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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实践与真理[第6页] |
作者:爱睡觉的小花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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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土默川愚老 : 1、途径就不是标准,这连语法都不通,非要说是标准。真理的标准是检验它符合过去的事实或能够成为以后的现实,这才是标准。任何真理都是有标准的,然对于同一件事物,不同人的真理标准也是不同的,有时甚至是相反的,可他们都在实践中,说明实践也证明不了是不是真理。 2、实验同实施是不同的,虽然实施也是一种检验,但这种检验没有实验之检验的意义。 3、红军开始长征以后,人们逐渐认识到毛主席说出的就是真理(这是根据以往经验,而不是对以后的道理的检验)。因此,众多将领就百分百听毛主席讲的道理,不懂也在执行中理解。注意,这个道理是关于以后事物的真理,而不是照搬以前的真理,是别人相信这个时候毛主席说的下一个阶段事物发展(红军去向)的道理为真理,而这个已经确定的真理还没有进行实践的检验呢,就开始调动几万大军实施了。注意,对事前真理的实施的目的不是为了检验,过后只是有个经验,而过后说检验也只是个名头。 4、对一个道理,是事前真理还是事后真理的根本区别,就是事前真理在事前已经确定为真理,经实施后仍是真理;而事后真理,是经过实验甚至反复实验后才知道是不是真理。自然科学需要事后真理,而社会科学需要事前真理。你可能要说,事前没经过检验,怎么知道是真理啊?嗳,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此,一个人对于一个事物在事前拿不出真理,说明他相对于解决这个事物的能力差而已。 5、“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有五大问题:一是语法语义错误,它说的是途径而没有标准;二是这总结的是自然科学或自然事物的特性,而不是社会科学或人类事物的特性;三是这说的是事后的结论,而不是事前的判断或预言;四是这评价的是以往的事情,而不是预判的以后的事情;五是这是评价历史,而不是创造历史等。 在社会科学中讲事后真理,常常被形容为事后诸葛亮,指的就是百赖而无一用。 6、还有,一般人对真理的内容认识不透,也就对真理的本体认识不清,进而对真理的概念产生模糊认识。比如男女青年结婚时讲的道理要为真理,如在婚礼上都在讲孝敬父母、恩恩爱爱、早生贵子、白头到老等,这是是不是真理呢?然很多结婚的男女,不孝敬公婆、不会生孩子、不恩恩爱爱、甚至很快或不几年就离婚了,这不是没有真理了吗?不是没有真理,而是开始说的道理不完全是真理,或只是一小部分真理,还有更大一部分真理没有说出来。因为上述说的是应该做的,但没有说清楚做不到的结果。如果说清了,就男方对女方的要求,比如说结婚生活半年,如果感情不好就分手;如果三年内女的出现不孝顺公婆的事情就离婚;如果女人在五年内没有孩子就换人等等。古代就有这样的规矩,不孝顺公婆可以被休,不能生子可以续弦等等。当然古代是男人一方的规矩,而现在双方都可以提出要求。而将来就是按照这些可能发生的某一种情况落实了,双方都没有意见,这就是真理。这同买卖双方订合同、立协议或打包票等是一回事。 7、可以看出,真理的内容不是只讲出了“事物发展的确定过程和结果”,而是讲出了“事物发展所有可能的过程和可能的结果”。而在这个社会中,事前真理的事情是频频发生的,比事后真理的道理要多得多。因此人们追求事前真理的人数和行为,要比人追求事后真理的要多得多。对于人类社会的事物,我们尽量要努力提出事前真理,而不要做事后诸葛亮! |
真理的深邃内涵 回复 土默川愚老 : 1、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走到大渡河安顺场的时候,被老蒋称为石达开第二,一定要灭亡。因为太平天国将领石达开到此全军覆没,这已经有了实践检验的先例了吧?可毛主席带领红军却偏要走石达开的老路,而毛主席就胜利地走了过去。毛主席带领红军这样在走之前做决定时,就提出红军不是石达开,我们一定能够走过去的道理,这不是一般的道理,而是真理,因此才下决心这样的。他不是说成功不成功(是不是真理)等检验之后才知道,他已经确定这个道理就是真理了,所以才坚决做出决定的,他不是在冒险做决定的。你我都没有这个才能,但毛主席有这个才能。注意,这里的真理,是指“走石达开的老路能不能胜利的道理”,毛主席说的道理是“为什么能走这条路而且一定胜利”的道理,并在事前他就确定为真理。 请问,这个“真理”说的事件”(就是红军能不能走石达开的老路这个事件),在此前有同样的事例吗?完全一样的事件是没有的,就是没有实践过,以前也就没有检验过,而石达开的是以往的经验,检验的是他那次事情,而现在说的是红军的事情。现在的问题摆在了面前,就是:如果毛主席说的是真理,就一定能够胜利;如果毛主席说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理,而且还有石达开留的死亡经验,那还敢检验吗?别人要问毛主席,按照你说的道理,走石达开的死亡老路能不能过去啊?毛主席若说,“谁知道啊?咱过一趟实践检验一下不就知道了吗,要是过不去全军覆没了,咱再活过来就不走这条道啦!你认为毛主席会冒这个生死存亡的险吗?事实是,一经实践检验若导致全军覆没,中国革命就全玩完了,这种检验还有什么意义呢? 2、再举一个既简单又鲜明的例子:有一幢地上十层楼,楼下地面周围都是水**路,这里从来没有人从楼顶跳下去过。有三个人说出了三种不同关于“一个人从这楼顶无防护地跳下去会有什么结果”这个还没有发生的事件的道理: 甲说:一定会摔死的,根据……的道理。 乙说:一定不会摔死的,根据……的道理。 丙说:不知道摔死摔不死,实践检验一下就知道了,根据实践检验的死活结果来确定,也可以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请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明确,这三句话的文字部分都不是道理,而是原因或结果;而省略号的部分才是所讲的道理,判断是不是真理是要看这一部分理论的。其实,第三句连道理也没有,因为就没有说出能不能摔死的结果,更没有说出导致结果的道理。是一种推脱的方法。 第二,这个真理是针对这个事件的,而不是针对其他事件的。以前其他人从其他十层楼上跳下去死不死的情况,对于这个跳楼事件只能是经验,而不是对这个事件的实践检验。要按照丙说的,对这个事件进行实践检验看生死结果,那当然是准确的了,但把人摔死了的后果可是不能挽回了。 第三,这个事件的道理:甲说是,人跳下去,由于地球引力而出现自由落体运动,其中的空气阻力可以忽略不计,根据计算到达地面时的速度可达到每秒多少多少米,而这个速度造成人体与地面的撞击力能够达到多少多少千克,这个情况完全导致人的身体的损坏。乙说是,人跳楼后受到空气的阻力而上浮,到下落速度达到一定时就不再增加啦,而这个速度是摔不死人的。然乙没有讲出关于本事件的道理,因此更没有真理。 第四,有文化有经验人根据经验、知识、辩证法、逻辑法、宏观判断和灵性感觉等,完全能够确定他们的道理是不是真理,不用实践检验的结论就是:甲是真理,乙是假理,丙是无理!而且这个真理的确定,是百分之百的,不用实践检验,也无法实践检验,实践也是这个结果。 3、可以总结,有的真理需要实践检验,有的真理不需要实践检验,有的真理无法用实践检验。 特别是对于超过一个人能力的事情,对于这个人来说,再实践检验,下步也仍然提不出复杂事物的真理来。 跳下十层楼能够摔死,这是个规律,知道这个规律是别人的经验结果,但都不是道理,更不是真理。而为什么一定能够摔死,才是道理,才是真理。10岁以下的小孩子,见到跳楼十次、百次的摔死,他也不可能讲出为什么能够摔死的道理和真理。 传统哲学就有这个弊端,只是拿住一些高雅词语(比如真理、规律等等),只给一混沌概念。就阐述些不切合实际、不能直通现实的理论,在那高谈阔论。其实说的好似有理,用来糊弄人的,但就是不能切合现实。 4、其实,一条道理一经提出,实际它是不是真理就已经确定了,只是人们是事先、事中、还是事后知道的问题,有些人能够事先知道,有些人能够事中知道,而有些人只是事后才能知道。 自然科学界往往用实践检验道理而是不是真理。比如美国、欧洲或中国,花费很多亿元要构建粒子对撞机试验设备,就是让基本粒子对撞后能够发生什么进行实验,或对一些人猜测的道理进行检验。 然自然科学的真理,往往叫规律、性质或原理等等,说真理主要是指社会科学方面中的人类事件的。因此,我们不能用自然科学的规律,机械地套到社会科学来使用。要知道,1+1=2是自然科学规律的基石;而人类社会科学中1+1有三种情形的结果,即=2,>2,或<2。 5、对于社会科学,不要再讲什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既不正确又不符合现实还没有鸟用! |
回复土默川愚老: 1、你说的:社会科学的真理也必须由实践来检验。 回答:是的,只要事情实施了,都经过了检验,但不同科学事件的检验有本质的不同。自然科学事件是先提出道理,然后再用实验(实践的一种)检验是不是真理,这叫事后真理。而社会科学事件很多(不是全部)是先确定真理,然后付诸于实施(也是实践的一种),这实际不是有为了检验的检验,而是一种事实,但一旦形成结果了也可以说是检验吧,这是事前真理。注意,实验和实施是不同的实践行为。你的真理说的是以前的事情,我的真理说的是以后的事情。 比如战争,你说的真理,就如打一场战役,打完后结果出来了,能够检验出开始时谁说的道理是真理了。 而我说的真理,好比元帅让一个将军计划打下一个战役,要将军提出真理计划。什么是真理计划,就是按照目前现有的条件,怎样打、有什么结果,依据什么道理。而这个结果可胜、可败、可逃、可投降等,但都是事先确定的,要的就是切合实际、能够实现、且比较好的、事先确定的结果,而且现在就要这个结果做为条件,去确定再以后的事情呢。如果你是将军,你向元帅汇报说“我不知道结果”,或“可能是某种结果吧,等打完仗经实践检验后就知道了”,哈哈,那你这个将军到一边凉快去吧,结果就是先换人——剔除你这个将军。 事后真理,没有反映出提出的道理属于真理的可能性比率有多高;而事前真理,强调的是提出的道理属于真理的可能性比率很高或百分百确定。 事前真理的可能性比率,有三个主要条件决定:一是提出道理的人的综合能力(包括经验、知识、辩证法、逻辑法、宏观判断、灵性感觉等),二是提出的道理对于依附事件的实际科学和逻辑可靠程度,三是实施道理事件的人对实现预期结果的专注和努力程度。 因此,我们提出事前真理,是与事后真理有很大不同的,是有巨大现实作用的。 由此,我们把事后真理也可叫做检验性真理;把事前真理还可叫做预判性真理。 |
2、你说的:-W-革-结-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发表,就提出了对社会科学真理的实践检验。 回答:哈哈,你可能不知道吧,当时提出这句话是放屁打叉脚——掩护臭气呢!也就是把公有制改成私有制,是为了把国家、集体和人民的财产都中饱私囊的。试问,那时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完了?实践检验什么真理呢?检验-W-革?毛主席发动-W-革前就确定了是真理——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人民大部分也说-W-革是对的、是真理!检验-W-革-之后的事情?当时提出改革的道理都通不过去,还检验什么呢?所以提这句话是胡论一统,搅浑思想,达到个人目的! 3、你说的:如果没有实践检验,怎么能知道社会科学的真理性?“摸着石头过河”也得检验你是否摸着了石头。 回答:人是有预谋、计划和智能的,不经过实践的检验,对有些事情也知道结果的好坏、真假和是不是真理,这就是人的能力问题了,你不能预判事情,不等于别人都不能预判事情。说摸着石头过河,这完全是一种不正当的另论。试想,是摸着石头过河效率和安全性高啊,还是乘船或搭桥过河效率和安全性高啊?红军长征过那么多河,都是知道水的深浅后才涉水,而不知道水的深浅时就乘船或搭浮桥,毛主席决定三天跑300里路还要感到泸定桥过河呢,啥时候有过一次摸着石头过河的啊,那不是拿着生命冒险开玩笑吗?摸着石头过河还不被淹死啊?!因此很早就有人批“摸着石头过河”是屁话。 |
本吧中有一个《真理》的帖子,我看了他一楼的文字,就做了如下回复,请各位评议! 关于真理的内涵意义 《真理》楼主一楼的话:真理可解释一切宇宙现象,可发现一切宇宙规律,可创造一切宇宙规律;真理在手,天下我有! 我的评议: 1、哈哈,你把真理当做上帝了,只要你把上帝控制了,上帝就完全听你的话,你就可以创造一切、主宰一切了!你认为可能吗?上帝听你的吗? 2、其实真理没那么神乎,真理的字面定义是:真理是人讲出来的真正道理,简称真理。 其中的讲,包括讲、说、道、写几种方式,也把叙述、阐述、表述、描述等等都蕴含其中了。 什么才算真正,其标准是能够符合以往的事实或能够成为以后的现实。 3、真理的一些属性: (1)真理的要素:真理有四个显著要素,就是人——讲——真正——道理。缺一不可。 (2)真理的分布:真理,有伟大的真理,有普通的真理,有大事的真理,有小事的真理,有自然事件的真理,有人类事情的真理等等。其实真理就在你身边,比如人常说“吃饱了不饥”,这就是真理。 (3)真理的内涵定义:真理是人讲出来的、事物原因与结果以及原因怎样实现结果的真正理由和过程(即道理)。 可以看出,真理附属于事物或事件,真理的内容内涵有四部分:即原因、结果、理由和过程。其实,理由和过程才是真理的实在内容,而原因和结果是真理定性和定位的条件和结论。不过,人们通常把真理只表述为事件的原因和结果,而忽略或省略表述理由和过程,而主要让人去默诲的。不过习惯成自然了,但严格起来这是不完全的真理。 4、真理的其他属性: 真理是有依附主体、有归属主人、有实在内容和有严格条件的。 (1)真理的附属主体:真理附属于一定的事件,或者说真理必须描述一定的事件,描述事件的原因、理由、过程和结果等四个部分,这个全部描述就是道理,即说出来的理由。没有事件就讲不出真理来,即没有空话的真理。因此,事物或事件是真理的依附或依托主体。 (2)真理的主人归属:任何具体真理都是由具体人探索、构思并讲出来的,不是随便捡来的。因此,谁的真理首先属于谁,有些真理还有专利保护的,别人能不能用、会不会用、够不够条件用、适合不适合用等,还另当别论的。因此,个人真理是较多的,而那些普世真理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是稀少的,但也是有的。这就是说,真理是有归属主人的,即谁的真理或真理是谁的要有定位的。由此,一个人的真理,而换了人就不一定是真理了,真理不同于黄金,黄金是谁拿住是谁的,都值钱、都管用,而真理一经换人就可能成为谬论了。 (3)真理的实在内容:上面已经讲过真理有四部分内容,即原因、理由、过程和结果,其中的理由和过程就是真理的实在内容,其中的理由包含着原理、机理、事理和情理。因此,严格说只有原因和结果的道理不是真理,甚至也不是道理。 (4)真理的严格条件:真理是有条件的,真理是在某些条件下的真理,真理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是拿住真理就永远是真理了。比如,在大河的上游说“小河有水大河淹,小河没水大河干”是真理,而到下游就不是真理了,就反过来了,即“大河有水小河淹,大河没水小河干”成真理了。这就是地理位置条件变了,真理也就变了。以往的哲学或人们的习惯,往往是一点盖面、以面盖全、以一时盖永远、以一种情况盖所有情况、以一事盖所有事等等来阐述真理,这是片面的。 |
回复 土默川愚老 : 1、马列的共产主义至今是理论不是现实,即共产主义到现在还没有实现。也就是说,用你的实践检验到现在也没有检验出共产主义是不是真理。按你说的,没有经过实践检验怎么知道共产主义是真理呢?可是,如果人们(尽管是少数的领路人)开始不把共产主义当做真理,那谁还会蠢笨到无谓地去抛头颅洒热血地付诸实施呢? 2、你别家自不量力,说别人不了解汉语语法,难道一个名词和动词也不懂吗?不相干的动词是不会跟名词划等号的,否则就是词义不对啊,如“跑”跟“瓜”能划等号吗?可你要硬划等号,别人也不能枪毙你啊!进而,实践无论做为动词还是名词,动词是途径是措施,名词是方法、是手段,但都不是标准。这是语义不对啊。就如说健康人的腰围标准,你如果说“尺子(或说测量)是检验人腰围是否正常的唯一标准”,对吗?可以看出,把尺子理解为名词还是动词,它都不是标准,只能是工具、方法或途径,而正常男女腰围标准分别是80-90厘米和70-80厘米。明白吗? 3、你说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是人认识事物的程序,当然,反复的实践认识能够了解事物、学习知识、掌握真知、懂得一些规律、获得一些经验,甚至能够检验证明以前一些人提出的一些道理是不是真理。但只有这些,只能是对以后事件提出真理的一个条件,还远不足以对以后的复杂事物提出真理。你不要用这些基础的、都知道是正确的东西,来掩盖或取代你关于真理的提出和检验的理论的不正确。 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有三个大错误:一是词义错误(动词不等于名词),二是语义错误(检验不是标准),三是绝对过甚(实践检验不是唯一方法)。就退后一百步讲(忽略这三个错误),这句话也只是针对一些自然科学事件的真理验证是正确的,而对于一些社会科学事件的真理验证是不正确的或不全正确的;针对以前的事物有时是正确的,针对以后的事情是不够正确的。 5、我已经总结了,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对事后真理,是能够符合过去的事实;对事前真理,是能够成为以后的现实。检验真理的途径或方法主要有三个(可以结合或综合使用):一是实践,二是考察,三是逻辑推断。比如,警察要破获一起杀人案件(假如凶手也畏罪自杀了)。破获之前,一位警察根据现场和一些证据,提出了这个杀人事件的全过程道理,其他警察要检验这个道理是不是真理。注意,检验这个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能不能符合这个凶杀案件的事实过程,而实践检验指的是把这个杀人案件再重复一遍,而不是指警察跑现场进行认证工作的实践。可以看出,这个案件是不可能再重复发生一次了,那怎么检验这个道理是不是真理呢?只有再考察现场和证据,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进行判定这个道理是不是真理,并以此判定结果来进行定案和结案。再强调一遍,注意这里的实践,“不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的实践,这是工作的实践;而这里的实践是“实践检验”的实践,即实验,实验案件的发生过程,或对真理事物的重复性再现。 最后,你说我们另开贴讨论,我看不必要了:一是我看你是不会开窍了,只是为了抬杠,不是追求真理。二是我们的讨论,使我关于真理性质和检验的理论文章已经基本完成了。 好吧,谢谢你作为我的反方给与我写出的辩词,无论对错,都激发了我深入的思考,并形成系统理论。再次表示感谢! |
关于共产主义的一点思考 共产主义(Communism)发源于德国,它既是一种政治观点也是一种思想信仰。做为人类未来的社会制度,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预想。 马克思、恩格斯预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能不能实现,现在当然无法实证。我们只能就其理论依据做一些点滴分析。 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并使得落后的生产关系,或落后经济基础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由此产生,这就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但就历史现状来看,这种新的制度只是一种新的私有制代替了以前旧的私有制,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依然是现代生产关系的主要方式。现代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表现在世界性的社会化大生产和大大小小各具规模的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这种矛盾现象在某些时候依然阻碍了生产力和社会的发展。 有人认为,私有制合乎人的自然本性,绝对合理,这种制度已经延续了几千年,不可动摇,所以共产主义社会不可能实现。有人认为,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已经发生了不少变化,这些变化为解放生产力起了一定的作用。历史的脚步不会停息,这种变化今后还会继续。由此推论生产力的发展,促使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私有制发生根本性的最后转变,完全是有可能的。现代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终究会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最后一道关卡,而落后的生产关系终究会被先进的生产关系所取代,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所以,共产主义将来会实现。 历史的发展是个漫长的过程,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几百年,这还是在不改变私有制的前提下。实现马克思、恩格斯预想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恐怕会更加漫长,共产主义现在还只是一种信仰和追求的目标。 |
接59楼,土默川愚老 摘引:“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并使得落后的生产关系,或落后经济基础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由此产生,这就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 德国(普鲁士)的工业化大约完成于1870年左右,期间德国(普鲁士)的社会制度有变化么? 俄罗斯的工业化大约完成于1890年左右,期间俄罗斯的社会制度有变化么? 中国的工业化完成于M时期,期间中国的社会制度有变化么? lwb999 2021.08.18 |
实践是检验假理的标准,而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因为证真和证伪是两回事。证伪就是证明某种论断是假的只需要一个反例就足够了,但证真就是证明某种论断是真的却需要所有的例证都符合了才行。很明显要一一检验所有的例证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实践虽然可以证伪就是证明假理但却不能够证明真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字之差,正邪立判。 例如‘人总是要死的’这一论断就不能够靠‘实践’来证明是真的,因为需要所有的人都死去了才能够完成其证明。所以历史上就一直有人在寻找‘灵丹妙药’以求‘长生不老’,即便是现代也依然如此。 但要证明‘人是不会死的’这一论断是假的就很容易了,能够靠‘实践’来证明,在社会实践的活动中只要有一个人死了就行。 |
精神留住过去,重演活化现在;过去现在同体,录演决定未来。 ‘精神留住过去’[认],‘重演活化现在’[识]; ‘过去现在同体’[方],‘录演决定未来’[法]。 关于‘法论’,对于人类来说就是‘选择决定未来’。 因记认而认识,因认识而知方;现实承载精神,依方自然得法。 妈妈教我煮饭,我听了、看了,记住了;自己试着煮了几次,终于识煮了。脑中有了这个范例作方子,以后再要煮饭时,我就有办法啦。 |
要讨论实践是检验假理的标准这个问题,就必须先定义实践这个概念。 【实践:在现实中使用某种理论就叫实践。】 有人说,找不到‘假理’这个词,就觉得很得意,似乎就能够驳倒‘实践是检验假理的标准’这个论断。就好像数理逻辑这个词汇刚出现时,我们中国的所谓数学界也在康熙字典甚至新华字典里找不到数理逻辑这个词汇一样。社会在发展,很多新词汇不断涌现是正常的现象。以后还会有例如‘范畴逻辑’这样的新词出现。就在‘范畴逻辑’里就有很多的新词。有些人天天说中国人要创新,要有中国人自己的创新性知识产权,要打破西方对哲学和科学的垄断,但真的出现了创新性的哲学、科学理论时又说人家是‘民科、民哲,百般的歧视挑剔。哎,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心态?’ |
回复 土默川愚老 :你的贴子内容我看到了,我了解了你的意思!你说这话都是以前的哲学原则的话,也可能证明不了你错,但就是没有现实作用!也就是,别人没有死理来反对你的话,你就可以因此站领辩论的上风了!但有你要明白,实验和实施是根本不同的,若实施后可能连命都没了,还检验个屁啊!事前真理,就是要保证成功率百分之百的。 |
回复 哲学新星 :不知为什么,前面我一直跟帖回复,就是不显示。我在这里回复你。 “破”不等于“灭”,长期存在也得批判,批判就是“破”。不批判错误的就立不起正确的,这就是“不破不立”。你没有“破”,自然你也就没有“立”。 |
:回复 哲学新星 :你只是说了马哲目前在全世界的地位,并没有指出马哲的基本原理有什么问题。历史的发展是个漫长的过程,不能仅凭某个思想主张的高潮低潮而作断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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