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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美国的故事,草根泥腿子的自由之路(高大上修正版,全景再生文明史)[第96页]

作者:曹立仁
首页 上一页[95] 本页[96] 下一页[97] 尾页[27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正文101
    建国诸父忽略司法体系的问题遭到许多后人质疑,我们还原历史就可以理解这个现象,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得不到学院派人士尊重,因为小国寡民的城邦共和国理论和建国诸父设计的中央政府大国制度根本不兼容。建国诸父熟悉并且仰慕的是西敏寺传统,在英格兰普通法传统里,法官在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创立法律(判例),这种[被动立法]方式带有无限拓展空间,所需要的只是常识和严谨逻辑,世界上第一个君主宪政国家英格兰甚至没有成文宪法,我们之后就会发现,美国司法体系发展历史就是英美普通法又一个经典案例。和不列颠不同,美国是一个从无到有创立出来的新国家,建国诸父被迫制定一部宪法作为这个新国家的建设蓝本,给未来的联邦政府定规矩,但是他们更熟悉和欣赏的是西敏寺政治体系。在英格兰,行政和司法密不可分,王冠责任之一就是律法公义的审判者和执行者,随着历史发展,政府规模扩大,王庭上出现专门的首相职位,在16世纪中期之前,大法官就是首相(注:英格兰的大法官英文是Lord Chancellor,亨利八世时代,托马斯-莫尔的正式职位就是大法官。),出现专职首相之后,大法官依旧是内阁重臣,一直持续到21世纪的今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战略轰炸德国平民目标是否合法?这样的政治问题也必需要咨询大法官。建国诸父有意识地设计制度限制公众权力,他们的思路是把行政体系和议会体系进行明确切割,制造两个体系之间的制衡机制,但是他们就没想过还必需独立切割司法体系。建国诸父的逻辑是,任何一个理性人,不论是行政部门还是国会部门的人,都会遵循法治标准行事,硬要把“司法绵羊”和“政治山羊”(注:基督教传统里,绵羊代表基督徒,基督教会里混杂着假基督徒被称作山羊。基督徒高于非基督徒,法律高于政治,因此说“司法绵羊”。)切割区分开来是无意义nonsense。美国历史也是这样发展,初期联邦大法官其实都是律师-政治家结合体,他们通常把大法官职位看作政治生涯的一个阶梯而已。首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杰在1795年辞职竞选纽约州长,第二任大法官约翰-茹特里奇John Rutledge(1739-1800)甚至还没等到参议员审核批准就已经辞职,他认为南卡最高法院大法官职位更能体现价值,第三任大法官是奥利弗-埃尔斯沃斯,他在1800年辞职出任驻法国大使。萨缪尔-崔斯Samuel Chase大法官更离谱,他一面端坐在法庭高台之上,一面公开参与政治活动。
    许多中国人观念里的“三权分立”其实是个迷思,至少美国不是三权分立国家,不仅美国宪法没有这样的表述,美国发展演变出来的宪政体制也不是三权分立,甚至到21世纪的今天,英国和美国英文里还是没有“三权分立”这个说法,有谁见过英美学院标准的历史和政治学讲述出现过三权分立么?启蒙时代的孟德斯鸠提出过三权分立政治理论trias politica,美国偏偏对这个理论不感兴趣。因为不具有操作可行性,这是一个简单的逻辑推理,孟德斯鸠设想的是古希腊城邦共和国,这和美利坚合众国这样的大国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三权平行相当有三个脑袋,如何运行?美国宪政模式不是三权分立,而是权力分离,司法复核权Judicial review居高,行政体系(白宫)和立法体系(国会)都必须顺服于最高法院的复核权,这是法治传统的美国宪政模式,也就是说,美国宪政体制是司法至尊。从约翰-洛克到亚当-斯密,有一种理论在演变发展,直到卡尔-波普尔(1902-1994)总结出非主观意愿后果定律(注:非主观意愿后果定律Law of unintended consequences是说,人主观的改造社会行为,往往会产生出和主观意愿完全相反的结果,比如,想改革社会让许多人过好日子,结果却带来饥荒和死亡的结果。这个理论在20世纪得到美国社会学者Robert K. Merton的推广,因为他在社会学界的地位,这个理论成为当代社会学主流理论。),美国宪政的联邦复核权发展历史可以作为这个理论的经典案例。
    在费城制宪会议上,联邦主义者希望加强中央政府权柄,反联邦主义者则极力反对联邦政府掌握否决各州法案的权柄。硬核的反联邦主义者,新泽西代表路德-马丁Luther Martin(1748-1826)提出方案,他反对联邦政府有权否决各州法案,建议写成“本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合众国已经缔结及将要缔结的一切条约,皆为全国之最高法律;每个州的法官都应受其约束,任何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注:这就是美国宪法第六条第二章,后人称作至尊条款Supremacy Clause,因为这个条款确定联邦法律至尊。),制宪会议代表一致同意这样的修改,州权主义者认为自己获得胜利,因为首先,宪法没有赋予联邦政府否决各州法案的权柄;其次,司法解释权是在“每个州的法官”手里,也就是说,是在各州政府手里。一条州法案是否违反联邦宪法,解释权在谁手里至关重要。但是路德-马丁或许没有意识到,他建议的这段文字就公开显明,联邦法律高于州法律,这一条就确定联邦政府至尊地位。随着历史发展,联邦大法官又夺取法律解释权,这就演变发展出联邦法庭至尊地位。但是这段文字只是确定联邦法律至尊,各州司法管辖(解读)权问题并没有解决,宪法并没有赋予联邦政府管辖州法律的权柄,这个问题通过另外一条联邦法案补齐。
    我们已经解释过,费城制宪会议并没有深入讨论司法体系问题,代表们把这个问题交给第一届国会解决。1789年,美国国会批准通过【埃尔斯沃斯法案】(【司法体系法案】Judiciary Act),这个法案就是奥利弗-埃尔斯沃斯Oliver Ellsworth(1745-1807)的杰作。
    奥利弗-埃尔斯沃斯Oliver Ellsworth(1745-1807)在普林斯顿学习神学期间已经展现杰出学术能力,获邀加入美国本土最古老的学院精英弟兄会菲贝塔卡帕(注:菲贝塔卡帕Phi Beta Kappa Society是美国最古老的学术界精英俱乐部,它起源于威廉和玛丽学院的菲贝塔卡帕弟兄会,学生用希腊文字母创造出的弟兄会名字的意思是“对智慧的爱(哲学)是生活的指南”。菲贝塔卡帕后来发展扩散到各地名校,中国留学生胡适和蒋梦麟就曾经应邀加入,这个弟兄会的特色是杰出学术能力。),埃尔斯沃斯在政治斗争中充分展现英格兰辉格党人格调,他是个“合一但是不强求统一”的人。费城会议的【康奈迪克大妥协】就出自他的手笔;美国国名中的联邦United States也是他的提议,他认为继续使用联邦这个名字更容易获得害怕强势中央政府的美国人民接受;他是一个废奴运动者,自己也没有奴隶,但是他劝说北方代表对南方奴隶州妥协让步。制宪会议委任埃尔斯沃斯制定司法体系细节,他起草的【司法体系法案】是一部伟大杰作,它在1789年批准生效之后,一直延续到21世纪的今天。【司法体系法案】创造一个三等级的联邦司法体系,基层是每个州的联邦地区法庭,一个中级联邦法庭巡回于三个地区受理上诉,对中级巡回法庭裁决不满的人还可以上诉联邦最高法庭。联邦最高法庭则由一位首席大法官和五位助理大法官组成,总统提名法官候选人,参议院批准候选人(注: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人数六次变化,最后在1869年定为九人,这九位黑袍人就是美利坚合众国近乎神圣的祭司。)。这个法案赋予联邦最高法庭非常重要的权柄:大法官有权命令联邦政府官员履行他们的法律责任。
    正文102

    
    (【新英格兰绅士】(1801),作为新英格兰联邦主义者领袖,奥利弗-埃尔斯沃斯曾经担任联邦首席大法官(1796-1800),他妻子艾比盖尔-埃尔斯沃斯是康州州长的女儿。我们透过窗户看到他的庄园,这代表他们是“有闲暇时间的人”,他身后则是图书馆书架,这代表他是“良好教育养成人士”,手上拿着的信件则是公众事务的代表,庄园,图书馆和信件就构成“有闲暇,接受过良好教育,志愿于服务公众”的绅士。但是我们又要注意,精英意识和伴随的等级意识和共和国主义价值观是相矛盾的,因此画中的埃尔斯沃斯夫妻着装精致但是不奢华炫耀,气质自尊但是谦卑而不高傲。这幅画是经典的联邦主义者绅士肖像画。作者是Ralph Earl,收藏于康州哈特福德的沃兹乌斯艺术馆。)
    宪法中的【至尊条款】再加上【司法体系法案】,就从宪政制度上确定联邦最高法庭的至尊地位:从垂直层面来说,联邦法庭向下进入各州,可以行使司法裁判权,包括解释各州法律。在联邦政府层面,联邦大法官有权命令行政部门和国会。接下来需要的是,把联邦最高法庭的至尊地位显明,直至成为传统。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一直对民主政治心存恐惧,他向往西敏寺体系贵族精英政治。他第一个发表文章,呼吁联邦大法官应该超然于政治斗争之上,大法官应该成为政治斗争的仲裁者而不是参与者。汉密尔顿认为,联邦大法官应该是法学专家,致力于研究解读法律,这样法律才能成为公民权利的最高保障,日常鸡争狗斗的事情应该交给政治家们去做。汉密尔顿的呼吁带来司法界人士回应,1790年代出现这样的理论:联邦大法官应该成为宪法的新祭司阶级,联邦宪法就是世俗世界的约柜(注:约柜是圣经记载中,收藏十诫石板的柜子,十诫是上帝和以色列人盟约的重要部分,因此这个柜子被称作约柜。),服务于联邦宪法就是世俗世界最神圣的职业。这意味着“祭司们”应该从政治斗争中脱离出来,因为在英美传统里,政治活动本来就是不上档次的游戏而已。美国的民主政治现实又助长这种祭司情节,任何一个公民在理论上都可以被选举出任任何公职,行政和议会职务的档次显然不如大法官。联邦大法官就这样隐然变成一个特殊的,高高在上的祭司,他们从祭坛之上俯瞰政治家们的鸡虫之争作出裁决,捍卫公众利益和公民个人权利。这种理论要真正成为教条,要被人民接受,需要里程碑的树立,我们要等待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1801年登上祭坛。
    1787年9月17日,联邦宪法终于制定完成。本杰明-富兰克林承认这不是一份“完美的产品”,但是他说他发现“这个体系趋向完美”,他呼吁在场41个代表签署承认这份文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也恳求代表们承认这份文件,他其实是这场会议的失败者,他的中央集权体制计划和精英政治建议全部遭到否定,汉密尔顿真诚地问在场者说,一边是无政府和骚乱,一边是秩序和渐进,一个真的爱国者还在犹豫什么?绝大多数代表认同他们两人的说法,最后只有3个代表拒绝签署这份文件。
    富兰克林走出密室后,一位老太太问他,博士,是共和国?还是君主国?富兰克林告诉她说,是个共和国,关键是你能不能保住这个共和国。
    宪法获得草根大众批准,联邦主义者的胜利
    民族主义者知道美国人民对民族主义nationalism(注:民族和国家在英文里是一个词nation,同一个民族的人组成一个国家,就是民族国家,这时候的nation就变成国家的意思。民族概念原本是宗教战争产物,一个教会就是一个民族,英美人民走上宗教宽容道路之后,对民族概念非常排斥,民族主义者基本就是负面贬义词,一直到20世纪,攻击者还在用民族主义者nationalist指控撒切尔夫人和小布什。)的负面印象,他们有意识地使用“联邦主义者”Federalist这个名字包装自己。因为普通人看到联邦主义者,会望文生义地以为他们是在追求一个松散的,去中央政府化的联邦,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他们是要建立一个强势中央政府,把十三个国家凝聚成一个国家。
    宪法如何生效?批准流程就是个战略性选择,是多数通过生效?还是一致同意生效?联邦主义者作出高风险战略决定,他们决定多数州批准通过这部宪法就算生效。首先,他们知道罗德岛(或许还有几个州)会强烈反对这部宪法,其次,他们认为多数通过是最快的可行办法。十三个州中九个州通过就算生效,这个批准标准反应联邦主义者的强势倾向,因为这个作法本身就带有强迫性。这个高风险战略的四个最重要的人口大州分别是佛吉尼亚,马萨诸塞,纽约和宾州,联邦主义者预测他们有把握拿下这四个州。这个战略的第二个风险是大众民意原则,也就是说,不是由各州议会批准这部联邦宪法,而是召开全民普选成立宪法公会决定批准与否。这个作法就是标准的民主政治,联邦主义者说,各州议会批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联邦宪法是国家基本法,影响到全体美国人民以及他们未来的子孙,是背书这份宪法?还是拒绝这份宪法?人民必须要参与这场政治决策。联邦主义者认为,通过这样一场全民参与的政治活动,将引导美国人民超越各州界线看待这个新生的国家,他们会基于个人利益,本州利益和全国利益作出选择。从后果来看,联邦主义者的这个战略是明智的,人民被邀请参与这场政治活动,他们的意见得到尊重,他们参与这场政治活动之后就意识到自己多了一个身份-美利坚合众国公民。
    政治宣传战是这个战略的成败关键,各地联邦主义者发动协调行动的政治宣传战役,出版政治宣传小册子,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呼吁影响人民支持这部联邦宪法。
    纽约是辩论最激烈地区,詹姆斯-麦德森,约翰-杰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从1787到1788年以“帕比流斯”(注:帕比流斯Publius是罗马贵族,他曾经发动政变推翻罗马君主恢复共和国,被罗马人称作“人民之友”。生年不详,卒于前503年。)为笔名发表一系列文章推广联邦宪法,这些系列文章被称作【联邦主义者文集】Federalist papers。
    麦德森所写的【联邦主义者文集】第十号最能消除人民疑虑。反联邦主义者担心,13州组成一个国家,那么这个中央政府的力量将强大到可怕,能轻易压迫人民。麦德森则分辨说,国家大体量恰恰是防止暴政的最大保护力量,因为人性会追逐权力,这样就会形成利益集团。地主利益集团,制造业主利益集团,商人利益集团,银行家利益集团,和许多小利益集团会在这个社会里出现成长,这是必然的现象,也是必需的元素。麦德森分辨说,一个自由社会不应该压迫这些利益集团,只要没有一个集团形成主导垄断地位就可以。这样的局面只能在一个大共和国里才能出现,把疆域扩大,麦德森总结说,社会里就会有各种不同派系和利益集团互相斗争,社会越大越多元化,一个利益集团独大欺压他人的可能性就越小。

    正文103
    宾州的詹姆斯-威尔森则强调普选和民意代表是这本宪法的重点,他分辨说,这就是这个国家比古希腊,古罗马和不列颠档次更高的地方,他写道,“世界已经把如此的荣光赋予美利坚,美利坚拥有如此的荣耀和幸福,大众民意是混凝土和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则建立起全新的上层建筑,一个人类历史上不曾有过的政府。”在宪法制定工作中,威尔森的贡献仅次于麦德森,在大众宣传战役中,威尔森的贡献仅次于汉密尔顿,他的大力宣传呼吁使许多人接受大众民意代表原则,这是现代文明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的政治原则。
    人们把反对这部宪法的人称作反联邦主义者,他们的代表人物有帕崔克-亨利,理查-亨利-李,乔治-梅森,约翰-汉考克,詹姆斯-门罗和萨缪尔-亚当斯。和联邦主义者阵营一样,他们出于各自不同的思路反对联邦宪法。比如,纽约州长乔治-克林顿担心州政府丧失权力,而有的乡村民主主义者则担心一个商人和债权人控制的中央政府会带来新的贵族精英政治。一个马萨诸塞农夫来信说,“这些律师,有学问的人,还有那些金钱人想成为这部宪法的管理者,他们会把所有权力和金钱都抓在手里,然后把我们像小羊一样吃掉。。。就像鲸鱼把约拿吞掉一样。(注:圣经里,鲸鱼曾经吞吃先知约拿。)”这位农夫认为,这部宪法和州宪法不同,没有一份个人权利的宣告。杰弗森从法国急迫地发来信件,督促宪法添加【权利法案】(注:【权利法案】的作法是来自光荣革命,辉格党人将英格兰历史上散落的保障英格兰人权利的各种法案汇编在一起,构成【权利法案】。麦德森制定的宪法第一至第十修正案被人们称作美国的权利法案,这十个宪法修正案在1791年12月批准生效。)。
    良好教育精英阶级中的传统共和国主义者也反对这个宪法,他们要求政府“贴近人民”,他们认为美国应该是一系列小国家的联合体,而不是这样一个强势中央政府主导的统一国家。这批反联邦主义者引用法国理论家孟德斯鸠的理论说,城市国家,或者小国家是共和国制度的最好形式。帕崔克-亨利预测说,这个宪法会带来不列颠政治的最糟糕元素,高税收,压迫性的官僚体制,常备军,一个“伟大而有力量的总统。。。他还能作出各种辉煌慷慨的封赏,这简直是一场灾难。”
    但是反联邦主义者的宣传战役缺乏统一协调,他们之间常会出现对立声音,比如,路德-马丁的【总观察】和莫西-奥迪斯-沃伦的【关于新宪法的观察】就在互相拆台。
    更关键的问题是,他们不能提出建设性解决方案,反对新宪法又有什么解决方案呢?有人提出来效仿瑞士的联邦制度,但是这种小政府主张没引起共鸣,我们毕竟要记住这个事实,美国人民已经经历过小政府时期,他们就是觉得大陆会议不好才会寻找新的解决方案。
    制宪会议中的联邦主义者原本觉得【权利法案】是多此一举,但是为了迎合大众民意,联邦主义者承诺将在宪法批准生效之后增加【权利法案】。
    精英们在费城设计这部宪法,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宣扬推广政治主张,驳斥反对观点,而真正的选择权则在草根大众手里,因为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草根人民掌握主权的奇葩国家。
    1783年,各州选民人数已经占到白人男性成年公民总人口的60%-90%,而且快速走向全民投票权。当时原住民要纳税才能成为公民,原住民如果生活在自治区不纳税就不具有投票权,女人也没有投票权。造成美国这么多人有选举权成因很多,除了各州大众民意政治的宪政体制之外,还有一些奇葩促进因素,比如,新泽西在1776年规定拥有50英镑财产的人拥有投票权,结果物价一飞涨,穷人很快就跨过这个门槛拥有投票权,他们一但掌握了政治话语权柄就很难再被剥夺,因为他们会用选票支持那些维护他们权益的议员。
    到1790年,五个州已经实现所有纳税人都有投票权。白人妇女虽然有公民权利,但是要到1924年才有投票权,黑人则要等到1868年才拥有投票权。虽然全民普选是一个漫长的道路,但是至少在当时,白人男子的全民普选权就是让欧洲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美国就是这样一个“暴民群氓”掌握政治话语权柄的国家。欧洲的“大国发展战略”和“外交战略”都是“圈内人”的精英决策,但是在美国则直接受控于主流民意,也就是草根民意。当然有精英要阻挡草根人民拥有普选权,比如,纽约的詹姆斯-肯特对议员们说,其他州都在崇拜“全民普选这个偶像”,我们纽约要树立一个榜样。肯特认为拥有土地的人才有责任感和道德感,不能让那些没土地的“群氓”掌握政治话语权柄。肯特的奋斗在美国是一场走向失败的事业,因为草根民众会比较,而且会呼吁,纽约坚持到1800年也就无法再设置财产门槛。罗德岛是唯一例外,这里坚持设立134美元的土地财产门槛,这使得罗德岛一半公民没有投票权。
    贿选现象当然是存在的,大家不觉得这是个问题。在18世纪的英格兰,一个国会议员的一场竞选经费大约是10万英镑,选情激烈的选区费用更高。谨慎过日子的华盛顿记账本告诉我们,他1758年初次竞选绅士(议员)的花费不过是40英镑,买了47加仑啤酒,35加仑红酒,2加仑果酒,半品脱白兰地和三桶朗姆酒招待乡亲们。当然,美国和英国的竞选成本都在上涨,这个时候英国国会意识到问题,把买酒送钱定义为贿赂买票罪行。美国建国诸父则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给竞选者带来很多麻烦,还花费不少钞票。当然,美国竞选花费规模和档次,和英格兰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别,看看华盛顿“绅士”的竞选成本就知道了。
    美国政治草根性还表现在当选议员有工资,这使得草根平民也可以当选议员。当时英国议员是没有工资的,议员就是“有闲暇,接受过良好教育,志愿于服务公众”的贵族和精英,这也就意味着普通人根本不可能作议员,因为他们要赚钱谋生。美国却不是这个情况,最早呼吁议员应该有工资的不是农夫,而是律师,因为律师参加国会辩论就意味着他们不能赚钱,汉密尔顿自己非常有钱,但是他也替律师利益集团大声呼吁。富兰克林在宾州议会反对议员们有“补贴”,他的富豪身份遭到大家围攻。建国诸父在议员是否要有“补贴”的问题上分成两个阵营,整体来说南方反对国会议员有工资,北方则支持议员有工资。约翰-亚当斯一再呼吁“公众美德”,但是却大力支持议员有工资。他甚至说华盛顿不领工资这件事情是大陆会议的耻辱,因为这变成大陆会议在剥削华盛顿。亚当斯反对“特权”,不拿工资就是一种特权,他反驳杰弗森的“公职人员美德”概念说,如果这样的话,公职就变成有钱人的玩具。最后北方获得胜利,国会议员工资定在6美元一天,这个高工资招来报纸舆论围攻。议员们则在报纸上抗议说,纽约市的物价简直贵到“令人愤怒”,在首都纽约开会每天6美元的补贴是应该的。有些参议员也表示不满,他们认为参议院档次比众议院高,居然领取一样的补贴,这显然不公平。
    在宣传大论战和全民普选过程中,族群,地域和阶级对立意识也开始浮现。贫穷落后的西部边疆地区鄙视纽约,据说那里好多不要脸的妓院,还有巧舌如簧扭曲法律的律师,纽约简直就是一个罪恶的城市。南方人则比较敌视费城,费城的贵格会友仗着有钱成天对南方奴隶制度指手画脚。有些乡亲们认为波士顿也没有好人,那里都是大老板和读很多书的“金钱人”,他们会策划一系列复杂的阴谋诡计。在镇子上,在村子里,农夫们看报纸看宣传小册子,进行着激烈辩论。在这样的对立情况下,西部边疆和南方形成一个阵营,新英格兰和中大西洋形成一个阵营,美国初期的政治地域阵营浮现出来。
    正文104
    不要认为只有草根人民有这样以偏概全的族群歧视,精英们其实也是如此。富兰克林就非常不高兴,他还非常担忧。179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告诉我们,美国人口已经达到3,929,827,1800年则跳跃到5,308,483。富兰克林对人口过剩问题的担忧和马尔萨斯不同,他发表文章说,“为什么让那些非洲的子孙在美国繁荣增长?我们应该给可爱的白人和红人提供更多空间和机会。”不要认为富兰克林说的白人是欧洲人,他对白人的定义其实就是英吉利人。富兰克林认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法兰西人,俄罗斯人,亚洲人都不好,至于德意志人,除了萨克森人之外也不好,美国应该限制这些不好的人涌入,美国应该是英吉利人繁荣发展的新世界。富兰克林说,也许我对我们国家的肤色问题有偏见,但是美国本来就应该是英吉利子孙的国家。富兰克林认为宾州的德意志人很不像话,他们非但不说英文,更麻烦的是他们投票简直不问是非,只看立场。(弱势群体抱团投票,这其实是一个自然趋势。)富兰克林大声疾呼,宾州原本是英吉利人建立的殖民地,现在简直要变成德意志人的地盘了,他建议设立语言门槛,立法规定出任公职必需说英文。富兰克林甚至还曾经提议,提供奖金鼓励英吉利男人娶德意志女人。不过后来他自己打消了这个念头,老先生认为“在一个英吉利男人眼里的德意志女人实在太难看,”而且这个奖励计划要花太多钱,因此不可行。我们不要认为只是富兰克林这样担忧,建国诸父中许多人都有类似想法,华盛顿和杰弗森也表达过类似担忧,他们也反对新移民大规模涌入,当然,他们反对的“新移民”并不包括英吉利人。
    大批荷兰和德意志移民在独立后涌入美国,美国是一个他们无法想象的世界,他们居然能够在政治事务里发言。在法国和德意志,一个平民再有钱还是平民,就算读很多书成为卢梭那样的“哲学家”,还是平民身份,没有政治事务的话语权柄。这批德意志新移民并不是原籍国穷农夫,因为废除契约奴隶制度之后,能够跨越大西洋来到美国的农夫和工匠都需要自己支付运输费用。这批新移民没有土生农夫的地域忠诚度,佛吉尼亚和宾州在他们看来没有不同,他们普遍支持宪法。
    本杰明-亨利-拉托普Benjamin Henry Latrobe(1764-1820)被人们称作“美国建筑艺术之父”,他原本是英格兰有声望的新古典主义风格建筑师,1795年,丧妻之痛驱使他逃离英格兰来到新世界,他在美国留下一系列杰作,美国首都的“国会山”就是他的作品。1806年,他生活在“兄弟友爱之城”十年之后写信给意大利朋友说,“自从联邦宪法生效之后,选举权就扩散到全体男性成年公民。。。真正和可行的民主政治,全国人民获得平等的政治权利。。。我们的州议员和全国议会一样都是由[缺乏良好教育]的大众选举出来的。比如,费城议会,以及宾州在国会的代表,全部都是缺乏学问的人。他们中是有一个律师,但是没有什么声望,还有个人数学很好,但是他只是一个银行会计,其余大多是普通农夫,隔壁县选的代表是个铁匠,河对岸选出来的是个屠夫。我们州议会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杰出优秀的人才,事实上,普通选民往往不信任杰出优秀的人。”但是拉托普不觉得这是件坏事,他告诉意大利朋友说,“在一个良好教育的人看来,在一个艺术爱好者看来,[美国或许]呈现出令人不快的画面,但是美国的整体优点是不可否认的。。。[民主政治]产生出人类最大的幸福,我想也许任何国家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幸福。”
    1787年12月到1788年6月,各州举行全民普选决定联邦宪法命运。整体来说,落后边疆地区反对联邦主义,东海岸选民支持新宪法。不出所料,商人,工匠和出口型农夫组成的政治联盟轻而易举夺取宾州,宾州成为第一个批准联邦宪法的人口大州。特拉华,新泽西,乔治亚和康州这些人口小州也迅速批准联邦宪法,他们担心遭到邻居大州欺负。

    
    (【1790年美国地图】,13州年份是各州批准联邦宪法的时间。星号是伊利三角州,纽约在1781年把这片土地割让给联邦政府,联邦政府在1792年出售给宾州,这里变成宾州领土。佛蒙特共和国此时还没加入美国。蓝色西部地区是【巴黎和平条约】中,不列颠割让给美国的领土,此时已经有拓荒定居者,但是还没有达到建州人口门槛。绿色部分都存在领土主权争端,北方和不列颠(加拿大)有争端,南方和西班牙(佛罗里达)有争端。)
    联邦主义者第一个挑战出现在马萨诸塞,萨缪尔-亚当斯和州长约翰-汉考克是硬核反联邦主义者,他们拥有相当大影响力。联邦主义者一方面承诺补充【权利法案】,另一方面和有出口利益的工匠和农夫结成联盟,最终以187对168完成一击安全打上垒。
    1788年春天,联邦主义者席卷马里兰和南卡,新罕什尔也以57对47涉险过关,理论上此时已经完成9州批准,但是如果人口大州纽约和佛吉尼亚不加盟,这个美利坚合众国就无法建立。麦德森,约翰-杰和汉密尔顿展现杰出文字技巧加强宣传攻势争取草根民意,最后以89对79夺取佛吉尼亚,最惊险的则是纽约的30对27票。农夫州罗德岛和北卡拖延到1790年才最终决定批准联邦宪法加入美利坚合众国。
    20世纪历史学者对美国人民批准宪法的数据挖掘分析表明,商业活动越繁荣的地区,联邦宪法的支持率就越高,同样是农夫,沿海出口贸易导向的农夫倾向支持宪法,内陆边疆地区就倾向反对。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在有些落后边疆地区,农夫们一面倒地批准联邦宪法。
    1789年的美国,广州港和荒野之路
    费城制宪会议结束的时候,富兰克林祝愿美国像旭日一样升起,如果我们是生活在1789年康州的一个农夫,我们有理由共享富兰克林博士的乐观,因为报纸上总是带来各种令人振奋的好消息。
    在1788年的全国大选中,联邦主义者获得席卷性胜利夺取第一届国会44个席位,而反联邦主义者只取得8席。就如大家普遍预测的那样,选举团选举华盛顿成为总统,约翰-亚当斯获得第二多选票,他因此成为副总统。
    1789年4月30日,华盛顿总统在纽约华尔街联邦厅阳台上接受人民欢呼
    正文105
    1789年4月30日,华盛顿总统在纽约华尔街联邦厅阳台上接受人民欢呼,“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乔治-华盛顿长寿!”要注意这个文化差异,严格地说,英文里从来没有某人万岁,某国万岁这样的表述方式,因为世界上的人和物都不可能永恒不朽,这是英格兰人在中世纪就明白的概念。最经典的例子是,“国王已死,国王长寿。”这是宣告前任国王去世,祝愿继任国王长寿。为适应中文习俗,大家会翻译成万岁,但是真正在英文语境里,美国不会万岁,女王不会万岁,这个世纪上的事务和人都不会永恒。
    1789年,美国人民批准联邦宪法,选举产生第一任总统,这是美利坚合众国正式成立的年份。这个新生的国家还有了自己的国徽(注:国徽和国旗,国歌都是西方文明产物,国徽最初的名字是“盾牌纹章”coat of arms,中世纪贵族和骑士会在自己的盾牌上绘制纹章。大陆会议在1782年批准确认这个设计图案。),国徽顶部是13颗六角星代表着合众国十三州,象征着美国的白头鹰嘴里含着拉丁文的国家箴言E pluribus unum意思是合众为一(注:合众为一原本是传统形成的美国国家箴言,一直到1956年,国会通过H. J. Resolution 396决议案确立“我们信奉上帝”成为正式的美国国家箴言。),白头鹰一个爪子抓着象征和平的橄榄枝,一个爪子抓着13枝弓箭,象征着武力捍卫和平和自由的决心,这个国徽体现建国诸父对这个新生国家的愿景。我们一起来看看新生的美国是什么样的。
    1789年的美国依旧是个农夫国家,最大城市是42,000人的费城,接下来依次是纽约(33,000),波士顿(18,000),查尔斯顿(16,000)和巴尔的摩(13,000),绝大多数美国人生活在庄园里,农场里和村子里。这时候道路交通还是很不好,但是英格兰收费公路概念已经传入美国,这种路叫“转杆公路”Turnpike,各地集资休一段好路,马车到收费站付钱后转杆升起,这就是美国东海岸地区许多“转杆”高速公路路名的起源。挖运河概念也传入美国了,水运显然是最高效的运输方式,许多地方开始集资挖运河。美国一直在模仿英国的各种时尚概念,两国有文化传承,理解学习比较方便,而且不列颠的领先地位是一个事实。英国中产阶级报纸喜欢嘲笑美国人在“猿猴”(模仿)英国,欧洲游客眼里的美国人形象是,礼仪粗糙,文化浅薄,物质富庶,“无边界”的自信和独立。
    越来越多旧世界人涌入新世界,报上说可能半个西欧的农夫都跑美国来寻找自由生活。美国劳力短缺问题带来高工价,许多消息灵通的欧洲人移民美国,华盛顿希望更多不列颠农夫移民美国能教会美国农夫高级农业技术,因为欧洲和美国不少人一直批评美国农夫工作方法太粗糙浪费。
    制造业也进入婴儿成长期,阿卡莱特爵士发明的水框架纺织机颠覆性改变人类工业化生产方式,这是工业化生产进入新纪元的标志。1787年,马萨诸塞的贝弗利出现美国第一家棉纺厂。1788年,投资人以10英镑一股募集到1,280英镑资本在哈特福德开设第一家毛纺厂。纺织业生产效率飞速提高带动棉花需求猛增,南卡和乔治亚放弃低利润的水稻种植改种棉花,人们把棉花称作“白黄金”,棉花种植业逐步成为南方支柱产业。
    康奈迪克则发展锡器和钟表制造业,中大西洋地区出现造纸业,玻璃厂和炼铁厂。当然美国还没形成英格兰的工业城镇,绝大多数工厂其实还是作坊,资本和技术固然是一个门槛,更高的门槛则是劳力短缺,因此许多工场是季节性的,乡亲们在冬天农闲时候作工人多赚些钱,许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工场”。在新兴的水动力工场里,老板们常常自己就是技术人员。
    1789年也是蒸汽动力船开始增速发展的时候,约翰-费曲已经在1787年试制成功第一艘蒸汽动力船舶,这种时速可以达到7英里的船舶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兴趣。
    最大规模制造业依旧是造船业,美国已经成为仅次于不列颠的世界第二大造船国家。美国本土船舶市场很大,捕鱼业和捕鲸业,沿海贸易运输都需要船舶。独立建国也意味着更多的贸易机会,因为美国商人不再像殖民地时代那样,不能和外国进行直接贸易。法国,荷兰,西班牙和英国的美洲殖民地向美国打开通商贸易大门,美国出口的木材,谷物,肉类,鱼类和棉花行销欧美洲各地。
    新生的美国已经表现出扩张和开拓精神,农夫和商人向西,向远东不断开拓,追寻更多的土地和更多发财机会。
    1784年2月22日,中国女皇号载着中国人喜欢的人参离开纽约港驶向遥远的广州,这是一艘360吨的三桅帆船,它在1785年5月11日返回纽约带来令人激动的消息,伟大的中国皇帝愿意和美国人作买卖。中国市场毛皮价格很高,波士顿商人设计出一条“老中国商路”,把新英格兰制造品卖到美洲西北海岸,再向原住民购买皮毛,然后满载着毛皮去广州买回茶叶和丝绸,这个三角贸易商路看起来是个很不错的方案。1787年,五艘悬挂着星条旗的商船离开塞勒姆驶向遥远的广州,探险家罗伯特-格雷(1755-1806)船长发现俄勒冈海岸,这是美国宣告俄勒冈领土主权的依据。1789年,一位观察家告诉我们在广州港的46条商船里有18艘悬挂着星条旗。1793年,美国商船数量上升到36艘,1797年上升到54艘,越来越多美国商船驶向远东。随着交往增多,美国商人发现两个问题,首先,中国人认为白人都是低等野蛮人,中国把贸易定义作蛮族向天朝大皇帝的进贡行为,中国人并不认为他们是在作贸易;其次,中国人的外贸观念是重商主义倾向的,他们就像17世纪欧洲人一样真诚地相信买少卖多才是好事情。这两条造成美国商品贸易规模无法扩大,但是后来商人们发现一个难以置信的事实:中国商品廉价到无法想象,甚至从中国买棉花运回美国都还能赚到差价!根据17世纪伏尔泰的说法,他认为中国人特别能生孩子,因此劳动力廉价,海量人口带来廉价商品。但是商人们没“利益”(兴趣)研究这个现象成因,事实是单向商路就能赚到大钱。这条单向商路海量采购廉价中国丝绸,瓷器,茶叶,棉花,南京布(注:南京布Nankeen是中国出口的土布,曾经一度大量进入美国市场,以至于出现这个美国英语单词。工人们穿的工装裤就用黄色的中国硬布缝制,南京布就变成裤子的意思,后来南京布渐渐消亡,这个单词也就消亡了。),大黄,肉桂,漆器,纸扇等商品卖到美国市场,我们可以说,全美国市场都能见到中国商品,就算最穷的家庭里也会有中国商品,画着广州港的南京布放在家里也是一个异国情调的装饰品。

    
    (【广州港】(c.1820),当时美国市场对中国商品的需求非常大,社会各阶层家里都能找到中国商品。老中国贸易一直延续到1844年【中美望夏条约】,它是美国和东亚交往历史的开始。)
    就这样,年青的美国和大清帝国建立起奇特的商贸关系,但是中国此时还没有西方世界的外交概念,中国还生活在天朝朝贡体系内,因此美国还不能和中国建立平等外交关系。
    正文106
    向西去,这是年青美国的成长方向,西方有着广袤肥沃的土地和丰富的农业矿业资源。
    俄亥俄的橡树林里,乔治亚的松树林里,日复一日的伐木声就像是红军装的战鼓,激励一批又一批美国人驾着马车向西挺进,他们有的原本就是边疆人,有的则是革命战争时期的托利党人,他们到西部寻找更好的生活。1783年【巴黎和平条约】打开西进大门之后,年复一年,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上的船舶渐渐多起来,它们载着谷物和盐肉顺流而下到新奥尔良,年复一年,俄亥俄的辛辛那提,田纳西的纳什维尔,肯塔基的莱克星敦城镇规模渐渐扩大。原住民战争,疟疾,野兽和边远地区的盗贼都是西部人面临的挑战;艰险,贫穷和疾病夺取许多人生命,但是到1789年的时候,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已经出现上万个定居点,西部边境还在不断拓展,这一切的起源离不开丹尼尔-伯恩开拓的荒野之路。
    丹尼尔-伯恩Daniel Boone(1734-1820)是美国传奇,他是偶像级别人物,他是“开路者”,“拓荒者”,“探险者”和“自由战士”。英格兰诗人拜伦勋爵(1788-1824)的诗歌颂赞说“在所有我们仰望的伟大名字中,肯塔基落后地区的森林人伯恩将军,是所有人中最快乐的。。。”,落后地区的森林人就是这位“最快乐”的美国英雄,勇于探险,热爱家庭,他就是美国精神的符号-伯恩。

    
    (【伯恩护送拓荒者穿越荒野之路】(1851-1852),许多小学教材选用的这幅名画描述的是丹尼尔-伯恩护卫拓荒者穿越坎伯兰小道进入肯塔基开荒定居,当时这段旅程充满艰险,狗一直是边疆民忠实的朋友和守望者,骑在马上的是伯恩太太瑞贝卡。作者是George Caleb Bingham,收藏于圣路易的华盛顿大学。)
    伯恩教导开拓者的名言是,要成为一名好开拓者,你必需有一把好枪,一匹好马和一个好妻子。当然我们知道,你还必需要有强壮的身体,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仰。伯恩最爱看的书是【圣经】和【格列佛游记】,他最爱的人是他的家人。
    伯恩出生于宾州贵格会家庭,他小时候功课不好,老师表示担忧,父亲却说,让女儿们学好拼写,伯恩要学好打枪。他们家生活在北卡边疆地区,因为哥哥和妹妹和“属世界”的人结婚(注:属世界的意思就是教会外的,非贵格会友就是“属世界”的人,子女和非教友通婚,教友就会认为父母管教有问题,在当时这是大事情。),父亲被迫移民边疆地区。伯恩有10个孩子,为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他常年在森林里打猎练就野外生存和游骑兵技巧。
    1774年,北卡的理查-汉德森Richard Henderson(1734-1785)集资成立跨斯洛文尼亚公司,向易洛魁六族联邦,切诺基部族和萨尼部族购买阿巴拉契亚山脉以西的肯塔基和田纳西土地。购买完土地之后,移民开拓西部还存在一个难题,阿巴拉契亚山脉从宾州到乔治亚纵贯南北形成天然障碍,东西两边只有陨星砸出的坎伯兰地峡可以通过,这是一条马车无法通行的原始森林地峡,汉德森雇佣伯恩伐木开路,伯恩就这样成为“开路者”。
    1775年3月10日,伯恩带领35人开拓“荒野之路”,他们根本没有携带食物补给,他们猎熊取熊脂防蚊虫,找蜂窝取蜂蛹为食物,他们靠自然界生存。这是一次艰难危险的开拓之旅,野兽,蚊虫和萨尼人原住民都是开路者的威胁。伯恩和萨尼人有私人恩怨,萨尼人曾经残忍虐杀伯恩的长子詹姆斯-伯恩,他们希望吓跑伯恩。萨尼人没有西方文明的条约信义概念,酋长收钱卖地签订条约,回头又宣称这里是他们列祖生活过的猎场,这是令人抓狂的文明冲突,许多血泪的悲剧惨祸都可以从这里找到根源。
    3月24日,开路者挺进到离目的地肯塔基河谷15英里处扎营,凌晨的时候,萨尼人战士向睡梦中的开路者发动袭击,伯恩忠心良善的黑奴和他的好朋友都被萨尼人割了头皮。伯恩和幸存者逃入密林里反击,他们终于击退勇猛善战的萨尼战士。伯恩日记告诉我们,虽然他经历许多艰辛磨难和伤痛,但是他依然认为在自然界里的开拓者生活是“最快乐”的生活方式。开拓到达肯塔基河谷之后,伯恩建立起伯恩堡定居点,人们把他开拓的这条道路称作荒野之路。
    伯恩长年在西部边疆地区生活,他建立起许多定居点,也留下许多民间传奇,一直生活到86岁高龄,他留给孩子们最后的话是“我要走了,时间到了”,他和妻子瑞贝卡-伯恩长睡在一起。
    虽然伯恩说“许多关于我的英雄事迹和骑士冒险行为故事其实只存在于玄幻梦想世界。。。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是他的名字已经成为美国西部传奇偶像,欧美各国当时就有许多以他为原型的诗歌和文艺作品。美国最著名的狩猎俱乐部就叫“伯恩和克洛科特俱乐部”,事实上,在英格兰童子军概念传入美国之前,美国童子军就叫“伯恩之子”。

    
    (【荒野之路】,从东岸到到伯恩堡之间的橙色虚线就是伯恩开拓的荒野之路,全长200英里左右。这条路后来又向拓展一直到俄亥俄河边上的路易斯维尔,在1840年之前,荒野之路是美国西进拓荒者的主要通道。这里在1940年成为坎伯兰地峡国家公园,今天的州际25号公路基本就是沿着荒野之路建立起来的。)
    伯恩开拓的荒野之路加速美国人民进军西部步伐,至少有20万开拓者穿过这条小路走向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广阔西部寻找更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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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3 13:30:42  更:2022-11-05 02: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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