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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美国的故事,草根泥腿子的自由之路(高大上修正版,全景再生文明史)[第95页]

作者:曹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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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95
    第七章 全新政治秩序的建立 1776-1800
    美国革命像一场地震动摇欧洲君主社会的政治秩序,这场地震余波一直持续到19世纪,东半球和西半球西方文明圈都遭受冲击。
    伟大的德意志历史学者利奥波德-冯-兰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在1854年给巴伐利亚国王上课讲解美国革命的历史影响,他解释说,通过“建立一个基于个人权利的新共和国,北美人带给这个世界一股全新的力量。。。”,这个共和国主义意识形态可能导致君王丧失他们的王座。冯-兰克进一步阐述说,“这是一个革命原则,到目前为止,国王基于上帝的恩典统治国家是整个社会秩序的核心基础。美国崛起的这个新观念则认为主权应该来自底层,[来自人民]…这两个观念是对立的两根柱子,这两个观念的冲突将决定世界历史进程。”
    之前的英格兰清教徒革命带来政治混乱和克伦威尔军人统治,许多欧洲人也期待美利坚共和国重复清教徒革命历史。但是华盛顿将军在1783年作出震撼欧洲人的决定,他自愿放弃军职和公共政治生涯回归庄园,政治权柄落入民意选举产生的爱国者领袖手中,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发生权力争夺战争。美国画家乔纳森-川布尔Jonathan Trumbull在伦敦高调宣称,“这是一个全新的壮举,[这里]的人民无法理解,(欧洲)人不愿意放弃他们掌握的权力,(他们)愿意凝结成一个帝国以获取更大收益。”
    锻造一个全新的共和国制度是一代美国人民的事业,从草根民众到上层精英都以他们的方式参与这个新国家制度的建设。从1776年到1800,美国人民制定新的州宪法和联邦宪法,设计出一个政治体系:一个基于人民大众自由意愿的民主政治体系。当议会激烈辩论一个新法案的时候,耶鲁校长以斯拉-斯提尔斯非常不满,他认为这些当选的议员“只想到这个法案对他个人利益的影响”,而不关注这个法案对公众福祉的影响。斯提尔斯作为精英人士所批判的草根民主,却正是绝大多数普通美国人民欢迎认同的。普通美国人民缺乏“大国战略”远见,他们就是基于常识作出他们认为正确的选择,各股不同利益集团在共识平台上博弈,吵闹,甚至还有私下决斗的丑闻发生,但是这种吵吵闹闹的议会斗争是草根民意的和平表达渠道,美国没有出现政治混乱失序。西方历史上第一次出现这种奇特现象,欧洲标准的“草根愚民”通过代议政府有效地管理着一个有序社会,欧洲的君王们开始颤抖了。
    从十三个主权独立国家走向美利坚合众国的道路 1776-1787
    平等自耕农的世界,共和国的社会基础
    十三州(国)的宪政体制建设是一个顺利的和平过程,简单的说,把王家总督去掉就完成了政府建设,英格兰基层自治政府历史遗产是一股力量,各地教会组织又是一股力量,两股力量合力就带来和平的新政府体制建立。
    共和国宪政最大威胁来自军队,在战争期间和战争结束后发生过一系列丑陋事件。1779年,八卦流言在军中蔓延,传说萨拉托加会战后声望暴涨的霍雷肖-盖茨将军将取代华盛顿,因为盖兹将军“更会打仗”。1780年8月,盖茨将军在卡姆登挑战康沃利斯勋爵,盖茨将军遭遇羞辱性惨败,这场危机终于结束。大陆会议在危机中支持华盛顿将军是明智决策,大陆会议是个弱势中央政府,大陆军在战争过程中一直存在后勤保障问题,这是一个事实。在独立战争中,华盛顿的最大贡献并不是指挥战斗,而是像个优秀职业经理人一样维持经营这支“裸体乞丐”部队,这只军队没有失控劫掠平民简直是个奇迹。
    1781年10月约克镇会战胜利之后,一些军官认为军队的苛刻待遇和缺衣少粮源困境自大陆会议冷漠和无能,他们希望华盛顿将军掌权,让官兵们过上好日子。这种想法并不稀奇,古典时代的罗马共和国,日后的法兰西大革命和拉美独立运动都走上这条道路-手里掌握武器的官兵们拥戴自己的将军作君主过好日子。路易-尼古拉Lewis Nicola上校写信给华盛顿,他真诚地希望将军能够“夺取王冠”。华盛顿回信说,这份信让他“感到伤痛”,他承认军队缺乏应有支援和补给,但是华盛顿说他将“通过合乎宪政的道路”寻求救济。战争结束之后,官兵们还是没有得到足够补给,甚至长期拖欠的工资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1783年3月10日,纽约新堡兵营发生一起未遂哗变,这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政变尝试。24岁的少校约翰-阿姆斯特朗John Armstrong抗议大陆会议对军队的不公正待遇,他向军官们呼吁说,“你们不能在遭遇如此伤害和践踏之后还保持顺服。”华盛顿迅速召集还没有被煽动叛乱的军官,说服他们通过正常渠道表达不满,华盛顿是个伟大的说服者,他终于化解这场危机。1783年6月,当大陆会议和宾州议会在费城开会的时候,数百名士兵包围会场要求得到补偿,罗伯特-豪尔Robert Howe将军率领军队及时赶到,在哗变士兵没有酿成大祸之前驱散了他们。
    华盛顿将军认为他的司令长官职务就是通向凯撒的道路,官兵们很容易被诱惑拥戴他夺取政权。1783年12月23日,华盛顿到安纳波利斯(注:安纳波利斯是马里兰首都,1783年巴黎和平条约之后到1784年6月之间,大陆会议在这里办公。)向大陆会议提出辞呈,他向大陆会议宣读辞职信“。。。我有这样的荣誉向大陆会议表达我最真诚的祝贺。。。我特此向这个奥古斯都团体(注:奥古斯都原本的意思是像神灵一样,演变为至尊至高的意思。)表达深情道别,我已经长期效忠服务于这个团体,我特此交出我的委任状,并且退出一切公众生活职位。”华盛顿有意识地效仿罗马共和国将军辛辛那图斯(前519-430)的作法,从军装中掏出委任状和辞职信,一并呈交大陆会议总统托马斯-米福林Thomas Mifflin,并且呈上自己的佩剑。完成辞职仪式之后,他和大陆会议代表逐一握手道别,骑马回归沃能山庄园。
    不列颠人走了,华盛顿也辞去将军职务回家作“沃能山庄主人”,美州如何管理?美洲人民并不怀念君主,不列颠王冠其实本来就是宪政议会中的君主,和欧洲君主是不同概念,不列颠君王并不没有那样高高在上。本杰明-拉什Benjamin Rush是大陆军军医,他在革命前曾经到过英格兰,正好赶上议会休会,贵族院管理人员还允许他跑进贵族院坐上王座“相当长一段时间”,不过他坐上去之后就感到一阵“颤栗恐慌”。在中世纪时,英格兰国王是“同僚中的领袖”,中世纪结束之后,英格兰逐步走上“君权神授”和“王在国会中,至尊无上”的国家主权理论迷途。美国则不存在这个历史包袱,我们之前介绍过,美洲殖民地和英格兰的政治改革进步不同步,美国人民还基本活在17世纪的英格兰。
    美洲人民迈出革命性一步抛弃王冠后,社会发展非常顺利,杰弗森说,摆脱君主制就像换件衣服一样容易。北美十三殖民地很难恢复君主制,因为不论是“王在同僚中”,还是“王在议会中”,都有一个围绕着君王的贵族阶级,而美国却没有贵族。我们当然也可以说,美国此时有某种程度的统治阶级,之所以说要用某种程度,是因为英格兰都没有统治阶级,因为英格兰是“共识”传统,位分在上的只是管理者,他们要和位分在下的取得“共识”,而不能像主人对待奴隶那样统治。
    南方存在比较明显的统治阶级,在佛吉尼亚,每25个人中才有一个“绅士”,8%人口控制着三分之一土地,南方是个等级社会。但是北方却有着悠久的平等传统,从朝圣者诸父建立新英格兰开始,新英格兰就是个平等的自耕农社会。当然有人存在着明显的等级意识,华盛顿认为普通人是“吃草的大众”,他的副官汉密尔顿说普通人是“不思考的大众”,古文尼尔-莫里斯觉得普通人“没有道德概念,只顾他们自己的利益。”这种等级意识明显的话也就在佛吉尼亚和纽约的富人小圈子里说说而已,公开说这样的话的就会遭到围攻嘲笑,尤其在美国北方。北方10%人口是绅士,绅士们用魏吉屋茶具,乡亲们用中国茶具,那也是茶具。绅士和平民有什么明显区分标志?等级制度需要识别标志,一但丧失明显差别,上下等级之间的阶级界线就模糊了,在英格兰,伦敦新富中产阶级也在走同样道路,也在模仿贵族精英阶级,穿类似的服装,喝下午茶。简-奥斯丁Jane Austin的小说就在讲述这个变迁过程中,绅士阶级对新富的不满,因为如果新富变成和他们一样,他们还如何维持上等阶级身份?而在美国,贫富差距不大,农夫普遍富庶,他们更容易追赶时尚。
    正文96
    美国社会另一个特点是人口流动性大,从朝圣者诸父到达美洲开始,北美殖民地就是个移民社会。英格兰农村人丧失土地只能往城镇里跑,沦为贫穷劳工,可是新英格兰农村人口可以移民外地开荒定居,美洲还有广袤土地供他们追逐。一个不列颠观察者很早就注意到这一点,美洲人似乎没有故乡依附概念,他们总是在流动,寻找更多的土地,“到处移民寻找土地似乎成为他们的本性。”人口高度流动性一方面是一股强大的经济推动力,另一方面也使得固化的等级社会很难建立,人们缺乏对“高贵良好家庭”的“尊敬”。
    【独立宣言】之后,人们不再使用“绅士”,“自耕农”,“雇农”这些殖民地时代英文,“公民”这个单词成为时尚词汇。公民集合就形成一个新的时尚单词-公众Publick,言必称公众是革命时期报纸和宣传手册的时尚。罗马共和国时代的老加图说,“普通人民[是]最好的法官,他们才能判断公众政策是好还是坏”,杰弗森回应说“每一个农夫都知道区分政府的好坏。。。用同样问题问一个农夫,再问一个教授,前者常常能作出比后者更好的判断,因为他不容易被人为的思维定式误导。”约翰-亚当斯则在报纸上创造一个农夫故事系列,这个农夫通过常识展现精明和智慧。约翰-亚当斯在报纸上说,这个农夫“被造成一个好的陶器,就和那些属世界的所谓大人物一样好。”(基督教传统对圣经曾经有这样的解读,上帝把有些人造成卑微的陶器,把另一些人造成尊贵的器皿。“属世界”在清教徒传统里是贬义,意思是说不属于上帝,而属于这个罪恶的世界。)“那些属世界的大人物喜欢叫他们暴民,群氓和愚民,”约翰-亚当斯写到,但是根据“永恒不变的上帝律法和自然律法”,他们和大人物“一样拥有可呼吸的空气,可见的光,可吃的食物,可穿的衣服,就和贵族君王们一样。”对于草根民众来说,他们所需要的只是良好教育,在他们固有智慧之上加上教育的知识。
    美国建国初期最伟大的政策是继承清教徒遗产,把教育普及作为国家政策的优先重点。亚当斯宣称,美国是上帝供给计划中一个伟大部分,是为了“照亮人类世界的愚昧奴隶部分。”(注:从17世纪开始,自我中心的英格兰人就看欧洲作君主专制下的愚昧奴隶世界,洋基又从“拣选的玫瑰”发展出“山巅的城市”,此处的“愚昧奴隶部分”包括了欧洲亚洲非洲,美国要成为山巅的灯塔照亮世界。)美国是第一步,接下来,山巅城市的亮光将照亮整个世界。好吧,亚当斯不愧是标准新英格兰人,他和朝圣者诸父共享相同愿景。普林斯顿校长斯坦厚朴-斯密斯牧师Stanhope Smith相信,将共和国法律和教育结合在一起可以带来人民大众整体道德提升,进而创造出一个“习惯性美德社会”。耶鲁校长以斯拉-斯提尔斯牧师认为,美德是可以被教育出来的,就和别的艺术一样是教育的产物。约翰-亚当斯分辨说,出身和特权并不能造就一个绅士,教育才能养成一个绅士。约翰-亚当斯本人和大批革命领袖一样都是第一代“绅士”,亚当斯的表哥萨缪尔-亚当斯,本杰明-拉什,约翰-马歇尔,大卫-朗西,约翰-杰,詹姆斯-威尔森,杰弗森和富兰克林这些爱国者领袖都出生于平民家庭,亚当斯父亲就是位“非常不绅士的农夫”。杰弗森虽然来自富庶家庭,但是他是家族里第一位上大学的人,他认为自己出生于“非绅士”家庭。美国文化整体而言就是草根平民文化,美国的时尚品味,艺术,社会礼仪规矩,当然还有最重要的美德标准,无不显露明显的草根气质。普及的学校教育和教会教导使得共和国制度和民主政治一直以和平方式演变发展。1830年代,非常有影响力的作家和政治家麦考利男爵在不列颠大声疾呼,必需加强教育以养成一个文明的民主社会。我们必需要看到,美国在50多年前就开始这样做了,洋基和约翰牛表哥(注:John Bull这个人物形象起源于1712年,1760年代开始,作家们颂赞约翰牛是“生而自由的英吉利人民的原型),约翰牛在漫画里成为大不列颠的拟人化形象。我们注意到一个有喜感的反差,代表平民美国的山姆大叔是高瘦威严长者形象,带有权柄,象征精英英国的约翰牛却是个壮硕的泥腿子农夫形象Yeoman,他非但完全没有山姆大叔那样的大家长威仪,而且还带啤酒肚。)的区别是什么?不列颠文明历史是贵族精英主导的从上而下的文明提升历史,而美国文明历史则是草根民众不断追求自我提升的文明历史。
    北美十三州的民主政治体制就这样在和平中逐步建设调整,但是这还不是十三州(国)组成的国家。
    十三个国家走向费城制宪会议的道路
    我们可以把美国建国历史分成两个“革命”,第一个革命是脱离不列颠王冠的政治革命和军事革命,起源于【唐申德法案】之后的一系列冲突;第二个革命则是一场宪政革命,原本的十三个共和国合一成一个国家。第二场革命起源于独立战争期间,这是个自然演变发展的过程,爱国者领袖们针对现实需要作出反应和调整,不知不觉走完颠覆性路程,回首望去突然发现和原来的情况相比,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这种因势利导,被动的调整是英格兰政治传统,英格兰政治学理论认为,人类社会是复杂而不可预测的,因此宏大的远程策划不可靠,只能够就事论事解决问题,尽量保证每一个步骤是正确的,步步都走对,长期的道路就不会错到那里。
    独立战争迫使十三州必需有个中央机构集中调配各州军事资源和财政资源,这样就出现联邦政府雏形。1777年10月,大陆会议决定设立战争部,财政部和海事部,并且开始雇佣职业官僚,当时是出于战争需要,但是这就出现中央行政管理机构。接下来,原本跨殖民地的司法纠纷由上级法庭审理,可是革命切断了王家司法体系,大陆会议创立法庭受理各州之间的海事纠纷上诉,这就出现中央司法裁判机构。1779年9月,美国公民权概念浮现,佛吉尼亚公民和马萨诸塞公民都是美国公民,在他州(国)享有平等权利和特权。
    但是真正推动十三州成为一个国家的力量则是财政需要,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出现严重通货膨胀问题,还从法国和荷兰人那里借了大笔外债。纽约这时候就已经隐然显现出金融中心地位,这里有一批熟悉国际贸易和财务预算的专家,纽约帮是推动中央政府建设的先驱力量,他们最初的动机是避免北美十三州经济崩溃。
    纽约的古文尼尔-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菲利普-司凯乐Philip Schuyler,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杜文James Duane合伙讨论出一个建议,人们后来称之作“联邦主义者解决方案”,他们建议成立一个强势中央政府以保障纸币诚信度。他们论证说,十三国组成一个中央政府可以建立起高级的银行体系,管理信用额度发放,提高货币流通效率,这样经济就可以进入快速顺畅的流通循环状态,经济的快速周转和规模扩大会帮助国家走出困境。他们从不列颠学习榜样,英格兰银行和亚当-斯密的著作都是他们的学习对象。在纽约帮中最积极活跃的推动者是汉密尔顿,他从1781到1782年发表一系列“大陆主义者的信”Continentalist Letters推广他们的主张,这就是联邦宪法的最初起源。
    建国诸父中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1804)出生于西印度群岛的一个小岛,我们要注意这一点,他原本不是美国人,而是后来移民归化的美国公民,因此不能参选美国总统,我们可以说,从许多标准来说,他比建国诸父所有其他人都更胜任总统这个职位。汉密尔顿简直是美国梦化身,他是个非婚生子,从小在屈辱中长大,他甚至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的出生日期,他在13岁成为可怜的孤儿。但是他没有在逆境中沉沦,汉密尔顿勤奋学习赢得社区同情,众人捐款送这个有学习恩赐的孩子到北美接受教育。
    1772年秋天,汉密尔顿进入新泽西的语法学校学习,他在这里认识了威廉-利文斯顿。利文斯顿出身纽约世家望族,他的【哲学家的孤独,还是乡村生活的选择】是美国本土第一批优美田园诗歌,他非常欣赏汉密尔顿的勤奋和正直,邀请汉密尔顿住到自己家里,他家就是新泽西的“自由厅”Liberty Hall(注:利文斯顿家族后人将祖宅捐献成为公园,人们把这个许多名人生活过的地方称作自由厅,建国诸父中的许多人都在这里活动过。)。汉密尔顿不仅从利文斯顿那里学习到知识和思维方法,而且受到共和国主义思想影响。1774年,汉密尔顿考入国王学院(哥伦比亚大学),他阅读学习大量政治,历史,宪政和法律知识,他的学习经历使他成为那个年代美国最犀利的律师,他在大学里成为激情澎湃的雄辩者,演讲者和政治宣传小册子作者。汉密尔顿是那个时代最快速高效的政治宣传品作者,甚至富兰克林和潘恩都比不上他的写作速度。莱克星敦枪声响起之后,汉密尔顿和一批同学投笔从戎,汉密尔顿多次拒绝长官提拔,他认为在战场上带领士兵冲锋陷阵方能彰显爱国者的荣耀,他在各地战场为纽约的自由和独立而战(注:当时在战场上,汉密尔顿激励官兵士气的口号是为了纽约的自由而战,而不是为了美利坚,独立战争期间,大陆军官兵基本是为佛吉尼亚而战,为马里兰而战,而不是为了美利坚而战。)。汉密尔顿勇名日渐增长引起华盛顿将军注意,华盛顿将他招到身边作副官。汉密尔顿是华盛顿最好的副官,他仰视华盛顿作他的英雄,他的“盾牌”(注:在英文里,在某人的盾牌之下意思就相当于旧中国人说的“恩公”,这个说法起源于圣经旧约,上帝是以色列民的盾牌。)。华盛顿则看他作军中最好的执行官,他总是能快速高效完成各种困难任务,他有很多点子,勇于承认自己的过错,对总司令官绝对忠诚。在约克镇围城战中,汉密尔顿坚持要求上前线指挥战斗,他率领美军以刺刀战夺取英军10号炮台锁定胜局。
    正文97
    在所有联邦宪法制定者中,汉密尔顿无疑是战场上冲锋陷阵最多的人,但是汉密尔顿真不像一个标准美国人,一点都不像,他更像英格兰人,不列颠平民院和小威廉-皮特内阁里有许多他这样的人。标准美国人是律法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而标准英格兰人则是恩典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汉密尔顿并不害怕君主制,他甚至不反感君主制,他认为如果君主制有效,那么不妨采用君主制。他总在遥望大西洋彼岸在英格兰寻找榜样,他总喜欢寻找可类比的案例,然后学习英国人的处理方案。与其说他是约翰-洛克的门徒,不如说他是霍布斯的门徒,霍布斯相信人类社会是内在混乱无序的,社会需要一个利维坦形象的人或者制度让人民“敬畏”。这里有一个非常诡异,或者说非常有喜感的历史现象,大力呼召民族主义的往往是外人,科西嘉人拿破仑领导法兰西民族,奥地利人希特勒领导德意志民族,比这两个民族主义者更早出现的则是大力宣传美利坚民族概念的西印度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当然我们知道,汉密尔顿呐喊的受众不是拿破仑面对的法兰西人,不是希特勒面对的德意志人,美国人民对他宣扬的民族国家理念基本无动于衷,一直到21世纪,民族主义者在美国还是贬义词。
    1780年,汉密尔顿娶了伊丽莎白-司凯乐,这使得汉密尔顿和纽约世家兰斯洛尔-司凯乐家族搭上姻亲。军中退役之后,汉密尔顿成为成功的大律师,并且当选纽约州议员,他以议员身份推动建设强势全国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内则有汉密尔顿的政治盟友,财务总监罗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和他配合,两人在中央和地方合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莫里斯和汉密尔顿意识到,巴黎和平条约之后,不列颠已经为美国西进打开大门,出售土地可以为总政府(注:他们最初称这个政府作总政府General Government,后来称作联邦政府)带来大笔收入,这里的关键前提是各州要把西部土地所有权上交给联邦政府。
    负责外交工作的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和约翰-杰支持他们两人建立民族国家的主张,这五个人呼吁成立一个强势中央政府以管理控制外贸活动,但是这些民族主义呼召得不到各州响应。
    1783年的【巴黎和约】将美国领土面积扩大一倍还多,各州在西部领土开发问题上发生一系列纷争,大陆会议成立杰弗逊领导的委员会处理这些纠纷。1784年,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报告里把西部领土分为14个州,还给这些地方起了一批怪异的名字,大陆会议非常不喜欢这些名字,但是这份报告却明确了一个原则,西部土地开发归中央政府(大陆会议)管理,直至新的定居地人口达到6万,发展成熟独立自治。1785年,大陆会议通过【土地法令】The Land Ordinance,法令明确西部土地的丈量测绘和销售办法。1787年,大陆会议通过【西北法令】Northwest Ordinance(见第6章),这是大陆会议的最后一个法案。【土地法令】和【西北法令】是各州利益博弈的现实结果,就像汉密尔顿指出来的那样,否则西部土地开发纠纷无法解决。这两个法案的重大意义是在于,它们表明西部土地领土主权归于中央政府。
    大陆会议的宪法是【联邦条例】,当时许多反对者认为这是一个中央主义的法案,而不是民主主义的,这些反对者的指控正确,它事实上是一个把权力从各州收归大陆会议的宪法。但是【联邦条例】存在明显问题,它并没有赋予大陆会议中央政府的权柄,大陆会议对北美十三国(州)缺乏约束力,许多州违反大陆会议的外贸条约和法案,它们擅自向原住民宣战,有的州还开始建设海军,有时候甚至都不派代表参加大陆会议。它们还会向别州商人收税,却不按承诺向大陆会议交税。再这么混乱下去,各州国家信用会毁坏,通货膨胀也很可能发生,许多人认为这样发展下去不是个办法。有许多人呼吁学习大不列颠,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国家,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有纽约的古文尼尔-莫里斯,宾州的詹姆斯-威尔森,麻省的拉夫-金Rufus King,南卡的查尔斯-平克尼Charles Pinkney,他们是硬核联邦主义者(注:联邦主义者其实是个包装,由于殖民地人民反感民族国家,他们使用联邦主义这个名词取代民族进行包装。),马来兰的路德-马丁Luther Martin和帕崔克-亨利则是死忠的州权主义者,极力排斥中央集权的大美国概念,正方双方针锋相对,在报刊上和议会里口诛笔伐。
    在这个混乱局面中,建国诸父的另一位人物从阴影中崛起到全国舞台中央,他就是詹姆斯-麦德森James Madison(1751-1836)。从佛吉尼亚标准来说,老詹姆斯-麦德森不是什么大户,他通过勤劳和节俭积累起5000英亩烟草种植园,他只是个富足的“公民”而已。但是老麦德森非常看重子女教育,他聘请在南方许多庄园主家里有良好声誉的苏格兰教师来作家庭教师。1771年,麦德森考入“民主大学”普林斯顿,他的同班同学里有许多美国历史名人,其中有阿龙-伯尔(1756-1836),匹兹堡大学创办人休-亨利-布莱肯瑞奇Hugh Henry Brackenridge(1748-1816),还有著名诗人菲利普-付仁诺Philip Freneau(1832)。许多人把他称作“美国革命诗人”,这个称号是恰当公正的,付仁诺的【美利坚崛起的荣光之诗】Poem of the Rising Glory America反应的是那个年代美国良好教育精英人士的美好愿景,他们真诚地相信,文明的中心高地将不可避免地从欧洲向西转移到美国。麦德森被后人称作“联邦宪法之父”,我们可以说,他更准确的称号应该是美国宪政之父,因为他做的贡献不仅超过杰弗森,甚至超过汉密尔顿,他是推动各州走向合一的最重要推手。麦德森读过培根的著名散文【荣誉和声望】Of Honor and Reputation,培根认为,罗慕路斯(罗马共和国),居鲁士(波斯帝国)和凯撒(罗马帝国)这些国家建立者的作用至关重要,因为他们是体系的开创者,后人在他们开创的体系框架里发展演变。正如约翰-昆西-亚当斯在若干年后写的那样,麦德森非常幸运,他能够加入一个被拣选的团队,像古典时代的立法者一样,为一个国家搭建一个框架。人类历史上又有多少人能够有这样的机会,这样的荣誉,为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建立一个政府?

    
    (【麦德森画像】(1816),麦德森被称作“美国宪法之父”,“权利修正案之父”,他作总统的评价不高,但是他却是杰出政治学学者,他为美国宪政设计和制定良好框架,一直运行到21世纪的今天。作者是John Vanderlyn,现收藏于白房子。)
    正文98
    麦德森从小体质不好,他只有5尺4寸,一百磅体重,他无法在战场上为国家服务,但是他有他服务国家的方法,他是非常出色的政治学学者。1776年,佛吉尼亚制宪会议拣选他参与制定新宪法,他建议将“宗教的宽容”改为“宗教实践的自由”,这个措辞改变是一个巨大提升,并且带来一系列后果,麦德森展现出恩赐,并且获得声望。也是在这一年,他认识了杰弗森,两人成为一生挚友,他们留存的1,250封通信是后人学习理解美国宪法的重要材料。两个伟大宪政学者的相互交流和思想碰撞,就是美国联邦宪法的起源。
    制定美国联邦宪法的历史舞台是这样搭建起来的:莫里斯和汉密尔顿推动建立联邦政府的改革努力没有取得进展,麦德森在1783年出手推动一把,他提出一个三点改革建议,这个建议没有莫里斯-汉密尔顿计划那么激进,但是最关键的是这个计划是普选方案,也就是说,不是精英政治,而是草根民主政治方案(包括黑奴人口按白人五分之三计算的算法也是在这里出现)。麦德森的努力起初也没有起到推动效果,但是就像人类历史一再发生的现象一样,一起偶然事件改变历史发展进程。佛吉尼亚和马里兰在波托马克河领航权问题上争执不下,进口商乘机在困惑乱局中大占便宜避税。1783年底,麦德森提议两州代表组成一个谈判协商委员会解决问题,华盛顿是天生的居中调解者,他非常乐意邀请代表们到他的沃能山庄园里一边宴乐一边谈判。代表们在1785年3月进入庄园之后,激烈争执出来的结果远远超过最初预定目标,两州不仅解决了领航权问题,还解决了货币,海关,信用额度规范和其他一系列问题。
    宾州看到这个效果,也派代表参加马里兰和佛吉尼亚的沃能山庄园谈判,因为宾州在波托马克河问题上也存在利益。麦德森非常有技巧地把三州协议上交大陆会议,大陆会议批准这些条约,这就开创一个先例:中央政府可以批准州与州之间的条约。接下来,麦德森推动佛吉尼亚议会邀请其他各州派遣代表团开会讨论“类似的商业规范,”以保障各州的“利益和他们永久的和谐”。
    1786年9月,5个州派出代表在首都安纳波利斯召开会议。对强大中央政府的恐惧心理普遍存在于美洲人民心中,这其实是英格兰传统。英格兰常备职业化军队是在光荣革命之前才建立起来,伦敦人甚至长期拒绝建立职业警察,酒馆里和报纸上的八卦传言说,只有巴黎那样的奴隶城市才有庞大的警察队伍,警察是国王的密探和打手,是专制暴政武器。独立战争胜利之后六个月内,大陆军已经遣散,各州也没有常备军队,更没有职业警察。美洲人民普遍害怕强势中央政府,这是基于常识的推理,政府力量强大,就意味着政府有能力压迫人民,操纵人民,因此民族主义者的呼召很难在美国引起共鸣。
    但是麦德森的建议并不是建立一个强势中央政府,他是在推动建立一个协调各州关系的中央机构,这种解决方案和汉密尔顿计划[看上去]是两回事,[显得]容易让人接受。麦德森是谨慎的学者型人物,他缺乏积极的侵略性,他的计划只吸引到5个州,可是汉密尔顿是积极进取型人物,相当有侵略性,汉密尔顿大力推广麦德森方案,他呼吁各州参加一个大会,“设计”各州认为“有必要的规定”作为联邦政府宪政规矩,以便十三州合一状态得以持续。必需要提醒大家两条,第一,行政管理机构,议会和法庭都是美国的[政府]组成部分,所有这些掌握公众权力的机构都是政府;第二,宪法是限制管理政府的法律定规,宪法无权管辖人民,就像英格兰【大宪章】一样,这些司法文件只能[明确承认]人民的权利,而不能“定义”人民的权利。【独立宣言】已经说的非常清楚,权利是造主赐予人民的“自然权利”,而不是多数人代表组成的代议政府或者世袭君主政府赐予人民的“社会权利”(注:卢梭虽然颂赞洛克作“圣贤”,但是他解读的洛克社会契约理论却和英美世界完全相反,卢梭解读的人权是社会权利,英美理解的人权则是自然权利,这是完全相反的两条路线,因为公权政府(社会)如果有权力赐予一个人权利,那么它就也有权力收回(剥夺))。
    麦德森的【佛吉尼亚计划】为美国制宪会议提供一个可讨论的方案,汉密尔顿的贡献则是说服各州参加这个制宪会议,各州终于同意派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
    【佛吉尼亚计划】有个关键创新元素: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直接发生关系,而不是通过各州政府作中介,中央政府的权柄来自于全国人民授权,而不是来自各州政府授权。换一种说法就是,掌握主权的人民把他的权力分别交托给中央政府和州政府。麦德森发明人类政治学历史上一个伟大辉煌的短语“我们,人民”,是人民把权力交托给政府,而不是政府把权利恩赐给人民。
    美利坚合众国这朵奇葩出现在地球表面之前和美国建国之初,民主政治是贬义词。古希腊时代经历过民主政治,精英政治,金权政治和寡头政治等多种政治制度,古典时代最后走向古罗马帝国的皇帝统治。西方学者回顾古典时代历史的结论是,民主政治是暴民群氓的政治,带来的是社会失序和政治混乱。英格兰政治学理论认为应该让“有闲暇,有余力,接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参与政治,方能带来良好社会秩序,这是古希腊精英政治的英格兰版。英格兰是贵族精英政治传统,一方面是血脉绵长的贵族,一方面是平民中选拔出来的绅士,贵族和绅士组成精英政府。这是英格兰和欧洲大陆的一个显著区别,也就是说,英格兰不存在欧洲大陆的种姓制度。一个平民家庭的孩子,向上攀登可以成为绅士,他如果再有杰出贡献就会被选拔成为贵族。绅士传统源自中世纪堡镇时代,乡亲们推选出来的“绅士”和“骑士”是平民代表,他们要取得本镇乡亲们的“共识”才能征税。
    历史的诡异之处再次出现,约翰-洛克的著作在牛津大学遭到封杀,却在苏格兰爱丁堡大学,格拉斯哥大学和阿伯丁大学成为显学。苏格兰长老会确立的全民教育体系更是提升苏格兰人民整体文化教育水平,苏格兰走出氏族社会步入现代公民社会。在雅各宾人(注:Jacobite Rising雅各宾人起义(1688-1746)是大不列颠内部的一股起义运动,起义者试图推翻篡位的伪君,他们效忠于被驱逐的斯图亚特家君王詹姆斯,而詹姆斯的拉丁文名字读作雅各,因此他们被称作雅各宾人,不要把他们和法国大革命的雅各宾党人混淆。)被镇压后一代人时间里,苏格兰有如凤凰磐涅一般,突然崛起成为西方世界学术高地,源源不断向欧洲和美国输出各种思想理念。苏格兰启蒙运动深刻影响美国大学,美国良好教育精英中一大批人是普林斯顿大学养成的民主派,这批普林斯顿毕业生有的是牧师,有的是议员,有的是律师,他们大力鼓吹民主政治,这是麦德森的“我们,人民”被美国人民接受的民意基础。
    【独立宣言】颠覆国家主权政治理论,“我们,人民”颠覆国家主权理论,但正是“我们,人民”不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存在,因为当十三州人民都把一部分权力托付给这个中央政府的时候,人民害怕这个中央政府会强大到可以从人民的仆人变质为人民的主人,因为它掌握着这样的力量。
    1786年9月,突发事件再次展现推动历史的力量。丹尼尔-谢司Daniel Shays(c.1747-1825)原本是麻省雇农,他在独立战争中表现勇猛被提拔为上尉,拉法叶将军还把自己的佩剑赠送给他。谢司后来把佩剑卖掉换钱,这个行为遭到许多同僚鄙视。退役之后,他迟迟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发薪水和退伍养老金,自己的农场也因为经营不善被法庭拍卖还债。谢司带领一批对现实不满的农夫造反了,他们围攻法院迫使法庭休庭。1787年1月,1200造反大军拿着犁地的钉耙攻占春原军火库,抢夺火枪和火炮,一时间声势浩大,州长一面召集民兵镇压造反,一面向大陆会议请求增援部队。1787年2月,这场造反终于被镇压,但是抓捕逃犯的事情一直持续到制宪会议召开前不久才结束。谢司后来收到大陆军退役金,他堕落成酒鬼在纽约去世。绝大多数造反领袖都获得赦免,只有两个人被吊死。这场造反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马萨诸塞议会放弃直接税,降低法庭费用,并对造反者提供一系列财务救济。但是间接后果则是让许多人意识到,如果没有常备军力量,一但遇到这样大规模民间暴力事件,各州政府就处境尴尬。如果各州政府加强执法力量,当地人民又会害怕,把各州力量集中在一个遥远的、不能直接威胁到各州人民生活的中央政府,看起来像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案。
    米国,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万恶的“合一体”Union。注意,这就是区别,这就是万恶的汉密尔顿主义。
    米国民主,是杰弗森主义,人民主权,平民政治。
    蛋是,米国国体却是汉密尔顿主义,是一个50州(省)组成的国家。
    这个国家建构过程,是个演变的历史发展过程。
    汉密尔顿呼吁建立民族国家,建立起一个合一,蛋是,汉密尔顿他们呼吁无效。孙中山那些留学垃圾,无证行医的米国博士,呼吁某国愚民的档次,米国泥腿子档次不同,民族国家个叉啦。
    他们用“联邦”包装,这是个策划,他们自称联邦主义者。注意,骂小布什,骂撒切尔的,就是骂他们是民族主义者nationalist。
    有许多词,有转变,曾经的高大上,后来变成不能见光,比如,帝国主义者,和WASP,当年都是时尚,后来却变成不上档次。
    蛋是,民族主义者,在历史悠久的米国,“自古以来”就是贬义词。
    爱国主义不同,在左翼是贬义词,在右翼是褒义词,要的是责任和荣誉。
    蛋是要注意,学校里不能灌输爱国主义,那变成底层泼皮国的档次啦。
    爱国是个政治选择,政治档次低。
    奇葩国人民没有道德伦理概念,“神圣”的政治?人类脚底下的档次。
    上个礼拜和一个万恶的米国鬼子聊天,他在中国学习鸟8年中文,以“中国观察家”自居,学习本大学问的米国历史,加深中文,嘿嘿。他质疑哥说,是不是刻意“合法化”米国革命。本大学问科普说,米国歌名,是个政治选择,正当与否,就放在政治里讨论。无共识不可征税,这是自古以来,英吉利人民的权利和特权。议会悍然违背鸟列祖的传统,米国泥腿子抗税,这没啥不正当的啦。
    正文99
    费城制宪会议,建国诸父发明一个“我们,人民”的国家
    1787年5月14日,最早一批代表到达费城,罗德岛根本没有派代表参加制宪会议,罗德岛强烈抵制这样一个强势中央政府。代表们开会的地方是殖民时代的宾夕法尼亚议会大楼,大陆会议就是在这里召开,华盛顿就是在这里被委任作大陆军总司令长官,【独立宣言】也是在这里发表,自由钟就是在这里敲响,这里是革命开始的地方,这里也是建国诸父立定心志让革命永远结束的地方。
    美国革命领袖是人类历史历次革命中最文雅的一批革命领袖,他们和法国大革命,拉美各地革命和俄罗斯革命领袖有着显著不同,他们在发动革命前原本就是政治体制内精英,他们领导的革命只是切断和王冠的关系,推翻不列颠对美国的主权,也就是说,美国革命领袖是带着管理社会的经验领导一场革命。
    有几个著名爱国者领袖没有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约翰-亚当斯当时出任驻英国大使,杰弗森则是驻法国大使,激进的萨缪尔-亚当斯没有获得马萨诸塞议会拣选。最高调最会煽风点火的两个领袖也没有参加这次会议,帕崔克-亨利强烈反对强势中央政府,他拒绝去费城,他说他一到费城就“闻到老鼠的气味。”另一个煽风点火好手托马斯-潘恩不是议会代表,就在众人在费城策划设计一个新国家的时候,他在1787年5月去了英格兰,他在英格兰宣传革命没有成功,然后跑去法兰西参加革命,他已经爱上革命事业。
    杰弗森对这次大会深表担忧,他写信给乔治-梅森和詹姆斯-麦德森一再叮嘱要担心出现强势中央集权政府。汉密尔顿有着明显帝国情节,他一直呼吁建立伟大的美利坚民族国家,汉密尔顿宣传写作能力很高,他本人又在战场上赢得勇名,更关键的是,汉密尔顿的“盾牌”乔治-华盛顿虽然没有明确政治理论主张,但是华盛顿在代表中享有崇高声望,他往往背书汉密尔顿的观点。杰弗森把参加会议的55个代表称作“半神”(注:半神起源于古希腊神话,神灵和人间女子生出有超乎人类能力的半神人,凯撒就曾被罗马元老院封为“半神”。杰弗森的半神是讽刺以上帝自居,认为自己拥有特殊能力和使命要拯救人民的人。),他非常担心这些“半神”会搞出一个罗马帝国那样的国家。
    我们来看看杰弗森笔下的55个“半神”是什么样一群人。他们有商人,工厂老板,庄园主(奴隶主),律师,“金钱人”(注:美国初期是农业社会,农夫们,包括庄园主精英普遍憎恶银行家,他们把“靠钱生钱”,贷款收取利息的银行金融业者称作“金钱人”monied man,这个词来自英格兰,英格兰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历史时期,乡绅和农夫憎恶城市里的银行金融业者。),没有工匠,没有雇农,也没有落后边疆地区代表,只有一个普通农夫,其中过半数是律师。他们中有29个大学毕业生,其中9来自普林斯顿。他们的平均岁数是42岁,考虑到当时欧洲人平均寿命不到40岁,这是西方文明圈内一群成熟年龄段的精英。55人中有42人是大陆会议代表或者官员,他们具有中央政府管理经验。我们还要明确一点,过半数代表认为民主政府是件可怕的事情,朝圣者诸父中的约翰-文思乐普已经说过,“在世俗(注:在英文里,民事的,世俗的,公民的civil是混用的,都是和宗教分开的世俗概念。)国家里,民主政治是最卑贱最恶劣的政府形式。”多数制宪代表深以为然,他们来这里的最初意愿是要建立一个中央政府遏制民主政治,按照汉密尔顿的说法是,约束“鲁莽的民主政治”。
    1787年5月24日,七州代表到场,会议代表人数跨过最低门槛,制宪会议开始。联合国人类文化遗产“独立馆”里的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室能够让我们看到当年的会场格局,一州代表坐一张桌子,会议 台上坐着乔治-华盛顿。大家选举华盛顿作 ,华盛顿是个称职的 ,他的工作是听大家辩论争吵,维持会议秩序,当然也有些时候在 台上打打瞌睡。
    会议一开始就产生两方不同意见,这个争论一直持续到20世纪,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森认为,条约应该公开,条约谈判过程也应该公开;瑞典政治学者,曾任联合国秘书长的达格-哈马舍尔德则认为,条约应该公开,条约谈判过程则应该保密。华盛顿认为,如果谈判过程公开,报纸上会有各种八卦流言影响公众民意,妨碍制宪会议顺利进行,因此制宪会议是一场密室会议,会议辩论记录直到60年后才向美国人民公开。这又给亚当斯增加一条骂华盛顿作“羊肉球脑袋”的依据,根据美国政治传统,理解决策过程才能让人民理解最后公布的法案到底在说些什么,因为同样一个最终法案文本,不同的人往往会有不同的解读。

    
    (【费城独立厅会议室】,场景布局就是按照制宪会议原样。据说华盛顿常坐在 台上打瞌睡,政治理论辩论不是他的专长,他是杰出领袖,但是并不是个学者。)
    华盛顿发言很少,但是他也有贡献。曾经有位大陆军时期的下属提议他作国王,华盛顿回应说,听到这样一条让他感到“恶心憎恶”的提议,他必需提出最严肃的抗议。不要君王制度成为代表们的共识,汉密尔顿也不能扭转大家对君主制度的负面看法。华盛顿还提议不要结成政党,他认为政党会带来不问是非,只看党派立场的闹剧,不利于合一,这也成为密室会议代表的共识。
    制宪会议最初一个月简直就是历史课,麦德森带来大批历史书籍,大家研究讨论古典时代的希腊城邦国家制度,觉得古希腊城邦档次都不够,后来研究荷兰和德意志国家制度,又觉得荷兰联邦和德意志各国档次也不够,代表们最感兴趣的是英格兰国家制度和历史,可是英格兰西敏寺体系档次还是不够,因为大家害怕议会至尊的中央政府制度,而且西敏寺体系核心是国王,美国显然无法照搬西敏寺体系。上完历史讨论课,大家认为应该创造一个全新的国家制度,代表都是有政治经验的议员,他们知道带回去的解决方案必需在本州各利益集团和政治团体能接受的范围之内,南卡的皮尔斯-巴特勒引用古希腊先例说,“我们必需效仿索伦的榜样,他给雅典公民的不是他能设计的最好政府制度,而是雅典人能接受的最好制度。”这也是英格兰政治传统,当绅士们在平民院里为一个征税法案争辩的时候,他们都知道,如果这个法案通过,他们就要负责回去向农夫们说明解释这个法案的合理性,他们要能够和农夫取得共识才能收到税。
    密室制宪会议是一场艰难的辩论和争吵,代表们每周要在炎热气候下辩论争吵六天。他们各自代表着不同利益,各自不同政治理念,代表们最后能够制定出联邦宪法的关键原则有三条,这三条都是古老的英格兰传统,它们先后是,妥协以求得共识,妥协以求得共识,和妥协以求得共识。统计数据告诉我们,在560轮投票中,没有一个州是永远的输家,每个州都有在某个议题获胜的时候。
    汉密尔顿代表纽约提议终身总统制,终身参议员制度,参议员都必需是有土地的精英,【纽约计划】类似西敏寺的君王和贵族院,汉密尔顿希望建立起一个美利坚民族帝国,中央集权国家制度就是这个帝国事业的保障。
    正文100
    麦德森带着【佛吉尼亚计划】来到费城之前已经立定心志设计规划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国家制度。麦德森阅读过大量古典和现代政治学书籍,也阅读过许多历史书籍,他在大陆会议和佛吉尼亚议会都有从政经验。基于他的从政经验,麦德森认为美国政治领袖缺乏雄心,也缺乏公众美德意识。麦德森的判断是正确的,美国政治领袖和美国人民一样,对汉密尔顿那些宏大愿景根本不感兴趣。麦德森理解美国文化,这是一个关键点,草根美国文化和精英英格兰文化的区别在于,美国人没有英国贵族精英那种居高临下的怜悯情节和“做好事”情节,美国人民热衷于作好自己,过好自己的小日子,这就是草根农夫和贵族精英的明显区别。
    麦德森提醒汉密尔顿和大会代表说,如果人类美德可靠,那么根本就不需要政府。政府本身就是一个有必要的恶,既不能依赖终身总统的美德,也不能依赖人民的美德,因为总统和人民都是人类。麦德森又搬出历史往事,中央政府和各行省政府一直存在着权力争夺冲突,最后往往靠军事力量解决问题,这是一个事实。靠力量威胁和操纵,这显然侵犯了人民的自由权利,因此中央-地方行省制度不适合美国人民。【佛吉尼亚计划】的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则不存在矛盾,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不存在上下级行政关系,他们的权力各自不同,这样就不会有矛盾冲突。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分别向人民负责,他们共同存在,而不是作为上下级对手存在,他们从不同方面保卫美国公民的权利。这种联邦和州政府关系,是“我们,人民”之后,麦德森的又一个伟大创新。
    【佛吉尼亚计划】有意识地废弃【联邦条例】中的“国家主权”state sovereignty,麦德森正式抛弃国家主权理论,“我们,人民”生活的国家是自由民的集合体,美国内部没有国家主权,主权来自人民,麦德森使用“全国最高权力机构”supremacy of national authority的措辞来定义联邦政府的政治身份。联邦政府这个最高权力机构的权力直接来自全国人民的授权,麦德森解释说,这个新的中央政府将绕开州政府,直接和“构建他们(联邦政府)的个人”发生关系。人民授权组成联邦政府,这就意味着人民必须对自己的授权行为承担责任,必须顺服联邦政府在其公权力范围之内的行政管辖权。
    【佛吉尼亚计划】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关系解决方案被大家接受,这是关键一步。两个纽约代表在【纽约计划】被否决之后退出会议,这使得纽约丧失投票权,因为汉密尔顿一个人不具有代表纽约投票的资格。汉密尔顿值得颂赞之处是他正直人格和宽广胸怀,他不是美国人鄙视的“酸溜溜的失败者”,汉密尔顿虽然在这场建立美国的辩论中完全失败,但是他依旧留下来参加这场会议。
    代表们以【佛吉尼亚计划】版为蓝本进行深入辩论,此时浮现大州和小州矛盾,因为麦德森的计划是全民普选的民主政治,这必然使得人口大州在联邦政府中掌握绝对话语权柄。特拉华等人口小州拥护威廉-佩特森的【新泽西计划】。最后康奈迪克提议将【佛吉尼亚计划】的参议院构成进行修改,每州不论人口多少一律两个席位,众议院则按人口多少分配比例,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这种解决方案对人口大州来说是不公平的,人口大州在激烈辩论之后作出妥协,在7月底达成【康奈迪克大妥协】版。
    剩下的政府建构细节问题很快通过辩论方式得到最终解决方案,比如,制宪会议废弃选举权的土地所有权门槛,因为有好几个州已经废弃土地门槛,这就意味着美国联邦政府是草根民意授权的政府。总统选举制度也很快明确下来,总统由各州选举团选举产生,各州议会决定各州的选举团制度。总统选举团制度又是一个妥协,联邦宪法赋予联邦政府很大权力,这其实就意外着州政府丧失一部分权力,总统选举团制度就是一个救济,州政府在总统选举中掌握权力。
    8月,代表们进入奴隶制问题,这又是一个大妥协。北方州谴责奴隶制度,希望废弃奴隶制度。切萨皮克庄园主则希望保留奴隶制度,但是结束大西洋奴隶贸易,大奴隶主乔治-梅森严辞攻击奴隶制度和奴隶贸易。但是水稻种植州南卡和乔治亚则坚持必需进口奴隶,否则他们将退出这个合一。北方各州知道必需在奴隶问题上作出妥协,否则这个合一就会分裂。代表们不把奴隶制度问题当作道德问题进行讨论,而把它作为政治问题进行讨论,这种讨论方式保障国家的合一。联邦向南卡和乔治亚作出的妥协是允许20年奴隶进口贸易,同时将逃亡黑奴(包括白人契约奴隶)定义作“逃犯”。宪法全文不提“奴隶”和“奴隶制”,而使用“公民和其他所有的人”这种措辞,这就在联邦司法体系内排除黑奴制度。麦德森在8月25日解释说,如果在宪法里公开承认(黑)人是财产,是一个错误。另一个妥协则是麦德森的“五分之三”计算方法,也就是说,在联邦议会代表席位分配中,黑人人数按“五分之三”计算,这是南方对北方作出的妥协。
    消除人口小州和奴隶州的担忧之后,加强联邦政府权力的阻力就小多了,有两个目标加速这个讨论,第一个是还债,大陆会议欠很多债到这时候都没有还清,这是一个耻辱;第二个则是建立军队保护美国人民安全,这也需要钱。宪法赋予联邦政府征税权,铸币权,度量衡制度确定权,专利和知识产权,建设全国邮政体系的权力,还有建立陆军和海军的权力。原住民关系,对外战争和对外关系也归联邦政府管理。如果一个州发生“内部暴力”事件,在州政府请求帮助的前提下,联邦军队可以进入这个州恢复秩序。联邦政府还将拥有一个首都,这将是一块不超过10平方英里面积的联邦政府领土。许多代表没有意识到,在不知不觉之间,美国联邦政府居然变成比当时所有欧洲君王更为强势的中央政府,而且日后随着联邦法院大法官对宪法的解读,联邦政府权力会越来越强。美国总统掌握的权力在理论上比任何一个欧洲君王都大,当然,俄罗斯皇帝除外。
    这个宪政体系下的美国各州依旧强势,各州有自己的刑法和民法,从学校到修路到桥梁建设,到市镇宪章颁发(注:宪法和宪章的区别不大,都是给政府定规矩,授权给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关键的区别是,宪法是基层人民批准的,宪章是上级政府批准的,比如英国国王批准马萨诸塞宪章,纽约州政府(议会)批准一个新城镇宪章。),到银行和股份公司的成立,美国人民日常生活和联邦政府没有太多关系。选举权也是由各州自己决定,人民的世俗(公民)自由绝大多数时候处于州政府保护和规范之下。美国根本就不是一个民族国家,乔治亚人,佛吉尼亚人,宾州人,马萨诸塞人,他们有各自不同的习俗传统和生活方式,美国只是一个大伞,保护这个大伞下不同族群的自由生活方式。
    美国宪政制度的一个关键点是当州政府作出对抗联邦政府行为时,联邦政府不能以这个州为敌,而只能追究具体当事人责任,这样就免去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武力对抗。麦德森写信给杰弗森说,“永远不要希望全体成员自愿遵守联邦法律,”强迫每个州顺服的作法将带来灾难,因为会把无辜者和犯罪者当作一个集团对待,这就会带来内战,因此应该假设州政府不存在,直接追究具体违法者责任。
    民主政治可能带来多数人暴政(注:多数人暴政是民主政治的常见弊端,一人一票,人数多的人投票产生法案,压迫侵犯少数人的权利,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除了苏格拉底和耶稣基督的案例之外,20世纪的希特勒,拉美的庇龙将军也是多数人暴政的经典案例,因为他们都是通过民主政治渠道上台。法国大革命则不是民主政治的多数人暴政,因为法国大革命是大屠杀和暗杀的政治斗争手段,法国大革命是暴力政治,而不是代表议会民主渠道的政治斗争。),杰弗森和麦德森等建国诸父对这个危险非常清楚,古典历史上,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和古罗马的耶稣基督都是多数人暴政的教科书案例。美国是个草根民主国家,又建立起一个强势联邦政府,如何保障弱势,也就是每一个普通公民不遭受联邦利维坦的欺压?普通公民也包括总统这样的大人物,因为如果没有宪政体制保障,今天的总统也可能就是明天的弱势。建国诸父对公众权力的制约和平衡非常在意,对坚持司法公正也非常在意,但是记录告诉我们,他们的辩论焦点都在行政和议会两部门之间的制衡,制宪会议并没有关注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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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3 13:30:42  更:2022-11-05 02: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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