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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湘西记忆之一——苗疆》(原创)[第20页] |
作者:aha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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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苗寨,草鬼婆的女儿必然要认定一个做草鬼婆。因为大家并没有忘记“无蛊不成寨”的说法,这是苗寨祖辈们留下来的成规。一个草鬼婆死了,寨子里就必然要产生一个新的草鬼婆,否则寨子里的不幸事就没有一个发泄口,与其另一个不幸的女人被指认为新的蛊婆,不如就从草鬼婆的女儿中认一个。 |
当然,草鬼婆也不是一无是处,她们在苗疆村寨中有一定的地位。有这么一段情景:如果一家小孩无故出症状,那么,那家人即带上一点礼品心意至老妇住所。见面即说“婆婆,我来看你了,一点心意请收下。我家孩子不知道是怎么了,身体不舒服,所以来问一下婆婆。”而老太婆只须说“你回去吧,你家孩子没事的”,回家后,果然无恙。”草鬼婆的处境也许并没有那么悲惨,虽然他们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视,但是由于他们的身份在苗寨实际上没人敢招惹他们,而且常常还会得到莫名其妙的“供奉”,所以在权衡利弊后,心甘情愿地从后代中挑选一个继续保持这一身份。 |
出差一周,更新可能不那么及时 |
放蛊和草鬼婆那么可怕,人们也一直在寻找着解蛊的方法,湘西人如果自认为遭到“放蛊”,大致会采取以下几种解法: 做法事。人家里有人久病不愈,疑是中了蛊婆的蛊,就请法师(本地称为苗老司)作法驱邪。堂屋中间有一个竹编簸箕,里边放着纸钱、刀头、米粑、酒、清水、铜钱,另有一碗米上插着三支香,并伴以画了眼、鼻、口的鸡蛋五个。老司双手各执法器,对簸箕而坐,念咒请神同时问卜,卜毕用线穿着一只大白公鸡的鼻孔,绕屋场而走,然后到野外三叉路口烧纸送神。这整个过程中,咒语巫乐不绝于耳,更让人吃惊的是,村里那些紧闭门窗的屋子里还传出以刀斧斫木的声音夹杂着苗语与之相应和,那苗语虽然听不懂,可是绝对可以听出来类似于咒骂,这些声音把整个寨子弄得鬼气森森,不由得人要疑心鬼神就在附近的什么地方躲藏于是全寨子家家用菜刀斫砧板咒骂蛊婆不得好死,一方面帮病家赶鬼,一方面预防蛊婆危害自家人口。苗人相信跟蛊婆只能相仇不能相好,越是与她相仇越安全,她的蛊就放不着你,与她相好反而容易受害。所以咒骂蛊婆的时候,都争着把自家的砧板斫得更响,所骂之语极尽恶毒,以表明对蛊婆的深仇大恨。 |
有人倒苗寨,看到屋外一个人没有,但家家户户都能听到刀斧砧板的响声,不要感到奇怪,这是寨子在驱草鬼 |
那套拉丁苗文,其实是几个专家造的,根本没在苗民中普及过。 清末,永绥(现在的花垣)苗族诗人石板塘曾经造过一套苗文,但只在部分苗族知识分子很小的范围用过,解放初土改干部曾经看到过这本词典,后失传了。 近年城步丹口镇据说发现了古苗文石刻。 但这些苗文都没有真正在苗族中普及过。 |
@农民工一点零 2018-04-23 00:49:21 根据俺了解到的情况,西方传教士设计的拉丁苗语文字普及程度非常高。西部苗族族群和国外的苗族,包括越南,寮国,泰国,美国,澳大利亚的苗族族群都正在使用这套苗文,在明尼苏达,随处可见这套苗族文字的出版物。 俺上面这本书, 就是用这套苗语文字出版的。 ----------------------------- 我是实地走访,腊尔山和雷公山苗疆(东部和中部苗族)根本没有什么苗文,西部我也到过一些地区,哪见苗族用什么苗文? 国外的情况了解的的不多,东南亚一带的苗族文化水平更低,我估计也就西方国家一些苗族在试图推出。 这一现象和我在关于蚩尤崇拜一节说的情况类似,苗族的知识分子为了民族的凝聚力,努力地灌输一些民族理念上的东西,但是在苗族民间却缺乏这些理念存在的土壤。 |
言归正传 覆水碗。如果有人中了蛊,他可以请法术高的人前来“覆水碗”。 “覆水碗”时,施术者在中蛊人的家门口放一水缸,水缸上放一把刀,施术者含一口水向天喷去,口中念念有词,这时水缸里便会出现放蛊婆的糢糊身影。放蛊者知道遇到了高人,就自己走向中蛊者家中请罪,表示愿意收去所放的蛊,并请求施术的高人饶命。施术者见放蛊者收了蛊,也就饶了她的性命。据说如果放蛊者不來,那施术的高人就会把刀刺向缸中的放蛊者,放蛊者就会被杀死,这样也就救了中蛊者的性命。 |
@农民工一点零 2018-04-23 09:15:22 这也就是现在这套石门坎苗文,只在国外大规模普及的原因。目前云南边境的很多苗族村寨,也有一些私塾在教授这套苗文。 而今,在使用这套苗文的苗族族群中,已经不鲜见苗族学者, 科学家,工程师, 政治家,他们分散在世界各地。 可以说, 这套苗文的所带来的低成本的教育方式,对现代苗族社会的发展功不可没。 ----------------------------- 石门坎苗文在东部和中部没任何影响,但是它作为苗族为本民族文化传播所起的作用还是值得肯定,也谢谢你在这方面做的努力。 因为本文是以湘西和黔东为背景,所以对西部苗族涉及较少。 |
关于苗文,就说这么多吧 |
骂草鬼。中蛊者的家人也可以采用骂的方式要草鬼婆收蛊。这种情况是草鬼婆放蛊放到同一街坊的人了。据说同街的一家军人的儿子中了蛊,军人知道是谁放的。便自己手拿一块砧板和一把菜刀,走到草鬼婆家门口,用菜刀剁砧板,边剁边骂:“你要放蛊就去放树,你现放在老子头上,老子儿子如有个好歹,老子一枪绷了你。”在场围观的人很多,想是害怕军人的报仇,草鬼婆收了蛊。那军人的儿子过几天也就好了。 掐姆指。蛊婆的两眼发红,所以大人经常对小孩说,看到两眼发紅的妇人时,就要把大姆指置于中指之间,握紧藏好。然后口中默念:“草鬼婆,放不着。”一直待她走得好远,才松手。一般相传,对于草鬼婆,只能相仇,不能相好,越是与她相仇,她就越放不着你。 |
晒草蛊。“蛊婆所住的街上街邻照例对她敬而远之的客气,她也就从不会对本街孩子过不去。但某一时若迫不得已使同街孩子致死,好事者激起公愤,必把这妇人捉去,放在大六月天酷日下晒太阳。名为“晒草蛊”。或用别的更残忍的方法惩治。这事官方从不过问。即或这妇人在私刑中死去,也不过问。受处分的妇人有些极口呼冤,有些又似乎以为罪有应得,默然无语,然情绪相同,即这种妇人必相信自己真有致人于死的魔力。还有些居然招供出有多少魔力,施行过多少次,某时在某处蛊死谁,某地方某大树枯树自焚也是她放的。在招供中居然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这样一来,照习惯必在毒日下晒三天。有些妇人被晒过后病就好了,以为蛊被太阳晒过就离开了,成为一个常态的妇人。有些因此就死掉了,死后众人还以为替地方除了一害。 |
草鬼婆施行的是恨蛊,其实湘西男男女女还秘密流行一种情蛊。 所谓情蛊,就是爱情的蛊。在过去的时候,有很多湘西男人在外面的世界闯荡。在分别时,女人们都会在男人临行前给男人喝下一碗放了蛊药的茶,并一再叮嘱男人每隔一段漫长的时日都要回家一趟,不要忘了 苗乡为其守望的女人。如果男人在外面变了心,忘了回家日期,忘了家里的女人,那么男子就会得一种病。茶饭不思,日渐消瘦直至死亡。这种病症郎中也无法诊治出其原因,也没有可以治疗的药物。其实这更多体现了一个痴情女子祈盼丈夫早日归家的心结。 |
情蛊并不是湘西女人的专利,湘西的男人也常常放蛊。湘西人都知道湘西有一种神秘的药叫“粘(nia)粘药”。湘西人形容两个人特别好时,就常用“粘”来形容。两个人粘在一起了,就是说明两个人好得肉连肉骨连骨,分不开了。湘西的男人女人放情蛊时,有两种情况。一是湘西的男人或女人对某人爱得不可救药,而对方又不爱自己时,就会做粘粘药,放在对方的茶里或饭菜里,对方吃了,就会爱上自己。一种是结婚了,担心对方又外遇,背叛自己,就悄悄地把粘粘药放在对方的茶里或饭菜里,以便对方死心塌地地跟着自己。 常常听大人说男人女人相亲时,哪个女的看不上哪个男的,男的就用粘粘药,把女的粘回来了。也常常听大人对那些年轻男人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看上了米(没)?看上了就用粘粘药把她粘回来。 |
所以,放情蛊并不只是湘西苗族女人的专利,而是湘西苗族男人、女人共有的。更不是湘西女人的一种情毒,而是一种刻骨铭心、割舍不掉的爱和情。湘西的男人女人,并不忌讳放情蛊,更不认为放情蛊是一种邪恶。 湘西的蛊术,除了情蛊和恨蛊,但实际上还有善蛊和斗蛊。善蛊,就是通过一些科学的法术,给人逢凶化吉、让人起死回生的一些蛊术。我以为湘西的蛊术,不只是现在民俗届普遍知道的情蛊。而是所有的跟巫有关的神秘巫术。 |
这样的事,在湘西是太多太多了。鱼刺卡在喉咙里了,会蛊术的人,只要一碗清水念叨念叨比划比划,就可以水到刺化。肚子疼得打滚了,会蛊术的人,只要一碗清水念叨念叨、比划比划,就不滚不疼了。谁家的小孩痴了呆了,坐在那里半天不说一句话了,会蛊术的人,只要一碗清水念叨念叨、比划比划,痴呆的小孩就喜笑颜开、活蹦乱跳了。甚至谁家的牛羊丢了,会蛊术的人,只要一碗清水念叨念叨、比划比划,就可以找到方位了。很多人以为先生作了什么手脚,但很多事,都是人们眼睁睁看着先生做的,就是一碗清水,什么小动作也没有做,不知道会蛊术的人施了什么魔法。 |
@ty_行者无疆921 2018-04-25 17:32:41 哈哈,这个最熟悉。 ----------------------------- 你湘西的? |
而更有趣的是民国时期湘西的斗蛊。两个蛊术高强的人,有时候会斗蛊。那蛊斗得既妙趣横生,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这也是不少民国时期的湘西人亲眼所见的。 一是暗斗。比如一个瓦匠得罪了另一个瓦匠,这个被得罪的瓦匠,就会放出蛊术,让一窑瓦烧了一个月还是泥巴,而被放蛊的瓦匠,也会放出蛊术,让那不让烧瓦的人,每天让那人生殖器硬得软不下来,像火烧一样难受。你不让我烧火,我天天让你烧火。有人杀年猪,猪毛都褪净了正准备开膛破肚,有一个外人路过用手摸了一下猪屁股,这猪便飞跃而起,跑了一里多路才倒在地上。会蛊术的主人家也不言语,赶忙放出蛊术,赶了一群蛇放在那拍猪屁股的人路上,他往那走,蛇往哪拦。逼得那人原路返回,给主人认错。于是,两人喝酒吃肉,成了无牛不吹的好朋友。 |
一种是明斗。两个都会蛊术的老朋友再次相见时,为了看看对方的蛊术,是否有长进,会一时兴起,比斗一盘。民国时期在湘西保靖县,就有人亲眼看见两个会蛊术的老朋友草鞋斗蛊。这个脱了草鞋往天上一甩,那鞋就在天上飞着不下来了,那个脱了草鞋往天上一甩,两双草鞋便成了天兵天将,在空中狂飞乱打,好不热闹。在花垣县,有人看见会蛊术的人一把黄豆撒进田里,本没有鱼的田里,成千上万的鱼往空中飞落。另一个会蛊术的人一把黄豆撒进树林,变成成千上万把刀钉在树干。据说有人在山上亲眼看见两个蛊婆斗法,那两个蛊婆跟常人一样,在山上扯猪草。不想因抢猪草发生了争执,两人也不相互谩骂,也不相互撕扯头发,只是口中念念有词,一时间两只装有猪草的背篓都飞上了天,在天上碰撞腾落,但却沒见一根猪草落下来。 |
落花洞女——那些被洞神爱上的女人 关于落洞,《铜仁府志》有记载:‘郡属多洞,洞有神”“落洞者,浴谓神将生魂摄去,不急治,必死治法不用医药,属巫 诅焉,谓之打锣鼓所奉之神,制一鬼头,一赤面长髯,曰傩头公公,一女面,曰傩头娘娘,谓是伏羲女娲”。 “落洞”亦称“落花洞女”。“落洞”苗语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字面意义,从平地落到洞里,四周深邃,与世界隔开,二是指一个人的心与世隔绝,人进入到另一个世界,失去与正常人的正常交往和交流,意思是把魂掉到洞里去了。“落花洞女”,就是一个女子的心神被洞神收去,从此精神恍惚,一心要嫁给洞神,以死相伴。 |
落洞女的故事很像是美丽的传说。苗疆美貌的女子平时对自已的容貌并无多少意识,恰逢那么一天,在光滑如镜的水里照見了自己的芳华绝代,就痴迷起來,从此心里就只有自己的容貌纠葛,即爱上了自己或被神爱上,那么身外的种种一切都变得奇丑无比,和周围的世界格格不入。然后就在自己想像的世界里,晶莹流盼地走了。从此,人间便再无她们的影子,留给人们是无数向往的思念。 民国时期湘西著名文人沈从文先生在他的书中写道:湘西女性在三种阶段的年龄中,产生蛊婆、女巫和落洞女子——穷而年老的,易成为蛊婆,三十岁左右的,易成为巫,十六岁到二十二三岁,美丽爱好性情内向而婚姻不遂的,易落洞致死——三种女性的歇斯底里,就形成了湘西的神秘之一部分。这神秘背后隐藏了动人的悲剧,同时也隐藏了动人的诗。 |
在湘西古谜中,最凄美,最动人的描叙要数“落花洞女”了。尽管结局不是那么让人满意甚至可惜的,但过程和带给人的联想却是最美,最让人感慨万千、回味无穷的。它远没有赶尸和放蛊的恐怖和残忍,却多了对湘西少女容貌美丽如神话般的描绘,留给世人无数怅惘的想念和迷醉。 |
湘西落花洞女的传说是说苗疆村寨里有一些未婚的女子,在适婚的年龄没有找到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就得了一种类似忧郁症的病,进入了一种痴迷的状态,她的面色灿若桃花,眼睛亮如星辰,声音如丝竹般悦耳,身体里发出一种馨人的清香。她每天不停地抹桌擦椅洒扫厅堂,把一个原本破败的家收拾得纤尘不染。进入了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境界。按照当地的说法,这个女孩子已经把自己许给了神,她整天生活在幸福的幻想里。她的心上人是不食人间烟火却救人于水火的神,因此她不再为世俗的任何男子动心,只需小心地保护好自己的美丽娴静,等着她的神选好了吉祥的日子来迎娶她。固然当那个日子到来的时候,幸福中的女孩含笑而逝,但她始终不渝地保持了自己的姣好容颜,直到今天的传说与记载中。 |
落花洞女文献少有记载,但有关她们的凄美民间传说仍然数不胜数。 民国年间,凤凰三拱桥附近有个苗寨的一个美丽女子,因为长得漂亮,自然是很多人来求婚的,父母终于将他许给了德胜营镇上的一户王姓人家。做点小生意,家道殷实。拣了好日子送来,那天天气也真的是好,云淡风清。于是八抬大轿,唢呐吹打,嫁妆箱沤一路迤逦着就往山下行去。经过路上一个山洞时,轿里的新娘突然间就开始胡言乱语起来,神志明显不清了。这下好了,唢呐吹打停下来,眼看着是不能往新郎家送了,只得黯然抬了回来。有阅历的老人一看,马上明白那是洞神的作为,女孩的美貌惹了祸了,怎么个解法呢?女方的父母立刻就拿了香纸,到洞口去烧,告知幽暗中的洞神,“你的眷顾我们是感恩不尽的,但是我这孩子,是许了人家的,算是有夫之妇了,无福享受您老人家的神恩浩荡,就让她做个平凡的小商之妇吧。”烧了许多纸,说了许多的好话,都是做父母的对孩子的凄惶的求助,洞神仿佛也就听了。老人家回到家里,发现孩子已经开始清醒,依然是颜笑晏晏的羞涩少女情状。家里人暗暗抹着欣慰的泪,重又上了轿,还是吹打着一路行去。这回却不敢走原路了,绕了一大圈,安然到了夫家。这差一点就酿成人神交错之恋的女子,终于还是做了凡人的妻子。 |
也有的落洞女最终纠缠在人神的爱恋里,始终不能在精神上过着凡间的男耕女织的生活的。凤凰上面一个寨子里的一个年轻女孩,清秀妩媚,也是十六七岁的年龄,和寨子的女孩子一起到别的寨子去唱山歌。出来的时候也是傍晚时分,大家一起走着,她说口渴,要去井边喝水,就离开了。别的女孩子等了许久,也没见她回来,打着火把去找,才发现她呆坐在井边,痴痴地望着井中自己的倒影。女伴们将她送回家,她已经失去了理智,用尽力气挣脱别人的搀扶,嘻嘻笑着说:“你看,我好看吗?”这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她的最后,就是在静默里抑郁死去,将母亲的泪都哭干了。 |
在水里迷失的例子。有个好看的女孩子,平常是很羞涩沉默的,也很庄重。村寨下面有一口井,她常常到井边去担水,袅娜地泼洒着小小水花走在石板路上。突然一天早上,他父亲被人叫到井边去,然后我就看到她被她父亲挟着回来,一个熟人在后边替她担了水桶。她头发已经乱了,眼睛出奇地亮,手舞足蹈,大家都说她疯了。她父亲一开始把她锁在家里,但久了,终觉可怜,就放了出来。得了自由的她就常常在河边和路边出现,手里拿着一把柚木梳子,自言自语,轻轻哼唱,若是有人走近,她总是极妩媚地一笑,眼睛清亮。终于有一天,她的尸体浮在了河面上,据目击的人说,一开始看到她在河里就着水洗灟她的头发,还唱着歌,也没在意,可能后来往水里越走越深,就淹死了。 |
关于落洞女的传说也不止一种,沈从文曾在《凤凰》一书中这样描叙过:“自以为某一时无意中从某处洞穴一过,为洞神一瞥见到,欢喜了她,因此便更加爱独处,爱静坐,爱清洁,有时且会自言自语,常以为那个洞神已驾云乘虹前来看她”。事到末了,“即是听其慢慢死去。……死时且显得神气清明,美艳照人”。虽然结局是不幸的,但最终还是看到她是美丽的离去的,说明走的时候应该是开心的,想必应该在梦境中寻得了心上人。 这样的女子必未婚,必爱好,善修饰。平时镇静自处,情感热烈不外露,转多幻想。落花洞女进入痴迷状态,她的面色灿若桃花,眼睛亮如星辰,声音如丝竹般悦耳,身体里发出一种馨人的清香。或者静坐井边,独自对着水面梳妆,守着自己的容颜,等待着神明的迎取,那种孤芳自赏,珍怜自爱的神情是那么的让人心痛。仿佛睡美人一般在等待着自己的王子唤醒沉睡千年的爱情。落洞女不孤单,孤单的是凡人的心。 |
女孩子一旦“落洞”,便失去了“常态”,比平时更爱贞洁,爱独处,神情恍惚,且常常会自言自语,有时也不免又唱又跳。遇上这种情况,家里人非常着急,找到村子周围的某个山洞,设坛上香、烧纸,诉说自己家的女孩子是一个普通世俗之人,痴拙顽愚,不值得洞神挂恋,求洞神放回自己的女儿。如果女孩子好了,则认为是洞神开恩,真的放回了自己的女儿,于是还愿,感谢洞神;也有的女孩子就一直这样坏下去,家里人觅无希望,也就只好认命,眼睁睁地看着女孩子一天天枯萎。女孩子既已死去,做父母的也奈何不得,心里想着这终归是女儿的命,就只得一边默默流泪,一边按传统的办法为女儿准备嫁妆,在女儿落洞的那个洞前,烧了,算是为女儿行了一场体面的婚礼。也有人就在洞边搭一个小小的茅屋,扎上纸做的床和衣柜,写上女孩子的生辰八字,以示把女儿送交给了洞神。 |
落花洞女最后的结局免不了这样一个过程:洞神所欲,一切人力都近于白费。事到末了,即是听其慢慢死去。死的迟早,都认为一切由洞神作主。事实上有一半近于女子自己作主。死时女子必觉得洞神已派人前来迎接她,或觉得洞神亲自换了新衣骑了白马来接她,耳中有箫鼓竞奏,眼睛发光,脸色发红,间或在肉体上放散一种奇异香味,含笑死去。死时且显得神气清明,美艳照人。真如诗人所说:“她在恋爱之中,含笑死去。”家中人多泪眼莹然相向,无可奈何。只以为女儿被神所眷爱致死。料不到女儿因在人间无可爱悦,却爱上了神,在人神恋与自我恋情形中消耗其如花生命,终于衰弱死去。 而女子落洞致死的年龄,迟早不等,大致在十六到二十四五左右。病的时间也不一,大致由两年到五年。通常最后到山洞不吃不喝,几天不死,回来后也不饮不吃,几天后就死去。而村寨的人们认为她去和树神、井神结婚了,因而这些女孩生前没有结婚,但人死后,别人去办丧礼,而落花洞女的家人给他们不但不办丧礼,还要办婚事,以示婚礼之喜。 |
女子在性行为所受的压制既如此严酷,一个结过婚的妇人,因家事儿女勤劳,终日织布,绩麻,作腌菜,家境好的还玩骨牌,尚可转移她的情绪,不至于成为精神波一个未出嫁的女子,尤其是一个爱美好洁,知书识字,富于情感的聪明女子,或因早熟,或因晚婚,这方面情绪上所受的压抑自然更大,容易转成病态。便产生人和神怪爱悦的传说,女性在性方面的压抑情绪,方借此得到一条出路。落洞即人神错综之一种形式。背面所隐藏的悲惨,正与表面所见出的美丽成分相等。 |
美貌的女子,平时对于自己的容貌并无多少意识,恰逢那么一天,在光滑如镜的古井里照见了自己的芳华绝代,就痴迷起来,从此心里就只有自己的容貌纠葛。既爱上了自己,那么身外的种种一切,都变得丑陋无意义,然后就在自己想象的完美世界里,晶莹流盼地走了,从此人间便再无她们的影子,留给人无数怅惘的想念。 用现在的观念来解释,这些女子可能得的是抑郁症,只是民国时期,偏偏这么些年轻漂亮的女子得了这病症,可能就有它的社会历史原因了。 |
行走的死人——关于湘西赶尸 民国时期的湘西文人沈从文先生在《湘西杂记?引子》里写道:“经过辰州,那地方出辰州符(一种巫术,传说中能驱使已经死了的人走路),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见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这就是神秘莫测的湘西赶尸,仅仅是客死异乡的中国人要叶落归根,其家人雇赶尸匠将其遗骸运回家乡。而湘西巫术传统给它凭空添上了神秘莫测的诡异色彩。 |
关于湘西赶尸大概有以下描述: 早些年代,你若在湘西神秘的山村小客店投宿,便极有可能看到死尸走路,当天亮之前,小客店前摇摇晃晃地走来一行尸体,尸体都披着宽大的黑色尸布。这些披着黑色尸布的尸体前,有一个手执铜锣的活人,这个活人,当地人叫做“赶尸匠”。其实,说是“赶尸匠”不如说是“领尸匠”,因为他是一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一面领着这群尸体往前走的。他不打灯笼,手中摇着一个摄魂铃,让夜行人避开,通知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若两个以上,赶尸匠就用草绳将尸体一个一个串起来,每隔七、八尺远一个,黑夜行走时,尸体头上戴上一个高筒毯帽,额上压着几张书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路上有“死尸客店”,这种神秘莫测的“死尸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因为两扇大门板后面,是尸体停歇之处。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死尸店”,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 |
为什么湘西会出现赶尸这行? 湘西沅水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以采药或狩猎为生,也做点小生意。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极点。除湘西人以外,外人很少去。死在那些地方的人,多是湘西这地方去的,而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很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运输,于是有人就创立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 |
赶尸这一行业在湘西以外的地方很难行得通,因为,一、只有湘西有“死尸客店”。二、只有湘西民间闻见赶尸匠的小阴锣,知道迥避。三、湘西村外有路,而其他省路一般都穿村而过,他们当然不会准死尸入村。四、湘西人闻见阴锣声,便会主动将家中的狗关起来,否则,狗一出来,便会将死尸咬烂。因而,这种十分奇特的赶尸行业,只有湘西才有。 赶尸是不给人看的,赶尸是昼伏夜行的,三更半夜谁敢出去看会走的死人呢?不过,据在湘西开旅店的人说:死人决不是用人背着走,确是死人自己象麻雀似的跳着走,因为赶尸的要住旅店,所以他们比较清楚,确是三五具尸体只有一个人赶。赶尸匠的家里,跟一般农民一样,照样“日出而作,日没而息”。只有接到赶尸业务时,他们才将自己装束一番,前去赶尸。他们虽赶尸,却忌讳赶尸这个名词。因而,内行人请他们赶尸,都说:“师傅,请你去走脚”或“走一回脚”。 |
赶尸匠的穿着也十分特别:他不管什么天气,都要穿着一双草鞋,身上穿一身青布长衫,腰间系一黑色腰带,头上戴一顶斗笠,腰包藏着一包符。 影视中的赶尸 |
丧主与“先生”谈好了价钱,交割了银两和尸首,交代完接尸的地点,就可以自己先走一步了。每次赶尸,必须有两具以上的尸体,不然就不叫赶,叫“背”,找一个胆大的把死人背回去就得了。待到有了两具以上的尸体,到了傍晚,“先生”就开始作法了。设坛、点香,烧纸,对尸体如此这般的处理一下,就开始出发。他每摇一下铃,手上绳子一紧,尸队就向前走一步——慢慢的。他们走的都是人迹罕至的荒野小径,“先生”算好了路程,待到差不多要天亮了的时候,总能找到一个专为赶尸人服务的小旅店,打尖休息。至于那几个死人,也有停放的地方——这些小旅店无一例外向内开挺的、厚重、上黑漆的木质大门。这门背后,就是尸体靠站的地方。当地有忌讳小孩到门背后玩的习俗,应该就是源于此事。 |
关于赶尸的方法解释很多,大致来说,有如下几种: 咒符说。即辰州符赶尸。认为赶尸这种法术属茅山术祝由科,有些资料中提到,法师要用辰砂(朱砂的一种,其中以湘西辰州即现在的沅陵出产的质量最好,所以叫辰砂)放在死者的脑门、背心、心窝、手心、脚心七处以镇七魄,填入耳鼻口以封三魂,再用神符压住并用五色布条绑紧,并且用神符护住尸体颈部,配上咒语,尸体就会站起来随法师离开,一路穿州过省夜行晓宿,直奔家乡而去。据说解放前辰州还有卖符咒的店,这种符咒也被统称为辰州符。当然,现在再也找不到了。 |
背尸说。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说法。在这种说法中,赶尸者实际上是轮流背着尸体赶路,借着夜色和宽袍大袖的掩护,故弄玄虚。不过这的确是重体力劳动,非一般人所能为也。而且,这种方式对于尸体防腐的要求比较高。 分尸说。赶尸人将尸体肢解,把头颅和四肢装在背上背负的箱子内,而撒纸钱、提灯笼、半夜赶路等等古怪行径只是障眼法。同样的,这种方法也对防腐技术要求很高。 |
无论是怎么赶尸,怎样保存不腐烂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赶尸之前,首先要将尸体进行处理,其中最常用的是“熏蒸法”,即把尸体和药粉共置于大桶当中,用火逐渐加热,起到防腐杀菌以及去除水分的作用。这种药粉的配方现在已经失传了,但据推测,其中应该包含朱砂、酒、香料等常用的防腐剂。最好的朱砂就出在湘西。朱砂受热后将会还原成汞,也就是水银——而水银是历史上最常见的用于防腐的材料,仅排在黄金和玉石之后。 |
从有记录的资料看,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溪、叙浦、麻阳、凤凰等县,地域范围往北只到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今重庆市涪陵区)和巫州(今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巫师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 |
赶尸是湘西历史上的真实存在,但真相扑朔迷离,由于历史资料的缺乏,神秘和猎奇导致了以讹传讹,真相是什么? 最早的记录是上世纪三十年代沈从文第一次披露,更多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一些人对民国赶尸的的回忆(再早因为是封建迷信不允许传播,再后九十年代后赶尸已经作为商业猎奇的对象,可信度已经大幅度降低);产生的原因是湘西人到沅水上游一带谋生,死去后叶落归根,这点倒没有什么疑义,中国任何一个民族都有死后叶落归根的习俗;资料记录赶尸发生的地域主要在湘西沅陵、泸溪、辰溪、叙浦、洪江、黔阳、麻阳、凤凰,但是在重庆、彭山和酉水流域都有过早期的目击者。除了沈从文的披露,最早的记录就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作为破除迷信的一篇报道,基本能排除杜撰的可能,作者是岷江水运交通管理部门作事的工作人员,一九四九年底,四川的眉山、彭山、丹棱、青神刚刚解放,他在彭山地界的马路上。和两名解放军战士一起邂逅一起赶尸人的事,当时证明“吆死人”的秘密:尸体是真的,但人则是两个,一个在前面打灯笼,明摆着,叫做“吆死人”的人;一个把尸体挂在自己的身上。眼睛看不见,凭耳朵听指挥以行使其脚。这两位是师徒关系,受过专门训练,走一趟能赚一笔大钱(顾客较之雇人运棺材则是大省)。接受这种业务的季节上有所选择,一般宜秋冬两季,大概是因为其他季节尸体容易发臭腐烂之故,据说开头还伴有一些迷信的活动过程,以及水银处理等事项。而这例报道后面被移花接木到湘西,作为湘西赶尸的最典型的事例。 |
关于湘西赶尸最典型的目击特征还有:赶尸匠是一门职业,领尸人会符咒,即辰州符;赶尸人平时在家里,接到业务后匆匆去赶尸;赶尸匠摇铃让人避开;尸体都是一排,没有单个的;一排排尸体确实在走,还一跳一跳的;尸体经过防腐处理,可以很长时间不腐烂。 这些说法我们看到很多的漏洞:清末民国湘西通讯设施(电话电报)非常落后,如果死在外面(黔东、重庆沿线)来人报信赶尸匠再赶过去,路上得多少时间?有那么多尸体让职业赶尸匠以此谋生?为什么看到的赶尸都是一排排,没有单具的?甚至说死尸必须等几具一起赶?最重要的赶尸的区域和路程远近,真的防腐能做到几十天(到黔东和涪州的路程)?真有符咒(辰州符)能吆喝尸体吗? |
@傅家洲 2018-05-03 13:20:07 赶尸不科学,背尸嘛差不多。 ----------------------------- 呵呵,湘西赶尸之迷。因为是迷,所以有吸引力。 |
很少有人从湘西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地区民众信仰变迁来考察这些问题。 从区域和生活在这里的族群来看 经常能看到赶尸的地方中,沅陵、泸溪、辰溪、叙浦都位于沅水中上游的辰沅平原河谷地区,这些地区宋代章惇开边后就已经是客民和土民的聚居区,已经很少苗族居住。麻阳也已经是客民、土民居多,居住在这里的苗族清代基本汉化为“熟苗”,而凤凰的镇筸,辰沅永靖兵备道所在地,也是汉土民聚居区。从这个地域我们看出,经常说的湘西苗族赶尸是不对的。 |
抗战期间,曾有人在重庆打铜街一个住家屋檐下,在门框上还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代办运尸还湘”。听说过‘赶尸”这回事的人,看了那张纸条,已知道是赶尸的了。目前有据可查的最后的目击事件是1963年放排人在酉水看到河边的赶尸。因为重庆、彭山往湘西有长江、酉水航线, 酉水经重庆的酉阳、秀山,蜿蜒流经湘黔苗疆的龙山、保靖、永绥、永顺、古丈,在沅陵汇入沅水。 这是一条从商代就开始存在的水路通道。到沅陵后,一路乘麻阳船运往常德、津市、华容等洞庭湖沿岸各城市,然后到长江航道。另一路向上,沿酉水河到达沅陵,再从沅陵逆沅水西行,在洪江改乘苗船进入贵州镇远、普定(安顺府),然后以走山路即著名的“茶马古道”,借助黔滇小马组成的马帮进入云南,由保山县进入缅甸,并以缅甸为中转站南去东南亚。 |
这条航道自古就是川盐进入湘西的主要通道,清中期以后,苗疆和中原经济上的联系在不断加速,民国初达到高潮,这个过程中,芷江县公平市、榆树湾市、兴隆市,黔阳县的托口市、江西街,永顺的王村、老司城、龙家寨,龙山的里耶、隆头、洗车河,泸溪的浦市,晃州的龙溪口,麻阳的锦和,通道的双江,靖州的渠阳,古丈的罗依镇都逐渐发展成为商旅四至、百货云集的重要贸易集镇。 大量的商贾、做桐油买卖的,收山货的,贩盐的,放排的,以及由此产生的沿线码头挑夫走贩,沿酉水流域和清水江流域,西北到重庆,东南的黔东,聚集了大量的人群,这些人由于湘黔边境的瘴气和当时卫生条件的限制,免不了有死在外面的。湘西这一带,从前非但没有通汽车的公路,连官塘大路也没有。到处都是高山深谷,丛林密箐,走路都很困难,车马更不易通过。如果有人死在外乡,无法运棺材回故乡安葬。 |
赶尸就这样发生在川东到湘西的酉水和沅水上游沿岸,湘西出去的人死了,必定不是全程都是赶尸匠的工作,前面的路程都有船运,由长江和酉水而下,到达离目的地最近的岸边后,由赶尸匠完成最后一段运尸过程,而这过程通常都不会太远,几十里,一两百里,一两天的路程。清代民国湘西的气候比现在冷,除了酷夏天气都较凉快,尸体稍作处理,三五天在路上可以不腐烂。 而这些赶尸匠也很可能不是什么专业的,他们很可能是酉水沿岸的挑夫,当地叫脚子客。 |
《保靖县志》记载,“旧时,保靖县搬运装卸以脚行、轿行为主。当时码头港口被商会操纵,从事搬运装卸者(称为‘脚子’),……有工人40余人,主要为当时城镇8大商户搬运装卸货物。” 《永顺县志》也载:永顺县王村的脚子客“建国前属私人经营,搬运装卸的工具为扁担、抬杆、背笼,其组织为行会。在王村的叫‘保’,有保长、夫头、脚夫。民国14年(1925)到民国38年(1949)有四个‘保’,100名以上脚夫。搬运货物以桐油、倍子、土碱、食盐、布匹为大宗。日搬运量最高为30吨。县城的搬运装卸组织以团伙形式出现。主要为南门码头的船只装卸,有时由商家雇请去王村、沅陵、大庸等地挑运。团伙内部戒律甚严,非团伙成员无法参与劳动。吸收一批新成员先得由一老成员引荐,试用一段时间,再办一次伙伴酒才算加入组织。 人力挑运,是湘西解放前贫困人家的一种职业。那时,县城内外均不通公路,没有汽车、马车运输,农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或城镇贫民,即以‘挑脚’来讨一份艰难的生活。 |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酉水河边的挑夫,他们手上拿着的中间大两头尖的木棍当地叫矛纤,可用于砍柴时挑角,但砍柴时不用带绳索,湘西人砍柴时用的是树条捆柴(绳索很难捆紧)。带绳索的一定是挑夫,相对于扁担,矛纤比较粗和长可以挑更大的物件,也可以用来抬东西。石启贵摄 |
所以在尸体靠岸后,这些挑夫很可能就是运尸匠,运尸由于当地人认为“晦气”,自然脚费更高,对常年在各码头讨生活的他们更有吸引力。当然他们还不足以完成“”赶尸“的过程,这个过程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那就是那个“赶尸”的人,或者是说走在前面“领尸”的人,这人应该由已经遍布湘西的“道士”或者“巴岱扎”来充当。湘西土客民丧葬由道士主持,停尸三、五、七日后,由道士根据主人家境做不同等级的道场。一般道场都履行下柳床、开路、荐亡、交牲、上熟、散花辞解、解灯、打烧棺、辞灵、扫堂等具体操作程序。所以“开路”也是道士的职能之一,在酉水和沅水码头犹如湘西的其他市镇一样,都有很多道士的存在,他们有相应的道具,自然也乐于接这样更赚钱的“生意”,做“赶尸”的开路人。 |
赶尸的班子就这样在沅水或者酉水的某个码头组成了,而怎么“赶”,难不倒他们。 两个挑夫用抬杆(比矛纤更长更粗的木杆)或矛纤,将尸体以某种形式固定在中央,为了避免路上日晒雨淋加快尸体的腐化,尸体要进行一定的防护,通常是道士给尸体穿上一件防晒的专用黑袍,带上防雨的斗笠和蓑衣;而挑夫为了显示庄严和对丧家的尊重,也穿上道士准备好的黑袍,路上防雨也要斗笠和蓑衣。这样死者和抬尸人的装扮变得一模一样了。 |
然后这个“赶尸”的班子就上路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湘西赶尸:一行至少4个人(一个道士,两个脚夫抬着一具尸体),道士在前面摇着铃,后面跟着穿着一模一样的三具“尸体”自动走着。湘西人在路上碰到这样一行人往往避开,因为这不吉利;遇到村寨寨子的人自然知道把狗拴住,而“赶尸”班子也不会穿过寨子,而是绕寨而过。寨子里的人远远地看着的“赶尸”队伍一定是一排,前面有一个“吆喝”死人的师傅,后面有“三具尸体”。湘西的山路崎岖不平,抬尸的前后两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艰难行走着,而他们抬着的尸体由于重压使得抬杠或茅纤上下一颠一颠的,造成的效果就是“三具尸体”跟着“师傅”在一跳一跳地行走着。 看着这样的场景看多了,湘西“赶尸“习俗就形成了。 |
台湾杂志对“赶尸”做出的注解和笔者的看法倒有点相似。 |
而从赶尸形成的人文环境和时间点来看, 湘西赶尸并非是现成存在或偶然出现的,而是人们在一种特定的文化和生活中逐渐生成的。清中期湘西的巫傩文化在辰沅河谷(辰州、溆浦、辰溪、洪江等地)有一个高潮,辰州符就是那时得到极大发展和传播;而到了清晚期,苗疆的控制中心移向了凤凰镇筸镇,巫傩之风盛行,附近的麻阳、泸溪都深受巫傩之风的影响,道士、巴岱扎异常忙碌,人神相亲,这里的人既信神,又信巫术,赶尸就是在这种环境下产生的。而恰恰清末民初酉水和沅水上游的经济活动的增强,大量人员外出在湘西特殊地理条件下派生出了特殊的需求。它的生成原因乃是集自然、地理、原始宗教、宗族意识、伦理风俗等于一体。所以,”赶尸“不只是一个自然意义上的孤立事件,更大程度上,相对于亲人和整个社会,它昭示着它丰富的伦理和宗教内涵。 |
神秘的大鸟——湘西的“多头怪”禁忌 民国年间,湘西还有一个神秘的事物,生活在湘西的人都知道,但都不说,那就是湘西存在着一种神秘的大鸟——有说九头鸟,有说是一种大鹰,秃鹫,只是他们有很多头。它存在着,但在人们心里又害怕着,湘西的“多头怪”禁忌,使得这种大鸟一直宣有人提及,直到现在湘西世界外知道的人也甚少。 说起这种神秘的大鸟,还是从赶尸说起。 |
@一只毕方 2018-05-05 23:52:03 难得的好书 ----------------------------- 谢谢欣赏! |
湘西赶尸,无论赶尸匠还是尸体,都有两个道具是必须的,一是斗笠,一是蓑衣(或者黑袍)。斗笠和蓑衣你可以说都是用来防雨的,但实际上它们还有一种防护的功能:防止天上飞下来的大鸟雕琢尸体。 赶尸匠的斗笠和蓑衣并不是为了避开赶尸的天敌——狗,因为在赶尸通过的区域,为了避让狗可能对尸体造成的伤害,各村寨只要听到铜锣开道,村民都会拴住自家的狗。夜里动身最主要就是防止天上大鸟对尸体的侵害和袭击。 |
鸟在湘西有特殊的地位。苗族先民形成了“兽耕鸟耘”的意识。这主要体现在苗族先民的图腾崇拜上,认为兽类往往比不上鸟类对庄稼的贡献大;侯鸟报农时,不会踩坏禾苗,只在农田需要耕耘的时候才来助耕,这也是苗民以鸟类为图腾多于兽类的原因。。 湘西人烟稀少,处于森林茂密的山中和高山地带,湘西苗家有着对大树的崇拜,苗寨周围都是参天大树,存在不少的老鹰、秃鹫老鸦等鸟类。即使是在作为辰沅道所在地的凤凰镇筸城外的观景山,每到黄昏日落,南门外观景山高大茂密的树林里成千上万的归巢老鸦盘旋鸣叫,惊心动魄,全城人都能听到。有时月夜惊巢,更是发出凄凉的叫声,悲凉极了。 |
而这种神秘的大鸟就存在于这种环境中,若隐若现,九头鸟的传说也是笼罩在苗疆大人小孩心中巢梦魇。 湘西凤凰苗族的神话传说《明那雄射日月》中,就有这样令人心悸的描述:“有一年,突然由北方飞来一只九个头的怪鸟,嘴巴冒烟,两张翅膀乌漆墨黑,遮住了晴朗的天空,它眼睛一转,放出千道闪电,鼻子出气,响起了万声雷鸣,吓得人们都躲进自己的山洞岩屋中去了。更可怕的是,怪鸟一扇动翅膀,狂风大作,飞沙走石,飞禽走兽都被卷到天上,甩到崖下,粉身碎骨,闹得满天尘烟。这只怪鸟飞到太阳树下,停了八天,生了八个金蛋;又在月亮树上停了八天,生了八个银蛋。八八六十四天以后,八个金蛋变成了八个太阳,八个银蛋变成了八个月亮。这样,白天有九个太阳,晚上有九个月亮。九个太阳和九个月亮轮流照射大地,青山晒黄了,绿水晒干了,五谷晒枯了,百花晒焦了,水牛大的山麻雀被晒焦得只剩下烟袋脑壳大了。”这里出现的九头怪鸟不仅遮蔽了天空,弄得日月无光,而且还不停地扇动着翅膀,弄得地上飞沙走石,生命绝灭。同时,它还能够制造旱灾,是一切生物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它其实就是关于大自然灾害的一种变形化的叙述:雷电、狂风、苦旱。而在这种“多头怪”的威压下,人们只有忍气吞声地躲藏进“山洞岩屋中”外,几乎是完全没有办法。 |
自然界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头颅的动物。这些动物不仅仅因为其头颅数量异常而显得神奇诡橘,同时,也因为其异常的禀赋,而具有某种超常的、超自然的神奇力量。由于这类形象的头颅数量多于正常范围,动物也异常纷杂,简称为“多头怪”。 神话总是现实世界的反映。从人们婚姻发展历程看, “多头怪”形象其实也并非完全是人们虚幻的想象,而是有着一定的生活经验的基础。无论是原始时期的群婚制、血缘婚,还是文明时代人们的婚姻习俗中,一些少数民族的近亲血缘婚姻,往往都会有一些畸形胎儿的出现。 |
沅水流域盘瓠的故事也是血缘婚的一个例子,民间故事和文献记载都充分证明了苗族曾经历过以兄妹互为夫妻的血缘家庭时代。苗族在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婚姻禁例,反映了苗族曾流行过兄妹平辈通婚的事实。现在苗族严格禁止不同辈份的人通婚,在婚姻的选择上特别注重辈份,实际上就是远古时代婚姻的纠错。甚至苗民的传统规定婚姻执行宗同姓不婚的原则,一个村寨既为一个姓氏或同一宗族,因而男女恋爱一般不能在本村内或与周围同姓的村寨里进行。 |
但是改土归流后这么些年,苗族中仍然存在“姑家之女,必字舅氏”的单向姑舅表优行婚的习俗,又称“还娘头”或“还骨种”。这种习俗在湘黔苗族地区普遍存在。明成化年间沈瓒和清乾隆初李涌所编撰的《五溪蛮图志》中。载有五溪地区苗民“如张女嫁李,候李生女仍还嫁张之孙为妻,世相传,虽老少、妍媸、贫富不能易,俗名‘还骨种”’。清代陆次云《峒溪纤志》载:“峒人(应即苗人)以苗为姓??生女还之母家。日一女来一女去。”由于姑舅婚在后代遗传上有着天然缺陷,加之它剥夺了婚姻当事人的自主抉择权,因此“改土归流”后屡遭禁行,如永顺府知府王伯麟于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颁布《禁陋习四条》,第一条就是“禁勒取骨种”,靖州苗族在清道光年间曾两次以合款立碑的形式,禁止“舅霸姑婚”。但尽管如此,姑舅婚仍在苗族民间公然推行。至民国时期,陈心传在《五溪苗族古今生活集》中记载:“还骨种”之俗,“今仍有之,谓‘舅爷要隔江叫’也。”这说明陈心传所记载的泸溪、乾城、凤凰等地苗族民国年间还流行“还骨种”的习俗。苗族在长期生活在相对闭塞的环境,通婚的地域相对较窄,近亲通婚的现象仍然存在。 这种血缘婚制下产生的畸形胎儿,有的是“肉球”、“肉块”,有的无颜面,无四肢,有的则多头,多手足,奇形怪状,不可胜数。这种畸形胎儿的出生,在过去的湘西村寨内部,总是会产生一种巨大的震撼,甚至会有某种大祸临头的慌乱,从而给人们内心带来一种十分巨大的压力,出现的畸形胎儿也使得家庭成员惴惴不安。 |
这种自然界中的畸形动物,很容易与人类社会中的畸形怪胎联系起来,也许正是这种对畸形胎儿和畸形生物的内心震怖,使得“多头怪”神秘感则更为突出,带着种种神秘的力量和巨大威胁。所以湘西民间遇到两头蛇,三脚鸡,或者动物交配等等,往往心里产生极大的恐慌,认为很不吉利,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苗民往往要椎牛避祸,土汉民则到天王庙烧香祷告。 |
而九头鸟则是更大的恐惧。 九头鸟,又称九凤、鬼车、鬼鸟。九凤本是楚人所崇拜的九头神鸟,人面鸟身有九首的九凤,是战国时代楚国先祖所崇拜的半人半鸟的图腾形象。另外唐人《三国典略》描述九头鸟的外貌与鸭相似,身上羽毛是赤色。但后来九头鸟因为是楚国的图腾,因此后来受到主流的周文化排斥,九凤也被视为蛮夷的楚国神灵,逐渐由神格沦落为妖怪一流。 |
因为鸟生九首,与一般不同,所以古人多认为其为不祥之兆,被描写成祸星的代表。唐代刘询的《岭表录异》中记载了民间关于“九头鸟”的传说:“鬼车,春夏之间,稍遇阴晦,则飞鸣而过。岭外尤多。爱入人家,烁人魂气。或云九首,曾为犬啮其一,常滴血。血滴之家,则有凶咎。”这里的九头鸟不仅形象怪异,而且“常滴血”,甚至当它飞鸣而过时,其血滴在哪家屋顶,则意味着这家人将有灾祸发生。这种恐怖的传说更加重了人们内心的震惊感。 九头鸟 网络图片 |
湘西一直存在九头鸟的传说,但因为不吉利,是凶相兆,看到九头鸟是一种禁忌。 没有历史文献的记录,但湘西存在很多关于九头鸟的传说。其实早期在湘西长大的孩子很多小时候都听长辈讲过“九头凤凰鸟”的故事。此鸟有九头,擅呼风唤雨,喜吃人。生一大头八小头,砍小头不死不久便痊愈,想杀它必须直接砍下大头。 |
@傅家洲 2018-05-08 13:02:09 天上九头鸟,地下湖北佬。 ----------------------------- 这话很有名。 |
我所听到的故事是小时候听一个杨姓婆婆说的,她是凤凰拉毫苗寨人,讲故事的时候约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她近70岁,故事发生在她未出嫁之前,湘西女子结婚早,当在18岁前,推算故事发生在1910年左右。她和4个同伴从拉毫到阿拉赶集,约十五、六里地,山路要走两个多小时,她们出发得比较早,天刚刚亮就出发了,拉毫到阿拉要爬一个坡,坡上就是平地。她们刚刚爬上坡,天上就有一只大鸟向她们扑过来,走在前面的三个人有人突然惊呼“老鸦”,然后有人高喊“九头鸟”,等后面的两人抬头看时,大鸟已经飞去。只看到一个背影。她的三个同伴脸色煞白,因为她们知道看见九头鸟是很凶煞的预兆,她们描述的大鸟为黑色,生有九个脑袋,中间一个大,两边的4个小,她们听到的叫声似婴儿哭泣,又似乌鸦喜鹊猫头鹰,叫声非常杂乱。本来有说有笑的她们,一路上再无言语。杨婆婆说,这次赶集后,走在前面的三个人,两人分别在半年和十个月后病死,两年多后另一人生孩子死去。后面两个人没看清楚,但一个先后嫁了两次,丈夫都暴毙,当地叫命硬克夫,而讲故事的杨婆婆,则从那以后常常生病,直到过了中年身体才好起来。 |
故事的真伪现在已经无法鉴别,但从当时杨婆婆口气不像自己杜撰,九头鸟她没看到,她的同伴是不是看到的是九头鸟也无法鉴别,她们所描述的九头鸟形状每个湘西的孩子从老辈的故事中都知道,也许她们并没有看清楚什么,只是看到了向他们扑过来的一只大鸟,至于后面的因果报应,湘西社会在民国年间生活卫生条件很差,寿命都不长,一点小病就容易死去。但有一点是确确实实的,就是她们对于大鸟,对于九头鸟存在在实实在在的恐惧,并且认为这是不祥的大凶兆。 |
但湘西关于九头鸟的凶兆传说比比皆是。如湘西一户人家,晚上睡觉时房顶上听到九头鸟叫,老人吓的一晚上没睡觉,第二天大早就叫自己儿子不要出门干活,好好在家里待着,但是儿子年轻人怎么都不信九头鸟传闻,一条心要出门上山砍木材,拦不住便去了,黄昏时分就收到噩耗,儿子在山里背一根木材下山时脚底打滑翻了个跟头,木材刚好就砸在头上,把脑袋都砸烂了当场死亡,跟他通行的人说在现场不远处听到过怪鸟的叫声。那根木材并不是很重,都想不通怎么会把脑袋砸的脑浆都洒了一地。 |
有一家人家儿子不孝好赌,在一家茶馆里赌博,打的太晚,而且外面在打雷,天色非常不好,其他人就回家了,儿子就一个人在里面睡觉,后面是那房外面传来了九头鸟叫声,而且据说还有人看到不光是一只,有好几只九头鸟围着那个房子叫,叫了一晚上没停过,第二天天亮人家开门的时候发现儿子死在了地上,房顶上很大一个洞,当地人说九头鸟也是大多数是找恶人的。 自古迄今,九头鸟常发现于湖南、湖北、河南等地,而以湖北为中心。所以,人们常说“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上世纪八十年代,有报道湖南石门县等地发现了九头鸟的消息,这不奇怪,石门位于湘西北。 |
大鸟并不都是凶鸟,凤凰是吉鸟。 沅水流域从高庙起就崇拜太阳鸟。鸟图腾、太阳鸟图腾、莺鸟图腾。这种鸟图腾到后来便形成了凤凰,故有“北方崇龙,南方崇凤凰”之称。湘西山深林密,峡谷纵横,溪流湍急,往往一条峡谷喊得应,走起来要半天,加之猛兽众多,毒蛇出没,因而人们非常向往高空飞翔的禽鸟。你看,鸟儿飞翔云端,无阻无拦,快捷迅疾,无拘无束,高山峻岭一飞而过,连猛兽毒蛇都望天而叹,奈何不得,何等潇洒自由。鸟自然便成了人们羡慕不已的神物和尊奉的图腾。 |
屈原和楚民族的神鸟崇拜,在《楚辞》的字里行间和楚文化的璀灿画卷上都留下了深刻的烙印。甚至可以夸张地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楚文化也是一种神鸟文化。 楚人和屈原崇拜的神鸟究竟是不是凤凰?也许答案是肯定的,在古文献载述中,出现频 率最高的禽鸟是风鸟。据统计,在《楚辞》中风鸟共出现了 24次,仅《离骚》中便提到凤凰凡5次3节。“鸳凰为余先戒兮”、“吾令凤鸟飞腾兮”,神鸟的踪影几乎无处不在。虽然无论是古人或是今人,谁也没有真正见过凤凰的真实面孔,她始终披盖着一层神秘面纱,是只存在于古代神话 传说中的一种神鸟。关于凤凰的最早载述见之于《诗经》:“凤凰鸣矣,于彼高苏。”它最初的形象是吉祥之鸟。 |
屈原和楚民族的神鸟崇拜,在《楚辞》的字里行间和楚文化的璀灿画卷上都留下了深刻的烙印。甚至可以夸张地说,从某种意义上讲,楚文化也是一种神鸟文化。 楚人和屈原崇拜的神鸟究竟是不是凤凰?也许答案是肯定的,在古文献载述中,出现频 率最高的禽鸟是风鸟。据统计,在《楚辞》中风鸟共出现了 24次,仅《离骚》中便提到凤凰凡5次3节。“鸳凰为余先戒兮”、“吾令凤鸟飞腾兮”,神鸟的踪影几乎无处不在。虽然无论是古人或是今人,谁也没有真正见过凤凰的真实面孔,她始终披盖着一层神秘面纱,是只存在于古代神话 传说中的一种神鸟。关于凤凰的最早载述见之于《诗经》:“凤凰鸣矣,于彼高苏。”它最初的形象是吉祥之鸟。 |
湘西凤凰县名由来据《凤凰厅志》载:“凤凰之名因山受”。在《 湖南省志》中也有“凤凰营,即凤凰山。在县治西五十里。 那么,“凤凰山”名又是怎么来的?现在已经无法考证。 也许是明代的一天,天空忽然传来几声“喔—喔——”的鸟鸣,一对相依相伴的凤与凰从这山里飞出。 |
更可能是苗疆苗土民现实生活的乏味与压抑,人生遭际的困顿和坎坷,个人寿命的有限和短暂,使得他们常常幻想能超脱茫茫尘世,摆脱无穷无尽的苦恼,在神秘的天界里实现既包括肉体,也包括心灵双重意义上的“逍遥游”在他们看来,这种理想只能靠飞鸟尤其是凤鸟的导引才能实现,惟有飞鸟才能导引他们忘却凡间的痛苦,升入仙界求得永生与安宁,袒露出他们对飞鸟、对凤凰的发自内心的喜爱之情。 凤凰一定是吉祥的象征,否则这里的凤凰厅(县)不会在多达两百多年的时间里成为湘鄂川黔地区20多个县的“首府”。 |
湘西神兵和布将帅运动 用绺巾、木刀、油纸伞为武器,能打败敌人,同时保证自己毫发无损。告诉你,这不是表演,而是实战。世界上有这样刀枪不入的人吗?有,那就是湘西的神兵,因成员吃符念咒,深信神灵附体,宣称刀枪不入,故称“神兵”。 湘西历史上巫风盛行,因此多稀奇古怪之事,神兵便是其中一种。历史上湘西神兵组织十分盛行,神兵,是迷信与武装相结合的一种组织,他们以神堂为单位,人数从几十到数百不等,互不隶属,自成系统,没有统一领导。会众平时为民,战时为兵,他们迷信刀枪不入,作战时又是唱又是跳,特别勇敢,冲锋陷阵,凌厉无比,官、匪闻之丧胆,望风披靡。 |
无论叫神兵还是叫布将帅,其实就是打仗中经常说的敢死队。不过这敢死队带了一点迷信的神秘色彩。 湘西神兵的起源,最早可追溯至清乾隆六十年至嘉庆元年间的乾嘉苗民起义。当时赴苗疆作战的清军官兵就发现,苗民作战十分勇敢,每一队苗兵都有“当先呐喊跳跃之人”,谓之为鬼,如被敌人击倒,则认为“今日鬼不利”。这“当先呐喊跳跃之人”也是神兵。神兵作战威力无比,清王朝先后调集湖广、两江、云贵、四川等省18万兵力才将这次起义弹压下去。因神兵作战又是唱又是跳,处于癫狂状态,似乎神经不正常,所以清王朝又将他们称为癫苗。 神兵据说巫师施以法术,将神灵请下来,附在某个人的身上,从此这个人一言一行都由鬼神操纵,神通广大,带兵打仗,会刀枪不入。在湘西,神兵有不同的称呼,在凤凰称布将帅,吉首称跳跳匪,泸溪称黑旗军,古丈称跳仙会,花垣称麻王运动,永顺、龙山称神兵大刀队,慈利称皇经会,渝东酉阳、鄂西来凤等县称群英会。 |
湘西神兵有这样几个特点: 其一设坛、入堂、供神位。与所有帮会组织一样,每一个神兵组织都要设神坛,祀奉宗主神,加入神兵组织,都要举行开山立堂仪式。 1930年代末,在湘西永顺、龙山两县边境,出现过一种叫做神兵大刀队的武装,人数逾万,其首领为王和甫、刘巨川。他们把各地的神兵,以30人为一个分队,三个小队为一个中队,三个中队为一个大队,层层组织起来。各地神兵大刀队雇请铁匠就地开炉打制大刀,一人一把。有人毁了农具造刀,卖了耕牛买刀。 湘西为苗族中的红苗主要活动范围。湘黔边苗族中有苗老司,土家族中有梯玛,都是法术专家。在苗族中,客教巫术中也有“画水”方法。可以说,神兵具有苗族中客教的特点。在湘西神兵(“布将帅”、“跳仙会”等组织)中,“画水”也是吸收会员的主要方式。当地民众也拜关羽、观音一类神抵,但在神兵运动中,其地方信仰的“麻王”占据重要地位。1930, 1940年代,当地神兵认为出现了“麻王转世”,认为麻王登基,苗家可以免除捐款纳粮困苦。同样,在这类神兵中,也有“将帅”神职。 |
其二喝神水、跳仙、唱登仙歌。凡神兵,都迷信一种清水,据说喝了这种水,人就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来,似乎注入了一种魔力,人们把这种水称为仙水或神水。不知疲劳。神兵在神灵附体之后,表现为浑身颤抖,跳跃不休,越跳越急,越跳越快,有时甚至通宵达旦。平时如此,战时也如此,这是一个正常人体力上所难以承受的。 1942年,乾城县(今吉首市)与凤凰县交界的苗寨龙爪溪出王了,带头的是龙牙半冲的吴天求。吴天求本来是极老实本分的人,连树叶掉下来都怕砸破脑袋。这一年春,他害了一场大病,迟迟不见好。他妻子以为是鬼神作祟,请人将他抬往苗巫廖昌禄家解煞。廖昌禄走进灶房,取来一个土缽缽,里面盛满了水,他对着缽子一划一划,口里念叨:“天煞地煞都走开,天求的魂魄跟我来。”衔口水朝吴天求呼地一喷。奇迹出现了,天求马上打了一个冷颤,清醒过来。他来时还要人抬,但返回时健步如飞,刚进家门便跳起来了。从那一天起,他从早跳到夜,又从夜跳到早,一来二去,越跳越急,越跳越高,从家里跳到寨上,又从寨上跳到山上,并大喊大叫:“我不种田了,要当仙人去了。我的水是仙水,我的巴秋(老表)、阿舅、妹妹,大家都跳仙去呀!”喊完,他也取一个大土缽缽,装满水,朝围观的人群喷一口水。顷刻,全寨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接二连三都跳起来了。不久,一条龙爪溪上下大小山寨都风行跳仙,不知哪里来的那么大的感召力。吴天求带头,大家都不种田了,一传十,十传百,都说苗家出王了,苗家的将帅练兵了,他们还去攻打乾城县城乾州。 这实际上就是乾嘉苗民起义时的“发癫”。 |
1941年4月,永绥县卫城乡(今花垣县吉卫镇)盐井寨的苗民麻巴隆,生了一个头上有三撮毛的婴儿,取名麻老保。本寨苗民见其长相奇特,都说他是“麻王出世”。麻王的两个姑姑麻红娘和麻红香,是远近闻名的巫婆,她们趁机四处宣传苗家出王了,还说麻王有仙水,吃了可以治病消灾,嗣后,又说同寨麻老伴得了一本无字天书,最会带兵打仗,被麻王封为掌簿先生,同寨麻老魅力大无穷,能敌万人,被麻王封为统兵将帅。经此一传,麻王声名大振,贵州和湖南交界处的苗民络绎不绝,星夜兼驰赶来芭茅岭朝拜麻王。起初,一天四五百人,后来增至八九百人,再后来,一天要来三四千人。贵州松桃县苗族龙光中,自称二将帅,率松桃苗民来朝见麻王;湘西凤凰石老双自称三将帅,率凤凰苗民来朝拜麻王;乾城麻琴保自称四将帅,带领乾城苗民来朝敬麻王。先后有本省永绥、保靖、凤凰、乾城以及贵州松桃、铜仁两省六县十多万苗民前来朝拜麻王,一时,盐井寨成了湘黔边苗民心目中的圣地,路边的草踏平了,石板坐得光溜溜的,纸灰、爆竹屑堆起三尺多高,麻红玉、麻红香率领苗族姑娘跳起了《朝王仙舞》,麻老伴、麻老魅率领苗家后生跳起了《布将帅舞》。来朝王的人取得仙水,开始是用来治病消灾的,后来又说喝了仙水的人只要操练一阵,便会得到神助,打起仗来刀枪不入。来朝王的人中有些学会了仙法,于是自命为王,布将封帅,这样各地闹起了神兵。 |
@欺骗上帝120 2018-05-11 17:36:09 顶,楼主辛苦了 ----------------------------- 谢谢欣赏! |
“朝王”的人们都得了“麻王”酿的“仙水”。据说喝了这“仙水”不但可以治病消灾,还可以得到神助,打起仗来刀枪不人。“朝王”的人们有些还学得了“仙法”,他们可以点“将”封“帅”,为“王”自己组织队伍。此后“布将帅”组织就在湘西各地苗区先后出现了自立,他们抗丁、抗税、抗食盐专卖。 这样湘西民国著名的布将帅运动就这样形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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