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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哲学重要的基础问题:意识是如何产生的?[第137页] |
作者:王建强_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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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可能认可这句话:所有人都生活在物质的世界却定义出意识。 |
2.儒家行为哲学原理的理论梳理。 (1)行为关系。“有教无类”是儒家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育思想,同时也是说明了倡导人与人基础平等的观点。尽管儒家在很多论述中强调辈分、长幼、级别、男女、官民等区别,但都是为了礼义与社会秩序的需要,并不是在歧视某一类人。因此说,“有教无类”的人格平等儒家意识,影响了国人对所有行为关系的整体认识。 中国是一个四种血型均衡的国度,这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是绝无仅有的,所以各种文化、思想丰富,但人际关系、社会关系容易十分复杂。通过仔细分析可以看出,儒家学说之所以在我国受欢迎,甚至有人称其为儒教,这是为什么呢?我国读者看到儒家与道家的部分,也许会觉得意犹未尽,这是因为“宗教”的严整形式并非孔子与老子所在意,更不是他们立说的目的。美国哲学家休斯顿·史密斯教授谈到儒家时,为“宗教”一词提出最宽泛的定义:“环绕着—群人的终极关怀所编织成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不能脱离传统的祖先崇拜与人际之间的礼仪。重要的不是信什么,而是如何信,以及如何以行动去实践信仰,由此转化自己的生命,成为博爱众人的君子。孔子对祭礼的重视,并不止于“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更及于“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这种“每饭必祭”的做法,就是较之于其他宗教的规矩也不遑多让。我的意思是,以宗教角度来理解儒家与道家,在西方是习以为常,在我们自己也不妨重新温习一遍,或许能有新的领悟。[1]儒家就是因为其思想主要就是在嘱咐人们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如何做人。由于很难在四种血型思维均衡存在的情况下统一行为标准,所以自然选择了各种思维都可以接受的道德伦理约束体系,实际是制定了人们相处共同应该遵守的原则。在外人看来,有宗教的意味就是这个原因。“儒教”是中国的特色。自然,中国在历史上不可能形成政教合一的社会,任何一种宗教在这里都不可能统治所有血型思维人的思想,许多人只是把参加宗教活动仅仅作为一种心理安慰,或获得现实利益的“心理工具”,而不是信仰。 “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等儒家思想就是其认为的行为关系道德准则,它是吸收了各种血型思维人的基本信条的综合性产物,“仁”为B型思维、“义、孝、悌”为O型思维、“礼、忠”为A型思维、“智、恕”为AB型思维,所以才容易被我国所有血型人接受,形成了中国人的“统一伦理”观与“圣人”的完美形象要求,“达到审美式的人生态度和人生境界”。[2]这是一种十分独特的文化现象。许多学者也认为:这种精神看似儒家的主张,其实渗透在道、儒、释主流文化之中,它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原则。仁的本质都是爱,但是道家与儒家略有不同。道家认为仁爱是天意,无需人为造作,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第五章》),宽和随顺就是最大的爱;儒家认为仁爱是为人处世乃至经邦治国的根本出发点,是需要克服自己致力而为的,并把它作为人生第一要义;义指的是信仰、正义与情义,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对君子(有德有威之人)而言,义甚至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礼包括了仪礼与规制,而且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根本规范,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论语·颜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不仅要讲礼节礼貌,尤其要讲究规则秩序,礼更加强调的是后者。把中国称为“礼仪之邦”不尽确切,首先应是“礼义之邦”。在正宗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礼被视为处理社会关系的一条“红线”,是人自律的底线,即使恪守不了“道德仁义”,也绝不能破越“礼”,否则就要动“法”。老子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破越了礼,就要用法来实施他律,而强制与刑罚是圣贤文化最不愿意看到的;信的会意是从人从言,其本意是真实的消息,更引申为诚实。“信,诚也。”(《说文》)举凡人与人之间的善缘真情,莫不与此相关,如相信、诚信、守信、信任、信誉、信仰……即使是在物质利益大于精神情感的环境中,信也是最被重视的原则;言及于此,或许有人会问:中国传统文化除了“仁义礼信”还有个“智”呢?是为五德啊。这里论说的是“特质”,而知识与智慧,是各种哲学精神都共有的,故而从略;至于中庸和谐,则更是阐明了做人要不偏不斜、做事应中正平和的道理与方法,是中国传统哲学精神的“达道”。设想,人与人之间投之以公平,报之以公正,情不过激,事不过度,社会不就和谐一气了吗?!有人说,这也太理想化了吧?别忘了,哲学讨论的就是形而上的范畴。[3] 几千年来,我们就是靠着这些伦理理念而生存,它是中国人的文化基因与行为规范,无形中也确实容易将其称为一种“教”(其实不是),原因就在这里。西方的人道主义以个性自由为本位,中国的人道主义以社会伦理为本位。以伦理关系为本位是儒家哲学最显著的特征,也是中国传统哲学最显著的特征。 [1]参见2015年8月7日微信公众号“书虫子”:《人的宗教:导读 导言》作者:休斯顿·史密斯〔美〕,译者:刘安云,校订:刘述先。 [2]参见《李泽厚哲学美学论文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参见2016年3月29日微信公众号“哲学”:《中国哲学精神的特质》。 |
(2)个人生活行为。儒家对个人生活行为的典型约束体现在“三纲五常”。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三纲五常(纲常)”是中国儒家伦理文化中的重要思想,最早源于孔子,儒教通过“三纲五常”的教化来维护社会的伦理道德、政治制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三纲为: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出自《封神演义》)。可见,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君主应该成为臣下的表率,父亲应该成为儿子的表率,丈夫应该成为妻子的表率,身处某种位置,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人先正己,三纲非但不是奴役压迫,反而是对上位者的约束,三纲并非是为臣、子、妻定的,而是给君、父、夫定的!五常为:另一说为“五伦”,即古人所谓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种人伦关系。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关系准则。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一是消极作用:自汉武为巩固专制统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推行儒家的奴化教育思想至今,中国二千余年的传统文化都是围绕儒家“三纲五常”而来,统治者通过“三纲五常”来规范社会道德的同时也禁锢奴化了治下臣民的思想。统治者宣扬“三纲五常”中的愚忠愚孝目的是教人绝对服从(绝对服从即不分对错、善恶的盲从),压抑个性委屈求全,在家服从家长、在外服从君王,凡事不加思辨就盲目服从。用“三纲五常”维系专制统治,压抑、扼杀人们的自然欲求,产生了消极影响。二是积极作用:对塑造中华民族性格起积极作用,如重视主观意志力量,注重气节、品德,自我节制、发奋立志,强调人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等。韩国学者赵骏河对“三纲”解释如下:“纲”具有“模范”的意义,在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中,“君为臣纲”就是说上级是下级的模范,“父为子纲”是说父母是孩子的模范,“夫为妻纲”是说丈夫是妻子的模范。模范具有带头和示范的决定作用,是主导的方面。赋予“三纲”以“模范”和“示范”的意义,说明在“三纲”的伦理关系中,主导方应该承担起更多的道德责任和社会义务,“当家作主”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在“君臣体系”“父子体系”和“夫妻体系”中,“三纲”体现了整体性、主导性和有效性,如果没有这个“纲”,就难免出现互相推诿、彼此扯皮、责任纠缠不清的问题。有了“三纲”,复杂的社会、家庭关系就会有一个简单有效的处理方法,纲举目张,事半功倍。“三纲五常”是调整、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被用于教化天下、维护社会伦理。[1]“三纲五常”和儒家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2] [1]参见《东方伦理道德》赵骏河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参见“三纲五常_百度百科”。 |
(3)社会发展行为。儒家关于社会发展行为的论述主要体现在治国理政方面,2014年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可以说为此作出了很好的解读。他指出:“世界上一些有识之士认为,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比如,关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关于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思想,关于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关于以民为本、安民富民乐民的思想,关于为政以德、政者正也的思想,关于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思想,关于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思想,关于经世致用、知行合一、躬行实践的思想,关于集思广益、博施众利、群策群力的思想,关于仁者爱人、以德立人的思想,关于以诚待人、讲信修睦的思想,关于清廉从政、勤勉奉公的思想,关于俭约自守、力戒奢华的思想,关于中和、泰和、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和谐相处的思想,关于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居安思危的思想,等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也可以为道德建设提供有益启发。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院长,哈佛大学研究教授,国际哲学学会名誉院士(代表中国),美国人文科学院院士杜维明先生提出“儒家精神的普世价值”,认为作为精神性人文主义的儒家,儒家提出了每一个有良知理性的知识人都必须关注的四大议题:一、个人的身体、心知、灵觉与神明如何融会贯通;二、人与人之间如何通过家庭、社会、国家和世界形成健康的互动;三、人类和自然如何取得持久的和谐;四,人心与天道如何相辅相成。我集40年在国际学坛和数十位不同轴心文明的哲学家、精神领袖的对话经验,期待也坚信“思孟心学”所体现的仁道必能扬弃启蒙心态所突出的凡俗的人文主义,而成为人类21世纪探究和平发展不可或缺的参照。[1] [1]参见2014年8月上《人民论坛》微信:《儒家人文精神的普世价值》作者:杜维明。 |
3.儒家思想的现实意义。 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文史哲》主编王学典先生认为:儒学关注的是共同体的小康和大同,关注的是天下、人类的健康发展和谐相处。我们能不能根据儒家的原则创造出一个更富有人情味的、长幼有序、兄友弟恭、父慈子孝、温情脉脉、讲信修睦这样一个生活方式呢?如果能创造出来,儒家就有强大的生命力。儒学的生命力不仅取决于儒学本身,更取决于中国道路、中国模式能不能最终取得成功。儒家哲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主流、主干、主线,它的很多思想对今天仍然具有启示意义,孔子哲学和儒家思想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一是,对当下增强国家文化认同具有重大意义。二是,对当下文明的传承具有重大意义。三是,对当下民族精神价值的铸造具有重大意义。四是,对当下解决现实问题具有重大意义。[1] [1]参见《清华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孔子哲学和儒家思想对当下意义重大》作者:王学典。 |
六、道家思想。 1.道家思想原理的理论梳理。 道家对中国文化的贡献是与儒家同等重要,只是在政治思想上一为表显,一为裹藏之别而已。而道家在理论能力上的深厚度与辩证性,则为中国哲学思想中所有其它传统提供了创造力的泉源。至于道家文化在中国艺术、绘画、文学、雕刻等各方面的影响,则是占据绝对性的优势主导地位,即使说中国艺术的表现即为道家艺术的表现亦不为过。当然,道家哲学对中国政治活动也提供了活络的空间,使得中国知识份子不会因着有太强的儒家本位的政治理想而执着于官场的追逐与性命的投入,而能更轻松地发现进退之道,理解出入之间的智慧。[1] (1)哲学思维。道家哲学思想是AB型人的聚合平衡思维方式的产物。为何这样认识呢?有人总结,道家思想的精髓包括五个原则:一是“道法自然。顺应自然,不要过于刻意,以自然的态度对待自然、对待他人、对待自我。二是“为而不争”。处世的态度平和、宽容、自然。三是“清静为天下正”。清净之道,自然之道,“不言之教”“治大国若烹小鲜”“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四是虚其心。道就是虚,心虚着才能体验生命的乐趣,虚心是一种美德,虚心使人忘却屡屡经验才能有更适合发展的东西。五是“正言若反”。自然是阴阳对立统一的。通过这些“原则”可以看出道家人士平衡思维及聚合信息的心态,反映出的聚合平衡思维方式。我国AB型人所占比例是世界各国中最高的,就因为有这样一批数量众多人群的思维活动才产生了道家学说。任何一门学说,表面上看是某个人的个别思想,实际上没有一定的社会基础,是不可能产生并传承的。特别是哲学思想,根植于大众文化,没有群众基础,其命运可想而知。 [1]参见2016年1月4日微信公众号“道家”:《哲学主义道家》。 |
回复 王建强_1 : 意识不是物质的。物质的特性是不依赖人的感觉而存在,意识不具有物质的这种特性。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我们不能把第一性和第二性的事物混为一谈。 |
(1)物质论。道家思想起始于春秋末期的老子,老子是最早质疑宗教,反对迷信的人,他在《道德经》讲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古代道家崇尚自然,有辩证法的因素和无神论的倾向,主张清静无为,反对斗争;提倡道法自然,无所不容,自然无为,与自然和谐相处。道法自然:道家认为道是万物的根本,而万物都按自己的天性自然而然地变化,所以大道本身也按自然而然的规律变化。道即是其基本法则,就是关于“道”的具体阐述。正如魏晋学者王弼所说,道法自然就是“在圆法圆,在方法方”。这些思想都反映了道家对客观世界自然规律认同与尊崇的物质观。从表面上看,道家思想思辨成分多一些,但仔细分析它们都没有脱离立足自然规律的物质观。 |
(1)世界观。道家认为物质存在的方式是对立统一的,这就是道家的世界观。老子论“道”是当时思辨哲学的最高成果,他不仅对世界的本原作出了“道”的最高抽象,而且对“道”的运动规律作出了最高概括。他说:“反者道之动”,意思是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是“道”的运动规律。他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变动不居的,变动不居的原因是天地万物都存在两个互相矛盾的对立面以及对立面的互相转化。他揭示出一系列的矛盾,如: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静声、前后、美丑、祸福、刚柔、强弱、损益、兴衰、大小、轻重、智愚、巧拙、生死、胜败、进退、攻守等。他认为,这些矛盾的任何一方面都不能弧立存在,而是互相依存,互为前提。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还深刻地揭示了对立面的互相转化。他说:“正复为奇,善复为妖。”“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认为正常能转化为反常,善良能转化为妖孽,委屈反能保全,屈枉反能伸直,低下反能充满,少取反能多得。中国传统思维中通常所说的“物极必反”,就是对“反者道之动”的通俗表达。 |
(1)认识论。道家平衡思维认为事物自有其规律,人应该享受自然与清静,这与AB型人的行事风格是一致的。所以,我们看到道家的进取精神与求得真理的认识论方面的论述不太多,虽然不能因此而说道家不求上进,但其思想确实容易被人这样去理解。或许只有在他们处于信息棚满的不平衡时,才会有一些另论吧?老子关于对立面相互转化的论述,就说明了道家认为通过平衡推断真理的认识论思想。仅管讲得比较少,这可能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关,我们注意到道家的思想特点及其思维根源,就可以有效地予以学习与利用,而不至于盲目的全盘赞美或不得要领地否认。 |
(1)方法论。道家思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阴阳结合体,按照这个关联规律,只要存在一极信息,另一极必然存在,其正确的结论就是两者的平衡。对立统一规律就是道家的方法论。另外,内容和形式的范畴也是一个对立统一体,道家关于形神关系即形体与精神的关系,也从某种程度上是在说明一定的内容不能脱离形体而存在的哲学思想。先秦时期,《管子》中有“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的形神论,有二元论倾向。荀子提出“形具而神生”的命题,肯定形是神产生和存在的物质基础。到汉代,特别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关于形神关系的观点已臻系统化,形成了两大派别。一派主张形神相离,认为精神主宰形体,形体灭后精神可以独立存在。如晋僧慧远认为,神感物而非物,所以物化而不灭。道教追求形神俱存,永生不灭,但认为形依靠神而存在,所谓“形须神而立”。另一派主张形神相即,认为形体是精神存在的前提,形在则神在,形灭则神灭。如桓谭以烛喻形,以火喻神,认为火不能离开烛而独立存在,神也不能脱离形而独存。南北朝时期的范缜对形神关系作了精辟分析,提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用中国哲学的体用范畴,对形存则神存、形灭则神灭作了最高的哲学总结。[1] [1]参见“道家思想_百度百科”。 |
2.道家行为哲学原理的理论梳理。 (1)行为关系。道家崇尚自然,主张清静无为,反对斗争,即提倡道法自然,无所不容,自然无为,与自然和谐相处。道家是主张“保身”的,道家思想中“清静无为”“返朴归真”“顺应自然”“贵柔”“天道无为,顺其自然趋势而为,无亲无疏,无彼无己也”等主张,都充分反映了道家思想与人保持等距离关系的思维模式,这对于保持家庭与社会稳定是有益处的,在处理社会矛盾时也可以考虑其积极意义。由于历史上其它哲学思想(除易学外)均是单一思维方式的产物,因此往往具有片面性,在理解与应用时就容易出现问题。 |
(2)个人生活行为。道家关于个人生活行为的思想也见于其伦理观点中,即中国先秦时期的一种消极无为的人生哲学和“超善恶”的道德学说。主要代表是老子和庄周,主张“为我”的杨朱和主张“情欲寡浅”的稷下、黄老之学,属于这种伦理思想的支派。老、庄认为,无为的“道”是宇宙的本原和根本法则,人应该以“道”为法,清静无为,朴素自然,保持无知、无欲、无争的状态,这是人性之“常然”。达到并保持这种境界,就是与“道”合一,也就做到了“体道”。世俗的所谓仁、义、孝、慈等道德法则和规范,不过是废弃“大道”,丧失“素朴”的结果。因为这些道德原则和规范会“撄人之心”“逆物之情”,诱使人们追名逐利。尤其是礼这一规范,更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是人类道德蜕化的结果和表现。因此,老子主张“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去利”,每日减损知识和俗望,而“复归于婴儿”。庄周则把仁义之端、善恶之别、是非之辩以及生死利害等一切现实矛盾都看成是人生的桎梏,并用相对主义论证其虚幻性。他追求一种个性绝对自由的人生理想,主张通过“心斋”“坐忘”等神秘的“体道”工夫,使人们坠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达到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无是非好恶之情,忘利害之端,超出善恶之境,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的神秘精神境界。在道家的伦理思想中,还包含着保全自身的处世方法。老子主张懦弱谦下,提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认为“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庄周提出,人应该“无所可用”以成已之“大用”。他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1] [1]参见“道家伦理思想_百度百科”。 |
(3)社会发展行为。“无为而治”出自《道德经》,是道家的治国理念。“无为而治”思想是由老子提出来的,老子认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而且一再强调无为才能无不为。所以“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不过多的干预、顺其自然、充分发挥万民的创造力,做到自我实现。春秋战国时期,五霸相争、七雄相斗,战争连绵不断,社会动荡不安。面对动荡的杜会局面,思想家们纷纷提出治国安民的大政方略:名家福导礼治,儒家则主张尚贤,唯独道家老子提出无为而治。做为献给统治阶级的南面术,无为而治对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从治国理政的角度研究无为而治也是有现实意义的。所谓无为而治,就是通过无为而达到天下大治。什么是无为?从字面上看,无为似乎是无所作为、消极无为的意思,其实这是望文生义。老子所说的无为,决不是什么也不做。他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这里的“必作”利“为”呜“治”都是有为的意思。“无为”并非是无所作为,而是以无为而有为。《道德经》的思想核心是“道”,“道”是无为的,但“道”有规律,以规律约束宇宙间万事万物运行,万事万物均遵循规律。引申到治国,“无为而治”即是以制度(可理解为“道”中的规律)治国,以制度约束臣民的行为,臣民均遵守法律制度。老子所说的“无为而治”是以法治国,而非人治;人过多的干预社会秩序则乱,法治则井然有序。“无为而治”对于帝王个人准则而言,即是清心洞察、知人善任,将合适的人才摆在合适的岗位上,具体事情分摊给臣下去做,不必事必躬亲。从哲学意义上看,无为:自然;治:治理。顺应自然变化不妄为而使天下得到治理。原指舜当政的时候,沿袭尧的主张,不做丝毫改变。后泛指以德化民。无为作为中国道家文化核心思想有三层重要哲学意义。第一层意义:遵循事物的自然趋势而为,不争,即是无为。第二层意义:无为就是能放得下,有所不为。第三层意义:无是甲骨象形字与大篆金文中的“乐舞”,为是研究学习。要人们学而知其乐,指快乐的学习研究。真正的无为本义是学而知其乐。无为境界是谦卑者修行的境界;是顺应万物,以顺其和。自然和谐的语言与行为表达,是通往成功的必由之路;是圣人教化世人守弱、不争、快乐,达到“无为”。《道德经》的哲学理念:无为其实就是无主观臆断的作为,无人为之为,是一切遵循客观规律的行为。无为,就是顺应自然科学的作为,就是合理的作为,因而也是积极的作为。指出凡事要“顺天之时,得人之心”,而不要违反“天时、地性、人意”,不要凭主观愿望和想象行事。所以说:“天道无为,顺其自然趋势而为,无亲无疏,无彼无己也”。无为而治:以顺应民众的需求为重点来治理国家,不要强加少数人的意志 就可以很轻松或者说很顺利的治理国家!“无为而治”本来是道家的治国策略,所以治国是无为而治的第一应用。为了贯彻无为而治的方针,既要抛弃各种政绩主义和形式主义,也要抛弃“为人民谋幸福”“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等仁政理念,宽刑简政、轻徭薄赋、与民休息,尽量靠万民的自为无为无不为,靠万民的自治无治无不治,自己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即可;同时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信任和依靠下属,让下属去完成各项工作,自已主要做好识人用人的工作。道家“无为而治”思想作为一种治国之术,对后世安邦治国影响很大。中国历史上的五大太平盛世,都直接或间接是在道家理论指导下取得的。纵观道家思想的治国经邦实践找到一个规律,那就是历史上一些朝代开国前期,统治者采取道家的无为而治、垂拱而治、休养生息、轻税减赋等思想治理国家,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特别是汉初的黄老政治成为后世效法的典范。[1] [1]参见“无为而治_百度百科”。 |
八、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再认识 1.中国古代主要哲学思想对现代的启示。 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起源成型主要体现在诸子百家,诸子百家是对春秋、战国、秦汉时期各种学术派别的总称,据《汉书·艺文志》的记载,数得上名字的一共有189家,4324篇著作。其后的《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总目》等书则记载“诸子百家”实有上千家。诸子百家之流传中最为广泛的主要是法家、墨家、儒家、道家与易学等。 (1)易学的影响。说中国哲学是大的哲学,主要说的是古老易学的涵盖性,一切学识的横断面的分析方法,不出“三才”的框架;而纵向整体的规律,又逃不出“生老病死和兴衰成败两个规律”的根本轨迹,所以为“诸经之首”。中国哲学的总基础是什么呢?是古老的《易学》原理,哲学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人类社会长期积累下来的智慧结晶。古老的易学就是侧重分析问题的顶级方法,是认识论的顶点。易学的基础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中国哲学称其为阴阳的对立统一,四象的动态变化就是矛盾主次方面转化的形象表述。[1]易学反映所有自然与社会规律原理的大智慧,其对于科学发现、治国安邦、天下太平、宇宙原理、个人生活等的哲学意义非同寻常。易理是中华民族先人们的一个重要发现,是对人类世界的宝贵贡献,是中华文明的基石与核心。当今世界正处于一个人类史无前例各方面的大整合期,甚至还牵涉到人类与地球、宇宙联系等关乎人类命运的大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从易学里汲取智慧。易学把普通自然与社会中的“琐碎事”与天地人相联系的“大事”整合在一起,既能解决实际问题,还能确定方向,帮助我们继续从科学角度认识广阔无垠的人类社会与宇宙。当然,我们应该清楚,从易学里主要是学习一种哲学理念,而不仅仅是一些具体的预测结论。面临如此复杂的人类社会矛盾,还是要靠从根本上完善哲学体系,彻底理清人类思想与行为原理来解决问题。 [1]参见2016年6月11日微信公众号“哲学”:《中西哲学的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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