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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库大全]有关物业服务合同汇总8篇

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
有关物业服务合同汇总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服务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服务合同 篇1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 元/月 平方米; 多层 元/月 平方米;
  别墅 元/月 平方米; 物业: 元/月 平方米;
  (二)办公楼: 元/月 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 元/月 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 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
  (二)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 月、车库车位 元/个 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3、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 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 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 、 、 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 、 、 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 (物业名称)(座落位置: 区/县 乡/镇 路 弄 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
  2、
  3、
  4、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
  2、
  3、
  4、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4、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业名称:________
  甲方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号楼___层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____元/m2?月计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季或()物业管理费为元整。
  商铺水费按3、15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
  商铺电费按1、15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___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武汉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五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3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霸州市学府苑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综合型
  座落位置:裕华道南侧(水榭花都东侧)
  四至:
  东: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北:裕华道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商业平方米,住宅平方米(以竣工图纸资料为准)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烟风道、共用照明、避雷线、消防设施及配电设施设备。
  第六条小区内与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存放架(棚)、停车位。
  第七条小区的供水设施设备及自来水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施管道维修及运行费用由甲方另行委托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并由甲方委托市自来水公司承担管理、收费与维护责任。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服务费;
  2、代收垃圾处理费;
  3、代收电费;
  4、其他应该收取的费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维修、养护时,在当事人提出委托后,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委托管理期限:6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甲方负责进行整修。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负责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安装小区内电子监控及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
  9.乙方因地制宜,尽量为业主提供更多的机动车位。
  第十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定期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负责登记、调配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位。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施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无损;
  2.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正常使用;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公共环境:整洁;
  5.交通秩序:顺畅;
  6.保安:门卫执勤;
  7.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0%。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费
  1.目前本小区住宅楼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非住宅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筑物为每平方米0.55元,该标准为暂定价格。遇有市场行情变化或政府调价时,召开听证会商定物业服务费新标准并报政府备案执行。
  2.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3.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从20_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20_年1月1日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启动资金伍万元。
  5.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车位、车库的使用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与当事人的协商价格进行计付。
  第二十四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4
  合同编号:115816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XX、《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此合同。
  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质量证书、墙体广告样稿。
  2.甲方必须承认每条广告位置的不确定性(大体区域确定),并且有被别人破坏的可能,验收以后乙方不负责保护。
  3.乙方按照甲方的样稿制作墙体广告,在制作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照片和方位记录,可供甲方验收,如有发现字样和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尽快纠正。
  4.广告完工后,甲方必须在____日内验收完毕,若不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
  5.广告的规格:单条为(_________米215;_________米_________平方米),总条数为_________条,总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
  6.本合同签定当日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工程完成________%时甲方付给乙方总金额的______%,即__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7.广告制作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如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工期可推延。
  8.合同签订当日起有效,如有一方违约可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
  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和牌娱乐室: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
  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
  第十九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十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
  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为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伴海山庄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山海天路北。
  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1条进一步完善物业档案管理。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8、当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业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解除该《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解除
  双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该《合同》自动解除,各方无需再通知对方合同解除。双方互不对该《合同》的解除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如有损失各自承担。
  二、 费用结算
  1. 双方同意于20xx年8月3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费人民币××万元。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
  等额的有效发票。
  2. 除本协议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三、 交接工作
  1.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毕并撤出甲方物业。
  2. 乙方应将甲方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恢复原状并退还甲方。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
  年 月签约代表:年日日月
物业服务合同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执行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XX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XX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
  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_________%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租用):_________;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车库车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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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8-10 21:03:03  更:2021-08-10 22: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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