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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湘西记忆之一——苗疆》(原创)[第3页]

作者:ahada
首页 上一页[2] 本页[3] 下一页[4] 尾页[2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而马希范即位后常对溪州等地征收苛捐杂税,也引起彭士愁的不满,这种矛盾在彭士愁的堂姊——楚国的顺贤夫人彭氏在世时还得以调和,然而天福三年(938年)十二月,这位“貌陋而治家有道”的 去世,彭士愁与马希范的矛盾便开始激化。
    次年八月,彭士愁率领锦、奖、溪三州诸蛮上万人,进攻楚国的辰、澧州。九月,楚王派刘勍、廖匡齐领五千人反击,著名的溪州之战爆发,十一月,彭士愁败退溪州,楚军追至溪州,彭士愁撤出溪州州城(今老司城),退据山寨,依靠四面悬崖绝壁天险,抵抗楚兵,廖匡齐沿梯上攻,山寨内箭如雨下,楚兵被击退,廖匡齐战死。不久,刘勍再次进攻,并截断彭士愁的水源、粮道,一天趁着大风,楚军用火箭射入山寨,寨内的草屋和防栅全被烧毁,士兵死伤过重。彭士愁率兵乘夜冲下山,向锦、奖州的深山撤退。
    天福四年(939年)秋八月,溪州刺史彭士愁率领锦、溪州万余之众,冲突澧、朗、辰三州,攻打城邑,楚王马希范派遣指挥使刘勍、廖匡齐帅衡山五千步卒征讨。彭士愁初战交锋就失利,败走保山寨,楚军紧追不舍,迅速围攻保山寨。保山寨即为今日永顺王村东侧的九龙蹬,至今尚有古城堡和古战场遗址。州寨四面斗绝,仅有羊肠小道可通山下。彭士愁结寨凭高,夜举烽火,据险死守。刘勍、廖匡齐精选壮士缘崖梯,缚栈道,轮番攻击,双方死伤无数,楚将廖匡齐战死。一时间征鼓之声震动溪谷,双方难分胜负,进入胶着状态。楚军在束手无策的情形下使用卑劣之举,命士卒在山寨溪涧投毒,蛮军毒死甚多,战力大减。
    天福五年(940年)春正月间,突然一天南风暴起,楚军乘势向山寨齐发火箭,寨内房舍多被焚烧,蛮军死伤惨烈。彭士愁在这种情况下派其次子彭师杲率诸蛮酋长田洪斌、覃行方、向存枯、罗君富携锦、奖、溪州印信、地图,向楚国请降。
    这接下来发生的事就有点奇怪了,让人弄不懂到底谁胜了。楚王马希范并不责罪彭士愁父子,相反继续赐予官职。双方谈判后,缔结盟约,在永顺会溪坪铸立溪州铜柱,彭士愁与楚划江而治,酉水之南归楚,酉水之北归彭士愁。并且和约还规定:楚国军民不能随意进入溪州;彭士愁属下的部落酋长如有冒犯楚国的,只能由彭士愁惩处,楚国不能发军讨伐;楚国不能在彭士愁的辖区内征兵;彭士愁的辖区的官吏由彭士愁任免等等。表士愁为溪州刺史,正式承认了彭氏对北江地区的割据.彭氏自建上、中、下溪州,及永顺、保靖、龙赐、忠顺等二十州,自署刺史,且自领下溪州刺史兼都誓主,成为五溪地区的最大“蛮酋”。
    楚王马希范和彭士愁为什么要采用立柱形式,实际上双方一拍即合:彭士愁有这个要求,铜柱铭文“溪之将佐,衔恩感化,请立柱以誓焉”就表达了这个意思会盟誓守,这其实是西南少数民族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一一要盟或诅盟,《华阳国志?南中志》:南中“其俗征巫鬼,好诅盟、投石、结草,官常以盟诅要之。’诅盟即对天发誓,以表明双方的诚心。五溪民族都笃信鬼神,性格纯朴率直,认为向鬼神如咒发誓了的事,是不能轻易反悔的。一经盟誓,便具有了神圣性和权威性;楚王马希范也愿意沿袭其远祖马援的做法。据《十国春秋》卷68记载:“溪州西接牂牁两林,南通桂林象郡,王(即马希范)素称马援苗裔,敬法伏波将军故事,以铜五千斤铸柱立之溪州。”你们既然信诅盟,我就就利用诅盟来约束你们,这事很重要,我们就盟誓。"

    
    溪州铜柱原立于永顺野鸡坨下的酉水河岸,1969年因为修建凤滩水库而迁至距原址约10公里的永顺王村花果山上,并建有保护亭对铜柱加以保护,现存王村民俗风光馆内。


    
    溪州铜柱高4米,重2500公斤;柱身为中空八面体,原柱内用马氏统治时期所铸的铁钱填实。柱上刻有“复溪州钢柱记”,共2000多宇,楷书,字体秀丽,是研究中国古代民族关系的重要实物资料。相当于是南楚王马希范与土司彭仕愁罢兵盟誓的条约。铜柱立于边陲,规定各自所辖地域,互不进犯,南楚王不得在土司所属诸州内任意征收捐税、拉夫派差、强买土特产等。从此,在中原大地经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和宋、元、明、清等九个朝代变更的社会剧烈动荡时,封闭自守的彭氏统治却始终偏安一隅,连续承袭28代,溪州人民得享800多年没有边患战乱的相对安定生活。直至清雍正六年(1728年)“改土归流”,终止了溪州的土司制度,彭氏政权方告结束。
    @爬开笆 2017-07-27 18:56:37
    我惊呆了,好贴啊,很难得的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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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谢谢鼓励
    溪州之战历时五月之久,其结局出人意外,彭氏父子是失败的胜利者,马氏是胜利的失败者。彭氏父子胜利集中体现在溪州等诸州享有了名副其实的自治权,马氏王朝答允:免除溪州徭役,赋税自供;不许外人乱入诸州四界劫掠;不准强买溪货;诸州本部科惩自主,不得随便兴兵侵犯;不向溪州本都兵士抽差。马氏王朝以盟约的形式确立了彭氏大族世袭其职、世辖其地、世领其民、世主其事、世统其兵的小王朝地位,为彭氏土司王朝世袭罔替攒足了一份殷实的基业。
    马氏王朝得到的只是虚幻的王道和浮华的功绩。马希范本性奢侈,无远略,战后又大兴土木,兴建府庭,数会春园、九龙殿最为壮丽。契丹灭晋,中国大乱,马希范仍迷恋兴作府署。《太平广记》记有一件怪异之事:马希范修筑长沙城时,护城河北岸凸显一怪物,长有一丈余,无头无尾无手足,形状像土山,在城濠内游弋一阵,从护城河南岸消失,无影无踪,时人谓之土龙。没有多久,马希范竟溘然长逝。自此后马氏王朝内部争斗迭起,传至希萼时,灭于南唐。铜柱铭文词曰:“溪人畏威仍感惠,纳质归明求立誓,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孙兮万千春。”恐怕楚王马殷万万没有想到自家王朝竟然仅传四世寥廖五十余载,“九九百年”大业转眼成为乌有。
    相反,彭氏小王朝却风风火火延续了800多个春秋。



    生活在“溪峒”的峒主和峒丁



    唐宋时期那些五溪蛮当时又是怎么生活的?
    五溪地区历史上皆谓“溪峒”。《宋史、西南溪峒诸蛮》说:“西南诸蛮夷,重山复岭,杂厕荆、楚、巴.黔,巫中,四面皆王土。”溪峒”不是一个单纯的地理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是在特定的地理和民族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
    这里要说说“溪峒”这个词。因为历代朝廷对苗民的统治都含有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蛮不出境,民不入峒”。蛮,即五溪蛮(到腊尔山台地后为苗蛮);民,即客民,实际上客民这个词涵盖的成分有点复杂,包括汉民,也包括已经纳入朝廷统治的少数民族;境即省地,朝廷能够直接管辖的地方;峒,即五溪蛮(或少数民族)生活的区域。
    五溪地区在云贵高原向两湖丘陵,广西丘陵的过渡地带,山峦起伏,溪流纵横,散布着星罗旗布的河谷平原和山间盆地,俗称。坝子”.在这些坝子之间.隔着道道山梁,这一个小区域.就是所谓“溪峒”。
    史籍上对溪峒有诸多记载,后来的光绪《湖南通志》对溪峒是这样描述的:
    “诸苗蟠聚百七十四寨,氏族聚居,自成村落,亦有傍溪洞而居者,周围千数里,悬崖鸟道,丛箐栉比,岚瘴蒸郁,阴雨恒多,视诸溪洞,独称阻绝。”
    “巢穴外虽峙险,中极宽广。且以一处言之,仡佬有鸟落平,言鸟飞不能尽也。周数十里皆腴田。凡平地日平坦。”
    溪峒大都局限在一个范围不广的区域,大者不过几万亩,小者仅数百亩.方园数里或数十里不等,大致相当子县以下的区、乡一级,显得分散、零星、狭小。住在溪峒里的居民.一般都以坝子为中心。依山傍水.构成许多聚落。因为山水相隔,人们的交往受到一定限制。
    当时的溪峒地区,不同的民族相互错杂,致使同一民族被分割成若干部分,从而造成“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历史上各民族关系错综复杂.彼此之间不免要保持一定距离.相互错杂而自成一体。在一个溪峒之内,大都是同一民族居住,因为族属相同.语言相通.习俗相类.家族相关,婚姻相连,所以关系特别亲密,于是.民族感情把人们牢牢地联系在一起。
    唐宋时期五溪的峒民的日常生活怎么样?
    每个溪峒都是一个“自给自足”的集体.人们往往在这个“小天地”里活动.很少出山,经常往来的无非是邻近的一些村寨。由于地形复杂,气候多样.动、植物呈垂直分布.坝子及其四周的山区.出产比较丰富,所以在一个小区域内.大体可以提供“足养天年”的基本生活条件。生活在溪峒里的居民.重土少迁,世世代代团聚在一起而不肯离散。他们过着“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恬淡生活。
    溪洞的社会基础是村寨和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以村寨为基础,数村结合而为“小峒”,小峒进而联合成“大峒”。
    溪垌以寨老.峒酋治理地方,这一带的土官称为“峒官”,土民称为“峒丁”或“垌民”,一切都按习惯法和共同议定的法规办事。为了防御外来的侵犯,往往结成联盟。成年男子皆“计口授田”,平时耕种。战时出征,既为寨民,又为“峒丁”,有较强的自卫能力。联姻多在同一溪峒内进行,血缘脐带没有最终割斯,家族观念还相当浓厚,整个溪峒事实上是盘根错节的血缘家族。
    这些蛮民共同利用丛生的灌木,如荆榛棘楚之类,构筑外围,以防野兽破坏庄稼和邻敌侵掠。。
    @傅家洲 2017-07-28 07:15:33
    割据了800年啊,应该是山太大,凝聚力不够,组织结构松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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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山太大,林太深,外部势力进不来
    据唐代的文献载,五溪蛮“其与夏人杂居者,则与诸华不别;其僻处山谷者,则语言不通,嗜好居住全异”。其跟边沿山区的民族,生产“不以牛耕”,“种亩田,每岁一易”;人们“散居山峒间,依树层巢而居”。而直到宋代五溪山区民族还在“焚山而就,所种粟豆而已,食不足则猎野兽,至烧龟蛇唆之”。
    五溪峒民们“男耕女织,主要从事传统农业.绝大部分耕地用于粮食生产,传统的生产技术世代相承,一切都按照祖辈传授的经验和“活路头”的示范动作行事,人们都以。丰农足食”为满足.丰收则修房造屋、大办婚事.大宴宾客.共享“太平”,凶年相互借贷.采集野菜葛根聊解无米之炊,少有积蓄。这种自然经济.年复一年.延续了若干世纪,处于相对凝固的状态。
    这种耕作粗放,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没什么人做生意,因为没有多少多余的商品。
    到了唐宋时期,随着大量汉族人口的迁入,带来了一些比较先进的农业、手工业和采矿手艺,为发展五溪经济带来了活力,五溪的田土变得肥沃起来。据《宋朝事实类苑》(卷七十六)记载:“辰州之南江(锦州)有良田数千万顷”。《宋史、蛮夷传》记述“沅陵之浦口,地平衍膏胰,多水田”。
    有水田也就兴起了一些水利。《太平御览》(卷七一)记述这一带“龙池以灌溉种稻”。有的地方还种双季稻,《新唐书,南蛮传》记沅水上游的应州“其地宜五谷”,“土地郁热、稻再熟”。《宋史、蛮夷传》记载:五溪西南的邻近地区也是“种稻似湖湘”。
    这时五溪也有了一些农产品加工。著名的“钩藤酒”便是五溪的特产,.以糯米、小麦、高粱、小米、稗子为原料,上锅蒸熟,然后用酒药搅拌均匀,放入瓮中,置于火旁发酵,一昼夜后即由酸变甜,用猪膀胱皮封住瓮口,放阴凉处贮存待用,即所谓“酒以火成,不醇不刍”,饮酒的方式是“两缶西东,以藤吸取”,将瓮口打开,注入开水(冷天用温开水,热天用冷开水),然后插入竹管吮吸。竹管以水竹为佳,竹管的长短,以瓮的大小而定,无节者为最佳,遇有节,则事先打通。饮咂酒时,在场者沿酒瓮围成一圈,由年长者先饮,然后再由左而右,依次轮转。因名“钩藤酒”。


    
    明成化 沈瓒 《五溪蛮图志》描述了五溪苗民的生活,此为钓酒
    五溪纺织也得以兴起。丝织“苗绢”,行销遐迩,并且是“岁赋”的贡品。除了丝、棉、麻的纺织品外,还有以木本植物纤维纺纱织布者,其木“桑味苦,叶小,分三叉,蚕所不食,仡佬取皮绩布,系之于腰”,“红纬回环,通不过丈余,名圈布”。五溪地区出产的纺织品有土布、粗布、金布、溪布、斑布、葛布、麻布、皮布、竹布、娘子布以及袖、绢、织带等各色品种。
    五溪的特产则有蜡、象牙、犀角、兽皮、麝香、茶、蜜及中药材等。
    五溪地区是国内丹砂、水银的主要产地之一,其中尤以“辰锦砂最良。……砂目析至析十,皆颗块,佳考为箭簇。结不实者为肺砂,碎则有趢趗末则有药砂。砂出万山(属铜仁)之崖为最。吃仡佬以火攻取。”根据《通典》等历史文献记载,唐代五溪等地区进贡朱砂的数字是:灵溪郡十斤,卢溪郡十斤,黔中郡十斤,溪州十斤。思州亦贡朱积但无具体数字。贡光明砂的有卢阳郡一斤、辰州、锦州贡光明砂无具体数字。进贡水银的有辰州、锦州以及五溪以南的古州。咸平元年(998年),“古州刺史向通展以芙蓉朱砂二器、马十匹、水银千两来献”。

    
    明成化 沈瓒 《五溪蛮图志》 烧水银
    五溪地区盛产木材,又拥有航运条件的优势,“蛮地多楠,有极大者刳以为舟”。五溪大部份地区都可以木船航行至洞庭湖。史籍载五溪蛮中的仡佬、下溪口茨冲“从洞河中放木筏,架小船,滩容甚熟,不畏波涛,故其人习水多也”。五溪的河道航运给商品流通提供了方便。
    这样,在五溪蛮中也就出现了从事贸运活动的商人。《宋史、蛮夷传》记载:淳熙十一年(1184年)“沅州生界仡伶副峒官吴自由三人,货丹砂麻阳县”,还有“熟户之徭,既纳款听命,纵其出入省地”。在商品交换中,以粮盐为市场交易的大宗。例如咸平五年(1002年)“溪蛮入粟实缘边砦栅、顿息施、万诸州馈响之弊”,宋代地方政府便以食盐交换五溪的粮食,这样的调剂有无,自为当地群众所欢迎:“天子济我以食盐,找愿输与兵食”,“自是办谷有三年之积”。当地食盐运销由政府统一经营,地方官吏从中作弊,以至“税场互市之利,又为守官边吏所私”,盐价过高,扩大了粮盐比价的剪刀差,因而在庆历时期( 1041-1048年)常宁一带曾发生“蛮众数百人盗贩盐”的事件。慑于五溪各族人民的反抗,宋王朝不得不于乾道三年(1167年)八月,“昭平溪洞互市盐米价,听民便,毋相抑配”。

    
    明成化 沈瓒 《五溪蛮图志》 通交易

    市场交易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军需品同农产品的交换。宋王朝在五溪地区驻军数千,其军饷是从内地运来的货币和实物。为辰州驻军“靖康( 1126-1127年)前,辰州每岁当朝廷赐钱七万贯、绣、绢、布共八千一百疋,绵一万七千两”,而在沅、诚二州,“创建以来,设官屯兵,布列砦县,募役人,调戎兵,费巨万”。这些作为军晌的物资和货币,大都用来向当地各族人民交换粮、肉和蔬菜等等。对于商品交换中的某些民族歧视的现象,宋王朝曾明令制止,《宋会要辑稿、藩夷》记天祜三年(1019年)下溪州“洲民(指汉族商人)多在市侵凌,知辰州张徐上言,望委洲将觉察”。这对发展民族贸易无疑是有利的。
    五溪地区地区间贫富差距也很大。在边远山区仍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而这里恰恰苗徭等民族居多,生活可谓是饥寒交迫。



    七、挺进沅水上游——熙宁开边前后




    恩威并重——宋朝前期对南北江的政策



    后周广顺元年,南唐大将统兵攻入湖南,楚王马希崇投降,自此结束了马楚政权50多年的统治。其后,这一地区处于一种政权不稳定的状态,先后有王违、刘言、周行逢统治。宋乾德元年(963年),宋太祖“遣山南东道节度使慕容延钊率十州兵以讨张文表”,开启了以武力统一湖南地区的征程,基本上恢复了对原马楚政权汉族传统地区的统治。
    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分宋朝全境为十五路,湖南隶于荆湖路。咸平三年(1000年),荆湖路分割为荆湖南路与荆湖北路,湖南地区所辖有潭、衡、道、永、郴、邵、鼎、澧、岳、辰、沅、诚12州,桂阳1监,领52县,辖于荆湖南路的为6州1监32县,辖于荆湖北路的为6州20县。五溪一带划属荆湖北路,又称为南北江。
    南江地域,大致是今湖南西南部以及与贵州相邻地带,这里是南江蛮、诚徽蛮活动的地带;北江,大抵在今湖南西北部酉水流域以及醴水上游一带,部族以彭氏土司为最大,管辖溪州,分上、中、下溪三州,下溪州刺史为其首领,称“都誓主”,统掌二十州之地。除下溪州外,余十九州称“誓下”。
    北宋王朝政权确立之后,方着手统一工作。但在北伐辽朝战争中屡屡受挫之后,要进一步扩大统一范围,已深感力所不及,所以初期采取“崇文抑武”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武将兴兵作乱的可能性,但也造成了宋王朝“积贫积弱”局面。宋王朝对于境外强大的少数民族政权,不愿再识“金戈铁马”之苦;另一方面,利用自己良好的经济优势和强大的人力物力,通过赔款、赐物、构筑防御措施等方式获得暂时和平。
    宋王朝对五溪地区实行不同的统治策略,在少数民族杂居的蛮地,实行的是羁縻制度,设置羁縻州,“树其酋长,使自镇抚”;与蛮地相对应的即是省地,也就是实行州县制度的区域。为了加强对沅水中上游地区的控制,宋朝严格划分“省界”、“蛮界”,区分“省地”与“蛮地”,限制羁縻区与州县区居民之间的往来,并派土兵戍守边界。
    北宋前期宋廷对南北江边地的政策,简言之,就是恩威并重。其“恩”体现在“不纳“蛮土”、树其酋长。所谓纳土和归附,都一个意思,就是归附朝廷,也就是由蛮地变省地;树其酋长,就是让土酋继续统治。
    这一时期,宋朝廷一般会拒绝南北江“蛮人”纳土或内附为省民。 (天禧三年)十二月,富州蛮首向光泽曾经上书希望纳土。宋真宗曰:“得此何用?必其亲族不相容尔。当令转运使察之。”遂不许。
    酋豪纳土的原因很复杂,而宋朝廷总得来说是不想介入“蛮人”内部事务。因家族内部冲突转而纳土称臣的情况可能十分常见,以故宋帝有此先见,一方而不愿纳无用之土,另一方而也避免纳土介入酋豪家族矛盾,引发冲突。宋廷的拒绝或许还有经济上的考虑,认为纳“蛮人”入内地得不偿失,故谨慎拒绝。
    不仅不纳土,宋朝还就任命当地的土酋为官,对酋长的树立提出了“通蛮情”、“习险厄”、“素有智勇”、“为蛮人所信服”四个条件。任命手续既严紧而又简便,先由“群酋合议”,再交所辖州、郡为保证,然后申报铃辖司向朝廷备案,由中央王朝颁赐告予以公认。刺史三年一易,由所辖州郡办理。押案副使及校吏等下级官员由刺史自由补置,使刺史有自辟吏属之权。为了保证溪峒本土安全的需要,给地方酋长有组织本土义军的权利,如辰州刺史秦再雄在宋太祖时就曾训练本土士卒三千人。
    宋廷常以相安无事为治理“蛮地”的原则,不主张介入“蛮人”的家族事务和他们之间的争斗。对于一些不同于汉地的野蛮习俗,宋廷仿佛并无强迫其归化的意愿。宋太宗淳化二年(公元991年),“富州向万通杀皮师胜父子七人,取五脏及首以祀魔鬼,朝廷以其远俗,令勿问”,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宋真宗还下诏说明:“朕常诫边臣,无得侵扰,外夷,若自相杀伤,有本土之法,苟以国法绳之,则必致生事,羁縻之道在此”。故赵宋王朝对溪峒少数民族内部纠纷,一般采取不过问的态度。也就是说,大宋的法律也不管蛮地。
    在经济上,宋朝廷对南北江也挺大度的。
    首先“荒服不征”,也就是不征税赋。咸平元年(公元998年),富州(治今湖北来凤县东北)刺史向通汉曾上言请定租赋,宋真宗明确答复:“荒服不征”。乾道七年(公元1171年),知贵州陈义也在上疏中提到:“臣前知靖州(治今靖县)时,居蛮夷腹心。民不服役,田不输赋”。后来由于农业生产的发展,荆湖两路溪峒地区直到熙宁年间才出现输纳“租赋”的情况。
    然后还重朝贡,用朝贡体系与溪蛮首酋密切往来。土酋的朝贡是其羁縻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这实际上是对边远民族地区的一种间接统治方式。
    @晨风东来1974 2017-07-28 19:29:11
    这么多民族都是49年以后跟跟风学习苏修老大哥的杰作。是反民族融合的逆历史潮流而动的行为,迟早会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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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很多少数民族都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确定的,湘西土家族原来就是汉族,也是在那时被认为是少数民族
    所以在北宋时期,五溪蛮各大姓首领,每隔数年就亲自或遣使朝贡,有时是率其宗族、亲属等进京,朝贡的队伍少则十多人,多则数百人,进贡的“方物”包括象征权力的铜鼓和各种土特产如丹砂、石英、兵器等。宋太祖乾德四年(966)七月下溪州田思钦以铜鼓、虎皮、麝脐进贡方物拉开了五溪地区土酋朝贡的序幕。真宗咸平元年(998)至仁宗庆历五年(1045)朝贡活动达到鼎盛阶段,朝贡次数达四十余次,朝贡规模颇为宏大,五百人以上者即有三次。大中祥符五年(1012)十二月,溪洞蛮张文裔等共计八百余人来上贡。同年,五溪地区还请求一次规模达一千五百人的大朝贡,但真宗“虑其劳费,不许”。不少峒寨也纷纷进贡方物,如洛浦峒、磨嵯峒在大中祥符五年上贡溪布达三百余匹。土酋进贡之物多铜鼓、水银、朱砂、虎皮、名马等土特产,贡品数量有时亦颇为巨大,咸平元年,南江古州刺史向通展“以水银千两来贡”但从总体上说,土酋所贡物品并不多。
    这些蛮酋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朝贡?原来五溪各羁縻州县均以宋廷接受朝奉为荣。这不仅因为朝贡是酋豪们获取合法统治权的唯一途径,而且丰厚的朝贡回赐可以补充他们急需的各种物质。
    而朝廷对朝贡的少数民族首领予以优厚的回赐,目的是“以厚赐足其贪婪,以抚慰来其情,以宽假息其念”。在表达王朝的怀柔之意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为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控制。
    朝廷对这些朝贡的五溪“蛮酋”给予封赏和奖励。朝贡既是朝廷笼络蛮酋的手段,也是蛮酋大姓炫耀荣宠加强地位的需要,可以说是各取所需。
    不妨看看宋廷回赐给南北江朝贡者的封赏。
    第一类是具有身份象征意义的物品,如州额、扁牌、官帽、官服、腰带等。
    《宋会要辑稿?蕃夷》载:溪峒诸处进奉人员,衙内都指挥使、都教练使并诸色目都指挥使、指挥使、招安巡检使副,各赐官施衫子、四两银要带、绢夹挎、绢二匹、麻鞋。富州刺史向通汉差来衙内都指挥使、指挥使、都教练使,各赐紫官施衫子、四两银带、绢夹挎、蹼头、丝鞋、绢二匹。
    宋王朝的回赐不仅有官封,还有难以通过贸易获得的生活必需品,如食盐之类,咸平五年(1002)夔路转运使丁谓在谈及“蛮民”侵扰省地时也说“蛮无他求,唯欲盐尔”。
    北宋前期,五溪的服饰原料以溪布为主,其纹样与质地都不及汉地丝织物,后者因由宋廷赐予,为官方式样,是土官身份的象征。
    而且拒绝朝贡已经变成了一种惩罚手段,通常被宋廷用来惩罚叛乱“蛮人”。当时的史料记载:“盖自咸平己来,始听溪峒二十州贡献,岁有常赐,蛮人以为利,有罪即绝之。”有罪的就不让你朝贡了。
    与朝贡配套的优惠政策还有开关市。关市对于宋朝州县或许无关痛痒,但它是边地“蛮人”通过交换获取外地物质的主要途径,与其生计息息相关。庆历年间益州路转运使袁抗就指出:“朝廷与蛮夷互市,非以取利也。今山前、后五部落仰此为衣食,一旦失望侵侮,用几马直可平。”乾隆二十八年《永顺府志》卷十二《杂记》载:“宋咸平五年,溪蛮入粟易盐,是时盐己难得,今苗地亦贵盐,凡买卖喜以盐为市。闻前土司进皆零买川盐食之。改土后设专商,民免淡食矣。”可见,自宋至清食盐一直是困扰边地的大问题。一旦关市不通,边地社会就容易失去控制。
    宋廷对边地酋豪的“恩威并重”也有威。
    “设官屯兵、布列砦县”。赵宋王朝为了防范溪峒酋长率众“叛乱”,在辰州沿边置招谕、池篷等十六寨。这些军寨设有寨巡检,驻有厢、禁军和士兵。士兵有弓弩手、土丁、义保等名目。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荆湖北路置土丁一万九千四百人,荆湖南路置土丁五千一百五十人。这些土丁,“平居则事耕作,缓急以备战守” 《武经总要》明确记载:自南郡、凌夷、泸溪、辰阳诸郡兼杂蛮夷,散处山谷,其外又有羁縻州县,岁时修贡,间侵边境,朝廷据要害戍守。凡典城领兵者,并择武干以充其任。其澧 ,鼎、辰、峡、潭、全、邵、永州,仍募土丁,置寨将,与官军杂戍界上。
    这些官军和土丁就是用来防止土酋叛乱的。乾道四年(公元1168年)宋孝宗下诏荆湖、四川、二广等路州军溪峒处。“务先恩信绥怀,毋弛防闲,毋袭科扰,毋贪功而启衅。”并委“各路帅臣、监司常加觉察”。不久,又“诏禁沿边奸人毋越逸溪炯,诱致蛮撩侵内地,违者论如律,其不能防闲致越逸者亦罪之”。
    用“调虎离山”的质子制度,削弱溪峒酋长实力,将“据山险,持两端”的酋豪子弟调至都城周边近距离监控,是宋廷控御边地常用的手段。例如,乾德五年(967年),宋廷以溪州团练使彭允足、义军都指挥使彭允贤“犹据山恃险,持两端”为由,将彭允足调为淮州(治今山东郸城北)牢城都指挥使,允贤调为卫州(治今河南汲县西)牢城指挥使。
    保持距离与恩威并施,使得彭氏与宋廷的关系大体和谐稳定。除了常规的朝奉往来,彭氏还多次立功,受到宋廷嘉奖。



    转折——红字碑和彭仕羲之乱



    转折出现在彭仕羲之乱。
    正是由于宋朝廷的抚慰政策,南北江大体平静,从宋太祖平定湖南到仁宗至和二年的92年间,只要北江的彭氏与宋廷间只发生过一次较大的战事,即天禧二年(1018)的白雾团之战。此后仅记载庆历三年(1043),“溪州蛮”彭仕羲寇边,荆湖北路转运使徐的“示以恩信,蛮党悔过自”。这一次动乱并未惊动朝廷。然而到至和二年(1055),战事大规模爆发。
    对于这次战事,位于沅陵酉水和明溪汇合处的东岸崖壁的一块《明溪新寨题名记》的碑帖,又名“红字碑”,记录了至和二年、嘉裕三年发生在宋廷与彭仕羲之间的战事。

    
    沅陵红字碑,碑名全称《明溪新寨提名记》,刻于宋嘉佑三年(1058),清同治十一年《沅陵县志》载:因碑文受风雨侵蚀,苔鲜覆盖,字迹不清,有人用朱砂填字,故称“红字碑”
    “红字碑”开篇写到: 至和二年冬,辰军责蛮人之慢,焚其下溪州,取铜柱大档而还。刺史彭仕羲以族奔向峡州溪洞。
    对事件的起因“红字碑”仅以“辰军责蛮人之慢”一笔带过,似乎并不想交代,但其他史料对此有较详细的记载,战事因宋朝边官介入彭仕羲家庭矛盾而引起。彭仕羲强纳其子师宝之妻,也就是强纳儿媳,引起儿子师宝愤恨,遂与其子师党举族到辰州,告其父谋反。时任荆湖北路转运使的李肃之与知辰州宋守信商议后,以彭师宝为向导,率数千人讨伐彭仕羲,仕羲举族逃亡。宋军兵至下溪州,焚其城栅,取溪州铜柱而还。宋军虽然取得暂时胜利,然而付出了死伤十之六七的惨重代价,李肃之与宋守信等人因此被贬。
    据信,李肃之、宋守信的这次军事行动,似未经过朝廷批准。之后不久,荆湖北路转运司隐瞒彭氏父子相攻的实情,称彭仕羲举众内寇。宋廷于是下诏,令本路发捕之。但朝臣对此条诏令提出异议,认为是“助其子以攻其父”,不符合宋廷处理边地冲突的原则,建议另派专人前往调查实情,宜治生事官员之罪,尽快平息事态。
    至和二年战事中宋军的人马损失,也引起了朝臣的不满,这一结果直接导致了时任湖北转运使李肃之等人的调离和降职: 降湖南转运使李肃之知齐州,知荆南王逢知充州,知辰州宋守信为邓州都监,通判辰州贾师熊通判邵州。 嘉裕元年,宋廷对荆湖北路的官员进行了大调整,一月之内更换了荆湖北路、荆南府和辰州的全部要员。
    而对久久不能平息的南北江边患,宋廷采纳了知荆南府魏瓘“以招安为上,守御为下,攻取为失”的献策,在治生事官员之罪的同时,先后委派朱约处、雷简夫等人前往调查实情并“相度招安之”。彭仕羲以不懂中国礼义为由,解释僭乱行为,请宋廷归还彭师宝等人,纳贡内属。在处置送还彭师宝这一要求时,宋朝官员意见不一,最后枢密使韩琦推荐雷简夫前往辰州,重新调查处理此事。
    至和二年战后,南北江陷入混乱。《宋史》载:“自是,蛮撩数入寇钞,边吏不能制。雷简夫受命招安,令仕羲归还所侵土地,遭到拒绝,遂诉诸武力。嘉裕三年春,宋军以辰州为起点,首先夺取辰州西邻—富州,切断下溪州援兵之路。
    “红字碑”记载:嘉裕二年冬,简夫奉救亲三州边事。十二月至辰,与本路转运使王绰、州将窦舜卿议,复取落鹤寨至石马口【崖】口口【喏溪】十年间蛮人所侵官地。三年二月,同州将兵驻明溪,在上下两寨,自三月十七日版筑,至四月十四日城成,破山开路,抵石马崖,既尽故地。又将进兵城下溪州,用平其巢穴。六月,仕羲以状伏罪,乞命请降。
    其他史料还记录了更多细节: 战争的顺利推进很大程度得益于宋朝官员抓获了彭仕羲的部下,提前得知了彭氏的军事部署。 宋军首先于嘉裕二年十二月,收复从落鹤寨到石马崖咯溪间的官地。又于嘉裕三年三、四月间驻兵明溪,一月之内筑上下两寨。然后破山开路,西抵石马崖,再西进至下溪州,准备在这里筑城,攻破彭仕羲巢穴。六月,仕羲“饮血就降”,战事结束。双方盟誓,各自归还战俘和战利品。象征内地与“蛮地”边界的“铜柱”被归还,说明宋朝政府仍然承认彭仕羲“都誓主”的身份。
    战事虽以宋廷的全胜而告终,但宋军撤退后,事态又出现反复。雷简夫收复的官地被被彭仕羲夺回且拒绝归还。嘉裕八年,“知州段继文复遣指挥曹振等以众数千人攻之,不克”。同年,彭仕羲为其子师彩所杀,此后师彩又为其兄师晏所杀。师晏“纳誓表,上其父平生鞍马、器械,仍归咯溪地”,代其父任下溪州刺史。彭氏因内部争夺权位而削弱,与宋廷的争端也随之平息。
    至和二年战事后,彭仕羲为什么又要“数扰边”?“红字碑”称:“朝廷因止其进奉,及禁于市。后蛮中岁饥,且稍为边患。”
    原来这涉及到这阶段宋朝廷对边疆民族政策的调整。通俗地说,就是不让朝贡了,在于“蛮地”接壤的地方开的集市也关了。
    首先是“止进奉”。王朝丰厚的回赐,促使众多南北江蛮酋开始争取次数更加频繁、队伍更加庞大的朝贡。为了得到回赐,土酋还想了很多办法。如宋朝廷规定溪峒蛮夷“所归人口数及五十人者许量置州名,补置名目,及许差人贡奉”,为达到设置羁縻州的目的,南北江地区就有掳掠汉族人口的现象,羁縻州的数量也随之增大,甚至虚设羁縻州。例如,今芷江县至新晃县舞水一段就密集分布着洽州、峨州、宜州、波州和晃州五个羁縻州,有些羁縻州的名字甚至连朝廷官员都难以确定是否曾备案在册。除此之外,有些羁縻州只记有州名,地理、姓氏等内容皆不详,如北江的远州,南江的衡州、赢州、保胜州、 汵州,这可能都是为了增加回赐筹码而自行设置的。
    宋王朝“攘外安内”的政策使其在与辽、金、西夏等政权交锋中陷入全面被动,称臣、割地、缴纳赔款等项让国库日渐亏空,“今夫夷狄之患,是中国之一病也”。这也迫使王朝开始重新审视边疆的民族政策,越来越多的官员也开始反思和检讨这套濒于失控的朝贡体系。天圣七年(1029)三月,枢密院也上奏说:“溪洞蛮人每年一次上京进奉人数不少,例皆凶愚,访闻往来骚扰官私。
    “止进奉”就是对朝廷的朝贡体系进行调整。由于朝廷回赐物品与朝奉人数直接相关,为了得到更多的回赐,酋豪们往往组织庞大的朝奉队伍,动辄千人,一路喧哗扰民。宋廷焦虑,遂令各转运使采取必要措施。《宋要会辑稿?蕃夷》载:(大中祥符五年),“夔蛮千五百人乞朝贡。上虑其劳费,不许。”也就是说,人多了,我不许你来。
    天圣四年(1026),宋廷决定将朝奉与回赐地点由东京改为地方,规定酉水流域羁縻州贡于施州(治今湖北恩施),沅水流域则贡于辰州。朝贡的时间,“每十人许三两人至京师,其首领听三年一至”。若有羁縻州侵犯省地,则其进贡名额则会被削减甚至是废除其入贡资格。
    调整后的朝贡制度,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土酋进贡过程中发生骚扰沿途官府的现象,也节省了很大一笔财政支出。同时也应看到,改革后,羁摩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日渐疏远。仁宗景枯元年(1034)至神宗熙宁三年(1070)间,南北江见诸史籍的朝贡寥寥无几,这表明王朝在该地区的统治力逐步加强、深入,由此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安抚策略,开始在边疆政治中占主导地位。
    而且至和二年的战事之后,宋廷出台的惩戒措施是停止了彭氏供奉朝贡的权利,借此给彭氏施压,迫其就范。
    “禁于市”就是禁止开关市。与朝贡配套的优惠政策是开关市。这里的关市是一种设在“省地”和“蛮地”边境关口供两地人民进行贸易的市场,关市对于宋朝州县或许无关痛痒,但它是边地“蛮人”通过交换获取外地物质的主要途径,与其生计息息相关。
    南北江地区的自然条件是“峒寨有高山峻岭,有平坦窄狭,地皆晓薄,岩多土少,刀耕火种,弃东就西,无拘旧产。旱无荫溉,涝即崩冲,田地虽有,悉系靠天,故与有司不同。”北宋前期,荆湖一带的灾荒主要是旱灾,旱灾会导致田地减产甚至绝收。
    在首领逃亡,朝奉禁止,关市不通,又无官方机构救济的情况下,“蛮人”的生计真是雪上加霜;除了抢劫汉人州县,他们几乎无路可走了!
    彭仕羲之乱使宋朝廷意识到,酉水流域最大的“蛮人”集团溪州彭氏虽然能够充当着边地守护者,负责维护“蛮”汉交界地带的秩序,平定其他族群的叛乱,宋廷也愿意给予一定的的赏赐,但彭氏也会利用其在地方的影响力起而叛乱,南北江的“蛮乱”始终是王朝在西南的一个隐患。
    从这个意义上说,平定彭仕羲之乱,成为宋廷在荆湖南路建立正式行政区的前奏。(此节依据黄义军《论北宋前期中央政府对湘西边地的控制_以彭仕羲之乱为中心的考察》进行梳理。)



    熙宁开边——经制南北江诸蛮



    宋代的所谓经制,即纳入朝廷的行政管理体系。
    神宗时期熙宁年间,宋廷对南方边地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一改前期抚绥固边的做法,转而通过武力威慑等手段,将大量羁摩州纳入王朝地方行政体系。
    北宋王朝建立以后,恩荫之滥和科举名额的扩大使官僚机构日益臃肿,而实行“养兵”政策,又使兵员与日俱增,致使官俸和兵饷随之激增,导致国库空虚,农民负担沉重。北宋中叶,土地兼并剧烈,广大农民愈加贫困,而宋王朝实行“守内虚外”政策,导致了对辽和西夏战争的失败,每年要向辽和西夏输送大量财物,以换取边镇的暂时安宁,更使民穷国困,矛盾尖锐,农民起义连绵不鲜。
    北宋朝廷中一些较有远见的人士,为了巩固宋王朝的统治,要求有所改革。如仁宗时期以范仲淹为首的“庆历新政”的改革。嘉祐四年(1059年)春,王安石奏《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指出由于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使宋朝陷入了内外交困、“积贫积弱”的境地,从而使他“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俱于夷狄”,要求宋朝廷“改易更革”,务使国家法度“合于当世之变”。这一洋溢着改革精神、关心宋王朝命运的万言执虽未引起朝廷的重视和采纳,但对当时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
    1067年,二十岁的神宗即位,他想通过改革朝政,以扭转宋王朝的“积贫积弱”局面。但遭到朝廷中因循守旧的官僚如宰相富弼和文彦博等人的反对。朝廷中的另一股力显则是以王安石为首的革新派。他们富国强兵的改革主张,得到宋神宗的支持。熙宁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次年又晋升为中书门下平章事,居宰相要职,主持变法。同时神宗下令在朝廷设立领导变法的最高机构一一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管制定、颁布和推行新法。王安石以“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大无畏精神,冲破顽固守旧派的重重阻力,决然实行变法,并大胆地从中下层官吏中提拔一些有志有识之士为条例司的官员,作为推行新政的中坚力量。

    
    王安石(1021年-1086年),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也是这时,章惇进入了王安石的视野。章惇(1035-1105 ),是北宋一个富有争议的人物,字子厚,建州蒲城人。仁宗嘉佑四年(1059)进士,初为商洛令。熙宁二年(1069 ),被王安石相中。
    这时,年三十五岁、“博学善文”的章惇已相当有名气了,人们称赞他是“承天一柱,判断山河”的好人才。章惇初与王安石不相识,在友人张郇和李承之的推荐下,始与安石晤面,便为安石所赏识。

    
    章惇画像(网络图片)
    章惇入朝后,深得王安石的信任和重用,成为王安石推行变法的得力助手。起初他任编修三司条例官,兼任集贤校理、中书检正,参与制定新法,掌监修国史和编篆实录等。后来又报知制诰(掌起草诰令)、直学士院(掌起草任免将相等机密诏令,并备咨询要政)、判军器监(掌监督缮治兵器什物)、三司使(掌全国钱谷出纳、均衡财政收支)。章惇一身兼数要职,这表明他具有非凡的攻干,.因而得到神宗和王安石的重用,积极参与变法,是王安石的主要助手,并始终坚定支持变法,哲宗时官至宰相。
    此时,章惇除了在中央任职外,还曾因地方政事所需而临时调任湖南、北察访使,处理荆湖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
    神宗在支持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同时,亦“思用兵以威四夷”,开辟疆土。恰恰这时提点刑狱赵鼎和辰州布衣张翘与流人李资诣阙献书,就南北江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赵鼎和张翘等的建议就恰好给了他一个由头。就这样,解决南北江(也就是五溪)蹊跷地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赵鼎、张翘上书进献之策精髓是:
    一是当时南北江溪蛮内部矛盾重重,相互仇杀,人民亦图归化于朝廷。这是顺利解决南北江问题的最好时机。
    二是南江的蛮酋势力分散,北江彭師晏的势力比较强大,那就先招南江富、峡二州纳土,再利用北江溪州彭師晏孱懦,乘机招纳,建城寨,定税赋。
    当时宋朝廷对南北江的羁縻州,实行“地不输赋、人不服役”的政策,允许土官有自己的军队,官员配置基本上与经制州相同,各溪峒中还设相应的官员,分管各项事务。各州之间协议条款,互不侵犯,达致脆弱平衡,但是,富州的向氏与沅水上游的向氏、舒氏城邦首先在“留下买路钱”问题上发生了大量的矛盾,致使南江通往常德的河道和陆地南北交通不通,南江各州赖以生计的木材、山货运不出去,盐、生活物质运不进来,社会逐渐凋敝,民生疾苦,社会经济退化,造成木材、山货价格高涨,匪盗猖獗,下游北江的浦市一度取代了洪江的木材和盐的中转地位。
    神宗随即以张翘等所言批转知辰州刘策“询度”,以勘核实情。熟谙“蛮”情的刘策确认赵鼎、张翘所奏属实: “如翘言,领兵压境,密行招谕,直下溪州,修筑一城,置五堡寨,仍遣其子图上方略。”王安石也认为:“刘策所规画,甚善。”同时王安石建议:“须朝廷精择数人,与同此事”。
    但不久之后,刘策死去。刘策之死为章惇提供了机会。熙宁五年(1072)闰七月,时任检正中书户部房公事的章惇,被王安石以察访荆湖北路的名义,经略南北江以及梅山蛮事。同时命知潭州潘夙、湖南转运副使蔡烨、判官乔执中同经制章惇招纳之。当时王安石还“以东作坊使石鉴充荆湖北路钤辖兼知辰州”,以助之。
    从开边湖南“蛮”地之始,王安石便采取了较为审慎的态度。任命章惇时,名义上是察访荆湖北路农田、水利、常事等事,其真正使命是“密图”“蛮”事。“先以察访常平等事为名,侯见端绪,乃委监司计度”。
    而作为主帅,章惇也是按照王安石既定的战略行事的。他通过考察认为:“本路蛮事欲乞一面措置,或招到南、北江首领,搞设钱粮令转运司应副,官员有不职者,许选择对移,溪峒有汉界亡命之人,亦许招谕放罪,责其自效,有功者量事酬奖。”对于这种以招抚为主的对策,安石自然是首肯的。
    章惇领兵赴辰州后,总体上依张翘所言,先图南江后纳北江。
    首先是招纳。宋初以来,富州同宋王朝维持了较好的关系。天禧初年,富州刺史向通汉和 “蛮酋”向光泽都曾经请纳疆土。当章惇经略南江时,富州首领向永悟于熙宁六年六月归顺朝廷。宋朝乃废羁縻富州,在其地置镇江寨(今芷江侗族自治县东)。又以“加等推思”招降峡州舒光银等人,废羁縻峡州,以峡州新城置安江寨(今黔阳县治)。神宗批付枢密院云:“惇等昨乞补置职名,太为微薄,虽朝廷已加等推恩,尚虑未惬所望,可令更加相度,如合再为推恩,仰速具奏”。并降空头宣命五十道付章惇,给归附朝廷的向永梧、舒光银等人“优与补置”官职。这种“加等推恩”的政策,吸引许多羁縻州首领向朝廷靠拢,大大减少了开边南江“蛮”地的阻力。
    然后是征讨。 熙宁初,“懿、洽州蛮”田元猛曾数次侵夺向、舒二姓之地。但处理田元猛的问题中章惇渐渐偏离宋神宗“以夷制夷”之策,措置不当。他先遣乔执中知全州(今属广西),以便从全州率军北进,又派遣辰州流人李资、张站以及僧愿成进入南江,谕以朝廷之意。但李资等偏宕无谋,竞猥亵妇女,而被首领田元猛所杀。
    章惇并未了解实际情况,以为“群蛮终不可以说下也。即三路进兵,诛荡平之”。田元猛率其众抗拒宋朝。章惇之部将李浩,按照王安石的意图,引军入叙州,降舒光贵,然后入懿州,田元猛与“佶伶”抗拒官军,李浩分兵击之,打败“洁伶”,缚田元猛。
    但如此一来,牺牲过多。据有关史籍记载,军民因战死伤者不下20万人,朝野为此大为震动。
    当时知益阳县事张领居目睹其事,便移书朝廷权贵,认为“南江杀戮过甚,无辜者十之八九,以至浮尸塞江,下流之人,不敢食鱼者数月”。
    这直接影响到后来章惇开梅山的思路,开梅山主要是和平进行的。
    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废羁縻懿州,置沅州,以卢阳(今芷江侗族自治县治)为沅州治所。原来由羁縻富州改置之镇江寨,由羁縻峡州改置之安江寨,并隶于沅州。沅州知州由朝廷委派,李浩、谢麟等人相继任知州。
    章惇回朝以后,又陆续在上述区域设置一些县、镇、寨等。章惇开发南北江和梅山三年,招降少数民族首领数十人,设四十余州、四府。又建设自广西融江至湖南诚州的道路,增置浔江等军事堡垒。
    为了巩固开边的成果,章惇采取一系列措施,治理沅州和其他新附之“蛮”地。
    首先是置博易场与“蛮”人交易。博易场是宋时官办的专门与少数民族交易的市场,官方组织盐、粮食等货物,换取少数民族地区的特产,源自王安石的均输法。章惇在这三个地区广泛设置博易场。熙宁七年七月,神宗诏荆湖北路转运司在沅州、锦州、黔江口三处置博易场与“蛮”人交易。知沅州谢麟言:“置务博易,则均平物价,招抚蛮僚,新附之人,日渐驯熟,永息边患”。把公平贸易作为沟通民族之间的联系,以求达到“永息边患”的重要途径。
    再就是沅州经过战乱,死亡大量人口,田地荒芜较多,政府实行屯田,鼓励外地民迁入蛮地经营田土。他请求朝廷颁令诸处,如有人户前往沅州经营田土,不得以维护保甲为名而加以限制。神宗从其请。这就为外地各民族迁人沅州提供了条件。




    力不从心——虎头蛇尾的北江经略



    宋朝对北江诸羁縻州的经略则是另一种情形。
    《宋史?蛮夷传》云:北江蛮最大者曰彭氏,世有溪州,州有三,曰上、中、下溪;又有龙赐、天赐、忠顺、保靖、感化、永顺州六。……总二十州”。唐代溪州,领大乡、三亭二县,州治大乡(今永顺县东南)。唐末五代时,彭姓酋帅据有其地。后晋天福四年(939年)“溪州之战”后,溪州实际上已分为上、下二溪州。《九国志?彭师暠传》云:在“溪州蛮”帅彭氏之治下,“其蛮有六种”,“胜兵万余人”。“诸蛮”之中当以土家族先民为多。
    宋时,这一地区出现了二十个小羁縻州,其地约在今酉水流域及澄水上游一带。与南江诸羁縻州由舒、田、向、杨等大姓酋帅分别统领的情况不同,北江几个较大的羁縻州均由彭姓酋帅统领,以下溪州首领兼都誓主,十九州皆隶之,谓之“誓下州”。诸州首领之承袭,由“都誓主率群酋合议,子孙若弟侄亲党之当立者,具州名移辰州为保证,申铃辖司以闻,乃赐救告印符”。下溪州首领名义上是北江诸羁縻州的盟主或政治代表。
    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王安石罢相,由变法派惠卿继任。八年(1075年)初,王安石复相后,由于变法派为分裂,使他陷于意气消沉之境。有意思的是此年天空出现彗星,神宗因众言“天变”而逼迫王安石于九年(1076年)十月再次辞去相位,意味着变法集团分裂,变法也随之日渐停滞。在领导集团不断更迭的过程中,开边湖南“蛮”地虽在继续,但已失去了原有的活力和积极意义。
    熙宁三年(1070)九月,宋军筑咯溪寨。六年十二月,宋廷诏谕北江下溪州刺史彭师晏内附。八年十一月,筑下溪州城寨。北江保靖、永顺诸州首领同下溪州彭师晏本来有隙。熙宁八年(1075年),荆湖北路转运使孙构、知辰州陶弼“以谋间其党保靖、永顺等六州酋豪,使自相仇。师晏举族为诸酋所攻杀,仅以身免”,陶弼乃下书谕以祸福,下溪州刺史彭师晏迫于威慑,主动报请以誓下州各地归依版籍,比照汉民缴纳赋税。朝廷下诏褒奖,钦命修筑下溪州城,赐新城名会溪。九年二月,“诏荆湖北路转运司,北江下溪州己纳土,其每户合纳丁身粟米自熙宁十年始。昔日“蛮人”成为编户齐民。
    制止诸酋之间的相互残杀,使“生灵得比内地”,为王安石经略两江之初衷。孙构等不惜挑起诸酋之间的仇杀,虽然能逼降彭师晏于一时,得下溪州一州之地,却难以达到开边北江诸羁縻州的目的。同年十二月,宋朝在下溪州置会溪城,隶于辰州。会溪城以西的保靖、永顺、龙赐、渭、吉等州仍为彭姓酋帅所据。随着北宋王朝的衰弱,连经制辰州之地亦被彭姓酋帅所夺。南宋曹彦约云:“辰州旧有四县,今亡其一,徭地旧在会溪之外,今已在北江之内,蛮僚日张,省地日削”。说明.开边北江没有取得积极结果。
    彭师晏纳土贡赋喻示着溪州之战以来确立的溪州自主自治的平衡已被打破,但这种时局并没有维持长久,元祐年间,宋王朝及时纠正了熙宁年间的拓地政策,又恢复了彭氏家族都誓主地位,北江复为羁縻地区。宋朝南渡后,因伐辽抗金事急,已经无暇无力经制北江蛮夷。溪州彭福石于1135年袭职后借机摆脱辰州束缚,迁州治于灵溪之福石郡,即今天的老司城。此时的溪州版图已非昔日所比,尽失南江之地,日益狭隘,但却有了更自由更自主的空间。
    章惇虽于熙宁七年三月以后不久调离湖南,但在有限的一年半时间内,对五溪地区进行了大力开发。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宋代三百年的积弱不振中,章惇经略荆湖南路南北江的成功,可以算是很少的胜利之一。



    楚骚幽怨地,沅水多逐臣



    自屈原放逐于五溪,这里仿佛与贬谪结下了“不解之缘”,败走的部族,避难的流民,遭贬的政客,世代不绝,也正因为这些文人官宦者的流放,作为蛮荒之地的五溪逐步为外界所知。
    这些曾经在五溪驻足的文人官宦,又以左迁和贬谪之人居多。五溪的贬谪生活丰富了他们的人生阅历,文人贬谪往往形诸于歌吟,尤以唐为甚。王昌龄的龙标之贬,刘禹锡的朗州之贬,都留下了数量不少的诗文。贬谪的悲愤不平,孤独寂寞,凄楚忧伤,和对生命的执着,理想的追求,都在观照五溪的风土人情、社会生活中得以体现,这在客观上为外部世界了解五溪留下了文字上的记载。
    唐天宝六年(747年),王昌龄被贬龙标尉。他从江宁丞,再贬龙标尉,历经坎坷。天宝七年春天,从江宁乘船沿长江上行,经安徽、湖北,秋天到达湖南巴陵。在巴陵的朋友李十二、李越宾、刘谞、刘处士等为他的际遇而惋惜,纷纷接待安慰他。在巴陵于诸友人诗歌唱和后,转洞庭湖,溯沅水而上,往贬所龙标。

    
    王昌龄 (698— 757),字少伯,汉族,河东晋阳(今山西太原)人。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后人誉为“七绝圣手”。(网络图片)
    龙标即今天的怀化黔阳,三而环水,是湘楚苗地边睡重镇,素有“滇黔门户”之称。自汉以来,各朝均在此设立县治,汉立潭城,唐天宝初更为黔江、龙标。宋熙宁七年复置黔江。宋元丰三年始置黔阳。

    杨花落尽子归啼,闻道龙标过五溪;
    我寄愁心与明月,随风直到夜郎西。
    ——唐?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尉》

    这是唐代诗人王昌龄被贬谪到五溪的龙标县尉时, 他的好友李白特为他写的诗。就是这首诗,把“五溪”和“夜郎”连到了一起,也就是这诗中的景色——飘零的杨花、啼血的子归、对月的伤感和“不如归去”的哀愁,勾起了人们对“五溪”和“夜郎”的无限遐想。
    这里的夜郎指的是黔阳附近的新晃县和贵州东北部区域。巧合的是,几年之后,李白后而真的“随风直到夜郎西”一被唐玄宗流放到夜郎(乌江中上游)。
    王昌龄在此为官七年,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著名诗篇,尤以《芙蓉楼送辛渐》一诗最为世人所传颂,诗人咏道“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诗人以“玉壶冰心”明志,后人以千古绝唱。同时由于他为治以宽,政善民安,至今尚流传有“苗女听歌”、“遮道迄诗”、“佳句退兵”等传说,史称“王龙标”。他在黔城留下一批珍贵的诗篇和诗论。芙蓉楼碑坊刻留有他当年的酬唱诗。
    王昌龄在龙标任上,喜欢与朋友宴饮,惯於江楼送客。在龙标城东王昌龄为送客而建的临江楼,不知道宴饮过多少次、送走了多少人。王昌龄送了魏二、送了张四、也送了程六;送了狄宗亨、又送柴侍御;送了薛大赴安陆,又送了朱越;送了李棹游江东、也送李十五;送了崔参军往龙溪,又送吴十九往沅陵。让王昌龄的送别诗名扬天下的,却是芙蓉楼送辛渐。王昌龄《芙蓉楼送辛渐》云: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王昌龄这黔城生活了七八年,他所建的芙蓉楼是江南四大名楼(岳阳楼、黄鹤楼、滕王阁)之一,有“楚南上游第一胜迹”之誉。

    
    黔阳芙蓉楼

    王昌龄还在黔城建立了龙标书院,对五溪地区的文化有很大促进作用。王昌龄从龙标离任而去,迂回至毫州,为刺史闾丘晓所忌而杀。
    唐代著名宦官高力士曾经流放五溪。高力士原名冯元一,今广东高州人,是名臣之后,因为牵连到谋反案件被阉入宫。后被宦官高延福收为养子,从此易姓为高。二十四岁那年,他认识了唐玄宗李隆基,从此便与李隆基挂了钩。玄宗初期,高力士立下了不少功劳。历史上也留下了他手秉重权、颐指气使而被伟大诗人李白所傲视并让他脱靴的传说。
    高力士在严词制止了李辅国的犯上后,也深深得罪了李辅国。不久李辅国就勾结唐肃宗李亨的皇后张良娣,瞒过唐肃宗私下诏书,将年迈的高力士强行从唐玄宗身边赶走,七十七岁时竟被贬流到偏远的黔中道巫州(其治所在龙标县,即今湖南省黔阳县黔城镇)。高力士在流放中写下一首诗——这是当今之世仅存的一首高力士写的诗《感巫州荠菜》:
    “两京作斤卖,五溪无人采。
    夷夏虽有殊,气味终不改。”
    高力士借巫州的荠菜抒发心志,表明自己无论身在何处,亦无论自己在什么处境下,对唐玄宗都忠心不改。
    而高力士与唐代史官柳芳五溪相遇还成就了中国历史研究的一段佳话。
    柳芳原在史馆编修国史,被贬到黔州后,仍笃志论著。高力士也流放巫州(今湖南省洪江市),在黔州相见。因高对宫中事颇详,柳向他询问开元、天宝年间诸事,写成《唐历》四十篇。唐肃宗末年,柳芳因事被贬官到黔中(今贵州地区),恰这时高力士也贬迁到那里,他们路上相遇,结伴同行。高力士对他讲了许多开元、天宝时的政治内幕,很多有史料价值,柳芳把这些都记录下来,但因他所编写的国史已经上呈了唐肃宗,不便再改动,所以他就用编年体重写了一部《唐历》,共40卷,把高力士提供的史料编写进去。这部《唐历》是柳芳的私人著作,后来唐宣宗认为不错,就让监修国史的宰相崔龟从等写了30卷的《续唐历》。该书接柳芳《唐历》,止于唐宪宗朝。这样,《唐历》和《续唐历》就具备了国史的性质,成为一种编年体的国史。国史实际上成了后来编修正史的半成品,唐以后所修的《旧唐书》、《新唐书》等就是据此为底本改写成的。
    在唐永贞元年(805年),又一个诗人来到了五溪的下游地区。刘禹锡(772-842),字梦得,祖籍洛阳,唐朝彭城(今江苏徐洲)人,贞元九年进士,又登博学宏词科。顺宗时他和柳宗元等佐助王叔文实行了有名的“水贞革新”。由于旧势力根深蒂固,积重难返。新政仅如昙花一现,只维持了一百多天,顺宗崩驾后,就被宦官,藩镇及在朝的大官僚扼杀了。王叔文王还惨遭杀害,刘禹锡柳宗元等“八司马”被窜逐。
    永贞革新失败,刘禹锡作为参与革新的核心成员被贬为朗州司马。在这个失意的秋天,他满怀孤愤,壮志未酬,携家带口,经过两个多月的辗转跋涉,终于在是年初冬抵达朗州。而当时的朗州,刚刚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水浩劫。初来乍到,宿无居所,捱到第二年春天,刘禹锡才在城东招屈亭旁的一处简陋茅舍里,勉强安下了家。这一住就是十年。
    唐代的朗州,就是汉代的临沅,今天的常德,曾经的武陵郡治所,沅水下游的中心城市。
    刘禹锡33岁到朗州,43岁被召回京(元和十年)。朗州十年,是他23年贬谪生涯中,时间最长、处境最差、变故最多、心绪最闷的时期。他所任的朗州司马,是一个闲散的副职,所谓“应怜一罢金闺籍,枉渚逢春十度伤。”又说:“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可见刘禹锡的一生,受尽了打击和迫害,在政治上是失意的。他忧愤并加,苦难同当,倍受蛮乡炎天窳气、瘥瘵病患之苦;饱尝孤独幽栖、丧妻悼亡之痛。
    从此,刘禹锡开始走上了“穷愁著书”的道路。史载:贬朗州司马,地居西南夷,土风僻陋,举目殊俗,无可与言者。唯以文章吟咏,陶冶性情。又云:蛮俗好巫,每淫祠鼓舞,必歌俚辞。禹锡或从事于其间,乃依骚人之作,为新词以教巫祝。故武陵溪洞涧夷歌,率多禹锡之辞也。
    刘禹锡在流寓朗州十年期间,经历了从“应怜一罢金闺籍,枉诸逢春十度伤”,到“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上碧霄”的思想转折,从而对武陵的秀山碧水、风土民俗产生了浓厚的眷恋之情,并且凭借自己的灵感,写出了脍炙人口的绝妙诗句。当他再鉴赏武陵时,只见“鹰至感风候,霜余变林麓。孤帆带日来,寒江转沙曲。戍摇旗影动,津晚橹声促。月上彩霞收,渔歌远相续。”更有“春江月出大堤平,堤上女郎连袂行。唱尽新词欢不见,红窗映树鹧鸪鸣。”和“桃蹊柳陌好经过,灯下妆成月下歌。为是襄王故宫地,至今犹自细腰多。”难怪“日暮江南闻竹枝,南人行乐北人悲。自从雪里唱新曲,直到三春花尽时。”

    
    刘禹锡画像
    @江湖武松 2017-07-30 16:49:04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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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鼓励
    五溪许多房子没有“门槛”,原来“有门槛”的人家是当地人,“没门槛”的人家是流放到这里的官宦之家。“没门槛”之家竟然成了五溪的一个景观,由此可见历代官员流放五溪之多。李白流放夜郎时,还写了“我愁远谪夜郎去,何日金鸡放赦还”、“去国愁夜郎,投身窜荒谷”、“夜郎万里道,西土令人老”、“三载夜郎还,于兹炼金骨”等倾诉当时心曲的诗句。就是李白的这些诗句连同他寄给王昌龄的诗,造成了后人对五溪和夜郎的凄凉印象。
    宋理宗宝庆二年(公元1226年)魏了翁因与权相史弥远等人有矛盾,遭到排挤陷害,被贬靖州。在这里他建立了靖州鹤山书院,这是继他在老家四川蒲江之所建的第二座“鹤山书院”。
    魏了翁(1178年-1237年)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授签书剑南西川节度判官。历任国子正、武学博士、试学士院,以阻开边之议忤韩侂胄,改秘书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弥远当国,力辞召命。起知汉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点刑狱,历知遂宁、泸州、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为兵部郎中,累迁秘书监、起居舍人。宝庆元年(1225年),遭诬陷后黜至靖州居住。
    魏了翁来到靖州时,尽管这里设州已有一百余年.但是仍然城小人稀,民风淳朴,这里的人们也爱戴这位朝廷贬来的直臣,他与此地官民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附近州县的书生纷纷来求见请教,而“湖湘江浙之士不远千里负岌来学”(《宋史?魏了翁传》)也颇有其人。靖州鹤山书院的建成极大的促进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不久就有士子考中科名,魏了翁还特别举办了鹿鸣宴给予奖赏。
    传统文化熏陶下的文人士大夫在遭遇屈辱的贬滴流放的时候,内心是痛苦悲凉的,但文人特有的精神气质和骨气使他们很快从个人的遭遇中解脱出来,积极地投身到所处的社会生活中,把中原文明种子播撒到当时尚未开化的武陵山区。他们倡导教化,开馆收徒,启迪明智,培育人才。这些流放到武陵山区的文人名士大多胸怀远大,愤世嫉俗,他们在流放期间写下了大量诗文,并建立学院,使五溪地区呈现出中国历史中。
    对遭贬滴被流放的文臣武将和皇室成员来说,个人命运的悲剧令人扼腕叹息,但客观上却加强了中原文化与沅水流域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的交融发展。这些人员来自帝京,较长时间处于皇权中心或文坛前沿,均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比较开阔的胸襟抱负,也把先进文化带进这些地区。



    八、不同的道路——宋元五溪的分野




    五溪溪峒的分野——省地、蛮地和生地



    王安石熙宁开拓南江蛮、诚徽蛮地之前,五溪地区多为蛮地,省界、蛮界的大体分界为:北端以溇水为界,慈利县东部为省地,西部为蛮地;沅江辰州所辖沅陵县、泸溪县、辰溪县和溆浦县为省地,南江地区和诚徽州地区皆为蛮地,唯东南邵州境内的资水流域以东之武冈县、邵阳县为省地。从地形看,武陵山脉和雪峰山脉山地大部分为少数民族居住之地,而沅江中下游地区的沅陵、泸溪、辰溪和溆浦等县如一把楔子插入五溪蛮腹地。
    神宗死后,宋朝廷起用司马光为相,王安石制定的“新法”被全部废罢,经略湖南“蛮”地亦被迫停止。正如《宋史?蛮夷传》所云,时“朝廷方务省事,议废堡砦,彻戍守,而以其地予蛮”。原来所置州县,已有名无实。“渠阳、莳竹虽名州县,而夷人住坐,一皆如故,城池之外,即非吾土,道路所进,并系夷界”。元佑二年(1087年),废诚州为渠阳军,次年,废军为砦,隶于沅州。“渠阳既弃,蛮复大入钞略,覆官军,荆土为大扰”。元佑五年(1090年),复以渠阳若为诚州,命杨昌达等知州事,诸若皆罢戍。崇宁二年(1103年),改诚州为靖州。到宣和初年,靖州酋帅杨最实、杨进平“相继作过”,辰州之宋朝官兵奈何不得。
    哲宗元祐年间,左司谏王岩叟针对开边后的国家边境形势进行了反思:“熙宁中,??西则熙、河、兰、会、延州西寨,南则诚州、沅州,皆是贪虚名,受实弊,尽合弃绝,以安中国。陛下观国家未开拓边地已前,边患如何,人心如何,兵威如何,财赋如何,既拓之后,四者复如何,事迹相辽,甚易见也。此等去处,不知国家将何用?使其地足以自赡犹可,况不足自赡,尽烦中国之助。??日久月长,恐心腹之民久而生怨,不为国家之福。”这段话对熙宁开边的效果提出看质疑。
    两宋因为北部边事和国力所致,对于五溪的重新开辟,也只着重沿沅水干流向中上游南进,把开辟的重点放在水陆交通便利,自然条件比较好的沅水干流、河谷平原和支流几大盆地的锦、奖、溆、靖等州。在这里建立起朝廷直接派流官管辖的经制州县,
    在边远山区,因环境闭塞、社会进化缓慢,尚保留溪峒体制。朝廷只是间接管辖,由当地蛮酋世袭管理的羁縻州制。
    就这样从这时起,五溪开始分化,一部分成为由朝廷直接管辖由流官管理,民族己经归服王化,比同内地的地区称为“省地”。而另一部分为少数民族所居的羁縻州县,还没有“开化”,这些地区有的土司能够直接管理(朝廷间接管理)叫“蛮地”;有的连土司也管不了,叫“生地”。.
    沅水流域的“省地”主要有有州城3座,即:辰州、沅州和靖州;县城10座,即:沅陵(附辰州)、卢溪、辰溪、溆浦、卢阳(附沅州)、麻阳、黔阳、永平(附靖州)、会同和通道
    从这时起“省地”的商人和商业开始活跃。“乾道三年八月,诏平溪峒互市盐米,价听民便,互市如故”。“商旅之避征税者,可以径达溪峒”。沅州“生界副峒官吴自由子三人,货丹砂麻阳”。
    这一时期在“省地”内的沅水干流和各大支流的沿岸,兴起了一大批集市和市镇。其中以浦市、安江和洪江最为有名。浦市位于沅水中游的西岸,是辰州到达中上游地区的水路中间站,又居沅(州)麻(阳)盆地腹地,是水陆要冲之地,因此,“灯火千家,舟揖如蚁,商贾石集”,自宋代立市己成工商繁盛之巨镇。洪江:宋设洪江寨,处沅水干流与巫水交汇处,当绥宁、城步入沅水通道,又处“庆洪商路”的终点,地方志描述为“上通滇、黔、蜀,下达荆扬,舟揖往来,商贾辐辏,百货共集,洵边邑之货,薮四达之通衢”。因而发展成为工商业繁荣的大市镇。沅陵窑头的陶瓷业,浦市的染织业和洪江的木材加工业最为有名。采矿业以麻阳铜矿开采和沅陵、浦市和会同等地的金矿开采最负盛名。
    同时在一些驿站和交通线上也形成了小集市和草市。中国的草市兴起于南北朝时期,中唐以后日渐兴盛,沅水流域的草市情况史料少有记载,但宋代辰州太守陶弼的《题石雾驿》“草市人朝醉,舍口火夜明。浅江入地泻,栈道出石行”一诗就对湘西沅水流域的草市,进行了生动的描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草市的兴盛和繁荣。
    然而,同处沅水流域的羁縻州即“土司地区”的发展却步入了另一种发展道路。
    五溪山腹地的酉水和武水流域的溪州等地区,仍然依铜柱之故事而采取“羁縻而制的土司政策”。这种“以蛮夷治蛮夷”的羁縻之制,虽然形式上统属辰州,但实际上这些羁縻州县有很强的独立性。因此,北宋时期,把这些地区通称为“蛮地”和“生地”。
    “羁縻州”成为不朝廷直接控制下的“蛮地”,避免了因朝廷的开辟所导致的民族间的冲突和战争,也不失一种明智之举。但由于“羁縻州”不受朝廷直接控制,因此不利于外来文化的输入,再加上统治者采取“分治政策”,“禁不得与汉民交通”,如禁止“蛮地”和“省地”的交往。如:通婚、交易、甚至禁止食盐和牛输入“蛮地”,造成了土司“生地”与经制“省地”的隔离与封闭。
    虽然地方土司集一时政治之能事,营建了富丽堂皇,堪称“金銮殿”的土司城堡—老司城,各溪峒山间平坝也分布着各峒主寨长的治所,但仅靠山民进贡和简单的物物交换所形成的脆弱的“溪峒经济”,做不大。各溪峒间,虽互通声息,但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也很难形成经济发展的合力。这种状况一直维系到“康乾”改土归流才有所改观。
    “蛮地”大都分布在沅水支流的酉水和武水流域。这些地区,多位处武陵山脉,是云贵高原东缘台地向沅水河谷平原的过渡地带,多崇山大岭,奇峰异石,洞穴群生,石山林立,土地贫瘠。河流滩多流激,山高水险,虽有溪河谷地,山间盆地和高原台地,但多面积狭小,交通闭塞,地高气寒,土不宜生,其农耕居住和水陆之便,远不及沅水干流河谷平原和沅麻、溆浦、芷怀、安洪、靖州盆地的“省地”。这种地理上的差异,使得政治经济落后于“省地”。
    “蛮地”位置偏居西北,虽有酉水、武水两水流经,但武水短小,腹地不宽广。酉水虽源远流长,腹地较宽,但区位过于偏处西北。,纵有西通川黔之利,但仅限于黔东北和川东南(今重庆市东南)的区区一隅。
    由于“蛮地”实行的是羁縻土司制,而且各羁摩州所领的大小溪峒分布零散,峒主寨长互不统属,各自为政,条块分割。他们在民族对抗上,虽有团结一致和抵御外族的共同利益要求,但很难形成政治上的高度统一。再加上大小山间平坝,山水阻隔、地形闭塞以及脆弱的溪洞经济,难以形成大的集镇,致使“生地”完全停留在“州为大土司城堡”,“各溪峒为小土司寨堡”的形态。
    而在酉水和辰水之间的广大区域宋朝廷开边不能企及,而土司也难以染指,后来多为苗族聚居,宋元起称苗疆“生地”。这里在地理上又分为两个自然区:西北为腊尔山台地,台地海拔700米以上,环境较为贫瘠,有一些小盆地,但大多为山地,为“生苗”聚居区;东南部为溪河下游较为平坦,溪河边开有梯田,以沅水灌溉,为古“五溪蛮”中心区。
    这样宋代基本形成了五溪地区“省地”、“蛮地”和“生地”各自发展的格局。



    南方的金銮殿——土司王城的迁徙和建造



    天福之盟以后,溪州被迁至原大乡县东南的酉水之滨,以便辰州控制。但熙宁九年(1076)之前的四位土司——彭师裕、彭允林、彭儒猛、彭仕羲曾经对溪州司治几作迁徙。
    宋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王安石担任宋朝宰相,时值大金侵扰,为开拓西南,为战争提供战马等军急物资,派章淳经制南北江,为了加强对北江彭氏的管束,要求迁州城于会溪坪,彭氏于是“乃迁州城,下于平岸”,将其都城迁至酉水河畔的会溪坪。彭师裕司治为下溪州故城(后称会溪城),宋以后称此为下溪州。
    溪州之战后的彭氏,虽然拥有20个州的司治权,其势力与权力远远超出一般羁縻州的程度,但是其都城会溪坪因为靠近楚王属地辰州,加上面临酉水,交通十分便利,这使得彭氏坐卧不宁,时时感到中央政权对其王权统治的威胁。
    于是,到宋开宝四年(971年),第四世土司、下溪州刺史兼都誓主彭允林,把目光投向了酉水上游一条叫灵溪河的支流。彭允林逆流而上,寻找迁移治所之地。最后,灵溪河边一块高出水面约10余米的台地让他喜出望外:台地背依巍峨险峻的云霭山,面临如野马狂奔的灵溪河。如此易守难攻的地势,彭允林毫不犹豫地将其治所迁到了这个台地,便是今天的永顺麻岔乡弄塔,彭氏土司治所——龙潭城就建在这一台地之上。

    
    老司城的灵溪河
    @江湖武松 2017-07-31 12:09:30
    草市,是不是类似于现在的跳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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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就像现在农村的赶集。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从此,彭氏土司在这个叫“龙潭城”的地方苦心经营,运筹帷幄,掌控着他庞大的势力,同时又谦恭地向中央朝廷称臣纳贡,接受任命与封赏。
    此后不到20年,彭儒猛司治复迁下溪州故城——会溪城,不久,彭仕羲司治竟又一次迁回了龙潭城。州治虽迁,峒民并没有全迁,铜柱天福衔名有“充溪州知后官”朱彦蝺可以为证,该地后设永顺州,彭氏依然为之首领。
    然而5万平方米的龙潭城,最终还是满足不了彭氏土司日益膨胀的欲望。终于,在宋绍兴五年(1135年),彭氏第十一世土司彭福石宠又像其祖辈一样,沿着灵溪河而上,希望找到一处更能承载其王权的福地。最后,在距龙潭城上游约10华里的太平山下,彭福石宠停下了脚步。因为这个今天唤做老司城(因彭福石宠迁治所于此又叫“福石城”)的风水宝地,已经让他下定了决心:将治所从龙潭城迁至于此。
    就这样,彭氏土司近六百年(1135—1724)的辉煌历史在老司城开启。
    老司城建立在一个地势极为峻峭的山地,依山傍水、因地制宜,处万山之中。太平山高耸于老司城背后,太平山下又有福石、禄德、寿德三座小山(合称三星山)连绵鼎峙。
    老司城前的灵溪河为酉水支流。灵溪河流经三星山区域,形成了一个大拐弯:流向由东北一西南折向西北一东南,老司城即建于这一大拐弯的凸岸(东岸),街市、衙署、宫殿沿山势逐级布局。从军事防御角度着眼,“以山为障,以水为池”,揭示了彭氏土司营建并长期定都老司城的根本意图。按,遍检地方史志、彭氏谱碟,老司城作为土司司治的589年间,灵溪河所经过的城区及郊区,确实没有任何曾经修建桥梁的记载,仅依靠两三个渡口、码头维系着两岸的交通。老司城在明代达到繁荣顶峰时,有“城内三千户,城外八百家”之盛,号称“五溪之巨镇,百里之边城”,因为,灵溪河从左前、正前、右前三个方位呈半环状绕老司城而过,本来就是一条天然的护城河!
    自彭福石宠于宋绍兴五年(1135年)迁入老司城,由此下及清雍正二年(1724年),彭肇槐迁治于颗砂,作为永顺土司首屈一指的“王都”,老司城连续不间断地使用了589年。

    
    清乾隆《永顺府志》中的永顺土司治所
    @千个夜貉 2017-07-31 16:56:56
    不错的~~! 感谢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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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欣赏
    土司在老司城建起了金銮殿。金銮殿位于从午门御街的后边起27步石阶梯直达午门前的平台,从二进门起构成三个四合院,即两边配有相称的厢房,共6个厢房屋,共计5个9步石阶。午门算起共计6个9步石阶梯,加上午门前的27步,皆为九九八十一步石阶梯进到金銮殿。石阶梯是采用磨石岩雕刻,有精致的各类花草、兽类、鸟类图案。金銮殿没有大门,是全敞开的,五个大门皆如午门同等的宽度和高度。金銮殿基础宽为9丈6尺,进深为30丈,殿是坐东北朝西南,属艮坤向。金銮殿内装饰除木雕、石雕、浮雕花砖外,还有金、银、铜等金属装置,殿内金碧辉煌。
    城内还由千余名工匠仿照唐太宗建造西安皇城的午门,当时绘制皇城图者,都是从三草汇画中挑选而定的。午门全采用灵溪河边的小片石砌成,两边是水波纹图案,中心是太极图案,奇彩多姿。门坎是从距司城百里之外的五官坪运来的岩石,门坎方平面刻有鲤鱼跳龙门的图案,两端即平台上各有一块磨石岩,镶刻有各种四季花草图案。平台外边摆放一对高大的石狮子,内有一对雄壮的大石鼓与门坎方相接。

    
    老司城复原效果图
    清代雍正年间的向鼎新来司城撰写《五修五说》中有:“一说彭氏皇宫院,午门五进至金銮,有绣屏拱座前,后有福禄寿三山。彭土司君屋场,世袭八百年。”又有诗为证:“土司千百年,雄风万代传,山水有雅意,蓬莱我亦仙。”
    土司“住在金銮殿,葬在紫金山”,“金銮殿”是故宫三大殿之一的“太和殿”,是皇帝登基、举行重大典礼和祭祀之地,明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年)修筑而成“紫禁城”则是明清皇帝的皇宫,依照中国古代星象学,紫微垣位于中天,乃天帝所居,天人对应,是以皇帝的居所又称紫禁场晃“午门”则是紫禁城的正门,位于紫禁城南北轴线。此门居中向阳,位当子午,故名午门。“御街”则是皇帝出行的街道。“紫金山”、“紫金街’、“紫禁城’、“金銮殿” 、“御街,、“午门”这些象征皇权的物化符号,出现在土司城内。土司的目的是借助这些象征皇权的符号,提升自身的权威,这些物化符号是对自身统治合法性和正统性的必要注解。
    这些类似于“金銮殿”的称号并未出现在资料的记载中,只是流传于土民之口。很显然,土司不想也不敢侵犯皇权的威严。流传于土民之口的“金銮殿”不会来自于土民的创造,而是来自于土司或多或少的暗示,以至于这些称呼在土民中流传。土司王借助这些象征皇权的称呼提升自身的权威,而其正式场合所用的一些称呼却表现了对中央皇权的忠。”



    都誓主的世界——土司和土民




    土司在所辖地区内,是一个最高的统治者,他们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他们职位世袭权,“所设宣慰、知州、长官,不问贤愚,总属世职”,世有其地、世管其民。其次是土地所有权。同治《桑植县志?田赋》载:“土司时,土司及土知州,皆有山及田,役佃户种之。”又《湖南通志?诏谕》;“凡成熟之田,多择其肥沃者自行种收,余复为舍把、头人分占”;乾隆《永顺府志》卷十二:“尖山岭畔,准其垦种;平原处荆棘蔓延,不许开垦”,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土司不仅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所占有的都是肥沃的土地,而土民则只能在尖山岭畔开荒或耕种土司的土地。
    土司疆域的刑事案件土司可以全权处理,甚至“土民诉讼,胜者必送礼谢恩,负则亦赎罪送钱,甚有家贫无力出办者,即籍没其家产,折卖人口”。土司这法官当的,判了案胜方要送钱,输方要送钱,没钱的甚至要卖儿卖女,也就是今天常说的吃了原告吃被告。
    土司可以随便在自己的辖区任意派兵,谁也不能反抗。
    土司居则“绮柱雕梁,砖瓦鳞砌”,出则“仪卫颇盛,土民皆俯伏道旁” 其身着官服骑马坐轿巡察管区,一行人高举旗帜鸣锣开道,向管区百姓展示自身的社会权威。这种高高在上的展示行为给土民心里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即使“改土归流”之后每逢知府、知县经过官道时,沿途官道必定事先打扫干净,小民回避,并用竹章罩着土地堂、山神庙,以防止土地公公从座位上惊跌下来。土民则只能“刈 木架屋,编竹为墙”,连瓦都不许盖,“如有用瓦者,即制以僧越之罪,故有“只许买马,不许盖瓦”之说。

    
    永顺老司城祖师殿,建于后晋(公元937年),重建于明代。
    有甚者,如身患怪病的“白鼻子无道”—第32代宣慰使彭泓海,生民婚配,土司享有“初夜权”。谁家嫁女,新娘要和土司睡第一夜,叫“尝新”。“土司一娶子妇,则土民三载不敢婚”,永顺土司区口传古籍《哭嫁的来历》就是讲述土家人为躲避土司王“尝新”在家大哭,土司差人误以为新娘死了,才逃过“尝新”一劫。此后渐渐演变成哭嫁的习俗。
    土司下有一个管理层,有土司子弟、姻亲、把总、总管、把目,信士、把总、管家,宣慰司署标员中军官、副中军、旗长、家政、支应;南渭州、上溪州、施溶州等州的土知州与白岩洞、驴迟洞、腊惹洞、施溶洞、麦着黄洞、田家洞、马罗洞等长官司的长官属于土司区高层管理人员和主管一方的高级官员。而各寨头目系土司家族政权末稍的基层“官员”,也是土司区优免权的最后享受者。史载“舍把、头目许立梁柱,周以板壁,皆不准盖瓦。如有用瓦者,即治以僧越之罪,俗云:‘只许买马,不许盖瓦”,但具有对辖区管理的自治权。
    为了加强从业管理,明清时期的土司向土民颁发从业执照。执照有开荒种地的“五谷执照”,有买卖耕牛的“春牛执照”,有专为土司护鱼、捕鱼和送鱼的“渔业执照”,有打猎的“猎户牌”等等。从业执照是土司区合法经营、合法迁居的唯一凭证,即使土司族舍也不能例外。如明朝中期,彭师晃的后嗣彭老伍从辰州迁居永顺土司区,请求土司封许发照(诏)之后才敢开垦下寨(老屋场)一带的荒地;清康熙年间,彭宗学的后裔彭启良重新领照之后,才从颗砂乡颗砂村乐报湖(原名老豹虎)十二个堂屋迁居树竹村亭山坡。而从业执照的拥有者必须充分履行从业职责,否则就会被舍把人等限令迁徙。如秦氏家族获得渔业执照之后就专门为土司护鱼、捕鱼和送鱼,土司也在老司城专门修建一条渔渡街安置该家族成员。而彭罗一系,原来迁居于灵溪河畔哈里宫,负有为土司王守护河中游鱼之责,后因河鱼被盗而被限令迁居它处。
    最低层的是无业游民则没有执照,明朝后期,来自江西、辰州、沅州等地的“客家”人以及来自桃源、蒲沂、辰州等地的木匠、石匠、铜匠、铁匠、蔑匠、裁缝、机匠进入永顺土司区之后,“居住三五十年至二、三代者,皆自称客家”,“技艺较土人为巧”。他们“不当土差”,有的从土民那里借来粮食作为种子在山上搭建窝棚组织农业生产,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努力而“累资巨万”,“广置田庐”。一些土民离开自已的领照地也会变成游民,有的去老司城王府谋求保姆之职,有的则到处赌博输钱。
    土司每年向朝廷交纳一定的租税,称为“秋粮”。据《湖南通志》载: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地三土司每年秋粮共二百八十两,永顺一百六十两(包括龙山在内),保靖九十六两,桑植二十四辆,皆土司交纳。虽有秋粮之名,实不从田亩征收。所支秋粮,即从火坑钱、锄头钱、烟户钱中获得。土司秋粮俱令舍把以老戮称收,其戮每银一钱,有重三四钱不等者,永顺则名火坑钱,民间烧锅一口为火坑一个,征粮若干;保靖则名锄头钱,民人一锄入土,征银若干;桑植则名烟户钱,即火坑之类。
    土司每年向土民征收食米并鸡鸭肉肘、黄蜡,逢年过节索要“节礼”,即使是“无力穷民,亦必拮据以供。”每用人夫,即令各舍把照户摊派,并无夫价,名曰当差。
    “山多田少,刀耕火种”是土司区农业生产情况的总体描述。永顺《彭氏族谱》:永邑山多田少,刀耕火种。方春,祈木藻草,举火播之,名曰剁舍。食以穆子、小米为主,稻谷则多仰给于永定卫大庸所。乾隆《永顺府志》卷十:山农耕种杂粮,于二三月间藻草伐木,纵火焚之,冒雨锄土撒种,熟时摘穗而归。同治《保靖县志》卷三:山多田少,刀耕火种。嘉庆《龙山县志》:邑山多田少……藻草伐木,纵火烧之,谓之“烧舍”,种植杂粮甚茂,而包谷尤为大庄。光绪《古丈坪厅志》卷十:刀耕火种,日食杂粮,以小米、穆子为食。
    “喜渔猎”是土司时期生产生活的另一种情形。光绪《古丈坪厅志》卷十:土籍重农耕,男女合作,喜鱼猎。乾隆《永顺府志》卷十二载:龙山,深林密著,往日皆土司围场,一草一木,不许轻取。每冬行猎,谓之“赶场”,先令舍把、头目等视虎所居,率数十百人用大网环之,旋砍其草,以犬惊,虎奔则鸟铣标枪立毙之,无一脱者。
    “善纺织”反映了土司时期的手工业情况。乾隆《永顺府志?风俗》载:“《龙山县志》云:土妇颇善纺,织布用麻,工与汉人等。土锦或经纬皆丝,或丝经棉纬。用一手织,一手挑花,遂成五色。其挑花用细牛角。《桑植县志》则云:妇女饲蚕、纺棉、习缝纫。”嘉庆《龙山县志》卷七也载:土苗妇善织锦裙被,或经纬皆丝,或丝经棉纬。挑制花纹,蝙斓五色。
    土司区土人服饰常常是短衣、赤足、垂耳圈、喜斑斓色服是土司时期服饰习惯。乾隆《永顺府志?风俗》:土民散处山谷间,男女短衣跌足,以布裹头,服斑斓之衣。重农耕,男女合作,尚巫信鬼,语言侏漓,不识文字。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土司旧志曰:重岗复岭,陡壁悬崖,接壤诸恫,又连汉地,苗土杂居。男女垂髻,短衣、跌足,以布勒额,喜斑斓色服。重农耕,男女合作。喜渔猎,食擅,信鬼巫。


    獠的消失——仡佬、土人、苗人



    大约到唐宋时代,獠人中的“峒”这种农村公社组织开始瓦解。各地獠人就地单独或结合周邻的同源人们,逐渐形成不同的新民族。武陵獠人逐步分化演进为许多民族,也就是说,许多民族,如苗族、土家、侗族、水族等都有獠人的身影。
    朱辅《溪蛮丛笑》叶钱序云:“五溪之蛮皆盘瓠种也,聚落区分,名亦随异。源其故壤,环四封而居者今有五:曰獦(苗),曰摇(瑶),曰獠,曰撞,曰狍栳。”将“獠”与“仡佬”并列,显见宋人已自觉到其为两种不同的民族。
    而仡佬从獠分化出来,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与华夏文化接触过程中,逐渐改变或放度了獦头(砍头血祭)及食人的习俗。遍查文献,《魏书?僚传》所载第六、第九两条习尚,绝不见唐宋以来的仡佬族,而其余诸条,如(一)干栏居屋;(二)以铜鼓为贵;(三)习鼻饮;(四)竖棺而埋;(五)嗜犬;(六)能纺织等,各种文献仍多有记载,在仡佬族习俗中长期余留。正是獦头与食人文化风俗的消失,使同于仡佬的“葛獠”不再具有“獦头獠人”的涵义,后世反依据其衣着及习俗的某些差异,从内部将他们分为“红仡佬”、“花仡佬”、“剪头仡佬”等等。
    宋时五溪“仡佬”已以专门的民族民称出现,但并不是现在的仡佬族。
    史书明确记载五溪的仡佬,始于唐代。《元和郡县志》卷三十一在叙述锦州洛浦县(今保靖)的沿革时写道:“洛浦县,先天二年分大乡县置,以县西洛浦山为名,县东西各有石城一,甚险固,伦僚反乱,居人皆保其土。”众所周知,仡佬族是古代仡佬人的后裔,因自称“仡佬”而得名,史书所载的仡僚、葛僚、蔼僚、仡佬等,都是历史上仡佬声音相近的不同汉文音译。此作为族名的保靖仡僚,无疑是仡佬的汉译之一。这也是仡佬作为族名的最早记载。
    五代时,仡佬在五溪活动于史无证,但据《九国志?楚志?彭师暠传》:五代时五溪地区“其蛮有六种,盘氏为大,即盘瓠之种也”即谓当时这一地区生活着六种少数民族,以盘瓠蛮(为苗、瑶族先民)势力最大。结合唐时五溪已有仡佬分布及宋代这一地区仍有仡佬居住分析,推测五代时五溪地区六种少数民族之中包括有仡佬应大致不误。
    宋代时史书对五溪地区仡佬的记载较多。《宋史?蛮夷列传》云:北宋“宝元二年,辰州估僚三千余人款附,以州将张昭鼓招辑有功,进一官。”考虑到仡佬族除自称仡佬外,因方言不同,还有一些其他相近的自称。故颇疑此辰州之估僚,也是仡佬的汉译之一。此外,《路史》卷三十三引《辰州图经》说,当时五溪泸溪县有四种民族,其中之一为“仡僚”。而且,这时湖南的仡佬,有一部分似乎进人了洞庭湖区。崇宁年间,诗人黄庭坚经过洞庭湖时,曾作有《过洞庭青草湖》诗,诗中末尾有“行矣勿迟留、蕉林追蔼佬”之句”,是当时洞庭湖区可能也有仡佬。
    北宋时湖南的仡佬,大概已广为人知。故宋人米芾在其寄薛绍彭的诗中,竟称唐代湖南籍僧人书法家怀素为“噶僚”。靖康之乱后,中原文人纷纷避难南方,因而南宋时对南方尤其是湖南的少数民族也有更多的记载。《舆地纪胜》沅州“古迹”云:沅州西南有仡僚。同书卷七十二引《靖州图经》曰靖州一带“族类尚有仡伶(侗族)、仡僚之号”。宋代沅州、靖州等地有仡佬,《方舆胜览》卷三十一也有类似记载。又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四中说:“辰、沅、靖州蛮, 有仡伶,有仡僚,有仡榄,有仡偻,有山瑶”。文中的仡僚即仡佬,而仡榄、仡偻皆音近仡佬,当也是“仡佬”相近自称的汉译。此外,《朱子全书》,卷五十也记载:朱熹任职湖南时,“见说溪洞蛮傜略有四种,曰僚,曰仡,曰伶(侗族),而其最轻捷者曰猫(苗族)。”这里所说的溪洞蛮傜,主要是指当时分布于五溪地区的少数民族,文中的仡即是仡佬的简称。
    獠和其他民族融合,还产生了仡伶,也就是现在的侗族。宋时已渐将“洞”、“峒”专指侗族。
    在南宋一代,《宋史?蛮夷列传》载有“沅州生界仡伶副峒官吴自由”、“峒官杨友禄”,更把侗族青壮与“山徭”对举称作“峒丁”。而《元史?地理志》、《炎激纪闻》卷4,则进而将“洞民”、“峒人”专称侗族整体。不仅如此,侗族自称的汉译在宋时已见于记载。《老学庵笔记》券4说:“辰、沅、靖州蛮,有仡佬,有仡僚,有仡偻(伶),有山瑶。”宋朝朱辅《溪蛮丛笑》中记载:“五溪之蛮……沅其故壤,环四封而居者,今有五:曰苗、曰瑶、曰僚、曰仡伶、曰仡佬。”《宋史?西南溪峒诸蛮》中记载:“沅陵之浦口,地平衍膏腴”,“其田给仡伶杨姓者,俾田作而课其租”,“卢溪诸蛮从靖康多故,县无守御,仡伶乘隙焚劫”。史籍《炎徼纪闻》中记载:“猫(苗)、仡、伶、僚四种,皆溪洞民”。
    水族也是宋时由武陵獠人初步形成。《宋史?蛮夷列传》载有宋太宗时西南七番首领龙番“遣使”率“诸蛮来贡方物”,“令作本国歌舞,……询其曲名曰水曲”。“水曲”即水族音乐。水族自称为“虽”,故汉译音近之“水”。此三族皆由武陵僚人或由他们与附近僚人相结演进而成,故《炎激纪闻》卷4称“仡佬一曰仡僚”,明人邝露《赤雅》称侗、水两族皆“僚类”。
    五溪仡佬一部分倒迁回贵州的史实,见后来《黔南识略》,该书卷二十八普安县(今仍名)条云:“民有仲家、倮伊二种……,客户则江西、湖南、四川三省民为多,又兴让里有老巴子,亦苗类,由湖南移居于此,其服饰与汉民同,语音稍异。”而该书卷二十九普安直隶同知说:“苗人多系仲家、倮儸.....,又猲佬(仡佬),俗呼为老巴子,自楚流人,其族多邓、杨等姓,二种服色、土俗多与汉同。”对照上述两条记载,可知这部分普安的“老巴子”即是仡佬,他们是从湖南迁来,大概与汉族是有过较多的交流,所以其“服色、土俗多与汉同”,只是“语音稍异”。
    仡佬在五溪长期与汉、土家、苗等族交错杂居,大部分即慢慢融合、同化到这些民族之中。由于汉族人口众多,及汉文化的强大影响,一部分湖南西部的仡佬后来被融人到汉民族之中是情理之事。同治《乾州厅志》卷四云:吉首、花垣一带的杨、施姓仡佬,因生活于苗族之中,彼此婚嫁往来,逐渐融人苗族。又前引《苗防备览》卷九也曰:仡佬散居于永顺、保靖、花垣者,“大约赘人彼地,遂仍风俗,在土村为土民(土家族),在苗寨为苗人(苗族)”,是五溪一带的土家族、苗族中都融合有仡佬的成份。此外,据考查,清代泸溪、古丈、乾州的仡佬,则主要融合于苗族之中。
    由此看来,隋唐以后,僚是有下落的,史书上仍有僚人活动的记载。由于人们对民族认识的深入和各民族自身的发展、变化,由僚人演化为很多民族,绝非僚人只变成今天的仡佬族。仡佬族是僚人演化来的,但不是全部的僚人演化为化佬族,而仡僚人中的一小部分演变成今天的仡佬族。壮族、侗族、布依族、水族、黎族,仡佬族与僚人的关系也是如此。



    退缩生地——苗族迁徙西南和苗疆生地



    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从秦汉到唐宋时期还广泛分布于五溪地区的“苗蛮”,到了元明,除了龟缩在腊尔山台地的一支红苗,和雷公山的一支黑苗,就基本不见了。这是什么原因?他们真的走了吗?他们是怎么走的?他们到哪儿去了?
    真的大部分“苗蛮”都走了,贵州、云南等地的苗族远祖都是从五溪过去的。
    这就是史称苗族历史上第三次大迁徙。前两次迁徙都只是存在于上古的传说,这次迁徙也算是有史籍记载可考了。
    从东汉初刘尚、马援大规模征讨武陵、五溪“蛮”开始,历代封建王朝“征讨”和用兵目标,主要也是指向沅水中下游的五溪中心区,如东汉光武帝于建武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年的三次征“五溪蛮”;安帝、顺帝、桓帝、灵帝时对“武陵蛮”的多次征讨;三国吴太常潘浚“讨武陵蛮瑶”;钟离牧“平五溪”;西晋荆州刺史陶侃的二次出兵五溪;南北朝宋荆州刺史沈庆之讨“五溪蛮”,并“断五溪鱼盐”等等。特别是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伏波将军马援“率中郎将马武、耿舒等将兵四万余人征五溪”争战激烈,且逢大疫,“军士疫死者大半,蛮亦饥困”。这些战争无不给武陵、五溪中心地区的苗族带来灾难,造成大批苗族流离失所,向武陵、五溪地区以外迁徒。



    《溪蛮丛笑》——朱辅眼中的苗蛮世界



    宋代以前,关于五溪苗蛮的生活鲜有记录,最早系统记录这些苗蛮生活的是朱辅的《溪蛮丛笑》。
    南宋中期的朱辅曾在五溪麻阳一带任过通判一类的小官,所著《溪蛮丛笑》即根据作者的所见所闻所历写成。所涉及的时间范围大致为公元1150年到1195年之间,也就是在南宋偏安江南并初步安定的这一时间跨度内。
    《溪蛮丛笑》以条目体例形式记述公元12世纪沅江中上游流域各民族的衣饰发型、食物崇尚、居住婚丧习俗、村社组织、等级、阶层、家庭制度、社会交往、节日生活、民众娱乐、民间宗教信仰、文物古迹等社会生活内容。由于这些内容在汉族文人看来既觉得怪异又感到可笑,故将书名称作“丛笑”。由于作者所在的麻阳宋代已经是沅水上游苗蛮生活的中心区,距离后来的腊尔山苗疆治理中心的镇筸仅三十公里,在他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了其后腊尔山苗疆生活的雏形。

    

    《溪蛮丛笑》明刻本
    这里的“溪蛮”即五溪蛮,“丛笑”记录的是生活在五溪多个民族的生活。《溪蛮丛笑》涉及的民族虽笼统地称为“仡佬”,实为这一地区的所谓熟苗和土人,包括土家族、苗族和仡佬族等民族。
    五溪蛮住在哪里和?住房条件怎么样?朱辅曾经走进他们的村寨,“去州县堡寨远,不属王化者,名生界” 。这里记录的苗、瑶族生界的情况,这里的苗瑶民饥寒交迫。发现他们““山徭穴居野处,虽有屋以庇风雨,不过剪芧叉木而已”,他们也住在房子里,但这种房子也就是用木头打个架子,上面和四周搭上茅草而已。

    
    明成化 沈瓒 《五溪蛮图志》 营立茅屋可以看出,即使到了明代,苗蛮的住房仍然是很简单的。
    当然也有些地方较为富裕,朱辅注意到五溪仡佬族(当时主要生活在泸溪、麻阳一带的熟苗,不是现在的仡佬族)地区“周数十里皆胰田。其西南邻近地区“亦种水田”。所以仡佬族的住房较特殊:“仡佬以鬼禁,所居不着地。虽酋长之富,屋宇之多,亦皆去地数尺。以巨木排比,如省民羊栅。叶覆屋者,名曰羊栖。朱辅则因这种建筑不与地面接触(其目的在于防范鬼怪作祟)且在外观上极像汉族地区的羊圈而称作“羊栖”。
    朱辅还走进了这些苗蛮的茅房,看到了他们的寝居状况:“山徭皆卧板;夜燃以火”,“睡不以床,冬不覆被”,“用三叉木支阔板,旁燃火灸背”。也就是说,这些苗蛮并没有床,只是用木架支起一块宽大的木板,木板上也没有被子,在苗疆寒冷的天气里,他们靠在木板旁烧火取暖。而仡佬族因为无棉花,揉茅草花絮布被,一被数幅,“联贯以成”。
    朱辅还看到了苗蛮的日常饮食,一些苗徭“生界”,仍然停留在狩猎生活的阶段,他们捕鱼:“山瑶无鱼具,上下断其水,揉蓼叶困鱼,鱼以辣出,名痨鱼。” ,甚至有以“吠蛇鼠,捕蝦懈”为食物。“苗徭多饥,蕨食,则先以火窖地,掘得牛榔木根置窖中,以后,又用火沤熟,捣作饼饵、名沤榔”,即以此充饥。
    苗蛮还有一些特殊的饮食:“牛羊肠脏,略摆洗,羹以飨客。臭不可近,食之,既则大喜。”这里所说的是苗蛮以动物内脏为上等食品的饮食习俗,苗蛮长期从事采集、狩猎生活,每当捕获到大型动物时,往往一连儿天以肉为食,这种作法会因偏食而导致疾病。如何校正偏食,这里的苗蛮以食草动物胃中未经消化的草料佐食,直到现在有些少数民族还将牛羊胃中未经消化的草料视为美味,并俗称这种草料为“牛备”。此处所载的用牛羊“肠脏”“以飨客”,指的是吃动物内脏本身或是一种类似“牛备”的草料。此外,苗疆处在炎热潮湿地带,所捕获猎物的内脏极易腐烂,因而必须立即加以食用,一般都将内脏奖励给那些优秀猎手,从而使吃内脏成为一种特殊荣耀。这就是把动物内脏看作是最精美的食品,招待贵宾均以内脏为主菜,苗瑶民族至今依然。
    朱辅还看到了当地苗蛮的恋爱习俗。“土俗,岁节数日。野外,男女分两朋。各以五色彩囊豆粟,往来抛接。名飞乡它。” “飞乡它”这一习俗为南方很多民族所共有。壮族、傣族、布依族、水族等民族无一例外,与这些民族杂居的苗族、瑶族不免也受其影响。
    而苗蛮的婚姻习俗也很特别:“山徭婚娶,聘物以铜与盐。至端午约于山上,相携而归,名拕亲”。“拕亲之后年,生子。引妻携酒归见妇家,名出面。”这里记载的是苗瑶的特殊婚姻习俗。他们择定配偶后先成家,直到产下头胎子女并哺乳断奶后,夫妻双方才抱着孩子前往女方家族求亲,女方家族同意后才接受聘礼在女方家正式举办婚礼,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出嫁女儿。

    
    “出面”习俗一直在一些西南少数民族中存在,后来在清代《苗蛮图》中我们看到的不归夫家的描绘,实际上就是出面习俗的延续。
    朱辅对苗疆的丧葬习俗的描写也很真实:“习俗死亡,群聚歌舞,辄联手踏地为节,丧家椎牛多酿以待,名踏歌。”苗疆土民能以坦然、乐观的心态对待死亡,以放纵激情的方式化解死亡带给人们的哀伤。 “南摆手,北跳丧”。意思是说,南部土民喜好跳摆手舞,北部土民喜好跳丧舞。打绕棺是在跳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唱丧堂歌是南部土家族丧葬仪式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打绕棺是为亡者举行“超度”仪式,近乎娱“神”,而唱丧堂歌的目的则是娱人。
    这里没有文字,遇事则“刻木为符契,长短大小不等.穴其旁,多至十数、各志其事,持以出验,名木契”。
    朱辅肯定对苗疆社会进行过深入、细致的观察,他发现了当时苗疆社会的一连串整合方式,他在“门款”条记载了溪峒各族通过“合款”形式协调各宗族间的关系;“仇杀”条介绍了宗族间为血亲复仇而进行的械斗;“骨债”条则记载了在械斗之后如何回到“合款”的道路上来,议定赔款的具体办法。
    门款条记载“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名门款”。而“仇杀”条记载:“夷性好杀。一语不合,便刺以刃。百十年必报,乃已。”“骨债”条记载:“或为佣而亡,或为债而死,约牛牲若干偿还,其名曰骨债。”
    这实际上是当时苗疆社会解决宗族间的冲突和矛盾的一系列运作方式:村寨内皆至亲,村寨外不是姻亲就是仇敌,因而处理村寨间的关系只有两种手段。要么通过合款的方式,达成暂时的和解,共同遵守习惯法条规;要么通过械斗,依靠武力达成平衡。一旦合款一类的习惯法形式不能奏效,就只能凭借武力械斗去决定输赢,这种械斗并不以征服对方为目的,更不以消灭对方为目标,械斗的规模都极其有限,因此,这类械斗的场面虽然气势汹汹,但其目的仅在于以声势震慑对方,以迫使其回到合款的道路上来。
    而“骨债”的存在,制约了械斗的规模,因为你杀了对方的人,最后是要以牛牲口等来赔偿的。
    在这两种调节办法的综合作用下,宗族之间的关系总是械斗与合款交替出现,在合款中隐含着械斗,在械斗中又孕育着合款的因素。在局外人看来,这种宗族间的械斗几乎是没完没了,世代不体,但就其实质而言,它仅是达成平衡的一种手段而已,而且,械斗的最终结局又还得回到合款这一调解纠纷的习惯作法上来,也就是商议赔款的具体办法等。将本条与“骨债”条结合起来,就会看到这种械斗与合款相互交替的形式,是处置宗族村寨矛盾的惯用套路。
    朱辅参加了五溪的节日,他在“爬船”条中记载:“蛮乡最重重午。不论生熟界,出观竞渡,三日而归。既望复出,谓之大十五。船分五色,皂船之神尤恶,去来必有风雨。一月前众船下水,饮食男女不敢共处。吊屈原正楚俗也。”宋代“五溪”地区在行政建制上尽管客观上有“省地”与“溪峒”、“生界”与“熟界”的区别,但宋廷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并不是将各民族彻底地分隔开来,只要各民族间不相互仇杀,少数民族不侵扰省地,宋廷并不直接干预各民族之间的自由流动,少数民族可以自由地参与汉族的节日活动,汉族文人和官府也可以深入“溪垌”参与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活动。《溪蛮丛笑》对这一点虽未明确记载,但从该书“大设”、“吃乡”、“银鹑鸡”、“不乃羹”等条的记载来看,仍然可以间接地揭示这一事实。宋代“五溪’,地区族际关系融洽、和睦的一个典型实例,
    《溪蛮丛笑》记载沅江流域的特产、动植物特产和冶金、纺织工艺,比较真实地反映犷“五溪”地区各民族的具体生存状况及生活理念.
    这一时期,已经出现蜡染技术的创新。《溪蛮丛笑》记载:“溪垌爱铜鼓甚于金玉,摸取鼓纹,以蜡刻板,印布入靛,浸渍染,名点蜡幔”,“色至鲜净”。此外还有“五色间染布”,有的“染以草实”制成“五色衣”,或缝作“仡佬裙。裙幅两头缝断,自足而入,阑斑厚重,下一段纯以红。”
    《溪蛮丛笑》“辰砂”条载:“辰锦砂最良。麻阳即古锦州,旧隶辰郡。砂自折二,至折十,皆颗块。佳者为箭锨。结不实者为肺砂。碎则有越越。末则有药砂。砂出万山之崖为最。仡佬以火攻取。这里所介绍的“辰砂”,又称丹砂,其成份是硫化汞,是优良的汞矿石,但此处描写的是主要供观赏用和药用的辰砂矿。“辰砂”因产于“五溪”中的辰溪山涧而得名。辰砂这种矿物呈鲜亮深红色,其所制颜料呈标准的正红色,故而又得名“丹砂”或“朱砂”。本条所记,提到“麻阳”这一地名。文中还对辰砂的等次作了明确的划分,对开采辰砂的技术作了描述,说明早在宋朝时,“五溪”地区的少数民族就掌握了比较成熟的开采朱砂技术,开采和贩卖“辰砂”已成为这一地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



    九、苗族及其迁徙——苗疆的雏形



    有无“君长”——五溪主体民族从“蛮”到“苗”的演变



    五溪地区不仅在地域上分化了省地、蛮地和生地,从魏晋南北朝开始的民族细分到这时也继续着。这是对五溪蛮最突出的变化是是五溪的主体民族从“蛮”到“苗”。
    苗和蛮,实际上都是我国上古时代南方土著民族的称呼,只是有时间先后之别。在禹夏及其以前,一般称苗(或九黎):商周时期多称蛮。
    但到了宋元以后,“蛮”和“苗”的区分有了另一层含义。
    后来的清代史学家魏源有过后面被广泛引用而且更精辟的总结:“无君长,不相统属之谓苗;各长其部,割据一方之谓蛮。若粤之僮、之黎,黔之傜、四川之僰、之生番,云南之倮、之野人,皆无君长,不相统属,其苗乎!若《汉书》:‘南夷君长以十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十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十数,邛最大。’在宋为羁縻州,在元为宣慰、宣抚、招讨、安抚、长官等土司。其受地远自周汉,近至唐宋,而元明赏功授地之土府、土州县亦错出其间,其蛮乎!”在魏源的眼里,广东、贵州、四川、云南包括僮、黎、傜、僰、番、倮等族群因为没有君长,所以都是苗;而古夜郎、滇、邛,以及宋的羁縻州、元的土司,因为有君长,所以是蛮。他认为:“蛮”与“苗”之间的区别主要是由内部的社会组织构成的差距造成的。即内部有明确的上下尊卑关系,称雄一方的称之为“蛮”,而内部各不统属,亦无贵贱之分的称之为“苗”;
    但有苗时期也并非全无“君长”者。在诸蛮时期,我国古代的民族或部族正在形成。大者有荆蛮、楚蛮、巴蛮、濮蛮、闽蛮等,可知其内部支族尚多。 商周之际,南方民族正在形成之中,族类繁多,故称“百蛮”、“诸蛮”。汉人往往从蛮人的形体、外貌特征上来区分蛮族的种类。《后汉书》116卷曾记载大量的南蛮,如武陵蛮、零阳蛮、长沙蛮、零陵蛮、南郡蛮、据山蛮、搏中蛮、江夏蛮、板循蛮等。
    汉代以后,除荆襄、江淮尚有一部分苗族分布外,大部分苗族聚居在今湘鄂渝黔毗邻地区的武陵郡,他们与居住在这一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一起被统称为武陵蛮或五溪蛮。在武陵蛮内,又按不同地区而有澄中蛮、溇中蛮等若干称呼。该区沅江流程最长,流域面积最广,苗族分布也最集中。沅江流域有五条大的支流,从东汉起又将武陵蛮称为五溪蛮。《水经注?沅水》载:“武陵有五溪……蛮夷所居,故谓五溪蛮”。
    唐宋及其以后时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繁盛,苗族在南方再度显示出重要影响,引起了历代王朝的关注。中央王朝与苗族的接触日渐频繁,对苗族的认识也有所加深,于是“苗”遂从若干少数民族混称的“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民族的族称屡现于文献之中。
    除上古传说的尧、舜、禹时代的“三苗”外,最早“苗”的记录是唐代樊绰所著的《蛮书》。苗族出现于史书是在唐代中叶以后。樊绰的《蛮书》云:“黔、径、巴、夏、四邑、苗众,……祖乃盘瓠之后。”这里的“苗众”不一定都是指苗族,但肯定包括一部分苗族,这是毫无疑问的。这里讲的“黔”就是秦的黔中和汉代的武陵地区,它说明苗是从武陵蛮中分化出来。而莫徭也是从长沙武陵蛮中分化出来的。苗和莫徭是同源异支的兄弟。他们是在魏晋南北朝.到唐朝之间从长沙武陵蛮中分化出来。苗族主要居住在武陵地区以西,而莫徭主要居在武陵地区以东的长沙郡南部地区。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感叹洞庭湖深广,想到禹王治水时,写出了“疑是苗人顽,恃险不终役”的诗句。
    宋朱辅《溪蛮丛笑?序》对五溪蛮的民族作了细分:“五溪蛮,皆盘瓠种也,聚落区分、名亦随异,源其故壤,环四封而居者,今有五:曰苗、曰瑶、曰僚、曰僮、曰仡佬。风俗气习,大抵相似。”也就是说武陵蛮(五溪蛮)包括有苗、瑶、土家、仡佬、畲等民族成分。可见苗瑶都是从武陵五溪蛮中分化出来的。
    进入宋代以后,有关“苗”的记载及其所指在文献中便变得明晰起来。南宋大儒朱熹在其《三苗记》中,描述了现今湖南一带“猫’及“苗人”的情况,并将其与尧舜禹时代的‘三苗”部落联系起来:“在湖南见说,溪峒蛮猺略有四种:曰僚、曰仡、曰伶,而其最轻捷者曰猫,岂三苗之遗民乎。古字少而多通用,然则所谓三苗亦当作猫字耳。”但这时期在官方正史中尚未见到有关“苗”的记录。
    唐宋之际的“苗”主要分布在朗、辰、锦、奖、溪各州,即武陵五溪地区,以及唐代黔、涪、巴、夷等州,今渝东南、黔东北、和鄂西一带。
    正史中开始频繁出现了“苗”的记录是进入元代以后的事了,。据学者的统计,《元史》有关“苗”的名称的记载,就有“苗”、“苗蛮”、“贵州苗蛮”、“平伐苗蛮”、"八番苗蛮”、“紫江苗蛮’等,“苗佬”、“苗僚”、“生苗”等称谓。这时的“苗”不等于苗族,夷苗、仲家苗、侗苗、水家苗等后来都是其他的民族。这里所说的“苗蛮”从地域上来看,主要就指的是现今的贵州、湖南一带的非汉系族群。
    自此以后,“苗”逐渐取代过去的“蛮”而变成了南方非汉系族群的泛称之一。而“蛮”渐渐演变为与朝廷关系较近,有“蛮酋”所能掌控,能为朝廷依靠的力量,朝廷往往利用“蛮”来压制“苗”。
    具体来说,唐宋以后的蛮地往往指羁縻州和土司区,而苗地往往指朝廷力量难以企及的“生地”,元明清以后的“蛮酋”土司都免不了一个任务,就是控制“生地”。只是“蛮酋”往往难以完成任务,才导致“苗患’旧增。



    退缩生地——苗族迁徙西南和苗疆生地



    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从秦汉到唐宋时期还广泛分布于五溪地区的“苗蛮”,到了元明,除了龟缩在腊尔山台地的一支红苗,和雷公山的一支黑苗,就基本不见了。这是什么原因?他们真的走了吗?他们是怎么走的?他们到哪儿去了?
    真的大部分“苗蛮”都走了,贵州、云南等地的苗族远祖都是从五溪过去的。
    这就是史称苗族历史上第三次大迁徙。前两次迁徙都只是存在于上古的传说,这次迁徙也算是有史籍记载可考了。
    从东汉初刘尚、马援大规模征讨武陵、五溪“蛮”开始,历代封建王朝“征讨”和用兵目标,主要也是指向沅水中下游的五溪中心区,如东汉光武帝于建武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年的三次征“五溪蛮”;安帝、顺帝、桓帝、灵帝时对“武陵蛮”的多次征讨;三国吴太常潘浚“讨武陵蛮瑶”;钟离牧“平五溪”;西晋荆州刺史陶侃的二次出兵五溪;南北朝宋荆州刺史沈庆之讨“五溪蛮”,并“断五溪鱼盐”等等。特别是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伏波将军马援“率中郎将马武、耿舒等将兵四万余人征五溪”争战激烈,且逢大疫,“军士疫死者大半,蛮亦饥困”。这些战争无不给武陵、五溪中心地区的苗族带来灾难,造成大批苗族流离失所,向武陵、五溪地区以外迁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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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1-07-13 13:30:42  更:2022-11-05 02: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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