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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麻辣人类思想史(真诚、有料、易懂)[第4页]

作者:赵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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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一些在这里没发过的,不按顺序发了,随便发一些了。
 
蒙古的世界帝国
公元1206年,铁木真统一了蒙古各部落。这一年,蒙古各部落在斡难河源头召开库里台大会,建立大蒙古国,推举铁木真为蒙古大汗,号“成吉思汗”。从此,漠北结束了长期混战的局面,蒙古作为一支新生的势力,在草原上崛起。
随后,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们,率军不断地发动战争。蒙古铁骑一路东征西讨,最远一直打到了欧洲多瑙河畔。剑锋所指,所向披靡。蒙古开拓了一片辽阔的疆域,横跨亚欧大陆,国土西起地中海,东至日本海,南达波斯湾,北到西伯利亚,极盛时期总面积达3300万平方公里,建立了人类历史上面积最大的世界帝国。
蒙古西征以后,在占领的土地上建立了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和伊儿汗国四大汗国。四大汗国同奉大蒙古国为宗主国,其掌权者在血统上出自成吉思汗的“黄金家族”。直到公元1259年蒙哥去世以后,四大汗国才获得实质性的独立。
蒙古帝国的国土太大,境内地形复杂,交通落后,民族众多,各民族的文化和语言存在差异,并且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很难实现彻底的统一。蒙古人毕竟人数太少,而且不具备管理庞大帝国的经验。自诞生开始,蒙古帝国就注定了终将走向灭亡。14世纪中叶以后,四大汗国逐渐衰落,不复当年盛况。
蒙古帝国的建立,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沟通,对东西方文化、经济和技术的交流传播产生了积极作用。当时,从欧洲到中国,有多条商路,商人们在欧亚大陆间自由贸易。贸易的兴盛不仅使商人们赚取了高额利润,也促进了经济和商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把这段神奇的时期看作“蒙古自由主义”,因为它与现在自由主义市场经济贸易的某些方面颇有类似之处。
这个时期,西方世界最著名的旅行家是马可波罗,传说他曾经到过中国,游历各地。他回到家乡威尼斯后,在监狱中口述了自己的旅行见闻。他向欧洲人详细介绍了那个时代的中国,使西方人对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当然,也有人认为,马可波罗压根没有到过中国,他所说的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
1234年,蒙古铁骑攻破金国,完全占领中国华北。1259年,蒙哥去世,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汗位,导致大蒙古国分裂。1260年,忽必烈成功登上汗位,建元“中统”。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中“大载乾元”之意,改国号为“大元”。第二年,忽必烈迁都燕京,改燕京为大都,即现在的北京。1279年,元军与宋军在崖山进行大规模海战,宋军大败,南宋宣告灭亡。自此,元朝统一中国。这是中国汉族政权第一次全面亡国,因此也有人感叹“崖山之后无中国”。
在统一中国之后,元朝继续向外扩张。在出海征讨日本和东南亚诸国的过程中,元军连连失利,大败而归。元军两次大规模出海伐日都遭遇了大飓风,致使惨败。日本人因这两场飓风得救,因而对飓风心怀感激,尊称其为“神风”。二战时期,日本组织神风特攻队,对美军发动自杀式攻击,“神风”二字的意义就来源于此。
1304年,四大汗国共同认可了元朝的宗主国地位。1310年,元朝与察合台汗国结盟,联手攻破窝阔台汗国,占领了漠西领土。1368年,朱元璋率军占领南京,随后北伐占领北京,建立了大明王朝,元朝在中国的统治不足百年便终止了。此后,大元朝廷退居漠北,史称“北元”。1388年,北元后主被杀,北元灭亡,大元国号被取消,名字重新叫蒙古,明朝称他们为“鞑靼”。
当时在欧洲,蒙古铁骑所向披靡,连续攻占数十个城池,占领多个国家,导致欧洲各国的君王惶恐不已。古代欧洲人对亚洲游牧民族军队的恐惧除了蒙古之外,还有匈奴人和突厥人,匈奴王阿提拉被欧洲人称为“上帝之鞭”。19世纪出现了“黄祸”一说,泛指所有东亚黄种人带来的威胁,最常被提起的自然是蒙古帝国。
蒙古国只有约百万的人口,在军队总人数不到13万人的情况下,他们就对外发起了侵略战争。只有这么少的兵力,他们凭什么征服全世界?为什么蒙古兵这么能打?我们可以稍微地分析一下。
首先,蒙古是游牧民族,战斗时来去如风,没有任何负担,不像农耕民族和定居者那样有太多的顾虑和限制。其次,蒙古兵骑射能力超强,通常一个人有三匹马轮流骑乘,并且骑得都是脚力奇好的蒙古马,因此蒙古军组成的机动军团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其战斗力和机动力都远远超过之前的骑兵部队。
第三,技术上的优势。蒙古人所使用的复合弓,可以在马上灵活运用,同时威力惊人。蒙古人十分善于运用和开发新技术、新武器,他们在各文明区俘虏的工匠和技术人才,不会白白浪费的。
第四,战术上的优势。蒙古人非常擅长神出鬼没的运动战,这些像风一样的骑兵在上百里的范围内迂回、穿插,还经常使用徉动、诈败等手段,许多农业国家的军队根本无法适应这种战法,相当吃亏。此外,蒙古人经常利用俘虏和降兵来打前阵,利用这些炮灰去攻城,等他们死的差不多了,真正的蒙古铁骑才出击送上致命一击。蒙古帝国征战过程中,还会不断吸收优秀的其他各民族将领来充实蒙古军队。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名声。蒙古人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屠城,无论男女老少,一个不留。而且蒙古人有以血还血、眦睚必报的作风,非常残暴。这种血腥和残暴的名声对各地的人们在心理上造成极大的恐惧感。在通信不发达的古代,经过人与人之间口耳相传,信息难免被夸大。很多人一听到蒙古人来了,就已经吓傻了。在冷兵器时代,心理战“诛心”的威力,远比实际的战斗更有效果。
1346年,在金帐汗国军队进攻黑海港口城市卡法时,蒙古人用抛石机将患有鼠疫而死的人的尸体抛进城内,这是西方社会有纪录以来第一次细菌战。后来研究发现,鼠疫的携带者不是一般的老鼠,而是土拨鼠。
一个热那亚商人在卡法沾染了鼠疫,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回到了意大利的热那亚共和国,从而导致鼠疫进入欧洲,并迅速传播。因为患鼠疫的病人都皮下淤血,全身发黑而死,所以鼠疫又叫黑死病。这场鼠疫造成了2500万欧洲人死亡。
不过,另有一种说法,认为鼠疫是丝绸之路上的商人传播到中东地区,随后又传到欧洲的。
黑死病使当时的欧洲丧失了三分之一的人口,这么可怕的瘟疫对人类心理上的冲击是巨大的。因此,人文主义的思想随之觉醒,欧洲迎来了文艺复兴的曙光。
有学者发现,蒙古和中亚地区有18%的男性都是成吉思汗的直系后代。在全球,成吉思汗的直系后代高达1600万。因此,不论是从对人类历史的影响上看,还是从雄性动物传播自己基因的范围和数量上看,成吉思汗都是世界上最成功的。成吉思汗被西方学者称为“全人类的帝王”。
1206年,铁木真称成吉思汗,蒙古帝国建立,一直到1635年林丹汗上交可汗印信,蒙古帝国前后共计429年。东亚和西亚的很多国家都被蒙古帝国所灭亡,东西方文明在蒙古帝国的版图上被连在一起,这在人类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蒙古帝国的建立促进了东西方文明的交流,人类的全球化进程就是从蒙古帝国开始的,在人类发展史上,蒙古民族发挥了其独一无二的重要作用。
 
第三部分 文艺复兴大变革
文艺复兴,意味着人的觉醒,以及人文主义的兴起。
在经历了长达千年的经院哲学和神学统治后,人们开始发起变革,把工作重点转到人本身上来。当然,我们依然要坚持上帝的领导,但也要解放人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欧洲经历了黑死病的浩劫,人们的精神状态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会想,如果上帝是全能全善的,为什么会允许如此巨大的灾难发生?在人们受苦受难的时候,上帝跑到哪里去了?此外,教会的腐败和无能,又催生了宗教改革运动,新的思想诞生了,人们重新思考了人与神的关系。
随着唯名论的发展,人们思想上产生了改变,开始批判经院哲学。在这个时代,人们对旧传统产生质疑,反思与批判精神慢慢积累,并最终爆发。此时出现了一种公然反对权威与传统的形势,在大势所趋之下,国家反对教会,个人对教会的种种压迫也做出反抗,而理性则反对规定的真理。
教会对人类心灵的权威被逐渐削弱,个人开始坚持他理智的独立性,而不再盲从权威。中世纪哲学的兴趣主要集中在超自然的事物上,而新时代的人们将目光从天堂转向尘世,也就是说,人们不再“不食人间烟火”了。自然科学得到了发展,宗教改革运动如火如荼。在信仰问题上,人们诉诸《圣经》和良知,不愿受到教会的束缚,显示出强烈的独立精神。
人们渴求新事物,反对过去。这时,为了完成这项伟业,人们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一条路是人们创造生活、艺术和思想的新形式,另一条路是回到古代的模式中去。人们首先选择了后一种做法。
原因很简单,由于人们的心灵在中世纪习惯于接受权威和传统的束缚,导致思想已经麻木,创造力也被压制了,所以人们不可能立刻沿着新道路进行创新。在这种现实情况下,理智的改革者要做的,就是回到古典文明中去寻找灵感。于是,希腊和罗马文化又获得新生而重新流行,即“文艺复兴”,人性也被重新发现,即“人文主义”。
在这个风起云涌、激动人心的新时代,人们的创造力被逐渐点燃,各种新思想、新做法、新发明不断产生。无论是在哲学与思想领域、还是在宗教领域,或者艺术和建筑等领域,都出现了不少精英和人才。
“文艺复兴三杰”所达到的艺术高度和成就,至今仍然令人叹为观止。达·芬奇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牛的全才,蒙娜丽莎的微笑也是全人类的微笑。米开朗基罗在西斯廷教堂的画作《创世纪》恢弘无比,难度极高,震撼人心。
文艺复兴时期,对人类成就的兴趣被激发起来,人的天赋不再被视为无足轻重或者可鄙的,人受到赞美,天才受到颂扬。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大变革时代,为后来的科学革命和人类文明的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八章 新时代的新气象
宗教改革
基督教发生第二次大分裂,从罗马天主教分裂出新教。
1453年,在乌尔班大炮的轰鸣声中,奥斯曼土耳其攻陷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宣告灭亡。许多学者纷纷逃到了西欧,并带去了大量古代典籍。随着这些东罗马帝国学者的到来,文艺复兴在西欧得到了快速发展。在这个过程中,欧洲逐渐开始流行人文主义思想。人们对中世纪以神为本的人生价值观产生质疑,并开始认真考虑以人为本的新思想。在新思潮下,人们也逐渐开始质疑基督教原有的观念。
中世纪的欧洲大致可分为两个阶级,一个是由教士、贵族和骑士组成的上层阶级,一个是由农奴和平民组成的下层阶级。随着工商业的复兴,资产阶级作为一个新的阶级出现了。在经济活动中,以普通的平民商人为主的资产阶级逐渐建立了银行、行会等比较完善的商业组织。资本主义的兴起,带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在中世纪,教皇的权力远高过君王。教会时常干涉政治,并且往往是基于自身的利益。因此,国王与教皇之间经常会爆发矛盾冲突。到了文艺复兴时期,民族主义思想在民间迅速传播,教权慢慢被削弱。人们以国王为尊,不再拥护教皇,渴望摆脱天主教的控制,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随着历史的发展,欧洲逐渐摆脱了教权统治,国家转为由国王和资产阶级主导。
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相应的民生问题,如阶级对立、贫富差距等等。当时,不仅国家要求人民缴纳各种税收,教会也有很多要求人民交钱的活动,如各项圣礼、仪式等,而且费用高昂。教会对人民在经济上的压榨,导致人民对教会的怨恨不断加深。天主教神学的精神控制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日渐强大的资产阶级意图打破这个局面。由于罗马教廷反对借贷生息,不利于工商业的发展,于是资产阶级便与新贵族和封建君主形成了联盟,一起反抗教廷。
随着工商业的发展,社会的经济形势越来越好,教会也因此获益,拥有丰厚的教产。俗话说饱暖思淫欲,富裕后的神职人员,其道德防线逐渐松懈,引发了种种丑闻。一些高阶神职人员甚至身陷性丑闻纠纷中。许多高阶神职人员的职位都是用金钱买来的,而不是由于道德高尚和有学问。这种卖官鬻爵的现象,导致了神职人员队伍里混进了许多滥竽充数的人,有些所谓的神父甚至都弄不清楚十诫和主祷文是什么。
由于奢靡浪费的风气,钱越来越不够花。教会为了缓解财政方面的负担,竟然公开贩卖“赎罪券”,并声称买了赎罪券就能赎罪上天国,没买的话就只能到地狱去。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无耻交易,把上帝的恩典和救赎变成了一门生意。
人们对教会的要求越来越高,教会不但无法满足,还陷入腐败之中。无法获得心灵安慰的人们,不得不转而寻求其他方法,从而促使了宗教改革的发生。看来都是钱惹的祸,教会已经失去了早期的那种风骨和感召力了。
宗教改革运动首先起源于德意志,并很快就蔓延到全欧洲,欧洲各国都展开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1483年,宗教改革运动的先驱马丁·路德在普鲁士出生。在大学时期,路德就觉得当时教会的解释与做法和圣经原文极其不符。等到他做了神父,内心依然充满了困惑。1513年,他在教授圣经时突然灵光乍现,彻底领悟了“因信称义”的含义,从而豁然开朗。
1517年,路德在威登堡大学教堂贴出95条论纲,反对出售赎罪券,标志着宗教改革的序幕。路德的《九十五条论纲》得到了贵族和人文主义者的大力支持,尽管当时印刷术刚刚被使用,这篇战斗檄文仅在两周后就传遍全德意志。四周之后,各个版本的译文在西欧各个地方迅速传播。
教皇和教廷大为震怒。1520年,路德被定为异端,并被革除教籍,他的著作也遭到焚毁。在这种情况下,路德并不屈服,而是越战越勇。此后,以他为代表的教派被称为“更正教”,亦称“新教”,与之相对的东、西方基督教,就成为了旧教。
路德直接建立的教会称为“路德会”或“信义宗”。他认为,圣经不应该由罗马教廷全权解释,而应该由人们自己通过阅读来理解圣经的思想。他还将圣经翻译成了德文。他认为,人与神之间不需要教会作为中介,不需要那么多繁文缛节,人应该自己与上帝建立个人关系。
经院哲学遭到路德的拒绝,他认为经院哲学是空洞的文字游戏。在神学问题上,路德追随奥卡姆的威廉的唯名论。与奥卡姆一致,路德将信仰置于理性之上,有关信仰的问题,人们应该知道的东西都存在于《圣经》之中。基督徒完全可以通过阅读《圣经》了解这一切,而不是求助于教皇、神父或教廷议事会。
他还主张受信仰引导的理性可以成为神学的侍女,但是,“理性”绝对不可以把自己变成人们信仰的对象,这样的自负是不可原谅的,必须清除干净。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宗教改革运动与文艺复兴一样,都对空洞的经院主义进行谴责,挑战教会的权威,歌颂人类的良知,但文艺复兴还歌颂理智,分享生命的愉悦,这些都是宗教改革运动所不具备的。路德对理性持一种怀疑态度,在他看来,理性在关于我们灵魂的拯救问题上是盲目的。
宗教权力与世俗权力之间的关系就是路德政治思想的聚焦点,他主张政教分离。他认为,上帝创建了两个功能不一样的政权,一个是世俗政权,另一个是宗教政权。世俗政权的功能是,以剑为武器,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证秩序;而宗教政权的功能是,以语言为武器,诉诸国王和臣民的良心,提升他们的精神。实际上,政教分离意味着教会在与国家的关系方面承受了某种权威失落,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去领导国家了。
另一个宗教改革的领导者加尔文,他生于法国,曾在巴黎大学研究神学三年。在1536年,他出版了《基督教原理》一书,指出人们接触上帝的途径应该是《圣经》,而不是通过已经变质的教会传统。人不可能凭借自己行善而得义,能够成就这一切的唯有上帝。
之后,加尔文前往瑞士日内瓦,不过他改革教会的提案被驳回,并且当局还以驱除异端分子的名义将他驱赶出境。1541年,支持宗教改革的那派执掌政权。加尔文受邀回到日内瓦,并受到热烈欢迎。在之后的二十多年里,当地教会一直由加尔文治理。在他的努力下,日内瓦成为了新教的中心。
加尔文提出“上帝预选论”,即人在未出生之前,得救与否就已经注定,上帝早就做出了预选。但这种主张容易导致宿命论,加尔文反对宿命论。在他看来,任何一个即将获救的基督徒都应该具备虔诚的信仰和完美的德行,他们应当努力工作,以此来荣耀上帝,让他人受益。
加尔文的教义受到许多工商业者欢迎,成为新教主流,其中以长老会的发展最快。长老会的制度是共和式的,长老会由议会选举产生,可以独立行使教会司法权。长老制规定,世俗事务由日内瓦市议会负责,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道德生活由教会负责。可实际上,这两者结为一体,政教合一。因此,加尔文成为了这个政教合一的日内瓦政权的实权领袖。
在宗教改革的大时代里,原本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与罗马教廷是站在一起的,反对路德和更正教,并曾获得教皇赐予的称号——信仰拥护者。亨利娶了西班牙王室的凯瑟琳公主,然而凯瑟琳久不产子,加上亨利爱上一位宫中贵妇,因此他产生了休妻的念头。为此,他请求教皇批准,却被否决了。于是,他冲冠一怒为红颜,此事遂成为他进行宗教改革的导火索。
1531年,亨利禁止国内教士效忠教皇,并逼迫他们承认自己作为英国教会领袖的身份。1532年,他强行要求国会通过一项法案,规定人们向教廷进贡必须得到国王的允许。1534年,亨利联合更正教,通过《最高治权法案》,创建了英国国教,亦称圣公会。实际上,英国国教那时候的教义和仪式与罗马旧教几乎完全相同,只不过是英国国王代替罗马教皇成为政教权威。至此,亨利八世彻底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
宗教改革运动拒绝教会作为基督教信仰的仲裁者,诉诸圣经和个人良知,赋予理性以判断宗教教义的权利,并且鼓励个人主义。这样做的结果,就在一定程度上培育了人们的批评反思精神和独立思考精神。不过,宗教改革者们自己在解释重要的基督教教义时也不尽相同,新教不久就分裂为不同的派别。
革命是需要流血的。欧洲各国的宗教改革运动引发了很多战事,牺牲了很多人。如1610年亨利四世被刺杀,法国再次发生内战,大量新教信徒逃亡。1618年开始,德国路德派与国内的天主教徒交战了三十年,史称“三十年战争”。这场惨烈的战争让德意志损失了大量人口,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双方才重获和平相处。1568年,荷兰北部的加尔文派教徒与当时的统治者西班牙交战,起因是他们反对旧教。十一年后,荷兰终于获得独立和信仰自由,正式建国。
在英国,改革后的国教依然带有许多旧教习俗,一些受加尔文派影响过深的人被称为清教徒。他们对现状不满,渴望改革,而当时的国王查理一世却一心想要重振旧教。双方的观念相悖,新教徒遭到了查理一世的迫害。于是,许多人逃至美洲新大陆,其中最著名的是“五月花号”轮船搭载的一群清教徒,这些人后来在北美建立了美国。
1640年至1649年,英国内战爆发。在这场战争中,清教徒获得胜利,新教团体因此得到了比较自由的发展空间。1685年,新国王詹姆斯二世意图恢复旧教和专制统治,引发了众怒。经过1688年一场不流血的“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的新教徒才获得了最终的胜利,彻底得到了信仰自由。
 
强权政治
宗教权力的衰落,政治权力就开始强大,这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试图提出一套新的国家理论,这一理论要独立于神学和亚里士多德,同样也要反对其他思想领域的权威和传统。
在这个新时代,国王不断扩展其权力基础,直到他能作为专制君主实行统治为止。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王和市民阶层是相互支持的,他们形成了一个联盟,共同反对教权,并且促进了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强权政治、早期资本主义和新兴自由市民阶层的共同作用下,封建社会终于土崩瓦解了,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同的地区进程也不相同。
马基雅维利(1469—1527年)是意大利人,当时的意大利四分五裂,诸多的小国彼此一直有冲突,社会生活在许多方面是以放荡不羁的利己主义为特点的。在这种环境下,作为一个知识分子,马基雅维利的理想当然就是希望能建立一个统一、独立和稳定的意大利国家,这与处在中国分裂乱世中的文人的心理是相同的。
马基雅维利的政治理想表达了对理性共同体的渴望,以及对他所处时代腐败的世俗与教会的憎恨。他提倡政治专制制度,这根植于他对人性的悲观主义观念。在他看来,人们只会因为饥饿而变得勤奋,也只会因为法律而拥有美德。
除了以武力对抗武力、以欺骗对抗欺骗,马基雅维利看不到任何解决他那个时代腐败和混乱问题的办法。乱世要用重典,要拿起武器与邪恶战斗。为了达到目的,就必须不择手段,要采取彻底果决的措施,绝不能有妇人之仁。
马基雅维利最感兴趣的是纯粹的政治博弈。他的政治理论可以看作是一种力学理论,政府或君主就是一个受力点,在某种法则的驱动和支配下与其他政府或君主进行博弈。因此,这种政治理论是一种政府或君主之间的外交“博弈理论”,可以直接运用于意大利诸多小国之间的政治斗争。从这个角度来看,他有点像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纵横家,马基雅维利就是意大利的鬼谷子。
在他看来,因为人是自私自利的,而且资源是稀缺的,那么就一定会产生冲突。保护个人权益,避免个人被他人侵犯,这是国家存在的意义,假如没有法律的话,国家就会出现无政府状态。因此,有必要确立一个强权统治者来为人民提供安全。
在当时的意大利,最重要的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因此,一个强大而无情的君主是必要的。马基雅维利认为,君主只要是为了实现国家主义的目标,采取任何手段都是正确的,无论是暴力、欺骗、严刑,或者是违反所谓的道德。他给统治者的建议是:“让众人惧怕胜过让众人喜爱,为人残酷比为人慈悲更加精明。”
他最为人所知的,是关于一个领袖如何在一个腐败的社会里赢得权力的理论。1513年,在献给佛罗伦萨统治者美第奇的《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以道德中立的立场,详细阐述了君主应该如何取得政权和维护政权。马基雅维利玩的是一场权力的游戏,唱的是一首冰与火之歌。
“人们现实的行为方式与他们应该的行为方式相去甚远。任何人如果以理想代替现实,必定自取灭亡。”马基雅维利如是说。马基雅维利认为“世人多邪恶”,这与很多哲学家认为“世人多愚蠢”的观点很不一样。他认为,统治者应该假设民众是邪恶的,在幸运的情况下,民众才会同时又是愚蠢的。他所指的邪恶,通常指的是自私自利和放纵。
马基雅维利认为做大事者不应该受到所谓道德的束缚,道德和政治在他那里是被区分开来的。他设法描述政治上实际运用的政治手段,而不考虑它们是不是好的,是不是可取的。关键的问题在于目标是不是值得追求的,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是不是有效的,工作效率是不是高的。
将目的和手段截然区分开来,这是一种较新的想法。对于一些行为或手段,无论它们能不能导致可取的目的,都应该遭受谴责,如盗窃、杀人等行为。在这一点上,许多希腊哲学家和基督教神学家的观点是相同的,都认为应该这样,而马基雅维利却说不。
从目的和手段的截然区分出发,马基雅维利声称,在政治中,目的的正当,证明了手段的正当。《君主论》一书强调的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在政治中,手段是权术性质的,是无关道德的,是超越道德评价的,而目标最终是获得和平和秩序。
后来,马基雅维利因为他的政治权术说、政治无关道德说而声名远扬,甚至臭名昭著。许多别有用心的人,比如墨索里尼,就利用这种学说对不加约束的权力炫耀作辩护,对马基雅维利的理论进行了别样的诠释。这是马基雅维利本人的悲哀,历史也许忽略了他当时的心态与处境,也扭曲了他的本意。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年)生于英国。他曾在牛津大学读书,后来做了贵族的家庭教师,并游历了欧洲大陆。他提倡君主专制,反对君权神授,并且将罗马教皇比喻成魔王,僧侣比喻成魔鬼。
霍布斯是近代精神最勇敢和最典型的代表之一,他试图与过去完全决裂。作为“第一个近代唯物主义者”,他强调哲学和科学的实际功效,知识的目的就是力量。他完全否认神学具有科学特征,否认灵魂的唯灵论观念。霍布斯接受了新自然科学,并提出机械唯物论。他认为,宇宙是由作机械运动的物质颗粒所组成的,所有物体都在遵照着必然的因果规律来运动。
为了理解社会到底是什么,霍布斯采用了一种分解组合法。他用钟表进行类比:当我们要理解一个钟表是如何工作的时候,要把钟表拆分开来,研究各种部件及其属性,然后再把钟表重新组装起来,使它运转如故。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就可以认识到这些部件是如何彼此联系的,钟表是如何运作的,这样我们就理解了什么是钟表。这似乎也是我们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小朋友喜欢把各种玩具拆开,然后再尝试组装起来,通过这种方式,小朋友的智力也得到发展。
同理,采用相同的方法,把社会分成不同部分,考察这些部分,然后把它们重新放在一起,从而我们可以看出它们是如何彼此相连的,是如何运作的。这样,我们就理解社会是什么了。当然,我们不可能真的分解社会,只能通过思想实验的方式,想象我们在这样子做。
于是,霍布斯采用了一种思想实验,他让我们想象国家还不存在的时候,那时人类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霍布斯用了他有关“自然状态”的学说,来说明没有国家的人类生活会是什么样的。
《利维坦》是霍布斯最重要的代表作。在这本书中,霍布斯表达了他对社会基础和政府合法性的观点。当人类处于自然状态下时,一些人或许比别人更加聪明或更强壮,但不管他们多么聪明或强壮,仍然会对暴力下的死亡充满恐惧。处于自然状态的人们,在遭受死亡威胁的时候,一定会倾尽全力保护自己。
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为生存、为发展,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理论上就对世界上的所有东西都有需求,同时也拥有对所有东西的自然权利。但由于世界上的资源总是匮乏和不足的,所以人们争夺权力的状态便永远不会结束。
这是一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人对人之间是“狼”,社会是一个丛林。人们处在永不停止的相互争斗之中,在这种自然状态下,人的一生是“孤独、贫困、污秽、野蛮又短暂的”。
因此,社会如果想要结束这种自然状态,获得和平,就需要有社会契约。霍布斯指出,所谓社会,就是一群人服从于一个威权,并且所有人将自己“刚刚好”的自然权利交给这个威权,这样,这个威权就可以维持社会内部的和平,并抵御外来侵略。而这个威权不管采取什么样的制度形式,无论是贵族制、君主制,抑或民主制,都必须是一个绝对的威权,也就是“利维坦”。“利维坦”一词是来自圣经中的一个威力强大怪兽的名字。霍布斯认为,保障契约的执行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和作用。
在预防侵略、发动战争或所有关于保证国家和平的事务方面,利维坦国家所具有的权威是无限的。而国家在其他方面则完全可以彻底放手,不加管束。只要一个人不做侵犯别人的事,他就不会受到国家主权的干预。
霍布斯认为,所谓的“自然法”是指那些可以借助理性而达到的规范或普遍法则。首要的、基本的自然法,就是每个人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都应该设法取得和平。
有一个规则:假如我们还没有达到和平,就必须动用所有的政治手段和力量来促进和平。这个规则体现了自然权利的整体概念。什么是权利?权利就是人们可以选择行动,也可以放弃行动,人们拥有这种自由。什么是法律?法律就是规定人们应该做些什么,不应该做些什么。
社会假如处在自然状态下,自然权利就发挥着决定作用。也就是说,在理性认可的自我保存欲望基础上,人们可以自由保护自己,不用拘泥于手段和方式。但当国家成立以后,自然法就开始发挥作用了。
自然法是一些理性规则。简单点说就是,我们用理性来思考,当所有人都从自利的角度出发,那么人们为了保存自己生命财产和维护安全生活,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条件?应当为此而做些什么?人们必须遵守哪些规则?这些规则就是自然法。然后,我们来遵守这些规则。
理性规则是建立在人的自我保护本能基础上的。如果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那么我们就必须利用全部可能的自卫手段;如果我们生活在一个有序的社会中,我们就必须维护和平。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来,从本质上,霍布斯的政治原则是“拒绝伤害”,他的道德黄金律与孔子一样,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以抽象人性原则与人的理性概念为基础,霍布斯首次用社会契约论对国家的产生与基础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指出,从本质上来说,国家其实是一部人造机器,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通过订立契约而产生的。这个思想无疑是一种进步。此外,他还对君权神授论进行批判,确立了近代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基本形态。
他对国家主权的阐述,标志着西方近代政治思想史上国家主权说的正式形成。
人类自古以来就一直追求着公平正义,如果有机会为社会彻底地重新立法,我们如何从理性的角度出发,打造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并保证这些基本的理性规则让其他人都能共同接受呢?20世纪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其名著《正义论》中,提出了一个名为“无知之幕”的思想实验,用来阐释正义如何产生。
这个思想实验说的是,有一块“无知之幕”笼罩着社会的立法者,让他无法预知他在新社会中将处于什么位置,不知道他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会如何,不知道他在新社会中将要拥有的一切信息。虽然他可以决定一切游戏规则,却不知道自己将在哪一个位置、哪一个阵营来参与游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立法者所制定的规则必须不偏不倚,要秉持一种公正无私的心态。因为如果他制定的规则不公平,导致社会形成了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特权者和弱者的对立,那么他很可能自己在这个社会中就会处于弱势群体的位置,受到来自于自己制定的规则的伤害。因此,无知之幕说的是,只有当立法者不知道其决定将会对自己有何影响时,他的决定才会是最公正的。
从17世纪初开始,政治理论和神学分得更开了。德国的阿尔图修斯建立了一个契约论,基础不是宗教,而是社会群体。这个“契约”概念被用来不但说明社会群体,而且也说明君臣关系。
荷兰的法学家格劳秀斯通过对自然法观念的发挥,为高于特定国家法律的“国际法”提供了基础。他在这方面的努力获得了赞许,他的理论后来被吸收进导致了国联、纽伦堡审判和联合国的那个国际法概念之中。
 
文学和艺术的辉煌
在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境内城邦林立,各个城市相互独立,俨然是一个个小国家。14世纪以后,各个城邦相继从共和制转向了独裁制。独裁者们积极维护艺术家对世俗生活的描绘,原因是由于他们想继续享受奢靡生活,不再受宗教禁欲主义的控制。此时,罗马教廷也在走向腐败,历届教皇与独裁者们一样耽于享乐,甚至比他们还要奢靡。所以,教皇和教廷同样也是艺术家的保护者,并且他们不反对艺术表现与正统宗教教条的要求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
文艺复兴首先在意大利开始。但丁早在1300年左右就写了《神曲》,他的作品影响了彼特拉克和薄伽丘。自1338年开始,彼特拉克历时四年,写出了著名的叙事史诗《阿非利加》。他用优美的语言,对第二次布匿战争作了生动的描述。这部史诗使得彼特拉克蜚声诗坛。
后来,彼特拉克到处演讲,并将自己的文艺思想与学术思想命名为“人学”,以此与“神学”对立。他高声呼吁,要来“一场古代学术——它的语言、文学风格与道德思想的复兴”。所以,人们把彼特拉克看作文艺复兴的发起人,尊称其为“人文主义之父”。
1348年,黑死病在欧洲流行,悲惨的社会现实促使薄伽丘写出了《十日谈》。《十日谈》是欧洲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巨作,曾被人将它与但丁的《神曲》并列,称之为“人曲”。这部作品导致了文艺复兴在意大利越来越势不可挡。14世纪中期至15世纪中期,意大利陆续出现了一大批的杰出人物,文艺复兴也迅速地从意大利传播开了。
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在诗歌、雕刻、音乐、绘画、建筑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它是文艺复兴的发祥地。佛罗伦萨的美第奇家族资金雄厚,是当时艺术发展的主要资助者。著名的文艺复兴三杰拉斐尔、米开朗基罗、达·芬奇都是意大利人。
拉斐尔是一名画家。他的一系列圣母画像,都是以母性的温情、青春、健美来体现人文主义思想,完全不同于中世纪时期画家对同类画作所使用的表现手法。《卡斯蒂廖内像》《披纱女子像》就是他的代表作。
米开朗基罗是文艺复兴时期雕塑艺术的代表人物,也是杰出的画家和建筑师,代表作有《大卫》《创世纪》《末日审判》等。
达·芬奇是文艺复兴时期最著名的意大利画家、文艺理论家、诗人、音乐家、雕塑家、工程师、发明家、地理学家、科学家、建筑师,可谓前无古人,大概也后无来者。因其近乎全能的才华,达·芬奇被公认为是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人物。他为人类艺术宝库留下了许多的珍品,永远受到人们的尊重的赞颂,其三大杰作就是肖像画《蒙娜丽莎》、壁画《最后的晚餐》和祭坛画《岩间圣母》。
在文学方面,欧洲各地的作家都开始不使用拉丁语,而是用自己的母语或方言进行文学创作,使大众文学在文艺复兴时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法国的文艺复兴运动分为两派,一派是贵族派,以七星诗社为代表;另一派是民主派,以拉伯雷为代表。统一民族语言这一主张最早就是贵族派提出来的,这一行为直接促进了法国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学的发展,贵族派还对语言和诗歌理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不过,他们只服务于少数贵族,排斥民间诗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拉伯雷是杰出的人文主义作家。《巨人传》是他历时二十年创作的优秀作品。这本书采取一种现实与幻想交织的表述方式,是在欧洲文学史上影响很大的现实主义作品。
英国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是托马斯·莫尔、莎士比亚。托马斯·莫尔是杰出的人文主义思想家,也是空想社会主义的奠基人。著名的《乌托邦》就是他的作品,这本书是第一部空想社会主义作品。莎士比亚是天才戏剧家、诗人,与荷马、但丁、歌德一同被称为欧洲划时代的四大作家。他的作品人物刻画鲜明,语言生动,情节动人,结构完整,深受人们的喜爱,长盛不衰。莎士比亚的作品代表了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最高峰,极大地影响了欧洲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莎士比亚在文学中的地位相当于物理学中的牛顿。
西班牙这一时期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塞万提斯、维加。塞万提斯创作了大量戏剧、小说和诗歌,其中最出名的就是长篇讽刺小说《堂吉诃德》。这个呼喊着要对风车作战的“英雄”故事,对欧洲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作为戏剧家,维加对西班牙民族戏剧起到了奠基作用,有“西班牙戏剧之父”的美誉。除此之外,他还是诗人和小说家。他十分高产,一生创作的剧本多达2000多个。其中,有600多个剧本保留至今,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在音乐方面,15世纪末,复调宗教音乐开始变得复杂,在某种意义上,音乐与当时发展到顶峰的绘画有一定的关系。16世纪早期,又开始流行简单明了的音乐。而16世纪晚期的音乐,尤其是小曲,则趋向于半音音阶,变得更加复杂化。
在建筑方面,新的建筑风格逐渐产生。基于对中世纪神权至上思想的批判,以及对人文主义思想的赞同,建筑师们在建筑中呈现古典比例,以此来表现和塑造理想中的古典社会和谐秩序。因此通常来讲,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都讲究比例和秩序,有着十分严谨的立面和平面构图,并且很好地继承了古典建筑中的柱式系统。
在教育方面,文艺复兴时期还成立了新的寄宿学校,并不培训牧师,而是培养商人的子弟。学校课程注重的是古典作品研究和体育运动,其宗旨是要教育学生们快乐、健康地生活,成为有责任感的公民。
总的来说,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作品一般都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思想和宗教观进行批判,提倡个性解放。以此同时,它们也批判蒙昧主义,提倡科学文化;批判神权至上,提倡人权,鼓励人们将权威和传统教条一一舍弃。在政治观点方面,它们反对封建割据,肯定中央集权。
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倾向于对人体美进行歌颂。当时,人们认为世界上最完美、最和谐的比例就是人体比例,并将其运用到建筑上。由于教会不再是各种艺术的唯一资助者,艺术家们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的支持和鼓励,转向了除传统圣经题目以外的其他主题。尽管依旧存在很多以宗教故事为主的绘画、雕塑,但创作的重点越来越倾向于揭示普通人内在灵魂为主的肖像画,以及用鲜艳色彩与形式来让人感觉心旷神怡的绘画。
那么,什么是艺术?什么是美呢?在西方文化与亚洲文化中,一直存在一个与艺术相关的持久信念。那就是:艺术揭示出了世界的某种深层实在,这些实在甚至是科学与哲学都无法阐明的。概括来讲就是: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将美与终极实在划等号,最权威人士是柏拉图。当然,后来关于艺术和美的不同理解和观点也很多,但在文艺复兴时期,或者说西方艺术的大部分时期,艺术的目的是借助某种媒介来模仿实在的现象。技术的发展会带来新的媒介和表达方式,比如后来的摄影、电影等,但目的都是为了模拟实在。
也就是说,西方的艺术是重视“写实”的,不像中国的艺术那样重视“写意”。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文艺复兴时期的绘画和雕塑,栩栩如生。简直如照相机一般的油画作品,以及可以以假乱真的雕塑,都是写实艺术的巅峰之作。
后来的西方艺术界又出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流派,比如什么抽象派、印象派、野兽派等等。许多哲学家认为,美学理论上的分水岭,出现在艺术家杜尚展出他所谓的“现成品”时,它们都是日常环境中的物品,通常只略作修改。杜尚的现成品中包括小梳子、雪铲等,其中最臭名昭著的是几个小便池。额滴神啊,小便池也是艺术么?
杜尚的现成品展览不仅震惊了艺术界和公众,也促使哲学家从一种新的思路提出问题。如果这些东西是艺术,那么是什么使之成为艺术?哲学家们开始考虑一个问题:某种东西是艺术,这是什么意思?是采取功能性定义,还是诉诸一种程序上的艺术定义?
又或者是不是说,你认为这玩意是艺术,它就是艺术的?相对主义的思想就这么渗透进了艺术之中,伴随着后来所谓的“后现代主义”思潮,艺术被越来越多的人给“玩坏了”。
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都认为自己生活在一个与中世纪彻底划清界限的新时代。因此,文学和艺术主要的目的是表现人的思想感情,要求摆脱神学束缚,解放人的思想和智慧,主张个性自由。文学和艺术的辉煌对历史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自然科学的兴起
在文艺复兴时期,科学还没有完全从哲学中分离出来。哲学依然是一个无所不包的、象征智慧的学问,毕竟哲学一词的原意就是“爱智慧”。
因此,对于一些特别是涉及原理性的科学,都被冠以“自然哲学”的名头,即便是后来牛顿写的那本改变世界的巨著,名字也叫《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文思想的影响,以及资本主义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新的自然科学和技术也随之兴起。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科学有了比较长足的进步,为紧接着而来的科学革命和物理学的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近千年的亚欧大陆中世纪历史中,最惊人、最重要的改变就是西欧摆脱了贫穷,从毫不起眼到傲然崛起,此后西方文明称霸全球。在大概500年到1500年这长达一千年的时间里,西欧在大多数时间都属于亚欧大陆的落后地区。
与中国的发达比起来,西欧的这种落后就显得特别引人注目。那时候,中国的文化高度发达,商业规模庞大,工艺精巧先进,官僚系统完善高效,因此,中国人自然会觉得自己的文明要优于其他任何文明,自古中国便有了“夷狄之辨”。可是,中国却被后来的欧洲给超越了。为什么?就因为两点:资本主义和科学革命。问题是,为什么科学革命发生在欧洲,而不是当时文化更先进的中国呢?这个问题就是著名的“李约瑟之问”。
在多数文化中,都存在着利用事物的实践兴趣。这就是说,人们有利用事物为自己服务的兴趣,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要对事物进行研究,然后才能掌握规律,才能很好地控制和利用事物来为人类服务。但是,由于缺少恰当的理论指引和一定的社会条件,这种实践兴趣往往导致的是巫术和方术,而不是科学和技术。而在文艺复兴时期,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这样一种结合,即理论与利用事物的实践兴趣的结合。
文艺复兴期间自然科学的兴起是一个漫长过程的结果,其中包括中世纪哲学之内的科学概念的形成,以及在工艺和农业中技术的发展。自然科学的兴起既不是单凭理论,也不是单凭实践兴趣,两个因素必须同时存在才行,而这就是文艺复兴时期所发生的事情。
在意大利,虽然很多自然哲学家并没有完全摆脱诸如炼金术和占星术等迷信的束缚,但也开始逐渐具有了真正的科学精神。在文艺复兴时期兴起的科学运动,许多思想家完全去除了神秘和巫术的元素,试图以一种完全自然的方式来解释自然现象。创新者们在逐渐地摸索中慢慢找到了一条新的道路。
在17世纪初期,实验科学开始形成,人类的精神生活迎来了一个新的开端。而实验科学的建立和新方法的诞生,意大利人伽利略居功至伟。
1543年,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问世。在这本书中,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说,这与托勒密的地心说有很大的不同。哥白尼的日心说让人们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视角来看待世界、看待人类自己。这种反思性的视角疏离和视角逆转,被人称为“哥白尼式的革命”,后来的德国哲学家康德就把自己的哲学称为哲学领域的“哥白尼革命”。
意大利哲学家布鲁诺著有《论无限性、宇宙和诸世界》《论原因、本原和统一》等作品。在他的书中宣称,宇宙在空间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太阳并不是宇宙的中心,而仅仅是太阳系的中心。后来,布鲁诺被宗教裁判所囚禁,然后被烧死在罗马的火刑柱上。
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对哥白尼的模型做了改动,他研究丹麦天文学家第谷的观测数据,在1609年和1619年提出了行星运动的三大定律,判定行星是沿着椭圆形轨道绕着太阳运转的,并且做的是一种不等速的运动。
伽利略(1564—1642年)生于比萨,他在20多岁的时候就成为很有声望的数学教授。1609年,伽利略发明了天文望远镜,伽利略用他新做的望远镜得出了若干个有趣的发现。他发现了月亮上的山脉和低谷,还发现金星具有和月亮一样的相位,看到木星有不下于四颗卫星围绕运行着。他还探测到太阳表面的黑点,即太阳黑子。所有这些观察都可以被诠释为反对亚里士多德与托勒密的论据。伽利略建立了一连串的旁证,一点一点地瓦解了地心说,最重要的成果他发表在1610年出版的《恒星使者》上。
在1615年,伽利略去罗马向教皇献示他的望远镜,当时教廷并没有直接反对他的工作。对于教廷来说,最重要的是维护圣经的权威性,新的科学发现如果不想惹麻烦,就要想出一些巧妙的解释和通融的说法,来保持“政治正确性”。
教皇将关于天文学和神学的问题交由一个神学家专门委员会来裁定。1616年,该委员会一致认为哥白尼体系是异端,与此同时,宗教裁判所禁止传播哥白尼的观点。
过了几年后,神学和政治形势有了些变化。新教皇乌尔班八世上台,他比较开明、宽松,并且与伽利略的私交非常好,可以说是好基友。这时,伽利略以为发起新一轮攻势的条件成熟了。可是,他怎样才能绕开禁令,说服人们接受哥白尼的观点呢?于是他决定写一本书,以对话体的形式,但没有独断的结论,所以他可以不用为对话中所表达的观点负责。
在1630年,伽利略写好了《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献给教皇,直到1632年才被允许出版。虽然对话体表面上看起来不偏不倚,是三个虚构人物之间的辩论,但傻子都可以看得出来伽利略是支持哥白尼体系的,虽然是通过间接的方式。
这本书引起了很大轰动,并激起了强大的神学反弹。新教皇虽然是伽利略的朋友,但是出于宗教和政治大局的考虑,还是决定审判伽利略。
1633年春,伽利略被召去罗马宗教裁判所出庭受审,他不得不声称放弃自己的观点,并被判处终生监禁。但后来实际上改成了软禁,教皇对老朋友还是不错的,给他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伽利略从此再也不能公开对抗教廷了。
伽利略在科学史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通过多次实验,发现了自由落体、抛物体和振摆三大定律,据说他还“发现”了新的实验方法。伽利略强调了数学在自然科学中的重要性,他认为,自然之书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所以一切问题都应该用数学语言来解答。伽利略的自然观和数学观,使他置身于从毕达哥拉斯到柏拉图的那个传统之中,也就是说,我们的感官并不能使我们直接把握实在的这个维度,必须采取其它更巧妙的办法。
几何学在新自然科学的奠定过程中也起了关键作用,用几何的语言,可以按照可测量的方式来描述现象。随着实验程序的发展,技术也被拉进了科学工作中。
随着新物理学的出现,亚里士多德的运动观完全崩溃了。毕竟,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是从常识的角度出发的,而常识性的观察是很有限的。当新物理学引进了实验方法,包括数学工具的定量研究,以及采取了新的思考方法后,亚里士多德的常识物理学就被超越了。
在文艺复兴时期,数学取得了重要发展。人们不仅发现了三次方程和四次方程的解法,还引入了虚数。16世纪,法国数学家韦达创立了符号代数学。1591年,在《分析方法入门》一书中,韦达对代数学进行了系统化整理,首次自觉地用字母来表示未知数和已知数。三角学也得到较大发展,《论各种三角形》系统阐述了平面三角、球面三角,制作了精密的三角函数表,是欧洲首部独立于天文学的三角学著作。法国数学家笛卡尔创立了解析几何学。最有名的法国业余数学家费马发现了求切线、求极大值、求极小值和定积分方法,提出了费马大定理。
在物理学方面,意大利物理学家托里拆利用实验证明了空气压力的存在,并且发明了水银柱气压计。英国化学家波义耳发现了气体压力定律。法国物理学家帕斯卡发现了液体与气体中压力的传播定律。笛卡尔将解析几何学运用在光学研究中,首次在理论上推证了折射定律。
在医学与生理学方面,著名医生维萨里出版了《人体构造》,在这本书中,他质疑了盖伦的学说,挑战了盖伦在医学上长期占据的统治地位。西班牙医生塞尔维特发现了血液的小循环系统,证明血液是从右心室流出,途径肺部以及一系列曲折路线,最终流达左心室。英国解剖学家哈维根据他大量的动物解剖实验,在《心血运动论》等著作中详细阐述了血液运动规律和心脏工作原理。他指出,心脏是血液运动的中心和动力来源。这个重大发现让他名垂千古,他被后人认为是近代生理学的鼻祖。
此外,欧洲发明了印刷术,造纸、火药、指南针等技术从东方传入欧洲,从而促进了科学思想的迅速传播和技术的高速发展。自然科学的兴起,使人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增强,与文艺复兴的时代精神相吻合,并且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不久之后,人类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即科学时代。
 
发现新世界
欧洲的航海家们无意之间发现了美洲大陆。1492年,哥伦布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一个新世界,还以为自己到达了印度,所以就误以为当地的原住民是印度人。从此以后,美洲的原住民就被称为“印第安人”。而中美洲加勒比海的群岛,也非常无辜地被称为“西印度群岛”。后来欧洲的殖民者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美洲竟然成了西印度?
其实,最早到达美洲的欧洲人并不是哥伦布。之前,在11世纪,曾经有一批北欧海盗,也就是维京人,在偶然间他们最先到达了北美洲,但是没有呆多久就离开了。美洲大陆原住民的祖先是智人在冰河时代,趁着白令海峡结冰,跨过陆桥而来的。经过许多年的缓慢迁徙和扩张,人类足迹终于踏遍美洲大陆,一直延伸到南美洲的复活节岛。
新世界的发现,给亚欧大陆的“旧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改变,涉及政治、经济、农业、金融、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美洲大陆有丰富的资源,有许多旧世界没有的生物物种,而这些物种对旧世界的改变与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比如:玉米、西红柿(又叫狼桃)、可可、咖啡、烟草、马铃薯(又叫土豆,中国人还管它叫“洋芋”,意思是洋人的芋头)等等,哪一样不是大名鼎鼎?当然,还有大量白花花的银子。白银产量的剧增,改变了旧世界的货币金融体系。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迫切要求开辟新的市场和新的商路。欧洲人展开海外冒险事业的动机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动机大概就是寻找黄金以及服务于上帝。而技术的不断发展,也直接有助于海外扩张,这方面尤其表现在造船上。航海技术有了一次质的飞跃,来自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的探险家们陆续出海进行远程航行。
欧洲君主们的新力量,也为海外探险提供了必要支持。从事海外冒险事业,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那些新建立的强有力的国家,为海外冒险事业提供了资源上的重要支持。在早期阶段,来自意大利的探险家占了航海探险家人数的一大半。不过,他们的资助者并不是自己家乡的那些小城邦,而是新兴的民族君主国。西班牙和葡萄牙政府大力支持哥伦布和达伽马,法国与英国则积极支持了很多别的探险家。
新世界的发现,正式揭开了持续几个世纪的欧洲海外探险扩张和殖民的大时代序幕。西方殖民者的入侵,给美洲大陆的原住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造成大量的人死亡。在第一次与欧洲人接触之后,所有印第安人都以惊人的速度死亡。据统计,墨西哥人口在1492年有2500万,等到1608年就仅剩大约100万。同样暴跌的还有美洲其他地方的人口数量。
美洲印第安人的三大文明是:玛雅文明、阿兹特克文明和印加文明。这些文明都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成就,而仅仅一小撮西班牙探险者,就轻易推翻和根除了阿兹特克文明和印加文明。几百万人口的国家,竟然被区区几百人的西班牙冒险家给推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般来说,有几个原因。
一是技术上的差距。美洲没有马匹,印第安人不会冶炼矿石,金属也常常只是用来做装饰。他们只懂得用木头、石头、骨头等材料做工具。因此,单单凭借长矛和弓箭,印第安人无法抵挡西班牙人的马、枪和铁器刀剑,注定处于劣势。
二是印第安各民族之间缺乏团结,而且人比较单纯,说不好听点就是愚蠢,容易受骗。西班牙人利用各种诡计,离间了他们,还把国王给抓起来,导致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群龙无首,丧失抵抗力。这种被动性还因为宗教的抑制而进一步加剧,比如印第安人对于战争的观念和军事传统,也是一大障碍。
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可怕的传染病。由于美洲大陆和亚欧大陆的隔绝,美洲的印第安人缺乏抵御欧洲人所带来的种种疾病的免疫力,在生物性上,他们很容易受到欧洲人所带来的天花、麻疹、伤寒、黄热病和其他疾病的伤害。这是印第安人大批量死亡的根本原因。
1586年,秘鲁发布的一份报告详细描述了这场规模宏大的灾难和它的恐怖场景:“流感不像钢刀那样寒光闪闪,但印第安人都躲不开它。破伤风和斑疹伤寒比一千只目露凶光、口吐白沫的灵獐更能夺人性命,天花比所有的枪炮消灭更多的印第安人。四下流行的鼠疫正在使这些地区荒芜。受鼠疫感染的人都倒地身亡:鼠疫吞食人的身躯,啮噬人的眼睛,封住人的喉管。一切都散发出腐臭的气味”。
后来,大批移民开始从欧洲移居到美洲,印第安人陷入绝境,被彻底征服了。最早到来的是商人,他们几乎未遇到任何抵抗就渗入南北美洲各地。由于后来印第安人对种种疾病逐渐产生了免疫力,幸存者们渐渐又东山再起了。在今天的玻利维亚和危地马拉等国家,印第安人占了人口的大多数。
在印第安文化里,文化的传播主要是口头传统,而不是文字传统,但这些口头文化逐渐消亡了,或是被殖民者摧毁了。各种印第安部落社会对待自然的态度虽有不同,但他们都信奉同一种哲学观点,那就是:人类被置于这块土地并不是为了“统治”其他的生灵万物,人类是大地的一部分,人类与大地是彼此依靠的关系。人类要对生态负责,自然界并非仅是供我们感官享受的资源。
也就是说,人类对地球和其他生物是负有道德责任的。印第安部落通常把自然界看成某种“伟大精神”的显现,认为人类对待地球应有敬畏之心,要照料它并且尊敬它。动物也有道德尊严,应当得到像人一样的对待。印第安狩猎部落承认他们亏欠那些被杀掉的动物们,在他们看来,杀掉其他生物并非人的权利,而只是一种不得已的生存需要,人必须对此心怀感激和敬畏。
西班牙入侵后,拉丁美洲发展出来的哲学长期以来由欧洲哲学传统所支配。最初引入的欧洲哲学是经院哲学传统。后来,由孔德创立的实证主义吸引了一些拉丁美洲的思想家,这些人反对那种用基督教思想来为帝国主义辩护的方式。此外,马克思主义也在中美洲和拉丁美洲产生影响。在拉美,贫富差距的悬殊促使很多思想家提出了社会公正问题。
 
第九章 欧洲大陆的理性主义
我思故我在
欧洲近代的哲学思想主要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主要以欧洲大陆为代表的理性主义(或称唯理论),另一个是主要以英国为代表的经验主义(或称经验论)。双方主要是围绕着认识论的问题而产生分歧和展开争论的。简单来说,就是关于认识世界和获取真理,究竟是理性重要?还是经验更重要呢?唯理论认为理性重要,而经验论则认为经验重要。
在文艺复兴的大变革中,新的时代催生了新的思想,新的自然科学开始兴起,资本主义发展逐渐加快,探索新世界的冒险精神受到鼓励。因此,人们焕发起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热情。那么,如何认识世界,如何寻找真理,这个问题便自然而然地反映到了思想与哲学中了。这是一个紧迫而且切合于时代需要的问题,绝对不是那种无聊的、类似于经院哲学式的讨论。
勒内·笛卡尔(1596—1650年)生于法国,早年在耶稣会公学学习,但他很快就对学习的价值感到怀疑。笛卡尔认为,大多数学科并没有一个坚实的基础。于是,他撇开书本开始游历欧洲各地。有一段时期他在三十年战争中站在新教的一边。1619年冬季,他在德国时形成了他的基本思想。1628年,笛卡尔定居荷兰,在那里宁静地生活和研究。1649年,他受邀去斯德哥尔摩当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的老师,因为无法适应北欧严厉的气候,于1650年因肺炎去世。
笛卡尔用法语和拉丁语两种语言写作,他最著名的作品就是《谈谈方法》和《第一哲学沉思集》。其中,《第一哲学沉思集》是一部具有很强学术性的作品。笛卡尔不仅是一位哲学家,也是一位数学家和科学家。解析几何就是笛卡尔发明的,原来他还打算撰写一本有关物理学的书,但听到伽利略的遭遇后,害怕遭到相同的命运而不敢冒险出版。
笛卡尔为近代哲学开启了新的一页。他把数学作为其哲学方法的典范,希望为人类关于世界的普遍知识找到一个坚实的基础。他通过有条理的怀疑,想把一切可疑的命题过滤掉,从而找到在逻辑上无可怀疑的命题。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把这些命题作为演绎体系的前提来使用,然后通过演绎推理来获得可靠和正确的结论。
我们知道,演绎推理的前提非常重要,即使你的推理步骤正确,如果前提不正确,那么结论也是错的。笛卡尔认为自己真的就找到了这个坚固的前提,为整个哲学体系找到了绝对确定的起点,他把它称之为“第一哲学原理”。
他是怎么做的呢?笛卡尔从几个方面入手,对不同类型的知识进行讨论,并用有条理的怀疑对这些知识加以检验,以此来进行他的知识肃清工作,为知识大厦打下坚固的地基。
他首先讨论哲学传统,哲学家们过去和现在都在许多方面意见不同,所以他们的话是值得怀疑的,
那么,我们的感官呢?逻辑上有没有可能怀疑我们的感官?有可能的。笛卡尔说,视觉和听觉有时候会欺骗我们,而且,物体太远或太小导致无法看清时,通常会犯类似错误。我们有时候确实会陷入幻想和错觉,比方说一座塔远远看会显得是圆的,走近一看才知道原来是方的。
人们对同一样东西常会有两种相互冲突的感觉印象,不同的人对同一样东西的感觉印象也不同。人的感知觉还常常会产生顽固的错觉,甚至明明在理性上知道正确答案,感觉还是会犯错,心理学家做过的许多测试都证明了这点。所以感官并不可靠,值得怀疑。
还有,从逻辑上说,我们无法分辨自己到底是醒着还是做梦。相信大部分人都有过这样的经验,梦境有时过于生动鲜明以致信以为真,直到醒来才恍然大悟。而且,我们有时候会对某个场景和人产生“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也是潜意识在欺骗我们。
对于想象来说,当然也是可以怀疑的了。不过,人们的想象往往难以脱离已有的观念以及现实世界中的经验材料,即便是最荒诞的想象都难以脱离现实,比如独角兽,虽然它是人们的幻想产物,但它其实是由触角和马组合而成的,仍然是根据真实动物想象出来的。
于是,为了论证我们自以为知道的一切,其实都是可以怀疑的,笛卡尔提出了一个思想实验。请想象有一个强大又邪恶的恶魔,他正在欺骗我们,他用尽各种手段误导我们的感官,混淆我们的理智,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出错,而我们又对此一无所知。我们完完全全地受骗了,这样,我们将无法对我们“以为”自己知道的东西抱有信心了。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才能知道自己不是被恶魔欺骗呢?有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超越这种欺骗的呢?笛卡尔说,有的。
在这里,笛卡尔将怀疑推到了极致,用一种完全“夸张式”的怀疑来打破既有的一切,每一个他所持有的信念都有可能是错的,每一种知觉都可能是虚幻不实的。但是,笛卡尔发现,即使他怀疑一切,他也无法怀疑他“正在怀疑”这件事本身!也就是说,这个正在怀疑着的笛卡尔本身的意识是存在的。
笛卡尔把这个主张表达为“我思故我在”。请注意,我思故我在的真实意思并不是“我思维,所以我存在”,而是“我怀疑,所以我存在”。因为我无法怀疑我在怀疑,所以我存在。
这不是一个逻辑推理,而是一种怀疑者无法拒绝的洞见。这个无法拒绝的洞见,就是笛卡尔找到的最坚固的前提,最牢靠的地基,是第一哲学原理。
我们已经有了关于真正知识的一条基本原理和标准,但是我们还不知道上帝是否存在,并且,如果上帝存在,他还不能是一个骗子。这个困难必须得到解决才行。从我思故我在,笛卡尔确立了对上帝存在的一种证明,他从某种完美的东西的观念,得出一个完美的存在即上帝的存在。
笛卡尔认为,任何事物皆有原因,但是结果不能大于原因,原因必须包含着与结果一样多的实在。那么,关于一个完善之物的观念,不可能是由不完善的东西引起的。
也就是说,我心中有一个关于上帝的观念,这个上帝的观念是有关一个完善的、无限的存在者的观念,这个观念作为一个“结果”,它的“原因”是来自于什么呢?既然我自己是不完善的、有限的,所以我不可能是上帝这一观念的原因。那么就只能推理出,上帝的观念必定是来自于一个无限的存在者,或者说这个观念是由上帝置于我心中的,因此上帝必定存在。
笛卡尔的这个证明乍一看跟安瑟伦的本体论证明很像,都涉及完美的观念,但两者不是一回事。这是一个因果证明,这一证明从存在于我心灵中的完善存在者的观念开始,通过因果推论,从上帝的观念推进到上帝自身的存在。
现在我们知道了上帝的存在,那么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外部世界问题。我们想象在我们之外存在着物质世界,如何知道它们实际存在呢?既然感官知觉经常欺骗我们,我们就不可能通过经验的存在来证明物质的存在。
但是,如果上帝在我们心灵中印上了根深蒂固的信念,使我们确信外部世界的存在,一旦这样的世界不存在,我们就可以认为上帝是一个骗子。可是,由于上帝是完善的,他不可能是一个骗子,而我们心中的幻想或梦,和神圣的善性是可以共存的,因为上帝已经赋予我们理智的力量来消除、纠正这些谬见。所以可知,我们的感觉必定是由真实的物体引起的,确实存在一个独立于我们思维而存在的外部物质世界。
关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身心关系,一般来说,哲学上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而唯心主义则认为精神(心灵、灵魂)是第一性的。笛卡尔却说,它们之间是平行对等的关系,不存在谁是第一的问题,这就是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思想。
从我思故我在,笛卡尔很容易推导出确实存在一个“心”或者灵魂,这是一个思想的存在,虽然心在认识世界时有可能受骗。笛卡尔自己存在着,并且有意识有思想,对他来说这是不证自明的,而物质世界又被证明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既然如此,笛卡尔就很自然地得出结论:世界上存在两个根本不同的实体,即心灵(灵魂)和广延(物质)。
笛卡尔承认有一个绝对的存在者,也就是上帝。心灵和物质相互独立而存在,但都依赖于上帝。心灵和物质在属性上完全不同,心灵只有意识而没有广延,物质只有广延而没有意识。
既然心灵和物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领域,那么它们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呢?这就是所谓的身心问题。心灵如何引起身体的运动和变化,而身体又如何引起心灵的变化?笛卡尔必须解释二者之间存在的紧密结合。
但是,笛卡尔并没有说清楚身心的紧密结合是如何形成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竟然认为在大脑中存在一个松果体,通过松果体这个中介,在心灵和身体之间产生了某种相互作用。他的这个假设当然是错误的了。在笛卡尔看来,动物是没有心灵的,动物只是一台自动机器罢了。
笛卡尔的二元论有许多的困难,产生了大量问题,所以后来基本上就没什么人坚持这种观点了。笛卡尔其后的思想家都忙于解决笛卡尔哲学中存在的问题,他的身心问题,以及关于上帝的问题,到了斯宾诺莎那里,似乎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不过,在当代的心灵哲学中,二元论似乎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复兴,不过不是以笛卡尔的原始二元论形式。意识之谜是最深邃的谜团,意识科学和心灵哲学的不断发展,已经开始向这个领域发起勇敢的进军。当代著名心灵哲学家大卫·查默斯在他的著作《有意识的心灵》中,就采用了二元论的思想,他称之为“自然主义二元论”。
 
用几何方法证明伦理学
巴鲁赫·斯宾诺莎(1632—1677年)是荷兰阿姆斯特丹人,出生于一个犹太家庭。早年他研究希伯来文献,立志成为一名犹太教祭司,却发现犹太哲学中很少有令他满意的内容。后来,他熟悉了笛卡尔的著作并宣布放弃犹太教信仰。1656年他被逐出犹太教会,并被迫离开阿姆斯特丹。
此后,他在海牙定居,过上了退隐的、简朴的生活,靠打磨光学仪器镜片为生。曾有一位富商崇拜者想赞助他,被他拒绝了。斯宾诺莎的哲学引起了争论,人们谴责他是无神论者,但他深爱真理、没有私心,生活简朴,展示了一位哲学家的美德。
他用拉丁文写作,生前唯一以他名义出版的著作是《笛卡尔哲学原理》,大部分著作在死后出版。由于长期从事磨镜片的工作,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斯宾诺莎患上了肺结核,于四十五岁时去世,可谓是英年早逝。
斯宾诺莎最著名的一部作品是《伦理学》,又叫作《按几何顺序证明的伦理学》。从名称上可以看出来,他与笛卡尔一样,都把数学作为其哲学方法的典范。斯宾诺莎模仿欧几里得几何学证明的形式,来书写他的伦理学理论。当然实际上不仅仅包括伦理学,而是反映了他的整个思想。可想而知,这种表达方式看起来相当枯燥、抽象、乏味,让人很难有阅读快感。但是,斯宾诺莎的思想确实相当了不起,影响了许多人。爱因斯坦就曾说过,他所信仰的是“斯宾诺莎的上帝”。
斯宾诺莎与笛卡尔、莱布尼茨同属于古典唯理论学派,斯宾诺莎是一个大体系的建造者。与其他的唯理论者相比,斯宾若莎一直是最有信心的,始终认为人类理性可以通过公理和演绎推理,来获得绝对准确的知识。简单来说,斯宾诺莎的道德理论和斯多葛主义类似,他的宗教思想和广义圣经的注经学有关联,他的自然理论和泛神论有关联,他的政治哲学和新兴的宽容要求有关联。
代表作《伦理学》同时研究伦理学和形而上学。该书用几何学的模式,从八个定义和七个命题入手,从中演绎出若干个形而上学和伦理学结论。即使我们对这些推论可以从严格的逻辑意义上提出有效性的质问,但是我们无法怀疑这部书代表了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哲学体系。
《伦理学》分为五个部分,分别处理几个主题:上帝、心灵的本性和起源、情感的本性和起源、人类的束缚和情感的力量、理智或人类自由的力量。斯宾诺莎的思想起点是对于“实体”的定义。
笛卡尔的哲学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难题。比如说,按照笛卡尔的理论要求,如果上帝和自然、心灵是截然不同并相互独立的实体,在它们之间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交流,上帝也不可能把自身的观念印到人类的心灵中,人也不可能知道上帝。
同样无法解释的是,上帝作为一个纯粹的精神,为何会将运动赋予物质?此外,笛卡尔赋予人类以自由意志,但他的哲学不能解释心灵与身体之间的裂缝。
如果心灵和身体完全不同,那么它们之间如何能有交流?根据此假设,身心相互作用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相互作用是事实,这样就产生了双重矛盾。这一切该如何解释?而且,如果动物的身体是机器,为什么人的身体就不是呢?这些问题,斯宾诺莎都通过“实体”的定义以及一系列推论来解决。
实体存在于其本身,并且独立于其它任何事物。如果不预先假定实体,则没有任何事物能够被设想,而实体可以不预先假定任何事物而被思考。所以,实体是一个绝对独立的根本基质。简单点说就是,实体是独立的、不依赖于任何事物的,但是事物却要依赖于实体。
由此假设可知,实体是自我决定的,它的所有属性和活动都是其本性的必然结果,同时,实体也是自由的。个体性或个人性不可能被归于实体的性质,因为存在诸多限定和限制。
在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体系,实体只有一个,“自然即上帝”。实体、自然、上帝这三个词在斯宾诺莎这里是同一个意思。而笛卡尔认为有上帝、心灵、物质三个实体。当然,笛卡尔也指出只有上帝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体,心灵和物质只是相对的实体。他想通过这种区分的方式,来避免其理论所导致的困难。
斯宾诺莎认为,思维与广延都属于神(即实体)的属性。尽管实体的属性有无限个,但能看到的只是它所对我们展现出的思维和广延这两种属性。所以,斯宾诺莎是一位一元论者或泛神论者。在他看来,宇宙间存在的实体只有一种,也就是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宇宙与上帝其实是一回事。
他是凭借一组定义与公理,通过逻辑推理推出这个结论的。“斯宾诺莎的上帝”既包括物质世界,还包括精神世界。物质和精神都是同一个普遍实体的显示,具有同样的地位。物质和精神都不是彼此的原因,而是同一个原因的结果,都源自于同一个实体。说白了就是,物质和精神的二元对立在实体的这面大旗下得到了统一,笛卡尔的难题解决了。
笛卡尔还有另一个难题,即身心相互作用问题,在斯宾诺莎看来,所有的变化过程,包括物质和精神过程都依赖于这个唯一的实体。因此,不存在像灵魂或者自我这种东西,也就是说精神性的独立实体不存在。心灵是作为复杂的样态而存在的,并不是身体变化过程的结果,心灵和身体彼此互不影响。
至于说心灵状态和身体变化过程相符合,并不是它们发生相互作用,而是它们在样态上是一致的。心灵和身体都是同一个实体以两种不同方式表现出来的过程罢了,哪里有精神过程,哪里就有身体过程。
打个比方,精神和物质就像一块硬币的两面,硬币怎么运动,精神和物质也就怎么运动。我们看到硬币两面都在运动变化,但它们并不是相互作用,而只是伴随着硬币这个实体在运动。于是,笛卡尔的另一个难题也解决了。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斯宾诺莎采取的策略,与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采取的策略是相似的,都是采用了奥卡姆剃刀原则,将多余的部分砍掉。为什么非要把世界一分为二,规定一个理型世界和现象世界呢?为什么非要分成物质和精神两个部分呢,它们不可以是同一个实体的两个属性么?
斯宾诺莎认为,每件事情的“内在因”都是上帝,而上帝用来掌控世界的方式就是“自然法则”。由于上帝与宇宙同一,这句话也意味着宇宙中的万事万物服从“自然法则”的主宰。所以,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存在其必然性。在这个世界上,完全自由的只有上帝,而人类永远无法拥有自由意志。
假如我们可以把所有事情都当作是必然的,就比较容易和上帝合二为一。所以,斯宾诺莎表示,我们应当在“永恒的当下”看待事物,活在当下。从而得知,斯宾诺莎是一个十分彻底的决定论者,他认为是必然性导致了所有事情的发生。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上的观点是,一个人只要受外在影响控制,那么就说明他处于被拘束和被奴役的状态,要想摆脱这种状态,获得相对的自由,人就要与上帝达成一致,从而才能感到安心,不再对偶然性感到恐惧。他还认为,所有罪恶都起源于无知,无知所造成的恶,比故意做坏事的恶还要大,因为无知的恶是不自知的。斯宾诺莎关于死亡的名言是:“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与斯多葛主义十分相似。然而,他的观点与斯多葛主义并不是全都相似,有一个重要观点是存在严重分歧的。斯多葛主义主张动机可以战胜情感,他却认为并不是这样。在他看来,能够战胜或者取代情感的,只能是另外一种更强烈的情感。他还表示,主动情感与被动情感存在本质区别,主动情感是相对能够理解的,被动情感却不能,并且拥有被动情感真实动机的知识能将其转变成主动情感。
在斯宾诺莎看来,只有将事情放到一个更大的相互联系中来看,站在正确的角度思考,才能真正理解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任何事情。理解作为一个人究竟意味着什么,就是理解人是如何与自然相协调的。理解自己,永远是理解多出于我们自己的那些东西。
对于生活中所处的那些情境,我们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如此一来,伦理学就不只是指向道德和对自我的理解,还指向对整体与实体的理解。所以,伦理学就必定属于形而上学。
 
单子论
莱布尼茨(1646—1716年)是德国人,他的生活方式与斯宾诺莎正好相反,斯宾诺莎过着隐者般的生活,而莱布尼茨则是一位公众人士,并且和许多朝廷、王公们都有来往。他对许多问题都很感兴趣,还喜欢旅游。在理论层面上,莱布尼茨讨论了哲学、神学、法律、物理学、数学、医学和语言学等,是一位通才,也有人把他与达·芬奇相对比,称莱布尼茨为“最后的一位全才”。
严格来说,莱布尼茨所处的时代不属于文艺复兴时期,而是属于启蒙运动时期。但是,作为欧陆理性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为了思想史叙述的连贯性和统一性,我们就在这个部分来说他了。下文的经验主义代表洛克、贝克莱和休谟也都是如此,他们几个在时间上都属于启蒙时代。特此说明。
在莱布尼茨那个时代,他是牛顿的主要对手。他与牛顿各自独立发明了微积分,这件事情让他名扬天下。在科学史上,由不同的人在同一时间各自独立做出发明和发现的事情比比皆是,比如达尔文和华莱士等等,这是一个很神奇的现象。
莱布尼茨的主要思想有几个,即单子论、前定和谐、充足理由律、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他还发明了二进制,传说是从中国的易经中得到的灵感。
当时出现的机械论世界观,和基督教传统的关于一个目的性宇宙的观念是有冲突的,莱布尼茨设法将二者调和起来。他指出,机械论说明是一种表层的说明,而宇宙在一个更深的层次上是有目的的、是带有目的性的。那些表面上看上去是盲目的、机械论的原因,说到底是来源于神的目的。相应的,那些表面上给人印象是物质的、被动的东西,本质上却是一种能动的、有目的性的力量。
他同意笛卡尔的观点,认为存在着多种实体,也就是说,实体不只一种。但他也同意斯宾诺莎的观点,认为实体之间不能发生相互作用。于是,莱布尼茨假设存在一个具有很多实体的世界,上帝是所有这些实体的创造者。莱布尼茨把这些非物质的实体称作“单子”。
单子作为实体,它们之间不发生相互作用。单子是构成宇宙的基本元素,这些单子具有不同等级的意识,从无机的元素一直到人类灵魂,单子构成一个等级序列。我们也可以把上帝当作一个单子,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一个“超单子”。
莱布尼茨用他的想象力构筑了自己的形而上学,并以此作为一种独特的世界观的基础。斯宾诺莎认为所有东西都是一个整体,个体性并不存在,而莱布尼茨却是一名个体主义者。由于此,单子多元论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问题来了,既然单子之间并不发生相互作用,那为什么世界看起来是由相互作用着的实体组成的呢?身心关系和相互作用又该如何解释呢?
莱布尼茨的解释是,所有单子都没有物理实体,只是某种类似于个体心灵的东西,存在的只是单子的显现。各个单子和谐地运行着,之所以在精神事件和物理事件之间存在相关性,这是因为所有单子都被上帝以同样的方式“编制程序”了。它们都是由同一个计划,即上帝的计划所推动的。这样,上帝就成了一位确保单子和谐运行的宇宙工程师和程序员。这就是所谓的“前定和谐”。
上帝确保了灵魂与肉体协调一致,万事万物,全部的单子,都通过上帝而发生交往。这种交往并不是相互作用,而是通过上帝的中介,维持了彼此之间的和谐运动,因此从表面上看起来,它们好像是在发生相互作用。
所以,通过“前定和谐”,身心关系的问题得到了解释。意识和心灵在上帝的安排下,与身体的运动保持一种预先确定的和谐关系。两者做到了天衣无缝般的默契配合,我们完全看不出其中的破绽,因此,认为身心之间好像有相互作用,其实只不过是我们的错觉。
由莱布尼茨的前定和谐,他关于身心问题的理论在心灵哲学中被称为“副现象论”,也可以称为“逻辑附随性”。也就是说,意识只是大脑运动的一个副现象,是伴随着大脑生理上的运动变化而产生的,并精准和谐地配合着大脑和身体的运动。在莱布尼茨看来,意识在逻辑上附随着物质大脑,上帝确保了意识与大脑协调一致。
当然,意识之谜至今依然没有解开,这是最艰难、最深邃的问题,单靠哲学猜想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必须依靠意识科学的进步,以及复杂系统理论的发展,在哲学的辅助下,寄希望于将来有一天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毕竟,以人脑来认识人脑,用心灵来了解心灵,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涉及了集合论中的“自指悖论”。
人类大脑就是一个小宇宙,是宇宙中最复杂的系统,拥有近1000亿个神经元,相当于整个银河系的恒星数量,因此被称之为“第二自然”。根据复杂系统科学的理论,意识就是大脑中1000亿个神经元彼此之间存在复杂连结,在这种高度的复杂性中产生的一个“涌现”。“涌现”这个词是该学科的一个专业术语。关于人类心灵或者意识的形象比喻,也由最早的钟表、自动机器,到电脑,最新的是互联网。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意识也许真的如莱布尼茨所说,是一种“副现象”。而且,我们自以为拥有的自由意志其实只是一个幻觉。认知科学家本杰明·里贝特做过一个著名的“时间延迟实验”,他发现,我们的大脑先发出指令,然后我们的意识才“觉知”到,这个时间有约300毫秒的延迟。也就是说,我们以为是自己命令手在动,实际上是手先动,我们才后知后觉。这就相当于给自由意志判了死刑,自由意志原来只是我们的一个幻觉,虽然是很有用很强大的幻觉。我们不过是赖尔所说的“机器中的鬼魂”。
美国物理学家加来道雄在《心灵的未来》一书中,提出了他自己的关于意识的理论,即“意识的时空理论”,用物理学的立场对这个历史悠久的问题进行重新审视。他说:“意识是为了实现一个目标创建一个世界模型的过程,在创建过程中要用到多个反馈回路和多个参数”。
他强调一个思想,即动物主要是凭借它和空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来创建一个世界模型,而人类在创建一个世界模型时不仅需要这些,还需要关联时间,既包括过去,也包括未来。他还对意识进行了层级分类:零级意识是植物或恒温器,一级意识是爬行动物,二级意识是哺乳动物。只有人类具备三级意识,这是一个特殊的类型,也就是——模拟未来的能力!
当然,所有这一切都尚无定论,都在不断探索和发展中。我们离意识之谜的真正解答距离还很远,有关意识和心灵的理论存在各种各样的观点,争论不断,我们需要的是耐心。
言归正传,如果既善良又合理的上帝是指引宇宙万物的工程师的话,邪恶又怎么会存在呢?莱布尼茨区别了两种真理,一个是“必然如此”的真理,另一个是“可能如此”的真理。必然真理(逻辑)是不可能被上帝否定的,至于那些可能真理(经验真理),上帝作为一个善良合理的存在,就会选择尽可能好的组合。
如果单从我们人类的孤立角度去看,人们会觉得某些状况还可以有所改进,也应该改进。但是,如果我们能像上帝那样看到整个宇宙整体的话,就会知道,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也就是上帝所选择的那个组合,是所有可能的组合中最好的一种。
万物都有其理由,要么它是逻辑上必然的,要么它之所以如此的理由,是为了使整体成为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因此,莱布尼茨说,我们生活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世界。
上帝等同于宇宙,同时又会脱离宇宙,站到一边去关注着宇宙。为了保证这个世界是所有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一个,上帝需要时刻关注宇宙,就好像一个父亲照看自己的孩子那样。这就是莱布尼茨用来解决基督教神学中最令人棘手的“恶的问题”的方案,他设法开脱了上帝对世界上邪恶存在的责任。
在逻辑学上,我们都知道,形式逻辑有三大定律,即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莱布尼茨做出了一大贡献,提出增加另一个定律,也就是“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是说,每个判断都必须有一个可以证明其真理性的充足根据或理由。在莱布尼茨看来,只有通过固有的先天推理,理性知识才会成为可能。充足理由律是经验领域中的真理标尺,充足理由律对于莱布尼茨而言不仅仅具有逻辑学的意义,它也是一个形而上学原理,即一切事物的存在都必须具有充足的理由。
作为技术理性的关键性内容,充足理由律在现代科学技术中地位独特。海德格尔认为,假如不存在充足理由律,科学技术就不能成为可能。叔本华则表示,充足理由律可分解为四种形式,即“充足理由律的四重根”,并对此详细加以了阐述。
宇宙是理性的,任何事物的发生,都存在充足的理由。莱布尼茨的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是相互影响的,他的个人主义属于一种目的论的解释,而并不属于宇宙的必然逻辑结论。也就是说,个人的产生,是神圣的创造意志的目标,而且个人可以在上帝的善和完满中发现了自身存在的终极理由。
 
看来第三部分可以发完,你们到时记得买实体书哦,多捧场谢谢!
 
第十章 英国的经验主义
培根:知识就是力量
理性主义重视和推崇的是演绎推理,那么可以很容易猜测,与之针锋相对的经验主义一定是重视和推崇归纳推理,事实确实如此。第一次详细论述和大力提倡归纳法的人就是英国的培根,他是英国经验主义的开端。
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年)出生于伦敦,他父亲是英国的大臣,培根从小就生活在权贵中,长大后受教于剑桥三一学院。培根早年的职业并非哲学,而是律师,后来又开始从政,还被册封为爵士。他平步青云,备受重用。但后来因为被指控收受贿赂,他被定罪并免除官职。培根的政治生涯画上句点后,就从此隐退,专心撰述哲学著作了。
培根在许多方面都是近代精神的典型代表。在培根看来,以前的理论一无所成,它们的方法、基础和结果都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全部重新开始,去研究事物自身,而不是因循成见。他告诉我们,心灵的眼睛永远不能离开事物自身,必须接受事物的真正形象,而以前的理论歪曲了事物的形象。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的典范是自然科学,获得知识方法是归纳法,知识的目标是发明创造的技术。在过去的2000多年里人类取得很少的进步,就因为他们没有采纳获取知识的正确方法。我们必须重新开始工作,在一个坚固可靠的基础上建立“新科学”,这个雄心勃勃的事业就是伟大的复兴。
培根认为,过去的哲学和科学之所以毫无成果,是因为缺少恰当的方法。人的理解力就像手一样,缺少工具和方法帮助的手,力量是有限的,而缺少合适方法帮助的人类理智,力量也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必须设计出一种获取知识的新方法,为心灵找到新的手段或工具。“新工具”、“新方法”、“新科学”,这些名号听起来响当当的,培根野心勃勃,誓要以革命家的气魄杀出一条血路来。
他认为自己并不是去提出一套完整的世界理论,只是为科学标出范围,并指出取得新成就的方法。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计划写一本巨著《伟大的复兴》,分为六个部分,培根只完成了两个部分:《学术的进展》以及《新工具》。他按照人类对心灵能力的运用,将知识领域划分为许多具体的部门,科学的专业分工化和详细分科,就是由培根提倡的。
培根觉得以往哲学家们的抽象沉思是徒劳无益的,唯有细心观察大自然及其运作方式方为成功之道。原来的三段论逻辑只是让建基于粗俗观念的错误更加牢固,而不会对科学发现起到任何作用,对真理的探索根本毫无帮助。
在详细论述他的方法之前,培根指出心灵自身应当清除的所有虚假观念、偏见或者假相。他认为一共存在四种假相:种族假相、洞穴假相、市场假相、剧场假相。
种族假相,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一种假相,它深藏于人类的本性中。人类在认识一个事物的时候,往往不是从事物自然的本来面目去认识,而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和理性,从而导致对事物真相的理解并不准确。这属于认识的“主观性”。
洞穴假相,人们在认识事物时总是会把自己的个性在不知不觉中渗进事物中,而每个人在成长环境、性格、接受的教育、爱好以及思维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事物的真相被扭曲。这属于认识的“片面性”。
市场假相,是指在交往过程中,人们因为语言的不确定和概念的不严格而导致思维混乱。这属于“逻辑不严谨”。
剧场假相,是指人们盲目地服从权威,或盲目服从当时处于主流思想的各种科学原理、哲学体系,从不尝试进行质疑,于是导致错误。这属于“迷信权威”。
心灵必须摆脱这些假相,重要的是发现原理,而不是通过言辞去说服对手。要通过工作去征服自然,就必须要充分了解自然。为了产生想要的结果,我们就必须了解原因,而三段论方法无助于推进这一任务。三段论方法只能对已经发现的事情进行整理,它无助于发现新知识。
由于演绎法推理的诱惑性,培根认为过去哲学家对自然界所抱持的信念充斥着独断的假设,要么就是从少数个例出发,粗略地加以普遍化。将含糊的、有限的经验进行过于轻率的概括,这是问题的症结,也是理性主义使用演绎法导致的必然结果。因此,真正的归纳法才是我们唯一的希望。
他主张,普遍事实应该从小的范围开始,拾级而上,直到具备较大程度的普遍性才能算数。既然一只黑色乌鸦无法证明所有乌鸦都是黑的,我们就应着手检查伦敦的乌鸦,然后是英国的乌鸦,再来就是世界各地的乌鸦,才能证明天下乌鸦一般黑。
我们必须采取有条不紊的方式,从个别的经验逐渐上升到越来越高级的一般命题,直到最终到达最普遍和最明确的原理。培根希望人类最后对世界所达成的信念能适用于任何情况,再无合理怀疑之处。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将经验和理性结合起来。
归纳并不是简单的列举,那是小孩子干的事。人类知识的目标是要发现自然规律,科学试图发现的原因或者规律是“形式”,这些形式可以通过三种归纳法来发现。
一种是“肯定例证”,也就是证据从正面支持了理论。一种是“否定例证”,也就是证据否定了理论,或者显示存在差异。最后一种是“比较例证”,也就是比较证据的强弱程度,哪一些是强支持的证据,哪一些是弱证据。
培根的归纳法优点在于,它立足于我们看得见又摸得着的世界,不会对各类事物的起源凭空冥想。不过这种方法也存在硬伤。在达成范围较大的理论之前,我们必须先从小范围的普遍化着手,而这项工作是冗长乏味并且令人厌烦的。世界上存在那么多理论,而证明它们的证据又那么多,导致我们不知道起点在哪里,也不知道终点在哪里,令人束手无策。人类即便是倾尽一生,都无法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任何一项自然律。
所以,一味盲目地观察是不够的,科学同时还需要假设,需要一种理性的直观来指引研究的方向。这就需要科学家的直觉、想象力和提出假说的能力,而不只是来自周遭现实世界的经验就够用的了。也就是说,科学需要理性的能力。
此外,归纳法分为完全归纳法和不完全归纳法。实际上,能够使用完全归纳的情况很少。在认识自然界、发现自然规律的过程中,我们往往用的都是不完全归纳法,那么,得出来结论所具有的普遍性就值得怀疑了。这也是归纳法的硬伤,后来的经验主义者休谟就针对归纳法的问题进行了批判。
作为一名经验主义者,培根认为除了启示外,我们的所有知识都来自于感觉,心灵对由感官提供的材料施加作用,知识既是理性的也是根据经验的,但是理性自身并没有真理。
 
洛克:心灵是块白板
约翰·洛克(1632—1704年)是一位清教徒和国会律师之子,在牛津学习过哲学、自然科学和医学。他的主要著作是《政府论》《人类理解论》。
洛克是思想史上的过渡性人物,他的根基是以往的自然权利理论和奥卡姆的唯名论。他受到笛卡尔的影响,但同时他又用经验主义论据反对笛卡尔的唯理论。他赞同培根,认为感觉是知识的来源。洛克还是启蒙运动的先驱,也是英国经验主义的发展者。
洛克对认识论很感兴趣,他设法透彻了解人类认识能够取得什么,最重要的是,知识的界限在哪里?他反对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说,认为知识的来自于经验。
他认为,人的心灵中不存在什么天赋的理论或者实践原则,不能说当我们在运用理性的时候,我们就意识到了这样的真理。因为单纯的孩子、没受过教育的人或者野人,他们长期以来都拥有理性,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些道理。因此,洛克说,人的心灵在最初的状态就是一块白板,不具备任何特征和任何观念,这就是洛克的“白板说”。
那么,既然人刚生下来时的心灵是一块白板,内容是怎么被添加进去的呢?人心在理性和知识方面所有的材料,都是从哪里来的呢?洛克的回答是“经验”。我们全部知识都以经验为基础,并最终从经验中派生。经验是推理和认识的材料来源,只要是不建立在这种材料基础上的东西,其实都不属于知识。
洛克用“观念”这个词来代表心灵直接把握的任何东西,或者是知觉、或者是思想等。我们一切观念的来源是感觉和反省。写进人类心灵这块白板的东西,要么是来自于外部对象通过感官得来的印象,要么就是当心灵反省这些印象时通过自己活动得来的印象。
既然观念就是写在人类心灵白板上的东西,接下来就要去区分观念的种类了。洛克认为,观念分成两种:简单观念和复杂观念。
而简单观念又可以再分成两种,它们的性质不同,洛克称之为第一性的和第二性的。比如关于空间或广延、形状、静止或运动、硬度等这样的属性,就是第一性的,而关于颜色、味道、气味、冷热等这样的属性,就是第二性的。
很容易理解,第一性的质就是那些不依靠我们人类感觉器官的事物性质,第二性的质就是那些依赖人类感觉器官的事物性质,是依赖于主体的。换句话说就是,第一性的质是客观的,第二性的质是主观的。
虽然这些简单观念都是被动消极地获得的,是外界强加给我们的,但是,心灵有能力以无限多的、各种各样的方式对它们进行积极的加工。心灵对简单观念进行重复、对比、组合等各种加工,可以随意构成新的复杂观念。复杂观念具有的丰富多样性就是这样产生的。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心灵有能力加工简单观念,但是理智却没有能力创造或构建一个新的简单观念。
打个比方,这就像玩一个乐高积木的游戏。我们出生的时候心灵是一块白板,什么都没有。然后外界环境通过刺激我们的感官,使我们产生知觉,慢慢积累经验。环境给了我们一块又一块的乐高积木,每一块积木都是一个简单观念,然后我们用这些积木通过自己的方式把它们拼装组合起来,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复杂观念。
我们可以用积木搭一个房子,也可以用积木搭一辆汽车,随便什么都可以。我们还可以用积木组合一个变形金刚,先做一个腿,再做一只手,然后是身体,然后组成一个完整的变形金刚。到最后,我们就拥有了各式各样的积木造型,当然还有一些零散的没有用上的积木。我们所建造的这个积木王国,就是心灵最后的样子。心灵从一块白板开始,变得越来越复杂,而背后的画笔就是“经验”。
既然人类在出生时是一块白板,因此,洛克说:“在我们婴儿时期所受到的任何琐碎印象,都会对我们以后有相当重大而持久的影响。”在他看来,相比一个人长大之后所形成的联想(观念的联合),他小时候所形成的那些其实更重要,因为它们是“自我”的根源,是留在白板上的第一波印象。
我们的知识材料是由感觉和反省提供给心灵的,心灵对它们进行加工制造成复杂观念。那么问题在于,这样的观念具有什么样的认知价值,什么样的观念才能成为知识?首先,观念应该清晰明了,还要真实并且充分,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的观念才能成为知识。
洛克按照知识的不同性质,把它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直觉知识,比如圆形不是方形,3比2大,白不是黑。这是人类微薄的能力所能够得到的最清晰、最确定的知识,它是不言自明的,当然了,这类型的知识很少。
第二类是论证的知识,或者称为间接的知识。心灵通过对几个不同的观念进行对比来间接地得出结论。第三类是感性的知识,也就是来自感官知觉的知识,尽管它没有达到直觉知识或论证知识的那种层次,但也具有一定的可信度,所以有资格被冠以知识之名。
那么,知识的范围是什么呢?既然知识是对于我们的观念间一致或不一致的认识,因此,我们的知识就不能到达观念之外,哪里没有观念,哪里就没有知识。我们被局限在几种并不敏锐的感官所提供的模糊、狭隘的信息之内,知识的范围甚至要比观念的范围还要狭窄。总之,“真正的”知识范围是很窄的,也是不容易获得的,我们要保持一种谨慎的心态。
洛克的政治理论思想主要是反映在他的《政府论》中。
与霍布斯一样,洛克把个人看作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把国家看作是由个人之间的社会契约所创造的产物,也认为自然状态是由此而废除的。但是,洛克所认为的自然状态并不是一种无政府的战争状态,而是一种个人拥有“无限制自由”的生活形式。
与霍布斯不同的是,洛克虽然认可自私是人性的本质,但他相信理性与宽容同样包含在人的本质中。在自然状态下,所有人都是平等而独立的,每个人都拥有自然权利,能够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也一定要对其他人的相同权利给予尊重。对于其他人的生命、自由以及财产,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去侵犯。
理性的自然法概念,解释了为什么人们必须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包括尊重其他人通过劳动而获得财产的权利,可是,出于私心和任性,人们在实践上经常忽略了自然法,因此政府的保护是很有必要的。不过,政府一定要经过人民同意才能进行统治,而且,政府还必须在一个全体的法律体制下实行统治,所有的政府都只是人民所委托的代理人罢了。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对政府权力实行监督与制衡,不能听任权力的滥用。当人民遭到政府的背叛时,革命就不只是他们的权利,也是义务。洛克的这些理论后来对美国独立宣言以及美国宪法的制定产生了极大影响。
洛克一直主张保护私有财产。他修改了霍布斯的思想,认为保护私有财产才是人们缔结契约建立国家的目的,所以,国家应该允许公民自由处理私有财产,不能予以干涉。他曾说:“我的茅屋子,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他甚至觉得,私有财产是人权的基础,没有私有财产,就没有人权可谈。
在政权形式上,洛克赞成君主立宪制,毕竟他所处的英国就是君主立宪制的。他提议,由议会负责处理国家的立法和行政事务,而君主负责处理外交事务。后来,孟德斯鸠继承了这种立法、行政和外交的分权思想,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发展,提出了立法、行政和司法的现代三权分立模式。
洛克的思想深刻影响了政治哲学,特别是自由主义的发展。洛克更是被现代自由意志主义者当作其理论基础的奠定者。
 
贝克莱:存在即被感知
唯心论认为,只有心灵是真实的,其它所有东西,不管是物质、观念,还是数,都存在于心灵之中,或者在某种意义上依赖于心灵而存在。有一位很有名的主观唯心主义者,他坚持一种极端的主观唯心论立场,这个人就是贝克莱。
乔治·贝克莱(1685—1753年)生于爱尔兰,是一位大主教,他最有名的著作是《人类知识原理》和《三篇对话》。他曾批判微积分,讽刺说无穷小量就像一个鬼魂。的确,因为那时候微积分刚发明,还不是一个完整严格的数学理论。对于无穷小量来说,它不是零,但在计算时我们又要把它视作零。既是零又不是零,那到底是不是零?这就显得非常怪异了。
贝克莱反对形而上学,维护常识,但同时又反对无神论与唯物论,提倡基督教有神论。贝克莱利用洛克的经验论,建立了他的唯心主义。他对早期经验论者的认识论的基本思想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批判,并提出自己的新想法。与早期经验论者不同的是,他对人类心灵应对知识问题的能力很有信心。在他看来,人们不应该把人类的无知归咎于人类能力的局限性,应该认真地研究人类知识的原理,对所有方面都进行仔细地检查和过滤。
贝克莱的名言是“存在即被感知”,这是他思想的概括。按照他的说法,相信那些我们不能经验到的东西存在是毫无意义的。他主张,我们可能经验到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的感知觉和观念。我们之所以知道一块木头存在,是因为我们有关于木头的观念和经验,这些经验包括木头呈现在我们眼中的形象,我们触摸木头的手感,木头所具有的重量,木头砸到我们时所感到的疼痛,以及木头与其他东西相互作用时所呈现的可见效应等。
也就是说,石头的存在是因为我们的心灵感知到它,如果我没有感知到它,石头就不存在。月亮在我没有看的时候就不存在。这种说法十分类似于王阳明的心学,心外无物。
举个例子来说明贝克莱的观点。比如对于我来说,我看到一个苹果的颜色,闻到了它的香味,触摸到了它的形状、温度、软硬,尝到了它的甜味。于是,我就认为这个苹果是存在着的。而颜色、味道、形状、温度、软硬等这些都是我的感觉,如果离开了我的感觉,这些性质就没有意义,而且也无法证明这些性质存在。同样的,如果离开了这些性质,就无法证明这个苹果的存在,也不能确定苹果到底代表什么。所以,这个苹果的存在依赖于我的感知,它的存在与它被我所感知实际上是一回事的,苹果仅仅存在于我的心灵中。
贝克莱指出,因为我们在自己脑子里的观念中预设了心灵这个概念,所以我们才知道心灵是存在的。因为我们有限的心灵要求把上帝无限的心灵当作预设,所以我们知道上帝是存在的。此外,再无他物存在。一个独立于我们的(以及上帝的)知识和观念之外的世界是不存在的。
当我们竭力去设想外界物体的存在时,其实我们只是始终在对自己的观念进行沉思罢了。存在即被感知,一切物体仅存于心灵(包括上帝的心灵)之中,假如感知的个体不存在,那么世界就不存在。这种极端形式的唯心论自然很难让人相信,也让一些人感到愤怒。
贝克莱最初提出这个理论时,许多人都认为他疯了。和他同时代的约翰逊博士听说贝克莱的理论时,非常愤怒地使劲踢了一下街上的一块石头,大声说:“我用这个办法反驳这种理论。”约翰逊认为,物质事物是确实存在的,并不是各种观念的集合。他踢那块石头时,他的脚趾感到了那块石头是硬的,因此一定是贝克莱错了。
但是,贝克莱不这么认为。根据他的观点,你的脚感受到那块石头的硬度,并不能证明存在一个物质对象,而只能证明你心中存在“硬石”这个观念。贝克莱认为,正因如此,我们所说的“石头”才不是别的,而只是它给我们造成的感觉。在这种感觉的背后,根本不存在那块使脚丫子产生痛感的所谓“物质的”、“真实的”石头。事实上,在我们的观念之外根本不存在任何现实。
贝克莱还从概念唯名论出发,拒绝了哲学的物质概念。我们使用像“马”和“人类”这样的词是作为简略语,是为了使我们说话方便一些。但我们切不可被这种语言用法所蒙骗,以为像“狗”和“房子”这样的普遍概念是存在着的。在贝克莱的语言理论中,词语指称的是感觉印象,感觉印象是词语的意义。“西瓜”这个词指称的是意味着西瓜的那些感觉印象,也就是说,“西瓜”这个词的意义在于我们对西瓜所具有的那束感觉印象,而“物质”这个词并不指称这样的感觉印象,因此它是没有意义的。
事实上,贝克莱的观点是出自认真的思考与大量难以辩驳的论证,而不是随意提出来的。唯心论并非完全是荒诞不经的言论,它能成为一种经得住时间考验的哲学观点,是有一定原因的。唯心论可能与常识相悖,但贝克莱提出它时,是想把它作为对经验常识的更合理、更恰当的解释。唯心论者也许仍然相信岩石是真的,天空是蔚蓝的,但唯心论作为一种推理尝试,从一个特别的角度出发,试图了解真实的东西实际上到底是什么,难道真的如我们平常所看到的那样么?
如果从量子力学的角度重新审视一下“存在即感知”这句话,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对的。在没有观察者介入时,物质就是处于一种波函数的叠加态,一旦我们去观察它、感知它,波函数就坍塌为本征态,呈现出我们看到时的那个样子。月亮在我不看它的时候,真的就是弥散成一团概率波,也就是“不存在”。
极端的唯心论很容易导致“唯我论”。唯我论就是认为世界上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有意识、有心灵,其它的人类或者动物都没有心灵。天地之间,唯我独心。
唯我论看起来非常荒谬,但也不无道理。的确,以“我心”推知“他心”如何可能呢?我怎么知道别人不是一个僵尸?或者一台自动机器人?我如何才能断定别人也有心灵或意识呢?
我唯一能感知到的是我自己的心灵,我自己的感觉、知觉、情感、欲望、思维等,我对别人的心灵一无所知。虽然,我可以看到别人疼痛时呲牙咧嘴,也可以看到别人在行动,听到别人在说话,看起来好像跟我一样,但是那只是一种表象。我只能假设别人跟我一样有心灵,可那毕竟只是假设而已,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性,而且,我确实无法感知别人的心灵。
如果除了我自己之外,所有人都是僵尸或者机器人,只不过这些机器人被上帝造得惟妙惟肖,被上帝设计得看起来就像人一样,我们看不出一点破绽。那么,它们只是看起来有心灵罢了,实际上并没有心灵,这完全是可能的啊!因此,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有心灵。
 
休谟:理性是激情的奴隶
历史上的哲学家可能其貌不扬,或者长得丑,但至少从面相上看起来像一个哲学家,而且很少有胖子。休谟是一个胖子,从外表看起来根本想不到他会是一位哲学家。有人曾如此描述休谟:“他的脸宽大肥胖,嘴巴很大,看起来很憨。他的眼神空洞无神,当我们瞥见他那肥胖的身躯时,甚至会相信我们见到的是一位吃甲鱼的市府参事,而不是素养深厚的哲学家。他说英语时苏格兰腔调很重,听起来很可笑,而且他勉强能说的几句法语更加可笑。智慧从未以如此奇特怪异的身躯装扮过自己。”
但是,休谟却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杰出的天才之一,他的很多观点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对的,至少是很有启发性的。他就是这么一位了不起的胖子思想家。
大卫·休谟于1711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他在只有20多岁时就写出了《人性论》,这本书后来成了英语世界中一本伟大的哲学著作。然而,这本书一开始并没有被很好地接受,于是休谟又写了两本关于同一主题的“通俗”著作——《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理研究》。
休谟还是一位活跃的历史学家,曾编撰《英国史》。他也是一位个性随和的聚会常客,并被视为欧洲最受欢迎的人之一。不过,由于他是一名不可知论者,或者说无神论者,所以他没有被准许在任何一所大学里教授自己的哲学。在他作为英国大使第二次居留法国时,遇见了卢梭、狄德罗、霍尔巴赫,并引得卢梭去访问英国。休谟是一位伟大的怀疑论者,他死于1776年。
休谟认为,所有的科学都与人的本性相关。因此,我们应该研究人性本身,去搞清楚到底是什么在制约我们的理智、激起我们的情绪、使我们赞扬或指责、行动或不行动,以便发现其中的原理。人的科学,或者休谟所说的道德哲学,是我们能够提供给其它科学的唯一坚实的基础,因此,必须建立在经验和观察之上,把“推理的实验方法”引入哲学中。这就是休谟把著作的名字取作《人性论》的原因。
休谟的思想非常丰富,提出了许多深刻的洞见,对人类的思想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的很多观点自诞生以来,哲学家们一直试图进行反驳,但从来没有人成功过。罗素曾说“休谟的结论,既难以反驳,又难以接受”。
“理性是激情的奴隶”,这是休谟的一句名言,基本上已经被最前沿的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理论证明是正确的。在休谟看来,决定人们言行的并不是理性,而是感性。对于任何一个决定,在其表面的理性原因背后,必然存在一个感性原因,而这个感性原因才是决定因素和根本驱动力,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纯理性决断。这其实很容易理解,回想你日常做的那些所谓理性的事情,只要你仔细分析,总是可以找到从根本上让你做出决定的感性因素。
例如,从表面上看,你想要帮助别人是因为你认为应该对别人施以援手,而事实上,真正的原因是帮助别人做这件事让你得到了情感和欲望的满足,这一行为可能让你感到高兴,又或者你从别人的感谢和尊敬中获得快感。再比如,对于二战中那些德国纳粹党,很多人认为他们失去了理性,而事实上,他们始终都保留着理性,只是这些理性所服务的情感不同罢了。休谟说过:“我宁愿毁灭世界也不愿划伤自己的手指。”这其实和理性并不矛盾。
著名的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写了一本书《正义之心》,是当代道德心理学领域的扛鼎之作,在书中,海特用了很多心理学实验数据,以及严谨的推理,证明了休谟的观点是对的。
海特提出了道德心理学的三个原则:一、直觉在先,策略性推理在后。人心分为两个部分,象与骑象人的隐喻,休谟是对的。二、道德内涵不仅止于伤害和公平。正义之心就像能感受六种味道的舌头,多元主义战胜相对主义。三、道德凝聚人心,但具有盲目性。人类90%是黑猩猩,10%是蜜蜂,我们是多层次选择的产物。象与骑象人,也可以在某种意义上理解为“体验自我”和“叙事自我”。
第一个原则“直觉在先,策略性推理在后”,说的其实就是休谟所表达的意思,理性是激情的奴隶。我们在做出一个道德行为时,总是依靠直觉和激情,然后再通过理性为自己的行为做一个“事后诸葛亮”的辩护。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行为经济学家、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他通过研究发现,人类的大脑存在两个系统,分别被他称为“系统一”和“系统二”,这与海特所提出的“象与骑象人”的比喻是同一个意思。
卡尼曼在其著作《思考,快与慢》中详细阐述了这两个系统。两个系统作决定的方式分别有快与慢两种。常用的无意识的“系统一”作判断十分迅速,它依赖于情感、记忆以及经验。它使我们可以立刻对面临的情况做出反应。“系统一”中所包含的各种生活经验,会凝聚成为生活信念以及关于世界的某种认知模式,成为一个人做选择和行动的根本动力。
“系统一”的直觉性判断往往是正确的,并且会在潜意识层面影响人的一切判断。如果不是这样,人类早就灭亡了,难道我们的祖先在面对狮子时,还要冷静的想一想,到底要不要逃跑么?不过,也有许多“系统一”的判断是错误的。它坚持眼见为实,容易上当,轻易就被各种错觉误导和干扰,从而影响判断,做出不正确的选择。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以说是“快速”的代价。
“系统二”是有意识的。在面对问题时,它会调动注意力和理性来分析、处理,并作出决断。它速度慢,一般都不会出错,只不过天生懒惰的它常常走捷径,喜欢直接采纳“系统一”的直觉性判断结果。实际上,这就是被“系统一”给绑架了,理性是激情的奴隶。
6×3等于几?你能瞬间给出答案。这个时候,就是你的思维系统一在起作用。它是一个快系统,作出判断的依据是记忆和经验。37×43等于几?你可能很难马上说出答案。这个时候,你只有让思维系统二出马,才能得出答案。它是一个慢系统,作出判断的依据是逻辑推理。
 
培根提倡归纳法,但归纳法存在硬伤,休谟于是对归纳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判。休谟主张,人类真正值得认真探究的对象只有两类:“观念的联结”与“实际的事实”。“观念的联结”涉及的是抽象的逻辑概念和数学,而且占主导地位的是直觉与逻辑演绎。这类事情只要发现自相矛盾就可以知道错了,比如看看三角形的内角和是不是180度。我们舒服地躺在床上就能证明这类真理。
而“事实”则不然,它是以研究现实世界的情况为主的,关于“事实”的证明就没这么轻松了。比如说想知道英国的天鹅是不是白的?乌鸦是不是黑的?要解决事实问题,躺在床上可不行,我们必须走入世界,诉诸自身经验。
换言之,休谟认为知识只存在两种形式,也就是逻辑知识和经验知识。就经验知识来说,任何我们不知道的真相,或我们在以往经验中没有觉察到的事实,都会影响我们的判断,所以,我们必须采用归纳推理。
假设我们过去的行为可以为未来行为作出靠谱的参考和指导,这是归纳推理的原则。举例来说,假如根据以往的经验,太阳总是东升西落,那么我们就能根据归纳推理得知,太阳在未来或许仍会东升西落。
但是,该怎么解释我们有能力做出这样的推论呢?休谟认为,不可能将归纳推理的能力解释为理性的产物,因此它就是经验的产物。理性有两种方式,但归纳推理并不基于这两种方式:第一、论证的或直觉的。这种思考往往是先验的。我们无法用先验的知识来证明未来肯定会跟过去一样。因此,我们不能将归纳推理建立在先验知识基础上;第二、归纳的。我们不可能用以往采用归纳推理的成功经验,来证明归纳推理的靠谱程度,因为这会形成循环论证。也就是说,过去虽然成功,并不代表现在和将来就一定会成功。
也就是说,假如理性可以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构成我们的思想,或假如思想始终都是由理性构成的,那么我们肯定会对一切东西失去信任。由此可知,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单凭理性是远远不够的。实际上,休谟只是主张这种归纳法其实并不是由理性所形成的,而并不是认为归纳法没用,或是觉得归纳法所得出的结论都是不靠谱的。
休谟指出了 “从过去不能直接推出未来”,这是归纳法的一个硬伤。此外“从个别不能直接推出全体”,是归纳法的另一个硬伤。我们如何证明天底下的天鹅都是白的?使用归纳法的话,无论你数了多少只天鹅,只要你没有穷尽世界上所有的天鹅,你就不能说天下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
另外,如果我们的感官经验欺骗了我们,导致了数据错误,那归纳法也无效了。基于这几点原因,休谟批判了归纳法中存在的硬伤。
对于某些无法通过数学和逻辑推理,或者经验观察加以解决的事物,休谟提出一项简单的准则,这就是著名的“休谟的叉子”。
休谟说,当我们在图书馆里学习时,我们拿到一本神学或哲学的书籍,就必须问道:这本书是否涉及量与数的抽象研究?没有!这本书是否涉及事实与存在的经验阐述?没有!那我们就将它丢到火堆里,因为这本书可能只包含了诡辩和欺骗。
休谟把我们一箩筐的常识性推论丢到了火堆里,对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观念进行了质疑和批判,比如:因果观念、必然性观念、上帝观念、自我观念等。
我们一般都认为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这就是普通人常识中的因果观念。休谟对之进行了仔细的考察,发现了问题。
休谟发现,我们在讨论原因的时候,主要会承认几点:某物随着另一物而来;在两个现象之间有接触;随这种接触而来的事情必定会发生。
但我们是怎么知道的呢?我们为什么认为是一件事情“导致”了另一件事情?凭什么认为一件事情是另一件事情的“原因”?
以撞球为例,我们打斯诺克台球,一杆捅出去,白球把彩球撞击进袋。我们就会认为,是白球把彩球撞进袋的,白球的撞击,是彩球进袋的原因。我们是如何得出这个判断的呢?
实际上,我们只是看到白球朝着彩球运动,然后看到两个球接触了,紧接着看到彩球朝着袋口运动,落入袋中。仅此而已啊!我们能看到的仅仅是白球运动、白球接触了彩球、彩球落袋。能看到的不过是某一件事后面“紧跟着”另一件事而已,凭什么认为前一件事情就是后一件事情的原因呢?
因此,休谟的结论是,有关因果性的信念,人类通常并不是通过推论而得出的,而是通过不断观察发现某一事件紧随着另一事件发生,从而养成了习惯罢了。人类并非真的知晓事件发生的原因,而只是看到两个事件有规律地“恒常连接”。
同样道理,我们对于必然性的信念也是如此,只不过是我们观察到“不断重复的”事情,然后养成了习惯罢了。
比如,太阳明天照样升起,我们认为这是必然的。这只不过是我们不断观察到太阳每天都在升起,于是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未来也和过去一样,这是必然的。实际上,太阳有可能明天就不再升起了。也许是因为太阳突然爆炸了,或者被黑洞吸走了,又或者被某个外星文明给绑架走了。不管什么原因,即使概率非常小,毕竟还是有可能发生的。
人类可以观察到自然界的规律性,但观察不到“自然规律本身”,人类确实有知觉,但我们看不到事物“被知觉”。
这一切讨论并不意味着人类所坚信的世界运作法则终将落空。无可否认,它们通常都是正确的,否则我们不会形成普遍共识。事实上,休谟真正想说的是,理性论证并不是人类做出预测所采取的依据,习惯才是。有些事情,我们原本以为自己对其十分清楚,实际上并不能被经验或理性所证明。
对于“自我”的看法,休谟与佛陀的看法比较类似,也认为“自我”实际上并不存在一个本体,诸法无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都会假设,现在的我和六年前的我没啥两样,虽然我外表可能变老了,想法也改变了,但我依然还是我,六年前的我和现在的我都是同一个人,而不是另外一个人。这里涉及了一个有关“自我同一性”的哲学问题,在哲学上这是一个很有趣并很深邃的问题。英国哲学家帕菲特在其著作《理与人》中,对自我同一性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休谟说:“除非依靠一种特定的感觉,我们从来不可能有任何的意识;人只不过是由许多不同的感觉累积而成的一个集合或一个包裹,这些感觉永远处在一种快到无法想像的流动速度中互相交替汰换。”
人的身体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新陈代谢,人的心灵也处于变动不居中。休谟把人的灵魂比作一个共和国。这个共和国保持其本体所凭借的并不是恒久不变的核心思想,而是种种不同的、一直在变化的、彼此连结的思想。其实所谓个人的“本体”,只是由一个人的各种人生经验组成的松散连结。
简单来说,对休谟而言,自我的“本体”是否存在根本不重要,各种感觉之间的关系、连接和相互之间的相似才是最重要的。
“是”能不能推出“应当”?或者说,“事实判断”能不能推出“价值判断”?这就是著名的“休谟问题”。
在道德问题上,我们首先要区分两个领域,也就是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分别有两种陈述或者命题,一种是事实判断或事实命题,另一种是价值判断或价值命题。有关事实判断,我们可以得出真或者假的结论,这个判断要么真要么假,要么对要么错。但是,价值判断并不是知识的表达,而是感情的表达,感情表达不可能非真即假的。
换句话说,我们可以说某件事情“是”真或者假,但是我们可以由此推理出这件事情好或者坏吗?可以推出“应当”做某件事,“不应当”做某件事吗?
假设我们亲眼目睹了像谋杀这样道德败坏的事情。我们看到凶手用刀刺入受害者身体,并听到了惨叫声,我们亲身经历了这一切。那么,当我们在描述这件事的时候,只要不是刻意撒谎,我们讲的就都是实话,所说的内容就是“真”的。
当然,我们也可能在感官的欺骗下或毫不知情地情况下,目睹了一场虚假的谋杀,例如在电影场景中,然后真心诚意地说了假话。不过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我们能采用“真”或“假”这个概念。
但是,休谟认为,我们无法以同样的方式把该行为体验为道德上令人厌恶的事情。因为谋杀这个事情让我们觉得厌恶的方面,并不是谋杀这个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属性,而是由于我们心灵中的某个其它的东西。
道德上令人厌恶的基础,是我们对这个案例的感情。我们感到一种道德上的厌恶,这是与我们的感情相联系的。于是,从我们的感情出发,我们就会认为某些事情应该做,某些事情不应该做。会认为某些事情是善的,某些事是恶的。可实际上,善与恶、道德或者不道德,并不是谋杀这件事情所本身具有的属性。
因此,所有和道德评价、规范以及价值相关的东西,都不是因为我们直接经历的行动而产生的,而是产生于我们的感情。我们不能混淆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之间的区别,天真地把它们等同起来。从逻辑上说,“是什么”的判断不能够必然的推理出“应当什么”的判断,也就是说,对世界现象的知识不能够推出伦理判断。
与之相类似,还可以提另一个问题。我们试问:一个疯子与正常人相比,有什么本质不同?如果一个疯子认为自己是水煮荷包蛋,那么,也许仅仅因为他是少数派而受到指责,而不是因为他的想法是“错误的”而受到指责。与疯子相比,普通的正常人能够肯定自己头脑里的想法一定比疯子的想法更加“真实”和“正确”吗?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第四部分 启蒙运动时期
在17至18世纪,发生了一场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文化运动,这是继文艺复兴之后又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其核心思想是“理性崇拜”,这场运动被称为启蒙运动。这场运动对封建专制主义、宗教愚昧和特权主义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并宣扬了自由、民主、平等的思想,为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作了思想准备和舆论宣传。
在这个时期,哲学从学者的书斋中产生,并与普通的民众结合在一起。哲学不再说着独属于自己的语言,而是用民众的语言、普通人的智慧可以理解的语言来表达自己。
这个时期的启蒙运动涵盖了哲学、自然科学、伦理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各个知识领域。在启蒙运动中产生了一批思想先进的新锐思想家,他们纷纷对专制制度与天主教会进行猛烈地批判,并且展望了未来,尝试着描绘出社会蓝图。
这场思想解放运动,开启了民智。在这一时期,专制统治被动摇了,民主共和思想也逐渐深入人心。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之所以能够发生,是因为启蒙运动为之做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这场运动在全世界广泛传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形成一股新的、强大的社会思潮,使许多民族开始觉醒,并积极斗争,谋求本民族的独立和解放。
自然科学在文艺复兴的推动下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自然界的很多奥秘一一被科学家们揭示出来,从而戳破了天主教会的很多谎言,让人们对自身的力量有了更大的信心。在启蒙运动时期,随着牛顿物理学的横空出世,科学革命开始,从此人类进入了科学时代。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又发生了工业革命,人类的生产力得到大幅度提高,资本主义经济获得迅猛发展,经济学也随之产生。
法国是启蒙运动的中心。由于社会、政治和教会的多方面压迫,相较于其他国家,法国的启蒙运动声势最大、影响力也最大,具有很强的战斗性,称得上是西欧各国启蒙运动的榜样。1789年,《人权与公民权宣言》被法国国民议会所通过,确立了“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从此,天赋人权的观念逐渐传播到了世界各地,深入人心。
18世纪被称为启蒙运动的世纪,这是一个拥有原则和世界观的世纪,对于人类精神解决问题的能力充满了爆棚般的自信,力图对人类的生活甚至整个宇宙加以理解并做出解释。文艺复兴代表了人的觉醒,而启蒙运动则代表了人的奋进。
 
第十一章 哲学的哥白尼革命
纯粹理性批判
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围绕认识论展开了争论,谁也不能说服谁。这时,有一个人站出来说:别争了,你们双方都是对的,但又都是错的,双方都有局限性,还是让我来吧!这个人就是康德。
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年)出生在东普鲁士的哥尼斯堡。他是一个宅男,终身未婚。他一辈子都生活在自己那个小小的家乡,从不出远门,生活方式极其刻板,几近迂腐,作息非常规律,每天准时准点出门散步,雷打不动,以至于镇上的人只要看到康德散步,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了,如同报时鸟一般精准。康德把毕生都献给了理论上的追求,献给了哲学,从而使他成为一位伟大的思想家。
康德是通过三本书来构建他的批判哲学的,即《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他的批判哲学是一个很大的体系,号称哲学上的“哥白尼革命”。
他的三大批判著作涉及到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即真、善、美,也就是人类的认知活动、道德意志活动和情感审美活动。
许多人都认为康德哲学是复杂的、难以理解的。确实,德语系的哲学家是出了名的晦涩难懂,他们的写作非常喜欢用一些晦涩的词语,还喜欢生造一些词语和概念,写作风格也是极度抽象、刻板、乏味的。总之,就是让人阅读起来非常难受,一点都不通俗,而且翻译起来也相当困难。康德当然也是其中之一,再加上他本身哲学体系的复杂与庞大,就更增加了阅读和理解的难度。
康德是一个大器晚成的人,早年他几乎默默无闻,也没有什么出色的建树。从1760年至1770年,康德受到了英国经验主义的影响,先是洛克,而后是休谟,他们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休谟,康德曾说过,休谟“把我从独断论的迷梦中唤醒”。
到了1770年,康德已经有了使他闻名于世的哲学立足点,并将之表述在拉丁文论文中。后来他又花了十年功夫发展它。他的名著《纯粹理性批判》于1781年出版,随后又出版了一系列著作,迎来了一个创作的高峰期。
近现代的哲学起源于对人类心灵获取知识的力量的一种信念,问题在于,用什么方法获得知识?知识的界限伸展到何处?也就是说,认识论在近现代哲学中所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地位也很高。
围绕着认识论的问题,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从各自的角度出发,作出了认真的思考和探索,也取得了许多成果。他们都认为,真正的知识是普遍的和必然的。但是二者都存在着一些问题,这就需要有人用批判的精神来检查和审视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然后提出新的观点与综合。这个工作是由康德来完成的。
对于曾经的偶像休谟,康德也开始批判了。他认为休谟“怀疑论式”的经验论是让人无法接受的,休谟完全毁掉了道德与自然科学的基础。这可怎么行?
康德要求自己一定要证明伦理学与自然科学中存在着某种东西,是能被我们的理性认可为严格必然和普遍有效的。这就是康德的出发点。
他想要表明的是,理性在休谟思想中所具有的地位太过于寒酸了,与此同时,康德并没有回到古典唯理论中去,他所探索的是第三条道路。而这个道路就在他的名著《纯粹理性批判》中表述,这是一个关于认识论的新看法、新观点。
康德设法在唯理论和经验论之间建立某种综合,办法就是,要避免在他看来唯理论所具有的独断论,以及经验论所具有的怀疑论。他吸取了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之长,把它们糅合在一起。
理性主义片面强调了人类理性的作用,认为唯有理性才是通往确定知识的道路。而经验主义则认为人类心灵是一块白板,在没有经验之前,我们的头脑里不可能有什么概念。康德的哲学把它们两者的片面性消除,并统一起来,这是人类认识论的飞跃。
康德通过他天才的思辨,对人类的理性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和批判,终于发现一大秘密,康德为人类的理性划定了界限!也就是说,纯粹的理性不是无所不能的,它是有界限的,出了界限之外的事情,纯粹的理性是管不了的。
打个比方,我们如果戴上一个有色的眼镜来看世界,比如红色眼镜。那么,我们看到的世界就是一片红色的。我们会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世界的原貌,而昏昏然忘记了架在我们眼前的这副眼镜。
这副眼镜就是康德所说的先天综合判断和先天知性范畴。这就是康德引进的一个“先验的”洞见,所以他的哲学也称为“先验哲学”。
人为自然立法!并不是我们去适应客观世界,而是客观世界来适应我们的先天认知结构。
时间和空间就是康德所说的先天感性直观形式,这是先验的。先验就是先于经验的意思,我们在没有经验这个世界之前就有了时空概念。另外,他还列出了一个先天知性范畴表,其中包括因果观念、整体与部分、全称和特称,等等。这些都是先验的。
康德构造了一个复杂的认识论模型,他定义了知识的类型。首先,一个判断要分为“先天的”和“后天的”,也就是一个不依赖于经验,另一个依赖于经验的意思。然后一个判断还要分为“分析的”和“综合的”,接着就是将它们相互组合起来。
比如说,先天的分析判断是“单身汉是未婚男子”,先天的综合判断是“凡事皆有原因”。后天的综合判断是“这个房子是绿的”,后天的分析判断是没有的。
康德认为,存在“先天的综合判断”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个关键点。
换句话说,“先天的分析判断”对应于唯理论和经验论那里的关于概念之间的关系,而“后天的综合判断”对应于唯理论和经验论那里所说的“经验”。那么,唯理论和经验论都缺了另一条,这也就是康德找到的第三条道路,即“先天综合判断”。
意思就是说,有一些命题,它既是独立于经验的(先天的),又是将不同种类、不同性质、不同部分的事物或现象结合成一个整体的(综合的),比如“凡事皆有原因”就是一例。这就与经验主义针锋相对了。特别是休谟对于因果观念的批判,认为凡事皆有原因不是天经地义的。
康德认为,我们从“凡事”这个概念中,并不能通过分析的方法来得出凡事“皆有原因”,而为了知道到底是不是“皆有原因”,我们也不需要去考察经验,然后通过对经验的归纳总结来确定。实际上,对因果性的认识是内在于我们的思想形式之中的,它是“先天的”、独立于经验的。再加上“凡事皆有原因”这个命题是“综合的”,因此我们就可以确定“凡事”必定“皆有原因”。在康德看来,“凡事皆有原因”这个命题是普遍有效的、必然的,就如同那些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一样。
理性是有界限的,我们不能超越理性的界限去认识超验的东西,比如上帝存在还是不存在?宇宙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如此之类的命题。但是,理性往往有强烈的冲动想去搞清楚这些终极问题,于是就会陷入“二律背反”之中。
二律背反的意思大致是说,从两个相反的角度出发,都能得出肯定的结论,而这又是自相矛盾的,所以就非常尴尬了。也就是说,两种相反的可能性皆可以做出合理的判断,只在于我们的选择。
因此,信仰的问题、伦理的问题,应该归为人类的实践理性,而不是纯粹理性。使用纯粹理性,我们是根本无法知道上帝存在还是不存在的。
正因为我们都是带着一幅有色眼镜来看世界的,因此,我们根本无法把握“物自体”。我们看到的东西只能是我们所能看到的,而不是世界本身!这是经过我们的先天认知结构过滤后的世界图像,并非“物自体”。
“物自体”是康德创造的一个词,意思是指事物自身存在的本体,或者说是指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的不可知的自在之物。
所以,为什么说康德哲学是“哥白尼革命”呢?就是因为他把主客体的关系颠倒过来了,这是一种思维角度的转换,视角的反转正是哥白尼式革命的含义。康德主张,客体是受到主体影响的。也就是说,我们对客体所形成的认识,是由主体的思维方式与经验方式形成的,这就是康德哲学认识论的核心。
康德哲学的目标,是确立人类自身各种能力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以及整个世界的和谐的先决条件。康德哲学的“哥白尼革命”并代表人的意识能创造出经验对象,也不代表“物自体”能被还原为人的意识构造。康德通过对先验理性进行反思,使形而上学具备了坚实的基础,而不只是一种假定。
康德明确了人类理性的界限,其意义非凡,《纯粹理性批判》也因此成为了整个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和影响最深远的著作之一。
 
实践理性批判
对于道德伦理问题,我们运用的是实践理性,而不是纯粹理性。
康德的道德伦理学是一种义务论道德观,或者说是一种责任伦理学,并不是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义务论道德认为,对于我们来说,道德原则存在的正当理由就是其本身的地位,无论我们寻找什么样的个人原因或借口,也无论我们的行为会导致什么后果,哪怕是恶行意外地导致了好的结果,我们都不能以此来否定道德原则,只能去遵守它。
关于道德原则的理论,可以根据道德权威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来进行划分。那些让权威“内在于”我们的道德理论认为,上帝或者社会并不会将道德原则强加于我们,道德原则是来自于我们的内心,比如良心或理性之音。
康德在回答休谟怀疑论提出的问题时,认为确实存在一个“你应当如此”的命题,这是理所当然的、不成问题的。在康德看来,“你应当如此”是一个绝对义务,它不可能出自经验,因为经验的东西不包含有关规范的东西。而且,经验的东西从来就不是确定无疑的,因此这个“你应当如此”肯定是内在于我们的。同时,“你应当如此”这个无条件的道德律令,不可能适用于行为的结果,因为我们对结果不能完全控制。这个道德律令所适用的必须是我们的道德意志。
也就是说,在康德看来,不管道德是怎样的一个存在,它首先必须是理性的、合理的,道德原则来源于我们自己,它的正当理由最终也来自于我们自己。他把这个观点称为自律,即任何一个人只要凭借自己的理性能力,就能判断对错,而无需诉诸于外在的权威。
不过,这并不代表道德是个人想要怎么做就怎么做,更不是个人的或主观的看法。理性是一种在我们“之内”的权威,但它又超越了我们。理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好像是“客观的”,而且它还颁布了普遍必然的律令与义务。道德原则的正当性就是由理性的权威证明的。
康德的伦理学是一种规范伦理学,而不是一种效果论的伦理学,更看重的是意志是善良的,而不是行为的结果是善的、好的。由此,康德把自己与功利主义者区分开了。
功利主义主张一种效果论的伦理学,看重的是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是不是好的,是不是有利的。而康德看重的是人内心的意念是不是好的,是不是具有善良的意志,虽然有时候人可能“好心办了坏事”。
康德主张,我们只有在受到自己道德义务感的推动,去做某一件我们非常不情愿的事情时,才能够对我们的道德意志加以检验。这并不意味着康德提倡痛苦或有意折磨自己,而是表明他远离了那些基于快乐的其他形式道德观,例如快乐主义。意志坚定的人,就能克服情感的干扰,去做道德上要求他做的事。
作为一个道德律令,“你应当如此”是内在于我们的,就如同时间空间、因果性等先验形式一样,这意味着这种道德义务支配和掌控着所有人类。因此,道德具有一种绝对的基础。柏拉图把一种绝对的道德建立在“客观的”理型世界基础上,康德则把绝对的道德建立在人的主体之上,这又是一种主客体的反转。
这种绝对的道德义务具有一种“直言命令”的地位,康德的表述是:“只根据这样的准则行动,这条准则你可以同时也意欲其为一条普遍法则”。
这种表述太过于抽象,实际上,它的意思跟孔子所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差不多。绝对律令说的是,如果你觉得这么做是对的,那你愿意把你的这种做法上升成为普遍法则,让所有人都遵守吗?可不能采取双重标准哦,不能是你可以做,别人不能做,大家全都一视同仁才行。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撒谎是否是道德的?善意的谎言该怎么解释?
从康德的表述中可以清楚看出,他认为道德义务是普遍有效的,一个道德行为的检验标准,是这个行为对处于相同情况下的所有人来说都是正当的。基于这个标准可知,说谎是不正当的,因为我们无法将说谎定为一条普遍规范。
又比如,假设有一个准则说,某个人为了摆脱经济困难就可以作出他并不打算兑现的诺言。例如我承诺借钱会还,其实我并不打算还你,我借你的钱全都拿去潇洒花掉了,像我这种不守信用和借钱不还的人,肯定是非常惹人讨厌的,在电视剧里活不过两集。那么,如果我们设法将这条准则普遍化,就会出现一种自相矛盾,必然是行不通的。
换句话说,并非一切准则都可以普遍化,一个提倡破坏诺言和诚信的准则就不可能普遍化。如果我们把这样的一个准则变成一条普遍法则,就会出现一个实践层面上的矛盾,我们无法前后一致地执行这样一条法则。这也就是为啥许多人采取双重标准的原因,通过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作法来避免矛盾。
康德的直言命令是一条所谓的“元规范”,即一条关于规范的规范,以及判定规范是否有效的一条理想标准。在词语前面加一个“元”字,代表的是一个系统最初的、最重要、最根本的东西,例如“元数学”、“元科学”等。
以直言命令形式出现的道德律之所以与我们发生联系,是因为我们是有理性的,直言命令是先天的,不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它不是分析的,而是综合的。那么,由之前所说过的,直言命令实际上就是一种“先天综合判断”。因此,“你应当如此”这个命题就和“凡事皆有原因”一样,直言命令是一个无条件的、实践的普遍法则。
在这个无条件的直言命令之外,康德还设定了许多条“假言命令”,意思就是“如果什么,那么什么”。如果我们想要取得这个或那个目标,那么我们就必须这样或那样行动。
假言命令不是绝对的,因为目的本身不一定是善的。这些命令是带着目的论性质的,把手段与目的联系起来。“如果你想要得到好的考试分数,那么你就要更努力地学习、做功课”,“如果你想要打败敌人,那么你就要生产更多的飞机和大炮”,如此等等。假言命令代表了一种“手段与目的”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只是说明我们找到了用于实现目标的最佳手段罢了。
表述假言命令,就是在表述一种因果关系,手段被理解为导致目标的原因。因此,假言命令实际上是理性的“纯粹运用”的一个功能罢了,而不是理性真正的“实践运用”。
虽然直言命令式的道德原则也像其它先验的知识形式那样,是在我们的内在中发现的,但是道德原则是我们有可能违反的。而对于自然规律,我们是不可能违反的。所以说,直言命令内在于我们,并不意味着我们在事实上全部都是正人君子,全都是道德楷模,而只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个道德意志。
根据康德的认识论,我们所拥有的知识不可能超越逻辑知识和经验知识,但是,在道德责任“你应当如此”的基础上,康德认为,我们可以接受一些我们无法对其有所认识、但仍然向我们的良心显现的暗示。康德称这些暗示为“实践公设”。即是:
一、如果我们都拥有“你应当如此”这样绝对的责任原则,我们就一定确实是能够履行我们责任的,即应当蕴含可能。否则的话,那道德要求就是毫无意义的。因此,我们必定是拥有自由意志的。
二、绝对的责任原则要求我们寻求和达到完善,但是人生实在太短暂,这种事情在此生是不可能做到的。那么,为了使完善的要求具有意义,我们必须是不朽的。
三、存在着一个使责任和效果协调一致的道德世界秩序,所以我们根据善良意志所做的事情也会具有好的效果。一个道德世界秩序的存在是必需的,也就是说,上帝必定存在。
当然,这些并不是康德对上帝存在的论证。它们只是一些我们对其无法确知,但又必然呈现在良心面前的行动条件。这些条件属于“实践理性”或者说“道德理性”,而不是“纯粹理性”。
在康德哲学中,因为先验的东西与经验的东西是不同的,所以人类拥有自由意志这条共设才会成为可能。我们的“经验自我”是被因果法则所决定的,自由意志无处藏身,但是自由意志有可能被赋予“先验自我”。因此,第一条实践共设说的是,为了使直言命令言之有物,我们作为行动者必定具有自由意志。
道德法则与自然法则一样,都是普遍的。康德说:“有两样事物,我越是经常不断地思考它们,心中越是充满全新而满溢的赞叹与敬畏,那就是在我头顶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判断力批判
康德巩固了以物理学为典范的近代经验科学,为理性划了界限,也为道德确立了基础。一方面他接受决定论和因果观念,另一方面又为非决定论和道德进行辩护,他对两难问题给出了一个回答。但还剩下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如何调和“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两个世界。
在这个问题上,康德引入了作为一种中介能力的“判断力”的理论。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之后,他又写了《判断力批判》。康德认为他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协调两个世界,判断力是纯粹理性和实践理性的中介。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判断力”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理解的那种判断力,或者是字典里对判断力的解释。这是康德批判哲学中的一个概念,我们应在他的语境中去理解这个词语。
康德的意思是,判断力以两种方式存在,一是作为目的论,二是作为美学。什么意思呢?先看第一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对生活直接作目的论思考,尽管我们察觉生活实际上可能都是因果性的、是被决定的、宿命的,但是当我们思索人生意义时,会把生命看作似乎是有目的和有意义的。这样的话,世界对我们的人生而言就是有意义的了。这种思维有助于减轻我们生活在两个世界(必然和自由)中所造成的紧张。
美学则是以另一种方式来协调两个世界,人类的生活中需要美,也需要艺术,因为美可以减轻我们的紧张,使我们超越残酷和无聊的生活。在康德看来,美学的基础在于两种基本经验,即对某种势不可挡的、或者崇高的东西的经验,以及对某种优美的东西的经验。当然,这些是“趣味的判断”,或者“品位的判断”,而不是认识。但这并不意味着趣味或品位是无缘无故的,是纯粹主观和任意的。
康德反对休谟将品位归结为个人主观情感。就像康德坚信心灵具有内在结构,从而规定了知识和伦理的基本原理一样,他也坚信审美的法则是由心灵的内在结构确立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是理智的反应让我们能够审美,而跟情感的反应没有关系。也正因为如此,具有审美品位的是人而不是动物。一条狗可以判断出它的食物是不是好吃,但它无法分辨食物是否摆放得好看,也不能判断一部电影是不是好看,一副画是不是美。
只有理智反应才是“无功利的”,这也是它与情感反应的不同之处。假如你在欣赏一幅画作上画的水果,却因为看画看饿了,想要吃水果,那么这就不是审美反应。或者你看到电影里的美女,而心生色欲和歹念,这也不是审美反应。审美反应是不包含这种“功利”的。从这种无功利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得知,我们之所以能真正和别人分享美的体验,是因为在审美体验里有一个本质部分,这个部分对所有人来说都是相同的,可以互通的。
在康德看来,审美判断在某种意义上是主观的,但仍然是普遍有效的。例如,当我们冷静地观看一件艺术作品的时候,我们都体验到同样的审美快乐。当我们冷静的时候,我们都会有能力对同一件艺术作品体验到相同的感受,我们关于这件艺术作品的审美判断因此达到重合。所以,正常的人们将具有相同的审美感受,这些共同感受是正确判断的基础,因此这些判断是普遍的。
换句话说,在艺术和美的领域,依然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来说,艺术是一种摹仿。在柏拉图那里,摹仿的就是理型,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摹仿的是实体及其形式。所以,美学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来说是具有客观基础的,美与真、善是相联系的。
对康德来说,在真理和道德之间有一个区别,而优美的东西和崇高的东西,是在两者(真与善)之间起中介作用的。与此同时,美学又不同于科学和伦理学,审美判断既是主观的、与我们的情感生活相联系的,又是普遍的。一言以蔽之,审美判断同时具备了知识判断和道德判断两者的特点。
在康德之后,浪漫主义提出一种更加强调艺术创作、艺术体验的主观方面的美学。天才和伟大的创造性人格,走到了舞台的中央。浪漫主义赞美艺术的独一无二性,赞美艺术家的独一无二性,创造的力量和更新的力量得到了大力的重视。
 
楼主的这个理论是哲学还是历史,由于没有足够时间看完楼主的学说,能否概括说说你的理论的中心思想,最好是说说这个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是什么?主要有几个,能否说说三五个核心概念以及楼主对它们的定义,好让我快速了解和学习下。
 
哈哈,楼主把人类思想当成火锅了,还是四川味的!
 
本书出版后,我会把封面和消息发上来。欢迎各位购买
 
感谢中华文字令我一目三行地读意,好象没提及马列主义在中国的成功呢?再有其思想何以会被修正呢?政和民的矛盾怎么统一呢?三大差别何以消失呢?谢谢。
 
烦请吧主将本帖的名字修改为:《人类思想简史》,谢谢!
 
本书已排版后送出版社了,大概6月份出版上市,届时我会在帖子里发图通知,欢迎大家购买!谢谢
《人类思想简史》,33万字,432页。
 
有几个封面设计,大家帮我看看哪几个好?征求下意见,当然,还可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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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07 21:49:49  更:2021-07-08 1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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