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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解读与重构[第2页] |
作者:柳艺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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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 源自于辩论术,梵文叫“Hetuvidyā”,在古印度发展的“逻辑学”,指的是一种思考方法,也是探索真理的工具之一。 佛教逻辑:因明学 这里的“因明”是古印度佛教五明之一。五明所指如玄奘法师所云:“一声明,释古训字,诠目疏别。二工巧明,伎术机关,阴阳历数。三医方明,禁咒闲邪,药名针艾。四因明考定正邪,研核真伪。五内明,究畅五乘,因果妙理”。这里的“明”字包含已“学”之意。起源、发展于印度正理派的一种思维和推理方法。佛教是一门独特的学术,它的哲学观是与一切世间哲学观不共的。一种哲学思想是所诠,而能诠则是语言思维方法。因明学是佛教用来诠解哲学思想的形式方法。论辩就要论及论题的真实性及其原因,所以因明是关于理由的智慧学术。因明学是论辩术,所以它的主要方法就是立论、论证,它是内容求真之学。它与西方逻辑学不同,西方逻辑学中的亚里士多德逻辑是形式逻辑,它不干涉思想内容,是纯形式化的演绎,它是对论式形式结构和规则的研究。虽然两者都涉及思维语言的理则,但是两者学术的取向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明学涉及的内容近于西方哲学的辩证法(辩证法之古义就是论辩艺术)。然而,所谓逻辑者就要符号理性的规则。一切以理性为出发点的学问,都要合乎理性的逻辑,因而可以说一切学问都是实用逻辑学、具体逻辑学。因明学是具体的论辩学问,所以它自然含有理性的逻辑内容。 |
改进的“因明学” 创始人:龙树(约2——3世纪间) 代表作:《方便心论》 因明法则:八种论法 (一)比喻,分具足喻(同类例、同喻)和少分喻(异类例、异喻)两种。 (二)随所执,即宗,或译为真理。这宗或真理分四种。 ①一切同,是各学派所公认的; ②一切异,只为一派所承认; ③初同后异,双方对于论证的出发点相同,而结论则出于假定; ④初异后同,出发点不同但结论一致。建立宗义需具有四种量:现量(感知认识)、比量(推理知识)、譬量(比喻知识)、圣教量(经典的知识)。 (三)语善,所用的语言合于道理,不多说也不少说,其理由和例证都很恰当。 (四)言失,语言过多或过少,或一字多义,或异字同义。 (五)知因,即推理知识,根据其理由的不同分为四种:现量,比量,比喻量,圣教量。推理的种类又分为三种: ①前比,即今译有前比量或见前推理。 ②后比,即今译有余比量,或见后推理。 ③同比,即今译平等比量,或同类推理。 (六)应时语,适合时机的语言。 (七)似因,今译谬误。又分为八种: ①随言生过,指歪曲一句话的愿意。 ②同异生过,指犹豫的推理。 ③疑似,指错谬的假说。 ④过时,即失时,立论的理由没有在适当的次序上说出。 ⑤类同,即丐词,用未经证明的事实作为理由。 ⑥说同,用未经证明的命题或辞句作为理由,实际亦为丐词。 ⑦言异,荒谬的理由。 ⑧相违,立论者自相矛盾。又分两种:一是喻相违,所举喻例与“因相”(所谓“因缘”的“因”,阿赖耶识三相之一)矛盾,二是说错道理导致矛盾论断。 (八)随语难,应用他人的错误推理作为辩论的根据。 (这“八种论法”总结出来就是所谓的——因明学) 陈那(约425——495)):开创了“新因明”,《因明正理门论》、《集量论》 (一)《因明正理门论》提出了“真能立、似能立、真能破、似能破、真现量、似现量、真比量、似比量”八门,论述“九句因、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等等这样因明理论。——所谓“能破、能立”的“新因明”。 (二)《集量论》提出了“识三分说”与“因明三支作法”。有“分现量、为自比量、为他比量、观喻似喻、观离、观过六品”等各种“量论”,佛教逻辑这里的“量”就是“认识、知道”的意思,“量论”就是所谓的“认识论”。—— “讲境”:论述范畴和属性; “讲具境”:论述认识方面的思维活动范畴及其差别; “对境之分析法”:论述认识对客观事物的分析规律; “比量”(也叫比度):论述推理的法则,这是“新因明”的核心;——说明逻辑方面的推理原则及论证规律等问题。 商羯罗主(5世纪):《因明入正理论》 这里的《因明入正理论》实际上是在陈那的“新因明”方法理论上提出了“宗、因、喻”的“三段论”演示: 一支(大前提):宗(命题) 二支(小前提):因(理由) 三支(结论):喻(譬喻,比喻量联系,认识的类比列举) 很显然,商羯罗主把陈那的“深奥理论”进行了“日常演示”,通过“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得到因明学的真正奥义。很显然,这里的“宗、因、喻”相当于【常项逻辑的三段论溯因】。 |
(一) 现量:用我们眼、耳、鼻、舌、身五官感觉、接触,然后去衡量一切事物。 (二) 比量:用比照的方法去衡量。 (三) 比喻量:用比喻的方式,因为“比”都无法“比”,所以就用善巧方便的比喻来影射、启发。 (四) “圣贤”量:历史被文字符号所记录的大家都可以是“圣贤”,不仅仅是思想家、神学家,当然也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也必然是文学家、教育家……,这如此也是我们需要“参考文献”与“经典悟道”的意义所在。“圣贤”告诉我们的话,是让我们有一个标准去衡量一切事物。 (五) “神通”量(意准量):如果我们能够融会贯通、心领神会,掌握正确精要的意义,去衡量一事物,那么这所谓的“神通”也只不过是我们“超越”了心境而活在当下、去领受那毅然决然的目标。 有了这【五量】的展示,我们就可以把“亲知所经历的证成之真诚”看成是一个“宗”,把“推证现实的具身之处境”看成是时空综合而悟的“喻”,那么如此我们就可以“析取‘缘在’之道而惠馈于宗”是为“因”。 宗:(不仅仅是命题、陈述、亲知、知道;它最主要的说法应该是【见解】) 因:(理由,凡“理”之“由”必是有“故”之“关系”;“关系”不仅仅是普遍性的联系,还得有“蕴涵、等价、合取、析取”的有效作用,如此的“因”才能称的上“有识、有知、有能、有为”之因) 喻:(譬喻,可谓枚举、举例;“喻”之所用惟“境”惟“悟”,益自我之“明洽”,益他者之“明理”) |
佛教逻辑与佛教知识论: 佛教从不说自己是“神教”,“佛”是代表一个领悟世界万物的“学者”,意为觉者;亦是对修行圆满的人一种“称谓”。 五明: (五明)实际上是指“典籍”的知识。 声明;是指研究语言和名、句、文身等如何构成的学问。 医方明;实际上就是“古典医学”,它也可以特指“古印度医学”、“藏医学”。例如,西藏医学的《四部医典》。 因明;这里指的就是“逻辑”,古印度“正理学”的“工具”。主要研究和分析:——说理、辩论术、量论(认识论)、如实(实在)、唯识(经验)、等等“逻辑学”的相关原理。 内明;就是所谓的佛学,世界上最深奥的“形而上学”,不出其二。 工巧明;是指“佛理科学”,按说应该是古印度“技术学”,涉及范围很广:——农、工、商、贸、城邦基础建设,书、标、数、印、计度单位,占、相、术、营、精神需求方面,畜、木、林、纺、生活糊口方面,和合(民事调解)、成熟(餐饮业)、音乐、等等。 “因明学”的【三支论式】(这里的“三支论”就是“三段论”)演绎: (一支)【大前提、“现量”命题、“如实”见解】——宗:“此山有火” (二支)【小前提、“比量”关系、“唯识”理由】——因:“因有烟故” (三支)【结论、“比喻量”综合、“类比”案举】——喻:“凡有烟均有火,如厨房(同喻)。凡无烟均无火,如湖(反喻)…… 古五支论式: 宗、因、喻、合、结 加了个“合、结”,主要的成果是围绕“宗”的论证:——【合】“焦点”、【结】“目的”。 因明的东传: 玄奘(约600——664年): 提出“唯识比量,(“直唯识量”); 翻译《因明正理门论》、《因明入正理论》。 |
第三章:西方逻辑学的产生及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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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和中世纪逻辑 代表: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 年) 古希腊逻辑集大成者,逻辑学之父 代表作:《工具论》 内容: 范畴篇、解释篇、前分析篇、后分析篇、论辩篇、辨谬篇 有效逻辑: 三段论理论等 三段论: 大脑首先用一个人为定义的内容极为明确的、囊括的范围比较大的总的原则,这样我们把它看成“命题【A】”——(大前提) 再通过实验、实践、亲知的方案寻找另外一个概念,它的全部内涵一定是被包含在大前提之内,并且它与大前提的内容不能一样,这就是“命题【B】”——(小前提) 最后按照断定的方案去了解小前提被大前提的范围所涵盖,由此得出小前提的内容和大前提的内容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这样就形成了一套可靠、有效的论证“答案【C】”——(结论) 例如: (大前提)所有的金属是导体【A】, (小前提)铜是金属【B】, (结论)铜是导体【C】。 “麦加拉——斯多阿学派”逻辑: “师承关系”(共同研究和创立了命题逻辑) 时态概念和模态概念的初创: 时态语句(时态逻辑): ⒈时间上确定的语句。 (真值不依赖于说出它们的时间,例如,“5是一个素数”,“地球总是绕太阳运行的”。) ⒉时间上不定的语句。 (真值要依赖说出它们的时间。①一般过去式、②一般现在式、③一般将来式) 模态逻辑的四种基本概念初创: ①p是可能的当且仅当p(现在)是真的或在将来某个时刻是真的; ②p是不可能的当且仅当p不是真的并且将来永远不是真的; ③p是必然的当且仅当p是真的并且将来永远是真的; ④p不是必然的当且仅当p不是真的或在将来某个时刻不是真的。 条件命题的首次定义: 如果p则q是真的当且仅当对一切时刻t而言,并非p在t是真的而q在t是假的。 实质蕴涵真值表的条件: 如果一个条件命题的前件和后件?都是真的,或?都是假的,或者?前件假而后件真,这个条件命题就是真的。 【备注符号:→(实质蕴涵)、?(严格蕴涵)、?(实质等价)、?(严格等价)、?(非)、□(必然)、?(可能)、iff(当且仅当)、├(断定)、╞(满足)、:?(定义)、】 构造命题逻辑系统、构造公理系统: 无需证明的五个基本论式: ① 如果第一,那么第二,第一;所以,第二。 ② 如果第一,那么第二,非第二;所以,非第一。 ③ 并非既第一又第二,第一;所以,非第二。 ④ 第一或者第二,第一;所以,非第二。 ⑤ 第一或者第二,非第二;所以,第一。 命题逻辑: 例,如果铜是金属,那么铜是导体。 贡献: 继承发展古希腊和阿拉伯的逻辑思想,建立经院逻辑体系。 |
近代西方逻辑 归纳逻辑 培根 Francis Bacon (1561——1626年): 代表作:《新工具》 主要成就: “发现”理论(提出了“材料说”、“定程序”、“人类理解力”、“计划表”、“实验与观察的方法”、“事例与证据”);归纳法(是种“科学方法论”、来自于“实验调查原则”、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思想(即“演绎”);记忆、传递(来自自然反映的“授”)。 归纳方法(三表法): ①出现表(具有表), ②不出现表(缺乏表), ③程度表(比较表)。 四格三段论: 按照语言描述的顺序决定的大项、中项、小项在三段论中不同的位置分布,三段论可分为以下四个格: 第一格:M——P(大前提),S——M(小前提)→S——M(结论) 第二格:P——M(大前提),S——M(小前提)→S——M(结论) 第三格:M——P(大前提),M——S(小前提)→S——P(结论) 第四格:P——M(大前提),M——S(小前提)→S——P(结论) 三段论的式: 格的三段论是有一定差异的,即它们的前提和结论中所涉及的直言命题的量词(全称、特称)和质(肯定、否定)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的“式”是不同的。 【备注逻辑符号:∧(合取)、∨(析取)、r(相容关系)、?(全称量词,表示“所有”)、?(特称量词、存在量词,表示“有些”)、?!(单称量词、唯一量词,表示“唯一”)】 例子: (第一格):所有的偶蹄目动物都是脊椎动物,牛是偶蹄目动物;所以牛都是脊椎动物。 (第二格):所有商品都是用来交换的,所有封建地租都不是用来交换的;所以所有封建地租都不是商品。 (第三格):鸵鸟不会飞,鸵鸟是鸟;所以一些鸟不会飞。 (第四格):有的水生动物是海豚,所有海豚是哺乳动物,所以,有的哺乳动物是水生动物。 归纳的有效性:(认为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不能从中得到新东西,但归纳可以。) 有效推理形式:(只要前提对,结论就一定对。) 案例说明:所有人固有一死,苏格拉底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 案例分析:你怎么知道所有人固有一死,但你得知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人都死了,可推出人固有一死,这个过程称为归纳。 密尔(穆勒) 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年 ),提出: 求因果五法: ①求同法(契合法) ②求异法(差异法) ③求同求异并用法(契合差异并用法) ④共变法 ⑤剩余法 |
先验逻辑(知性逻辑) 康德 (1724——1804年) 代表作: 《纯粹理性批判》 逻辑思想:(作为形式逻辑到辩证逻辑的过度)——先验逻辑 十二范畴【与其对应的“先验逻辑判断”】: 1、量的范畴:①单一性【对应全称判断】、②多数性【对应存在、特称判断】、③全体性【对应唯一、单称判断】; 2、质的范畴:④实在性【对应肯定判断】、⑤否定性【对应否定判断】、⑥限制性【对应无限判断】; 3、关系的范畴:⑦依存性与自存性(实体与偶性)【对应定言判断】、⑧原因性与从属性(原因和结果)【对应假言判断】、⑨协同性(主动与受动之间的交互作用)【对应选言判断】; 4、模态的范畴:⑩可能性与不可能性【对应或然判断】、①①存有与非有【对应实然判断】、①②必然与否【对应必然判断】 范畴表的先验逻辑结构: 判断的量:存在是一,认识是二; 判断的质:形式对立,本质同一; 判断的关系:两种关系对立统一; 判断的模态:两个过程合二为一。 判断表的认识特点: 发生在主体人和客体对象之间,属于有限环节、认识论层面的先验逻辑结构。 范畴表标注的内容: ┌量的范畴:从具体到综合 数学性┤静态形式:两种不同的认识形式 └质的范畴:从质到量深化 ┌关系的范畴:从形式到本质 力学性┤动态本质:以相互关系形式出现 └模态的范畴:从静态到动态 |
四组二律背反(认识环节两个层次的二律背反律): 【静态】(认识环节第一层次的二律背反) ①第1组二律背反(关于时间与空间) 正题:世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有限的。 反题:世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无限的。 ②第2组二律背反(关于基本粒子) 正题: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单一的不可分的部分构成的。 反题:世界上没有单一的东西,一切都是复杂的和可分的。 【动态】(认识环节第二层次的二律背反) ③第3组二律背反(关于自由意志) 正题:世界上存在自由。 反题:世界上不存在自由,一切都是必然的。 ④第4组二律背反(关于宇宙的成因) 正题:世界有始因。 反题:世界无始因。 “图型说”的分立综合(存在环节两重性质的分立综合律): 知性中的另一种作用和功能,即纯粹的生产性的想象力。它同经验性的再生想象力不同,前者是先验的、客观的,后者是经验的、主观的。这种纯粹的生产性的想象力,可以有多种类型,它们都可以对纯直观中的杂多进行综合。 判断力综合(存在环节第一重的分立综合) 从认识的可能到现实,必须有一种将事物归属于范畴或规则之下的特殊能力,这就是判断力。这种判断力的使用视具体的内容而定,不能事先规定。——这就是“第一重的存在环节”。这样的“存在环节”,一方面,判断力置先涉及到了先验的有效性,因此,我们至少可以制定出一些使用判断力的先验条件,来保证判断力的有效使用;另一方面,判断力通过“感性直观”(包涵了“纯直观”,时间和空间)涉及到了具体事务,并因此形成了经验内容。也就是说,在具体判断中必须要有一种东西,它既具有先验范畴的因素,又有经验的特性。康德将这种东西称为“图型”,也即所谓的——判断力综合。 事例:我们若不在时间中顺次数出五个点,并把它们归在一起,就不能形成数目“5”的形象。但是,我们之所以有数目“5”这个形象,仍在于我们先有“数”这个概念。不过,只有用“时间”这个“图型”,我们才能将数目“5”和“数”这个概念联系在一起。这样,当我们把概念或范畴与感官对象联结起来时,虽然不能直接在对象中发现概念本身,但是却可以在对象中发现概念的图型并对之加以直观的综合。 “客观性”综合(存在环节第二重的分立综合) “图型”是人的想象力的产物。这样的想象力不同于普通想象力。例如,我们可以想象“金山”,但是,绝不能想象“山金”;我们可以想象“龙”,但是,绝不可以去研究“龙”。因为“龙”完全是人的主观想象。但是,人可以想象“世界”并可以去研究“世界”,这说明人的想象力是有区别的。尽管所有的想象力都是主观的,但还有一种想象力,它虽然也是主观的,却必须遵守先验逻辑有效性的法则。从尊重先验逻辑有效性的法则之意义上来说,这种主观的想象力具有“客观性”。——这就是“第二重的存在环节”。“第二重的存在环节”是在先验逻辑的“范畴”内产生了作用和功能,即纯粹形式的生产性的想象力。它同经验性的再生想象力不同,前者是先验的、客观的,后者是经验主观的。这种纯粹形式的生产性的想象力,可以有多种类型,它们都可以对“纯直观”(时间和空间)中的“杂多”(多样的、复杂的)进行综合。 例如,三角形这一概念,是纯粹的感性概念,一方面在思想中我们先验具有三角形这一概念,在纯粹想象力的生产性、自发性能力作用下,依据三角形概念所包含之综合规则,对先天直观中的杂多进行综合,即对时间中的杂多进行综合,形成了三角形的图型;另一方面,时间中又总是含有感性的杂多表象,即总含有直角、钝角等三角形表象,因此,三角形概念的时间图型,既同三角形概念相关,又联系着具体的三角形。这样,三角形概念通过时间图型而感性化,从而得出三角形的客观性概念。 |
辩证逻辑 黑格尔(1770——1831年) 代表作:《逻辑学》 逻辑思想:(概念的外化及外化的扬弃,亦即概念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差别与矛盾的展开和通过否定返回到概念的统一,构成了黑格尔哲学解释世界的基本思路及其理论的实质内容) “三段式”【正反合】: 所谓“三段式”,是指“任何事物(运动)发展的三段性”:①停留(发展的起点)——②前进(对立面的显现或分化)——③回复(二者的统一) 所谓【正反合】,是指“一个事物”分化成“对立的二元”,最后在“(运动)变化中统一”。在这里,“事物”的(运动)发展内含【辩证三大律】: ①质量互变规律 ②对立统一规律 ③否定之否定规律 (说明:正题为反题所否定,反题又为合题所否定;但合题不是简单的否定,而是否定之否定或扬弃的综合之统一。) 案例:一只母鸡(正题)下了一个鸡蛋(反题)。母鸡一看,纳闷了:“这个东西不是我啊,它和我完全不一样呢!”但是孵化了十几天,小鸡(合题)破壳而出。原来,它还是一只鸡,但又不同于那只母鸡,也不同于那个蛋了。 辩证的思想发展: 有(存有,sein)【sein这个德语单词翻译成“存在”;笔者认为是错误的,因为“它”定性不准确容易混肴视听】 ①有(正)——|无|(反)——“‘变’具体性”(合)【“| |”表示“绝对值”,也就是这里的“无”是绝对值的“无”,“它”表示“?(非)”,但不表示“-(负)”。这里的“变”有二重性,第一重是“发展的运动环节”,代表“发生的‘有’中消灭了‘无’”,“消灭”是对“无”的直接否定,得到了无规定的“有”自身;第二重是“变的扬弃得到变具体性”,说明无论是发生或者是消灭,那个过程本身就是变,变就是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变自身“合题”出的“无中之‘有’”、或是“有中之无的‘有’”而成了变具体性。】 辩证的思想范畴: 有 实有 ⒈实有自身 (一般实有;质;某物) ⒉有限 (某物和一他物;规定,状态和界限;有限:①有限的直接性、②限制的应当、③有限到无限的过渡) ⒊无限 (一般无限物;有限物与无限物的相互规定;肯定的无限) 自为之有 ⒈自为之有自身 (实有与自为之有;为一之有;一) ⒉一与多 (在自身那里的一;一与空;多个的一,排斥;排斥与吸引:①一的排除、②吸引的一个一、③排斥和吸引的关系) |
我们的思维所考察的对象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这三个领域。但我们观察这三个领域时,呈现在面前的必定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变动的。用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话说就是:“我们踏又踏不进同一条河,我们存在又不存在。” “一切都存在而有又不存在,因为一切都在流动,都在不断地变化,不断地生成和消逝”。——这是辩证法的局限性;也就是说,辩证法在反映“现实”的同时,容易坠入“意识形态”的整体、总画面的叙事而去忽视构成整体的各个细节的关系,所以辩证法缺乏对细节的认识。这里更重要的问题是:辩证法把概念的性质看成是流变的运动形态,从而无法使思维形式化。 例如,当我说“某物”时,同时也就说出了“他物”,因为任何“某物”都是其他事物的“他物”;当我说“结果”时,“原因”也包括在内了,因为这个“结果”就是下一个结果的“原因”。 然而,逻辑学中的“形式概念”是性质不能变的概念。换一个方式说,形式逻辑是在“质”的规定不变的情况下,对“质”的同态性表述。它反映的是事物的“象素”、是量的积累。也就是说,形式逻辑的推演表现的是事物自身的等同性,即在推演的过程中,事物的质的规定不能从一种质的规定变化为另一种质的规定。 例如:若规定是中国象棋,则在下棋(对奕)的过程中,“马走日字” 的规定不能变。如果一个下棋的人,一会马走日字,一会又走田字,对自己怎么有利就怎么走,这是不能允许的。在数学的演绎过程中,无论如何变化,等式的两端必须相等;这叫“等价”。也就是说,在演绎的过程中要素要保持自身的质的不变性( a = a ),任何数学题求解的过程都是这样一个过程。所以,在西方学者对数学规则的研究中,就有人说:“数学是形式化公理确定下的数字游戏。”而这种游戏的规则用形式逻辑的语言表达就是: 矛盾律:a≠?a ( a 不等于非a ) 同一律:a=a ( a 等于 a ) 排中律:a不能同时既等于a又不等于a 在这三条基本准则下,对事物的分析与演绎就是形式逻辑的方法。这一方法最早的数学表现形式就是在古埃及的土地测量中总结出的——几何公设(公理)规则,并衍化出了完备的体系——几何原本。由于《几何原本》用起来真灵,从而产生了一种坚定的信仰,认为这几条公理规则——观念是不变的永恒的真理。这种观念不变的思想就构成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发轫;同时也就弘扬了数学的符号演绎精神。这种精神直至原子物理和天体物理等近代科学的出现才被打破,使欧氏几何发展为非欧几何,才打破了欧氏几何原本的游戏规则,如平行公理。但多年来这种不变的法则使人们产生的惯性思维就是排斥“ 变 ”,也就是排斥辩证的思维。这就使得西方人很难接受中国人的玄学、道学、理学,即易变之学。 |
尝试的“辩证形式”(当代各式各样的辩证逻辑的“形式化”): 所谓“辩证形式”,就是用一种数学分析学的手段强行把认识事物的过程进行“分析学的公式推理”,这种“分析学的公式推理”运用了好多当代“数学术语”,因此这里讲述出来是很难的,或者说是很专业的。所以,笔者这里只能简单说明一下:在逻辑运用中,我们不但要认知事物当前的、现在的“质”的不变性(稳定性);例,a=a,同时还要认识到这种不变性是暂住的,意指:a经过质的变化还可以等于|?a|;也就是说,所谓的“非a”是亟待扬弃的、消灭的|?a|,意思是说,这里的“非a”加了一个“绝对值”(符号是“||”),是用来说明这个等价的事物在动态中最终都会走向“合题”(有效转正)。公式是这样的:a=|?a| |
形式逻辑是在“感性直观”中去研究命题的。这里为何要讲到“感性直观”?是为了肯定康德对逻辑研究的功绩:——笔者这里,赞同康德把“形式逻辑”先验化,赞同康德的“图型”说——亦即说明“人类的认知发生具有范畴验前的效应”;这里的“感性直观”就是“自然之物”作用于主体之前就存在于自我之中的“纯粹形式”,这种“纯粹形式”产生了“逻辑验前的效应”,是在给定的范畴作用下形成的知性先验,也是“印象、经验、时间与空间”的践行基础和前提。所以,这里把“逻辑的同一性”过度成了“逻辑的综合性”,例如,a=a这个形式的同一律,过度成了,a=“a分化以后的综合”。 西方逻辑史上,亚里士多德给出“工具论”的形式使逻辑静态化,而康德的知性研究“塑造了“形式动态化的条件”,这样的“动态化条件”使逻辑“量化”转向到了逻辑“质化”的研究与分析,同时也把古代“朴素、抽象的辩证法”改造成了“概念、具体的辩证逻辑”。 |
“辩证逻辑”认为思维条件是“混序性”的。这里的“混序性”是说:“人类的思维条件是自组织的,它具有混沌(动态)衍行的秩序性。”所以,“辩证逻辑”认为“a”与“非a”可以在“纯直观”(时间与空间)的动态中产生“同在效果”的【真】,这里说的【真】在前沿物理科学上也能成立,我们从最微观的“量子干涉效应”中得到实验证实(大概意思大家知道就行,公式、符号的表达不够专业,很多数据内容无法在贴里写出来)。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波粒二象、量子纠缠”说明“矛盾”在无人干涉的自然条件下是同时同在的。这里按形式化的说法叫——“二元矛盾同时同在律”,甚至按毛主席在他的作品《矛盾论》中说法就是——“矛盾普遍性”。而笔者的工作就是使这种“矛盾普遍性”能够被逻辑学收纳。使【“绝对值”的辩证理论】能够有一个完整的演示。 |
形式逻辑“式学”(公式学): 形式逻辑四律公式 不矛盾律: a∧a (读作:a并且非a是假的) 在谓词逻辑中的体现: x(F(x)∧F(x)) (读作:并非存在着一个个体x,x既有性质F又没有性质F) 排中律:a∨┐a (读作:a或非a) 在命题逻辑中的体现: "x(F(x)∨┐F(x)) (读作:对任何个体x而言,x有性质F或没有性质F) 同一律: (五个方面的同一) ①思维对象的同一 ②概念的同一 ③判断的同一 ④立场的同一 ⑤时空的同一 公式: 在五个方面的同一前提下,a=(a的分化综合) 充足理由律: (三大原则) ①不矛盾原则 ②充足理由原则 ③因果关系原则 公式: 在“当且仅当……,如果……那么……,因为……所以……”的条件下: a→b、或a?b、或a?b、或a?b 辩证逻辑“式学”(公式学): a=|?a| 两种演示 第一种:a和b并列关系 ①总论:a和b是辩证统一的,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②区别:a和b的定义、特征、作用、地位不同。 ③联系:a和b相互依存:a离不开b,b离不开a(有两种解释,一是一句话变三句话(任何a离不开b,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离开b的a,离开了b,a也不存在了;二是正说说,反说说,换个说法再说说) a和b相互渗透:a渗透着b,b渗透着a; a和b相互转化:在一定条件下,a能转化成b,b也能转化成a。 第二种:a和b从属关系 物质与意识;实践与认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形式与内容——合计六对从属关系 ①总论:a和b是辩证统一的,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②区别:a和b的定义、特征、作用、地位不同。 ③联系:a决定b(a决定b的产生、发展、灭亡、性质和内容);b反作用于a(当b适应a,促进a的发展,当b不适应a,阻碍a的发展)。 |
逻辑是指联系的方式和方法。联系的方式和方法包括结构、层次、程序、顺序、规矩等。逻辑无处不在,无所不有。 联系有理有序称为有逻辑。联系混沌、紊乱、杂乱无章称为没有逻辑。 逻辑分为内在逻辑和外在逻辑。内在逻辑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逻辑。外在逻辑是指事物外部存在的逻辑。内在逻辑与外在逻辑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制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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