仅用几秒钟,就将受害者掐死。看起来,歹徒很有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曾经有过杀人的经验。他准确知道人体要害所在,还掌握一定杀人技巧,这才能在极短时间杀死女孩。歹徒应该有杀人,至少严重伤害的前科!
4.歹徒有相当强的反侦察经验。在现场,歹徒基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刻意躲避了所有的目击者。没有一个人看到过,歹徒的样子甚至轮廓。歹徒应该曾经有过入狱或者被捕的前科,对于警方办案方式有一定了解。
5.歹徒是一个明显的性变态杀人狂。在杀人后,他毫无例外的对女孩尸体进行奸污,并且对尸体进行毁坏,割
去了死者部分组织和皮。
这样警方颇感茫然,一度毫无头绪,不知道凶手到底是哪种人,为什么这么做?
根据刑侦专家的这些分析,警方改变了办案方式。
现在有很多谜题解答不了,至少可以推断:歹徒应该有过犯罪前科,曾经受到过政府打击。
如果排查刑满释放人员,说不定就能找到歹徒。
之前做过几次排查,对象都是是有流氓强奸前科的犯人,范围太窄,必须扩大排查对象。
歹徒到底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呢?
如果是外地人,对广州市刑满释放人员排查就毫无意义。
刑侦专家多次开会,分析案件关键点,最终大部分人判断歹徒是广州人。
为什么呢?歹徒抛尸的地点都比较特殊。这些地点很多并不是郊县,而是城郊结合部。这些地区距离有大量居民的居住区并不远,却非常偏僻,属于闹中取静的地方。刑侦专家认为,歹徒应该是本地人,从小在这里生活,对广州市非常熟悉,精心选择了抛尸地点。
其中一半的抛尸地点,围绕着广州城区东南郊新窖镇或远或近。刑侦专家们认为,歹徒很有可能现在或者曾经在海珠区的新窖镇生活过。
基于这个判断,从1992年底开始,专案组扩大到100多人,全面出击,仅在新窖镇开展地毯式调查排队摸底的可疑人员就有3260多人,排出重点线索600多条,他们一一查清。同时,还抽调其他警力,在全区夜间设置50个查车哨卡。
各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了一批可疑对象,从而破获了其它刑事案件86宗。其中包括2宗不属于此系列案的杀人碎尸案。全市排出并由市局刑侦处抽样的侦查或追捕可疑对象多达46名,还为东莞市、惠州市抓获2名强奸杀人碎尸的犯罪嫌疑人。
案件又走到了死胡同。
时间到了1993年,受害女孩增加到12人,却始终不知道任何一人的身份,更不知道歹徒的身份、职业和心理,案件毫无头绪,办案人员心急如焚。
而此时,社会上关于割奶杀手的传说已经沸沸扬扬。
一时间,尤其是海珠区新窖镇附近,所有妇女上到80岁老太下到8岁女童,都不敢随便出门。女人夜晚上班上学工作,一律需要男性亲友接送。没人的女性都由工厂或者学校的男性组成护送队,不然就没人去上工上学。
对广州警方无能的谩骂,更是多如牛毛。一些消息甚至传到了香港,被当地媒体大肆报道。
此案同香港雨夜屠夫林过云案极为相似,而受害者更多,香港媒体大肆炒作广州雨夜屠夫,甚至有些小报还写为野史小说。
而歹徒还在不断作案,到1994年初,受害者已经猛增到16人之多,成为广东省同类案件中最严重的一起。
由此,广州市和广东省警方都感到无比巨大的压力。
无奈之下,他们向公安部要求协助,公安部立即派来几个全国刑侦专家!
这些专家赫赫有名,是全中国闻名的刑侦高手,侦破过无数案件。通过对案情和现场的分析,得出以下几个之前没有发现的结论。
他们分析现场,发现一个很有趣的情况。
受害者遗物和遗体分析,他们出人意料的确定了受害者的身份。
之前,警方对受害者身份百思不得其解。连续被杀了16人之多,却没有1个人在失踪的名单里。
在1992年以后,广州市已经将失踪排查范围扩大到整个广东省,最终仅仅确认了第一名受害者的身份。
这名受害女孩是番禺市人(今天叫做番禺区),姓黄,年仅22岁,未婚,长期在广州打工!在1990年2月7日。
之前,因家里母亲重病,黄姓女孩辞去广州的工作,回到番禺照顾母亲。没想到母亲很快去世,她于2月7日返回广州,准备再找份工作。
离家以后,兄弟姐妹就失去同黄姓女孩的联系,再也没有人见过她。黄姓女孩和兄弟姐妹关系不太好,家人都误以为她在工厂故意不和家里联络,开始也没有当回事。直到几个月后,家人才发现她失踪,这才慌张的报了案。
黄姓女孩不是广州市人,在之前几次排查时候都被没有列入名单。
到了1992年,广州警方因查不清死者身份,将调查范围扩大到全省,这才发现了失踪者就是黄姓女孩。
遗憾的是,搞清楚黄姓女孩的身份,对破案却没有什么帮助。
根据黄姓女孩曾经的老板和工友回忆已经有1年多没有见过她,据说她回去照顾重病的母亲了。
她的几个朋友回忆,在2月7日以后(黄姓女孩返回广州的日子),他们从来也没有看过死者来找过他们。
看起来,她是在2月7日赶赴广州的路上,遭到歹徒突然袭击,不幸遇害的。
歹徒和黄姓女孩并不认识,没有社会交集,也就无法查出歹徒是谁(再论监控探头的重要性)。
更奇怪的是,除了第一个死者以外,其余的所有受害者身份都不明,并不在广东省失踪人口的名单中。


无法确定这些死者身份,也就很难找到凶手的作案规律。
为此,案件长期无法突破,成为一个悬案。
万万没想到的是,公安部刑侦专家却在一个极小的地方有了巨大收获。
这些专家发现,受害女孩虽大部分全裸,仍然有人带有一些首饰。其中一些耳环和戒指金光闪闪,看起来似乎是纯金打造,应该挺值钱的。
之前广州市刑侦专家也注意到这点,推断凶手是劫色不是劫财。
不过,公安部专家却细心的发现了一个新情况。
经验丰富的老专家拿起一件金戒指看了看,立即就发现这是假首饰。再看其他耳环、手链、甚至金牌,竟然全部是假的。
这些首饰貌似是黄金,却并非黄金,而是镀金的金属。
假首饰根本不值钱!
那么问题来了!谁都知道广东人,尤其是广东女性很要面子。
不能穿金戴银尚且好说,戴假首饰装样子就是极大的事情。如果被人看穿戴了假首饰,岂不是名声扫地?以后还要不要见人。这不符合广东民间的基本风俗。
正常的广东女性,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如果说只有1到2人带假首饰,倒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人群里面总有个别人不同。现在几乎所有受害女孩都带有假首饰,这就非常非常奇怪了。
这也难不倒老专家。
他们平均刑侦生涯也有30年,三教九流,什么人没见过,瞬间就知道这些人是干嘛的!
老爷子们爆炸性的做出了结论:这些受害女孩都是三陪小姐,或者说是卖淫女。
在整个广州,只有一种职业的女性,会大量带着貌似昂贵的假首饰,就是三陪小姐。
众所周知,三陪小姐的工作非常危险,经常会被殴打抢劫,被抢劫比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如果三陪小姐没钱或者反抗,就很容易演变为抢劫伤人甚至杀人。
三陪小姐的行规之一,就是会聪明的带一到二个假首饰。一旦遭遇抢劫,三陪小姐就主动将假首饰献出去,目的是保命。一些不识货的劫匪,往往拿了钱就不要命了,也不会打人。
除此以外,再没有任何职业会这么做。
基于这个判断,又对受害者遗体进行判断,发现死者基本都烫染了头发,却并非普通的样式。多是较为夸张的发型,不像普通良家妇女的样子。
她们手指脚趾基本都染了指甲,而普通家庭妇女一般不也会这么做。
现场留下衣物不多,分析现有的几件,发现衣物都比较暴露、性感且廉价,符合三陪小姐的身份。
尸检也表明,其中一些女孩曾经得过性病。
老专家一眼就解决了最难解决的问题:确定了受害者的职业。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长达2年时间找不到受害者身份。
这些三陪小姐基本都是外省的人,到广州以后就取个假名字,掩饰自己身份。
她们自然也不告诉亲属,自己真实落脚点。
这些小姐出于职业特点:第一很少交朋友,第二和家人关系一般很疏远甚至敌对。
那么,无论亲属还是同行,都不知道小姐们的真实名字和身份。
三陪小姐尤其是站街女,一般流动性大。今天在这里,明天就去那里,根本不固定。如果三陪小姐,尤其是站街女突然失踪,根本没有人在意,更不会有人报警。即便是在发廊工作的小姐失踪,老板也不敢报警,毕竟卖淫还是非法的。
确定受害者职业,案件就有了重大的进展。
警方立即对三陪小姐收容材料进行审查,尤其对比她们留下的指纹。
由于三陪小姐流动大,警方没有局限于广州市,查阅了整个广东省甚至邻省的资料。
广州市警方付出巨大努力,检查档案指纹高达160万份之多,终于查到了2名死者的指纹。
根据在妇教所留下的资料,确定了2人的身份和老家住址。
警方赶往老家调查他们的亲属,发现这2人确实是卖淫女,都是外省南下赚钱的。
家属赶赴广州,也确认尸体就是她们本人。
查到死者身份,让广东警方非常高兴。
可惜,喜悦没有持续多久。
三陪小姐是特殊职业,一旦遇害几乎无法追查凶手。三陪小姐和嫖客大多素不相识,不可能通过普通的社会关系调查,来发现凶手的身份。三陪小姐自己也不知道嫖客是什么人!
如果三陪小姐是在发廊、夜总会这些固定区域卖淫,嫖客也许会多次光顾,或许会被人看见,留下线索。
抱着一线希望,专案组调查了2个三陪小姐的卖淫场所。
遗憾的是,他们都是最底层的站街女。
站街女在路边拉客,一般都是单干,有时候一个晚上接好几个人,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她们和什么嫖客离开。
不过,确定了三陪女的职业,倒是可以解释之前另一些疑问。
为什么几乎所有受害者,在第一次被凶手奸污时候没有反抗?
看来是凶手装作嫖客,双方进行了性交易,三陪小姐自然不会抵抗。随后凶手突然下手,三陪小姐才知道大祸临头,试图抵抗已经太迟了。
为什么第一个被害者,却在奸污前抵抗?
她并不是三陪小姐,是唯一的良家妇女。遭遇歹徒袭击后,她本能的立即拼死反抗。
对这2个三陪小姐,熟悉嫖客进行调查,也是极为可怕的工作。以一个三陪小姐为例,她生前留下的通讯录上有高达100多个男人的联系方式。专案组无奈之下,只能挨个走访,发现各行各业都有,上至干部、老师、甚至部分司法人员,下至民工、小贩、农民。
经过反复调查以及DNA检测,这100多人均被排除嫌疑。
于是,案件似乎又陷入死胡同,又回到原点。
通过对受害者职业的确定,还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警方认为,歹徒选择三陪小姐作案,并不是偶然,而是精心选择的结果。
歹徒选择三陪小姐的目的,主要是杀她们比较有把握,比较容易。这侧面证明歹徒的身体不强壮,即便对付妇女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在广州,如果采用暴力手段袭击强奸妇女,往往会遭到受害者强烈抵抗呼救,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捕。
92年广州民风还保守,歹徒想要诱骗良家妇女到某地,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广州市治安不好,女性市民多小心谨慎,一般不会搭理陌生人。
说来说去,歹徒根本对付不了良家妇女,选择三陪小姐就容易的多!
三陪小姐一般不会拒绝嫖客的要求,哪怕去偏僻地方。既然是卖淫,双方一定有亲密接触,也便于凶手突然袭击三陪小姐。这些三陪小姐在歹徒怀里被偷袭,往往来不及呼救就会送命。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可以直接和三陪小姐发生性关系,为什么还要将他们杀死以后奸尸甚至毁尸呢?


开始广州警方毫无经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公安部专家介入以后,认为这恰恰可以锁定案件性质。
这是很标准的性变态杀人案件。
歹徒杀人并不是为了劫财或者劫色,而是发泄一种变态心理。
杀人、奸尸以及破坏尸体会让歹徒感到很大乐趣,远比和三陪小姐发生性关系更开心。
为了确认歹徒的心理和性格,刑侦专家花费很大力气。
这种性变态杀人案在广东历史上极少,专案组没有经验,只能在全国范围查阅类似案件。
1992年7月,广州市公安局发现深圳市出现类似案件。
通过连续对这类案件研究,可以确认犯人是严重的心理变态者,尤其有严重的恋尸癖。
就案件本身来说,凶手本来已经同这些三陪小姐发生了性关系,却还要将他们杀死后奸尸,然后将尸体某些部位切下,可见他的恋尸癖非常严重。
恋尸癖的人,多为性格上懦弱无能的人。在这种人身上有一种支配其性交对象的强烈欲望,这种欲望的满足在其性欲满足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尸体绝对不会反抗他们的命令,因此他们宁愿选择尸体作为性交对象。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是一个屡受挫折的失败者。他们无法控制活人的世界,便转向了死人的世界。在死人面前,他俨然是个强大的主宰者,尸体都对他俯首听命,都不会拒绝他的要求或嘲笑他的无能。总之,他在这种行为中处于支配的地位,而且不必担心失败与挫折。奸尸狂者多伴有明显的精神病。
对于性变态的系统研究,让刑侦专家们做出以下判断。
第一,凶手有明显性变态倾向,应当在全市的精神病医院或专科门诊部调查了解这方面的精神病人。
第二,凶手性格应该是懦弱的,应该特别重视人群中的懦夫,性格内向的人。
第三,凶手能毫不费力的带走众多三陪小姐来看,凶手显然精通嫖妓,是个老嫖客。应该在全市排查曾经嫖娼或者性犯罪被打击的人,很有可能找到凶手。
除此以外,刑侦专家又对现场进行的再三分析,又得到4个重大的成果。
凶手抛尸非常小心,从不在土路上行驶,怕留下车辙的证据。
其中一个抛尸现场,有一段公路出现破裂情况。凶手夜间驾驶车辆经过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有大坑,慌乱之下紧急打方向盘,导致车辆行驶到路边的泥土地里,留下了清晰的轮胎痕迹。
刑侦专家通过轮胎痕迹再三分析比对,花费巨大精力,终于锁定了车辆的型号。
这是一种仅有0.6吨的,微型卡车。
前面驾驶室可以坐2人,后面还可以拖货。这种卡车在广州有一二千辆,主要用于建筑行业的装修人员运送少量材料,或者就是以送货为生的少量私人司机使用。
由此,凶手的范围就大大缩小了。
另外,通过其中几个抛尸地点都紧靠海珠区新窖镇,判断凶手很有可能在这一带居住。
奇怪的是,警方在镇子附近道路设有多个哨卡,但抛尸往往就发生在他们的眼皮底下。这更可以推论凶手就是这一带的人,能够通过熟悉的小路绕过哨卡。
还有,所有杀人都发生在夜晚,对于尸体的破坏也通常在深夜,抛尸却是在第二天凌晨。所有行为均是12小时内完成,从没有拖到第二天白天。
这客观说明,凶手是有家庭的,并非单纯的一个人居住。
为什么第二天凌晨就匆匆抛尸,就是害怕被家人发现。
通过凶手可以长时间在夜晚奸污尸体和剥皮来看,他应该有一个独立又不怕人骚扰的空间,比如地下室或者阁楼之内。晚上时,他的家人绝对不会过来。
专案组认为,家人应该不知道歹徒的恶行。
最后,从1992年5月开始,凶手突然停止了作案半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线索。
根据性变态犯罪心理分析,凶手不会毫无压力的情况下,主动停止犯罪。
现在凶手突然停止犯罪半年,唯一的可能性就是被迫如此。
刑侦专家认为,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间,凶手不是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就是因疾病或者受伤等原因,客观上不能够继续作案。
看来,公安部的专家果然了得,他们逐步锁定了凶手。
由此,公安部刑侦专家给出的范围是:新窖镇周边,有犯罪前科,有嫖妓前科,心理变态,有家室,有自己独立空间,身材矮小,性格懦弱内向,有0.6吨小货车的20岁到40岁的男性。
更重要的是,这个男性很有可能在1992年5月到11月期间,被公安机关打击或者生过重病、受伤之类。
广州市公安局的主要领导看到这个分析,笑着说:你们不就是把这个案子破了吗?
事实也是如此!
从1994年开始,警方根据刑侦专家的分析范围,加了对新窖镇周边符合的男性排查。
可是,就在排查的3月到9月期间,前后又有4名女性被害。
经过调查,他们也全部都是三陪小姐。
随着排查的继续,范围也越来越小,集中在几十个人身上,看来凶手就要落网了。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案件竟然自己破了。
1994年9月19日上午8时,一个上身披着件风衣,下身仅穿一条内裤的年轻女孩,突然冲入海珠区公安分局新
窖镇派出所报案。
这名叫黄艳红的女孩声称,她昨晚遇到广州那个连续变态杀人狂。她被骗到歹徒家里,被奸污且差点被掐死。
最终依靠她装死和高超的爬墙技术,才侥幸逃走。
黄艳红记住了杀人的相貌,还记得他家位置。
这个事情石破惊天,让接警的所长陆广容震惊不已。
为了抓捕这个特大杀人狂,广州市全市的干警整整折腾了2年多。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根据黄艳红的回忆,陆广容所长带着2个民警,持枪冲入镇内一间民房中。
陆广容所长认识,这是村民罗树标的家。陆所长一度认为是黄艳红搞错了。
罗树标是一个性格懦弱,矮小瘦弱的男人,见到别人吵架打架都躲的远远地。
年轻时候,罗树标倒是因盗窃曾经入狱过,但释放以后表现一向良好。不过92年罗树标因为嫖妓,曾经在广州市被抓过。
陆所长敲门后,一个中年妇女开了门,这是女主人,叫做刘美婷。
所长留下1个民警看着刘美婷,陆所长带着另一个民警开始在罗家搜查。
2人把罗家居住的几间平房,搜了一遍。
一进院子,看到一辆微型货车停着。这是罗树标的车,他平时开车做点小生意。
罗家一看就是比较贫寒的,家里只有一些简单家具,家用电器几乎没有,柜子橱子基本也是空的。
简单搜索一下,陆所长什么都没有发现。
最后,他们爬上了在黄艳红指认险些被杀的小阁楼。
阁楼锁着,陆所长问刘美婷要钥匙,刘美婷回答:我没有钥匙。这间房只有我男人能进去。他说在这里做木工赚钱,木工有化学污染,不给我和孩子进去。
陆所长只能找到一把锤子,将门锁砸开。
推开门,陆所长一眼看到发现了黄艳红的手袋,就放在桌上。看起来,黄艳红没有瞎说,她确实被罗树标抢劫了。
陆所长再一看,吓了一跳。
屋中床铺上,放着一堆女性的衣物,至少有十几件。床头柜内,还有上百件有穿戴痕迹的女性内裤和乳罩,都是旧的。
在陆所长检查这些内衣裤的时候,另外那个民警对上锁的大衣柜发生了兴趣。
这个大衣柜非常大,门上还上了2把锁。
民警用力用锤子砸了半天,用了好大的力气才砸开。
谁知道,刚看了一眼,这个20出头的民警突然用手捂住嘴巴,转身飞速向楼下跑去。
这边,那个民警在楼梯上就剧烈呕吐起来,连黄水都吐出来了。
陆所长狐疑的向大衣柜里面一看,顿时也惊呆了。
他的眼前是十多个巨大的玻璃瓶,里面浸泡着被割下的女性乳房和阴部。
还有一个用铁丝制作的女性模特假人,身上赫然披着多块缝合起来的皮肤。
陆所长办的案子也多了,他认为这不是牛皮、猪皮之类,明明是人皮。
一时间,陆所长也感到胃部翻涌,忍不住要呕吐。
显然,罗树标就是这些连环案件的凶手,他就是变态杀人割奶的凶手。
现在他已经不知去向,警方能捉住他吗?
随后,所长陆广容首先盘问了他的妻子刘美婷。刘美婷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只知道带孩子照顾公婆,对丈夫的事情几乎一无所知!
刘美婷说:我真的不知道。天还没亮,他突然跟我说有活要干,车都没开,离开家就走了。我老公出什么事了?
他以前确实不好,盗窃坐过几次牢,但释放以后一直规规矩矩。
陆所长:规矩?他不是因嫖娼被拘留过吗?
刘美婷:哎。他就是好色,背着我经常去嫖妓。我的大哥二哥都曾多次看到,他同站街女搭讪,然后一起上车离开。不过我也管不了他,我跟他还有2个孩子,只能凑合着过日子。不过嫖妓也不是什么大事吧?又要拘留他?
陆所长:不是嫖妓的事,是天大的事情。你再想想,他做过什么坏事?
刘美婷想起了2年前,发生的一件事。
罗树标这几年一直在做装修生意和运输生意,经常深夜才回家。他借口有木工活要做,晚上很多时候留在家中阁楼上,反锁上房门,不允许刘美婷进来。
1992年的一天深夜,刘美婷看到阁楼的灯又亮了。几个小时后的凌晨3点,他突然听到家里卡车开动的声音。
因小儿子这几天发高烧,此刻又烧的很厉害,刘美婷无奈只能追到院子里拦住丈夫。
丈夫正在向卡车上搬一个大箱子,箱子的盖子还没有盖上,里面白晃晃的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刘美婷仔细一看,吓得尖叫一声坐倒在地上,箱子里面居然是一个全裸的女人,胸口还有大片血迹。
听到妻子尖叫,罗树标顿时非常紧张。半天稳定情绪以后,罗树标告诉刘美婷,自己当晚在外面开车时不小心,撞到了这个女人。在带着她开往医院路上,女人失血过多死了。罗树标说自己为了怕赔钱,决定将尸体丢掉。至于脱下死者衣服,是怕别人看到尸体后,很快确定死者身份。
刘美婷知道丈夫平时很多劣迹,但认为他胆子并不大,性格比较懦弱,绝对不敢杀人,也就信了。
她看着丈夫开着车出门,后来即便对大哥二哥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第二天刘美婷却想起:为什么撞了人,家里卡车却毫无损坏的痕迹?
显然,丈夫是在撒谎。
在听了刘美婷的这个故事后,陆广容更确定罗就是凶手。随后,陆广容带着刘美婷上个楼,亲眼看到那些给割
下的器官。刘美婷吓得几乎晕倒。
在陆所长的游说下,刘美婷同意配合警方抓获罗树标。
由此,罗树标被成功抓获。
被捕以后,广州市公安局立即采取了罗树标的DNA样本和指纹、足印、轮胎印等,同现场痕迹比对,完全一致。
可以完全肯定,罗树标就是:在4年半内连续杀死16名女青年的性变态恶魔。
公安部刑侦专家判断罗树标在1990年,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作案。


在抓捕罗树标后,警方又翻阅了以往悬而未破的积压杀人案。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在对比罗树标指纹的时候,意外的发现同17年前,也就是1977年初 市家电研究所杀人案现场痕迹一致。
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1977年,社会治安还很混乱,盗抢事件时有发生。有个歹徒潜入市家电研究所宿舍盗窃,正巧被值夜班回来的女主人冯丽云发现。冯发现家中有个谋生人,吓得大喊救命。歹徒见状,勒住冯丽云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歹徒还用熨斗连续打击受害者头部,导致脑浆迸裂,手段极为凶残。由于现场没有什么痕迹,仅仅留下了几个带血的指纹,案件一直没有侦破。
看来,早在1977年罗树标就已经杀过人。
自知杀人太多,罪证确凿,难逃法网,罗树标倒是没有抵抗,很快交代了这么多年来的犯罪经历。
罗树标放弃抵抗,讲述了他长达19年的杀人经历。
罗树标属于天生的变态,也是是一个劣迹斑斑的人渣。他于1954年出生在广州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父母为人都比较正派,罗却从小道德恶劣,心理不正常。
在中学时期,他就染上了盗窃的恶习,开始偷窃同学的东西,后来演变为四处偷钱,还被小卖部老板扭送去过派出所。为此,罗树标多次被学校警告处分,还被公安局拘留过。因为年纪小,罗树标没有被判刑。为此,他父亲打过他不知道多少次,但根本没用。
高中毕业以后,罗的父亲安排他去一家工厂担任木匠,希望他好好工作,改邪归正。没想到仅仅2年后的1974年,罗就盗窃了工厂价格昂贵的木料,被警方抓捕。
在父亲再三求情下,罗树标被轻判劳教2年。
这2年劳教,没有让罗树标悔改,反而让他在狱中认识一批狱友,越来越坏。
1977年初,罗树标从劳教所放出来不到3个月,又犯了大案。有一天他翻入市家电研究所宿舍盗窃,正好遇到了女主人冯丽云。冯丽云见到宿舍有个陌生人,立即高喊“抓贼”“救命”。
罗怕再次被捕,惊慌之下冲上去用力掐住冯丽云的脖子。不让她喊叫。冯丽云拼命挣扎,还用力抓牢罗树标的脸部。罗树标是个小个子,力气不大,根本不能制服冯丽云。惊慌之下,罗树标只能用力掐冯丽云的脖子,最终活活将她掐死。见冯丽云没有了呼吸,罗树标又怕她不死,就用熨斗猛砸她头部,砸到流出脑浆为止。罗树标带着赃物,跳窗逃离宿舍!当年警方能力差,案件一直没有侦破,仅仅留下了现场几个指纹而已。
杀人后的2年,1979年,25岁的罗树标又因盗窃被捕,再次劳教3年。
由于只是盗窃东西的小贼,入狱时警方并没有检查罗树标的指纹和1977年杀人案的联系。
1982年释放以后,罗家父母希望罗树标走正道,就在9月为他说了一个媳妇刘美婷。刘美婷长相普通,是个老实巴交的农妇,性格温和。
结婚以后,刘美婷先后生了1儿1女,罗树标依旧贼性不改,1983年2月又因盗窃被捕。
83年正是严打时期,罗树标没有再被判处劳教,而是直接入狱5年。罗的父母对这个屡教不改的儿子极为失望,以后再也没有管过他。
入狱以后,罗表现比较良好,于1987年提前1年释放。
1987年刑满释放后,此时他已经33岁,前后已经在监狱和劳教所关了长达8年,还曾杀过一个人。
在罗树标服刑期间,刘美婷1个人带着两个孩子,照顾公婆,还要在镇上打工谋生,非常艰苦。
但刘美婷没有提出离婚,这让罗树标很感动,觉得有这样的老婆不应该再胡来了。
出狱后,罗树标答应妻子重新做人,果然放弃了盗窃。他先从事个体装修,后来一直从事个体运输行业。因工作需要,罗树标购买了一辆0.6吨微型小卡车,将家搬到海珠区的新窖镇。
从此到1994年被捕枪毙的7年内,至少在妻子和其他亲友眼中,罗大体还算老实。偶尔见他嫖妓,但罗不吸烟、不喝酒、不赌钱,平日生活节俭!
罗树标本人性格懦弱内向,从不敢同别人正面冲突,遇事往往躲在后面,妻子认为他不会有什么其实此时的罗树标,完全是双重性格。
在妻子孩子面前,他伪装成一个好人,内心深处他比之前更坏了十倍。在狱中的时候,由于长期禁欲,罗树标开始有了一些变态的行为。
在武警监督他们在监狱外劳动的时候,罗树标曾经偷盗女内裤、乳罩。这是一种恋物癖,属于性变态的一种。
出狱以后,罗树标的变态心理逐步严重。
他对和妻子的性生活没有兴趣,反而留恋于很多变态思想。
罗树标交代:1987年刑满释放后,他经常观看色情、暴力的录像带。其中一套是以香港杀人割尸的出租车司机林过云为原型的录像带,目录为“雾夜屠夫”叙述杀人狂如何奸杀女青年,割外阴和乳房的英文录像带,对他的影响最大、最深刻。他认为很刺激,很有挑战性,并逐步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模仿欲望。为了发泄性欲,罗树标四处偷盗晾晒的女性衣物,仅其笔记本记载的就有208次之多。从1989年开始,罗树标将时装店丢弃的一些残缺塑料全身模特胶像捡回家中,拼装成完整的女模特,穿上偷来的衣裙后置于床前欣赏,同时还用镙丝劈焊枪制了一个充气娃娃,用于发泄性欲。
除此以外,他还开始频繁的嫖妓行为。1989年至1994年9月被捕前,罗树标夜间驾驶自己的0.6吨货车到天河区大街一带,将260多名在路边招嫖的暗娼载到黄埔区附近的野外,进行嫖宿。
在这一阶段,罗树标的变态心理越来越强,已经不满足于恋物癖,开始演变为严重的恋尸癖。他开始有了强烈的强奸杀人的冲动,开始在夜晚跟踪独行妇女,寻找目标。
1990年2月7日晚,他游荡了两个多小时,在新洲路段发现了在赶路的番禺市女青年黄某。
罗树标谎称自己是拉客面的,可以以很低廉价格送这个女人。获得她的信任后,罗树标将她载至琶洲乳牛场僻静地点,试图强奸。


身体比较强壮的女青年黄某不从,拼死反抗,大声呼救。身材矮小、力量不大的罗树标见无法制服她,又怕她的叫声被别人听到,顿时决定杀人。由于在1977年杀死过冯丽云,罗树标对杀人很有经验。他用手死死卡住女青年的脖子,很快将她活活掐死。杀了人以后,罗树标的性变态思想泛起,随后对尸体进行了奸污,再将尸体抛在敦和路边草丛里。
虽不是第一次杀人,罗树标也是非常惊慌的。次日上午,他还去抛尸现场察看动静,发现那里围着很多警察和群众,立即就吓跑了。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罗树标十分害怕,惶惶不可终日,1年内再也没有做过案。过了整整一年,见警察并未查到他的头上来,罗胆子又大了。
他前后三次入狱,坐过8年牢,对警方办案手段有一定了解。
罗认为:警察只会查破有因果关系的案件,我与受害者素不相识,看你们如何能奈何我?
此次杀人以后,罗树标却不敢再袭击良家妇女。这些妇女警惕性很高,不容易被骗。她们一旦发现情况不对,往往会大声呼救,拼死抵抗,引来路人和警察的关注!
此时罗树标已经有2条人命在身,害怕和警方做任何接触。
变态心理是周而复始的!这种变态思想会不断累积,对于罗树标来说往往只能通过杀人发泄。杀完人以后,又会累积起来,必须再杀人。
变态杀人犯会不断犯案,直到死亡或者被捕。很快,罗树标又有强烈的变态思想,需要发泄。这次,他选择的是容易下手的三陪小姐。
从1989年开始,罗树标开始嫖妓,几乎每周一次。经济情况不佳,他找的多是收费低廉的站街女。三陪小姐卖淫不可能在自己家乡,一般都在外地,站街女清一色都是外地人。
根据同三陪小姐的接触,罗树标认为三陪小姐会轻易同他到偏僻地方,可以随便下手。三陪小姐对嫖客往往没有太多提防,即便双手卡住三陪小姐脖子,只要没用力,三陪小姐往往也不会喊叫。而等到用力掐住他们的时候,三陪小姐想叫也叫不出了。
1991年2月,罗树标嫖妓的时候,由于动作粗暴,引起这个三陪小姐不满,说了几句抱怨的话。罗树标很是恼怒!在性交易完成之后,罗树标表示不满,两人争吵起来。罗树标突然死死掐住这个小姐的脖子,将她活活掐死。随后,罗树标对尸体多次奸淫,后抛尸荒野。
此次杀人以后,罗树标又紧张了一阵,半年时间没有敢作案。
半年时间,警方又毫无动静,罗树标由此认为根本不可能被抓住,开始肆无忌惮的作案。
随后直到1992年5月,他连续作案多起,基本每2到3月就杀一个人。
在嫖妓期间,对不顺的他意的、反抗他粗暴动作的、嫖宿时要他戴避孕套的、不让其奸两次的、上车时察看其车牌的几个小姐,一律残忍杀害。将三陪小姐杀死以后,罗树标都用小货车将尸体载回家里,扛上独住的阁楼上,连续奸尸数次。开始仅仅是奸尸,后来花样就更多了。罗还模仿看过雨夜屠夫录像带中割尸的情节,用刀把一些小姐的乳房、外阴割下来收藏起来。尸体则分别用麻包袋、油桶、木箱包装好,用卡车运到野外丢弃。
期间,警方多次大规模排查,也曾排查过罗树标。不过,罗树标出狱以后没有再犯案,给人的感觉是老实懦弱,就没有被警方重视。
对于警方设置的关卡,罗树标也不当回事。凭着对新窖镇的熟悉程度,他采取窜横巷,走偏僻的路线在下半夜驾车绕过公安民警的哨卡和检查岗亭,就在警方眼皮底下从容抛尸。
唯一的意外就是,罗树标用木箱装好一个小姐的尸体,准备到外面抛弃时,被妻子刘美婷发现。他对刘美婷谎称,是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了人。
罗树标的自我供述他作案得手后,心里都有一种达到随心所欲,飘飘然的畅快感。并在有的受害人的阴道、口腔内塞入自己的内裤、袜子,故意让自己的精液留在里面,看看警察有无能力查出来,要与公安局玩一场“死亡游戏”。
作案后,罗树标每次都将女青年的体貌特征、衣服样色、奸淫经过、自己的感受以及抛尸的过程都详细记录在笔记本上,供日后欣赏回味。
后来,闻讯公安机关查控得太紧,才将笔记本销毁,再另提纲式地重新记录下来。
1992年5月25日深夜,罗树标因嫖娼被天河区公安分局民警抓了现行,送工读学校收教半年。
此时正是全市大排查变态杀人狂的时候,罗树标在工读学校,看到了市公安局有关女尸系列案的紧急协查通报。
他极为恐惧,深恐被强行检测DNA。他认为这次彻底完蛋了!好在警方认为外表窝囊的罗树标,仅仅是一个普通嫖客,没有重视他。罗树标在工读学校关满了半年,才得以回家。
这半年期间,他只能放弃作案。
停止了作案近半年之久,他犯罪的恶念却从未打消过,心头总是痒痒的,不奸杀总觉得不好受。
从1992年11月底开始,无法控制自己的罗树标继续作案,仅仅1994年3月至9月,就又奸杀了4名三陪小姐。
到了9月,罗树标逐步对奸杀三陪小姐感觉无趣了。他认为杀三陪小姐太容易得手,没有什么挑战性,开始又试图对良家妇女下手。
1994年9月18日,罗树标伪装为拉客面的,在广州火车站附近揽客。当晚12点,罗树标寻找到他认为合适的猎物,身材矮小的湖南的女青年黄艳红。黄刚刚下火车,就遇到了罗树标。罗以低廉的价格做诱饵,骗黄上了他的车。
让罗树标万万没想到的是,黄艳红并非普通女青年,而是出生于湖南农村杂技世家。她从小在父亲监督下练习杂技,成年以后在县杂技团工作,后同一个团员结婚。杂技团的生意并不好,黄的丈夫决定放弃杂技团去广州创业。一年后,黄的丈夫在广州开了小吃店,生意还不错,就电话让黄艳红也来广州一起生活。黄艳红乘坐火车来到广州,遇到了看起来很老实的“面的”司机罗树标。
初到陌生的广州,黄艳红对罗树标还是有些警惕的。一旦车子开到比较荒凉的地方,黄艳红就不断追问到了哪里,让他往人多的地方开。
罗树标几次想将车子开到没人烟的野外,但黄艳红每次都大声说话甚至喊叫,罗都没有得逞。无奈之下,罗树标一反常态,决定在家里下手。
他谎称自己回家去给儿子拿些东西,将黄艳红载到自己新窖镇的家里,还邀请黄上去坐坐看看他的一对儿女。
黄艳红被罗树标懦弱的外表迷惑,以为这人胆小怕事,没什么威胁,就同意上楼。
走上阁楼,罗树标凶相毕露,突然用绳子从背后勒住她的脖子。
黄猝不及防,很快晕了过去。罗树标以为她死了,随后对“尸体”进行奸污。之后,罗树标下楼去拿装尸体的麻袋,黄艳红才缓缓清醒过来。她身上一丝不挂,颈部巨疼,阁楼距离地面高达5米,而罗家的院墙也有4米高,墙头还有很多玻璃片。
换成一般女人,恐怕必死无疑。好在黄艳红是杂技演员出身,有很强的攀爬技巧。她也不顾自己没有衣服,用手肘奋力砸破玻璃窗,从窗户爬了出来。杂技演员的身手,让她毫不费力的爬下阁楼,又徒手爬上高达4米的围墙,最终翻了出去。
翻墙的时候,她的手掌被玻璃片扎的鲜血直流,也顾不了。
逃走以后,不知虚实的黄艳红不敢乱跑,躲在一个没有人住的空房子里。第二天天亮,她才敢走出房子,遇到一个买早点的老太。老太太见她全身赤裸,连内裤都没穿,差点吓背过气去。老太太赶快带她回到自己家,给了她一件风衣,一条内裤。惊魂稍定以后,黄艳红决定报警。8点,在老太的指引下,她连衣服都没顾上穿,披着风衣就冲入去镇派出所汇报情况。
罗树标回来以后,发现黄艳红不知去向,顿时惊呆了。他知道事情马上就要败露,抓起随身的钱包慌忙逃出镇子。为了怕暴露,他连车都没敢开。


逃到火车站以后,罗树标才发现钱包里面只有几十元。这点钱最多买一张火车票,再吃几顿饭,之后只能饿死。无奈之下,他打了个电话回家打探虚实,然后让老婆将存款送到火车站附近一个地方。没想到,此时警察早已布控,随后将他生擒。
罗树标身背17条人命,罪大恶极,自然死路一条。在入狱后仅仅20多天,广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罗树标死刑,立即执行。
罗树标自知罪行重大,没有上诉。几天后,罗树标在刑场被枪决。
这个案件就这么结束了!
可悲的是,直到案件侦破,还有三分之二遇害的三陪小姐还不知道身份。他们残缺不全的尸体,还放在停尸房里面无法火化安葬。甚至警方已经知道其中一个受害者的姓名和住址,上门要求他的父母收尸时!他的父母一口咬定,死者不是他们的女儿,更拒绝收尸!为什么呢?在保守的农村,女儿做妓女是让全家抬不起头来的事情,谁会去承认。
罗树标被捕以后,也曾经交代,他之所以杀死这么多三陪小姐,是觉得他们命不值钱,杀几个也没什么。在很多人看来,三陪小姐本来就不是人,是死是活根本无足轻重。
感觉没有“本回答节选自盐选专栏,有助于解答该问题”更变态
【令人震惊!一男子竟强迫女友和狗发生性关系】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某楠,男,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
辩护人XXX,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1,女,系本案被害人。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某楠犯强制猥亵罪、强奸罪一案,于2020年3月10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提出抗诉,原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已发生法律效力。原审被告人刘某楠对原审判决的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了上诉人刘某楠,审阅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书面审查意见、辩护人的书面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2018年7月3日晚,被告人刘某楠在北京市丰台区某2505室家中,因怀疑其女友被害人陈某1曾与多名男友发生性关系,用家中狗的生殖器插入被害人的阴道,后被告人刘某楠强行与被害人陈某1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刘某楠于2018年8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直门派出所民警抓获。
原判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陈某1陈述:2018年3月认识了刘某楠,4月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6月中旬搬到刘某楠家住,刘某楠在同住期间多次询问我之前处男朋友的情况,经常辱骂我、打我。7月初的一天21时许,刘某楠翻看我的人人网账号后又问我谈过几个男朋友,我说谈了两个,刘某楠不信,打我的脸,我怕他继续打我就说谈了四个,期间刘某楠一直在打我的脸,并强迫我自己打自己的脸。一小时后刘某楠让我上床睡觉,过了十五分钟刘某楠说他越想这事越生气,并掐着我的脖子辱骂我。后刘某楠让我与他养的法国斗牛犬发生性关系,我往门口跑,刘某楠掐着我的脖子把我拉到床上并脱我的裤子,我不愿意就踢刘某楠,刘某楠掐着我的脖子打我的脸,我反抗了十多分钟,后来没有力气了,刘某楠把狗的生殖器在我的生殖器内抽插,期间用手机录了视频。后刘某楠又强制我与他发生性关系,我边哭边推刘某楠,刘某楠让我把手放开否则就抽我,后刘某楠与我发生了性关系,期间刘某楠一直在录视频。我一直在哭,并跟刘某楠说要报警,刘某楠说如果报警就把视频发给我爸妈,我担心他发视频就没有报警。
后来我忍受不了刘某楠就搬回自己家住。7月28日20时许刘某楠到北京市石景山区某院我家找我。当时我和父亲在楼下,刘某楠让我跟他回去,我不想跟他走,他就拽着我的胳膊,我爸拉着我另一只胳膊,刘某楠辱骂我爸,我爸有心脏病不舒服坐在了地上,我怕刘某楠闹事就先把我爸送回家,跟刘某楠回家了。回家后刘某楠把我摁在床上,从冰箱里拿了一块冰柱插入我的生殖器,后刘某楠趴在我身上要把生殖器插入我的肛门,我一直求他不要这么做并推他但没推动,他将生殖器插入我的肛门内,持续了五分钟左右,后将生殖器插入我的下体内直到射精。第二天早晨我以回去看我爸为由离开刘某楠家。后来我把刘某楠对待我的事告诉了我爸妈,后我就报警了。这次是刘某楠强迫我与他发生的性关系。这次他没有打我,因为我知道反抗的话他就会打我,我反抗的越激烈打的就越狠,所以我当时不敢反抗,他当时用很大的力气把我摁倒在床上。
我与刘某楠6月底就提出了分手,因和他同居后他经常殴打我。我与刘某楠签过还款协议,因之前刘某楠帮我还过3万元的信用卡,后来他后悔了要求我从2018年8月开始每个月月初的第一个周末和25日还给他800元,并在还钱当天要住在刘某楠家与他发生性关系直到还完为止,还不允许我提前还钱,否则算我违约,我要承担1.5倍的赔偿。
2.证人陈某2证言:我的女儿陈某12018年3月与刘某楠交往男女朋友,7月底分手,陈某1想跟刘某楠分手,刘某楠不同意,并以传播陈某1的不雅视频恐吓陈某1。陈某1与刘某楠交往后有一天我看到陈某1的眼眶紫了,陈某1说是自己碰的,刘某楠给陈某1打电话,陈某1吓的哆嗦,并有精神恍惚的情形。2018年7月28日刘某楠到我家楼下让陈某1跟他走,陈某1不愿跟刘某楠走,我拉着陈某1的胳膊并对刘某楠说要报警,刘某楠把我的手机抢走不让我报警,我跟刘某楠拉扯起来。因我有心脏病当时感觉心脏不舒服就坐在石墩上,刘某楠把陈某1拉到一边打了陈某1的头部,陈某1就哭了。刘某楠拿着自己的手机说有陈某1的不雅视频要放给我看还要传到网上,陈某1拦着刘某楠不让放。我上楼吃药并在家中休息了一会儿又下楼找陈某1,陈某1和刘某楠在车里,我敲了车玻璃,陈某1在哭,刘某楠没有理我,我就离开了。晚上我给陈某1打过几次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第二天上午陈某1才回家。
3.证人鲁某证言:2018年8月5日晚陈某1告诉我她跟刘某楠同居期间刘某楠打她、强迫她发生性关系,还录制了不雅视频。我看到陈某1的腿上有伤,陈某1说是被刘某楠打的。我将此事告知陈某2,并与陈某1商量报案,陈某1也同意了。陈某1近期精神状态不好,晚上睡不着觉。
4.视听资料及说明:陈某1提供的其与刘某楠的电话录音,时间为2018年7月28日13时许,刘某楠在录音中扬言要传播陈某1的不雅视频,并要求陈某1还钱。又一驻京办主任落马,驻京办有何惊天秘密
5.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刘某楠的手机、计算机进行鉴定,提取相关数据信息的情况。
6.视听资料:刘某楠拍摄的其用狗的生殖器插入被害人阴道内,后其又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全程在哭,过程中刘某楠抽打陈某1面部和身体并向陈某1胸部吐口水的情况。
7.北京市丰台区铁营医院证明书:陈某1于2018年8月9日就医,诊断为双膝软组织损伤、头皮软组织肿胀、右肋部软组织损伤。
8.检验报告单:陈某1HPV感染的情况。
9.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扣押笔录、照片:手机二部、黑色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白色平板电脑一台扣押在案的情况。
10.身份信息:被告人刘某楠基本身份情况。
11.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直门派出所出具的破案报告、到案经过:案件破获情况及被告人刘某楠的到案情况。
12.被告人刘某楠供述:2018年4月我与陈某1建立男女朋友关系,我问她之前跟多少个男生发生过性关系,她说有两个。4月20日左右我发现陈某1之前通过手机软件跟多名男生聊天,我再次追问后她说与四个男生发生过性关系。5月28日我翻看陈某1的微信发现陈某1与其前男友发生性关系时被男生往生殖器内塞过电视遥控器、塑料袋等东西还拍成了视频,我很生气想与她分手,陈某1不同意,我们约定先谈一百天试试。6月初开始陈某1一直住在我家,后我通过翻看陈某1的人人网账号又发现她与之前男生的暧昧关系,我质问她,她承认与我所不知道的另外五个男生发生过性关系,我很生气接受不了她骗我。我把法国斗牛犬拿过来,把狗的生殖器往陈某1的阴道内塞,陈某1一直哭但没躲闪,我让她笑她都配合。后我将自己的生殖器插入陈某1的生殖器内直至射精。后我又把狗拿上来吓唬陈某1,陈某1没有躲闪但是在哭。
7月26日我和陈某1约定的恋爱一百天的期限到了,我们决定先分手,我把陈某1送回她家中。由于27日陈某1要去东直门开会,当天陈某1又与我回到我家,我与陈某1再次发生了性关系,我拿出冰箱内冻好的冰棍往陈某1阴道内塞,她说冷受不了就停止了。7月28日我与陈某1打电话聊还钱的事,后陈某1的父亲抢过电话与我争吵,陈某1跑出去了。后我到陈某1家小区楼下等她,我见到陈某1想与她说话时她的父亲也来了,陈某1躲在她父亲身后,我很生气就与陈某1的父亲发生了冲突并拿出手机对陈某1说用不用把她与狗发生关系的视频给她父亲看,陈某1的父亲心脏病发作坐着喘气,我让陈某1把她父亲送上楼。后陈某1下楼与我谈感情的事,我们在车内谈感情问题,陈某1的父亲过来敲车窗叫陈某1上楼,后陈某1给其父亲发微信说要和我解决问题,然后陈某1跟我回家了,回家后我们发生了性关系,是陈某1自愿的。


一审辩护人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出示如下证据,经当庭质证,对相互印证部分予以确认。
1.被害人亲笔书写的名单、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照片截图及转账记录、监控视频、照片、献血证、手表的发票和证书、手机录音材料等。
2.证人赵某出庭作证:赵某证实陈某1不同意与刘某楠分手,刘某楠随后提出与陈某1交往一百天。
3.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2018年7月1日陈某1被诊断为阴道炎。
根据上述事实及证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楠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制猥亵被害人并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强奸罪,应予处罚并应数罪并罚。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某楠犯强制猥亵罪、强奸罪的罪名成立,但对部分犯罪事实的指控证据不足,对该部分事实不予认定。判决:一、被告人刘某楠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二、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1的诉讼请求。三、扣押在案的白色直板手机一部、黑色直板手机一部、白色平板电脑一台予以没收,扣押的黑色台式电脑主机一台发还被告人刘某楠。


上诉人刘某楠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事实有误,定罪证据不具有关联性,其未猥亵、强奸陈某1,陈某1的行为系自愿,其无罪。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为,事实同居期间的性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本案不能排除陈某1及家人出于其他目的报假案,陷害刘某楠的嫌疑;刘某楠主观上不存在猥亵、强奸的故意,客观上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暴力、威胁等强制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强奸罪,建议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另,辩护人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申请二审法院开庭审理;申请对刘某楠手机进行查验或重新鉴定,并申请调取刘某楠与陈某1发生行为之后录制的后续视频,拟证明刘某楠无罪。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审查意见为,原判认定刘某楠犯强制猥亵罪、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刘某楠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本院审理查明,原判认定刘某楠犯强制猥亵罪、强奸罪的事实是正确的。该事实有一审判决书中所列举的,经一审法院庭审质证并予以确认的证据证实,本院审核属实,亦予以确认。在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刘某楠及其辩护人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本院认为,上诉人刘某楠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制猥亵被害人并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并数罪并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所提原判认定刘某楠犯强制猥亵罪、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刘某楠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审查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关于刘某楠所提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所提辩护意见,经查,恋爱、同居等事实并不能否定刘某楠实施犯罪行为时违背被害人意愿,被害人陈述证明刘某楠采取暴力、胁迫手段猥亵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有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予以佐证;在案无被害人诬告陷害刘某楠的证据,刘某楠的行为已符合强制猥亵罪、强奸罪的法定构成要件,上述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关于刘某楠辩护人申请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本院经审核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开庭审理的必要;申请对刘某楠手机进行查验或重新鉴定,经查,本案中对刘某楠手机进行鉴定的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具备相应资质,鉴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鉴定意见客观有效;申请调取刘某楠与陈某1发生行为之后录制的后续视频,经查,推测和怀疑事项不能作为抗辩理由,且非实施犯罪行为时的视听资料,不能证明案发时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达不到拟证明目的,本院对上述申请均不予支持。在案扣押物品,依法一并处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根据刘某楠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对在案物品的处理亦无不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人刘某楠的上诉,维持原审刑事部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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